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中美建交对蒋经国而言,首当其冲的是如何稳定台湾的局势和安抚民心。对于人大常委会的《告台湾同胞书》释放出来的善意,蒋经国表示:“在任何情况下,绝不会与中共谈判,也不会与共产主义妥协”,“国人必须提高警惕,洞悉中共的统战伎俩。中共最近在达成与美建交的野心之后,又处心积虑地对我发动统战,诸如提出祖国统一的口号,广播暂停炮战,都是恶毒的故作姿态,国人应冷静地不予理会”。〔50〕
北京的善意,令蒋经国处于政治劣势,处境颇为被动。1月29日,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常会上提出要成立一个小组,专门研究反制中共政治攻势的战略与战术,“我们也必须学会如何发动政治攻势”。这个小组由王升领导,代号叫“刘少康办公室”,主要是运用宣传战,破坏北京的统战攻势,促进台湾的形象。4月4日,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常会上明确提出对大陆的“三不政策”:“我们党根据过去反共的经验,采取不妥协、不接触、不谈判的立场不唯是基于血的教训,是我们不变的政策,更是我们反制敌人最有力的武器。”4月15日,蒋经国对美国柯普莱通讯社特派员凯瑞再次表示:“我们的立场,是绝不与中共谈判,也不与中共发生任何接触。”〔51〕12月10日,蒋经国又在国民党第十一届四中全会中说:“邓小平所谓‘和平统一’,‘大家坐下来谈通商、通邮、通航’,这种话说得很好听,目的却是企图动摇我们的信心,达到不费一兵一卒窃占台湾的阴谋。有人不了解我们‘不妥协、不和谈’的政策,以为不妨试一试,这不但极端危险,而且是极大的错误。”〔52〕1981年3月29日,国民党召开第十二届全代会。蒋经国在开幕式上重申:“反共复国的基本国策决不改变”,“‘中华民国宪法’所定的国体决不改变”,“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目标决不改变”。〔53〕可见,在中美建交后的初期,面对大陆释放的和解善意,以及对台政策的改变,蒋经国采取了较为保守的态度,确立了“不妥协、不接触、不谈判”的“三不政策”。
面对蒋经国的“三不政策”,北京的对台政策仍在继续发展。1981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通过新华社记者发表了对于两岸统一问题的九点看法:
(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
(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
(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
(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
(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
(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制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破坏他那个制度。”
然而,蒋经国并没有接受叶剑英的建议,仍继续执行“三不政策”。1982年6月2日,他在国民党中常会上说:叶剑英的和平统战九项建议,其主要目的就是要阻止美国对我国的出售武器。中共一贯处心积虑,设计了许多圈套,企图使别人坠入其陷阱。今天我们必须继续保持冷静,站稳自己的脚步。〔54〕他还对外声称:“任何期望中共允许台湾在与大陆统一之后能保持单独的社会与经济制度,是不切实际的。中共即使邀请台湾地区人士参与政事,也将是象征性的。”〔55〕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按照“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具体构想。
(一)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
(二)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
(四)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五)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不现实。
(六)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邓小平这六点重要谈话,后来称为“邓六条”,它使“一国两制”方针的内容更加完备、明确和系统化。1984年,经过协商谈判,中英两国草签了《中英关于香港未来的共同声明》,将“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运用于香港。中英声明对台湾上下产生了重大的震动,也对蒋经国的“三不政策”产生了冲击。对此,“行政院长”俞国华表示:〔56〕
香港落入中共统治,对我们影响太大,一方面攸关香港五百万华人居民的前途,另一方面,影响我们与香港的经贸、航空、航海、旅游关系,更重要的是,国际间可能被中共处理香港问题所用的手段与模式所迷惑,影响我们未来的国际间的处境。
