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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大明盛世 明初的制度设计

作者:李晓鹏 当前章节:15381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5:10

一、监察独立:设立锦衣卫制度的意义

有人认为,朱元璋对胡惟庸的不法行为采取了“欲擒故纵”的策略,就是明知胡惟庸干了很多骄纵枉法的事情,却不及时处罚或纠正,故意放纵胡惟庸广泛结党,以达到通过胡惟庸来株连开国功臣或者废除丞相的目的。前几年某历史类畅销书就持这样的观点。

种种迹象表明,朱元璋所了解的情况可能非常有限。据《明史》记载,刘伯温在去世之前写了一封针砭时弊的遗书,叮嘱他的儿子说:有胡惟庸在,这封遗书写了也没什么用;等将来胡惟庸倒台了,你再想办法递给皇帝[1]。

也就是说,连刘伯温这种级别的开国功臣,想要通过写遗书这么极端的方式向朱元璋传递消息,都自认为无法通过胡惟庸这一关,可见胡惟庸对朱元璋信息封锁之严密。

另外一个佐证是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的“空印案”。

案件的起因,是各地到中央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都会多找一些空白的账册在上面盖上公章,以便财务数据需要修改的时候能够立刻重新抄一遍,不然只要改一个数就得回到地方重新盖章。

那时候中央与地方交通不便,这样做可以降低行政成本,但另一方面,也为贪污作弊留下了空间。这个案子肯定不是朱元璋为了杀官员,故意装作不知道而放纵大家这么干的。因为此案没有株连任何武将或者开国功臣,只是把各个地方上负责盖章的官员给杀了。

就是在空白账册上盖印这么一个事儿,官场上上下下都知道,唯独朱元璋不知道,而且被瞒了八九年。

朱元璋虽然勤政而且严厉,但也不是全知全能。他每天要批阅处理400多件事,这些奏章全部来源于官僚集团,用极为精练的文言文写成。读完这些奏章之后,还能有多少时间去了解别的事呢?

他会派太监出去打听民间的各种消息,但所得应该非常杂乱。民间还传言说是他派胡惟庸去毒死刘伯温的,你说这种传言朱元璋能随便信吗?这些非正规渠道的消息只能姑且听之,可靠的消息还是要依赖官僚集团的汇报。所以,朱元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胡惟庸的违法行为知之甚少,这是很有可能的。

为了监督胡惟庸这种官员是否有违法行为,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设立了监察御史。但御史本身也是文官集团的一员,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干得好的可以提拔成为丞相——比如杨宪。而行政官员也随时可能去当御史。行政职位和监察职位之间,存在一道“旋转门”。

有了这道“旋转门”,低级别的御史就会讨好丞相等高官,希望可以被提拔到更有实权的行政岗位上;或者说,官员在当御史的时候不能得罪太多人,不然什么时候被调入行政系统就会吃不了兜着走。反之,从行政机构调到监察机构的官员,也必然跟原机构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御史的监察功能就会逐渐失效。

朱元璋设立锦衣卫,就是要关闭这道“旋转门”,转而从禁卫军当中选拔人员来监察百官。官员不可能成为锦衣卫,锦衣卫也不会被派出去当行政长官。锦衣卫也不用参加科举,跟文官没有“师门”“同年”这些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检举官员腐败的时候必然顾虑更少。

建立这样一个利益独立的监察机构,是帝国政治体制的巨大改革。监察权就从科举文官系统里面分离出来了。

从此,皇帝对文官集团的监督大大加强。朱元璋对官僚集团贪污腐败情形的了解程度,很有可能就此超过了此前历朝历代的所有皇帝。

明初三大案,都是在朱元璋设立锦衣卫之后爆发的。

“胡惟庸谋反案”是最初的引子,虽然诛杀胡惟庸是在设立锦衣卫之前,但大规模的株连则是在设立锦衣卫之后2年。

“郭桓贪污案”爆发于锦衣卫设立之后3年。

“蓝玉谋反案”爆发于锦衣卫设立之后11年,告发蓝玉谋反的正是锦衣卫指挥使蒋 。

二、《逆臣录》:蓝玉谋反的证据与动机

“蓝玉案”的情况和“胡惟庸案”非常类似。

蓝玉是开国元勋常遇春手下的一员武将,在建立明朝的战争中立下过不少功劳。不过那时候他还很年轻,跟徐达、常遇春他们比起来只能算是初出茅庐。等到了洪武后期,开国名将们老的老、死的死,蓝玉才慢慢有了出头的机会,在征讨云南和越过长城打击北元的战争中都立下了大功。

朱元璋对蓝玉很重视,把他看作新生代武将的代表,一直优礼有加。

但蓝玉是个武夫,缺乏政治头脑,对自身的行为缺乏约束,做事全凭一时兴起。他征讨北元班师回朝时,夜抵喜峰关,守关官吏没能及时开门接纳,他就纵兵毁关,破门而入。后来还有人举报他轻薄北元的王妃,致使王妃羞愤自杀。

