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朱棣的权谋与霸业:永乐皇帝传(出版书)》作者:毛佩琦【完结】 > 朱棣的权谋与霸业:永乐皇帝传.txt

第三章.3

作者:毛佩琦 当前章节:15621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23

如前所述,朱棣并非绝对不相信天命,不相信灾异祥瑞,不过是他较能够警戒自省而已。永乐年间最大的天变莫过于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初八北京奉天殿等三殿之大火了。这一场大火,使修建多年始克成功的大殿毁于一旦,举国震惊。朱棣连忙下诏罪己,征求直言,随后,又下了一道诏书说:“凡有不便于民及诸不急之务,悉皆停止,用苏困弊,仰答天心。”可以说朱棣对政务做了一次全面的反省。而朱棣唯一不愿提的事是迁都问题。三殿大火,群臣奉诏言事,言官多以迁都为非,以为上天示警者,盖因擅改祖制迁都北京所致。朱棣震怒,命言官与大臣俱跪于午门外对辩。辩至将午,大臣们窥知朱棣并不以迁都为非便有恃无恐,直指言官“不知大计”而妄言。所幸户部尚书夏原吉从中斡旋,言官才未获罪。关于迁都的辩论也就不了了之。 可以看出,对于天变,朱棣并不盲目地忧惧或喜悦,颇能按己意而取舍。他以天命为自己的后盾威吓臣民却绝不让天命束缚自己的手脚。他是一位十分聪敏明辨的君主。

至于“保民如赤子”,朱棣又做得怎样呢?

《明太宗实录》卷五十,永乐四年正月丙辰。

《明太宗实录》卷五十八,永乐四年八月丁酉。

《明仁宗实录》卷五上,永乐二十年十二月辛亥。

朱棣声称爱民、恤民,在这方面言论甚多。朱棣所设想的是一幅理想的图画:和谐、安宁、殷富、礼让。的确,在永乐二十二年里边,朱棣也做了大量安养生民的事。朱棣本人于政事极为勤奋。他每天“四鼓以兴,衣冠静坐”,“思四方之事,缓急之宜”,上午有早朝,下午有晚朝,外朝事处理完毕,还要处理宫中之事,“闲暇则取经史览阅,未尝敢自暇逸”。 他说:“朕主天下,欲周知民情……凡书奏关民休戚者,虽小事必闻,朕听之不厌也。” 他曾令人将中外官员的姓名书写在武英殿南廊,闲暇观之,以熟悉政情。 如此勤政在明代帝王中是少见的。

《明太宗实录》卷六六,永乐五年四月乙未。

《明太宗实录》卷一四八,永乐十二年癸亥。

张铨:《国史纪闻》卷五。

同时,朱棣本人也是比较节俭的。他曾说:“内库所贮,皆天财,待赏有功,虽朕不敢妄费。” 永乐十二年,一次百官奏事毕,朱棣退朝坐在右顺门,“所服里衣袖敝垢,纳而复出”。有侍臣称赞他的贤德,他说:“朕虽日十易新衣未尝无,但自念当惜福,故每浣濯更进。” 明人称颂朱棣“爱惜下民,屡蠲租赋,犹嗜俭朴,不喜纷华” 不为无据。

《明太宗宝训》卷二,恤民。

《明宣宗实录》卷十。

由于朱棣君臣的经营,永乐初年受战争破坏的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国力日渐增强。然而,众所周知,朱棣好大喜功,永乐一朝不断有所兴作:征安南、下西洋、讨蒙古、迁都北京,未一刻暂息。这与“毋殚其财,毋疲其力”的宣言真是大异其趣。朱棣曾说过:“民不失其养,虽劳之鲜怨,民失其养,虽休之不德。” 以朱棣之所为,百姓征战劳作不止,焉能不失其养,又焉能不怨。洪熙元年(公元1425)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黄泽上言,切中永乐行政之弊:“向也,南征北讨,出师连年,辎重马牛,耗散巨万,又江北困于营造,江南疲于转输”,其结果只能是“丁男疲力役,妇女困于耕耘;富者怨征敛之繁,贫者罹冻馁之苦” 。永乐末年,民生情况已经十分不妙。暴发于山东的唐赛儿之乱,便是百姓对朱棣怨怼的真实反映。

其三,养士择贤,听言纳谏。

朱棣即位后,标榜偃武修文,他尊重儒学,重视科举,注意人才的培养。在朱棣身边总是聚集着一批文士,明代的内阁制度也因而开始形成。

《明史》卷七三,职官二。

《明史》卷七〇,选举二。陆:《病逸漫记》记载,朱棣尝至学馆亲自试诵。一日令诸人背《捕蛇者说》,莫有全诵者,朱棣怒诏戍边而贷之,令诸人拽大木。曾棨等书诉执政。执政袖其书见朱棣,极陈棨等辛苦状,棨等因得释归。见《胜朝遗事》二编,卷二八。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文献中记载着许多朱棣爱惜、养育人才的故事。永乐二年,状元曾棨等人受命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是由进士文学优等者及善书者为之, 是仕途中的重要阶梯。后,朱棣又命侍读学士解缙选才资英敏者就读文渊阁,曾棨等二十八人入选。庶吉士周忱落选,他上言自荐少年愿学,朱棣十分高兴,增周忱共为二十九名。司礼监月给笔墨纸张,光禄寺给朝暮馔,礼部月给膏烛钞每人三锭,工部择近第宅居之。朱棣常常至学馆面试之。 就学者五日一休沐,必使内臣随行,并派给校尉驺从,可谓优礼之至了。后来其中的不少人树有政绩留名后世。永乐年间还开了举人入监读书之例。由于进士所取有限,不少举人落第。朱棣命翰林院录其优者,俾入学以俟后科并给予教谕之俸。 也是养成人才之一途。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二。

