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天皇、皇太子及皇太孙的成人年龄为十八岁。
第二十三条 天皇、皇后、太皇太后及皇太后敬称为“陛下”。其余以外的皇族敬称为“殿下”。
第二十四条 继承皇位后,随即举行即位之礼。
第二十五条 天皇死去后,随即举行大丧之礼。
第二十六条 天皇及皇族身份的相关事项,皆登录到《皇统谱》中。
第二十七条 天皇、皇后、太皇太后及皇太后下葬之地为“陵”,其他皇族的下葬地为 “墓”。“陵”“墓”的相关事项,将登录在《陵籍》及《墓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