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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

作者:毛佩琦 当前章节:15742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23

卫所数字,历朝不一。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初置卫百七十九,所二〇,又有地面五十八,站七,寨一。以后代有增设。万历中至三百八十余卫。

《西园闻见录》卷五五,叶十七下,兵部四,边防后下,女直,前言,引《大明一统志》。

(一)从理论上说奴儿干所统卫所东起库页岛上的囊哈儿卫,西至鄂嫩河的斡难河卫,南到浑河一带的建州卫,北达兴安岭的古里河卫。 《大明一统志》:“我文皇帝神谋睿算,销患于未萌,悉分而散之,使之力足以自立,势足以相抗,各授以官职而不相统属,各自通贡而不相纠合。是以百年以来无东北之患” 考之《明实录》,各卫所入朝入贡,均直接地、独立地与朝廷发生关系,朝廷有所宣谕也直达各该卫所,各卫所不相统属,亦并不受都司统属。

据《明实录》记载,康旺本鞑靼人,洪武间,以父荫为三万卫千户。自永乐以来,频奉使奴儿干之地,累升至都指挥使。见《明宣宗实录》宣德六年十月乙未。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闰九月壬子。

“七次”,用丛佩远《亦失哈考略》说,见《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

(二)女真各卫所多属羁縻性质,以原有头目世袭指挥镇抚,朝廷给诰印,定期朝贡京师,而奴儿干都司却以流官长之。担任奴儿干都司都指挥同知的康旺,原为东宁卫指挥,东宁卫属辽东都司,距黑龙江数千里之遥,必非奴儿干土著。 另外,奴儿干都司是拥有军队的,至少是少量的军队,而且是朝廷控制的官军。永乐十二年(1414)闰九月壬子,朱棣命辽东都司以兵三百往奴儿干都司护印,“先尝与兵二百,至是,都指挥同知康旺请益,故有是命,且敕旺逾二年遣还”。 依文意言之,逾二年所当遣还者,似应为后益之三百兵。至于除护印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军队,不得而知。这一事实说明明朝对奴儿干都司控制的程度,超过了其他羁縻卫所。另外,朝廷命使不断到奴儿干都司,从永乐到宣德中,仅中官亦失哈就曾到奴儿干之地达七次 之多,这些都说明奴儿干曾长期处于明朝的有力控制之下。

《明太宗实录》永乐九年二月甲辰。

东北各卫女真人,常常到内地朝贡或朝觐,为了表示优抚,朝廷要对其给予赏赐,封予官爵。朱棣称此曰:“捐小费以弭重患,亦不得不然。”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三月癸卯。

《明太宗实录》永乐四年三月甲午。

《皇明世法录》卷五六,叶十下。奏议,蓟辽,巡抚辽东都御史陈钺奏。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三月甲寅。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七月癸巳。

《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二月己丑。

《皇明世法录》卷五六,叶三上,奏议。

《西园闻见录》卷五九,叶九上,兵部八,贡市,前言。

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女真需要与内地进行贸易,或以入贡形式进行,或于边境开市。永乐三年(1405)三月癸卯,朱棣命“就广宁开原择水草便处立市” 。四年三月甲午,“设辽东开原广宁马市二所。初,外夷以马鬻于边,命有司善价易之。至是来者众,故设二市。命千户答纳失里等主之” 。这是开设马市之始。永乐时辽东马市共有三处,“其一在开原城南关,以待海西女真,其一在城东五里,其一在广宁城,皆以待朵颜三卫夷人” 。市马有官价 ,贡物“悉厚直酬之” 。不论鞑靼或女真,“来朝及互市者,悉听其便,但禁戢士卒,勿扰之” 。谈到辽东马市,宣德皇帝曾说:“朝廷非无马牛,而与之为市,盖其服用之物皆赖中国,若绝之,彼必有怨心。皇祖许其互市,亦是怀远之仁。” 女真固然需要内地的服用之物,而他们也给中原送来了土产:马匹、貂皮、人参、材木、鱼鲜,等等。中原输出的则有铧、铲、耕牛、种子以及米盐绢布缎匹衣服等,开市的意义远远超乎经济之外。“开市有期,防市有禁,定市有价,抽市则立法,至详且善矣” ,朝廷委专员进行管理。“抽分”是政府的一项收入,但它也标志着政府有效的管理权和边民对政府所尽之义务,显示了朝廷的影响力。

《明太宗实录》卷七八、卷一五八、卷一五九。

永乐时,大批女真人纷纷归附明朝。要求靠近内地居住或到水草丰盛处放牧者,都需得到朝廷的批准。朝廷或为他们择地筑城,或以水草丰盛处许之。有愿居京师者,也受到鼓励,“赐袭衣彩币及牛羊薪米居宅” 。永乐六年(1408)四月,朱棣对兵部臣说:

《明太宗实录》卷七八,永乐六年夏四月乙酉。按:红格本“勿阻之”脱“勿”字,又衍“镇守官”三字。今从江苏本卷五六。

朕即位以来,东北诸胡来朝者多愿留居京师。以南方炎热,特命于开原置快活、自在二城居之。俾部落自相统属,各安生聚。近闻有思乡土,及欲省亲戚者,尔即以朕意榜示之,有欲去者,令明言于镇守官员,勿阻之。