1985年,邓小平还曾委托前来访华的李光耀代他向蒋经国问好。然而,蒋经国始终未能予以回应。他对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丁大伟说:“我们不同中共接触的政策是不变的。我们根据中国历史与中共来往的经验绝不会与它谈。‘先总统’蒋公曾经告诉我说,与中共谈判就是自杀,所以无论中共如何威迫利诱我们都不会变。”〔57〕
就在蒋经国与台湾当局固守“三不政策”时,却意外地发生了“华航事件”,迫使蒋经国不得不调整大陆政策,松动“三不政策”。1986年5月3日下午,一架台湾“中华航空公司”的大型波音747货机,从曼谷飞经香港途中,机长王锡爵将飞机转航大陆,降落在广州白云机场。同机抵达的还有副驾驶员董光兴和机械师邱明志,以及近百吨的货物。王锡爵本人要求在大陆定居,与家人团聚。这便是当时震惊海峡两岸的“华航事件”。
“华航事件”发生后,大陆及时表明了立场和态度。飞机着陆的当天即以民航局名义致电“华航”,邀请他们尽快派人来北京商谈有关人、机、货的处理。蒋经国得知此事后,非常恼怒,他认为“中共必然会利用此事件进行统战”,因此决定不与大陆直接接触,提出委托香港国泰航空公司或国际红十字会等与大陆交涉。〔58〕
然而,大陆方面坚持“不让第三者插手”。5月11日,大陆再次以民航局名义致电“华航”,重申处理原则:〔59〕
这纯属两个民航公司之间的业务性商谈,并不涉及政治问题。既然是交谈,就应由当事人双方直接地、负责地办妥交接事宜,以确保飞机和愿回台湾的人员安全返回台湾。
因此,还是请你们派人来商谈解决为好,不必经过第三者,如果你们觉得到北京来不方便,那么你们认为什么地方合适,也可以提出来商量。
面对大陆方面的合理要求,台湾当局不得不打破“三不政策”,于5月13日表示愿意派人与大陆方面在香港会商解决办法。5月17日至19日,双方代表在香港经过四次谈判,达成协议。23日,“华航”货机从广州飞抵香港启德机场,双方代表在机上办理了交接手续,大陆方面将董光兴和邱明志两人的体检表、飞机检修记录以及货物清单递交给对方,然后双方代表在交接书上签字。至此,历时20天的“华航事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华航事件”的圆满解决,受到了海内外的普遍赞誉,新闻媒体和各界人士反响强烈。香港《中报》以《通向历史的转折点》为题,发表社论,声称:“从不接触到接触,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60〕
引发“华航事件”最直接的原因是两岸隔绝,在台湾的大陆籍老兵思乡心切。因为到了1980年代,这批随国民党来台的官兵大多已是年过半百,无不渴望返乡探亲,一解数十年的思乡之苦。此前,也有少数有能量的台湾老兵偷偷地经由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赴大陆省亲、祭祖,但绝大部分老兵没有偷偷回去的能力,更没有王锡爵架机飞往大陆的可能,他们只能将希望寄予蒋经国开放赴大陆探亲。
1987年初,受当年走街头抗争路线的民进党党员启发,这些老兵也模仿民进党,不断通过街头示威抗议、议会陈情、媒体喊话等途径,向台湾当局领导人蒋经国强烈要求准许老兵回大陆老家,与亲人团聚。
5月2日,一些大陆籍人士在何文德、李秉诚等人的发起下,成立了“外省人返乡探亲促进会”,发起自由返乡运动,提出“要求准许返回大陆故乡”的口号,成员有600多人。5月10日母亲节那一天,在“国父纪念馆”,一群两鬓花白的老兵穿着胸前写着“想家”,背上写着“妈妈我好想你”的字句一字排开,高举着“骨肉隔绝四十年”、“抓我来当兵,放我回家去”的标语,还有一些老兵向群众散发传单。传单写道:我们已经沉默了四十年,难道我们没有父母?我们的父母在大陆是生是死不得而知,我们最起码的要求:生,应该让我们回去奉上一杯茶;死,应该让我们回去献上一炷香,这是中国人最起码的人性要求。这些传单引起了老兵们的共鸣,很多人看着传单泪流满面,纷纷加入到促进返乡运动的行列里来。而老兵们的怒吼,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同情,许多学者、民主人士、民意代表纷纷声援外省人返乡探亲运动,使它很快成为台湾社会的一股潮流。
正在着手解决解严和开放党禁各项事宜的蒋经国,最终将开放大陆探亲也纳入议题。当时曾参与此事的马英九回忆说:〔61〕
1987年3月间,在一次外宾传译工作结束后,经国先生突然问我:“英九,有没有什么事情?”我回报:“最近赵少康、洪昭男等委员在‘立法院’质询,建议政府开放老兵回大陆探亲。其实现在每年都已经有一两万人经由香港偷偷返回大陆探亲。但也有一些老兵不愿意违法,穿起身上写着‘想家’的长袍游街请愿,很令人同情。”经国先生听了就说:“这件事你去向张副秘书长报告。”当时我立刻告退,然后去见张祖诒副秘书长。他告诉我,经国先生已有指示:基于人道精神,政府应立即规划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要我们先来规划。原来经国先生早就想到此事。当场我们依照指示要点,诸如:政府与中共“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原则不变、开放探亲采取“人道原则”(可以探亲、通信与通话)、“民间办理”(由两岸双方红十字会安排)、“间接方式”(往返经过香港)等等,拟出一个计划,经反复讨论,于当年6月4日清稿后,呈报给经国先生。经国先生批交中央党部成立的一个项目小组处理,然后再经小组多次集会讨论,提报中常会在9月15日通过。