朱元璋为此指责蓝玉,本打算封蓝玉为梁国公,因他有这些过失,便将梁字改为凉。这两个字差别很大。“梁”是古代开封的称谓,代表中原最繁华的地区;而“凉”地则在荒凉的西北地区。虽然说国公也就是个封号,不会实际跑去管理地方,但在名义上确实是降了一级。

除此之外,朱元璋还命人将蓝玉的这些过失刻在世袭的凭证上。这是很严厉的警告。

蓝玉仍然毫不改正,以军功自恃,日渐骄横,蓄养了许多庄奴、义子,乘势横行霸道。有一次他强占东昌地区的民田,被人举报,中央派御史来查问。蓝玉根本就不回答问题,直接把御史骂走了。最糟糕的是,他在军中擅自罢免和提拔军官,独断专行,朱元璋曾因此多次责备他。蓝玉西征返回后,被封为太子太傅,也就是太子的师傅。这是没有职权的荣誉职位。但蓝玉还是很不爽,因为带有“太子”头衔的最高职位是太子太师。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这两个人当时被封为太师。

蓝玉对此很不服气,公然宣称:“我难道不能做太师吗?!”

要是单论功劳,蓝玉的功劳确实比冯胜和傅友德要大一些,但冯胜和傅友德的功劳都是开国时期打出来的,论资历比蓝玉要老。太傅太师这些都是荣誉头衔,优先安排老资历是应该的。蓝玉这样闹,说明这个人确实很不识大体。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蒋 告发蓝玉谋反。下狱审问后,发现蓝玉联合景川侯、鹤庆侯、舳舻侯、定远侯及吏部尚书、户部侍郎等人谋反,打算趁朱元璋籍田(也就是象征性地去农田中劳作以示重视农耕)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1.5万人。朱元璋还把蓝玉谋反的各种证据供词编写成《逆臣录》,昭告天下。

从《逆臣录》的记载来看,“蓝玉案”可以说是“胡惟庸案”的一个延续。蓝玉谋反的原因也跟胡惟庸一样:有很多违法乱纪行为,已经被朱元璋察觉且多次警告。由于他们都知道朱元璋对待此类行为的处罚极为严厉,而且对功勋权贵也毫不姑息,所以不惜铤而走险,试图发动叛变来“解决问题”。他们的计划都得到了许多文臣武将的支持,不少官员都希望推翻朱元璋的“残暴”统治,彻底过上没有后顾之忧的生活。

比如,蓝玉与一个叫陶文的亲信军官商量谋反事宜,对他说:

我请你来,要与你商量一件大事。我想如今大官人每都为胡党废了。我亲家靖宁侯一家儿都废了。久后我们也逃不出去。不如早寻个下手处。

那陶文就说:

我当初因为抗拒总兵,也无甚不是,罚我做了二十年千户。才还了我职,又着我边塞上受苦。既然官人提起来,我心里正是这等做。[2]

《逆臣录》记录了很多人参与“蓝玉案”,都有类似的对话:蓝玉抱怨说“胡惟庸案”牵涉太广,连他亲家也被杀了,大家要想过安稳日子,只能一起谋反。被拉下水的官员则因为以前受过朱元璋的处罚,心怀不满,也害怕未来会遭到更可怕的处罚,因此愿意参与。

普定侯陈桓以前经常与胡惟庸来往,非常害怕遭到“胡惟庸案”的牵连。蓝玉托人拉拢他谋反的时候,他就说:“我想这几年间,虽做个公侯,为必先结交胡党。当今生怕被人指出,当时为这事不曾放心,如常在外不得回家快活。若凉国公要谋反时,你回去与他说,我愿意随他做一场。若事成了时,倒得安闲。”[3]

舳舻侯朱寿的儿子因为受“胡惟庸案”牵连,被罚去充军,随蓝玉出征。蓝玉却对他很好,朱寿也因此大力支持蓝玉谋反。

鹤庆侯张翼则是因为此前跟胡惟庸有勾结而害怕牵连:“比先我与×××等众人结交胡丞相,商量反事,也不曾成得。倒杀了好些公侯……托赖祖宗福庇,不曾有人招出我们名字,不知久后下场如何?尽夜忧心,为这件事不曾下怀。如今只愿我得一场病死,倒免得累及一家老小。”[4]

三、反腐疑云:诛杀功臣还是反腐倡廉?

《逆臣录》中的这些供词,是不是可信呢?