但并不是所有人才都能在永乐年间有所施展。即如后来声名赫赫的学士杨荣、金幼孜、黄淮等也仅以五品秩入直文渊阁。 说是参与密勿,其实也很难影响决策。

朱棣喜书画,善书的沈度兄弟、善画的王绂等都被他罗致在身边。这些看似优游尊贵的文人学士并不都十分得意,一些人常有鸟入樊笼之感。如王绂诗有:

王绂:《友石先生诗集》卷一,杂诗。

纵有好奇者,相看为玩弄。

《友石先生诗集》卷一,公子得野鸟。

孰知野鸟苦,只悦公子容。

这样的句子,道出了朱棣身边的一些文人学士的心境。他们不过是供装饰用的花瓶笼鸟而已。

《明太宗实录》卷一〇二,永乐八年三月丙子。

《国榷》卷十五。

《国榷》卷十五。

朱棣标榜谦已纳谏。但其刚愎自用,很少听取别人的意见。军国大事多由一人独断。即如发五十万大军出塞亲征蒙古这样的大事,也难得令臣下赞一词。永乐八年(1410)北征,车驾次凌霄峰,朱棣问侍臣胡广等曰:“诸将此来,不闻进一言,何也?”胡广以奉承之语回答道:“成算在上,星火之辉何能上裨日月?” 这固然可以看出诸将态度不积极,但也可以看出朱棣与群臣的关系。史学家谈迁在评论这次北征时说:“诸元侯锐士,徒知凛畏,谋议畜肭。” 宁远侯何福从征,仅以“数违节度”,畏罪自杀;“功冠交南”的英国公张辅,亟调从征,既不令抗锋,也不令逐北,仅以之俾督运。“天子自将,不欲诸臣分其功也。” 既如此,诸臣何敢谏言?

《明史》卷一百四十九,夏原吉传。

经过两次北征,蒙古问题仍未解决(按照朱棣的解决方案——“逆命者必歼除之”)。永乐十九年(1421),朱棣再次提出北征的问题,遭到了群臣的反对。兵部尚书方宾力言军兴费乏。户部尚书夏原吉说:“比年师出无功,军马储蓄十丧八九,灾眚迭作,内外俱疲。”朱棣大怒,方宾惧而自杀,夏原吉下狱,并籍其家。朱棣一意孤行,又连续发动了永乐二十年(1422)、二十一年(1423)、二十二年(1424)三次北征。结果,无功而还。第五次北征,朱棣回到榆木川,大病不起,方叹“夏原吉爱我”,岂不晚矣!

《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五月己巳。

最后,朱棣声称为治一本道德,明刑以弼教,他不断申明礼制,旌表节妇孝子,又命儒生辑《孝顺事实》《为善阴骘》以颁赐天下。朱棣本人则装得极为仁慈,甚至虚伪到把自己打扮成连小虫子都不愿伤害的人。永乐五年(1407)五月己巳这一天,朱棣来到灵谷寺,驻跸中庭,“有青虫着上衣,以手拂置地,余命中官取置树间,曰:‘此虽微物,皆有生理,毋轻伤之。'” 而朱棣之所为,却多有可议之处。其最为人所不齿者,殆为对建文诸臣的杀戮。

司马迁:《史记》卷七,项羽本纪第七。

《史记》卷九七,郦生陆贾列传第三十七。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宋小明王。

徐祯卿:《翦胜野闻》,《胜朝遗事》二编。

大凡开国君主,总有点流氓无赖气。大概这正是他们能够蔑视礼法,无所顾忌地横冲直撞的一个原因吧。你看,楚汉相争中,项羽要烹杀刘邦的父亲,刘邦嬉皮笑脸地要“分我一抔羹” 。起初,刘邦轻视儒生,有儒生拜见他,他竟夺过儒生的帽子往里面撒尿。 同样,朱元璋在羽翼丰满时,便指使人将他拥戴借重已久的小明王沉于江水。 即位后专杀立威,有人画一妇人赤脚怀西瓜,相猜以为戏,朱元璋竟以其所喻为“淮西妇人好大脚”,命军士大戮居民,空其室,“盖马后祖贯淮西,故云。”

胡适:《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卷五,《明成祖御制〈佛曲〉残本跋》。

《国榷》卷一三,永乐元年四月戊申。

《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甲辰:“上(朱棣)曰:‘朕初举义,诛奸臣不过齐黄数辈耳。后来二十九人中如张、王钝、郑赐、黄福、尹昌隆,皆宥而用之。'”实为朱棣野蛮杀戮的掩饰之词。近读朱鸿先生惠赠之大作《明成祖与永乐政治》,有“成祖的用人与永乐政风”一节,颇可观。见该书第141—183页。

