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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见W.J.Sollas著Ancicnt Hunters第四章。.2

作者:雷海宗 当前章节:15381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1:52

209 见W.J.Sollas著Ancicnt Hunters第四章。.2

阿布们克德高望重,选举未成严重的问题,但也几乎引起内部的分裂。许多部落由于习惯的关系,又欲恢复原始分散独立的状态。但一切叛乱都被阿布伯克平定,从此半岛内部未再发生严重的分裂问题。

阿布伯克见到无限制的选举有引起内乱的危险,所以在生前就向左右指定欧玛为最适宜的承继人。634年阿布伯克死,左右尊重他的意见,就正式选举欧玛为教主。

欧玛感觉继位法有固定化的需要,于是生前就指定六位元老为选举委员,将来他们由自己内部互选一人为教主。欧玛有子,但不肯假公济私,没有指定儿子为承继人,并且也未派他为选举委员之一。644年欧玛死,六位选举委员中的欧斯曼(Osman)被选为继位的教主。

欧斯曼腐败,引起反抗, 656年被刺杀而死。他生前并未指定承继人,也没有预定选举法。反对派遂拥阿里为教主。回教内部的分裂由此开始, 661年阿里亦遭刺杀。从此教主的地位变成阴谋与争夺的对象,回教共和国无形结束,统一的或各地分立的回教国都成了世袭专制的政体。

回教共和国虽只维持了三四十年,阿拉伯的情形虽与罗马帝国不一样,但承继法却大同小异。阿布伯克以后两代的教主都因被预先指定而未成问题。第四代因未指定,又未预定选举法,内乱于是发生,共和国竟至因而结束。回教不似罗马,未得演化出一个大家公认的承继惯例。但阿里以前几次的蝉联似乎是正在对着一个固定惯例的方向走去,可惜尚未成功就被世袭制打断。

(三)结论

“历史不重述自己”——History does not repeat itself。我们不敢说20世纪西洋各国的独裁者也都要用罗马与回教那种实际指定而名义选举的方法产生承继人。但在制度的范围以内,我们很难想像其他更为妥当或更为自然的方法。西洋又有一句与上面所引正正相反的老话:“天下并无新事”——There is no new thing under the sun!

参考书

罗马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 Vol. X, chap5; Vol. XI, chap.10。

Boak, A. E. R.,A History 0f Rome to 565A. D.,chap.11-19。

Balley, C.(ed.), The Legacy 0f Rome, ——“The Conception 0f Empiro”, “Administration”。

回教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 Vol. II, chap·10-11。

Ameer Ali, A Short History of the Saracens, chap. 1-6。

Margoliouth. D. S., Mohammed and the Rise 0f Islam。

EncyclopediaBritannica,ninthedition, ——“Mohammedaifism”。

I bid., fourteenth edition, ——“Islamic Institutions”。

殷周年代考

序论

殷周年代至今仍为古史上未决问题。太史公作《史记》,年表始于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此前年代皆认为难凭之传说。时至今日,吾人对此亦未有确实之推定。然关于周室元年,比较有价值之说有二:

公元前1122年《三统历》

公元前1027年《竹书纪年》

两说代表两种可能之年代考定法;关于古史年代,吾人一般亦只有此两法也。若有史料可凭,吾人当然根据史料之记载。例如秦并六国完成之年为公元前221年;此为可靠记录,吾人可完全承认,无需再加推考;此一法也。若关于史上某事发生年代,无确实之记载,则吾人可以片段材料为出发点而加以推考,此又一法也。以上两说,第二说为历史上之记录,但是否确实,尚待考定。(一般多以《竹书》中所纪周元为公元前1050年;此乃后世伪《竹书》之篡改,不可凭信。古本《竹书》纪周元为前1027年。——见王国维著《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第一说则为刘歆《三统历》根据片段史料所推定。然古今推算者不只一人;如《大衍历》推周元为前1111年,今人亦有根据历法推算而肯定此年者;日本学者新城新藏则推定为前1066年。此外变相抄袭或凭空拟定者尚多,更无赘述之价值。同为推算,而结果有三,且相差有四五十年之久;而推定结果之最早者与《竹书》所纪相差几至百年。此非古史中年代传说上下所差不过三五年无关重要者可比。两说必有一误,或两者全误,此犹待吾人考定者也。