从表面上来看,这些供词涉及人数繁多、供词之间互相印证。供述人商议谋反的时间、地点、动机等都交代得很清楚,证明这份供词是可信的。而且朱元璋主动把它整理公开,昭告天下,很有点“司法公开”的味道,也间接说明朱元璋心里面不觉得它有多大问题。

但是,也有很多人质疑,这可能是锦衣卫屈打成招搞出来的。严刑拷打之下,想要什么供词便有什么供词。因此这些材料不可信。

这种质疑有一定道理。中国古代的刑讯逼供现象确实十分普遍,要说全部供词都十分可靠、“胡惟庸案”和“蓝玉案”里面没有人被冤杀,那一定是错误的。但是要说这些相互印证的供词全都是假的,或者大部分都是虚假的,恐怕也不符合事实。

第一,严刑拷打获得供词,并不一定就是假的。

根据现代人权法治观念,不应用刑讯取得供词。但刑讯并不一定导致冤案。古代物证技术落后,没有指纹、录音、血型、笔迹鉴定等技术,断案主要就是靠口供。很少有人会主动承认自己犯了杀头甚至灭族的重罪,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用刑。从常理来说,无罪的人一般会比有罪的人更经得起刑讯的考验,因为他们从内心感到自己蒙受了冤屈。在古代技术条件下,如果审案者是抱着查清案情的目的,那么正确地使用刑讯有助于破案。

如果质疑者仅仅是认为审案时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就认定所有或者大部分供词都不可信,这从逻辑上讲是不成立的。

我们举一个例子:朱元璋死后几十年,明英宗朱祁镇在“土木堡之变”中被瓦剌部落俘虏。大臣们拥立新的皇帝朱祁钰,尊朱祁镇为太上皇。后来朱祁镇又被瓦剌部落放了回来,但是朱祁钰很不爽这个太上皇,因为威胁到了他皇帝的位置,所以老想找办法收拾朱祁镇。于是,他就找了个借口让锦衣卫把朱祁镇身边的人抓起来严刑拷打,想让他们污蔑朱祁镇准备谋反。这些人如果承认谋反,就是死罪;不承认,就会被酷刑折磨致死。但所有人都拒绝承认朱祁镇有谋反行为,结果朱祁镇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所以,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虽然承认刑讯,但还是有一套基本的规矩和底线。屈打成招的冤案固然很多,但若是认为只要用刑就可以搞到当权者想要的任何供词,或者认为刑讯得到的供词就一定是假的,在逻辑上并不成立。

第二,从正面论证:我们根据其他史料进行推理,可以得出合乎逻辑的案情发展线索。这些线索与证词可以互相印证。比如我们前面分析的胡惟庸的谋反动机、得失计算等。

第三,从反面论证:如果朱元璋的目的是利用谋反冤案屠杀开国元勋,那么广泛地株连反而不利于政权稳定。

我们拿历史上比较公认的污蔑谋反案——武则天污蔑长孙无忌谋反案的处置方式来对比一下。武则天只是逼死长孙无忌,然后剪除了他少数几个直系亲属和核心党羽。制造这种争夺权力的政治冤狱,就是应该采用精确打击的方式。没必要把一大堆不相关的人扯进来,平白无故增加自己的政治反对派。

真正有可能威胁皇权的元勋,也就是开国敕封的34个公侯级别的人物。但7个公爵里面,只有李善长卷入“胡惟庸案”、冯胜卷入“蓝玉案”,另外5个——徐达、汤和[5]、李文忠[6]、常茂(常遇春之子)、邓愈都是善终。如果把范围扩大到27个侯爵,也有一半的人是善终。也就是说,朱元璋为了消灭开国元勋,杀了6万余人,偏偏威胁最大的7个人里面有5个人没事;或者说威胁最大的34个人里面有超过一半的人善终。还有长兴侯耿炳文、武定侯郭英活到了朱元璋去世[7],这合理吗?

总之,关于明初三大案,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个,是现在非常常见的“诛杀功臣论”。

这种论点的基本逻辑是:朱元璋是一个非常残暴无情的人,在争夺天下的时候假装仁义道德,欺骗了一大批优秀人才跟他一起造反。等到他得了天下当了皇帝,就翻脸不认人,反而担心这些优秀人才会在他死后威胁朱家子孙的皇帝宝座。

为了根除这种威胁,同时也为了巩固自己的专制皇权,朱元璋制造了胡惟庸和蓝玉两大冤案,以“污蔑谋反”的方式,酷刑逼供、伪造供词,将功臣们系统地株连进来全部杀掉。

光杀掉这些功臣还不够,朱元璋还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心理变态,以杀人为乐趣,顺带还杀了好几万对皇位和皇权根本不可能构成威胁的低级官员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等。

第二个,就是“反腐倡廉论”。

这是本书前面讲述的逻辑:朱元璋出身于中国社会最底层,从小就目睹了底层官吏的贪污暴虐,17岁的时候全家人都死了,被迫乞讨3年。后来因为参加起义军的老朋友汤和来信被人发现,朱元璋这才被迫参加农民起义军。他对官员腐败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切齿痛恨,再加上胸怀宽广、治军严明,具有英雄气度和战略眼光,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才来帮助他,因而在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最后夺取了天下。

当上皇帝以后,他仍然保持了艰苦朴素的本色,不大建宫殿工程,爱惜民力。他每天疯狂地工作,很少个人享乐,立志要建立一个人民安居乐业的太平盛世。

为此,他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低的农业税率和最严厉的反腐败法令。

由于税率很低,国家财政收入有限,给官员们定的俸禄水平也就远远低于宋朝,也低于历代王朝的平均水平[8]。可官员们并不甘心拿着这点工资干活,贪腐之风在立国后很快就盛行起来。