《明太宗实录》卷七九、卷八〇。

《明太宗实录》卷七八,永乐六年四月戊子。按:红格本衍“居室”二字,又多“之”“令”等字。今从江苏本卷卷五六。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九月戊子。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年四月庚午。

既与方便,又不强使居之,来去自由,政策很开明。后来,由于移居者日多,为了便于安抚,置自在、安乐州于二城,州置知州、吏目、同知、判官各一员以管理之。 其他如东宁卫、三万卫、开原、建州、喜温河卫等,也多有女真人等申请去居住,不仅得到批准,而且“赐钞、币袭衣鞍马,其居室什器薪米牛羊,所在官司给之” 。为了便于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经济开发,朱棣还主动派人筑城管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他听说弗提斤六城之地肥饶,便命指挥塔失往治弗提卫城池,“令居民咸居城中,畋猎孳牧从其便,各处商贾欲来居者亦听,仍命行在兵部榜谕之” 。辽东地区民族杂居,亦有不少鞑靼人居住,永乐十年四月庚午,“命筑辽东开原西门土城,以处鞑靼之归附者” 。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年六月辛酉。

郑晓:《皇明四夷考》卷五五,女直。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七月丙子。

对于边地居民的贫寒者,朝廷则往往给予赈济。朱棣说:“薄海内外,皆吾赤子。远人归化,尤宜存恤。其即遣人发粟赈之,毋令失所。” 当地居民及部落首领的生活用粮,朝廷还常常给予接济:“稍给盐米布,赡诸酋豪,使保塞不为边寇盗。” 永乐十二年(1414)秋七月巫凯奏:“开原三万辽海三卫岁收屯粮,仅给本卫官军及给安乐、自在二州之人。近奉命运给各卫调兵行粮,并接济毛怜、建州诸卫鞑靼,道路既远,供给不敷,宜将所给建州毛怜者,就沈阳各卫与之。”

《西园闻见录》卷五三,叶四下,兵部二,边防前下,辽东镇,前言。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六年正月己未。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六年二月庚戌。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九年六月庚申。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十年四月庚寅。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不仅巩固了东北边疆,而且在政治和军事上使北元势力陷入空前孤立的地位,这对明朝是非常有利的。明人说:辽东“历代以来地皆郡县,我朝尽改置卫,而独于辽阳开原设安乐、自在二州,以处内附夷人。其外附者,东北则建州、毛怜、女直等卫,西北则朵颜、福余、泰宁三卫。分地世官,互市通贡。事虽羁縻,势成藩蔽。是以疆场无迤北之患”。 不仅如此,许多女真、高丽、鞑靼头目与朝廷的关系甚好。比如,永乐十六年(1418)正月己未,毛怜卫指挥猛哥不花奏:本卫千百户哈答等二十余人,每有调发,能效勤劳,今来朝,请量升之,以劝将来。遂各升职有差,仍赐敕状谕赍之遣还。” 同年二月庚戌,建州卫都指挥李显忠奏:“卫指挥千户镇抚头目哈剌忽等,擒捕叛亡,累著劳绩,请升职以示劝。”遂升……俱赐敕褒谕且优赍之。 甚至朱棣出塞亲征,也征用当地兵士随行。永乐十九年(1421)六月,“敕辽东总兵官都督朱荣及辽东都指挥巫凯、刘青:于所属卫分并鞑靼、女直、高丽寄住安乐、自在州官军内选精锐五千,以七月率至北京” 。永乐二十年(1422)北征,毛怜卫指挥猛哥不花等亦率子弟部属从征。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二月甲申。

《辽东志》卷八,杂志。

另外,“辽东肥沃之地,一年耕有收,足数年之用。数年有收,海运可省” 。朱棣很注意辽东的屯田:“减戍卒而增屯夫,数至十有其八。力穑者众,岁有羡余。数千里内阡陌相连,屯堡相望。” 东北地区出现了繁荣发展的局面。

同时,永乐一朝,明朝与朝鲜关系甚好,北元无以乘其间,鞑靼向东的扩展更失去了可能。在明朝制驭鞑靼、瓦剌的一盘棋上,对东北的经营,是一招胜算。

四、对西域的经营

《明史》卷三三二,列传第二二〇,西域四,撒马儿罕。

许论:《九边图论》。

“元太祖荡平西域,尽以诸王、驸马为之君长,易前代国名以蒙古语。” 元朝灭亡后,故元势力仍然对西域有广泛的影响力。为了最后消除故元在西域的势力,限制后来的鞑靼、瓦剌在这一地区的发展,朱元璋父子在努力经营东北的同时,对西域的经营也采取了非常积极的态度,明人称此为“西控西域,南隔羌戎,北遮胡虏”,并将其比作汉武帝的“断匈奴之右臂”。

《西园闻见录》卷五五,叶二十五下,兵部四,边防后下,哈密。

马文升说:“我太祖高皇帝应天眷命,扫逐胡元,统一寰宇,凡四夷来贡者不拒,未来者不强。其于西域也亦然,真得古帝王驭夷狄之道矣。迨我太宗文皇帝,继承大统,开拓疆宇,始招来四夷,而西域入贡者尤盛。”