根据片段史料而以历法推定历史上年代,须有以下条件为先题:(一)由吾人所确知之最早年代(如共和元年)至吾人所欲推定事实之年代(如周室元年),其间片段史料必须完全可靠,而非为疑似之传说;(二)于先后两年代间所用历法情形吾人必须详知;若有历法上之改革,吾人亦须明晰。以此两标准而断一切关于西周年代之推算,恐皆有穿凿附会之嫌也。(一)关于共和前之年代只《尚书》中有少数意义不清之记录。其记录是否可凭,尚有问题。即假定其全为事实,其解释亦大有困难。共和前任何周王在位年数吾人完全不知,而《尚书》中只言某事发生于某王某年;甚或年代亦全不录,而只记某月某日;而其记日之解释法则尚属疑题。于此种情形下吾人而欲确定《尚书》中所记某事为共和前某年,恐为事实上之不可能。(二)较此尤大之困难,则古代历法变更问题,今日已无从解决。春秋时代历法上之变化,吾人尚可由《左传》中见其一二;然春秋以前历法有无改变吾人完全无从究诘。于此种情形下吾人将以何种历法为据而推定《尚书》中所记年代月日乎?故苟非地下有关于历法史极清楚而可靠之发现,吾人决难以历法推算共和前之年代。若采此法,则每人对历法各持一说,又不能起古人而断孰是孰非;是每人可随意推考,而是非永无解决之日。同为推算,而有三种不同之结果,其故即在此也。而可能之结果恐尚不只此。若有欲为数学上之练习者,大可以此为题;其结果或早于公元前1122年,或晚于公元前1066年,皆无不可也。

推计既不可靠,吾人似只有信古代传说矣。然古代传说之有确定年代者,惟有《竹书》;而《竹书》又为战国末年作品,上距周初或已有七八百年之久;吾人安能知其必是,本文所欲考证者,即此点也。

(一)西周年代问题

(二)殷商年代问题

(三)殷周年代问题旁论

(四)结论

(一)西周年代问题

于前述两种计年法外,尚有一法人少试用;吾人于此无可奈何情形下不妨尝试之。按温带人类生理,普通四世当合百年。中国古今朝代,皆不逃此原则。盖古代男子几十而冠,即可婚娶,至迟不过三十,所谓“男子三十而娶”者也。故以平均而论,娶妻生子年当在二十五左右;而帝王继位自周以下大半采长子承继制,故平均每世二十五年不爽也。后世虽行早婚制不过有年未及冠而婚者而已;实际娶妻生子仍多在年二十与三十之间也。故吾人若以每世二十五年之法推计,西周年代虽不可确知,然大概年代必可求出,决不至再有上下百年之疑问也。

吾人试先推计西周以下之年代,以视其是否合于四世百年之例。然于推计之先,尚有须为声明者数则:(一)创业帝王往往即位已至垂死之年,故不能计为一世。(二)一代将亡时,往往一二幼主继立,不过十年即被废就,此亦不能计为一世。(三)普通若有一二世兄弟相继者,兄弟二人或数人宜以一世计算,不能每君定为一世也。(四)若祖孙相继,则宜计为三世,非二世也。(五)吾人对不满四世之朝代概不计算,凡此皆属显然之理,不过预先指出以简下文而已。

共和以下周代年表既无问题,吾人可先为推计,以视其是否合于生理原则。共和十四年间厉王仍王于汾。厉王死,宣王始立;其年为公元前827年。故吾人可由宣王即位之年而计宣王以至叔王(公元前256年死)之年代此间共二十三世,(其间除有数次兄终弟及易于查知者外,平王、桓王为祖孙相继,须特为注意)以每世二十五年计,应得五百七十五年,而实际年数为五百七十二年。推理与实际之相差可谓微乎其微矣。

西汉国祚二百一十四年(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高祖晚年得天下,可不计算。孺子婴三年被废,亦宜除外。此间整个的为九世(宣帝为昭帝孙辈),按理宜为二百二十五年。

东汉国祚一百九十六年(25年—220年)。光武壮年得天下,可计为一世;献帝晚年始禅位,亦可计为一世。光武至献帝共八世,宜为二百年。

晋国祚一百五十五年(265年—419年)。由武帝至恭帝为五世,宜得一百二十五年。但其中除武帝外,每世皆兄终弟及。武帝以下三世每世三人为帝;第五世则五人继立。故世代年代完全混乱。此点于讨论殷商年代时尚须提出。

唐国祚二百八十九年(618年—906年)。其中除高祖晚年得天下,哀帝不得善终外,共十二世,宜为三百年。

宋国祚三百一十五年(960年—1274年)。太祖得天下虽在晚年,然继位者乃其弟;兄弟二人可计为一世。太祖至度宗共十二世,宜为三百年。

元国祚一百零四年(1264年—1367年)。若计至顺帝死年(1370年),则为一百零七年。世祖壮年即位,可计为一世。世祖至顺帝共六世(其中成宗为世祖孙),宜为一百五十年。况前后六世中有两世皆为兄弟三人相继者,国祚即逾一百五十年,亦不为异。今竟不过百年有零,殊不可解。元代为古今惟一不可解释之例外。但此与本题无关;因关于西周年代,说者皆失之过长,而不失之过短也。况元史至今疑问尚多;将来研有结果,此种特点或亦不难解释也。