朱棣身为藩王,带兵夺位,也需要有向神圣礼法挑战的精神。这个近乎开国之君的皇帝,也不免带点流氓无赖气。朱棣还有一个近在身边的榜样,就是其父朱元璋。胡适尝说:“成祖生于明太祖起兵之后八年(1360),眼见太祖的流氓手段,故他的行为最像他老子。” 朱棣同他的老子一样,不仅有流氓手段,也是个残忍嗜杀的暴君。不论是政治上的反对派,还是宫中得罪他的柔弱女子,他都诛杀无疑。从带领靖难之师打入南京起,朱棣便开始了对政治反对派的残酷镇压和屠杀。永乐元年(1403),朱棣宣布:“朕赖天地宗社之灵,父皇母后之佑以有天下。凡更改父皇之成宪,浊乱天下之奸恶,悉就诛戮,其余文武官仍用无疑。升赏斥罚,从至公而已……今敢有妄分彼此,怀疑怨谤,不安职事者,事发族灭。” 朱棣对政治反对派的镇压,不仅是残酷的,也是空前野蛮的、卑鄙的。起初,他所公布的“奸党”名单,不过“左班文臣”齐泰、黄子澄等二十九人 ,而实际被迫害、遭杀戮的人数难于统计。如前面的引文所显示,他的杀戮是伴随着政治宣传的,无非是使自己做皇帝合法化。处处标榜自己是嫡出,标榜自己维护、遵守太祖朱元璋的成宪。

《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八,壬午殉难。

朱棣打入南京,朱允炆或死或遁,下落不明,朱棣打算借重号称“读书种子”的著名文士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他们之间进行了一场辩论。朱棣说:“我法周公辅成王耳。”方孝孺质问道:“成王安在?”朱棣说:“伊自焚死。”方孝孺说:“何不立成王之子?”朱棣回答:“国赖长君。”方孝孺说:“何不立成王之弟?”朱棣词穷,说:“此朕家事耳!先生毋过劳苦。”干脆说朱家的天下,朱家子孙坐,你管不着。当然,我们并不能以封建礼法定是非。不过,从这对话中不是可以看出朱棣的无赖相吗?朱棣命人强授方孝孺笔札,说:“诏天下,非先生不可。”方孝孺说:“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朱棣见方孝孺不为所用,便以诛九族相威胁。方孝孺说:“便十族奈何!”于是酿出了一场杀十族的惨祸。朱棣命人“以刀抉其口两旁至两耳”,并将其投入狱中,接着便大肆搜捕他的门生以成“十族”。“每收一人辄示孝孺”,在精神上折磨他。朱棣所开创的亘古未有的杀十族的酷刑,使“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谪戍绝徼者不可胜计”。其他,如对兵部尚书铁铉,“割其耳鼻”,蒸其肉,纳铉口中,令啖之”,还问他“甘否”。铁铉说:“忠臣孝子之肉,有何不甘!”“至死犹喃喃骂不绝。”户部侍郎卓敬不屈,临刑,神色自若,也被灭三族。礼部尚书陈迪不屈,朱棣把他的儿子捉来杀掉,并割其鼻舌,强塞给陈迪吃。陈迪“唾,益指斥”,终于被凌迟死,宗族遣戍者一百八十余人。刑部尚书暴昭不屈,朱棣命人“先去其齿,次断手足”,暴昭“骂声犹不绝,至断颈乃死”。左佥都御史景清,因刺杀朱棣不成,被“抉其齿,且抉且骂,含血噀御袍。乃命剥其皮,草椟之”,“碎磔其骨肉”。右副都御史练子宁,因逮语不逊,朱棣“命断其舌,磔死,宗族弃世者一百五十一人,又九族亲家之被抄没戍远方者数百人”。 其他不一而足。这些人的死,不仅是出于对封建礼法,对建文帝殉节,更重要的,他们是出于拥护建文帝的宽仁之政,不满朱元璋式的暴政,从而反对朱棣“恢复祖宗旧制”的政治立场。对此,前文已有论述。

最野蛮的,莫过于朱棣对这些殉难者家属的处置了,且不说他下令在郡县穷治建文“奸党”,以致“疏族远亲莫不连染”的所谓“瓜蔓抄”,即从一段朱棣口诏的实录,便足以看出他的流氓嘴脸。

永乐元年(1403)正月,校尉刘通等赍帖为奸恶事:“一将刑科引犯人张乌子等男妇六口,又引犯人杨文等男妇五百五十一名。”奉钦依“连日解到的都是练家的亲。前日那一起还有不识气的,在城外不肯进来,嗔怪催他,又打那长解。锦衣卫把这厮都拿去,同刑科审。亲近的拣出来,便凌迟了,远亲的尽发去四散充军。若远亲的不肯把亲近的说出来,也都凌迟了。”

二月,解到邹公瑾等男妇四百四十八名口。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教坊司题:“有奸恶卓敬女杨奴,牛景先次妻刘氏,合无照前例;谢昇父旺年七十四,男唆儿年二十。”俱奉钦依“发金齿卫充军,妻韩氏送淇国公处转营奸宿。茅大芳并男顺童、道寿,幼男文生,俱典刑”;“妻张氏发教坊司病故”,右韶舞安政等官奏,奉钦依:“着锦衣卫分付上元县,抬去门外,着狗吃了。”

十一年(1413)正月十一日,教坊司等官于右顺门口奏:“有奸恶齐泰等姊并外甥媳妇,又有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条汉子看守,着年小的都怀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儿。”奉钦依:“由他不的,长到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三一,叶六下,壬午诸臣家属敕旨。又载袁褧《奉天刑赏绿》,字句略异。见黄云眉《明史考证》卷一四一,茅大芳传考证。

又奏:“当初黄子澄妻生一个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依:“都由他。”

《建文书法拟》正编下,叶五十三下。原注曰:“右出《钦录簿》。九年尚有此事,二十一年乃悉弛耳。”

永乐九年(1411)四月廿一日,某司奏:“浣衣局副使张琳奸恶妇人一名。”“着教坊司领刺了。”

这仅仅是大量事实中的极少一点材料,是《奉天刑赏录》《钦录簿》中的数百字,但是它们实在太生动了,无须再加解释,便将朱棣的嘴脸暴露无遗。朱棣分明是一个顶着皇冠、披着黄袍的流氓头子!