《明太宗实录》卷六六、卷七七、卷一六九。《明史》卷三三二,列传第二二〇,西域四。

当时,明朝不断派出使节往西域诸部,兵科给事中傅安、郭骥,北平按察使陈德文,太监王安、鸿胪寺丞刘帖木儿,吏部员外郎陈诚、中官把泰、李达、郭敬,都曾先后出使西域。陈诚于永乐十一年(1413)出使,于永乐十三年回还,所历哈烈、撒马儿罕、别失八里、俺都淮、八答黑商、迭里迷、沙鹿海牙、赛蓝、渴石、养夷、火州、柳城、土鲁番、盐泽、哈密、达失干、卜花儿凡十七地,著有《使西域记》,备言其山川风俗物产,使明朝对西域有了新的认识。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月辛亥。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十一月庚戌。按:红格本“抚之可驯”,“抚”误为“扰”,今从江苏本改。又见《皇明世法录》卷一一,叶二十九下、三十上,文皇帝宝训,怀远人。

《明太宗实录》永乐四年十二月壬辰。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一年七月丙午。

朱棣对西域各部族采取了种种怀柔抚绥的政策,争取他们对明朝的归附,至少是保持和平的通使通贡、来去自由的关系。永乐元年(1403)朱棣就对礼部臣说过:“自今诸番国人愿入中国者听。” 永乐二年十一月庚戌,朱棣于奉天门“视朝,西北诸胡来贡”。礼部尚书李至刚说:“西北诸胡,陛下抚绥,皆以向化,边境已宁。”朱棣说:“人恒言,以不治治夷狄。夫好善恶恶,人情所同,岂间于华夷?抚之有道,未必不来。虎至暴,抚之能使驯帖,况虏亦饥食渴饮具人心者,何不可驯哉!但有来者,惟推诚待之耳。” 对于来经商者,朱棣主张“宁厚无薄” ,“远人慕义而来,当加厚抚纳,庶见朝廷怀柔之意” 。

西域的土官、头目,故元官属则纷纷归附明朝,不断来内地通使通贡。朝廷则给以王爵或令其为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给诰印冠带以为臣属。西域商人也纷来内地经商。西域所贡所市之物有玉璞、硼砂、硇砂、文豹、狮子、骆驼、名马,马匹是最大量的。朝廷给来贡者以宴赏,赐以布匹、绵帛、衣服、瓷器、金银、钞币,所贡之马按等给直。

为了西域的经济发展,如同内地一样,朝廷还为其提供种子、农具,帮助其兴修水利,使其安居乐业。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叶一下。《明史》卷三三〇,列传第二百十八,西域二,哈梅里。《明史》卷一五五,列传第四十三,宋晟。按:《明太祖实录》中之“哈梅里”即《明太宗实录》中之“哈密”。《明史》于《哈密卫传》之外别立《哈梅里传》,误。又《明史》言刘真时为都督《实录》言其为都督佥事,当以实录为准。《鸿猷录》诸书曰“高皇帝定陕西、甘肃诸镇,嘉峪关以西置不问”,各书相沿,误。哈密在嘉峪关以西。

(一)哈密?哈密是明朝经营西域的重点。明初,故元肃王忽纳失里尚居哈密。洪武十三年(1380),都督濮英练兵西凉,“出师略地通商旅”,忽纳失里惧,“遣使纳款”。洪武十四年哈密回回阿老丁来朝贡,朱元璋遣其往畏吾儿之地招谕诸番。洪武二十四年宋晟充总兵官与都督佥事刘真讨哈密,斩豳王别儿怯帖木儿、国公省阿桑儿只等一千四百人,擒其王子别列怯部属千七百三十人。“番戎慑服,兵威极于西域。”

《明史》卷三二九,列传第二一七,西域一,哈密卫传。

《明太宗实录》永乐元年十月甲子。

永乐初,朱棣遣使臣亦卜拉金等赍敕往哈密抚谕,且许以马入中国市场。 哈密安克帖木儿遣人贡马,朱棣命“分别等第”,“计直给赏”,以“厚往薄来”“怀柔远人”。“凡进贡回回有马欲卖者,听于陕西从便市易”,并“约束军民勿侵扰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六月甲午。

《明史》卷三二九,列传第二一七,西域一,《哈密卫传》。

万历《雍大记》卷二十五。但《太祖实录》卷一三一言,所擒豳王及王子别列怯等,并未指明有脱脱。

《明太宗实录》永乐四年正月辛酉。

永乐二年六月,封安克帖木儿为忠顺王。安克帖木儿乃元肃王忽纳失里之弟,忽纳失里卒,嗣为肃王。安克帖木儿遣使来朝请赐爵。朱棣说:“前代王爵不足再论,但今取其能归心朝廷而改封之。使守其地,绥抚其民可也。” 遂遣指挥使霍阿鲁秃等赍敕封为忠顺王。这样,哈密改变了故元藩王的名号,正式进入明朝版图。这是直接与北元争夺哈密的斗争。安克帖木儿被封不足一年,就被“迤北可汗鬼力赤毒死之” ,可见鞑靼势力仍在向西域渗透。朱棣命脱脱嗣位。脱脱为安克帖木儿兄子,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宋晟讨哈密时俘入中国。 朱棣即位“求得之”,“抚养甚至”,永乐元年送还故地。脱脱嗣立,使哈密与朝廷的关系更密切了。脱脱曾为其祖母所逐,朱棣以脱脱为“朝廷所立”,降敕切责其“不顾礼法”,“不知有朝廷”。 哈密显然受到朝廷的管辖。

