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均田制在全国各地都认真贯彻实行了。大体说来,关东地区,因在隋末农民战争中遭受破坏严重,士族豪强受打击沉重,死亡逃散的很多。他们遗留下来的田地,有的转移到农民手中,大部分成为国家控制的荒田,因而国家比较容易地授给农民规定标准数额的永业田和口分田。江南地区、江淮流域,由于地旷人稀以及战乱给士族豪强的打击,对广大农民一般亦能按规定限额授田,甚至还授给较多一些的田地。至于关中地区,由于基本上未经战乱破坏,官僚地主众多,地狭人稠,因此一般农民多不能按规定得到受田,往往受田不足。全国各地情形不同,即在同一地区亦有差异。不过从总的情况看,唐代均田制是自北魏推行均田制以来,实施情况最好的。因此,均田制的实行,对于唐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① 《隋书·食货志》2。租庸调法的实行唐代的租庸调法是在均田制的基础上,以受田丁民为征课对象而制定的。它基本上沿用隋制,但为了适应新的情况,在某些方面又作了一些补充修正,因而较之隋的租调力役制度更加完整严密。
唐代租庸调法,如《唐六典·尚书户部》所述如下:"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皆书印焉。凡丁岁役二旬(有闰之年加二日),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得过五十日)。"
"凡水旱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若已役已输者,听免其来年。凡丁新附于籍账者,春附则课役并征,夏附则免课从役,秋附则课役俱免。""凡丁户皆有优复蠲免之制(诸皇宗籍属宗正者,及诸亲五品以上祖父兄弟子孙,及诸色杂有职掌人),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
唐朝的这种赋役办法,正如唐人陆贽所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①。所以一般称为租庸调法。而杂徭不是唐代赋役的重要部分,就略而不论。
唐代的租庸调较隋代要减轻许多,主要表现在规定了役期的最高限度,以及输庸代役的办法上。这是隋末农民大起义反抗封建国家残酷的徭役剥削斗争的结果,同时也是唐初"率土荒俭"的实际情况,迫使封建国家不得不减轻农民徭役负担,使其专心生产,发展经济的结果。这一变化,不仅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而且多少也减弱了个体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
租庸调制是唐代前期封建国家的主要税源。这个时期,尤其是唐代初期,因为受田家民有一定的土地收获,缴纳租庸调赋役不会感到负担太重。唐政权亦为了积极恢复农业生产,把大量荒地分配给农民,使之得到耕垦。同时轻赋省役,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使其尽力耕作,以保证国家赋役既有可靠的来源,又能增加财政收入。这种税制,对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对于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① 陆贽:《陆宣公集·均节赋税恤百姓》。
(二)贞观时期的休养生息政策唐高祖李渊统治后期,他的几个儿子争夺皇位的斗争日趋激烈。武德九年(公元626 年),其次子李世民在长安宫城的玄武门发动政变,袭杀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不久,李渊被迫退位,李世民继立为帝,是为唐太宗。以李世民为首的统治集团由于亲身经历了隋炀帝的暴政和隋末农民战争,深知隋末农民是在"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已无法生存的情况下举行起义的,因而君臣反复引用"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古语来警励自己。唐太宗李世民还说:"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①。因此,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唐太宗采取了"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的经济措施。
贞观初,唐太宗十分重视备荒和救荒。贞观二年(公元628 年),戴胄建议参照隋朝的社仓制度,在各地设置"义仓",以备凶年。唐太宗立即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规定:自王公以下,每亩征税二升;商贾无田者,户分九等,分别纳粟自五石至五斗不等;义仓粮食有灾则用于赈民,无灾则借贷民户作种子。自此以后,州、县普遍设置义仓,专用于备荒,不许杂用。当时,从贞观元年到三年(公元627-629 年),关东、关中各地连续发生旱霜蝗灾害,关中受灾最重,饥馑尤甚,不少农民卖儿鬻女。唐太宗认为这对于他的统治是一种危险,于是一面命令灾区开仓赈济,准许灾民就食他州,一面派遣大臣巡视灾情,并"出御府金宝赎男女自卖者还其父母"②。逃荒的灾民,受到各州县竭力帮助,有的州甚至做到"逐粮户到,递相安养"③,灾民返乡时还赠给粮食、布帛。
