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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增井经夫/译者:程文明 当前章节:1541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5:09

西方各国使用铸有国王头像的银币,中国早就了解到这一点了。清朝在收复了西藏的主权后,就在这里铸造过名为“藏钱”的银币,以适应已经习惯于使用白银的地区的经济。虽拥有铸造银币的经验,但在自身的通货市场上,中国惯用的是一种椭圆形的皿状银锭——“元宝银”,且明清年间,中国政府从未筹划过要发行银币。尽管在民间也曾有人铸造过名为“厌胜”(避邪祈吉)的银币,而且如果人们得到了西洋的银币,也会将其视为珍品,并习惯用于庆祝仪式等,但是当时银币并未流通起来。作为通货,银币通过重铸为元宝,在计算纯度和重量的基础上参与流通。

元宝银在进入清代后,两侧的耳部变高,被铸造成了所谓的“马蹄银”的形状,外国人称之为“Shoe Silver”。一般来说,人们称五十两左右的银锭为元宝,十两左右的为“小元宝”或“中锭”,二三两的为“小锭”或“锞子”等,这与同时代的日本普遍使用的“丁银”或“小粒”基本相同。

关于十八世纪中叶以后驶至长崎的中国船和荷兰船带到日本的银币,在长崎奉行所保留有名为《唐阿兰陀持渡金银钱图鉴》,另外还有由福知山藩主朽木龙桥收集整理的《西洋钱谱》,除了当时被中国船等带到日本的元宝银外,书中还收录了德意志各邦国、瑞典、丹麦、挪威、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葡萄牙、俄国等欧洲各国的钱币和西班牙银币的图画。虽然这些外国通货当年肯定也都流入了中国市场,可从数量来看,占压倒性多数的应是西班牙银币和后来的墨西哥银币。它们在中国被统称为“洋银”,自明代开始便广为人知,是在茶叶贸易繁荣起来后大量流入中国的,也曾被重铸成马蹄银来使用。然而在有些地方,洋银开始直接流通起来,开启了一种习惯使用洋银的道路,这也显示出了中国近代化的具体过程。

洋银的流入

西班牙殖民者在墨西哥成功开发银山后,1535年,卡洛斯一世在墨西哥设立了造币局,令其铸造以八里亚尔为主的七种银币,奠定了西班牙国力的基础,同时也致力于将其作为国际通货推向世界。对此,日本的大藏省曾于明治二十五年(1892)公布过一份根据驻墨西哥领事的调查而写成的名为《关于墨银的调查书》的报告;大正四年(1915),在田中萃一郎的《墨银考》中,墨西哥银币的历史意义也作为一个论题被提了出来。八里亚尔的墨西哥银币是其后美国银币、日本和中国的圆形银币的基础,是西班牙银币为世界经济留下的重要足迹,因而八里亚尔的墨西哥银币应该算是世界经济的开拓者。

最初的西班牙银币的前后两面图案及其意义为:正面中间是卡斯蒂利亚、狮子、格拉纳达、波旁王朝的徽章组合成楯状,其上方覆有王冠,左侧印有代表墨西哥造币局的“MM”,右侧印有表示八里亚尔的“8”字,“CAROLUS·D·G·HISPAN·ETIND·REX”字样绕其周边;背面正中在波浪线之上重合印着新旧两个大陆的球面图,其上同样覆有王冠,左右两侧各印大力神柱一根,柱上绕旗并阴刻有“PLUS ULTR”的字样,意味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举的伟大要远胜于希腊神话的大力神。由于该银币周边的锯齿纹路呈三叶状,所以在当时的中国,人们称其为“花边钱”;若看大力神柱则称“双柱钱”;看卡洛斯三世的“Ⅲ”、四世的“Ⅳ”,则也称“三工钱”、“四工钱”等。

初期的西班牙银圆(被称作“花边钱”的两种)

这一银币是一种纯度高达千分之九百以上的优质货币,早在明末开始便在中国广为人知。在名为《东西洋考》的明代地理志中便有相关记载称:“东洋吕宋,地无他产,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

由于清政府最初曾厉行海禁,自菲律宾输入的白银中断,加之中国银矿几近枯竭,所以后来曾有人上疏请求解除海禁以图恢复来自海外的白银进口。对此,清政府曾对国内的银矿开采予以奖励,但因开采量逐渐下降,产地仅剩云南的乐马厂,所以后来为补充白银短缺,又从安南、缅甸等地输入,同时也从日本输入。及至海禁松弛,广州贸易繁盛以后,西班牙银币再次成为中国经济的主要补给来源。

自十八世纪开始到整个十九世纪,据说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白银中,百分之七十都依赖于洋银,其中多是通过与欧洲商船之间的贸易和关税等输入的。1772年以后,钱面上铸有国王肖像的西班牙银币成为输入的主流,它代替了双柱钱,在当时的中国被称作“佛头钱”或“番头钱”。

