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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当前章节:15335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23:54

《隋唐五代史》

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内容简介:

本书分五大阶段--隋朝兴亡、唐朝兴盛、极盛转衰、由衰而亡以及五代十国--叙述了此间380 年的治乱演变之迹,考察了当时政治制度的设置与变革、施政方略的确定与实行。在此基础上,对于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都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记述或分析,力求将人物、事变与制度、施政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血有肉地反映出古代中国这一辉煌的历史年代的盛衰变化。叙述中,对于学术界长期探讨、争论的某些问题,还作了一点新的解释,或提出新的疑问,以期加深研讨,形成共识。边疆的和战、海外的交往,都分阶段辟有专节叙述,表现出隋唐五代时期的华夏民族在当时人类发展史中的影响与地位。

一、隋唐五代政治概述隋唐五代是中国历史进程中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其发展大致呈现为五个阶段。隋朝兴亡,是一个独立阶段。唐朝历时290 年,明显地表现为三个阶段,由兴而盛、极盛转衰、由衰至亡。五代十国时期,又为另外一个阶段。隋朝在北周统一北方的基础上,结束了南北朝长期对峙的局面。设官确立三省六部制、建立郡县两级制,刑法制定《开皇律》以及选官创建科举制、军事完善府兵制和推行各项经济措施,加之营建东京、开通大运河,为整个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给唐朝的强盛打下基础。

隋炀帝的暴政造成隋亡唐兴,更为唐太宗君臣提供了取鉴求治的经验教训。在重新调整了君臣、君民关系,确定了政治基本方针之后,唐将隋朝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切实贯彻和推行,出现了"贞观之治"。最高统治集团内新旧势力又进行了半个多世纪的较量,经过武周改制,唐代社会进入了"开元全盛"时期。

天宝年间,人君德消政易,宰相专权误国,边将包藏祸心,终于导致了长达8 年的"安史之乱"。随后,地方藩镇割据,内廷宦官专权,朝中朋党相争,边疆报警不已。唐宪宗重振皇权、削弱藩镇,出现短暂的"中兴"。然而,在纷繁的矛盾中,藩镇连兵可使朝廷流亡,宦官弄权能够废立皇帝,强盛的唐帝国没有能够再度辉煌起来。

自唐懿宗起,"国有九破,民有八苦"的状况愈演愈烈,民众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唐政权步入了名存实亡的绝境。各地节镇相互兼并,形成新的瓜分格局,唐朝最终为后梁取代。

五代十国,是唐末藩镇割据的延续。中原相继建立了梁、唐、晋、汉、周五个朝代,后晋又引来辽兵南下。后周世宗思求致治,功志未就而逝。环绕中原另有前蜀、吴、吴越、闽、楚、南汉、南平、后蜀、南唐、北汉等十国先后割据。除相互吞灭外,最终都归于北宋政权。

中国全史分卷《隋唐五代史》

目录

第041卷 隋唐五代政治史

第042卷 隋唐五代经济史

第043卷 隋唐五代军事史

第044卷 隋唐五代思想史

第045卷 隋唐五代宗教史

第046卷 隋唐五代习俗史

第047卷 隋唐五代科技史

第048卷 隋唐五代教育史

第049卷 隋唐五代文学史

第050卷 隋唐五代艺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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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41/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隋唐五代政治史

本卷提要

本书分五大阶段--隋朝兴亡、唐朝兴盛、极盛转衰、由衰而亡以及五代十国--叙述了此间380 年的治乱演变之迹,考察了当时政治制度的设置与变革、施政方略的确定与实行。在此基础上,对于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都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记述或分析,力求将人物、事变与制度、施政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血有肉地反映出古代中国这一辉煌的历史年代的盛衰变化。叙述中,对于学术界长期探讨、争论的某些问题,还作了一点新的解释,或提出新的疑问,以期加深研讨,形成共识。边疆的和战、海外的交往,都分阶段辟有专节叙述,表现出隋唐五代时期的华夏民族在当时人类发展史中的影响与地位。

一、隋唐五代政治概述隋唐五代是中国历史进程中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其发展大致呈现为五个阶段。隋朝兴亡,是一个独立阶段。唐朝历时290 年,明显地表现为三个阶段,由兴而盛、极盛转衰、由衰至亡。五代十国时期,又为另外一个阶段。隋朝在北周统一北方的基础上,结束了南北朝长期对峙的局面。设官确立三省六部制、建立郡县两级制,刑法制定《开皇律》以及选官创建科举制、军事完善府兵制和推行各项经济措施,加之营建东京、开通大运河,为整个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给唐朝的强盛打下基础。