明国祚二百七十六年(1368年—1643年)。太祖壮年得天下。怀宗虽未得终天年,然殉国时已在壮年,亦非即位数年而不得善终。故明代首尾二帝可计为二世。前后共十二世,宜为二百年。怀宗若得善终,则有明国祚必与三百相近也。

清国祚二百六十八年(1644年—1911年)。世祖七岁即位,宜计为一世。宣统三年退位,可不计。由世祖至德宗共八世,宜为二百年。此特殊之例外,乃因满清不立太子,每世继位者非长子而为幼子。故虽无兄弟相继之名,而有兄弟相继之实;非通例所可包括也。此点于讨论殷商年代时亦须提出。

兹将以上推定结果与实际记录列表如下:

续表

以上九代,除晋、清例外,当作别论;元为不关本题之例外;其他六代皆为四世百年之有力明证。上下三千年而无真正例外之生理事实,吾人似可承认矣。若以此而推,则西周年代当不难索得。武王晚年得天下,相传七年即崩,虽不可必,然为晚年王天下则属可信,故可不计为一世。由成王至厉王共八世,宜为二百年。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7年,则周元当在公元前1027年左右;此与《竹书》所纪恰相符合。若以西周全体而论,则共为十世,合二百五十年,周元当在公元前1020年左右。《竹书》纪西周共二百五十七年,所差不过七年。若以二周全体而论,则三十一世合得七百七十五年。周亡之次年为二百五十五年,是周元当在公元前1030年左右。兹将周元之四种可能年代列表如下:

前1027年 《竹书》纪年

前1027年 由宣王以上推计

前1020年 西周全部推计

前1030年 全周推计

由上表以观,周元似当在公元前1030与前1020年间,而《竹书》纪为公元前1027年。推理与史录吻合如此,《竹书》所纪必为可信无疑矣。

《竹书》纪录可信,尚有旁证。太史公修史谨严,列国世家于共和前皆不系年,而独辟鲁周公世家为例外;除伯禽年代无考外,考公以下皆系在位年数。史公必有比较可靠之根据也。兹列共和前鲁公年表如下:

伯禽 年数不详

考公 四

炀公 六

幽公 十四

魏公 五十

厉公 三十七

献公 三十二

真公 十三(真公十四年为共和元年。十二诸侯年表谓有共和元年为真公十五年说)

由考公至真公十三年共一百五十六年,至十四年为一百五十七年。共和元年为公元前841年,是考公元年为前997年或前998年。伯禽年代虽不可考,然其既为周公子,则必与成王年岁相若;且其封鲁十九在成王时,史传相传亦如此。成王元年当在公元前1020年左右,故伯禽元年亦当在公元前1020年左右。1020年距997年约二十余年,正合一君之平均年数。是鲁世家之记录可为《竹书》之旁证,而与《三统历》则全不相合矣。

(二)殷商年代问题

殷商年代问题,可分二部探讨之。盘庚以下比较易得,可先为研究。盘庚以上则作为别论。

殷商年代,上古传说较西周尤不一致。普通史籍据《三统历》定殷祀为六百四十四年,成汤元年为公元前1766年,盘庚元年为公元前1401年。《三统历》关于西周之推计既不能成立,则前此推定更无讨论之价值。此外惟一记录则《竹书》谓盘庚迁殷至纣灭为二百七十三年。若周元为公元前1027年,则盘庚迁殷适为公元前1300年。此说吾人果可承认否?

殷行兄终弟及之制,由史传及甲骨文中皆可证明。此后行此制或与此相似之制者只晋、清二代。晋行此制,出自跋扈之臣,其中多有废弑。清行此制,则为皇室固定政策。有清一代,除穆宗为文宗独子外,其他诸帝无一为长子者。故清虽未行兄终弟及之制,而其年数结果则若已行此制者也。兹列清帝表如下:

世祖

圣祖          世祖第三子

世宗          圣祖第四子

高宗          世宗第四子

仁宗          高宗第十五子

宣宗          仁宗次子

文宗          宣宗第四子

穆宗          文宗独子

德宗          穆宗堂弟

所谓平均每世二十五年者,乃历世或大多世代由长子嫡系相推而下之谓也。若由幼子计算,此数当然不能成立。清代八世二百六十八年,是平均每世三十三年也。晋代五世一百五十五年,是平均每世三十一年也。殷自盘庚至纣为八世;若以《竹书》所纪二百七十三年计,则平均每世为三十四年。晋代多废弑,其平均数恐不若满清之可靠,而满清平均数又与《竹书》所记之殷代平均数遥遥相符。是《竹书》记载当无大误。虽未敢必,然盘庚迁殷必不出公元前1300年左右也。“兄终弟及制下,每世平均不过三十三或三十四年,而据《三统历》则父子相继嫡长继位之西周每世平均反越乎此,岂不怪哉?据《三统历》,由周元至厉王死(公元前1122年—前828年)平均每世合三十七年,远超殷、晋、清三代之上。即以日人所推周元为前1066年计,厉王以上平均数尚合三十年,几与晋代相等,必无是理也。且据《三统历》殷自盘庚以下(公元前1401年—前1123年)平均每世亦不过三十五年。即由盘庚之兄阳甲元年(公元前1408年)计起,每世亦仅三十六年,而西周自厉王以上反为三十七年。其迷于不可靠之历法而对事理全不顾及也明甚。

