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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作者:毛佩琦 当前章节:15542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23

逆命者必歼除之

明成祖的最高理想是做一个超迈千古的盛世名王,要达到这一理想,只有国内的安定康富还不够,还要有无限广阔的疆土,四海咸宾的局面。可以说,朱棣自即帝位后,为此倾注了毕生的精力,而首当其冲者是解决蒙古问题。我们解剖了明成祖的蒙古政策,也就可以大致了解他的整个民族政策的利弊得失。

《明史纪事本末》卷一〇,故元遗兵。

明代元而有中国。其初,“顺帝北出渔阳,旋舆大漠,整复故都,不失旧物,元亡而实未亡” 。元顺帝继承人爱猷识理达腊、脱古思帖木儿先后改元宣光、天元年号,仍以大元帝国自命,历史上习称之为北元。从此在相当长时期内有一个明朝与蒙古部族政权对峙的局面。洪武年间为解决蒙古问题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朱元璋曾先后派徐达、李文忠、冯胜、蓝玉等名将以及秦、晋、燕诸亲王出塞北征,虽有挫折但多所胜利。与这种武力打击同时,朱元璋还采取了一整套的防守与怀柔政策。在北部边塞,从东到西他安置了辽、宁、燕、谷、代、晋、秦、韩、安、庆、岷、肃诸王(有的亲王洪武时未就藩),节制诸军镇守边防,并用优厚的待遇吸引故元势力归附。朱元璋的这些措施是极为有效的,再加上北元内部的分裂与纷争,明帝国对北元的斗争取得了主动。

《明史》卷九一,志第六十七,兵三。

朱棣即位后,继承了朱元璋的政策而又有所发展,同样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朱元璋、朱棣的蒙古政策包孕着缺陷,这不仅使洪武、永乐两朝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蒙古问题,而且他们的政策模式留给后世,也酿成了一系列问题。所以,《明史·兵志》说“终明之世边防甚重” ,其中“北虏”一直是北方的重要威胁。

一、夷入于中国而中国之

像历代中原统治者一样,明朝皇帝对周边民族采取了怀柔政策。

《明实录》《明史》等书“鞑靼”一词常常指全蒙古而言,有时又专指东蒙古而言。

明初从洪武到建文、永乐年间,北元由于明朝的打击和内部的纷争,势力逐渐衰弱,并且分裂为三个大的部分,即西部的瓦剌、中部的鞑靼 和东部的兀良哈,但明朝人又将所有蒙古人习称为鞑靼。

如何对待鞑靼和瓦剌的归附者,是明朝政府怀柔抚绥政策的重要内容。

《明太祖实录》吴元年十月丙寅。《国榷》卷二:“廓逐胡虏,拯生民之涂炭,复汉官之威仪。”

《明太祖实录》吴元年十二月甲子。

《明太祖实录》叶五上,洪武三年六月癸酉。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六月丁丑。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六月丁丑。“其宗伯王驸马……”红格本作“直北宗王驸马”今从江苏国学图书馆影印本,卷五三。

《明太祖实录》洪武元年九月戊寅。

《明太祖实录》吴元年十二月戊辰。

《明太祖实录》吴元年十二月戊辰。

《明太祖实录》洪武六年三月癸卯。

《明太祖实录》洪武八年三月壬戌。

朱元璋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过程中,一方面称言“北逐群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 ,以民族革命相号召;另一方面,却又承认元朝正统,称蒙古人做皇帝是“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 。“元虽夷狄,然君主中国且将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 ,并说:“朕取天下于群雄之手,不在元氏之手” 。这显然是为了讨好元朝君臣,争取他们不战而降。他明确指出,如果元君能敬顺天道来归降的话,“朕当效古先王之礼,俾作宾我朝。其旧从元君仓卒逃避者,审识天命倾心来归,不分等类,验才委任。其宗伯王驸马部落臣民能率职来朝,朕当给换信印,还其旧职,仍居所部之地,民复旧业,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 “残元领兵头目”,“有能率众来归,一体量材擢用”。“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诸人”,“自归附之后,各安生理,趁时耕作,所有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有司常加存恤”。 他还批评元朝的民族歧视政策,说:“元朝出于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辄以蒙古人色目人为之长,但欲私其族类,羁縻其民而已,非公天下爱民图治之心也……勿徇其弊也。” 又言:“州郡官吏不得其人,懦者不立,流于纵弛,强者急遽,发为暴横,又皆以胡为之长,不惟尸位而已,实为奸吏愚弄假威窃权,以生乱阶。” 在强大的和平攻势面前,北元官员将领纷纷归附明朝。朱元璋践守前约,量材录用,厚给官职爵禄。如洪武六年(1373)三月癸卯朔,“侍御史商暠招集王保保河南旧将士,得元参政副枢等五百八十余人,军士一千六百六十余人至京师,简其壮勇者为驾前先锋” 。洪武八年(1375)三月壬戌,“以故元国公卜颜帖木儿为察罕脑儿卫指挥佥事,其镇抚千户,百户五十七人,俱以元平章知院等官为之”。

朱棣继承了朱元璋这一政策,标榜任人唯贤,“不分华夷”,对于降附者的优礼厚遇,视洪武时期往往有加。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年十一月癸卯。