鲁迅:《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见《鲁迅全集》第六卷。

近人鲁迅对朱元璋、朱棣父子的残暴深恶痛绝。他说:“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每一考查,真叫人觉得不像活在人间。”

卓敬:《卓忠毅遗稿》卷首,刘球:《卓敬原传》(宣德庚戌四月朔旦。)

朱棣为什么要进行这样残暴的屠杀?一言以蔽之,即为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望,坐稳皇帝的宝座,为此,一切武的反抗、文的抵制都在扫荡之列,为此,一旦得胜,便必欲用一切手段处置反对派以泄愤。姚广孝不愧为朱棣的重要谋士,他们二人的心是相通的,他的一段话无异于朱棣夫子自道。在处理建文忠臣卓敬的问题上,姚广孝说:“陛下虽天下已定,然兵革方殷。若欲返驾燕都,不杀敬始可。方今楚王尚强,蜀王富盛,敬虽一介书生,实英雄才略也。今若生之,则彼得行其志,移檄诸王,声杨大义,据东南之饶,限长江之险,鼓舞豪杰,起兵北来,陛下未可安枕也。岂非养虎自遗患耶?”

除这种公开的屠杀和污辱外,朱棣还用各种阴谋手段杀人。为什么一个大权在握的皇帝还要阴谋杀人?为了把自己打扮成不计前嫌的宽仁大度者,对那些不便公开下手的便只能阴谋杀害。对于得罪自己的人,朱棣心中绝无容忍的余地。试举两例。

《明史》卷一四七,列传第三十五,解缙。黄云眉《明史考证》引王世贞《家乘考》野史:“纲退而与缙对泣,沃以烧酒,埋雪中立死。”并说:“以纲之惨刻少恩,而致缙于死,犹先之以对泣,则狱之冤可知。”见第四册第1245—1246页。

一是解缙。解尝于洪武中以才见称于太祖。建文中一度谪为何州卫吏,后被荐为翰林待诏。朱棣即位,缙被擢为侍读,与黄淮、杨士奇、胡广、金幼孜、杨荣、胡俨并直文渊阁,参预机务,寻进侍读学士。朱棣伪装偃武修文,优礼文学之士,集人编纂各种大型图书,重修《太祖实录》、编纂《永乐大典》等均以解缙为总裁。但解缙在修《太祖实录》、定储之议及谏止出兵安南方面均引起朱棣的不满。关于修《太祖实录》前已论及。关于立储,解缙主张立长子朱高炽,深为有靖难功的朱高煦所恨。时朱高煦宠益隆,“礼秩逾嫡”。解缙又以进谏不可启争触怒朱棣,被斥为“离间骨肉”。永乐四年(1406)赐黄淮等五人二品纱罗衣,竟不及缙。但朱棣并不以此坐缙罪,却以廷试读卷不公谪广西布政司参议。既行,又被劾怨望,改交阯,督饷化州。朱棣亲征漠北,缙恰入京奏事,谒皇太子而还,结果被朱高煦说成“私觐太子”“无人臣礼”,竟逮缙下诏狱,“拷掠备至”,一旦而为阶下囚。永乐十三年(1415),朱棣查看锦衣卫囚籍,见到解缙的姓名,说:“缙犹在耶?”纪纲遂令缙饮酒至醉,埋积雪中,立死。

《明史》卷一二一,列传第九,公主,宁国公主。按:宁国公主传言,指实杀人凶手的是跟随梅殷多年的瓦剌灰。他请准朱棣,断二人手,剖其肠,祭殷,遂自经。《太祖实录》永乐十六年二月戊戌,许成传,记揭发杀人凶手的为许成,成因而被封为永新伯,谭、赵受何人指使则无载。按,许成仅以揭发凶手便被封伯,其赏何厚耶!朱棣所以看重此功,难道不是认为此举正好为他掩盖了劣迹吗?同书卷四七则言殷与谭深、赵曦有隙,“笪桥”作“竹桥”。

《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八,壬午殉难。按:《明史》卷六,成祖本纪循实录,仅书“盗杀驸马都尉梅殷”,黄云眉《明史考证》说:“以成祖之严刻,假非授意深、曦,深、曦即与殷有重怨,亦岂敢私挤之水以取不测!”所言极是。见该书第一册第72页。王世贞则力辩深、曦杀梅殷系奉上旨之误。见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六三,叶一八:“枝山(祝允明)《野记》谓:‘忽密旨令驸马王云募能刺都尉者,官超三级。'……上令其(指挥许至)夜俟其半朝,到小舟打竹桥,拥其登舟,待行渡脚板,即掀其下,水浅不能没,奋舟驾其背而死。大长公主朝号恸,语太宗。命即捕许至等,诘问:‘汝于梅都尉何仇?’对曰:‘有旨’。上怒,即金瓜槌折其齿,并其从皆斩打竹桥下,以报都尉。”王世贞说:“谋杀梅殷者,都督佥事谭深,赵曦,而发其事者都督许成,亦无所谓许至与王驸马也。深、曦挟私恨及窥伺有之,奉旨则误矣。”按:笔者所见今存各种版本《野记》并无王世贞所引述之内容。《野记》卷二:“文皇兵入城,驸马都尉梅公死于笪桥下。宁国长公主曳文皇裾不释,问驸马何在。文皇遽命左右速取二带来。比至,一金一玉,文皇与公主言:‘与二甥为世官’,以慰公主心。”引自清同治甲戌刻本。