盘庚以上年代则较为难考。盖此时王室尚无定居,都会屡迁,文化程度恐尚甚低。文字虽十九已经发达,而历史记录恐尚付缺如,或非常简陋也。故后代对盘庚以前无可靠之传说,《竹书》记录当未可轻信。《竹书》纪殷商一代共四百九十六年,是盘庚以前只有二百二十三年,而成汤元年为公元前1523年也。然成汤至南庚为九世继南庚而立者为其侄阳甲,乃盘庚之兄。阳甲死盘庚始立。故吾人若计阳甲为一世,则盘庚以前殷商尚有十世也。其十世间所行者亦兄弟相继制,故其年代决无少于二百七十三年之理也。成汤即位,是否已老,全不可考。即令认汤即位为老年,而同时又不计阳甲为一世,则盘庚前尚有八世,其年数亦当与盘庚以下相等,不能反少五十年也。盘庚以前若以八世计,则商元当在公元前1570年左右;若以九世计,则当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若以十世计,则当在公元前1630年或前1640年左右。汤胜诸国而王中原,按传说似曾经过长期之战争,即王位当在老年,是以十世计似嫌过长。而盘庚前又有其兄阳甲在位,以八世计又嫌过短。是则盘庚前以九世计似属最为合宜。汤王中原当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吾人似可承认矣。

商之年代除《竹书》有比较确定之记录外,战国时尚有一笼统之传说可供参考。《左传》宣公三年谓“商祀六百”,此不过大概之词,非定数也。若周元为公元前1027年,则商元当为公元前1600年左右,与吾人之推定恰相符合。

最后关于殷商年代,《鬻子·汤政天下至纣篇》尚有记载,谓由汤至纣“积岁五百七十六岁”。古本《鬻子》当为战国作品,其记录宜有相当价值;然今本《鬻子》真为古代残本,抑为后世伪托,尚有疑问,故不敢凭信。但其谓商元为前1603年,则堪注意者也。

(三)殷周年代问题旁论

关于殷、周二代之年数,《孟子》尚有较《左传》尤为笼统之记载,然亦可为本题之旁证。《孟子》末章谓“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周元为公元前1027年,此前两世(文王、武王)则当在公元前1077年左右。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活动时期当在公元前500年左右;公元前551年及公元前550年距公元前1077年皆为“五百有余岁”。若周元为公元前1122年,则文王当在公元前1172年左右,是距孔子时代已有六百余年,《孟子》不能谓为“五百有余岁”也。

《孟子》又谓“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文王在位为前1077年左右,则汤在位当在公元前1577年以前。是商元为公元前1600年左右,孟子亦承认之。孟子虽非史家,其说必根据战国时代尚存之古代史料。《竹书》之编者或有失检点,亦非不可能。或盘庚以前原本《竹书》本无讹误,而为晋以后之人抄误或计误亦属可能。盖王氏辑本所录并非全为原文,内多后人总括《竹书》原文之词;其中总括年代处,难免无抄误或计误之点也。故盘庚前无可靠史料,虽似可解,然观孟子之言则当时至少关于年代似已有大致可信之记载。惜史籍湮没,今已无考矣。

(四)结 论

吾人若认以上所论为不谬,则《竹书》所纪周元为公元前1027年,盘庚迁殷为公元前1300年,当为可信之历史记录。即有讹误,前后所差亦必无十年之多。至商元则吾人只能定为公元前1600年左右,较此尤确之年代则无从考证矣。至所谓夏代,其传说多属神话;当时恐只有与各国并立之夏国,并无所谓夏代也。其世系表中人物,除与商发生关系之末世数后外,原为神话人物抑历史人物,至今犹为未决问题,其年代更无论矣。

