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鉴于匈奴单于本部及左贤王部仍具相当实力并严重威胁汉朝北部边疆安全的现实,考虑到汉军经过以往多次实战的锻炼,已经积累了使用大规模的骑兵长途奔袭的作战经验,汉武帝决意乘河西新胜之机,再接再厉,加强北线进攻,直捣匈奴的老巢。
可是,战争是要花钱的,而且是个无底洞:筹备战争要花钱,战后抚恤要花钱,立功奖赏要花钱。汉武帝在这些方面从来不吝啬,出手格外大方,可长期的对匈战争已经掏空了大汉帝国的钱袋子,文景二帝积攒的雄厚家底早就耗光了,天下虚耗,国库空虚,没有钱,什么事都不能办。因此,汉武帝最先要做的工作就是筹钱。为了筹集战争经费,汉武帝任用桑弘羊等人,多管齐下,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垄断盐铁专卖权,开辟财源。西汉前期,在“无为而治”的思想主导下,“开山泽之禁”,政府对各个领域的控制是比较宽松的,各种经济资源的开放使各个行业都能使人发家致富。据司马迁估算,千户侯每年租税所得为20万,而善于经营的布衣庶民,不论从事何种行业,每年也能轻松获利20万,“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而获得千户侯的封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特别是对获利最为丰厚的制盐、冶铁、铸币等行业,也允许民间经营,从而出现了大量的靠经营冶铁、煮盐发家致富的大商人,如鲁人曹邴氏,“以铁冶起,富至巨万。齐之刁间,役使奴仆,使之逐渔”;蜀地的卓氏、程郑以及南阳孔氏,也是由于“大鼓铸”,又“通商贾之利”,富至巨万,腰缠万贯。这些人虽然“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在政治上没有地位,可是生活阔绰,一掷千金,他们凭借财富兼并土地,横行乡里,衣食用度僭越等级,骄奢淫逸不守法度,攀比之气赫然成风,“周游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过着富比王侯的日子。而当国家财政困难之际,豪商大贾们“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甚至借机哄抬物价,“乘上之急,所卖必倍”。商人的财富难以转化为国家的财富,而且“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如文景帝时期吴王刘濞的一大财政收入就是煮盐,从而拥有了挑战中央政府的经济基础。这些财富当然引起政府的注意和眼红,对他们开刀是迟早的事,而最简洁的办法就是收归国有,独占这些利润丰厚的行业领域。
茂陵从葬坑出土的鎏金蹄形案栏 于博文 摄影
元狩三年,负责西汉帝国财政收支的大农令郑当时,为了弥补财政的亏空,向汉武帝推荐了山东的大盐商东郭咸阳和河南南阳的大冶铁商孔仅,担任大农丞,利用他们经商的经验和技术,负责管理盐铁事务,通过将盐铁收归官营,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以内行人办内行事,起用这帮人来管理盐铁事务可谓找对了人,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熟悉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弥补了政府经济人才的不足;同时他们长期在这些领域摸爬滚打,了解很多偷工减料、营私舞弊的法子,用他们对昔日的同行进行监督,可以查知其奸,同行们不敢作奸犯科。而且他们为了保住位子,也相当卖力,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其主要措施是将原属少府管的盐铁划归大农令管,由国家垄断盐铁的生产,不许私人经营。汉武帝派孔仅和东郭咸阳到全国的各个盐铁产区,选用有管理经验的盐铁富商充任各级盐官或铁官,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盐铁专营机构。据《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全国27郡有盐官共36处,铁官在40郡中有48处。东北远至辽宁的盖州,西南远至云南的安宁,西北达内蒙古的河套,东南到浙江的海盐,南至羊城,到处都有盐铁的管理机构。这样国家就垄断了盐铁的生产和销售。
对于盐,由于技术要求低,盐场分散,西汉政府实行食盐专卖制度,即在产盐区设立盐官,招募平民制盐,按日发给报酬,盐农生产完毕,在盐官的监督下将煮成的盐全部售给国家,再由官府运往全国各地出售,个人不得私售,从而把食盐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牢牢掌握在手中。