朱元璋不愿意在反腐败问题上有任何妥协,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严厉诛杀贪腐官员,而且不避功勋权贵,杀人无数。

文臣武将对此感到恐惧,认为他是“暴君”,这样做不过是为了诛杀功臣。至于允许农民捆绑官员进京的做法,更是闻所未闻。为了结束这种痛苦而危险的状态,把悬在头上的反腐之剑毁掉,官僚集团开始联合起来准备谋反,推翻朱元璋的“暴政”。

“胡惟庸案”暴露以后,朱元璋发现了问题所在,于是废除了丞相制度,消灭了这个可以统筹百官的职位,然后在禁卫军中设立锦衣卫,作为独立于官僚集团之外的监察机构。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官僚集团惊人的腐败(“郭桓案”)和对“反腐风暴”的一系列反攻(“胡惟庸案”“蓝玉案”)被揭露出来了。

胡惟庸和蓝玉的谋反行动,不是个人的阴谋,而是整个贪腐集团的集体叛乱。能否坚决镇压这些贪官豪强造反,是反腐行动成败的关键。

朱元璋意志坚定、毫不妥协,将参与叛乱的贪腐分子全部诛杀。

以上这两个说法,哪一个更可信呢?

四、分权而治:亲王、文臣、武将的分工与制衡

显然,本书的作者更倾向于相信第二个说法。

不过,即使第二个说法成立,也不是说诛杀功臣的动机完全不存在。作为一个专制皇帝,朱元璋在搞“家天下”方面是有私心的,而且私心还不小。最能体现其私心的,就是他把儿子们全都封王。亲王的俸禄是每年1万石[9],文武两大开国功臣李善长和徐达的俸禄分别为每年4000石和5000石[10]。

亲王们享有各种特权。朱元璋也会教育他们要勤俭节约、爱惜人民,但真的犯了错误,却并不会像对待大臣一样刑罚伺候。最关键的是,亲王们还掌握着兵权,负责守卫战略要地。可见朱元璋从制度设计上就对武将不太信任,只有把朱家的子孙都派到全国各地去镇守,把军队都掌握在亲儿子手里,他才放心。

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在厉行反腐败的过程中,有没有“搂草打兔子”一样顺便杀掉一些让他不放心的开国功臣呢?这是有可能的。

在朱元璋的统治下,各种贪污腐败和特权行为都可以被揭发,唯独他儿子们的特权无人敢言。洪武九年(1376年)的时候,负责观测星象的官员禀报,星象有变,不利于国家。朱元璋就下诏请求大家上书提意见。大部分提意见的奏章都没事,五花八门什么意见都有。只有一个叫叶巨伯的人上书批评他:“分封太侈”“用刑太繁”。说诸王的分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而且警告说:“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此臣所以为太过者也”。

这就触动到了分封诸王的问题,朱元璋看完勃然大怒,说:“这个家伙竟然敢离间我父子亲情,我要亲手用弓箭射死他!”后来叶巨伯被关进诏狱迫害致死[11],分封问题也就成了洪武年间最大的政治禁忌。

所以,要说朱元璋的反腐败完全就是为国为民,丝毫没有利己的动机,肯定也不客观,超越了朱元璋作为专制皇帝的历史局限。我们不能因为他大力反腐败,就把他描写成高大全一般的人物。

但是,因为有这些问题,我们能否就可以认为:整个洪武三大案的主要目标就是诛杀功臣呢?我看也得不出这样的结论。

有的书里说:估计是朱元璋小时候吃苦太多,目睹兄弟姐妹饿死,所以特别心疼子女,生怕他们受苦。这个心理推测有一定道理:父母吃苦长大,过分宠爱小孩是常见的事。不过要是细说起来,朱元璋的分封也并不完全是自私溺爱。

皇帝的儿子封王是历朝历代都有的制度。按照分封的规则,爵位顺序是王(亲王、郡王)、公、侯、伯。刘伯温的诚意伯俸禄是每年240石[12];汤和的中山侯俸禄是1500石,洪武十一年(1378年)晋封信国公,俸禄涨到了3000石[13];而李善长的韩国公俸禄是每年4000石,徐达的魏国公俸禄是每年5000石,基本上爵位提高一个档次,俸禄至少翻一番,甚至更多。按照这个标准,郡王的俸禄就应该在6000石左右,亲王的俸禄则应该超过1万石。

至于亲王的特权,在帝国制度下也是符合传统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中国古代法制的最高理想。而王犯法,是不能与庶民同罪的,必须特殊处理。《史记·商君列传》里面讲商鞅变法,坚持法制理想,对于太子犯法,他的处理方式是:把太子的师傅抓起来代替太子受刑。就这样,后世还把商鞅作为依法治国的典范。也就是说,按照今人的法治观念,朱元璋做得当然不对,但按照中国古代的法制标准,即便是最理想的标准,朱元璋的做法也没有问题。

这样算起来,朱元璋给他儿子们的待遇符合历朝历代的制度惯例,并未特别优待。只不过因为他对官员腐败和特权行为要求特别严,大大超过了历朝历代的标准,但对亲王的待遇却未加限制。这才显得他对儿子们额外厚待,没有一碗水端平。