君子与伪君子——一个史的观察

观察中国整个的历史,可能的线索甚多,每个线索都可贯串古今,一直牵引到目前抗战建国中的中国。“君子”一词来源甚古,我们现可再用它为一个探讨的起发点。

“君子”是封建制度下的名词。封建时代,人民有贵贱之分,贵者称“士”,贱者称“庶”。“君子”是士族阶级普通的尊称;有时两词连用,称“士君子”。士在当时处在政治社会领导的地位,行政与战争都是士的义务,也可说是士的权利。并且一般讲来,凡是君子都是文武兼顾的。行政与战争并非两种人的分工,而是一种人的合作。殷周封建最盛时期当然如此,春秋时封建虽已衰败,此种情形仍然维持。六艺中,礼、乐、书、数是文的教育,射、御是武的教育,到春秋时仍是所有君子必受的训练。由《左传》《国语》中,可知当时的政治人物没有一个不上阵的。国君也往往亲自出战,晋惠公竟至因而被虏。国君的侄兄弟也都习武。晋悼公的幼弟杨干最多不过十五岁就入伍;因为年纪太轻,以致扰乱行伍而被罚。连天子之尊也亲自出征,甚至在阵上受伤。如周桓王亲率诸侯伐郑,当场中箭。当兵绝非如后世所谓下贱事,而是社会上层阶级的荣誉职务。平民只有少数得有入伍的机会,对于庶人的大多数,当兵是一个求之不得的无上权利。

在这种风气之下所有的人,尤其是君子,都锻炼出一种刚毅不屈、慷慨悲壮、光明磊落的人格。“士可杀而不可辱”,在当时并非寒酸文人的一句口头禅,而是严重的事实。原繁受郑厉公的责备,立即自杀。晋惠公责里克,里克亦自杀。若自认有罪,虽君上宽恕不责,亦必自罚或自戮。鬻拳强谏楚王,楚王不从;以兵谏,楚王惧而听从。事成之后,鬻拳自刖,以为威胁君上之罪罚。接受了一种使命之后,若因任何原因不能复命,必自杀以明志。晋灵公使力士麑去刺赵盾,至赵盾府后,发现赵盾是国家的栋梁,不当刺死,但顾到国家的利益,就不免违背君命;从君命,又不免损害国家。所以这位力士就在门前触槐而死。以上不过略举一二显例,类此的事甚多,乃是当时一般风气的自然表现。并且这些慷慨的君子,绝不是纯粹粗暴的武力。他们不只在行政上能有建树,并且都能赋诗,都明礼仪,都善辞令,不只为文武兼备的全才。一直到春秋末期,后世文人始祖的孔子,教弟子仍用六艺,孔子自己也是能御能射的人,与后世的酸儒绝非同类的人物。

到战国时,风气一变。经过春秋战国之际的一度大乱之后,文化的面目整个改观。士族阶级已被推翻,文武兼备的人格理想也随着消灭。社会再度稳定之后,人格的理想已分裂为二,文武的对立由此开始。文人称游说之士,武人称游侠之士。前者像张仪以及所有的先秦诸子,大半都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用读书所习的一些理论去游说人君。运气好,可谋得卿相的地位;运气坏,可以招受奇辱。张仪未得志时,曾遭楚相打过一顿,诬他为小偷。但张仪绝不肯因此自杀,并且还向妻子夸口:只要舌头未被割掉,终有出头露面的一天。反之,聂政、荆轲一类的人物就专习武技,谁出善价就为谁尽力,甚至卖命。至于政治主张或礼仪文教,对这些人根本谈不到。所以此时活动于政治社会上的人物,一半流于文弱无耻,一半流于粗暴无状。两者各有流弊,都是文化不健全的象征。

到汉代,游侠之士被政府取缔禁止。后世这种人在社会上没有公认的地位,但民间仍然崇拜他们,梁山泊好汉的《水浒传》就是民间这种心理的产品。

汉以后所谓士君子或士大夫完全属于战国时代游说之士的系统。汉武帝尊崇儒术,文士由此取得固定不变的地位。纯文之士,无论如何诚恳,都不免流于文弱、寒酸与虚伪;心术不正的分子,更无论矣。唯一春秋以上所遗留的武德痕迹,就是一种临难不苟与临危授命的精神。但有这种精神的人太少,不能造出一个遍及社会的风气。因为只受纯文教育的人很难发挥一个刚毅的精神,除非此人有特别优越的天然秉赋。可惜这种秉赋,在任何时代,也是不可多得的。