永乐十年(1412)十一月癸卯,洮州卫所镇抚陈恭上言:“侍卫防禁宜严,外夷异类之人,不宜置左右。玄宗几丧唐室,徽钦几绝宋祚,夷狄之患,可为明鉴。”上览毕以示群臣曰:“所言禁卫宜严甚是,但天生之才何地无之?为君用人但当明其贤否,何必分别彼此?其人果贤则任之,非贤,虽至亲亦不可用。汉武帝用金日磾,唐太宗用阿史那·社尔,盖知其人之贤也。若玄宗宠任安禄山,致播迁之祸,政是不明知人。宋徽宗自是宠任小人,荒纵无度,以致夷狄之祸。岂因用夷狄之人致败?春秋之法,夷而入于中国则中国之。朕为天下主,覆载之内,但有贤才,用之不弃。近世胡元分别彼此,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以至灭亡,岂非明鉴!”

这一段话议论得十分透彻,全面地表述了朱棣对鞑靼、瓦剌归附者的政策。在这里不仅显示了朱棣的恢宏度量,而且表明这项政策的提出是总结了历史经验,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把元朝“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视为其灭亡的直接原因,在这一点上超过了朱元璋,是很有见识的。

《明史》卷九〇,志第六十六,兵二。

同洪武时期一样,朱棣对漠南漠北归附者,“官其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以敕书印记,设都司卫所”。 这就是所谓“羁縻卫所”。对于腹里的归附者,或是归附后迁入内地者,或授以官职,或给以爵禄,或令充军伍,这就是所谓“鞑官”和“鞑军”。永乐时期,鞑官和鞑军的数字空前地扩大了。

《太宗实录》(建文)元年十一月乙亥,《燕王上惠帝书》。

屠叔方:《建文朝野汇编》卷四,叶八、十六。

《国榷》卷一一。

屠叔方:《建文朝野汇编》卷四,叶八、十六。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五二,叶三十一下,兵部一,边防前上、三卫。

朱棣与鞑靼人的关系,渊源甚深。早在为燕王时,他的军队中就有很多“鞑卒”。建文帝曾指责朱棣私纳智谋壮勇之士图谋不轨。朱棣辩解说:“盖臣府中有鞑军百余人,悉是洪武间归附。朝廷处于北平,皇考命予护卫岁给衣粮,以备御虏防边之用。” 其实,燕府中的鞑军当不止百人。靖难之役中,朱棣还与蒙古私相往还。建文二年(1400)二月,“鞑靼可汗坤帖木儿,瓦剌王猛哥帖木儿款北平……鞑靼国公赵脱列干,司徒刘哈利帖木儿等自沙漠率众至北平,助靖难兵,燕王大加赏赍”。 建文三年(1401)十一月,“北虏通燕,寇铁岭卫,杀百户彭城” 。这些鞑靼将士英勇善战,在战斗中“胡骑军官最近左右” ,“每简其精锐使从征伐,得其死力” 。朱棣夺取皇位,得鞑靼将士之力甚多。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六月乙丑。

《明太宗实录》永乐九年十二月庚戌。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月庚申。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九月丁酉、己亥。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月庚申。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九月壬申。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年二月乙丑。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六月乙丑。按:红格本“宜”作“宣”,江苏本“宜”作“官”,均误,当作“宜”,今径改。

朱棣即位之后,出于政治需要,更加强了对鞑靼人的笼络。对归附者,除根据原有地位授予官爵,赐予钞币袭衣外,有时还给予牛羊孳畜。如:永乐三年六月乙丑朔,朱棣命令甘肃总兵官左都督宋晟说:“前归附鞑官阿卜都罕等八人,鞑民十九人,令尔给予畜产,官牛十,羊五十;民牛六,羊二十。” 在普遍给赏时,对鞑靼人的赐予要比汉人多。永乐九年十二月庚戌,礼部尚书吕震言:“京卫官军俱赐棉花棉布为冬衣,各卫寄居鞑靼官军宜准此例赐之。”朱棣说:“待远人当厚,命赐都督、都指挥、指挥,皆织金丝衣,千百户卫所镇抚丝绫衣,舍人头目?绢衣,旗军人等胖袄袴鞋。” 但是,大部分鞑官在平时没有实际工作,只是在战时让他们从征。比如,永乐元年十月,朱棣对兵部尚书刘俊说:“武臣中有鞑靼人,多不识字,难委以政,故只令食禄,遇有警急,则用以征伐。” 又如永乐三年九月丁酉,“陛陕西都指挥赵忠脱列干为后军都督佥事。脱列干食禄不视事”。己亥,“陛散骑舍人朱秃儿为锦衣卫指挥佥事,赐金带,食禄不视事” 。由于鞑官的待遇优厚,而又悠游无事,因而有的汉人反“冒鞑靼名以避政事”,致使皇帝不得不下令兵部“晓谕其改政,不改政者罪之”。 对于边外归附的鞑宫,为了便于控制,明廷鼓励他们进入内地居住,或居住京师。永乐七年九月壬申,“鞑靼虎力罕等率家属来归,奏愿居京师,赐钞币衣服,布绢鞍马牛羊米薪居第,及日用什器皆给之。自是有来归愿居京师者,赐赍准此例。若元之故官,则第高下授之职,食其禄而不任事”。 永乐十年二月乙丑,朱棣命令甘肃总兵官宋琥说:“其诸虏及新附者,尔与丰城侯李彬熟计之,悉送京师,设法提备,毋致迯窜。” 除归附的鞑军外,也有垛集鞑靼百姓为军的情况。永乐三年六月乙丑朔,宁夏总兵官左都督何福奏:“灵州鞑靼宜垛集为兵,以足边备。”朱棣命之“斟酌人情,可行则行”。