隋炀帝的暴政造成隋亡唐兴,更为唐太宗君臣提供了取鉴求治的经验教训。在重新调整了君臣、君民关系,确定了政治基本方针之后,唐将隋朝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切实贯彻和推行,出现了"贞观之治"。最高统治集团内新旧势力又进行了半个多世纪的较量,经过武周改制,唐代社会进入了"开元全盛"时期。

天宝年间,人君德消政易,宰相专权误国,边将包藏祸心,终于导致了长达8 年的"安史之乱"。随后,地方藩镇割据,内廷宦官专权,朝中朋党相争,边疆报警不已。唐宪宗重振皇权、削弱藩镇,出现短暂的"中兴"。然而,在纷繁的矛盾中,藩镇连兵可使朝廷流亡,宦官弄权能够废立皇帝,强盛的唐帝国没有能够再度辉煌起来。

自唐懿宗起,"国有九破,民有八苦"的状况愈演愈烈,民众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唐政权步入了名存实亡的绝境。各地节镇相互兼并,形成新的瓜分格局,唐朝最终为后梁取代。

五代十国,是唐末藩镇割据的延续。中原相继建立了梁、唐、晋、汉、周五个朝代,后晋又引来辽兵南下。后周世宗思求致治,功志未就而逝。环绕中原另有前蜀、吴、吴越、闽、楚、南汉、南平、后蜀、南唐、北汉等十国先后割据。除相互吞灭外,最终都归于北宋政权。

二、隋朝兴亡(一)文帝兴隋公元581 年,北周大丞相、都督内外诸军事、隋王杨坚废掉周静帝,登上皇位,改国号为隋,年号为开皇,仍以长安为都,建立了隋朝。史书多称隋朝的第一个皇帝为文帝,又称为高祖。

1。杨坚代周杨坚(公元541-604 年),弘农郡华阴(今陕西华阴)人。父亲杨忠曾辅助宇文泰建立政权,受封为十二大将军之一,后升柱国,晋爵隋国公。杨坚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又将女儿许配周宣帝为皇后,因而地位显赫。可惜周宣帝无道,"刑政苛酷,群心崩骇"1。恰好宣帝早亡,年仅8 岁的儿子即位为周静帝。杨坚趁机"入宫辅政",总揽军政大权,革除周宣帝所行苛政。为避免北周宗室诸王"生变",杨坚找借口将赵王、陈王、越王、代王、滕王等宇文氏宗亲都召到京城,以便控制。然而,一些手握重兵的北周地方军政长官,眼见杨坚要取代北周政权,便起兵发难。相州(今河南安阳)总管尉迟迥、青州(今山东益都)总管尉迟勤伯侄二人统兵数十万,北结突厥,南联陈国,与杨坚对抗。益州(今四川成都)总管王谦、郧州(今湖北安陆)总管司马消难,相继起兵。赵王等"五王"也"阴谋滋甚","伏甲以宴",使杨坚几乎遭"刺杀"。杨坚一面分兵三路,出击地方起兵;一面陆续灭除北周宗室诸王。几个月后,反对派的势力被消灭,年幼的周静帝只能完全听任其外祖父的摆布了。大象二年(公元580 年),杨坚自称隋王,准备演出"禅让"的把戏。第二年二月,便出现了本节开头所写的那种情景。

2。改革制度隋文帝即位后,在政治制度方面多所厘定,为后代沿袭。

(1)重定官制文帝代周之后,立即废弃北周推行的六官之制,转而初步确立起三省六部制的格局。

中央设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为主管全国政令的核心机构。尚书省置令1 人,左、右仆射(yè ,音叶)各1 人,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每曹设尚书1 人,六曹尚书分统三十六侍郎。开皇三年(公元583 年),改度支为民部、都官为刑部,以左仆射判吏、礼、兵三部事,右仆射判刑、民、工三部事。

五省之外,有御史台、都水台以及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还有国子、将作二寺(监)。

职事官之外,又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共11 等勋1 ①《隋书》卷1《高祖纪上》。

官;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大夫,共7 等散官,作为荣誉称号,授给有功劳的文武官。

地方设官,最初沿袭北齐、北周的州、郡、县三级制,开皇三年废除郡这一级,实行州、县两级制。州分上上至下下,共9 等。以刺史为一州之长,以长史、司马为辅佐。县亦分9 等,以令为长,另有丞、尉、正为辅佐官。汉、魏以来,州郡县等地方长官都是自选僚佐、属官,北魏、北齐开始改由吏部选派。隋文帝定制:所有"品官,皆吏部除授,每岁考殿最。刺史、县令,三年一迁;佐官,四年一迁"①。