铁的专卖与盐有所不同,它采用的是完全由国家垄断的形式,在郡国出铁处设铁官进行生产,不出铁的地方设置小铁官负责销售事务,生产和销售完全由国家进行控制。因为不但铁的冶炼技术比煮盐要复杂得多,而且成本高和规模大,所以它主要采取国家经营的方式。由于官营冶铁资金由政府投资,财力比较雄厚,生产设备相对先进,所以它比起私营的冶铁业作坊,有更多的优越性。当然也更加容易控制冶铁业的生产与销售渠道,赢利全部上缴国库。
汉武帝利用盐铁商人的经验和生产技术以及经营手段,给予他们高官厚禄,放手让他们经营盐铁专卖事务,而这些盐铁官也很卖力,他们熟悉生产工艺和流程,了解各种销售渠道,更懂得内部的各种底细,所以手段更高明,措施更得力,从而把以前绝大部分流入盐铁商手中的丰厚利润转入西汉统治者的国库中,为封建社会的财政收入开辟了稳定的财源。为了保证盐铁专卖制度的实施,西汉政权还实行严刑峻法,对违反者予以重罪,“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钛左趾,没入其器物”,釱左趾,就是在左脚上戴上脚镣。
西汉政府对获利最为丰厚的盐铁实行官营,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打击地方豪强的势力,以及发挥某些大规模生产协作的长处上来说,起了积极的作用。盐铁专卖制度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这是它产生的最直接的影响。“是以县官用饶足,民不困乏,本末并利,上下俱足”,“当此之时,四方征暴乱,车甲之费,克获之赏,以亿万计,皆赡大司农”。可以说,汉武帝时期的财政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推行盐铁专卖制度而支撑的。
第二,实行算缗和告缗,对工商业者征收重税,这实际上是对工商业者的一次大规模的洗掠。所谓算缗,就是所有的工商业者都要如实向当地政府申报自己的财产,当地政府再根据其财产多寡抽取一定的份额。根据《史记·平准书》记载,其主要措施如下: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居奇者以及一般从事商业的人,不论有无市籍,每家估计财产多少呈报政府,二缗抽取一算的税(一缗为一千钱,一算为一百二十钱),小工商业者可以减半抽税(四千钱抽税一百二十钱)。凡有乘坐马车的(除了官吏和乡官三老以及北边骑士外),一般人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百二十钱一乘抽税一算,商人加倍,每辆轺车抽税二百四十钱。五丈以上船只,每艘抽税一百二十钱,五丈以下的免税。如果隐瞒不报或者呈报不实,罚戍边一年,并且没收全部财产。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占有土地,违令者,没收其田宅奴婢。为了避免富商大贾隐匿财产,或者以少报多,或者隐匿不报,又实行了告缗,即对不如实呈报财产的人,鼓励大家告发,经调查属实者,除了被告发人的财产被全部没收、戍边一年外,告发的人可得到被没收财产一半的奖赏。由此可见,算缗、告缗的主要矛头是指向拥有大量资财、广占田宅奴婢的豪商大贾。这既是为解决财政困难的燃眉之急,也有打击豪商的用意。为了将这个制度落到实处,汉武帝任用了一批残酷无情的酷吏打手,派遣御史和廷尉去各地审理告缗专案,由当时以严酷著称的御史中丞杜周负责审理全国告缗案件,用严刑峻法搜刮了数以亿计的民间财富,将数千万奴婢没入官府,其他没收入官的土地、住宅更是不可胜数。中等以上的工商业者纷纷破产,对工商业的破坏性极大,商业为之凋敝,而政府的国库却充实起来,有力地支援了汉武帝的战争。
第三,整顿货币。汉朝初年国家没有掌握钱币的制造,而是采取放任自由的政策。随着社会的稳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开始兴盛,钱币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由于政府没有统一规定钱币的形制、重量,民间铸钱的风气盛行,并且逐渐成为最赚钱的一个行业。一些地方豪强和大商人,常常在铜内杂入铅、铁,铸造大批的劣钱来牟取暴利。政府虽然一再禁止和打击,但因为有利可图,而且铸钱者又多是一些有权有势的人物,所以私铸之风禁而不止,大量劣钱流入市场,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经济生活,造成了通货膨胀,影响了政府财政收入。汉武帝为了整顿财政,在元狩四年(前119年)整顿货币,当时共发行了三种货币:一是皮币,用皇家禁苑里所养白鹿的皮制成,作为诸侯王朝觐皇帝时用来包裹璧玉的用品。由于皇家垄断了白鹿资源,白鹿皮自然可以漫天要价,一张皮币卖价40万,而一块苍璧的价格则不过数千钱而已,实在是本末倒置,这当然是为了强迫诸侯王们为增加中央财政收入贡献力量,通俗一点说就是对诸侯王的敲诈。