吴允诚和金忠是鞑官中的突出例子。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二月乙酉,一次就有山西都司金吾右卫指挥千户脱火赤等百九十人得到赐姓。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七月壬寅至己酉。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五年四月己卯。红格本“火脱赤”作“大脱赤”,把“把力河”作“把刀河”。同书卷一二四,叶一上、郑晓《皇明异姓诸侯传》卷下,叶十七、十八均作“阔脱赤”。今从江苏国学图书馆影印本卷一〇五,叶六、七。

《明太宗实录》永乐八年十二月庚子。

《明史》卷一五六,列传第四十四,《吴允诚传》;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四三,叶十四、十五。

《明史》卷一五六,列传第四十四,《吴允诚传》;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四三,叶十四、十五。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七月乙未。

吴允诚原名把都帖木儿,是鞑靼平章,于永乐三年七月自塔滩率部属五千余人、驼马三万余匹诣甘肃归附。总兵官左都督宋晟留其家属于甘肃,遣人送到京师。为了表示对归附少数民族人员的宠异,朱棣往往要赐以姓名。 朱棣赐把都帖木儿名吴允诚,授右军都督佥事,赐赉甚厚,令其仍率部属居凉州,谕兵部榜谕缘边将士毋有侵扰,并给牛羊孳牧。都督牛二十,羊一百五十;都指挥牛十四,羊七十;指挥牛十二,羊六十;千百户卫所镇抚牛十,羊五十;其随来军民每户牛六羊二十,家属给衣鞋布钞有差。朱棣命宋晟加意抚绥,俟吴允诚等居住既定,选其中壮勇或二百三百五百,参以官军三倍,于塞外巡逻,侦察,“非但耀威,亦以招徕来附者”。 朱棣厚待吴允诚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吴允诚受朝廷厚恩,因而对明朝颇为忠诚。永乐六年二月,吴允诚领军队从征卜哈思之地,以“捕虏”功升右都督。九年四月升左都督,与中官王安追“叛虏”火脱赤至把力河,获“虏”人口马驼牛羊而回。十年正月封恭顺伯。十二年从征沙漠。 永乐八年吴允诚从征沙漠,其时,凉州鞑官千户虎保等叛,并协允诚所部同叛。允诚妻与其子管者及所部都指挥保住卜颜不花等不从,遂率众擒获叛者。朱棣赐敕褒奖说:“以妇人而秉丈夫之节,忠以报国,智以脱患。”陛其子管者,并厚赏赍之。 永乐十五年吴允诚卒。其子孙亦多有功,封侯伯,赐美谥。 吴允诚归附之后“降附者益众”,“边境日安,由允诚始”。 永乐七年七月乙未,鞑靼丞相咎卜王亦儿忽秃典住哥及平章都连脱儿赤及司徒、国公、同佥等“各率所部来归”,其众“三万”,“牛羊驼马十余万”。 这说明朱棣对鞑靼的抚绥政策很成功。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十一年冬十月甲寅;二月己巳;十月乙亥。郑晓:《皇明异姓诸侯传》卷下,叶四十六,见万历己亥刻本《吾学编》。《明史》卷一五六,列传四四,金忠。

金忠,原名也先土干,因在漠北受忌于阿鲁台,于永乐二十一年朱棣北征途中归附。朱棣说:“鸟兽穷则依人,黠虏亦然。但彼既来归我,须怀之以恩”,“宜厚意抚绥其家及部属。其资财孳畜一毫勿有侵损,庶不孤远人来归之心”。朱棣又对也先土干说:“尔以诚心归朕,朕以诚心待尔。君臣相与,同享太平之福于悠久。”然而,当时也先土干的归附,并非尽为“慕义”,不过是想借用明朝的力量对阿鲁台进行报复。朱棣北征不见敌人踪迹,得也先土干如获至宝,大加宠异,超乎常格。他对也先土干说:“华夷本一家。朕奉天命为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皆朕赤子,岂有彼此?”于是,赐也先土干名金忠,封忠勇王,与铁券金印,玉带绮衣金币,时时侍从;赐宴时,坐于侯之下,伯之上;“御前珍馐悉辍以赐之”;行军时“上乘马,金忠一骑后随”。金忠部下的官属,都被授为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在朱棣的感召下,也先土干等皆叩头呼“万岁”,且曰:“大明皇帝真吾主也。”