武官设置,由军事卷叙述。

(2)初兴科举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旧弊,在北周时逐渐被认识,开始注重"才干"。隋文帝即位后,彻底废弃旧制。开皇七年定制,每州每岁贡士3 人。州、县保举贡士的标准是文章华美,特别优美者州可保举应秀才科,受特别考试。开皇十八年下诏,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②。这是"正史"上明确记载的以科举士,显示出科举制度的形成。史书记载,大都称隋炀帝始建进士科。但《旧唐书·房玄龄传》却写着房玄龄18 岁"本州举进士",以此推算,以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 年)已开进士科。

(3)修订刑律隋朝代周之后,文帝即命高颎、杨素等主持修定新律。裴政是主要修定人,上采魏晋旧律,下及齐梁,沿革轻重,务取平允。新律废除历代枭首、轘裂(车裂)等酷刑,除谋叛以上罪一概不用灭族之刑。死刑,分绞、斩2等。流刑,分1000 里、1500 里、2000 里3 等。徒刑,分1 年至3 年共5 等。杖刑,分50 至100 共5 等。笞刑,分10 至50 共5 等。废除前代审讯酷法,责打不得超过200,枷杖大小也都有规定。民有枉屈,可依次上告,直至朝廷。开皇三年,因刑部所奏每岁断狱数多达上万件,文帝认为刑律还是太严,又命苏威、牛弘等再次修订,删去死罪81 条、流罪154 条、徒杖等罪1000多条,仅留500 条,分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廐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12 卷。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开皇律》。实施3 年后,下令诸州长史以下、行参军以上官员,"并令习律,集京之日,试其通不"。同时,废除妻、儿连坐之法。开皇十二年下诏,各州死罪囚,"悉移大理(寺)案覆",十五年又规定:"死罪者,三奏而后决。"①新定刑律,较之秦汉刑律有很大改进。

然而,在以权代法的社会里,法律条文与法律使用有很大出入。文帝本人在朝廷上就曾律外杀戮官员,还允许长官对下属"于律外斟酌决杖"。结果,造成"上下相驱,迭行捶楚,以残暴为能干,以守法为懦弱"②的混乱局面。

3。统一南北

① 《隋书》卷28《百官志下》。

② 《隋书》卷2《高祖纪下》。

① 《隋书》卷25《刑法志》。

② 《隋书》卷25《刑法志》。

文帝代周建隋,控制的仅仅是大半个中国。当时,江陵尚有后梁,江南更有南朝的陈国。陈以建康(今江苏南京)为都,统治着长江以南的大片地域,西达两湖、两广,与隋对峙。

后梁是南朝梁武帝嫡长孙萧詧投靠北周后,在江陵建立的一个附庸政权。萧詧死后,传位萧岿。开皇二年,文帝纳萧岿之女为晋王杨广妃,即后来炀帝萧后。萧岿死,萧综立。七年,萧综入长安朝见,萧岩趁机驱后梁文武官及10 余万百姓投奔江南,文帝立即废掉后梁。紧接着,就准备渡江灭陈。南朝更替,到了陈后主陈叔宝时,已经腐朽不堪,君昏臣乱,民吏共愤,注定要灭亡!文帝一登基,便有灭陈的打算。开皇元年三月,以贺若弼为吴州总管,镇广陵(今江苏扬州),以韩擒虎为庐州总管,镇庐江(今安徽合肥)。九月,以长孙览、元景山并为行军元帅,兴兵伐陈,命尚书左仆射高颎节度诸军。恰逢陈宣帝死,陈遣使求和,隋以"礼不伐丧"为借口班师。实际是灭陈时机不成熟,北方突厥大举南侵,形成对隋的更大威胁。文帝很快便确定了先破突厥、再灭陈国的战略方针。

在对付突厥的同时,采纳了高颎的献策,对陈乃不断小股骚扰,因以"废其农时,焚其粮储",同时麻痹其军心,最终造成"财力俱尽,陈人益敝"①的状况。崔仲方提出"声东击西"的军事部署方案:长江上游"速造舟楫,多张形势",下游各州"更帖精兵,密营渡计"。陈必然在上游"令精兵赴援",隋军在下游"即须择便横渡"②。

经数年准备,在击破突厥南侵之后,开皇八年三月下诏伐陈。文帝的诏书列举了陈后主20 条罪状,抄录成30 万份散发江南,造成舆论攻势。十月,设淮南行台省于寿春(今安徽寿县),以晋王杨广为尚书令,总成灭陈之政令。晋王杨广、秦王杨俊、清河公杨素并为行军元帅,总共八路兵马,统兵总管90 员,军兵51 万多人,皆受晋王杨广节度。左、右仆射高颎、王韶分别为晋王元帅长史、司马,参决军中一切事务。