唐太宗重视均田令的施行。他曾视察灵口的授田情况,得知每丁才受得30 亩,下诏雍州,"录尤少田者,并给复,移之宽乡"④,为了增加农业劳动力,唐太宗一面多次颁布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租赋的法令,并用免除几年赋役的办法,招诱逃亡农民归业,一面以强制措施,把长期在外的"浮游"人口,送回原籍生产。洛州地方官曾把许多"浮游"人户,"并遣务农,各令属县。有游手怠惰者,皆按之"⑤。其他一些地方也以类似方法强迫逃散人户回乡务农。贞观十六年(公元642 年),唐政府下令在全国"括浮游无籍者,限来年末附毕"①。贞观五年(公元631 年)四月,唐太宗派使者携金帛赎回了隋末被北方突厥掳掠去的汉民,得男女8 万人。唐朝大力招抚流亡人口的政策,收到了很大效果,仅贞观三年(公元629 年),流亡唐境以外的百姓和少数民族就有120 余万内附。唐太宗还注意增加人口,曾下诏奖励婚姻,地方长吏能使百姓婚姻及时、鳏寡减少者,按户口增多进考。
唐太宗还注意到不夺农时,以利农业生产的恢复。贞观五年(公元631年)二月,正值春耕之时,皇太子将举行"冠礼",官吏要调动府兵充作仪
① 《贞观政要·论杀戒太子诸王》。
② 《旧唐书·太宗本纪上》。
③ 《旧唐书·陈君宾传》。
④ 《册府元龟·帝王部·惠民》。
⑤ 《册府元龟·牧守部·劝课》。
① 《资治通鉴·唐纪十二》。
仗。唐太宗表示反对,下令改在十月举行。
此外,唐太宗即位后曾下令释放宫女3000 人,减少宫殿的营筑,停止官吏进奉珍异,禁止贵族官吏的第宅、车服、婚丧过分奢侈。他还并省了许多州县,并把中央各官府的官员从2000 多人精减到600 多人,以紧缩财政开支。上述做法,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对人民都是有利的,因而促使生产状况迅速好转。贞观四年(公元630 年),全国大丰收,流散的人口都返回乡里。以后又年年丰稔,米粟每斗不过三四钱。由于农民辛勤地进行生产,到贞观后期,社会经济已得到恢复。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9 年),全国户数已接近380 万户。
贞观后期,随着封建统治的逐渐稳固,唐太宗不能再很好地纳谏,渐渐抛弃了轻徭薄赋的经济政策。于是战争和徭役频繁起来,赋税负担又加重了。在一些地区爆发了农民起义。
(三)武后及唐玄宗发展经济的举措唐太宗死后,唐高宗继位。永徽六年(公元655 年),武则天被立为皇后。此后,武则天逐渐将权力转移到自己手中,并于天授元年(公元690 年)改唐为周,正式称帝,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武则天参与和掌握最高权力达50 年之久。在她当政时期,除在政治上加强统治外,在经济上比较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上元元年(公元674 年),高宗根据武则天的建议,诏令全国施行劝农桑、薄赋徭,免除京畿地区徭赋,节省功费力役等12 事。光宅元年(公元684 年),武则天下令奖励农桑,规定凡是做到耕地增加,家有余粮的地方,地方长吏可以得到奖赏;如果户口减少,就要受到处分。武则天比较重视兴修水利,曾在曲沃(今山西侯马)东北、临汾东北、符离(今安徽宿县北)修有新绛渠、高梁堰、牌湖堤,灌溉田地。另外在九陇(今四川彭县)、巴西(今四川锦阳东)、营丘(今山东昌乐县东南)也兴修了一些引水工程。咸亨三年(公元672 年),还于岐州陈仓县(今陕西宝鸡)东南开渠,引渭水入升原渠,通船筏至长安城。武则天统治的50 年间,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措施,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维护和加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封建统治的发展。国家掌握的户口增长很快,从她被立为皇后前三年(即永徽三年)的380 万户,增加到615 万户(神龙元年,即公元705 年,武则天被迫退位)。贞观以来经济发展的趋势,仍在继续,对于后来唐玄宗"开元之治"的封建全盛时代,起了承先启后的作用。
神龙元年(公元705 年),武则天病重,宰相张柬之等联合禁军将领李多祚,拥戴中宗李显复位。但此后8 年的时间中,唐朝政局动荡不安,发生了7 次政变,更换了4 位皇帝。开元元年(公元713 年),唐玄宗即位,杀死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及其党羽,才使一连串的宫廷政变告以结束。