《明太宗实录》永乐八年十一月壬辰。

《明太宗实录》永乐九年九月戊辰。

朱棣优待鞑官,甚至对其归而复叛亦不甚罪之。永乐八年十一月,凉州鞑官千户虎保亦令真巴等叛,朱棣以其“惑于流言,非其本心,挈家远遁,遣指挥哈剌那海等赍敕往宥其罪,使皆复业”。在感召之下,虎保亦令真巴等率妻子万二千余来归罪,“上悉赦之”。 九年九月,甘肃“土鞑”官军叛而复归。朱棣说:“土鞑官军比因人言鼓惑,惊惧逃叛,盖非得已。今既复回,罪亦可恕”,“亦善加抚绥。待之如前”。 可以说是来去自由,至为宽大了。

但是,由于鞑靼、瓦剌对中原时有侵扰,明廷也对鞑靼、瓦剌时有征伐,因此,作为封建统治者,不管朱元璋还是朱棣,对其归附者不得不有所戒备。

《明史纪事本末》卷八,北伐中原。

朱元璋说:“吾虑其难处,或昼遇敌,或夜遇盗,将变生不测,非我之利。盖此辈初绌于势力,未必尽得其心,不如遣之使来,处我宦属之间,日相亲近,然后用之,方可无患。”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十月庚午。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八月癸未。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年五月己丑。

永乐二年冬十月庚午,朱棣对镇守大同江阴侯吴高说:“鞑靼率多来归者,虑有诈谋。古云受降如受敌。其悉调山西都司、行都司,并太原三护卫骑士赴大同操备。” 永乐三年八月癸未,朱棣敕甘肃总兵官左都督宋晟曰:“比闻鞑官伯克帖木儿率众来归,可遣人慰抚,导之入境,然须密察其意。若有诈谋,易为制驭。语云,受降如受敌,不可不慎。” 永乐十年五月己丑,朱棣又敕镇守兴和都指挥王唤等曰:“今指挥岳山自虏中还言,鞑贼有为阿鲁台画计者,欲缘边剽掠,宜谨守城池。或有以进马以归附来者,须详查其实,勿遽纳之。”

丘濬:《内夏外夷之限》二,《皇明经世文编》卷七三,丘文庄公集三。

《弇州史料后集》卷五〇,番将握兵。

对于鞑官则不授以重权。丘濬说:“仰惟我祖宗朝,凡诸归正而建功者,往往赐之以封爵,膺之以显任。惟于五府诸卫之长诸边总戍之任,则有此限制,而不得以专。盖有合于唐人不用番将为正将之意。夫于任用之中,而寓制驭之意。” 王世贞说:“祖宗时番将有功,虽累封至侯伯,不得五府都司卫所印及总兵镇守,或入奉朝请,或于各镇住牧。惟有征行,则遴所部精骑以从,或别将则副大帅耳。” 朱棣对鞑靼、瓦剌人的优厚礼遇,是建立在他们承认明朝的宗主权、臣服于明皇朝这一基础之上的。既然这样,他们受到的待遇,就不可能完全与汉人平等。

郑晓:《皇明大政记》卷一,叶一下。

《明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十二月壬寅。

《明太祖实录》洪武五年五月戊辰。

《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卷二七。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四。

丘濬:《内夏外夷之限》一,《明经世文编》卷七三,丘文庄公集三。

高岱:《鸿猷录》卷一一,纪录汇编卷七七。

一些大臣也担心在辇毂近甸安置大批鞑靼人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要求朝廷给予限制。自洪武时期起,为了消除元朝的影响,促进蒙古族人和汉人的同化,明朝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以使蒙古人忘掉自己的民族传统,做明朝驯服的臣民。洪武元年禁胡语胡姓; 洪武四年禁胡礼; 洪武五年再申民间妇女服饰之制; 同年,又令蒙古色目人不许与本类嫁娶,违者治罪。 朱棣即位后,继承了这一政策。无疑,这种强制性的同化措施,是包含着对蒙古等少数民族的歧视的。这与前述的对鞑官的不尽信任,是不利于对他们的怀柔和争取的。这样,便致使有的鞑官与明朝貌合神离,“犷悍如故” ,一遇变故“甚至乃有为虏乡导者” ,“有因事欲北徙者” 。

椿园:《西域闻见录》卷五,西陲纪事本末上,《土尔扈特投诚纪略》。

然而总的来说,朱棣对鞑靼、瓦剌的怀柔政策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论是边外羁縻卫所的首领军士,还是腹里的鞑官鞑军,大都忠于明朝,并为之效力。他们对明朝授予的封号官爵十分重视,把它看作极高的荣誉和统辖本部属的依据。他们将朝廷颁发的玺印诰命辗转相传,世世宝之。直到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蒙古土尔扈特部挣脱俄国的羁绊重归祖国时,仍保有“伊祖所受明永乐八年汉篆敕封玉印一颗”,并将其献给清政府。 永乐时期北部边境的大体安宁,这种怀柔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贽:《续藏书》卷一一,内阁辅臣,太师李文达公,第6页。

李贤:《达官支俸疏》,《明经世文编》卷三六,李文达文集。

当然,大批鞑靼人入居内地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给鞑官的俸禄过高,以致供鞑官一人之禄可赡京官十七员半。 因而正统时有“以有限之粮,而资无限之费,欲百姓富庶,而仓廪充实,未之有也” 的感叹。但这与制驭鞑靼、瓦剌的大略宏图相比,毕竟是次要的。