面对如此攻势,陈后主君臣仍以"王气在此","长江天堑,古以为限隔南北",不加防备,还是"奏伎、纵酒、诗赋不辍"①。开皇九年大年初一,陈后主君臣尚在睡梦中,贺若弼、韩擒虎已趁守军酒醉偷渡过江。20 天后,隋军攻入建康皇宫,陈后主与贵妃张丽华等藏在景阳殿外的枯井中,被隋军兵士用绳子拉上来投降了。长江中、下游的陈军,听说建康城破、后主投降,纷纷解甲归顺。至此,对峙了近300 年的南北政局,归于一统。

陈亡以后,江南旧习依然。隋委派地方官的制度,遭到顽固抵制。一时间,自长江南岸至泉州,再到岭南,士族和土豪相继起兵。有的称天子,置官署;有的称大都督,领州县。"陈之故境,大抵皆反,大者有众数万,小者数千,共相影响,执县令,或抽其肠,或脔其肉食之。"②文帝派杨素为行军总管,率兵征讨。先平江南,再定闽越,最后会同高凉冼夫人安抚岭南。大约两个月,到开皇十年年底,陈旧境全部平定,隋的制度才渐次得以推行,统一形势日趋稳定。

① 《隋书》卷41《高颎传》。

② 《隋书》卷60《崔仲方传》。

① 《资治通鉴》卷176 长城公祯明二年十二月。

② 《资治通鉴》卷177 文帝开皇十年十一月。

4。勤劳思政唐朝初年,对隋文帝的评价普遍认为他是一位"勤劳思政"的"励精之主"③。史书这样记载:文帝"每旦听朝,日昃忘倦,居处服玩,务存节俭,令行禁止,上下化之。"④(1)躬勤节俭在历代帝王中,隋文帝是以勤于政事、务存节俭著称的。

勤于政事,除了坐朝处理军政大事,从早到晚,不知疲倦之外,文帝更经常下到社会当中,路遇上书奏事之人,即驻马"亲自临问"。有时派人到各地暗中采听民情,了解吏治得失。史称:"人间疾苦,无不留意"。开皇十四年,关中大旱,引起饥荒。文帝派左右之人出宫,看视百姓所食。带回来的都是些豆渣、杂糠,文帝"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决定亲自带领关中饥民"就食于洛阳",取消御膳中的酒肉之设。第二年东拜泰山,路上与就食洛阳的饥民相遇,命左右随行不准驱赶,饥民与文帝的侍卫"参厕"而行。遇有扶老携幼者,文帝还给让路,"引马避之,慰勉而去"。在道路艰险处,见有负重者,则"令左右扶助之"。到达齐州(今山东济南),文帝仍以民情为念,立即"亲问疾苦"①。

与勤政并行,文帝一生都十分简朴。早在北周辅政时,便提倡节俭,积久成习。"其自奉养,务为俭素,乘舆御物,故弊者随宜补用;自非享宴,所食不过一肉;后宫皆服浣濯(huàn 

huó,洗过)之衣。"②一次,文帝配止痢药需用胡粉1 两,找遍整个后宫竟没找到。还有一次,要找一件织成的衣领,后宫也没有。上行下效,文帝在位的24 年间,整个社会形成了节俭的风尚。一般士人,便装多用布帛,饰带不过铜铁骨角之类,很少有人穿绫罗绸缎,更没有佩金带玉的了。独孤皇后尚简,但性尤妒忌,这也促成文帝"傍无私宠"。独孤皇后卒,文帝也仅宣华、容华二贵妃而已。

(2)奖惩严明文帝本人躬勤节俭,使其在吏治方面尤其注重奖良惩贪。

岐州刺史梁彦光多年有惠政,"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开皇二年,文帝驾临岐州(今陕西凤翔),知其能干,下诏褒奖。梁彦光后来调任数州,都能够"以德化人",使得"吏民感悦"①。

县令之中,房恭懿为政在京畿各县称"最",文帝召至卧榻前,"访以理人之术",认为很有才干,便破格提拔为州司马。所到之处,"有异绩","政为天下之最",文帝又破格提升他为州刺史。同时,对各州官员表彰房恭懿"志存体国,爱养我百姓","令天下模范之,卿等宜师。。(Xiào,受启发)也。"②直至 文帝后期,仍然很注意县令的政绩。临颍令刘旷,史书记载称其为"不知何许人也",但其"清名善政,为天下第一",文帝闻知③ 《贞观政要》卷1《政体》。