洋银的流通

明末自菲律宾输入的白银和康熙末年开始流入广州的白银,均是产自墨西哥的西班牙银,在1824年墨西哥独立之后,则称为墨西哥银,其当年流入中国市场的总额,据说远远超过五亿美元。在这种洪水般的输入之中,接受其数量最多的是闽粤地区,即福建和广东等地的开放口岸,那里似乎很早便直接将其作为货币来使用了。在康熙年间的相关记录中,我们能够找到可佐证这一判断的多处记述。

不过,其流通并未就此稳定下来。伪造、变造等很快阻塞了流通环节,将其重铸成称量货币元宝银的循环再次出现。虽然洋银本身的面额较小,但它们大多是通过称量进入流通环节的,所以为了保证其在流通中的品质,替换或重铸的店铺会将其打上自己的刻印后再投入市场。这种有刻印的银子,被英国人称作“chopped dollar”,而刻印较多的在中国也叫“烂板”,它很快就会被敲碎而成为碎银,并通过称量流通。

但是,在这些洋银的流通中,地域差别很大,而且还能看到一种因时而异的状况。可以想象,最早习惯了使用洋银的广州却没有最早将其作为标价货币使用。这一点正好成为极具传统的地域差别在整个中国社会内各自发展的有力证据,这一具体事例对于我们理解其他历史现象也极具启发性。被作为标价货币铸造而成的洋银流入国内之际,在日本,幕府一手操持,将所有洋银都改铸成了“二朱银”等本国银币,但在作为称量货币社会,且将白银流通的相关操作委于民间的清朝,洋银却只能被视作一块作为材料的银锭。在小额交易中暂时性地直接把洋银作为标价货币使用的现象在乾隆年间广东省的各个地区非常普遍,但因伪造猖獗,洋银被施以刻印,又成为烂板,最终则变成了碎银,还原为称量货币。一块完整的洋银,以及烂板、碎银,在不同地域的使用、流通的习惯也不尽相同。

在黄河以北,以北京为中心的地区一直以来使用的都是元宝银,人们是不用洋银的;在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下游地区,只有完好无损的洋银才能通用;即使成了烂板,但只要保持原样,这种洋银在福建、广东的城市或沿大道的城镇也能使用;变成碎银之后的洋银,则只限于广州周边地区才能使用。也就是说,在长江流域,即使是伪造的洋银,也是人称“苏板”、“光面”的完整形状——“苏板”大概是苏州造的,“光面”估计是伪造出来的无纹路的银钱——而或是打上刻印,或是用铅、锡等铸造次品的方法,在这一地区则较为少见。这说明在福建、广东等地,洋银比较容易还原为称量货币,而在苏州、杭州,人们努力维持洋银标价货币的原状的意愿更强。

银质的鉴定

随着白银使用的普遍化,清代商人便将他们的生活赌在了白银上,所以需要谙熟白银的鉴定。估计是他们通过实地训练和口头相传等学习很多的相关事例,最后终于成为通过感觉就可以在银质的鉴定上做出准确判断的人。如果自己不保护自己的话,是没有谁会保护自己的,这就是中国商人在庶民生活的磨炼中产生的一种智慧,由此也可以窥视中国庶民文化的一个方面。那些曾经几乎连一个大字都不识的商人们,也会使用那些似懂非懂的文字,将口传下来的东西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并传承下去——这样的知识传授对他们而言已十分必要。

光绪十一年(1885)在上海出版的《银水总论》是一部极具代表性的小册子,其著者和读者肯定都不是商人之外的人,其中对清代成熟的银质鉴定技术做出了总体论述。其序文写道:若定银质,自先察色之死活,叩闻音之清浊,表面银襞之厚薄,底面鬆穴之大小深浅,边缘润否,入铗见清见红始,网罗之全,一览无余。

就马蹄银而言,该书详细教授了其鉴定方法,如下:马蹄银者,要先以试金石擦之,然后透过阳光看其颜色:足纹(纯银)和九九银为磁灰色,九八、九七银瓦灰色,九六、九五银青色,九零至八八银桃红色,八七至八五银彩红色,八四至八零银红石色,七九至七零银红色,七零至六五银香灰色,五零银以下翠蓝色,三零银以下天青色。据此所记,努力训练。其后看马蹄银之底面,足纹至九七银纯度好者穴小且深,至九零银上下者穴小,及至八零银上下,其穴会变大变浅,七零银上下者,其穴又会变小变浅。对于颜色的感触、底面穴部大小深浅的程度,若不比对实物则难以领会,所以该书进一步列举了通用于上海的马蹄银七十六种,并对它们各自的特征、性质等做出了评述。

实际上,比这样的马蹄银鉴定书在上海商人中间流传还早一些的是,道光六年(1826)的《银经发秘》和咸丰四年(1854)的《洋银辨正》等关于洋银鉴定的商人书籍已经分别流传于广州和杭州了。这两本书记载的都是商人应对从乾隆年间开始盛行起来的洋银的流通及其变造伪造的心得。通观两书,关于洋银,都是从先看其色泽,接下来察其纹路,进而听其音,再细审其花边、印刻、大小、厚薄、轻重等的鉴定方法出发的。而且,《银经发秘》和《洋银辨正》分别列举了四十五种、二十七种变造伪造的实例,并对其造假手法进行了揭示,以作为鉴定的材料。