唐玄宗即位后,先后任用姚崇、宋璟作宰相,在稳定封建秩序、发展社会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
开元二年(公元714 年),针对富户强丁多削发入寺逃避徭役的情况,玄宗下令沙汰天下僧尼,迫令1.2 万人还俗,编入国家户籍,并规定,自此以后,各地不得新建佛寺,旧寺颓坏,也要报请官府查实,才许加以修葺。开元三年(公元715 年),唐朝政府规定:封户的租庸调,改由政府统一征收;征收未完时,封主不得向封户催索和出放高利贷;而只能等到征收完毕后,到京城或州治领取。从而缓解了封户严重受害,而失掉生产积极性的问题。
开元三年和四年,关东连续发生严重的蝗灾。在姚崇的主持下,朝廷派出专使,督察州县官吏大力捕蝗,并要求他们将本州县捕蝗勤惰的情况上报中央,使蝗灾连岁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大的饥荒。
开元四年(公元716 年),宋璟继姚崇为相,坚守姚崇所制订的有利于稳定社会、发展生产的政策。并在防止边将贪功生事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这对使劳动人民安心生产,也起了积极作用。
开元九年(公元721 年),唐玄宗任宇文融为劝农使,并准其所奏,置劝农判官29 人,分行全国各道,检括籍外兼并的土地和逃户。唐王朝令逃户在百日内自首,听于所在附籍,并免除他们六年的租调和徭役,只收轻税,违者则法力不赦。括户工作到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 年)结束,得户80余万,田数与此相等,得钱数百万贯①。人口增加了,耕地面积也扩大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增多了。这个时期,政局稳定,生产发展,唐王朝进入了它的全盛时期。
① 《旧唐书·宇文融传》。
四、唐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一)农业生产的兴盛唐朝前期,由于统治者施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及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为唐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及广泛使用,对唐代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唐代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首先突出表现在耕犁的改进上。唐以前的犁,主要是笨重的长直辕犁,操作时回转困难,耕地费力。唐初,南方出现了一种短而轻便的曲辕犁。这种新型的耕犁当时又叫"江东犁"。据唐人陆龟蒙《耒耜经》载,曲辕犁由铁制的犁镵(又称犁铧)、犁壁和木制的犁底、压镵、策额、犁箭、犁辕、犁梢、犁评、犁建、犁槃等11 个部件组成。同以前的步犁相比较,曲辕犁有三处重大改进:即直辕改成了曲辕,增装了犁评和犁壁。曲辕比直辕灵活,更便于操作。犁评用以控制犁箭,推进犁评使犁箭向下,入地深,拉退犁评使犁箭向上,入地浅,可适应深耕或浅耕的不同需要。犁壁可将翻起的土推到一旁,减少耕犁前进的阻力,提高耕地速度。曲辕犁在唐代被广泛使用。贞观中,定州工匠制造耕犁特意寻求弯曲的树木作犁辕,说明该地区已通行曲辕犁。陕西三原发现的贞观时期李寿墓壁画上的牛耕图,以及敦煌壁画上晚唐时的牛耕图,犁辕也都是弯曲的,说明在黄河流域许多地区,都已采用了曲辕犁。由于曲辕犁灵便省力,可由单牛牵引,适合水田耕种,因而在江南地区更是广泛使用。我国古代的耕犁,发展到曲辕犁,已基本定型。曲辕犁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是唐代农业生产力提高的一个突出标志。
其次,当时还出现了铁搭,即四齿耙,以及木■■(lì
hái,音历宅)、耖等农具。铁搭是掘地的农具;木■■和耖是在耙田以后,用以"破块滓,溷泥涂",或"疏通田泥"的工具。有了这些工具,就可以形成耕--耙--■■的一套土壤耕作技术。但是,由于耖和木■■相比,其形制比较简单,操作也比较方便,便逐渐代替了木■■,形成了耕--耙--耖的一套耕作技术,它和北方的耕--耙--耱的一套耕作技术,互相比美,且各有千秋。北方的耱,主要是为了土地平整和保墒防旱;南方的耖,则主要是为了熟化土壤。
随着农业的发展,灌溉器具也有新的进步。早就有的桔槔(井上汲水工具)和辘轳,唐朝时使用更加普遍,东汉三国时期出现的翻车,唐朝时继续得到推广。唐代在前代创造的基础上,还推广了各式水车。当时在北方旱田地区,有一种"以木桶相连汲于井中"的立井式水车①,已经开始应用于农田灌溉,它可以用人力或畜力回转戽水。刘禹锡诗:"咿哑转水车"②所指同属这类水车。在长江流域及钱塘江三角洲,水车的使用更为广泛。除以人力、畜力转动的水车外,还出现了一种名为"筒车"的新的灌溉工具。筒车的形状类似纺车,用细竹制成,四周缚以竹筒之类,随水流自行旋转,竹筒在低处舀水,至高处泻水,入渠灌田。杜甫的《春水》诗:"接缕垂芳饵,连筒灌水园"中所称的"连筒",就是指这种竹筒筒车。筒车由于使用自然力,