二、商贾贸易,一从所便

参见〔苏联〕鲍里斯·雅科弗列维奇·弗拉基米尔佐夫《蒙古社会制度史》第二编第一章,中期的蒙古人及其经济。

岷峨山人:《译语》。

萧大亨:《夷俗记》。

岷峨山人:《译语》。

蒙古人退居塞外后,比成吉思汗时期以前处于更孤立的状态,蒙古与明朝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贸易几乎完全停顿了。由于游牧生活,从前工匠和农民的住地都成了草地。 但是,他们对于粮食、纺织品和铁器等金属制品的需要是一日不可或缺的。尽管他们的生活方式大大倒退,但由于蒙古入主中原达百年之久,中原地区的影响并不能马上消失,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也不能马上改变。比如他们吃的是“食兼黍谷”,并非全是肉乳;他们穿的是“衣杂缣布”,“富者至被缇绣” ,“食最喜甘,衣最善锦”,其首酋愈以“衣锦服绣”为荣。 但这些物品皆非草原所产,为了生活,不得不向中原或其他地区求得。其手段不外乎“以掠或易得之”。甚至在与明朝处于交战状态时,蒙古人也悄悄与明朝守边士卒进行交易:“以斧得裘,铁得羊肘,钿耳坠得马尾火石。” 说明了商品交换的不可避免。

明朝廷当然了解这种情况,对同蒙古等少数民族的贸易一向控制甚严。它一方面利用贸易作为控制蒙古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手段,同时也用贸易对其示以怀柔。另一方面,明朝为了边防,需要大量马匹,这使得与蒙古等地区的贸易势在必行。

马文升:《禁通番以绝边患疏》及其评语;《明经世文编》卷六二,马端肃公奏疏一。

参阅《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

马文升:《禁通番以绝边患疏》及其评语;《明经世文编》卷六二,马端肃公奏疏一。

洪武时期,对于边地的贸易有很细致的规定。马文升说:“我太祖高皇帝平定天下,抚治四夷,示之以威,怀之以德,彼皆顺服,岁时进贡。其所食茶、铁锅、铜器、罗缎等物,奏奉明文方才给予,及许令各该番人四时前来各边交易买卖,委官管领。当时法度严明。” 一切不经朝廷许可的私人贸易都严格禁止。《大明律例》中上述禁令的条文繁复重叠 ,反映出明廷对这一问题重视的程度。明人认为,这些规定是为控制战略物资的出口,亦为了减少因贸易引起的纠纷,一切蒙古人所需之物均在朝廷掌握,则可以“操纵机宜” 。

《明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壬寅。按:红格本“朕今继承天位”,作“朕命统承天位”。今从江苏本改。

《明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丁卯。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七月丙戌。

朱棣即位之初,为显示宽仁大度,对北部边疆各族的贸易似乎稍有放宽。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十一月壬寅,朱棣遣使赍敕谕兀良哈、鞑靼、野人诸部曰:“朕今继承天位,天下一家,溥海内外,俱效职贡。近边将言尔诸部酋长,咸有归向之诚,朕用嘉之。特令百户裴牙失里赍敕谕尔,其各居边境,永安生业。商买贸易,一从所便。欲来朝贡者,与使臣偕至。” 同时,由于靖难之役,天下马匹损耗甚多,全国仅有马二万三千七百余匹。为巩固政权和边防,朱棣十分注意马政,一方面“严督所司,用心孳牧” ,同时开民间养马之禁 ;另一方面就是加强与产马地区的贸易,大量买马。

一种交易是不定地点,价格由官方规定:

《明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壬辰。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九月壬辰,“陕西行都司奏,回回可古思于宁夏市马,请官市之,以资边用。上从之。命有司偿其直。上马:每匹给绢四匹、布六匹;中马:绢三匹、布五匹;下马:绢二匹、布四匹;驹:绢一匹、布三匹。军民私市者禁之” 。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七月乙酉。按:红格本“酌”误作“约”,今从江苏本。

永乐七年(1409)七月乙酉,“敕镇守宁夏宁阳伯陈懋:官帑有绮帛布钞,可与新附鞑靼易马。良马勿吝直,次者亦酌量增直易之” 。

大量的贸易以朝贡的形式出现。蒙古和其他民族的使节或商人,赴边境或进京贡马及方物,朝廷以赏赐的形式给予报酬,或直接给予货值。马和方物都有定价,赏赐有定额,如果赐赉不足额,进贡者则会不满。这种进贡,实际上是各族首领或商人与明廷之间在做买卖。在这种贸易当中,朱棣的方针是“怀柔远人,宁厚无薄”。不仅给货值,还要给予丰厚的赏赐。蒙古和其他各族来朝贡马及方物的记载,不绝于史书。比如: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一月丙子。按:红格本“哈儿兀歹”误作“哈儿兀反”,今从江苏本改。

永乐元年十一月丙子,兀良哈头目哈儿兀歹遣其部属脱忽思等二百三十人来朝贡马。命礼部赐钞币袭衣,并赏其马值。上马每匹钞五十锭,中马四十锭,下马三十锭。每匹仍与彩币表里一。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四月己丑。