至于多数的士君子,有意无意中都变成伪君子。他们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身体与人格虽非一件事,但一般的讲来,物质的血气不足的人,精神的血气也不易发达。遇到危难,他们即或不畏缩失节,也只能顾影自怜的悲痛叹息,此外一筹莫展。至于平日生活的方式,细想起来,也很令人肉麻。据《荀子》记载,战国时代许多儒家的生活形态已是寒酸不堪。后世日趋愈下。汉代的董仲舒三年不涉足于自己宅后的花园,由此被人称赞。一代典型之士的韩愈,据他的自供,“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这位少年老成者日常生活的拘谨迂腐,可想而知。宋明理学兴起,少数才士或有发挥。多数士大夫不过又多了一个虚伪生活的护符而已。清初某理学先生,行步必然又方又正,一天路上遇雨,忽然忘其所以,放步奔避。数步之后,恍然悟到行动有失,又回到开始奔跑的地方,重新大摇大摆地再走一遍。这个人,还算是诚恳的。另外,同时又有一位理学先生,也是同样地避雨急走,被旁人看见指摘之后,立刻掏腰包贿赂那人不要向外宣传!这虽都是极端的例子,却很足以表现一般士君子社会的虚伪风气。这一切的虚伪,虽可由种种方面解释,但与武德完全脱离关系的训练是要负最大的责任的。纯文之士,既无自卫的能力也难有悲壮的精神,不知不觉中只知使用心计,因而自然生出一种虚伪与阴险的空气。

我们不要以为这种情形现在已成过去,今日的知识阶级,虽受的是西洋传来的新式教育,但也只限于西洋的文教,西洋的尚武精神并未学得。此次抗战这种情形暴露无遗。一般人民,虽因二千年来的募兵制度,一向是顺民,但经过日本侵略的刺激之后,多数都能挺身抵抗,成为英勇的斗士。正式士兵的勇往直前,更是平民未曾腐化的明证。至于知识阶级,仍照旧是伪君子。少数的例外当然是有的,但一般的知识分子,在后方略受威胁时,能不增加社会秩序的混乱,己是很难得了。新君子也与旧君子同样地没有临难不苟的气魄。后方的情形一旦略为和缓,大家就又从事鸡虫之争;一个炸弹就又惊得都作鸟兽散。这是如何可耻的行径!但严格讲来,这并不是个人的错误,而是根本训练的不妥。未来的中国非恢复春秋以上文武兼备的理想不可。

征兵的必要,已为大家所公认,现在只有办理方法的问题。目前的情形,征兵偏重未受教育或只受低级教育的人,而对知识较高的人几乎一致免役。这在今日受高深教育的人太少的情况之下,虽或勉强有情可原,但这绝非长久的办法。将来知识分子不只不当免役,并且是绝对不可免役的。民众的力量无论如何伟大,社会文化的风气却大半是少数领导分子所造成的。中国文化若要健全,征兵则当然势在必行,但伪君子阶级也必须消灭。凡在社会占有地位的人,必须都是文武兼备,名副其实的真君子。非等此点达到,传统社会的虚伪污浊不能洗清。

雅乐与新声

中国文化,自古即注重音乐。由音乐的变化,可看出文化的变化;由音乐的盛衰,可看出文化的盛衰。古代祭祀时有乐舞,外交酬酢时有赋诗,王公卿大夫的宫中都有瞽师组织的乐队,士族子弟大多能歌善舞,平民的婚姻也以田野中的唱和歌舞为背景。孔子以下儒家所提倡的礼乐之治,的确是对于前代传统的一种崇拜,并非无根的理想。但正如孔子所希望恢复的封建制度,当孔子在世时已发展到没落的阶段,孔子所推崇的音乐同时也已不甚时髦。孔子死后不久,封建全消,古乐也成为少数儒家一种抱残守缺的古董。对于一般的社会,古乐已不存在,连儒家所保守的音乐是否真正的或完备的古乐,也很成问题。一种音乐,不专是技术问题;整个的文化背景若已变化,旧的技术即或尚未失传,往往也无力继续维持一种旧的历史现象。在艺术史方面,此理尤为显著。以上一段变化,今日已无从详知,但大体的过程尚可探寻。

音乐当初并无新旧之分。但春秋晚期产生了一种新的音乐,于是旧乐从此就称“雅乐”,新兴的称为“新声”,又称“郑声”或“郑卫之音”或“濮上之音”,反对的人甚至称之为“淫声”或“亡国之音”或“靡靡之音”。新声发祥于郑、卫两国,在卫国的桑间濮上之地甚为发达。据《汉书·地理志》,“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濮水今已枯涸,故道在今河南延津县与滑县境内属卫,近郑。《诗·鄘风》中有“桑中”之篇,乃男女相悦之诗,来源甚古,并非春秋末之新声。由“国风”中可知与“桑中”篇相类的情诗各国皆有,并不限于郑、卫,并且都是古代传下,而非春秋末年的产品。音乐史上的桑间濮上之音是另一回事,与郑、卫关系虽密,但不见得只是男女相悦之音,《汉书》中的解释不免有误会与附会之嫌。新声虽出于郑、卫,但要人中最悦新声的是孔子幼年时在位的晋平公(公元前557年—前532年)。平公的乐师师旷,是春秋末期有名的大雅乐家,仍拥护古乐,据《国语·晋语八》的记载,他对平公的嗜好新声曾下断语:“公室其将卑乎!”后世关于平公与新乐,流传了一段美丽的故事,虽非实情,却含至理。据《韩非子·十过篇》,卫灵公朝晋,路过程水,夜间奇声,出自水中,遂命师涓代为写谱。师泪连听两夜,将声谱完全写下。到晋后,两君相会,灵公命师涓献新声,师涓鼓琴未终,师旷抚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

平公曰:“此道奚出?”