在此不妨举两三例来看。“素铜”或是将铜水注入模具并镀银而成,或是用白铜作为原料仿冒银色,完全是伪造品;“土版”是在各个地方将银水注入模具而铸成的,所以大多银质较差;“锯版”则是将洋银挖开并将铜塞入其中;“夹铜”是将洋银弄裂,用铅再为其做出一个面;“雕角版”是从洋银的一个地方将银挖出来,再在里边塞进铅或铜等。如此这番,各种变造伪造可以说一应俱全。据此,对于那些其中还含银的变造伪造品,书中还提示了与之相应的价格,以供交易时参考。

《洋银辨正》中的图(清代商人制作的用于鉴定西班牙银圆的图)

商人用于鉴定银质的指导书籍(左上为《银经发秘》)

《银经发秘》记载的伪造品图解

估计是受到了这些洋银鉴定法的启迪,才有人写出了马蹄银的鉴定方法。上海的通货市场要比广州市场落后,马蹄银的使用在当时还比较多,所以似乎可以说在将洋银作为标价货币使用的方向上,上海反而先行迈出了一步。而长期习惯使用洋银的广州,却向中国传统的使用方法后退,并且在这个取向上固定下来。这究竟是不同地域的居民的性格使然,还是前述的两种趋向塑造了居民在白银使用上的不同特点,我们目前还难以判定。

清朝的银钱

随着洋银的流行,中国南方各省开始率先将其用于发放军饷,即充作军事费用使用,所以后来中国也模仿洋银,铸造、发行了很多种类的银币:有被称作“如意银”的如意纹样的银币,有被称作“笔宝银”的毛笔纹样的银币,还有仅仅铸上“军饷”字样的银币等,在民间还有被铸成“土地公银”、“桃园三结义”的银币,后来都统称为“银圆”了。这其中也有可以上溯到乾隆年间的,它们最初银质都比较好,所以为人信任,但后来一般都被偷工减料,银质下降,也就不再流通了。用于军饷的银圆虽然铸有“府库”字样,属于地方官负责,但到了光绪三十年前后,清政府发行了“光绪元宝”,系七钱二分,即一两的单位,是一种纯度为七十二分的银圆。到了宣统年间,“大清银币”以一圆的标价被铸造了出来,还有地方官发行的被称作“土铸”的一两银圆。

从西班牙银圆、墨西哥银圆到民国货币的变迁[左边自上而下分别为西班牙银圆(双柱钱、番头钱)、墨西哥银圆(鹰银),中间自上而下分别是光绪元宝、大清银币、香港银圆]

中国的白银经济历时长久,经历丰富,在白银几乎结束了它的世界经济使命的时候,至清代末期,清政府还在发行银币,并一直影响到袁世凯和孙文、蒋介石的政府。这些银币的原型都是当年西班牙的八里亚尔银币。一般认为,钱币符号“$”是通过组合了比索的“PS”后才开始这样来写的,但是当年有人相信,这一货币符号来自双柱绕旗的纹样,或是大力神柱与“8”的组合,这种认识说明八里亚尔的银币当年真的获得了世界的信任。还有一种说法是,江户幕府发行的“南镣二朱银”是以八里亚尔的银币为材料铸造而成的,所以它输入日本的数量也非常巨大。

四 商人的活跃

商人道德的普遍化

中国商人的信用在十九世纪已经获了世界的好评,只是很多欧洲人在当时还不愿意相信这一点。他们认为东洋人不可信,像这种简单武断的评价还有很多。然而,所谓信用是一种相互的行为,对于一个谎言,会有另一个谎言来回应它。在交易中以信用为基础,甚至使得交易对象都成为可信任的商人,这种伦理的浸透需要一种在相当长时间内培养出来的信心为其提供保证,所以我们很难说清楚它是在什么时候,自什么地方出现的。但一个商人会因其不道德而遭到蔑视,这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要想摆脱这种恶评,恐怕需要相应的巨大动力才行。

对于中国可夸耀世界的商人道德,没有人将其作为一个历史事实来取材、论说,可以说这实在是迄今为止的历史学家们的一种怠慢。日本政府在江户时期推崇中国朱子学,在明治时期推崇儒家道德,所以与其相应的社会伦理在日本社会扎了根,可因为那时中日之间的交流很少,日本人并没有学过中国的这种庶民道德。不过日本也拥有这种伦理道德发展的基础,诸如手艺人的特性、商家的法度等日本人的道德表现形式,现在也被认为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文化遗产。如此看来,对于在中国已经普遍化的商人道德,我们应该更加珍视。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此的理解仅停留于以下认识:由于政治权力没有规范庶民的生活层面,所以或是民间的相互扶助造就了它,或是民间信仰出于教诲现世因果报应的目的而培育了它。