二年四月己丑,指挥萧上都等自兀良哈还。鞑靼头目脱儿火察、哈儿兀歹等二百九十四人随上都等来朝贡马,命脱儿火察为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哈儿兀歹为都指挥同知掌朵颜卫事……各授指挥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带及白金钞币袭衣。脱儿火察言,有马八百余匹留北京,愿易衣物。命北京行后军都督府及太仆寺第其马之高下,给价偿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三月戊戌。

三年三月戊戌,哈剌温等处鞑靼也里麻等五十五人来归,贡马。命礼部如例赏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九月庚子。

九月庚子,款多伦地面鞑靼纳哈剌等来朝贡马,赐之银钞彩币。

《辽东志》卷三,兵食志,边略,外禁。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二。

在东北和西域,明朝同样与当地少数民族建立了市易朝贡关系。这是明朝控制东西双方以钳制鞑靼和瓦剌的手段之一。“辽边西壁近虏,境外多物产,如貂皮人参材木鱼鲜之类。” 但洪武时期,对辽东的贸易管理甚严,以至于“凡公差人员,不许捎带松榛等物进口渡海,违者一二斤、三五两俱分尸,号令所过,官司纵容,一体治罪” 。女直、兀良哈头目经常赴内地贡马。永乐时期,在辽东开原广宁设立了三处固定的马市,定期开市贸易;又规定女直部落一年一贡、每贡一千人,兀良哈三卫一年二贡,每贡三百人,计每年赴内地朝贡者一千六百人,而实际不止此数。朝廷给予来贡“夷人”的赏赐也有定额。另外,朝廷还花大量经费用以晏赏、迎驿。这些措施加强了同东北各民族间的联系,巩固了东北边疆,也削弱并牵制了鞑靼侵扰势力。

西北方面,永乐初明朝就与当地诸民族建立了通贡关系,抚之甚厚。

《太宗实录》永乐四年八月壬子。

永乐四年(1406)八月壬子,朱棣敕甘肃总兵官宋晟曰:“西北番国及诸部落之人,有来互市者,多则遣十余人,少则二三人入朝,朕亲抚谕之,使其归国宣布恩命。”

以贸易关系为手段来争取少数民族的意图是很明显的。

与西番的茶马贸易是明朝与少数民族贸易的重要部分。河州一带是西域门户,控制河州,才能使通往西域的道路畅通无阻。永乐时期的翰林学士解缙说:

解缙:《送习贤良赴河州序》;《明经世文编》卷一一,解学士文集。

(河州)善马之出,布于天下。先是,民商夷虏利相售易,或相杀害。……而中国之货马贵。中国之货以荈茗为上……先,太祖高皇帝因其利而利之也,置茶马司河州,岁运巴陕之茶于司,官茶民得以马易之。夷人亦知有法禁,忌畏杀害之风帖息,而茶之缪恶亦少。数年之间,河州之马如鸡豚之畜,而夷人亦往来慕知识效信义,有仕为臣者,不但茶马之供而已。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十年六月己酉。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十年三月丁酉。

朝廷茶马之禁甚严,“虽勋戚而不宥”。洪武三十年(1397),驸马都尉欧阳伦坐犯私茶,竟然赐死。布政使司官不言,并伦赐死,家人等皆坐诛,茶货没入官。 朱元璋说:“巡禁私茶之出境者,朕岂为利哉!制驭夷狄不得不然也。” 永乐时期,仍与西番保持了茶马贸易关系。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二月乙丑。

永乐三年(1405)二月,朱棣谈到禁夹带私茶布帛青纸出关时曾说:“边关立互市,所以资国用,来远人也,其听之。” 但看永乐六年等令谕,其禁令之严或逾于洪武时期,大概也是“制驭夷狄不得不然”吧?

《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十月壬辰。

永乐五年(1407)十月壬辰,朱棣敕甘肃总兵官左都督何福曰:“旧禁军器出境。近闻有鬻于外夷者,此边将失于关防之过,目今须严禁约。”

《明太宗实录》永乐六年二月戊子。

六年(1408)二月戊子,何福奏凉州诸卫土军多私出外境市马,请按其罪……从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六年六月丙申。

六月丙申,敕甘肃总兵官左都督何福曰:“旧禁丝绫罗与外夷交易。比闻军民裁制衣服与回回易马,贪利违法,尔更申明其令。”

《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二八。

同年,令谕各关把关头目军士,务设法巡捕,不许透露缎匹布绢私茶青纸出境,若有仍前私贩,拿获到官,将犯人与把关头目,各凌迟处死,家迁化外,货物入官。有能自首免罪。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五年五月丙午。原文脱“禁”字,据江苏本补。

永乐十五年(1417)再次申谕:“国家兵器以御外侮,近有小人贪图货利,私鬻出境,反以资寇,宜严禁止,犯者虽勋戚不宥。”