《明太宗实录》永乐四年三月丁巳。影印红格本第七册第787页。郑晓:《皇明四夷考》卷下。

《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十二月甲午,红格本“把都剌”作“所都勅”;“审思熟计”,脱“思”字。今从江苏本卷五四改。

《明宣宗实录》宣德元年正月庚戌。

永乐四年(1406)三月丁巳,设立哈密卫,以其头目为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给印章,并设王府官。忠顺王府设经历、长史、纪善等官,以汉人庶僚周安、刘行、辜思诚等充任。王府官之设在夷姓诸王中是很特殊的,其制几同于朱姓诸王。另外,给忠顺王以金印,为其筑王城,都与其他羁縻卫所不同。 这既说明朝廷对哈密的重视,又说明其实际控制、管理的程度。哈密卫官员的设置也由朝廷掌握。永乐五年(1407)十二月甲午,朱棣敕何福曰:“得奏哈密指挥法都剌欲设把总官一员,以理政务。尔须度其可否,及当委用何人……宜审思熟计,具可否以闻。” 朝廷的法令、诏书都要在哈密颁行,几同内地郡属。 脱脱死后,永乐九年(1411)封免力帖木儿为忠义王。终永乐之世,哈密贡使频繁往来。

胡世宁:《胡端敏公奏议》卷一〇。

《皇明地理述》卷下,甘肃。

《皇明世法录》卷八一,叶五十一上,哈密。

《弇州史料前集》卷一八,叶十四,《哈密志》。

顺治《甘镇志》。

《胡端敏公奏议》卷一〇。

嘉靖时兵部尚书胡世宁说:“昔者太宗文皇帝之立哈密也,因胡元遗孳力能自立而遂立之。借之以虚名,而我享实利者也。” 虽非尽借“虚名”,而明实享其利。明人称哈密为“诸番领袖”。 其所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当西域咽喉”,“天方等三十八国入贡,必取道哈密”。明朝因而利用哈密“译上诸番贡表,侦察向背” ,“译文具闻乃发” 。另外,哈密东距肃州、西距土鲁番各千五百里,“瓦剌达子在其北百里” ,明朝控制哈密,“一以断北狄右臂,二以破西戎交党;外以联络戎夷,察其逆顺而抚驭之,内以藩屏甘肃,而卫我边郡” ,对经营西域,进而对遏制瓦剌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西番罕东、毕里诸卫?洪武十年(1377)六月二十四日,朱元璋曾颁《谕西番罕东毕里等诏》:

《皇明世法录》卷一二,叶一一,高皇帝圣制。

奉天承运的皇帝,教说与西番地面里应有的土官每知道者,俺将一切强歹的人都拿了,俺大位子里坐地。有为诸般上头,诸处里人都来我行拜,见了俺,与了赏赐名分,教他依旧本地面里快活去了。似这般呵,已自十年了也。止有西番罕东毕里巴一撒他每这伙人,为什么不将差发来,又不与俺马匹牛羊?今便差人将俺的言语去,开与西番每知道,若将合纳的差发认了,送将来时,便不征他。若不差人将差发来呵,俺著人马往那里行也者……有俺如今,掌管着眼前的祸福哩!

作为一个封建皇帝,朱元璋柔武兼施,只要他们承认了明朝的统辖权,便“赏赐名分”,“依旧本地里快活”,否则便出兵征讨。

洪武年间逐渐在撒里维吾儿之地设立了安定(八年初立,十年叛废,二十九年复立)、阿端(八年置,后废)、曲先(后并入安定卫)、罕东(三十年立)诸卫。亦曾一度据有赤斤蒙古,并与沙洲通好。

《太宗实录》卷四七,为三年;《明史》卷三三〇西域传二,为二年。

此据《明实录》《明史》说。王世贞《哈密志》载:永乐四年诏封忠顺王,即其地置哈密、曲先、罕东。罕东左四卫云云。按,罕东左卫乃成化十五年所立,《明史》言之甚详。王世贞言曲先、罕东所立年份亦不确。郑晓《皇明四夷考》亦言罕东左卫为永乐中立,均误。

永乐中,对该地区的控制大大加强了。恢复了曲先卫(三年)、阿端卫(四年),新立了沙州卫 、赤斤蒙古卫(二年置千户所,八年置卫) 。

《太宗实录》卷一五,叶一下,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

(三)别失八里、哈烈、柳城、火州、土鲁番、撒马儿罕诸部?这些部族都与明朝保持了通使通贡的关系。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十二月甲寅,朱棣“遣使齎诏谕哈烈、撒马儿罕等处,并赐酋长织金文绮。遣使齎诏谕别失八里王黑的儿火者,并赐之彩币。黑的儿火者,元氏之苗裔也” 。着眼于争取“元氏苗裔”,以固边陲。

屠寄:《蒙兀儿史记》卷一四一,帖木儿列传。

《明史》卷三三二,列传第二二〇,西域四,撒马儿罕传。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五年二月癸亥。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二月庚寅。