中国各地农产品的集散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虽然王朝交替、战乱反复,但流通经济几乎从未停下其脚步。食盐或铁的生产地、生丝和茶叶的产业据点,恐怕都曾经历过所有的不道德和堕落。商业利润是狡诈的源头,垄断和暴利是诸恶的根源,中国商人们一定已经见怪不怪了。在这些经历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的商业积累变得普遍以后,中国商人们切身体会到:若不守信,便无法维系实际的商业运营。

商人道德的形成,在有的地方应该可以上溯到宋代以前,但我们认为其一般化是在明清之际。由于商人的活跃被官僚群体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所以多由官僚执笔的史料过分强调了他们的道德败坏,可实际上,商人道德是一种构成中国庶民共同体意识之根基的伦理观念。

京城商人

中国的京城——长安、洛阳、开封、杭州、南京、北京等地无疑是各个时代最大的消费地,当然也有各种各样的商人在此聚集并积极活动。不过,出身京城者在商业上的作用多停留在联络方面或仓储业,以此积累巨额财富并发展成政商的商人却很少。与住在京城的资产家们多在地方上拥有庄园,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样,他们一般都在商品生产地有着自己的基础,将各种货物运到京城,或在京城拥有店铺,或从事商品批发,并据此做大。当然,工艺品等中的高级商品多是在大都市里做出来的,经营这种买卖的特殊商人应该是居住在首都的,但是就像在广州从事对外贸易的大商人多是福建出身,北京的金融从业者多是山西出身的商人一样,在不同行业会有不同地方出身的商人活跃在京城,这种例子似乎早已有之。

在宋代,京城中有一个叫作“瓦子巷”的繁华地界,被视作都市繁荣的象征,其后各朝各代从未少过这种纷繁热闹的市街,关于清代的北京,有很多人写过像《日下旧闻》、《宸垣识略》、《都门纪略》这样记录其繁荣景象的书。而且在京城的近郊也会形成一些向京城输送货物的货场和各种专卖店的聚集地,其中一些像卫星城市一样发展,特别是在舟车集散之地也形成了市场。这样的城市大多历经数个世纪依然不衰,并塑造了京城的面貌,不仅是京城,其他城市的特色也早已通过那些小规模的商人群被塑造出来。关于那些商人的从业类别,有个名叫戴霭庐的人写过一本记录商业往来的《生意经》。虽然这本书是1929年在上海出版,以上海为中心写就的,但是它包罗了旧中国的情况。另外,在1906年,上海的东亚同文会还出版了前文提到过的《清国商业综览》。

通观这些书籍可以首先指出,在十八、十九世纪,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称作“钱业”的金融汇兑业急速发展。与北京相比,这种倾向在鸦片战争后的通商口岸表现得更为显著。而在过去也多次出现过以获取中间利润为生的金融、运输、中介等行业的增加。虽然不能说这反映的一定就是一种经济过热的现象,但不能否定的是,社会资源集中进入非生产部门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且在这种部门中——在中国也是一样的——大资本的积累很显著,而代表中国的生丝和茶叶等产业中却没有出现大规模资本。可以说在当时的京城,即使有大商人,他们的经济活动也十分单调。

广东商人

人们常说在中国广东人和湖南人最为活跃,在各方面都人才辈出,甚是知名。广东处于南方偏远地区,因此产生了与中国其他地方不一样的社会,很早以来便是如此。自广州成为中国海外贸易的窗口之后,乘船来到这里的阿拉伯人、欧洲人也比较多,据说中国的新事物都是从广东开始出现的,海外的货物和知识等也是从这里引进中国的。正是由于这样的历史很悠久,旧中国的各种情况在广州反而像具有了抗菌性一样,残存得更牢固。被称作广东的“墟市”、“七十二行”的商业现象等便是如此,其名在整个清代都广为人知。

所谓“墟”,是指在广州及其邻近各县盛行的定期集市,北方称这种定期集市为“集”,与其相对,在广东人们习惯称之为“墟”。所谓“集”,指的是人们集中在一起比较热闹,而“墟”指的是散市后寂然的广场。这种称呼上正相反的现象,对中国人而言是很有意思的,对此加以论述的人也有很多。不过,定期集市在实际内容上却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在进入二十世纪后也到处盛行。另外,在广州市内,经常销售同一货物的货摊集中地被称作“栏”,“栏”也到处都有,这与东南亚的普遍习惯基本一样。

所谓广州“七十二行”,是指同一行业的商店街在广州非常多,同一行业的店面一家挨着一家,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划,它们被统称为七十二行,而且这一个个行业的合作组织在清代也一起度过了最为繁荣的时期。我们今天使用的银行的名字,也是从七十二行中的一个行业演变而来的,唐代的“金银行”指的是经营金银小件的店铺及其合作组织,而“银行”则是在清初发展成为金融业者的合作组织,其名称自此才逐渐固定下来。