师旷日:“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蹼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其国必削。不可遂!”

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

师涓鼓究之。平公问师旷日:“此所谓何声也?”

师旷曰:“此所谓清商也。”

公日:“清商固最悲乎?”

师旷日:“不如清徵。”

公曰:“清徵可得而闻乎?”

师旷日:“不可!古之听清徵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

平公曰:“寡人之所好者音也,愿试听。”

师旷不得已,援琴而鼓。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道南方来,集于郎门之垝。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之声,声闻于天。平公大说,坐者皆喜。

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问曰:“音莫悲于清徵乎?”

师旷曰:“不如清角。”

平公曰:“清角可得而闻乎?”

师旷日:“不可!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之上,驾象车面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听之。听之将恐有败!”

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遂听之。”

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而有玄云从西北方起。再奏之,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雾廊瓦。坐者散走,平公恐惧,伏于廊室之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

这一段生动的故事,当然不能作为历史看,但也不是好事者的妄言。很可能春秋末战国初新声中一个主题,就是前代的许多神话故事。这可代表封建文化将消末时的一种最后的怀想与追念,其中因怀古不可复得而生的悲哀怨诉的声调特别凄惨动人。即或不然,这段故事最少也是历史事实的一种艺术化的绝好描写。由故事中可见新声靡靡悦耳,感人的魔力非常之深,性质近乎西洋所谓浪漫的音乐。末流所趋,此种音乐甚至可发展到与今日的爵士音乐相类的地步。(今日西乐中的“爵士”一词,几乎可说是中国古代“靡靡”一词的译名!)传统的雅乐,比较深沉醇厚,近乎西洋所谓古典的音乐,不专以声调感人,较声调尤为重要的是声调背后的信仰与理想。

历史上大的革命时代,变化不限一方,而是普及于各部门的春秋末战国初,是中国历史上的大革命时代,除政治社会的翻腾外,音乐也起了空前的变化:新声代替了雅乐,浪漫代替了古典。然而每逢革命,任何一种改变,一方面有人拥护,就是革命派,一方面又有人反对,就是保守派。春秋末最有名的保守派,无论讲到政治社会制度,或是讲到音乐,都是孔子。在《论语·阳货篇》中,孔子“恶郑声之乱雅乐”。《卫灵公篇》中,孔子的表示尤为清楚:“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侫人。郑声淫,侫人殆。”孔子个人也的确能赏识雅乐,所以在齐国闻韶之后,竟至三月不知肉味!但极端保守的理想,最后总是失败。到战国时代,雅乐已成了古董,流行的音乐几乎都是新声。《礼记·乐记篇》,魏文侯(公元前400年左右)问子夏说:“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这简短的几句问话,可说是音乐革命全部道理的一针见血之论,指明春秋与战国两个时代之间有一条不可强渡的鸿沟。好古的人尽管推崇雅乐,真能打动人心的只有新声。

雅乐是祭祀与朝会或宴享时的必需条件之一。祭祀时,以乐“降神”,以乐“媚神”。至于朝宴时,“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是当然的。这是封建制度下的一种礼数,并不是为消遣或娱乐的。其中即或含有消遣娱乐的成分,也只是附带的,主要的作用是媚神与礼客。到战国时,古代的祭祀虽未全消,但祭礼大半已成了儒家的理想,各国实际多不注意。古代的宴享之礼,也不能继续维持。音乐已完全成了一种消遣,主要的目的是娱乐。至此“声”与“色”才结了不解之缘。子夏在《乐记篇》中批评新声的话绝非虚语:“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儒揉杂子女,不知父母,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新乐的主角是倡优,侏儒,歌男舜女,专供富贵之家的玩赏,古乐的郑重与庄严以及信仰理想的成分已经消灭净尽。

我们明白此点之后,对于墨子的极力反对音乐就不致感到难解了。《墨子》书中,除《非乐篇》外,《三辩篇》亦以排斥音乐为主题,可见“非乐”在墨子思想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墨子诚然是一个庄严过度的人,对于一切的艺术大概都无赏鉴的能力,也完全不明幽默为何物。《论语》中不只屡次提到孔子发笑,甚至开玩笑,并且由许多章句中都可看出孔子是一个富于幽默而和蔼可亲的大师。《墨子》一书,虽超过《论语》的篇幅许多倍,但由始至终没有一句笑语。全部《墨子》中所表现的墨子人格,是一个诚恳过度,庄重过度,终生未尝一笑的人物。《庄子·天下篇》中批评墨子,说他“为之太过”,又谓“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又“其生也勤,其死也薄……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又“旧夜不休,以自苦为极。”由这种种评语可想见墨子的终日拉长面孔而孜孜不已的精神,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为心的精神。此种人一般都是不笑的,也是不知艺术为何物的。墨子的仇视音乐,几乎成了一种变态心理。据《淮南子·说山训》,“墨子非乐,不入朝歌之邑。”城名有“歌”字,即不肯入,真是把音乐与洪水猛兽同样看待了!这即或是后人开玩笑的故事,也可证明墨子非乐论所给人的印象是如何之深了!