另一是梅殷。梅殷是朱棣的姐姐宁国公主的丈夫,最为朱元璋所喜爱。朱元璋见诸王强盛,曾密托他辅佐朱允炆。靖难兵起,他以总兵官身份镇守淮安。朱棣的军队南下,假进香之名,要穿过梅殷的防地,梅殷说:“进香,皇考有禁,不遵者为不孝。”朱棣大怒,写信给梅殷说:“今兵兴诛君侧之恶,天命有归,非人所能阻。”梅殷把使者的耳鼻割掉,放其回还,并说:“留汝口为殿下言君臣大义。”朱棣绕道打下南京,梅殷尚拥兵淮上。朱棣强迫宁国公主“啮血为书”,召梅殷还京。对于这样的人,朱棣当然不能容,但碍于皇亲不便公然下手。永乐二年(1404),都御史陈瑛报告说梅殷“蓄养亡命”,“诅咒”朱棣。朱棣不动声色,说“朕自处之”。他下令户部考定公侯驸马伯的仪从人数,借此命锦衣卫将梅殷家人执送辽东。第二年十月,梅殷入朝,前军都督佥事谭深、锦衣卫指挥赵曦,把梅殷挤到笪桥下淹死,随后向朱棣报告说梅殷投水自杀。 宁国公主找到朱棣,朱棣假意要捉拿凶手,并以安排她的两个儿子做官作为安抚。不料凶手被人指出,朱棣不得已要治其罪,而二人说:“此上命也,奈何杀臣!”一下露了马脚。朱棣大怒,立命力士“持金瑵,落二人齿,斩之”。 此二人亦惨矣。如果他们不供出指使者朱棣,或许还可以活命吧?不过,朱棣要杀人灭口,亦未可知。这件事足可以看出朱棣的阴险残刻。

《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二月己巳。

有时,朱棣对得罪自己的人要作做宽大,并不马上治罪,而以后必借他故而杀之。永乐初,北京刑部尚书雒佥向朱棣建言“朝廷用人,宜新旧兼任。今所信任者,率藩邸旧臣,非至公之道”云云,结果被认为“语涉怨诽”。朱棣把奏疏出示群臣,群臣皆言“宜正其罪”。朱棣却故事开明宽大,说:“朕为天下君,政欲日闻直言,姑宽之。”实则朱棣内心并未赦其罪。果然,永乐三年(1405)二月,朱棣竟以“居官贪婪暴虐”“擅作威福”等罪名将雒佥处死。 这种政治现实使许多人感到失望而为之悲叹。永乐初曾任翰林检讨,最为解缙所重,亦卒为解缙事牵连致死的诗人王偁写道:

有泪莫泣鲛人珠,有足莫献荆山玉。

王偁:《虚舟集》卷三,《长歌行》。

赤心徒使按剑猜,至宝翻令笑鱼目。

更为恶劣的是,朱棣强化了明朝恐怖的特务统治。

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一七,页五下,锦衣志。

《明史》卷九五,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一七,页五下,锦衣志。

张芹:《备遗录》(明抄国朝典故本):“文皇夜夜梦有红衣人图不轨者,遂警觉。明视朝,令遍搜群臣,(景)清衣红而潜挟利刃,诘之,对曰:‘欲为故主报仇耳。’乃用铁帚刷其肉至死。”按:景清之死与《明史纪事本末》所记不同。又同书:“及(朱棣)继统,诛族其(北平布政使张昺)家。后上(朱棣)屡梦公(张昺)等披发为厉。命出其尸焚而弃之,面尤如生。”王鏊《震泽纪闻》等亦记其事。

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一七,锦衣志。

《太宗实录》卷二七,永乐二年正月辛亥,“诏近年散漫军士,亡失军器藏民间者,悉送官”。

《明史》卷一六九,列传第五十七,胡濙。陆釴《病逸漫记》、叶盛《水东日记》等皆记胡濙侦察太子等事。

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三五,叶十,省垣之玷:“永乐中,淮安山阳县民讼师丁珏诬告里中富人妖言惑众,众死者十余人。法司荐其中直,特料刑科给事中,日以奏讦为事。”