禁令十分严厉。所谓“商贾贸易,一从所便”云云,是在朝廷的严格控制下进行的。

《西园闻见录》卷五九,叶六下,兵部八、贡市、前言。

明天顺中,曾以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的马文升说:“四夷来贡,慕化之诚;朝廷优待者,柔远之道。此前代所行者,亦我朝廷之故事也……太宗文皇帝神武雄略,威震沙漠,四夷八蛮,罔不来贡,赐以彩缎衣服,待以下程筵宴,十分丰厚,使之餍饫,所以畏威感恩蛮夷悦服。” 朝贡和市易,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少数民族的生活需要,也有利于加强各民族间的联系和边疆地区的稳定。朝廷也因而得到了大量的马匹。

但是,通贡也带来了许多新问题。以西域贡使言之:

《明仁宗实录》卷五上,叶三下四上,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礼科给事中黄骥上疏》。按:原文“出车载运”,“车”误作“军”;“无敢与较”,脱“较”字,今据江苏本改补。

西域使客,多是贾胡,假进贡之名,借有司之力以营其私,其中又有贫无依者,往往投为从人,或货他人马来贡,即名贡使,得给驿传。所贡之物,劳人运至,自甘肃抵京师,每驿所给酒食刍豆之费不少。比至京师又给赏及予物直,其获利数倍。以此,胡人慕利,往来道路,贡无虚月。缘途军民递送,一里不下三四十人,俟候于官,累月经时,妨废农务,莫斯为甚。比其使回,悉以所得贸易货物以归。缘途有司,出车载运,多者至百余辆。男丁不足役及女。归所至之处,势如风火。叱辱驿官,鞭挞民夫。官民以为朝廷方招怀远人,无敢与较。其为骚扰,不可胜言。

东北方面的贡使,也有类似的问题。

《西园闻见录》卷五九,叶十八下、三下。兵部八,贡市。

朝廷把“四夷来朝”看作归顺或向化,而“四夷”未始不把朝廷的赏赐看作是软弱纳款。永乐以后,政治腐败,国力日衰,兀良哈、鞑靼甚至借武力邀贡、添贡。贡市非惟不能抚怀边外,反成了肇祸之源。正统、成化以后,纷扰不已。张萱在《西园闻见录》中引用明人张涛说:“今日缺贡,明月补贡,今日革赏,明日补赏。塞上之口血未干,胡马之嘶风踵至。”兵部员外郎杨继盛甚至痛切地说:“是我不能以羁縻乎彼,彼反得以愚弄乎我矣。”

三、对东北地区的经营

《元史》卷五八,志第十,地理,一,序。

元朝建国“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 ,其疆域是很大的。元顺帝退出塞外后,仍然在东西广大地区内有着相当的影响,并企图借其力量以图中原。明朝如据有东北和西域,不仅可以削弱故元的势力,而且可对其收包围钳制之效。反之,明朝则处于蒙古势力的包围之中,不仅难于制驭蒙古,而且会影响到明政权的巩固。因此,控制东北和西域,是明初对付故元蒙古势力的要务。这里先说朱棣对东北地区的经营。

事具《朝鲜王朝实录》中。

李辅:《全辽志序》。

洪武初,元将纳哈出拥兵辽东,东北地区的女真族、高丽族等仍然处于其控制之下。朝鲜,时称高丽,还保持着与北元的臣属关系。北元君臣曾多次企图借助朝鲜的力量恢复中原。 因此,明朝必须控制东北地区,切断北元与朝鲜的联系。嘉靖时兵部右侍郎王之诰说:“辽北拒诸胡,南扼朝鲜,东控夫余真番之境,负山阻海,地险而要。中国得之则足以制胡,胡得之,亦足以抗中国。故其离合,实关乎中国之盛衰焉。” 这段话,准确表述了明朝与北元争夺东北的重要性。

《明太祖实录》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

朝鲜《朝鲜王朝实录》锡王命在洪武三年五月甲寅,且偰斯衔称“尚宝司丞”,见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前编卷上。《明太祖实录》在二年八月丙子,其诰有“命承前爵,仪从本俗,法由旧章,呜呼,尽夷夏之咸安”之语。见卷四十四,叶五下。

洪武元年(1368)十二月,朱元璋派符宝郎偰斯奉玺书赐高丽国王王颛。 第二年,再派偰斯赴高丽封其王,“凡仪制服用,许从本俗”,“式遵典礼”“作镇边陲”。 高丽于洪武二年五月辛丑停元至正年号,洪武三年七月乙未始行洪武年号,奉明朝正朔,纳元所降金印。然此时高丽仍首鼠两端,与北元使节往来不断。

《明史》卷四一,志第十七,地理志二。

《四镇三关志》卷一。

《明史》卷一一七、一一八,列传第五、第六,诸王二、三。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年十二月壬申。