但墨子本人的个性,只能解释非乐的一部分。假定战国时代的音乐仍与春秋以上的音乐性质相同,仍为祭祀与朝宴时所必需,则信仰鬼神追求治平的墨子大概不致无条件的非乐。《荀子·乐论篇》,说了墨子一大篇不是,实际恐怕都是文不对题的门户之见。荀子所拥护的是雅乐,墨子所反对的是新声。正因为战国时代的音乐完全是娱乐品,并且往往是少数人的娱乐品,极端功利主义者的墨子当然要排斥攻击。同时,他本人又是一个不能赏鉴音乐的人,也就难怪他的非乐理论说得非常痛快淋漓了!

音乐一发展到纯娱乐的阶段,就离末日不远了。“亡国之音的名称,甚为恰当;不只是国家将亡,新乐甚至可说是一种伟大文化将亡的先声。汉以下历代正史中虽都有讲到音乐的文字,但几乎全部是抽象的与机械的描写。秦汉以下,我们不再听到真正伟大的音乐,也不再见到大的音乐家。此后的所谓音乐家只是李延年一流的倡优人物,后世也日趋愈下。最近六七百年来的音乐,以戏曲中的声调为代表,可谓为音乐的极端末流。至于婚丧大事所用的音乐,使人听了真有哭不得笑不得之感!战国时代音乐虽已大变,但古代的雄厚之气尚未全消。高渐离与荆轲所共同奏唱的《易水歌》,虽然音调已完全失传,但寥寥十数字的歌词仍能使二千年后的人想见当时的悲壮气概。秦汉以下,文化的气息一代比一代微弱,以致到今日我们几乎成了一个没有音乐的民族。

近年以来,国人对古乐又渐注意,少数的有心人并且要在可能的范围内设法恢复古乐。真正的恢复,当然绝不可能。无论雅乐或新声,已都成为万古不复的过去。但这种运动却是中国又要产生新的伟大音乐的征兆,也是中国文化又要有新的发展的征兆。

古今华北的气候与农事

(一)古书中所见的古代气候与农事

(二)古书资料的解释

(三)较为温湿的古代华北

(四)今日的情况与前景

(五)重建沟洫问题

(一)古书中所见的古代气候与农事

《吕氏春秋·十二纪》的首篇,是战国晚期的一本农书,专记当时的中国,主要就是今日的华北,一年十二月的气候与农事。《礼记·月令篇》,全部照抄《吕氏春秋》。当然也可能,《吕氏春秋》与《礼记》都是由同一根源的古农书而来。这后一种可能,是很大的,因为此篇农书所记的情形,看来并非战国秦汉间气候与农事的实况,而为春秋以上的情形,编者不过是依古书照抄而已。关于此点,容待下面再讲。我们现在先把书中重要的气候与农事的记载逐月录述如下:

(1)孟春正月。

(2)仲春二月。

(3)季春三月——为麦祈实。

是月也,命有司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

(4)孟夏四月——农乃登麦。

(5)仲夏五月——农乃登黍。

(6)季夏六月——水潦盛昌……大雨时行。

(7)孟秋七月——农乃登谷。命百官始收敛,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

(8)仲秋八月——乃劝种麦,毋或失时。

(9)季秋九月——霜始降;是月也,天子尝稻。

(10)孟冬十月——水始冰,地始冻。

此后的两个月,与本文所要谈的问题无关,从略。

上面所列的月份,当然都是夏历,夏历似乎自古就是民间最通行的历法。但夏历每两三年闰月一次,月份与季节实际永远不能完全配合。所以所谓某月如何如何乃是理想的,而非实际的。实际前后可有少则几天,多则半月二十天的差别。但因历来纪月,大多以夏历为准,本文仍用夏历。文中每提五月,我们可想及阳历六月;每提六月,可想及阳历七月,观念与事实就可大致相符。

(二)古书资料的解释

现在我们可按顺序,把上面所引各节与今日华北的情形做比较研究,并尽可能搜集古代气候农事的实际纪录,看看是否与《十二纪》及《月令篇》吻合。

正、二两月,无可讨论,我们可从三月份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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