《明史》卷九四,志第七十,刑法二。

锦衣卫狱,又称诏狱,是朱元璋实行残暴统治的重要工具。它超越法律之上,以皇帝的喜怒为是非。其时,“上(太祖朱元璋)时有所诛杀,或下镇抚司杂治,取诏行,得毋径法曹”。 锦衣卫狱备有各种刑具,在皇帝的庇护下为非作歹,幽絷惨酷,害无甚于此者。 后来,连朱元璋也不得不对锦衣卫狱加以限制。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下令:“悉火榜掠具。又六年,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诸大小咸径法曹。终高皇帝(太祖朱元璋)世,锦衣卫不复典狱。” 朱棣即位后,虽然进行了大规模屠杀,但仍觉得宝座不稳,在表面的太平之中,潜伏着巨大的不安。朱允炆的死活下落还没有弄清。如果他还活着,随时可能东山再起。政治反对派不与朱棣合作,甚至图谋刺杀他,弄得他心神不定,疑虑重重,甚至做梦也不得安生。 诚如王世贞所说:“天子(朱棣)既由藩国起,以师胁僭大位,内不能毋自疑人人异心,有所寄耳目。”他任用了“率先报效”“颇目法家言”的纪纲,“治锦衣兵,复典诏狱”。纪纲摸透了朱棣的心思,“益布其私距,日夜操切阴计。闻上,上(朱棣)以为大忠,暱之?咳之间。即淇成诸公号元勋,见则自匿引,不敢以衣比数。”纪纲为人狠鸷,更恃此“穷意为非”。他手下的一批爪牙则“曲侍奉纲,相缘借奸利数百千端”。 锦衣卫狱的刑罚花样翻新,朱棣早已将《祖训》不得滥施肉刑的戒谕抛到九霄云外了。他下令收缴天下兵器 ,派胡濙刺探民隐 、奖励告密 ,任用纪纲、陈瑛等“刻深之吏”为爪牙,镇压人民。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朱棣的暴政,给后世留下了极为恶劣的先例,成了那些施暴政者的榜样。比如,弘治十七年(1504),刑部主事朱鎏言:“部囚送大理第当驳正,不当用刑。”大理卿杨守随言:“刑具永乐间设,不可废。”帝是其言。 永乐暴刑成了后世不可逾越的新的“祖制”了。

参阅栾成显《洪武时期宦官考略》,见《明史研究论丛(第二辑)》,第90—113页。

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一二,叶一,中官考二。

傅维鳞:《明书》卷四,畿辅丛书本;《明史》卷九五,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九年正月辛卯:“礼部尚书吕震言于皇太子曰:‘殿下前在南京,数遣中官进保奏牍,每至,辄有殿下过失上闻。'”

《明史》卷六七,志第四十三,舆服三。

明代的宦官之祸,在历史上也是极为突出的,其责任也应追究到朱棣。太祖朱元璋戒于历代宦官干政之失,对宦官的防范甚严。虽然,洪武中即已以宦官传令阅兵、监视大臣、察访官吏、核定课税、奉使外国, 但宦官毕竟不敢放肆。有一次,一服侍朱元璋多年的宦官,竟然因偶言及时事被遣还。 建文中,也注意约束宦官,曾两次下诏禁约奉差中官,因此“内官怨甚”。相反,朱棣则正借这些宦官为耳目,安插于建文帝身边。史称:“靖难兵起,三年所得惟北平、永平、保定三府。至是,有中官约为内应者,谓须直捣京师,天下可定。文皇(朱棣)深然之。”朱棣避开劲敌,直捣南京,轻易取胜。南京金川门开,建文宫中同时起火,说不定这火就是这些中官放的,不然何为内应?《实录》讳此不谈罢了。朱棣入宫,“杀宫人、内官略尽,而得罪建文帝者则被留用”,“既正位,次第擢为边藩镇守云”。 由于非法篡位,朱棣心存疑虑,“不能不有所私寄”。其私寄者除纪纲等人外,最受倚重者便是宦官了。他用宦官设立了东厂,用以监视天下臣民。东厂与锦衣卫结成了一个严密的特务网,施行恐怖的特务统治,连皇太子也在宦官的监视之中。 宦官的地位大大提高——监军、分镇、专征、采木、督役、奉使外国——成了官僚队伍中的重要成员。他们傲视公卿,在皇帝左右必蟒服,这种服饰连文武一品官员也不易得到。 后世王振、刘瑾、魏忠贤之祸,隐然肇始。

《明太宗实录》永乐四年三月辛卯朔。

建文新政施行开明政治,一度打断了朱元璋推动的极端专制主义日渐强化的进程。朱棣则一反其道,完全抹杀建文新政。他所向往的,是做一个极端专制的皇帝。朱棣认为“帝王为生民之主” ,这与方孝孺强调的“天立之君所以为民,非使其民奉乎君”的主旨大相径庭。

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二八,页十,题叶秀才为方氏遗裔复姓记后。

但是,朱棣的淫威暴政,并不能完全压服民间的不满。正如明人王世贞所说:“以一时万乘之尊,挟不世之怒,而有不能尽快其意于意之外者。”他举了后世对方孝孺的态度加以说明:“建文之役,天下之名能殉义者无如天台方先生。其得祸之烈,则亦无如方先生。先生殁三十余年,天下乃敢举其名;又五十年,而天下乃敢诵其言;又百年,而天下乃有求其已绝之裔而为之记者。” 当然,王世贞是从封建礼法的立场评论此事的。不过,可以看出,人心是难于征服的,哪怕是朱棣这样残暴的皇帝!