① 《太平广记·邓玄挺》。
② 《全唐诗》卷三五七,刘禹锡:《同乐天和微之深春二十首》之十九。且日夜自转,因而大大节省了人力,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
水利事业的发展,是唐代农业的一大成就。唐中央和地方政府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水利。中央由尚书省的工部水部郎中主管。各地的水渠和斗门置长一人,专管节水多水,均其灌溉;州县每年派员检查,视经管水利的好坏,田畴的丰歉,予以赏功罚过。唐政府还制定了严密的水利灌溉法规--"水部式"。其中规定:"居上游者,不得拥泉而专其腴"①,"凡浇田皆仰预知顷亩,依次取用"②,设置碾硙,不得妨碍农田灌溉。此外,对于斗门的设置,放水的时间,各支渠放水先后及水量的多少,不同季节、麻麦禾粟等各类作物用水的安排,渠道堤堰的防护修理等等,皆有详细规定。"水部式"的颁布施行,是唐代水利灌溉事业进一步提高的表现,它对于减少争水纠纷,合理用水,保障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唐代农田水利事业很发达。在全国各地都兴建农田水利灌溉工程,仅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全国的水利建设工程就达264 处,遍及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九道③,如下表④:道 名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所修河渠陂塘堤堰数25 39 16 58 9 16 71 30 5总 计河渠陂塘堤堰工程269其中163 项是在天宝十四年(公元755 年)以前修建的。唐代各级地方官吏大都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这些水利工程,有的是缘古渠旧坡重新疏浚的,有的是因需要而新建的。多数为中小型工程,大的工程可灌田上万顷,小的可灌田数十顷。北方的水利工程以开渠引灌为主,南方则偏重于排水和蓄水,东南地区尤其兴建了大批堤、堰、坡、塘等工程。在沿海地区则多修筑堤防,防捍海潮。唐代农田水利设施的大量修建,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兴旺。唐代农业发展的另一重要表现,是集约经营程度的提高。唐以前,尤其是十六国及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北方的耕作比较粗放。到了唐代,随着国家的长期统一,社会比较安定,农民可以安心从事生产,致使精耕细作的农田越来越多。不少地区的农民在麦子收获以后,继种禾粟等作物,可以二年三熟。南方的农业种植技术,在唐代显得更加进步。这个时期,高产作物水稻的种植面积比前代大大增加,并广泛采取育秧移植的裁培技术,同时还大量栽培早稻,为在同一土地上复种麦子或其他作物创造了条件。因而唐代南方已通行两年三熟制,有的地方可以一年两熟。
由于农具的改进,水利灌溉事业的发展,集约经营程度的提高,唐代农业生产的亩产量较之前代有显著提高。在一些水利条件较好,土壤较肥沃的地区,亩产最高达10 石。如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 年),河东郡龙门县县令长孙恕开凿十石垆渠,"溉田良沃,亩收十石"①,一般亩产量也在二石左
① 《刘梦得文集》卷二十八,《高陵令刘君遗受碑》。
② 参见敦煌发现的开元时期"水部式"残卷。
③ 陇右道的水利工程,《新唐书·地理志》失载。
④ 据《新唐书·地理志》统计。
① 《新唐书·地理志三》。
右,超过两汉一倍②。
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人口的增加。唐前期人口的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户口数时间户 数口 数出 处贞观时不足300 万《通典》等永徽三年( 652 年) 380 万《通典》《唐会要》神龙元年( 705 年) 6156141 《唐会要》开元十四年( 726 年) 7069565 41419712 《唐会要》《旧唐书》开元二十年( 732 年) 7861236 45431265 《唐会要》《旧唐书》开元二十四年( 736 年) 8018710 《唐会要》开元二十八年( 740 年) 8412871
① 48443609② 48143609①《旧唐书》②《新唐书》天宝元年( 742 年)
① 8535763② 8348395
① 48909800② 45311272①《旧唐书》②《通典》天宝十三年( 754 年)
① 9069154② 9619254② 52880488①《唐会要》②《旧唐书》天宝十四年( 755 年) 8914709 52919309 《通典》唐代的耕地面积比前代扩大。唐人元结称:"开元、天宝之中,耕者益力,四海之内,高山绝壑,耒耜亦满"①。唐代最高垦田数字是开元十四年(公元726 年)的1440 余万顷②,超过汉代最高垦田数800 余万顷③的约60%,使农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农业生产的发展、兴旺,使各种仓廪秋谷充实丰盈。