广州的七十二行后来直接成了指代广东商人的一个词,它与同是广州的“十三行”和汉口的“三十六行”一起,作为中国商业的一个特色流传开来,其成立的时期也前后相仿。只是作为广州的背景的珠江流域与构成上海的背景的长江流域相比,前者生产能力低得多,所以上海开港以后,广州的地位开始下滑,加之作为一个国际贸易港,其地位又被香港所取代,广州后来便渐渐地失去了繁荣景象。与此相伴,广东商人的活力也逐渐消散,最后失去了左右中国经济的巨大实力。

在海外的中国商人在东南亚最为活跃,而这些华侨主要是福建、广东出身的,所以我们所谓的华侨资本,基本上都集中在这两个地区。清末的革命活动与其资金之间的关系等便是其显著的实例。虽说这成了对中国经济做出的一种贡献,可在当时,却未必就能说那成了一种聚合性的实力。

山西商人

山西地区作为铁的产地造就富豪的历史非常悠久,也曾间或出现过以太原为中心,在与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涉、交往中确立起的政权。特别是在与契丹进行交涉的五代以后,山西一带的商人势力变得强大起来,再后蒙古兴起,此地变成了兵站基地,并成为宋代的京城开封、明代的京城北京在经济上的一大支撑。山西商人以通过铁和皮货等积蓄起来的资本来居中买卖稻米、食盐、丝绸,后来还有棉花等主要货物,因此其资本逐渐雄厚,进而又在金融行业形成了自己的势力,最后甚至连政府资金都由他们经手了。这是因为自古以来中国商人与政权都有密切联系,而这种特点直接延续到了明清时期。华北一带的工商业至清代几乎都被他们掌控在了自己的手里,他们与南方的徽州、宁波等地的商人势均力敌。

虽然山西商人也与中国其他地方的商人没什么不同,但当时出身山西者很团结,他们会建立稳固的学徒制度和合作组织等,而且祭祀和交易等也是共同实施的。在清代,我们观察成为山西商人中心业务的金融业会发现,其营业规模最大的称为“票号”,业务以通货兑换(汇兑)为主,发行被称为“票”的银票,亦即纸币,同时也办理存款(存银)、贷款(欠银)等业务,但这些并没有成为山西金融业的主要业务。其主要金融业务是经营银号或钱庄,甚至是依托于此代为收缴税金,通过征税等收缴的政府资金当时几乎是不收任何利息地保管在山西金融商人这里的,所以他们以此获得了巨大的利益。此外,他们负责铸造银两的炉房也经营存款和借贷等业务,还有他们的当铺也经营着面向农村的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山西商人经营的中国旧式银行不仅在北京开办,而且几乎遍布全国。其资金主要被用于大量购买农民土地和放高利贷。

随着白银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中心,银两与铜钱之间出现了一个汇兑市场,这在当年也多是由山西商人一手控制的。铜钱代表农村经济,银两代表都市经济,每到农村的农产品收获、销售时期和肥料、农机具等的购买时期,他们便会借此时机操控汇兑市场,使银价上涨,导致农村总是背负重担的情况出现。即便是在银两式微,西洋银币变得通用起来之后,白银和铜钱的比价也还是继续受其操控变动,银圆(大洋)一圆绝不仅仅兑换一百钱,其比价在一百二三十钱是很正常的现象。后来,随着新式银行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在中国的浸透,山西商人的这种金融势力逐渐衰退。

徽州商人

安徽省徽州自古以来便以笔墨的著名产地而广为人知,这里的文房四宝的名品、珍品,是以江浙地区经济实力的发展为背景而被生产出来的。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比广东、山西和四川等地稍晚,估计是自宋代开始的。

徽州古名为新安,故此地的商人时称新安商人,在明清年间异常活跃。徽州商人的中心是盐商,明代中期以后,集散于扬州的食盐为安徽歙县出身的商人所垄断。在获得了巨大利益后,他们开始以此为资本,从事稻米、丝绸、棉花、陶瓷、铁、茶叶、木材等的中间买卖,其中既有像著名的海盗王直一样,以生丝等进行海外贸易的,也有在澳门从事对葡萄牙贸易的人。与其说是同乡,莫如说徽州商人同族共同经营的倾向更强一些。他们沿长江而下,甚至进入了国际贸易领域,这是他们的一个特征。

还有一点或许是徽州的传统使然,那就是徽州商人们喜欢艺术,对学者非常优待,而且印刷行业的人才辈出。但是,随着盐业在清代逐渐衰弱,徽州商人的资本很多也转向了金融行业。当时已有绍兴、宁波等地的商人进入这一行业,在作为其地盘的上海不断繁荣的过程中,他们最后不得不将其地位让给了后起的徽州商人。徽州出身的官员投资同族的徽州商人的例子很多,如果将此与山西商人作为政商利用政府资金获利这一点比较来看,则可发现,在官员的个人投资方面,或大或小的官商勾结在清代各地随处可见。清代的商人中,从当年最为辉煌的广州十三行,到最为朴实的徽州商人,都有努力寻求自立的一面,以及致力于依附政府的一面,但似乎最后因其私人的纽带关系,都不得不向政府一侧倾斜。