至于兵权的问题,也不是只信任亲儿子那么简单。按照朱元璋的设计:亲王只掌握出征的兵权,而没有调兵和练兵之权,军队调令必须由中央兵部发出。同时,军队的日常训练由地方指挥使负责,指挥使由中央任命。只有朝廷下令出征打仗的时候,亲王才能接管军队。而且,亲王所在的城市,守卫工作由中央统一管理,亲王要离开所住城市必须由中央批准。此外,亲王也没有征收钱粮、管理地方的权力,这些权力由布政使行使。

也就是说,朱元璋设计了一套复杂的军事指挥规则:军队的训练、出征、钱粮后勤和治安守卫工作分别属于不同的机构,亲王只掌握其中一部分权力。这样既可以防止武将专权,也能够防止亲王造反。皇室宗亲与武将相互制衡,只有中央枢机才能统一安排调度。而汉朝“七国之乱”前的制度是封王掌握其封国内的一切军政权力,朱元璋的分封与汉朝的分封有着本质差异。

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不仅不信任功臣武将,对自己的亲儿子们也并不十分信任。

他真正相信的是制度。在军权上,出征、守备、训练、后勤分离;在政府权力上,则是行政权与监察权分离。

唐朝的时候,藩镇的军事行政和财政权力都集中到节度使,导致了藩镇割据;宋朝的时候,地方精锐全部收归中央管理,边防军战斗力极差,对外战争屡战屡败,最后亡于外族。朱元璋在努力避免这两个极端,既要让边防军有足够的战斗力,又不能让他们威胁中央的权威,所以才有了这样一番制度设计。

更高明的是,他不仅把这些权力分开,而且试图去隔绝掌握这些权力的官职之间的“旋转门”问题,也就是让不同出身背景的人掌握不同的权力,彼此之间难以交流。科举出身的文官负责行政、钱粮;武将掌握军队的训练和底层指挥;皇室宗亲负责镇守与出征;禁卫军负责监察。

这一套制度确实设计得不错,朱元璋自己也很满意,所以他颁布法令,让后世子孙千万不要更改他的制度。朱元璋声称,只要后世子孙严格遵守这一套制度,就能保证大明王朝江山永固、世代相传。

五、创立东厂:特务机构还是监察机构?

不过,事与愿违。

朱元璋刚一去世,他的这个制度设计就被儿子和孙子来了一个大改动。

新皇帝是朱元璋的孙子朱允炆,亲王们都是他的叔父。新皇帝害怕镇不住,就在大臣齐泰、黄子澄等人的劝说下开始削藩,结果引发了燕王朱棣造反,史称“靖难之役”。

这一次与汉朝的“七国之乱”不同,朱棣造反成功,赶走朱允炆自己当了皇帝。然后他继续削藩,把诸王的兵权全都取消了。

后来,朱棣还设了内阁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内阁首席大臣,也就是“首辅”,再次扮演了类似于丞相的角色。丞相这个被朱元璋废除的百官领袖死灰复燃了。

这些能不能算是朱元璋“人亡政息”了呢?

我看还是不能算。因为,这些调整只能算是微调,并没有违背朱元璋确立的基本制度建设方向。在借重文官内阁的同时,朱棣又加强了独立监察机构的力量。

朱棣先是恢复了锦衣卫的审讯权。

洪武二十年(1387年),也就是锦衣卫设立5年之后,朱元璋下令焚毁了锦衣卫的刑具,取消了锦衣卫的审讯权,只保留其监察和逮捕的权力。原因应该是锦衣卫在“胡惟庸案”和“郭桓案”中大量采取刑讯逼供,整出来了不少冤案。锦衣卫设立一段时间后,应该有不少证据比较确凿的冤案情况反映到了朱元璋那里。他发现锦衣卫的审讯特权虽然有利于破案,但同时也太容易制造冤狱了,所以才作出这个决定。

从这件事儿也可以看出来,朱元璋真不是存心想制造冤狱杀那么多人,而是他发明的锦衣卫这个制度本身会导致监察权力失控。他看到问题之后,立刻就从制度上进行了纠正。

朱棣是造反起家,把他父亲指定的皇位继承人干掉了,自己当皇帝,合法性就差一点。所以他一上台就恢复了锦衣卫的审讯权,作为镇压反对派的工具。

当了皇帝以后,朱棣还干了一件大事,就是把首都从南京迁到了北京。主要原因是北方蒙古残部总是来骚扰,首都设在南京很不利于抗击敌人入侵。如果国家的主要兵力都放在北方,而皇帝本人却在南京待着,也不利于皇位的安全。朱棣自己就是负责镇守北方的亲王,从北京起兵造反一路攻陷南京。他不能容许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但南方是中国的经济中心,迁都以后他对南方的政治军事力量也很不放心,何况确实有很大的力量反对他迁都。为了镇压反对迁都的力量,并在迁都以后保持政治稳定,在正式迁都之前一年,也就是永乐十八年(1420年),朱棣设立了东厂,直接由自己的亲信太监负责管理,并设立南京镇守太监一职,负责搜集南方地区的情报,随时向皇帝报告。