其实,当时中常会曾对开放大陆探亲和解严、开放党禁、制定“国家安全法”等问题一起讨论,但因为“国安局长”宋心濂等人,以安全为由加以反对,甚至在第二次讨论会上还反对,结果使开放探亲的脚步就慢了。〔62〕
至9月初,中常会内部对开放探亲的程度还存在分歧。国民党中央秘书长李焕主张把开放探亲看做是调整“大陆政策”的第一步,随之将开放观光、贸易、体育交流与文化交流。他们主张两岸“官方”关系仍坚持“三不政策”,而民间则开放接触,使台海两岸由封闭进入互动关系,由紧张对峙进入和平竞赛。他还认为台湾在经济上与政治上已有优越性,可以经由积极开放的“大陆政策”对大陆进行“政治反攻”,开放接触对台有利无害。同时,开放对大陆的接触,也有助于减低台湾人对大陆的疏离感,从而减少“台独”的影响。“行政院长”俞国华则主张“人道论”,即把开放探亲仅看做是基于人道的弹性措施,不是对“大陆政策”的调整,所以除探亲之外,其他一切不变。他主张对民间探亲采取不协助、不禁止、不鼓励的原则,官方“三不”立场不变,保持海峡两岸敌对状态。他还认为,如果开放接触与往来,将表示海峡两岸敌对关系已结束,如此一来,根据“与台湾关系法”美国就可停止对台军售。〔63〕
9月16日,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常会就探亲案发表讲话,他说:“最近社会上普遍对国人‘返乡探亲’问题表示关切。为顺应民情,结合民意,政府有必要就人道立场研究这一问题,但处理这问题的基本前提是:反共基本国策不变,光复国土目标不变,确保国家安全的原则不变。”〔64〕9月21日,蒋经国召见“十二人小组”召集人李登辉,就大陆探亲问题再次作了指示,他说:〔65〕
(一)不必加限制条件,尽量放宽为原则,方可收号召效果。如有问题,在处理上去想办法。
(二)民间团体以红十字会较好,目前红十字会可改组。
根据蒋经国的指示,国民党中常会于10月14日召开第316次会议,通过了专案小组研议的有关赴大陆探亲问题:〔66〕
(一)基本原则:(1)“反共国策”与“光复国土”目标不变;(2)确保“国家安全”,防制中共统战;(3)基于传统伦理及人道立场的考虑,允许“国民”赴大陆探亲。
(二)除现役军人及现任公职人员外,凡在大陆有血亲、姻亲、三亲等以内之亲属者,得登记赴大陆探亲。
当日下午,“内政部长”吴伯雄正式向外界宣布民众赴大陆探亲的具体办法,除现役军人及现任公职人员外,凡在大陆有血亲、姻亲、三亲等以内之亲属者,均可于11月2日起向红十字会登记赴大陆探亲,去大陆者须经港澳或他国转往,一切手续由探亲者自行办理,台湾当局驻当地单位不予协助。探亲以每人每年一次为限,每次在大陆停留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逾期,回台后详细说明情况和理由。凡未向红十字会登记而擅自转往大陆者,回台后两年内不许出境。这是海峡两岸关系上的一项历史性的突破。
11月2日,台湾红十字会正式开始受理赴大陆探亲登记,这一天共有1334名台湾民众办理了赴大陆探亲手续。此后半年之中,申请者多达14万人,其中已有6万多人成行。蒋经国开放赴大陆探亲,顺应了两岸民意,受到两岸人民的普遍好评。台湾各地出现了探亲热,并在探亲热的带动下,迅速兴起了观光热、考察热、出版热、采访热、通商热等。大陆也相应出现了台湾热。两岸关系迅速升温,隔绝了近40年的海峡两岸终于走向缓和交流。
注释
〔1〕 李登辉笔记口述:《见证台湾:蒋经国“总统”与我》,“国史馆”,2004年,第3—5页。
〔2〕 李登辉笔记口述:《见证台湾:蒋经国“总统”与我》,第9页。
〔3〕 汪士淳:《忠与过:情治首长汪希苓的起落》,天下远见,1999年,第209页。
〔4〕 钱复:《钱复回忆录》卷二,第407页。
〔5〕 郝伯村:《郝总长日记中的经国先生晚年》,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第219页。
〔6〕 刘凤翰等访谈:《汪敬熙先生访谈录》,第187页。
〔7〕 《联合报》,1985年1月25日。
〔8〕 《联合报》,1985年5月31日。
〔9〕 李松林:《晚年蒋经国》,第230页。
〔10〕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五册,第147页。
〔11〕 《蒋经国约见外宾谈话记录》(三),《蒋经国“总统”文物》,典藏号:005-010303-00019-014。
〔12〕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第524页。
〔13〕 《联合报》,1985年12月26日。
〔14〕 蒋孝严:《蒋家门外的孩子》,第102页。
〔15〕 [美]陶涵:《蒋经国传》,第435—436页。
〔16〕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第545—546页。
〔17〕 《联合报》,1986年3月31日。
〔18〕 茅家琦:《百年沧桑——中国国民党史》,鹭江出版社,2005年,第1161页。
〔19〕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第543页。
〔20〕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二十册,第309页。
〔21〕 李登辉笔记口述:《见证台湾:蒋经国“总统”与我》,“国史馆”印,2004年,第164页。
〔22〕 风云论坛编辑委员会:《蒋经国变法维新》,风云出版社,1987年,第31页。
