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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5章 脱忽的猎物

作者:我是火火兔 当前章节:3061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3:06

二月中旬,北路军沿着西哈拉不伦河疾行,进攻了第二个大型蒙古部落:哈撒尔的分支部落。

哈撒尔,是以铁木真的弟弟、佩刀保卫者哈撒尔的名字命名的部落。

这个部落,武力强悍。然而,就在北路军对该部落发动袭击的时候,部落里的主力却不在部落,而是跟着部落首领去「飞放」了。

「飞放」是蒙古人「柳林春猎」的狩猎活动。

蒙古大汗、诸王、贵族都喜欢围猎。围猎时,所属的持弓者均会参加。

蒙古人围猎的季节主要是秋冬时节。这个时节,草原和山中的野兽肥美。

冰消春泛,草原苏醒,山中幼兽成长。虽然不是狩猎时节,但猫冬几个月的蒙古人无法忍受草长莺飞的诱惑。他们结伴纵马,外出捕猎。

他们不猎中大型野兽,而用放鹰隼的办法捕捉水鸟和小型野兽。这种春猎叫做「飞放」。

「飞放」期间,他们只吃猎获的野物,也算是对春季畜牧业生产的补充。

主力不在,部落空虚。北路军不费吹灰之力就夺取了大量马匹和牛羊。

令袁淳和龚鑫奇怪的是,部落中的老弱妇孺居然不像之前的部落那样殊死反抗。

询问那个汉商,二人才了然,原本这些俘虏是等待自己的父兄丈夫和儿子回来解救自己。

连续斩杀了数人之后,袁淳才从蒙古妇孺口中得知了,部落主力的去向。

但是那个去向只能算是一个大致的方向。

一旦狩猎,蒙古人就会满世界放马乱跑,谁也搞不清他们会从哪个山沟沟里窜回来。不过,向南的方向,大体是不会错的。

想来也是,此时南方万物复苏,草原和山中野物自然要比积雪未褪的北方活跃。

北路军故意让几个蒙古人逃脱出去,让他们去寻找部落骑兵回来拯救部落,自己则在进入部落的几处主要山口埋伏下来。

守株待兔,比撒丫子乱跑更有效。不然,那些野惯了的游牧汉子一去个把月不回来,他们可等不起。三月底,他们必须要穿过古北口。

袁淳和龚鑫不知道,蒙古人「飞放」一般是有时间的。三五天到一两个月的路程不等。

他们更不知道,北路军所等待的那个部落的头领,此时正控制着身下焦躁的战马,冷冷地盯着滦河冰面上行驶着的一支奇怪的船队。

……

塞外的天气依旧酷寒,但是困居帐篷数月,让脱忽无比渴望在阳光下放马驰骋。

于是,他带着两千精骑离开哈撒尔部落,如笼鸟归林一般,欢呼雀跃着向南方草原飞驰而去。

一路上,他和手下的骑兵纵马狂奔,放声高歌,狂热的气势和体内的血液一起燃烧。

两翼的骑兵少有张弓射箭,他们手持棍棒和绳素,驱赶草原上惊慌小兽,纵横来去,将野兽困于一处,然后让放鹰人放鹰擒拿。

此行,脱忽带了两百放鹰人和一百只海东青。

放鹰人,是蒙古人从水达达部抓捕来的奴隶,因为海东青的缘故,他们的地位比士卒还高。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放鹰人和海东青展示本领的好时机。