④ 《隋书》卷2《高祖纪下》。

① 上引均见《隋书》卷21《高祖纪下》。

② 《资治通鉴》卷180 文帝仁寿四年七月。

① 《隋文》卷73《梁彦光传》。

② 《隋文》卷73《房恭懿传》。

则召见他,认为"若不殊奖,何以为劝"③,下优诏破格提拔为莒州刺史。另一方面,对于贪残不法的官吏,惩处尤其严厉,甚而过于杀戮。一次,文帝命身边侍臣送西域朝贡使出玉门关,此人所到之处,都接受地方官馈赠的"小物"或鹦鹉、麖皮、马鞭之类,文帝"闻而大怒","亲自临决"。后来,他甚至暗中派人给地方官送贿赂,一有受贿,立即处死,决不宽容。就是亲生儿子,也因贪残被文帝惩处了好几个。秦王杨俊,文帝第三子,官至并州总管二十四州诸军事。初有政绩,大加奖励。后来渐渐奢侈,违犯规定,"出钱求息,民吏苦之"。再后更加放肆,"盛治宫室,穷极侈丽"。文帝发现后,免其官,勒令"就第",即禁闭起来。太子杨勇,也因自身好色奢侈才被文帝疏远,加之独孤后、杨素、杨广等串通一气,最后遭废黜。5。周边关系文帝在位期间,与周边政权的关系,主要是抗击突厥,进攻高丽,以保证境内安定。

(1)抗击突厥北周末,突厥沙钵略可汗(hán ,音寒)立,兵力最强。另有菴罗为第二可汗,与阿波可汗、达头可汗、贪汗可汗并称四可汗。沙钵略弟处罗侯,不得可汗名号,与沙钵略不睦。

文帝即位后,不再像北周那样重赂突厥。沙钵略妻是北周赵王之女千金公主,要沙钵略为宇文家族报仇。沙钵略与前北齐营州(今辽宁朝阳)刺史高宝宁合兵攻陷临榆镇(今山海关)。开皇二年五月,高宝宁引突厥入犯平州(今河北卢龙),沙钵略联合四可汗尽起突厥兵40 万进犯长城。年底,纵兵深入,武威、天水、金城(今甘肃兰州)、上郡(今陕西富县)、弘化(今甘肃庆阳)、延安等郡,人畜被掠一空。

昔日,长孙晟送千金公主入突厥时,与处罗侯秘密结盟,并察看了山川地形,了解到突厥各部强弱实情。这时,长孙晟向文帝提出了"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①的策略。具体做法是:西面联络达头、阿波,使沙钵略分兵防其右部;东面联络处罗侯和奚、契丹等,使沙钵略分兵防其左部。突厥可汗之间,彼此猜疑,趁衅出击,定可一举而功成。文帝采纳了这一建议,分派使臣往东、西两处"远交"势力较弱的达头、阿波、处罗侯以及奚、契丹,使其内附,造成沙钵略与各可汗间的猜疑。开皇三年四月,命卫王杨爽为行军元帅,分兵八路出塞抗击突厥。杨爽大破沙钵略军,窦荣定击败阿波军。长孙晟劝阿波归附,沙钵略袭取阿波居地,阿波逃归达头,与达头合兵攻沙钵略。贪汗与河波友善,被沙钵略夺其众而废黜,也逃归达头。突厥内部相互攻杀,都派使入隋请和求援。文帝仍然施行"离强合弱"之策,一概拒绝,任其自然残杀。

沙钵略屡为隋军所败,开皇四年九月遣使求和,千金公主自请改姓杨氏,为文帝义女。文帝封千金为大义公主,遣使致书沙钵略允其以"翁婿"之亲相认。此后,阿波势力渐强,东与沙钵略接境,西有龟兹、铁勒、疏勒等地,因号西突厥,突厥分为东、西两部。五年七月,沙钵略为达头、阿波所困,③ 《隋文》卷73《刘旷传》。

① 《隋书》卷51《长孙览附晟传》。

又怕契丹夹击,向隋求援。文帝已然掌握突厥内部力量的消长,命晋王杨广出兵相援,击败阿波。沙钵略归顺隋室,称"大隋皇帝真皇帝也",表示"永为藩附"①。

沙钵略死后,其弟处罗侯立,称莫何可汗。文帝命长孙晟赐其旗鼓,西击阿波,阿波被擒。莫何死,沙钵略子雍虞闾立,号都蓝可汗。沙钵略另一子染干,号突利可汗,居北方。文帝依然"远交",许突利娶隋安义公主为妻,故意赐予优厚,以离间都蓝。都蓝果然被激怒,与达头合兵袭突利。长孙晟设计挟持突利到长安归降,文帝封其为启民可汗,命高颎、杨素率兵大败达头、都蓝。启民招收旧部,居五原(今内蒙古五原南)。都蓝被部下所杀,达头自立为步迦可汗,屡为隋军所败。仁寿三年(公元603 年),步迦所部大乱,铁勒、仆骨等部归附启民。步迦逃奔吐谷(yù,音玉)浑,启民成为东突厥可汗,完全依附隋朝,北部边疆基本安宁。