二是白金币,少府用银和锡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制作而成,面值规定有点离谱,有三千、五百和三百三种,面值与使用的材料不成比例,获利较多,结果引起盗铸白金币的狂潮。三是三铢钱。三铢钱难以推行,所以第二年就放弃了三铢钱而改铸五铢钱,市场和货币仍然比较混乱。不过,作为聚敛钱财的应急手段,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当然,上述有些政策的实施,本来就是对富商大贾的经济掠夺,遭到抵制乃至反抗是必然的。因此,政策的贯彻和推行是靠铁血手段推行的。在推行白鹿皮币时,当时的大司农、颜回的第十世孙颜异表达了不同意见,惹得汉武帝很不高兴。酷吏张汤与颜异有仇隙,趁机指使人诬告颜异,说颜异在会客时,客人表达对新政的不满,颜异虽然没有表态,但是动了一下嘴唇,因此被定为“腹诽”而被处死,这一案震动朝野,从此“有腹诽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茂陵博物馆展出的汉代铜镜 于博文 摄影
第四,卖官鬻爵,增加政府收入。所谓卖官鬻爵就是出卖朝廷所掌握的政治资源,借此获得经济收入。据史家考证,中国的卖官鬻爵始于秦始皇四年,当年适逢蝗灾大疫,政府准许百姓交纳粟米换取爵位,交纳千石者可以晋爵位一级。
汉代的卖官鬻爵始于汉惠帝六年,“令民得卖爵”。到了汉文帝刘恒即位,为了增加边塞的粮食储备,他采纳晁错的建议,以爵换粟,鼓励百姓输粟于边。“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于边,六百石,爵上造(爵二级为上造,乘兵车也);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九级官爵,与县令平起平坐,见县官无须叩礼);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十八级高等官爵),各以多少级数有差。”臣民们可以用粮食买爵,向朝廷缴纳的粮食越多,买的爵位就越高,借此提高社会地位。汉朝百姓还可以用粮食赎罪。若人们犯了一般罪行,缴些粮食就可以豁免,用不着受刑或坐牢。老百姓还可以用粮食顶差役、顶赋税,以此来刺激农业生产,推进全国务农重农的积极性。
元朔五年春,卫青率领汉军进攻匈奴右贤王,大获全胜。汉武帝不仅封卫青为大将军,而且进行重金赏赐,一共动用了国库黄金20余万斤,加上粮草辎重以及转运费用,汉朝的国库已经不足以支撑得起这次战争了。元朔六年汉武帝设置武功爵,武功爵共分为17级,当时的价格是,第一级17万铜钱,每级加2万,允许出售的最高爵位第八级“乐卿”,价格便是31万铜钱,在当时1万铜钱等值于1斤黄金,价格可谓不菲,而且这爵位毕竟是虚的,买主热情不高。为刺激百姓购买官爵的热情,朝廷便给买武功爵的人试着授以实官,武功爵中的“千夫”与文职中“五大夫”相同,可试用为候补官吏。后来还允许小吏“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有犯罪前科的人,可以交钱漂白身份,重新进入官场为官。买武功爵到千夫时,犯罪可以减免二等。百姓向朝廷输纳奴婢,就可以免除终身的徭役,郎官向朝廷贡献奴婢就可以升官。这些措施使受爵者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人们购买爵位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有的人乐此不疲,一买再买,如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有个叫黄霸的人以待诏身份捐官做了侍郎谒者,后因兄弟犯罪,被弹劾罢官。随后黄霸又捐谷求官,授补左冯翊,管辖沈黎郡(在今四川汉源一带),负责郡内钱粮事宜。汉武帝通过卖官鬻爵,换取了大量的钱财,光是收入的粮食就“边食可支五岁,郡县可支一岁”。
作为新政策的制定和推行者,上述措施被桑弘羊称为“安边足用之本”,当然虽然能济一时之急,其弊端也是相当明显的,行之久远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对社会秩序也构成了破坏。司马迁曾经借卜式之言“烹弘羊,天乃雨”,借以表达了对新的经济制度的反感以及对桑弘羊的愤恨,但他也客观地记载了新制度带来的实际效果:“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总之,通过以上几种手段,汉武帝迅速筹集到可观的战争经费,为漠北大战提供了物质基础。
在经过了近两年的发展经济、改革税收、积累财富、秣马厉兵的认真准备之后,汉武帝决心向匈奴单于本部和东北部左的势力发动最后的总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