《明史》卷三三二,列传第二二〇,西域四,撒马儿罕传。

撒马儿罕在诸部之西,即当时帖木儿大帝国主帐所在。以其主帖木儿为元朝驸马,明人称之为驸马帖木儿。当时帖木儿已定中亚,威德正隆,“受群臣尊号曰成吉思可汗”,其志不在小。明朝派给事中傅安以威胁利诱说降天山南北,到撒马儿罕为其所拘。 帖木儿令人导傅安遍历诸国数万里山川以夸耀其国之广大。 帖木儿勾结故元宗室完者秃(本雅失里)欲图东进。朱元璋怕元朝留于凉州的大量回回与其串通生事,一次就遣归撒马儿罕千二百人。 永乐三年(1405)帖木儿与完者秃合谋率二十万大军东征。朱棣闻讯令甘肃总兵官宋晟“练士马,谨斥堠,计粮储,预为之备” 。第二年,帖木儿死于东征途中,一场大战才得以避免。帖木儿帝国陷入分裂之中,力量迅速衰落。其孙哈烈嗣王,与明朝通好。朱棣遣使往祭故王,赐新王及部落银币。其后“或比年或间一岁或三岁辄入贡” 。这实际上又是一次与故元残余势力的斗争。

《明太宗实录》永乐八年五月丁亥。

《明太宗实录》永乐三年四月庚辰。

《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四月丁酉。按:红格本“以兵复之”作“以兵服之”,今从江苏本卷四九。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四年三月壬寅。

《明史》卷三三二,传第二二〇,西域四,于阗传。

明朝在永乐时期对西域有着有效的管辖权和广泛的影响力,部族头目对朝廷很忠诚。永乐八年(1410)五月丁亥,肃州卫寄居回回哈刺马牙叛,杀守御都指挥刘秉谦等,据城,遣人结赤斤沙州哈密为应援。赤斤蒙古塔力尼说:“尔受大明皇帝厚恩,而忍为不义!我辈得安居,农具种子皆官给,又为之疏水道溉田,我食其利。恩德如此,我不能报,而从尔为逆耶!今伺尔出城,必邀杀尔以报国家。” 永乐三年(1405),哈密忠顺王为鞑靼可汗鬼力赤毒死,别失八里则讨鬼力赤之罪。 对于各部族之间的纠纷,朝廷也往往出面干涉。永乐五年(1407),沙迷查干使节来言:“撒马儿罕本其先世故地,请以兵复之。”朱棣劝他“宜审度而举事,慎勿轻动以取危辱。” 永乐十四年(1416)三月,别失八里与哈烈有隙,各蓄争斗之志,朱棣赐玺书谕纳黑失只罕并哈烈,“俾各释怨睦邻,保其民人,以享太平之福” ,因而,“西域惮天子威灵,咸修职贡,不敢擅相攻。”

郑晓:《皇明名臣记》《太师杨文敏公传》

洪武时期,故元势力尚残留于西域,诸土酋每有叛掠。朱元璋往往施之以兵威。永乐时期故元在西域的残余势力不多了,朱棣主要使用劝说、安抚的办法平息西域的叛乱,不轻易用兵。永乐十一年(1413),老的罕叛入赤斤蒙古,且为边患。朱棣命杨荣赴陕西与丰城侯李彬议进兵方略。杨荣还言:“出嘉峪关,千里险厄,乏水草,饷道弗能通,又冱寒,士马疲瘠,不可辄用兵罢中国。彼小丑当自来归。”朱棣从其言。 这个决定是明智的。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四年九月乙酉朔。

在与西域的和平往还中,朱棣也有较其父高明之处。朱元璋曾遣使谕别失八里曰:“受天命为天下大君者,上奉天道,一视同仁,使巨细诸国,殊方异类之民,咸跻乎仁寿。而友邦远国,顺天事大,以保国安民……王其益坚事大之诚,通好往来,使命不绝,岂不保封国于悠久乎?”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十年正月丁丑。按:红格本错字甚多,此从江苏本。

《明太祖实录》洪武九年十一月庚寅。

《明太宗实录》永乐四年十月丁未。按:红格本“玉碗”作“玉枕”,今从江苏本卷四六。

朱元璋认为:“西方回回商人入中国互市,边吏未尝阻绝”,“由是尔诸国商人获厚利,疆场无忧。是我中国有大惠于尔诸国也”。 这种片面的傲慢态度,远不如朱棣的“以不治治夷狄”,“但有来者,推诚待之”。朱元璋听说西域产一马甚异,就派使者索取。其酋长靳惜,不得已,乃阴伤其足来献。 图小利以失人心,不足效法。朱棣则强调“怀柔远人,厚往薄来”,优给赏赐,隆礼过之,虽然浪费不赀,但颇收拢络人心之效。永乐四年(1406)十月丁未,回回结牙思进玉碗。朱棣不受,命礼部赐钞遣回,谓尚书郑赐说:“此物今府库有之,但朕自不用”,“虏贪而谲,朕受之,必应厚赉之。将有奇异于此者,继踵而至矣,何益国事哉!” 朱棣并非轻视玉碗,也不是吝惜赏赐。他能从国家利益着眼,是值得赞许的。

郑晓:《皇明地理述》卷下,甘肃。

然而,“自庄浪而南三百余里为西宁,古湟中也。自凉州西北二百余里为镇番,古姑臧也。夫以一线之路,孤悬几二千里,西控西域,南隔羌戎,北遮胡虏,经制长策,自古为难”。 为了保持明朝与西域的正常通道,必须把守好镇番、西宁这个门户。