(2)进攻高丽文帝即位,高丽王高汤遣使朝贡,授为大将军,辽东郡公。开皇二年正月、十一月,两次遣使贡方物。三年正月、四月、五月,不断遣使来朝。平陈之后,高汤担心隋攻高丽,便"治兵积谷,为拒守之策"。文帝以其"专怀不信,恒自猜疑",赐玺书责其"诚节未尽"①。不久,高汤病卒,其子高元继立,文帝准其请,特封为高丽王。十八年春,高元率靺鞨之众万余骑入犯辽西,营州总管韦冲将其击退。文帝大为恼怒,命汉王杨谅、宜阳公王世积并为行军元帅,带领水陆军兵30 万,分两路进攻高丽。陆路遇大水,粮草不继,军中发生疾病;水路遇大风,船舰飘没。史称,死亡兵士十之八九。此间,正值隋与突厥达头、都蓝决胜之际,文帝趁高丽王遣使谢罪,宣布罢兵。百济王闻知隋军将征高丽,急忙遣使请为隋军向导。文帝既已罢兵,告其使者,高丽"服罪",不可再伐。高丽王知道此事后,兴兵侵扰百济。隋在辽东一带,则基本安定无事。

① 《资治通鉴》卷176 长城公至德三年七月。

① 《隋书》卷81《高丽传》。

(二)隋之强盛仁寿四年(公元604 年)七月,文帝逝于岐州(今陕西凤翔北)的仁寿宫大宝殿,次子杨广继位,是为隋炀帝。第二年正月,改年号为大业,隋朝进入一个新的统治年代。

1。杨广夺位杨广(公元569-618 年),又名英,文帝次子,生母独孤皇后。自幼敏慧,深受父母宠爱。开皇元年,立为晋王。20 岁时,节度八路兵马,指挥灭陈。不久,转为扬州总管,每年一次入朝觐见父皇、母后。

杨广长兄杨勇为皇太子,参决军国大政。可惜杨勇多内宠,昭训云氏专擅东宫内政,深为独孤后不满。杨广每次入觐,都在母后面前"弥自矫饰",独孤后越发称赞杨广。当其"知皇后意移,始构夺宗之计"。派心腹暗示越国公杨素,转述皇后的意思。"皇后遂遗(杨)素金,始有废立之意。"①开皇二十年,突厥犯塞,晋王杨广为灵朔道行军元帅,杨素为长史,杨广趁机"卑躬以交"。在独孤皇后和重臣杨素的支持下,文帝终于废黜杨勇,立杨广为皇太子。此时,反对废长立幼的元勋高颎已被文帝罢免,正由杨素接替其尚书左仆射之职。文帝改年号为仁寿,每年避暑仁寿宫,朝政遂为杨广、杨素等把持。

杨广为皇太子不到4 年,文帝就一病不起,"事无巨细,并付皇太子。"仁寿四年七月,文帝已经"卧与百僚辞诀,并握手歔欷"了,杨广与杨素却在传递宫内外的消息。所写字条被宫人误送到文帝手中,文帝开始懊悔。随即又见宠妃宣华夫人陈氏神色慌乱,忙问其故,说"太子无礼"相逼。文帝悔恨交加,说"畜生何足付大事"!急命兵部尚书柳述、黄门侍郎元岩拟诏召回杨勇,杨素立即与杨广合谋,"矫诏执(柳)述、(元)岩,系大理狱",派东宫兵士把守宫门,妃嫔及宫人都"出就别室"。不久,文帝即亡,宫内外"颇有异论"②。

文帝死后8 天才发丧,太子杨广宣布即皇帝位。同时,矫诏赐故太子杨勇死,追封房陵王。接着,汉王杨谅以其父、兄死得不明不白,起兵问罪。杨广派杨素讨平,杨谅除名为民,幽禁而死。大业元年(公元605 年),隋炀帝杨广开始了他的统治。

2。公共工程炀帝即位后,倾全国之力兴办了两大公共工程,一是营建东京,二是开凿运河,给中华文明史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1)营建东京文帝开皇二年,曾命高颎等在长安旧城东南建造新都,取名大兴城。第二年春初具规模,即迁都入大兴城,成为唐代长安城的前身。