五 会馆与公所

同业公会

在欧洲,被称为“guild”的同业公会是市民获取权利的基础,这被视作从学徒制到个人的自由的一种觉醒,是欧洲社会向近代发展的一块基石。随着相关讨论的增加,同样的组织在中国也存在,而且其范围更为广泛的事实,开始变得备受瞩目。这种事实在海外肯定也很早就为人所知了,但首次指出这一点的,是十九世纪末住在天津的美国医生麦高恩(MacGowan)和二十世纪初曾任上海海关官员的美国人马士(H.B.Morse)。或许正因为他们是美国人,才将中国的这种行业组织作为一种异质的事物来关注。不过,他们首先将关注点放在了中国人强烈的连带意识,以及对于破坏这种意识的人的严厉制裁等之上,而关于这种组织是如何演变的,起到怎样的历史作用等的记述,却是后来经由日本研究者之手实现的。

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就是以血缘、地缘等共同体为基础,在一种颇具自治特征的运营下发展而来的,这是一个极为显著的事实。作为血缘团体,他们拥有祠堂,将死者的牌位依次供在这里,将其充作同族集会的场所,进而建造共同的墓地,相互扶持,这种遗迹在华南地区留存甚多。察其谱系,从始祖开始一代代数过来,同代人为同辈,又按不同的母系分成“房”,并将其作为其血缘组织的基本单位。这种血缘共同体在一些新开拓的土地上和边境地区维持了很久,但在中原地区很早就弱化了。

取而代之的是中国国家的强大,在全国各地出现了中心城市后,聚集在城市中的地方出身者按照其出身地区组建同乡团体,于是,带有地缘特征的连带关系增强了。这种同乡团体也共同祭祀,共设墓地,为来到城市的同乡人提供各种方便。一方面,由于同乡中同业者较多,所以同乡团体的活动地点倾向于成为其货物存储、交易等的据点;另一方面,它还倾向于成为他们与官僚进行联系的一个联络站。

特别是在当时的北京和南京等地,这样的地方作为上京赶考的应试考生的投宿之处,已成了一种不可或缺的设施,各地竞相筹建。那时人们虽将这样的地方叫作“会馆”,但在会馆中也有一些是宗教团体所建的,及至清末,也存在一些学校的同窗会所建的会馆,其规模不一,从大规模的宅邸到小规模的租来的几个房间,什么样的都有。同行业组织的相关设施也有很多被称为“公所”,但当时在会馆与公所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区别。这样一来,以会馆、公所为中心联结起来的组织,可以说就是当年中国同业行会组织,特别是商人、手艺人等的组织与欧洲的各行各业的“guild”基本相同。

同乡团体

后汉的洛阳有郡邸,唐代的长安有进奏院,宋代的开封有朝集院,据说这些地方都是供京城的官员与其出身地联络用的,相当于地方办事处,并不供民间的普通百姓使用。中央政府和地方之间的联络在中国历朝历代都不可或缺。商人开始直接加入这种建立联系的设施,是从明清年间开始的,商人们在北京创建芜湖会馆,据说是永乐年间的事。一旦会馆规模壮大起来,人们便都习惯于去夸耀自己的会馆历史多么悠久,所以他们所言的创设时间也未必可信。

在当年的中国,会馆是一种共有财产,很多都会编撰会馆录、会馆志等,记录其经营、管理等。通过这些记录来看,在北京的同乡会馆大概是自明嘉靖、万历年间,开始由一些富裕的府县创设的,其最初目的是帮助那些进京后无熟人处落脚,或旅费不足的同乡人士,只是后来会馆很快都被那些有实力的商人、大官占据了。

北京的会馆在进入清代后,随即步入了全盛期,据清末的《京师坊巷志》等史料记载,各省在北京的会馆数量如附表所示。除此之外,还有一度创设、后又衰亡的会馆,也有相邻两省共同拥有的会馆,其规模大小不一,特征也各不相同,但通观会馆历史,它们基本上都是由地方的府和县的商人等联合出资,或是由当地出身的官员捐助创设,其最初目的似乎也都是要在北京创建一个落脚之处,以为载货上京的商人、进京赶考的科举生提供方便。而在这些设施被有实力的人独占,成为他们的集会之所后,有的不久便走向了衰亡,或者有时高级官员也会另建会馆,大体而言,那些地方小的会馆供商人、科考生等利用,地方大的会馆供官员们使用。像所谓省馆那种大规模的同乡团体设施在其后又接着创建起来,这也是极为常见的现象。

北京的会馆数

同乡会馆的记录(左上是北京长沙会馆,右上是杭州两湖会馆,左下是南昌的江苏安徽会馆,右下是北京歙县会馆)

不仅是在北京,在清代的一些地方上的大城市,会馆也是随处可见的设施。当然,在地方上,官员较少参与这些设施的运营,而盐商、茶商或其他商人成为其中心,他们与下到地方的官员共同运营会馆。其中,像在杭州这样风景好的游览胜地,有的会馆成为来此游玩的官员的落脚地。它们是当年为在杭州埋祭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战死的湘军和楚军的二千五百多人,以政府的扶助金为基础建于杭州的,主要供湖南、湖北两省出身的官员在此落脚,在附属建筑中有两间店铺,据说其房租充作祭奠等的活动经费。