东厂是一个跟锦衣卫类似的监察机构,有情报搜集、逮捕和审讯的权力。跟锦衣卫最大的不同是,它的负责人是亲信太监,平时就住在皇宫内,可以随时向皇帝作口头汇报、听取皇帝的口头指示。而锦衣卫不是太监,不可能让他们住到皇帝身边,不然后宫就乱套了,所以他们的报告还是需要走行政程序,通过奏章的形式,指挥起来不如东厂方便。

东厂既负责监察百官,还负责监察锦衣卫,因此属于更高级别的监察机构。

对于官宦掌握监察权力,文官集团是深恶痛绝的。他们既有生理上鄙视宦官的理由,又嫉妒这些人不用通过辛苦的科举考试就能掌握权力。所以文官士大夫们编写的各种文字材料上,无不把东厂描写得无比黑暗,里面的人无一不是人渣。

没有经过科举、缺乏文化固然是太监的缺点,但有没有被阉割过,似乎与人的品行操守并无可靠的联系。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就片面地听信文官士大夫的一面之词,把东厂太监们都想象成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实际上,正是因为不走科举道路,而且生理上有不可恢复的缺陷,宦官承担监督文官这个职责可以说非常适合。因为他们跟文官集团基本上不会有职位交换,也就难以建立起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系。对东厂,我们要客观看待:它就是一个监察机构,是明王朝制度设计中的重要一环。在这一点上,它和御史台、大理寺、都察院、六部等普通政府部门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本身并不带有特别的罪恶。

现在的史书谈到锦衣卫、东厂的时候,大多数会称之为“特务机构”。“特务机构”这个词本身未必就是贬义的,不过现在一般都当作贬义来用,暗示这个机构主要干一些侵犯人权、侵犯隐私等见不得人的勾当。但在明朝,“特务”能刺探什么情报?针对蒙古部落、建州女真部落的间谍行动都是文官机关负责,剩下的“特务机构”还能刺探什么情报?实际上就只剩下两个事情可以向皇帝告密:一是武将或诸王谋反,二是官员腐败或者隐瞒过失。

谋反的事情非常罕见,除了朱元璋时代(那时候也没东厂)。这样,东厂这个所谓的“特务机构”,主要任务就是搜集对文官集团不利的情报:谁腐败、谁搞特权营私、谁制造了冤案、谁执行中央政策不力等。东厂也有逮捕审讯的权力,但主要针对官员,不负责镇压人民的反抗。这种机构按照现在我们对“特务”的理解,不能称为特务机构,而更接近于监察机构或者反贪局。

200多年后,大臣杨涟弹劾大太监魏忠贤的时候,在奏章中写道:“东厂原以察奸细非常,不以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14]也就是说,即使在杨涟这种极端反对宦官专权、豁出命去跟魏忠贤死磕到底的人眼里,东厂的日常工作,至少在魏忠贤当权以前,也是“察奸细非常”,而不扰“平民”。

东厂,是朱棣为了镇压政治反对派、加强监督文官集团而设立的合理合法的监察机构。这是对朱元璋政治设计的一个改进。

朱元璋的制度过分强调皇帝的作用,取消丞相以后皇帝成天没日没夜地干活,相当于把以前丞相和皇帝两个人干的活自己一个人干了。朱棣受不了这个,一般的皇帝也肯定受不了。更何况朱棣还比较喜欢亲征,出去打蒙古残部。所以他不得不更加倚重文官集团,设立内阁,给他们更多的决策权;对应地,就要恢复锦衣卫的权力,设立东厂,保证文官权力受到更严格的监督。相对于朱元璋的制度,朱棣的改革更为合理。帝国不需要一个神一样的皇帝,只需要一个具有普通才干的皇帝,就能驾驭整个系统。

六、“洪武之治”:朱元璋的反腐败失败了吗?

把前面这些事儿讲清楚以后,我们再来全面地评价一下朱元璋和他制定的政策。

首先讲朱元璋的缺点。就是叶巨伯那篇奏章里面总结的八个字:“分封太侈”“用刑太繁”。先说“分封太侈”。由于分封太多、亲王权力太大,最终导致了朱元璋死后,朱家内部很快就爆发了争夺皇位的战争。这说明他设计的分封制度有很大缺陷,能力不足的皇帝难以驾驭。还有就是,这显示了朱元璋并不是一个完全大公无私的人,对自己的儿子很有私心。这是他的局限性。