炀帝大业元年三月,下诏命尚书令杨素、纳言杨达、将作大匠宇文恺营

① 《隋书》卷45《房陵王勇传》。

② 上引均见《资治通鉴》卷180 文帝仁寿四年七月。

建东京(今河南洛阳)。上年平息汉王杨谅起兵后,炀帝就宣布了准备新建洛阳的意图:"洛邑自古之都","控以三河,固以四塞,水陆通,贡赋等",地理位置重要;而长安地处关中,与大河以东相距"悬远",遇有战事,"兵不赴急",更何况"南服(指南朝故地)遐远,东夏(指北齐旧土)殷大",如今平息了汉王,"因机顺动,今也其时"①,正是时机。从大业元年三月始,每月役使民工约200 万人,营建洛阳新城。同时,建造新城内的显仁宫和西苑。新城在旧城以西约18 里。

经过1 年左右的艰苦施工,到大业二年正月,东京新城竣工。最北为宫城,是皇宫所在。宫城以南为皇城,是官衙所在的行政区。皇城之外为外郭城,即大城或称罗城,是官吏私宅和百姓住处,其间洛水横贯,北有36 坊,南有96 坊,另有东、南、北3 市。宫城、皇城、大城都有城墙,俨然3 个相联系的建筑群。营建之初,即迁来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随后,又陆续命江南诸州"科上户分房入东都住,名为都京户,六千余家";河北诸郡"送工艺户陪东都,三千余家"①。这种迁徙,既削弱了当地的豪族势力,又增进了洛阳的繁荣。

东京的营建,不如西京大兴城,只有炀帝君臣来此小住时,才似"国都"。然而,洛阳在战略上和经济上却是一座相当重要的城市。大业五年,改东京为东都。

(2)开通运河为了便于联系和控制关东与江南广大地区,炀帝尽快地建成了全国的水路交通系统。

文帝开皇四年开广通渠(又名富民渠),引渭水经大兴城到潼关入河,主要解决的是关中运输。炀帝开通大运河,成为联络全国的水系。大运河的开凿,分三期工程,前后6 个年头,但实际用工时间仅6 个月左右。

下诏营建东京的同时,开始一期工程,征调河南诸郡民工上百万,开凿通济渠。自洛阳新城西苑,引榖、洛二水达于黄河;又自板渚引黄河水,疏通荣泽至大梁(今河南开封)以东的旧有水道,经泗水入淮,到达山阳(今江苏淮安)。又征淮南民工10 余万疏通邗沟故道,从山阳引淮经扬子(今江苏仪征东南),达于长江。整个一期工程,自大业元年三月下诏动工,至八月炀帝下江都(今江苏扬州),仅仅费时4 个月。开通之后,水面宽40 步,渠旁皆修有御道,种上柳树。自东京至江都,沿渠2000 余里,建离宫40 余所。

二期工程为永济渠,大业四年正月动工,征河北诸郡男女民工上百万,引沁水南通黄河,北至涿郡(今河北涿州),约2000 里,可通龙舟,后称"御河"。

三期工程为江南河,大业六年年底开通,自京口(今江苏镇江)至余杭(今浙江余杭),长800 余里,宽10 余丈,可通龙舟,沿途有驿宫、草顿。三期工程完成之后,南自余杭,中经江都、洛阳,北达涿郡,南北联成一气。再加上文帝时开通的广通渠,水路运输可达关中。大运河的开通,很长时期都是南北交通的大动脉。沿岸的不少城市,后来都发展为繁荣的都会或人文、物资荟萃的地方。

① 《隋书》卷3《炀帝纪上》。

① 杜宝:《大业杂记》(《指海》本)。

历来的史书多指责炀帝"虐用民力",以至"丁男不供,始役妇人"。

如果仅就某一单项工程集中动用民工多达百万之数,似乎过分。但以文帝时所定丁男"每岁二十日役"计算炀帝建东京、开运河,包括挖长堑、筑长城、造宫苑等等,全部用工数并不为过。

3。复兴文教文帝晚年,"不悦儒术,专尚刑名"。仁寿元年(601 年)夏,借口设学多而未精,"废天下之学,唯存国子一所,弟子七十二人。"①针对上述情况,大业元年秋,炀帝下诏强调:"君民建国,教学为先","其国子等学,亦宜申明旧制",即恢复文帝前期的"儒雅之盛"。不论在家、在学,只要"学行优敏,堪膺时务"者,"即当随其器能,擢以不次"②。州、县之学,相继恢复。数年间,"天下儒术之士,悉集内史省,相次讲论。"①三年改官制,以国子学为国子监,主管全国教学之政令,统国子学、太学等。先前以国子祭酒为长官,而今又增置国子司业为副长官。同时,增置国子丞3 人,主持日常教学事务。大业八年以后,炀帝渐渐步文帝后尘,戎马不息,空有建学之名了。