《皇明祖训》首章。

与此同时,朱元璋一方面不断遣使诏谕东北地区官民归附,另一方面派兵从山东渡海,向辽东进军。洪武四年元月辽阳行省平章刘益降。同年,在辽东设立定辽都卫,八年改为辽东都指挥使司, 辖二十五卫,一百三十八所、二州一盟。 北元大批将领、女直头目相继归附明朝。朱元璋陆续将辽王、宁王、韩王封于广宁、大宁、开原等地,以扼制辽东。 洪武二十年(1387),明军进攻金山,纳哈出降。二十二年,朱元璋在东北西部广大地区置朵颜、泰宁、福余等三卫,以处纳哈出降人,明朝在东北的势力范围大大扩展了。二十年十二月明廷咨高丽国王,以鸭绿江为界,“不得复有侵越”。 洪武二十五年,高丽更名称朝鲜,几经周折,明朝终于和朝鲜建立了友好关系并将其列为“不征之国”,以戒子孙。 朝鲜和北元的联系被切断了,北元借朝鲜之力恢复中原的希望也落了空。明朝进一步巩固了在东北的地盘,洪武时期,明朝势力已达松花江、牡丹江及牙兰河一带。

《皇明世法录》卷六〇,叶十五下,辽阳志原,李承勋:《镇守辽东征虏前将军题名记》。

永乐时期,大明国力强盛,朱棣锐意征服鞑靼、瓦剌,又因为明朝政治中心北移,所以更加强了对东北地区的经营。曾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的李承勋说:“国朝建都于燕,亲以九鼎之重,扼胡人之吭,而拊其背。辽在侯甸间,与宣大错峙为三雄镇,以藩屏京师。天下无事则并力以抗胡,有事精兵数十万,指麾可集,而天下固以服其强矣。”

《明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八月至永乐元年十二月。

辽东地近鞑靼,兀良哈三卫时与串通,造成边患,因而在军事上仍以防备鞑靼的寇掠为重点。仅建文四年(1402)八月至永乐元年十二月,辽东都司就连续向朝廷报告军情:“缘边胡寇窃发不时”,“近虏寇盘山驿,虏掠人畜”,“虏寇攻懿路寨三昼夜,破寨栅,官军与战不利。”朱棣则不断下令:“严固边备”,“谨守疆场” 。

其次是遣使招抚东北广大地区的汉人、女真人、鞑靼人: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五月乙巳。

永乐元年五月乙巳,赐东宁卫千户王得名钞百七十六锭,彩币七表里,纱衣二袭。得名先往朝鲜招抚辽东散漫军士复业。男妇来归者万五百二十五口,故嘉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八月庚辰。原“尔等即同父母妻子……”脱“尔”字,据江苏本补。

二年八月庚辰,遣使赍敕谕潭州漫散人民曰:昔太祖皇帝设三万卫,所以安养军民……尔等不得已流寓潭州……特遣千户高塔海帖木儿等赍往谕。尔等即同父母妻子复回本处,仍旧居住,毋久栖栖在外,徒自苦也。

金幼孜:《北征录》永乐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发小甘泉,上(朱棣)召语虏中山川。上曰‘女直有山,其巅有水色白,草木皆白,产虎豹亦白,所为长白山也。天下山川多有奇异,但人迹不至,不能知耳。此地去辽东可千余里,朕尝问女直人,故知之’”。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五。

《朝鲜王朝实录》太宗恭定大王甲申四年四月;《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二。

毕恭:《辽东志》,《辽东志书序》。艺文印书馆影印丛书集成续编,辽海丛书第二集。

《西园闻见录》卷五五,叶一八上,兵部四,边防后下,女直,前言。

朱棣十分关心女真的情况,曾亲自讯问女真地方的风土山川。 永乐元年(1403),朱棣派行人邢枢偕知县张斌往谕奴儿干,“至吉列迷诸部落招抚之” 。永乐二年又派辽东千户王可仁前往辽东安抚女真之地,拟设建州卫,“给与印信,自相统属,打围放牧,各安生业,经商买卖,从便往来” 。于是,“东北至奴儿干,涉海有吉列迷诸种部落,东邻建州、海西、野人女直……永乐初相率来归”。明朝“因其地分设卫所” ,“选其酋长授以指挥千百户等官俾仍旧俗,各统其属,以时朝贡” 。

李辅:《全辽志》卷六,外志,外夷属国卫史考,外夷卫所。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二月癸酉。按:红格本“阿剌孙”脱“阿”字,“把剌答嗒”作“把剌嗒哈”。今从江苏本卷二六补。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闰四月己酉。按:红格本“宜立元帅府”误为“宜令元帅府”,今据江苏本卷六二改。

《敕修奴儿干永宁寺记》,引自杨旸等《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

奴儿干都司的设立是朱棣巩固开发东北边疆,控制鞑靼的重大措施。“奴儿干都司先名远三万户府,前代无考,元为东征元帅府。” 洪武时期拟招抚远方女真,以路远未达奴儿干。永乐二年(1404)二月癸酉,“忽剌温等处女直野人头目把剌答嗒来朝,置奴儿干卫。以把剌答嗒、阿剌孙等四人为指挥同知,古驴等为千户所镇抚,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有差” 。永乐七年(1409)闰四月,奴儿干卫头目忽剌冬奴等来朝,“复奏其地冲要,宜立元帅府,故置都司。以东宁卫指挥康旺为都指挥同知,千户王肇舟等为都指挥佥事,统属其众。岁贡海青等物,仍设狗站递运” 。永乐九年内官亦失哈率兵千余人,巨舰二十五艘至其地,正式开设奴儿干都司。 近人研究奴儿干问题成果甚多,本书不再赘言,唯欲提出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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