然后就是“用刑太繁”。反腐败当然是好的,但如此大规模的株连和杀戮并非完全必要,里面无疑有很多很多的冤案。贪污腐败在帝国制度下是不可能禁绝的。

官员贪污腐败的是非曲直太复杂,这里也不必细说。总之,在古代官场,贪污数额不大的官员应以教育、警告、处分为主。死刑应该只适用于性质比较恶劣的少数案例。

朱元璋对腐败官员的处罚力度很大。他过于急切地想要建立一个完全没有或者说几乎没有贪污腐败的政府,先是杀人太多,然后激起了官僚集团的激烈反抗,导致发生了胡惟庸谋反和蓝玉谋反这种大案,然后又杀了更多的人。这里面一定有大量的冤案,也有大量犯了错误但罪不至死的“准冤案”。结果,大量的精英人才被杀,或者不敢出来做事,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明史》中记载了朱元璋在位时期的几个著名“清官”,如礼部尚书吴琳、弘文馆大学士罗复仁等。这些人是真清廉。吴琳退休回家自己下田种庄稼,罗复仁一直住在一个破房子里面,刷灰都要自己动手。朱元璋最喜欢这种人。有一次他亲自跑到罗复仁家里去看,发现连个平整一点儿的凳子都没得坐,回来就赐给罗复仁一座豪宅。罗复仁跟朱元璋说话,经常直言不讳地批评其各项政策,朱元璋从不介意,还像普通官员一样称呼罗的外号“老实罗”[15]。

但是,吴琳、罗复仁这些人在国家高官的位置上,也没有做出什么突出的贡献。按照朱元璋的风格,他们肯定不会偷懒,一定是勤勤恳恳、尽心尽力地完成本职工作,不能称为“庸官”。但作为中央六部以上的高官,我们除了要求他勤勤恳恳以外,确实还可以要求他做出突出的贡献。

到了最后,朱元璋留给皇位继承人朱允炆的人才班底,像黄子澄、方孝孺这些人,也都是类似于吴琳、罗复仁这样的“老实人”。这些人确实不贪污、不腐败,也绝对忠于皇帝,拼命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后来宁死也不投降朱棣。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看人很准,选对了人。但问题是他们无能,丢掉了政权,没有完成朱元璋交给他们的核心任务。这就是他们再怎么清廉、再怎么忠君、再怎么肯干也无法弥补的错误。

所以,“分封太侈”“用刑太繁”确实是朱元璋的两个大问题。分封太侈,则人心不平,反腐败的公信力大幅度下降,而且导致了地方军事势力坐大;用刑太繁,则人才凋零,有才干的人或者被株连杀掉,或者避祸不出,留下一些老实巴交的书呆子来治理国家。这两个原因共同导致了“靖难之役”,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祸。

朱元璋的反腐败,力度之大,用刑之严,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显而易见,腐败并未根绝。他自己在晚年也感慨:我当皇帝以来,大力惩治贪官,但是怎么杀也杀不完:早上杀掉一批,晚上就又有人贪污;刚刚任命的官员都清廉正直,当官久了全都又奸又贪。

以上这些都是事实。但我们能不能因为这些,就说朱元璋的肃贪行动就是失败的,甚至错误的呢?

我们首先要想一想:治国反腐,怎样才算是成功了?

有很多人论及朱元璋反腐,总喜欢拿两条理由来说他失败了。第一条就是他没有彻底根除腐败,尽管杀了那么多人,还是没能杜绝腐败;第二条就是所谓的“人亡政息”,也就是朱元璋死后,他制定的严厉的反腐法律就再也没有被执行,贪污80贯不可能再被处死,贪污再多也不会被“剥皮实草”了。《大诰》也不再作为处理官员的法律依据。官场腐败很快就恢复到了跟以前朝代差不多的“常态”。所以,反腐行动失败了。

但是,我以为,仅凭这两点并不能得出朱元璋反腐失败的结论。

由于缺乏具体的统计数据,我们无法对朱元璋的反腐效果进行精准的评估。但可以肯定的是,朱元璋的反腐行动极大地震慑了官僚集团,极大地降低了官员的腐败状况。

我们假设,有可能原本官员们收受贿赂的比例是99%,经过朱元璋的整顿,降低到了80%(可能绝大部分官员仍然是腐败的)。如果是这样,可不可以算取得了成功呢?我觉得可以算成功。

或者说,本来官员们都是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原来敢一次收100两银子,现在只敢偷偷摸摸地收,每次最多只敢收50两。算下来,整个官僚集团一年少收的贿赂可能有几百万两甚至上千万两银子。这算不算反腐败取得成功了呢?我觉得也可以算。

还有,有可能原来官员们胆子很大,人命官司都敢收受贿赂给摆平了;现在胆子变小了,普通的民事案件,比如强买强卖别人的土地,他仍然敢徇私枉法,但是涉及人命的案件,因为影响大,就不敢胡乱判决了,必须秉公办理。这样算不算反腐败取得成功了呢?我觉得也可以算。

封建时代的反腐成功不成功,并不是看有没有“根除”腐败,而是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现象,减轻了它带来的危害。

《儒林外史》里面有一段话很有意思,一个卖酒的店家说,“小老还是听见我死鬼父亲说:‘在洪武爷手里过日子,各样都好。二斗米做酒,足有二十斤酒娘子。后来永乐爷掌了江山,不知怎样的,事事都改变了,二斗米只做得出十五六斤酒来。’……怎得天可怜见,让他们孩子们再过几年洪武爷的日子就好了!”这个小说情节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但似乎也可以作为民间对洪武年间生活状态的一种记忆和评价。