同业团体

与前述同乡团体一样,同业团体也通过创建会馆等,在同业间的集体采购和协定价格等方面,强化它们之间的相互扶助的连带感。二十世纪初曾住在上海的马士曾举过这样一个事例:当年上海蜡烛零售行业组织中的一个人低价销售了蜡烛,作为制裁,该同业团体组织的成员一人咬上一口,结果将这个人咬死了。同乡团体在商人与官僚之间是一种流动性的存在,与此相对,将命运赌在了营业上的同业团体,却构建了一个无论是扶助还是制裁力度都极强的共同体。虽说是同一行业,却存在批发、零售、中介的差异,有的是店铺销售,有的是摊位零售,在手工业上,有的是师傅,有的是工匠,另外还有从事运输、搬运的劳动者,此中再加上同乡关系、宗教信仰关系等,这一共同体中的连带关系在当时极其多样。

同业团体创建的会馆中规模比较大的还是金融业创建的设施。在北京的名叫“正乙祠”的会馆和上海的“钱业会馆”中,除祠堂外,还设有剧场、交易所、会议室等。另外,织染业的“颜料会馆”、油商们的“临襄会馆”等,虽然在当时都很知名,但这些设于地方城市的会馆整体来说同业色彩要更重一些。手工业方面的同业组织很少有连商品销售都包含在内的“一条龙”经营模式,从制粉、酿造等行业开始,它们逐渐被商业资本吸纳。

虽然商业资本多数是通过合伙,即共同出资(后来称为合股)的方式成立的,但是与经营者相比,出资者更具有实力,比起所从事的事业的利益,出资者的利益更加受到重视。这使得商业资本在运营中,即使直接组建起他们的同业组织,开设了会馆,也多会为那些有实力的商人所独占,在他们开会时,如果有议长级别的长老们发言说点什么,所有人也都会附和,或者说不得不附和。

中国的同业团体联合起来在地方城市左右市政的倾向,在当时也并不是没有。从当地的度量衡的确定与市场的管理、交易规则的制定,到出于治安目的的警察、消防的配备,有的同业团体甚至还有军队。他们自设公堂,置办刑具,可也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设置负责贫民救助、弃婴养育等的育婴堂,修筑城墙、下水道,创办学校等。不过,其领导阶层常常为维系自己的权威而与官僚“穿一条裤子”,所以中国的同业团体后来未能像欧洲的“guild merchant”那样最终发展为自由城市的中坚力量。

会馆的作用

在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会馆成为流通经济的一种动力,成为人际交流的一个场所,直至清末,它都从未间断地开展着它那可谓盛大的事业。至民国时期,会馆虽然还继续保持着其功能,但同乡团体已开始衰落了。对于这种衰落,中国的研究者曾就同乡意识的弱化进行过探讨,但非常明显的一个原因则是科举制度的废止。中国历史上超过一千年的时间里,中国人一直都将当官视作人生的最高目标,为科举考试而努力,希望能够“鲤鱼跃龙门”。科举紧系全国青年的命运,在通过几个阶段的考试后,数千名考生会集体进京赶考。在清代每隔四年才举行一次的北京殿试之际,打着“公车”(举人之意)旗帜的各地举人的马车成群结队,据说连盗贼都不会对他们下手。而当年接纳这些举人的就是各地的京城会馆。平时将会馆作为根据地的商人们在此期间也都会顾及那些考生,不到会馆里来打扰。会馆会向中榜者赠送贺礼,庆贺自本乡进入官场的人又有了增加。

中国的官僚有回避本省之说,即不允许他们到故乡赴任。所以在京城的会馆、其在任地的会馆等就成了他们的联络据点,并因此发挥着相应的作用。这种联络故乡和中央的通道,同时也是直接联结官僚和商人的纽带。在这里,他们长期养成了一种互不利用、互不干涉的习惯。中国的政治统治将百姓生活的绝大部分委于自治,而只致力于监督、管控,若从干涉百姓生活的一举一动,照顾到方方面面的这种理想政治状况看来,中国政治往往被视作一种散漫且不负责任的恶政。也有人认为,正是因为这种恶政,当时才会出现会馆这样的防波堤。因为近代国家有其作为国家的目的,会做出集国民之势以图国家发展的选择,所以统治者当然会认为:采取放任的方针缺乏效率,而且在最后阶段实施监督、管控缺乏合理性,想要仅凭权威来推行其统治的政治是封建的、落后的。但商人们即便牺牲自己的独立性,也要对官僚加以利用,也要对其专横加以遏制,我们不能断言当年他们出于这一目的而组建起来共同体设施毫无价值。在当时的世界背景下,商人放弃了其独立性,便是无望于步入资本主义的道路了,但像会馆这样的共同体设施却使中国的农民和匠人等较早地登上了历史舞台。