朱棣的残暴,并非完全是由于政治上的不得已,更多的,则是由于他的残刻暴戾和极端自私之本性。盖所欲极强,为遂其欲便不顾一切,对有碍于遂其欲者便必毫不留情。晚年永乐宫中发生的一桩牵连致死三千多人的惨案(详见余篇),便是最好的证明。

五、艰难民生

一个国家,必须要有安定的秩序,否则,这个国家便无法维持。但安定的秩序并不只是凭借武力高压就可以得到的,也不是只凭权术便可以造成的。从根本上说,社会的安定首先是民众生活的安定,没有一个政府或统治者不解决民生问题便可以得到长治久安。民生问题解决得好,一定是个明君;民生问题解决得不好或受到忽视,必是个庸主。朱棣对这个道理十分清楚,他是以圣君贤主自期的。永乐七年(1409)八月戊午,朱棣遣官祭祀历代帝王,祭毕,朱棣对群臣说了这样一段话: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八月戊午。

三皇五帝纯乎道德,无为而治。自夏至元,其间贤君圣主亦躬行仁义,修举法度,是以天下和平,名垂后世。我皇考法古为治,故前代帝王有功德者,皆以时修祀,著为常典。朕今此举,亦惟体皇考之心为心,以求古帝王之治。卿等更夙夜尽心赞辅,庶几克臻其效。

他要求他的臣下能够爱抚百姓,协助他使天下达于致治。永乐十三年(1415)春,天下大小衙门官员进京朝见,朱棣对他们说: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三年春正月辛丑。

朕以眇躬,托于万姓之上,所赖文武群臣翼赞以协于治。惟尽乃心,惟尽乃职,以熙庶政,永康兆民,尚慎之哉!惟善致福,惟恶致愆,天有显道,极施无爽,尚慎之哉!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三年春正月辛丑。

不久,朱棣便在午门之外张榜普告:“天下文武官,治兵者爱恤军士,理民者爱恤百姓,敢有剥削以厉军民者,必罪不赦!”

我们还要举出朱棣命礼部发给中外诸司的一道公文,看他打算在哪些方面去推进他的致治之道。永乐十五年(1417)十一月癸酉,朱棣命行在(北京)礼部移文中外诸司: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五年十一月癸酉。

一遵成宪,爱恤军民,必崇实惠。且以农桑衣食之本必及时,劝课学校育才之地必加意,劝勉赋役必均平,科征必从实,祭祀必诚敬,刑狱必平恕,孝顺节义必旌表,鳏寡孤独必存恤,材德遗逸必荐举,边徼备御必严固,仓库出纳毋侵欺。有官吏贪暴旷职者,监察御史、按察司具实纠举。

上文已经说过,朱棣为了夺取皇位,打起了维护祖训、恢复旧制的旗号,为了宣传上的需要,他一反建文之政,哪怕是有惠于民的德政,只要是出自建文君臣,也毫不顾惜地将其取消。但如今大位既得,势必要努力安定天下,他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意志采取措施,至于祖训云云,对他来说并不像夺权时那么重要了。他做的一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有利于自己的统治。

朱棣一即位,立即把安抚军民的事提上了日程。其时,各地臣民对朱棣的大规模杀戮还惊魂未定,朱棣急忙命兵部出榜晓谕军民各安生业,他说:

今为众所推戴,嗣承大统,罪人皆已伏诛,嘉与万方,同乐至治。比闻在京军民犹有未喻朕心者,谓有复行诛戮之意,转相扇惑,何其愚也!

《明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秋七月丙申。

吾为天下君,则天下之民皆吾赤子,岂有害之之心?且帝王刑法岂当滥及无罪?尔兵部亟出榜晓谕,令各安心乐业、勿怀疑惧,敢复有妄言惑众,许诸人首告,犯人处死,家产给赏告人。知而不告,与犯人同罪。

《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七月乙酉至永乐元年六月癸丑。

这是一道以高压强行使百姓就范的命令,欲令百姓“安生乐业”,反以告讦、死刑相威胁。其时天下新定,一切尚未走上轨道,朱棣还脱不出军事高压的模式。他相继向全国各地派出军事将领,担任“整肃兵备,抚安军民”的任务,如都指挥使何清往浙江都司苏州卫,都督佥事赵清往凤阳中都留守司,前军左都督李增枝往荆州,江阴侯吴高往河南、陕西等。但是,仅靠武力高压的“抚安”是不够的,朱棣也同时注意到民生的实际问题。因而,这时也派了前工部尚书严震直、户部致仕尚书王钝、应天府尹薛正言等分往山西、山东、河北、陕西等布政司,巡视民瘼,令其将“何弊当革,何利当兴,速具奏来”。第二年(永乐元年,1403),他又派监察御史、给事中这些“朝廷耳目,侍从之臣”,分赴直隶府州县及浙江等布政司抚安军民,宣传他的与民休息之意,并要求他们修理城池,剿捕草寇,同时约束他们非奉朝廷明文者,“一夫不许擅差,一毫不许擅科”,“有故违者具实奏闻,以法治之”。 这些措施,还带有为“靖难之役”善后的色彩,这对于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待社会秩序稍为安定之后,必须采取更为根本的措施。

一个社会成员主要是农民,主要收入来自农业的国家,首先必须安定好农民,管理好农业,才能使社会安定、民有所养而财用不枯。土地、种子、农具、耕牛,以至于耕作技术、水旱蝗灾都是执政者应该考虑的。《太宗实录》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不少。朱棣的具体措施包括:移民垦荒屯田,耕种乏牛者,官市给之;乏农具者,宝源局铸造给之。这方面的例子在下文论述朱棣开发北京时要详细介绍。

减少工作,与民休息。例如:

《太宗实录》影印红格本《明实录》第六册,第333页。按红格本“少息兵民”,脱“息”字。今据江苏国学图书馆影印本改。

永乐元年三月乙巳,上(朱棣)谓兵部尚书刘俊曰:“朕即位之初,首诏内外诸不急之务一切停止,毋妄劳人敛财,庶少息兵民。今闻诸司尚有不体朕意,横虐吾军民者,其申谕中外,自今军执常役,民安常业,官守常职,虽事之警急不可已者,亦须奏准然后行之,违者加罪。”

又如:

《太宗实录》卷一九,永乐元年四月丁巳。

永乐元年四月丁巳,山东兖州府通判江澄言:“今率沂州等县民丁三千余人,修治鲁府,东作方殷,乞暂停工,今归耕种,俟农隙就役。”从之。

再如:

《太宗实录》卷一九,叶四下五上,永乐元年四月乙丑。

永乐元年四月乙丑,赐书楚王祯曰:“别来恒用思念,世子至,知安好,良以为慰。所奏府中欲修造,兄于贤弟岂有吝惜意?但天下初定,众心未安,劳困未苏,兼旱蝗相仍,民苦寒馁,安养休息,方在此时。故即位之初,首诏天下不急之务悉皆停罢。今后宫为建文所焚,东宫亦皆折毁,而未敢兴造。贤弟幸体朕意,府中宫室损坏者,姑用护卫之人随时修葺。俟民安岁丰,然后量拨军民为之。如此公私两利矣。贤弟又云,欲令左护卫军屯种以赡岁用,正合成法,具见远虑之意,宜早图之。

限制急征,缓民之困。例如:

《明太宗实录》卷二四,叶六下,永乐元年十月辛酉。影印红格本《明实录》第六册第442页。按,红格本脱“于民,急责”四字,据江苏国学图书馆影印本卷二四补。

永乐元年冬十月辛酉,户部尚书郁新等奏:“湖广今年夏税过期数月不足,其布政司府州县皆当罪之。”上(朱棣)曰:“赋入有经制,人耕护或先后不齐,地理亦有远近之异,未可概论。任人长民,当使之察其难易而顺其情。虽取之亦必思有以利之,不当急责于民,急责必至乎病民。其勿问。第更与约限,令民输之。”

又如: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一月庚辰。

同年十一月庚辰,松江府奏所属华亭县征收秋粮过期不完,请罪其县官。上(朱棣)曰:“今年苏松间有旱涝,秋粮固难卒办,县官职在抚字,不得辄以此罪之,再与期限可也。”

减免赋税,恤民之艰。例如: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二月壬辰。

永乐元年十二月壬辰,免河南陈州今年租税,以淫雨伤稼故也。

又如: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五月丙辰。

永乐二年五月丙辰,山东临清县会通税课局言:“比岁市镇经兵,民皆流移,兼连年蝗旱,商旅不至,所征课钞不及,请减旧额。”户部以闻。上(朱棣)曰:“兵旱之余,尚可征税耶?其悉免之。俟丰岁百姓复业,商旅通行,然后征之。”

发钞发粟,赈济灾民。例如: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三月戊子。

永乐元年三月戊子,户部言河南开封等府蝗民饥。命以见储麦豆赈之。

又如: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三月甲午。

同年三月甲午,北京、山东、河南、直隶、徐州、凤阳、淮安民饥。命户部遣官赈济。本处无储粟者,于近旁军卫有司所储给赈之。

兴修水利,除灾利农。例如:

《明太宗实录》卷一五,叶十下,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丁丑。

直隶苏州一带仰仗钱塘江、吴淞江、娄江之水利。后因沙土壅塞,江水失控,旱时百姓坐视禾苗枯槁,泄时坐视垂成之禾淹没。即位不久即因民所请而治之。

《明太宗实录》卷一九,叶二上,永乐元年四月己酉。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五,治水江南。

永乐元年更命户部尚书夏原吉赴江浙诸郡治水, 旨曰:“厥为明初之一件大事。”

重点开中,征集军粮。例如:

《明太宗实录》卷一一,叶一下二上,洪武三十五年八月丁巳。

甫即位时,北平各卫乏粮,便命户部悉停天下中盐,专于北平开中。

创定赏罚条例,发展军屯。例如:

按:永乐初年,朱棣屡次申明屯田考校条例,见《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十一月壬寅、永乐三年正月壬戌、永乐三年三月甲寅。

永乐二年(1404),颁屯田赏罚之法,第二年,将其法用红牌刊识。后又规定,官军种植样田,每岁终赴京较其所收多寡而赏罚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六年六月甲戌。按:红格本“郡邑”误为“群邑”,今据江苏国学图书馆影印本卷八三叶七改。

照理说,朱棣如此爱民恤困,孜孜治理,国家应该大治,百姓应该丰足了,但是,永乐年间的国计民生远远不如人意。朝廷的雨露沾被是极为有限的。况且,以明帝国版图之大,每年都有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发生灾害。仅就《明实录》记载进行统计,自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至永乐二十二年(1424)朱棣在位期间,水旱蝗瘟疫所引起的饥荒灾害就达二百七十六起之多。其中大多数灾荒为朝廷所了解,并给予了赈济或减免赋税。然而有些灾情却为地方官员所隐瞒。永乐十年(1412)六月甲戌,朱棣对臣下的这种做法曾加以申斥。他说:“朕为天下主,所务安民而已。民者,国之本。一民不得其所,朕之责也。故每岁遣人巡行郡邑,凡岁之丰歉,民之休戚,欲周知也。近者,河南民饥,有司不以闻,而往往有言谷丰者。若此欺罔,获罪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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