“官场潜规则”这个词的发明者、历史学者吴思就说:“血洗之下,洪武年间的官场乃是整个明朝最干净的官场。”[16]后来又说:“应该怎么评价洪武年间的贪污腐败程度?朱元璋自己的主观感觉是问题很严重,抱怨贪官污吏怎么就杀不光,但是后代百姓的主观评价却是:那会儿比现在好多了。”也就是说,朱元璋对治理腐败有点要求太高,虽然自己老觉得没有达到目标,其实对帝国时代的中国老百姓来说,他们已经非常满意了。朱元璋当皇帝的日子比百姓记忆中的任何时代都要好。

至于说“人亡政息”,也是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标准。

是不是只要当权者死了之后,他制定的一些政策没有被后人继续遵守,我们就能说他“人亡政息”了呢?我看不能这样说。

朱元璋死后,主要的政治设计、制度安排都延续了下去。个别的政策制度被后人修改了,不管是改好了还是改坏了,都上升不到“人亡政息”的高度。即使像隋文帝杨坚那样选了一个暴君儿子当继承人,把隋朝搞垮了,我们也不能说他“人亡政息”了。他为中华帝国制定的一系列重要制度被唐王朝继承了,这才有了后来的大唐盛世,也可以算是成功的。更何况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延续了200多年才灭亡,给中国人带来了两个多世纪的和平稳定。这怎么能说“人亡政息”呢?明明是“人亡政兴”嘛!

除了反腐败,朱元璋还做了很多事情,每天批阅处理400多件事的奏章不是白干的。

第一,除豪强。跟汉武帝一样,他也无情地打击了地主豪强的利益。朱元璋利用行政手段搞强制迁徙,使豪族地主离开原有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山东、山西等处,把他们的一部分土地入官,一部分分给农民。在明初三大案中,跟官员勾结的豪强家族被诛杀殆尽。

这件事儿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在朱元璋手里,因为他反腐败太厉害,收拾豪强竟然成了“搂草打兔子”一样顺手就搞定的小事。

第二,建军屯。他下令让边防军在本地屯田,平时一边进行军事训练一边耕田,这样就可以生产大量的粮食供应军队,避免了从内地运输粮食的麻烦,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第三,丈田亩。朱元璋用20年时间,任用大量监生举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清查丈量和人口普查,为农业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由于豪强贵族经常采用隐瞒土地的方式来逃税,所以真实的田亩和人口数量长期以来都是一笔糊涂账。只有把田亩测量清楚,才能保证国家税收公平,不然征税就只征到平头老百姓身上,拥有万亩良田的大地主却不用缴税。

自东汉豪强地主称雄以来的1000多年,无数政治家梦寐以求却没能做到的事情,朱元璋做到了,而且很成功[17]。

第四,兴教育。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诏令天下立社学,府、州、县每50家要设社学[18],用于招收8~15岁的民间儿童入学。儿童入学后先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启蒙知识,然后学习儒经、历史、历法、算术等知识,同时必须兼读《大诰》、明朝律令。社学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全国人民的受教育水平,特别是普及了数学和法律常识,这对国家的兴盛至关重要。

第五,修水利。1356年,郭子兴去世以后,朱元璋刚刚当上主公。军队上的事儿还没有顾得过来,他就下令设营田司,专门负责兴修农田水利。后来又定了一条规矩:凡是关于农田水利的奏章,第一时间呈报,表示中央对农业最重视。经过多年的努力,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十二月末,统计“开天下郡县塘堰凡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19]。

此外,还大规模地组织赈灾。古代农业基本靠天吃饭。我们前面说了,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多发的国家之一,那么大的疆域,每年总有几个省不是发生旱灾就是水灾,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面积的饥荒。所以朱元璋每年都会根据灾害情况,组织跨省调运粮食救灾。

以上这些工作很重要的一个基础,就是要有一个相对廉洁高效的官僚体系去运作。如果官员腐败,不管是修水利还是救灾,都会从善政变成暴政。像元朝治理黄河,统治者也是好心,结果治理出了红巾军大起义,把元朝给推翻了,其实这就是官僚集团腐败造成的。朱元璋的大规模反腐行动为这些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最重要的组织基础。

比如测量天下田亩。朱元璋派了国子监的监生下去执行。这个制度很有新意。测量是技术活,负责的人不需要很有经验,关键是不能被豪强收买。所以朱元璋不让地方官去量,而是让初出茅庐的书生去干,这样就不太容易跟地方豪强勾结。但这些人也可能收受贿赂,那怎么办?《大诰》里面就有处理方法,我们在前面讲过了:有一次朱元璋派了几百个监生出去考察黄河灾情,最后查出来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贿赂,朱元璋立刻将罪行严重者杀掉。所以,历朝历代都丈量不清楚的田亩数量,到了朱元璋这里就轻松搞定了。以前老是量不清楚,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腐败问题;腐败问题一解决,马上就量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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