《明史》卷三三〇,列传第二一八,西域二,西番诸卫。

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地,众“番族”“聚族”而居,明人均称西番。洪武四年(1371)设河州卫,同年置洮州、岷州军民千户所,十一年(1378)立岷州卫,十二年(1379)立洮州卫。洪武六年(1373)立西宁卫。朱元璋说:“洮州西番门户,筑城戍守,扼其咽喉。”“西控番戎、东蔽湟、陇,汉唐以来备边要地”,“弃之不守”,“岂良策哉”! 明代西番还包括西藏地区。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六年三月丙寅。

在政治招谕和军事征服之外,朱元璋、朱棣父子还利用贸易和宗教作为手段进行笼络。贸易已详前文,此谈宗教。明朝法律对僧道限制甚严,民间不准私行剃度为僧,僧人需进行通经考试。但对于番僧优礼隆厚,实欲借其力以稳定“番族”。洪武二十六年(1393)三月丙寅,立西宁僧纲司,以僧三剌为都纲。河州卫汉僧纲司,以故元国师魏失剌监藏为都纲。河州卫番僧纲司,以僧月监藏为都纲。“盖西番崇尚浮屠,故立之,俾主其教以绥来远人”,“阴助王化”。

《明史》卷三三〇,列传第二一八,西番诸卫传。

陆容:《菽园杂记》卷四。

朱棣即位后,曾派司礼少监侯显僧智光赴西藏,番僧哈立麻也来到京师朝贡,朱棣派驸马都尉前往迎接。朱棣对番僧的优礼,无以复加。“诸卫僧戒行精勤者,多授喇嘛、禅师、灌顶国师之号。有加大国师、西天佛子者,悉给以印诰,许之世袭,且令岁一朝贡。由是诸僧及诸卫土官辐辏京师。” 朱棣甚至称昆泽思巴、哈立麻为“尚师”,即“上师”,给以极高的荣誉,赐予甚厚,所费不惜。陆容说:“盖西番之俗,一有叛乱仇杀,一时未能遥制,彼以其法戒谕之,则磨金剑,顶经说誓,守信惟谨。盖以驭夷之机在此,故供给虽云过侈,然不烦兵甲刍粮之费,而阴屈群丑,所得多矣。” 其策略是成功的,虽非创见,却开有明一代利用宗教笼络少数民族的先河。

《明史》卷三三〇,列传第二一八,西番诸卫传。

同时,西番诸族不论大小皆许入贡,“西番之势益分,其力益弱,西陲之患亦益寡” 。

这样,朱元璋父子用军事征讨、宗教笼络、入贡给赏等手段控制了西宁地区,从而保护了河西走廊并防止了蒙古势力南下西藏。明朝在整个西域的控制加强和巩固了,不仅阻止了鞑靼、瓦剌向西域渗透的可能,而反得以以西域之地扼制之。比如,帖木儿汗勾结元裔完者秃(本雅失里)图谋东进时,朝廷便得以及时了解,并有所准备。

经营东北、经营西域的活动贯穿了朱棣的后半生。如果从更宏观的角度,便可以看出朱棣对东北、西北地区的开发控制,不仅仅是以之形成对蒙古势力的包围,而且是为明朝的势力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巩固,其实,它是朱棣整个宏图大业的一部分。这一点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谈到。

五、严密的防御体系

李时勉:《赠永宁伯谭公进爵序》,《李古廉先生文集》卷五。

石茂华:《重修宁夏志序》,万历《朔方新志》。

孙世芳、栾尚约:《宣府镇志》卷二二,明嘉靖刻本。

《明史》卷九一,志第六七,兵三。

北元政权以及后来的鞑靼、瓦剌,经常对明朝进行侵扰。明朝在对其怀柔抚绥的同时,不能不加紧防御。“选任名将,总率兵马,修饬边备以待之。自辽海至于西鄙,要害之处,皆有其人焉” ,所谓“列镇控制四夷” 。号称“九边”的北方重镇,永乐时辽东、宣府、大同、宁夏、甘肃皆已驻有重兵。总兵官领兵戍守,营堡墩台,分其缓急量设兵马,平时走阵、哨探、守瞭、焚荒,皆其职。敌“即不欲犯我境土,非以贪戾而务广大也。卫边地而死民死”,“日戒修军政” 。其时“边政严明”,诸官军“无敢惰”,“稍违制辄按军法”。

(一)严关坚堡,且耕且战

《明史》卷九一,志第六七,兵三。

《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五年九月丁卯。

朱元璋很注意北部地区军事工事的建设,洪武时关隘烽堠遍布边境,“自辽以西,数千里声势联络” ,用以“限隔内外”,“詟服胡虏,抚辑边氓” 。

永乐以后,由于大宁都司的内迁,宣府等地成为冲要。后来迁都北京,靠近边境,朱棣更重视北部边防工事的建设。其主要设施有屯堡、壕堑、墩台。

据《山西通志》载:

土堡?相度地宜,依山据险而为之,各堡积矢石备器械,官有廨宇,士有营舍,而仓廒草场咸备焉。语曰,百人之堡,千人不能攻,其势便也。

堑窖?多凿于近垣,以阻侵轶,凿地横垣曰堑,间凿间否,形如品字,有隆有伏,互相倚伏曰窖。盖城堡所以能御患者,以有堑窖为恃也。

《山西通志》卷二七,武备上。明嘉靖刻本。

烽墩?多设于边境,以时侦望……相地形高耸足以眺远者,筑立墩台,设军戍守。一旦有警,昼则鸣炮,夜则烽火,庶警报易以飞传,兵马便于召集。

永乐时期所修大体类此。

《明太宗实录》卷三七,叶一上,永乐二十二年庚午。

永乐二年十二月庚午,宣府总兵官武安侯郑亨等奏,修筑宣府诸处屯堡成。先有敕谕亨等于宣府、万全、怀安诸处简军马,坚垒壁,谨烽堠,慎防御之务。每数堡择一堡为高城深壕,城多置门,其中开井积水,以聚数堡之人马辎重粮饷。昼夜瞭望,寇至夜则举火,昼则举炮为信。以军士坚守之,附近屯堡军亦皆移入其中。亨等经营规划,至是始备云。

朱棣还屡次下令加以督促:

永乐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屯堡务要壕堑坚深,日夜遣人望高哨瞭,不可顷刻少怠。钦此。

永乐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各处城池,务要十分整理得坚,屯堡务要修理得停当,摆布如法,便如一座城一般。朕将亲来巡视。钦此。

叶盛:《修复屯堡保障军民疏》引《宣府各卫纂修底册》,《明经世文编》卷六〇,叶文庄公奏疏二。

永乐二十年十月初八,但是沿边及各难守屯堡,即将人口头匹,尽数收拾入坚固屯堡内居住,务在坚壁清野,使寇无所得,必然就擒。钦此。

岷峨山人:《译语》。

据《译语》说:“虏好野掠,不攻城(以攻城旷日费力也),间攻堡寨。人果死守,则亦弃去。”“尝有畏死退缩者,贼入则无唯类。” 因此,屯堡的坚固,对保护沿边军民不遭侵扰有相当作用。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九月丁酉。

宣府以外,宁夏、甘肃、大同、辽东等沿边要地都有屯堡设置。永乐十二年(1414)朱棣曾命行在兵部、都察院遣官按视各处屯堡建设的情况。 朱棣还规定了屯堡的规制: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九月丁酉。

上命边将置屯堡为守备计。每小屯五七所或四五所,择近便地筑一大堡,环以土城,高七八尺或一二丈,城八门。周以壕堑,阔一丈或四五尺,深与阔等聚各屯粮刍于内。其小屯量存逐日所用粮食,有警即人畜尽入大堡,并力固守。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六月戊午。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年八月己未。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三年三月己酉。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一年二月己未。

沿边还修筑了许多城池、石垣、壕堑。永乐七年(1409)六月,朱棣对后军都督同知曹隆等说:“国家置边军镇守,所恃城池为固。……须高城深池,日夜警备,若城池坚定,巡逻不怠,猝有缓急,可以战守随宜。” 永乐十年(1412)八月,又命边将在长安岭、野狐岭及兴和迤西至洗马林“凡关外险要之地,皆崇石垣,深壕堑,以防虏寇”。 永乐十三年(1415)三月大同镇守左都督朱荣言:“边卫城池,当边境冲要。其忙牛岭、兔毛河、赤山、榆杨口、东胜诸处城垣低薄、无壕堑,宜急修筑。”从之。 永乐十一年(1413)二月,敕镇守辽东都督刘江曰:“前尝令边将于诸屯择一屯多有水草处,深作壕堑,开井积水,凡邻近各屯行李刍粮孳畜皆置于内。有警则诸屯相与协力拒守。尔独不遵。尔别有良策否?即有缓急,不致误事否?宜深计之,毋贻后悔。”

烟墩之设有定制:

郑文彬:《筹边篡议》卷四,叶十三上,明万历刻本。

永乐十一年令筑烟墩,高五丈有奇,四围城高一丈五尺,外开壕堑,钓桥门道。上置水柜。暖月盛水,寒月盛冰,墩置官军守了,以绳梯上下。

都穆:《使西日记》卷下。

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河、洮间之明边墙。

朱棣曾多次下令各处建筑烟墩。这样城堡、墩台、壕堑,遍布北方边境,东起辽东,经宣府、大同、宁夏、甘肃,直至嘉峪关,各种军事设施连绵不绝。正德年间,礼部郎中都穆西出使宁夏,尚得见永乐初何福所筑之城, 甚至河州、洮州、岷州诸卫,也有边墙隘门等设施。

1980年,笔者曾实地考察从宣化到大同一带的烟墩城堡。从宣化往西,过柴沟堡,沿洋河西岸,冈峦起伏。冈脊之上,烟墩相望,延绵不绝。偶尔在河岸也可以见到城堡。如柴沟堡西有一废弃的古城堡,城墙大体完好,呈正方形,每边约一百米,夯土筑成。访于当地居民,有说是城,有说是堡,当为明朝边军屯驻所用。这种墩台城堡的布置,一直绵延至大同,仍然比比皆是。如大同往西的十里河两岸。往北的御河两岸,往东北方向的南洋河两岸,都是这样。盖河床平旷,沿河是蒙古人入口的天然通道,当然也是防边瞭敌的冲要之地。以御河两岸为例,从德胜口、宏赐堡往南,河东岸是一道土筑边墙,残存墙高一米或不足一米,阔三四米,每相隔五六百米有一墩台,随山蜿蜒。河西岸峰峦起伏,每峰峦的制高点都有墩台,弥望无际。