会馆后来以“官商共倒”的形式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其组织虽然解体了,但那仅仅是它失去了巨大规模的一面,其相互扶助和拥护生活的共同体的功能性一面却分散地残存了下来。一个组织在改变其内容和性质的同时,会进而将接力棒交到另一个大型组织的手中——这种模式在旧中国几乎难以发现。规模化的东西,会被分散开来并被加以再编。虽然中国的会馆在世界经济的面前解体了,但可以说其间培养出来的伦理、自信等并没有消散。

7 清代的学术

一 中国文化遗产的集大成者

清代文化的地位

数千年来,在中国的广大地域上,基本上是同一个民族在此生活,这使得一种民族特色鲜明、民族气息浓重的厚重文化在这里积淀了下来。历史上,一种民族气息厚重的文化向外溢流,以至于将其他异质民族同化的事情并不太多。不过,中国文化却以汉字和儒学为媒介,将周边民族包容进来,构建起了一个人称“东洋”的世界形象。虽然日本、朝鲜还进而接受了中国佛教,与中国一起形成了一个中国文化圈,但中国自身也存在很大的地域差别,与周边各个民族的文化也并非均质的。所谓文化,就是扎根于一个民族的生活之中,会在交流与摩擦、饱满与枯竭等的反复中成长、衰退的东西,有的发展成了传统,有的则成为一股暗流而被继承下来,即成为这一民族的文化,因此以民族为基础把握文化,如今已成为一种理解文化的有效途径。

在中国文学方面,有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不同的时代都有其最为优秀的文学表现形式,而这也为那个时代增添了特色。与此相同,我们也常说周铜、汉漆、宋瓷,诸子百家、汉儒、宋学、明学,等等,这些都是积累下来的民族文化遗产。

但在支撑着整个社会的农业上无法找到这样的时代特色。农作物的变化、农业技术的进步现在虽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迹可循,但一直以来农耕社会的本质是劳动,打个比方说,劳动是一棵大树的根和干,而让这根和干周围开出各色花朵的力量即是文化。以往,一说起文化史,对文化遗产的整理和彰显曾是历史的主题,但在今天,作为一种社会史,对树干的材质和营养源的探究成为主题。不过不仅是农业,在所有已绽放的文化里,都已烙上了人类活动的印记。

在各个时代,文化的特色都是多端呈现的,所以一般来说,若想通观某个时期的历史,文化是仅次于政治的好线索。那么,清代的文化,即自十七世纪后半叶至十九世纪期间的整个文化,在中国史、世界史上是怎样被加以解读和对待呢?由于时处近代,所以无从考察、被彻底毁灭的东西较少,一般认为清代几乎可以代表旧中国的全部。将其与同时代法国的波旁王朝相比,华丽的印象较突出;与印度的莫卧儿王朝相比,繁荣、富强的特征明显;与日本的江户时代联系起来看,则还可以发现浓郁的民族特色。

但在中国历史上,集过去遗产之大成的时机屡现,也取得很多综合性的业绩,所以中国人已谙熟文化遗产的整理和研究,而且掌握了出众的方法,但其中独到的见解和创造性的成就并不多见。特别是思想方面,在清代的军事政权统治之下倾向于迎合、依附,于是,一种不伴随哲学性思考的史学在当时迎来了全盛时期。文物方面,虽然可以看到其开始受到欧洲文化的影响,但仅停留在细枝末节的技巧上,并未将欧洲文化真正吸收、消化。可以说,与政治方面相同,旧制度在清代文化上也不断发挥作用并贯穿始终。

清代思潮

从今天来看,能够引起我们的兴趣的,在当时未必是很流行并发挥了中心作用的东西。而且,对于可被称为清代的社会通识、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等的基础——可谓之思潮的东西,我们可对其施以探究的线索并不太多。在今日的问题和当时的资料之间,总是存在相当大的距离。于是,若以当时的思想家写就的那些文字性的东西为基础进行研究,我们写的便不是思想,而是某个思想家,不是思想的源流,而是那个思想家的一个传承,而据此进行研究还被视作一种当然之举。而且那些当年未被视作问题的东西,在今天却有人对其产生了兴趣,而发现这一点后,人们还会变得更加容易让它流行起来。所以长期以来,我们的思想史虽然或是思想家的历史,或是容易成为研究者的一种恣意之举,但人们一直认为,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的记述方法。因此一直以来,我们取材的视角都是这样的:在社会上层,面向他们的伙伴和执政者所说的东西便是一种思想。与之相对,那种行走在社会层面的思考中的条理性的东西等,则多被归类为一种民间信仰,而这样一来,它们好像也就不会谓为一种思潮了。

一般认为,与明代的阳明学成了一种心学、一种观念论相反,清初经世致用的实用学问甚为盛行。只是当时,社会一般并没能从经世致用再迈出一步。清代思潮的基调既非少数民族的统治,亦非返回社会性的基础层面,而只是从空洞的学问到实学的回归。这种回归无论多么具有实证性,还是有朝向对诸学整体加以综合的方向性,那些追求实学的人们最终都不是在进行创造,而是仅停留在对既有概念的再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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