比起文帝,炀帝更较重视艺文。早年间,炀帝即喜好读书著述。开皇十年为扬州总管后,置王府学士达百人,命其修撰。称帝后,修撰一直未停。前后长达20 余年,"自经术、文章、兵、农、地理、医、卜、释、道乃至蒱博、鹰狗,皆为新书,无不精洽,共成三十一部,万七千余卷。"②这些著述虽已失传,但炀帝对于文化事业的重视与贡献却应引起注意。

由于喜好读书,因而重视图书的管理和整理。大业三年改官制时,对于掌管图书的秘书省不断充实力量,到十一年增至117 人,以先前王府学士补充。当时,在西京嘉则殿有书37 万卷,炀帝命秘书省认真整理,得"正御本"37000 余卷,藏于东都修文殿。又命秘书省抄写50 份副本,分上、中、下三品,分别收藏在西京、东都的宫、省、官府。这部分图书,后来成为唐初整理全国藏书的基础。

4。改定制度大业三年(607 年)四月,炀帝对隋朝建立20 多年来的政治制度,又进行了一番改定。

(1)重定官制这次改动,废除三师、特进官,分割门下省、太仆寺的部分职掌,另外成立殿内省。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与秘书、殿内,共称五省。增置谒者台、司隶台,与御史台合称三台。分太府寺部分职掌,成立少府监,改原先的内侍省为长秋监,改国子学为国子监,连同已改的将作监、都水监,总为五监。尚书省六曹,各增侍郎1 人,为尚书副职。诸曹侍郎改郎,员外郎(又

① 《隋书》卷75《儒林传》序。

② 《隋书》卷3《炀帝纪上》。

① 《隋书》卷75《褚辉传》。

② 《资治通鉴》卷182 炀帝大业十一年正月。

称曹郎、承务郎)改定为2 人。这一结构,一直沿袭至清。

殿内省统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6 局的格局,也为唐、宋因袭。

文帝时的11 等勋官、7 等散官,都罢掉。自一品至九品,置光禄、左光禄、右光禄、金紫光禄、银青光禄、正议、通议、朝请、朝散等9 大夫,建节、奋武、宣惠、绥德、怀仁、守义、奉诚、立信等8 尉,作为散职。先前的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的九等爵,仅保留王、公、侯三等。

地方建制,改州为郡,为郡、县两级。郡置太守,京兆(西京所在)、河南(东京所在)则置尹。郡分上、中、下3 等,罢长史、司马,以赞务1人为郡守的副职。县仍置令,以所管政务是否繁忙和地处冲要情况,分为数等。

(2)推进科举在强调"君民建国,教学为先"的诏命中,炀帝已经提到"课试"生徒以"进士者"。改官制的同时,又下诏"选贤与能",认为"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命五品以上文武职事官"宜依令十科举人"。所谓"十科",即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擢升。"①五年六月,又下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4 科举人。这都是要求地方贡举,称乡贡。

隋朝时间短促,国子学、州县学又兴废不断,因而由生徒考试入选者颇少,大都由乡贡而入仕。秀才科,在当时等为最高。《隋书·文学传》中,刘臻、崔儦是隋以前"举秀才"的,文帝时"举秀才"的有王贞、杜正玄、杜正藏,炀帝时"学业该通,应诏举秀才"者有杜正伦。整个隋朝,"举秀才止十余人"①。明经科,起于隋。文帝时,有韦云起"明经举,授符玺直长"②。炀帝时,孔颖达"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博士"③。进士科,《北史·杜铨传》叙其族孙之孙,称杜正藏兄弟大业中"应诏被举。时正藏弟正仪贡充进士"。这是炀帝时开进士科的最早记载。

(3)改修刑律文帝晚年,用法益峻,喜怒无常。炀帝针对文帝"禁网深刻"的情况,又敕令改修律令。

大业二年十月,下诏改修《开皇律》。牛弘、刘炫等于第二年四月改成,共500 条,分为18 篇:名例、卫宫、违制、请求、户、婚、擅兴、告劾、贼、盗、斗、捕亡、仓库、厩牧、关市、杂、诈伪、断狱。颁行全国,称为《大业律》。比较《开皇律》,五刑之内,降从轻者约200 余条;枷杖决罚讯囚之制,也轻于旧律。文帝时规定,官吏犯罪,子弟不得为宿卫近侍之官;有叛逆罪者,家口籍没。炀帝"诏革前制",强调"罪不及嗣","犯罪被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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