在大同市西十里河北岸观音台东侧,我们具体查看了一座墩台。台为黄土夯筑,台基为正方形,每边约七米,台高残存约十米,顶部亦呈正方形,每边约五米。台东北角有土筑阶梯从地面通往台顶。台外四周围以土墙,正方形,每边约二十米。当地居民说,台西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还有石砌房子的墙基,房子附近还有石磨,可能是守堡士卒居住生活之用,今皆荡然无存。

当然,这些烟墩城堡并不一定都建于明初,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出明朝对北部边防的重视和经营的苦心。

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一五一,叶六下,守边固围之略(下)。

顾炎武:《昌平山水记》卷下。

对于通往鞑靼、瓦剌的关口道路则“补其缺,塞其罅”,驻以严兵,“以为外寇之防”。 比如,古北、喜峰二口,是鞑靼、瓦剌入寇的必经之路,军事要地。永乐八年(1410)正月丙子,塞古北口小关口及大关外门,仅通一人一马。 又如: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十月丙戌,红格本“大箭口”作“大战口”,误,参见同书十四年九月壬寅条及江苏本卷九四。

永乐十二年十月丙戌,塞保安董家庄等十一处山口,深井、李家庄、大箭口三处设烟墩守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十二月庚辰、丁酉。

同年十二月辛卯,羽林前卫指挥同知朱腾等往视山后道路,还言:苏林口二十六处,旧有官军守备,其黄石崖、庄窠涧二处并新视山口九处,俱合置守备。又言:守口军旧止五六人,今宜增为十人。从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三年正月丙午。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三年十月乙亥。按:红格本脱“每处”二字,今以江苏本卷九八补之。

十三年正月丙午,塞居庸关以北潭峪等处山口,每口戍卒十人守之。 十月乙亥,塞关外宴磨峪等隘口一十六处,每处以军士十人守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四年九月壬寅。按:影印红格本此条错字颇多,今从江苏本卷一〇二。

十四年九月壬寅,保安卫指挥司奏,所辖境内诸隘口,可通车骑者三……皆已设烽堠分兵守之,樵牧小径八……悉已塞之。其纸坊沟等处又有可攀援而度者,亦宜分兵巡守。会议可通车骑者用百户一员领甲士二十人守备,樵牧小径宜用甲士十人。从之。

可见朱棣十分注意对关口的控制。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四月丙戌,据江苏本卷六二改错字。

对关口的管理,更是严格。出入关口者须凭勘合,检验无伪方许放行。永乐七年(1409)四月丙戌,命编置紫荆、居庸、古北、喜峰、董家、山海六关口出关勘合,以防诈伪。每关一百道,以礼乐射御书数六字为号。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行在兵部皆用印钤记,而各置底簿。以兵部底薄并勘合送内府,都督府底簿付各关口。公差出关者,必得内府勘合为验乃出。无者,从守关官执奏。

《明太宗实录》永乐七年五月辛卯。据江苏本卷六三改错字。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一年九月丙申。按:红格本“自今”误作“自念”,今从江苏本卷八九改。

为了防止诈伪,守边军队的调动也以勘合为凭。永乐七年五月辛卯,置边城调军勘合。“上以边戍调遣,止凭敕书,虑或有诈。乃以勇敢锋锐神奇精壮强毅克胜英雄威猛十六字编为勘合,共百号。底簿比号簿各一。底簿及勘合留内府,比号簿付边将掌之。遇有制敕调遣军马,须凭勘合比号相同,方许奏行。如有制敕,而无勘合,有勘合而比号不同者,皆为诈伪。于是给甘肃总兵官左都督何福、大同江阴侯吴高、宁夏宁阳伯陈懋、宣府武城侯王聪比对勘合簿各一。” 永乐十一年(1413)九月丙申,“敕镇守辽东都督刘江等曰,立边防以严内外,先王之制不可不谨。自今非有御宝文书不许出塞。虽传朕言,而无御宝文书者,皆不许。其境内商旅及公干有验者听。”

《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四月戊戌。

《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八月庚戌。按:红格本此条错字甚多,今从江苏本卷五一改。

明朝禁止军民官员与外人私相往来,所谓“人臣无外交”,虽宗室亲王封疆大吏也不例外。此举既为防止“人臣”造成内患,更防止其勾结敌人泄漏军务引起外患。永乐五年(1407)四月戊戌,“敕甘肃总兵官西宁侯宋晟曰:“朝廷禁约下人私通外夷,不为不严。比年回回来经商者,凉州诸处军士多潜送出境,又有留居别失八里、哈剌火州等处,泄露边务者。此边将之不严也。已别遣监察御史覈治,自今宜严禁约。” 同年八月庚戌,“敕陕西行都司都指挥陈敬及巡按监察御史曰:‘人臣无外交,古有名戒。我太祖高皇帝申明此禁,最为严切。如胡惟庸私通日本,祸及身家天下后世,晓然知也。今边境犹有玩法嗜利之人,往往潜往卜笼吉儿、沙迷查干诸处,诡称朝使,索取宝物,或于道途窃盗外夷所贡善马,或为商贩图利,此皆边将不谨致然。都指挥为朝廷镇守边境,御史为国家耳目之臣,皆坐视不理,可乎?其悉心廉问防闲,不可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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