放鹰人们熟练地呼喝着,手臂上的海东青,见着前方尽是数不清的小兽,兴奋得不停搓着利爪。

一旦放鹰人扯去腿上的牛筋皮绳,将其抛起,它们就会立刻拍打着翅膀,窜入空中。

在空中,它们的双翼不停地张起松开,然后盯住一个猎物,收扰翅膀,如一支支长箭扎向地面心惊胆战的猎物。

若是有多只海东青同时抓住同一头猎物,却还是要撕扯一番,方能争出个胜负。

「飞放」除了纵鹰捕禽这种方式,还有鹰和鹤争斗的把戏。

夜间,脱忽和手下的贵族将领,坐在一个大型帐篷里,观看鹰和鹤之间的争斗。

有时他们也看鹰和鹰之间的争斗,如同斗犬和斗鸡一般,众人纷纷下注,热闹非凡。

白天纵马赶路,夜晚宴饮斗鹰,两千铁骑不知不觉到达了滦河流域。

由于河水的缘故,这里的动物特别多,「飞放」收获也最大。

这天中午,脱忽射中一只惊惶四顾的岩羊,看着几个亲兵随将岩羊捆扎起来,扔在一匹无鞍空马的背上的时候,有斥候打马来前来禀报:在南面滦河,发现了一支不明的队伍。

“他们乘坐的东西很奇怪,从外观上看,像是大型平底沙船,但是前面是用马拉着在冰上跑。速度很快,大约有六十艘。前后绵延一里多路。”

“六十艘?”脱忽闻言,眼冒精光,脸颊耸动,随从的贵族和将领闻言,也是一脸的欣喜若狂。

用马拉着在冰上行走的船,倒是头一回听说。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船。

一般而言,有船就有货。即便船只没有带货,船本身就是一笔财富!

天赐不取,必得其咎!

原本只是「飞放」,活动一下因猫冬而酸软的手脚,没想到真的会有一场狩猎。脱忽心潮彭拜。

今天是大晴天,能见度极好。

在斥候的带领下,脱忽带领着队伍赶到目标将要经过的一段滦河河段。

若是去山崖峭壁之地设伏,自然会有更好效果,但那样做的话,就等于舍弃了马匹。

舍弃了马匹的蒙古人,还能叫做蒙古人吗?

脱忽选择的此处河段,北岸地势平缓,没什么藏兵之处,却利于骑马。

脱忽骑在马上,昂首挺胸立于北岸的一座山丘上,抽出挂在马后的随身兵器。

那是一把狼牙棒。长长的棍柄前是一个婴儿拳头大的铁疙瘩,上面布满了不规则的钝尖。

若是胡璘看到这杆狼牙棒一定会大失所望。

从卖相上看,这种武器和威名赫赫的重甲克星完全不搭边。

在后世的印象中,无论是金人还是蒙古人,手中的锤子,怎么也是百八十斤重。

其实,在古代,无论七、八十斤的大砍刀,还是百十来斤重的西瓜锤,的确都存在。

但是,那样分量的武器,都是用来演武的,从来没出现在战场上。

战场上的武器,包括锤、锏、鞭等对付重甲的钝武器,重量都是十来斤重。

这个分量,挥舞起来顺手,速度快,威力大,毕竟是实心生铁的家伙。只要砸到敌人,敌人当即就会失去战斗力。

再说古代打仗从来是群殴,敌我双方,人山人海,冲撞后混战在一起,捉对厮杀,谁都不知道砍杀会到什么时候结束。

在十来斤的锤子和一百来斤的锤子之间做选择,傻子也知道怎么做。

感受着指尖传来的铁器的冰冷,脱忽心想在这般开阔之地,伏兵、奇袭什么的,根本没法儿施为,干脆就以堂堂之阵,正面骑射,扑杀敌人。

脱忽踞坐马上,舞动手中的狼牙棒,待河中的那种古怪的马拉船队进入滦河弯道时,速度越来越慢时,大手一挥,身边的亲卫举起腰间的牛角号。

“呜呜呜……”

悠远绵长的号角声,自北岸山丘上响起。声音传的极远,送入到肖金荣的耳中。

站在船撬上的他早就注意到山丘上那些人影。

阳光下,一个光秃秃的山丘上,一拨人马打着密密麻麻的族旗,当中一杆五色大氅如同海洋中的灯塔。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的清楚。

随着号角声音传递开来,轰隆隆的、急剧节奏感的奔腾声,从北岸的山丘中传来。

若是往空中俯瞰,就见两道汹涌澎湃的黑色巨浪,从一个山丘两侧冲出,挟带着碾碎一切的声势,向着冰封的滦河席卷过来。

“蒙古骑兵!”

桅杆上的瞭望手扯开嗓门大喊起来,随即各个船撬都响起了报警的木梆声。

“锵锵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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