〔23〕 《联合报》,1986年5月12日。
〔24〕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五册,第175—177页。
〔25〕 马英九:《薪火相传任重道远——永怀经国先生》,《走过经国岁月》,http://www.cck.org.tw/me/me_article_m1.html。
〔26〕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二十册,第36页。
〔27〕 宋楚瑜:《贴身随侍14年:亲历蒋经国改革之路》,《文史参考》2010年第11期。
〔28〕 傅国涌:《蒋经国与台湾解严》,《南方人物周刊》2007年第18期。
〔29〕 薛月顺等:《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一),从戒严到解严,第44—45页。
〔30〕 《台湾政论》第五期,1975年12月,第35—38页。
〔31〕 薛月顺等:《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一),从戒严到解严,第289—290页。
〔32〕 薛月顺等:《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一),从戒严到解严,第435页。
〔33〕 马英九:《薪火相传任重道远——永怀经国先生》,《走过经国岁月》,http://www.cck.org.tw/me/me_article_m1.html。
〔34〕 李登辉笔记口述:《见证台湾:蒋经国“总统”与我》,第236页。
〔35〕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二十四册,第298页。
〔36〕 郝伯村:《郝总长日记中的经国先生晚年》,第314—316页。
〔37〕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五册,第181—182页。
〔38〕 李登辉笔记口述:《见证台湾:蒋经国“总统”与我》,第188页。
〔39〕 《中央日报》,1986年10月1日。
〔40〕 周秀环、陈世宏编:《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二),组党运动,第59—594页。
〔41〕 《联合报》,1986年10月9日。
〔42〕 周秀环、陈世宏编:《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二),组党运动,第169页。
〔43〕 周秀环、陈世宏编:《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二),组党运动,第589页。
〔44〕 周秀环、陈世宏编:《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二),组党运动,第589页。
〔45〕 《联合报》,1987年8月6日。
〔46〕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第142页。
〔47〕 宋楚瑜:《贴身随侍14年:亲历蒋经国改革之路》,《文史参考》2010年第11期。
〔48〕 《人民日报》,1979年1月1日。
〔49〕 《人民日报》,1979年1月31日。
〔50〕 《中国时报》,1979年1月4日。
〔51〕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第375页。
〔52〕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第143页。
〔53〕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第285页。
〔54〕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四册,第614页。
〔55〕 李达:《一国两制与台湾》,香港广角镜,1988年,第4页。
〔56〕 《联合报》,1984年6月20日。
〔57〕 《蒋经国约见外宾谈话记录》(三),《蒋经国“总统”文物》,典藏号:005-010303-00019-014。
〔58〕 郝伯村:《郝总长日记中的经国先生晚年》,第302页。
〔59〕 《人民日报》,1986年5月11日。
〔60〕 李立:《华航事件谈判的台前幕后》,《台声》2008年第1期。
〔61〕 马英九:《薪火相传任重道远——永怀经国先生》,《走过经国岁月》,http://www.cck.org.tw/me/me_article_m1.html》。
〔62〕 薛月顺等:《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一),从戒严到解严,第436页。
〔63〕 李松林:《晚年蒋经国》,第294—295页。
〔64〕 《蒋经国先生全集》第二十册,第110页。
〔65〕 李登辉笔记口述:《见证台湾:蒋经国“总统”与我》,第244页。
〔66〕 李云汉:《中国国民党史述》第四编,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94年,第605—6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