天宝八年(公元749 年)唐朝仓库存粮总数如下表:仓 别存 粮 数和 籴1139530 石诸色仓12656620 石正 仓42126184 石义 仓63177660 石常平仓4602220 石总存粮123702214 石附 注《通典》卷一二《食货典》《轻重》中说这一年"凡天下诸色米都九千六百六万二千二百二十石"。与上述总数不符。
天宝八年(749 年)应课户每口分担交粮数表:② 参见蒙文通《中国历代农产量的扩大和赋役制度及学术思想的变化》,《四川大学学报》1957 年第2 期。
① 《元次山集》卷九,《问进士第三》。
② 曹贯一:《中国农业经济史》第499、227 页。
③ 曹贯一:《中国农业经济史》第499、227 页。
总 粮 数应课户口数
① 每户每口分担数5301044 户96062220 石18.1+石②(《通典》原载总数) 7662800 口12.5+石123702214 石5301044 户23.3+石(各仓相加总和数) 766280O 口16.1+石附 注①有课口的户称应课户。
②唐朝规定,每丁每年交租二石,以上负担显然过重。
物资丰富,物价长期稳定。从开元十三年(公元725 年)到天宝年间,长安和洛阳的米价始终保持在每斗15 文到20 文上下,最贱时达13 文;青、齐谷一斗5 文,最贱时3 文;面一斗32 文。绢价也一直保持在一匹200 文左右①。
总之,唐前期的农业经济在较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基础上,兴旺发展,不仅使唐王朝达到了极盛,而且也使之成为当时世界上先进的国家之一。
① 参见《通典·食货典·历代盛衰户口》。
(二)官私手工业的发展唐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是手工业的兴盛发达。唐代与前代一样,主要的手工业部门掌握在官府手中。私营手工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封建国家的控制。
1。官营手工业的兴盛发达官营手工业在唐代的手工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唐王朝在中央和地方都设有专门机构来管理庞大的官府手工业生产。中央主管官府手工业的最高机构是尚书省的工部,其长官工部尚书、侍郎的职责为,"掌天下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②。属下各郎中、员外郎分掌"经营兴造之众务,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工匠之程式,咸经度之"③。直接管理中央官府手工业的有少府监和将作监等。少府监有监一员,少监二员,监掌"百工技巧之事,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属,尤其工徒,谨其缮作"①。少监为其副职,"凡天下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皆率其属以供之"②。因此,少府监主要是负责制造精致的手工艺品和贵族官僚的器用服饰。将作监长官为将作大匠,"掌供邦国修建土木工匠之政令,总四署三监百工之官属,以供其职事。凡两京宫殿、宗庙、城郭、诸台省监寺廨宇楼台桥道,谓之内外作,皆委焉"③。少府监和将作监诸作坊生产的手工业品,不在市场上出售。
兵器的制作,在唐代前期属少府监的右尚署掌管。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另辟军器监,下设弩坊、甲坊二署专司其事。
唐代官营手工业与前代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分工细,从业人员多。唐代官营手工业的分工很细。如少府监下的织染署,是专掌"供天子、太子、群臣之冠冕"④的机构,共有作坊25 个:"凡织纴之作有十:一曰布,二曰绢,三曰絁,四曰纱,五日绫,六曰罗,七曰锦,八曰绮,九曰■,十曰褐。组授之作有五:一曰组,二曰绶,三曰绦,四曰绳,五曰缨。线之作有四:一曰,二曰线,三曰弦,四曰网。练染之作有六:一曰青,二曰绛,三曰黄,四曰白,五曰皂,六曰紫。"⑤据《唐六典》载,少府监役使的"技能工匠"达19850 人,将作监所属工匠也有15000 人⑥,作坊的规模很大,分工细密。另外,官府在全国各城市和地区,也设有各种作坊,使用着大量的手工工匠。唐代的工匠,按照服役的长短和待遇的差别,分为长上匠、短番匠及"和雇"工匠3 种。长上匠来自奴婢和刑徒,长年服役,地位低下,待遇恶劣,生活非常痛苦。短番匠来自番户、杂户和州县应征的一般工匠,他们按照"番户一年三番,杂户二年五番,② 《旧唐书·职官志二》。
③ 《旧唐书·职官志二》。
① 《旧唐书·职官志三》。
② 《旧唐书·职官志三》。
③ 《旧唐书·职官志三》。
④ 《旧唐书·职官志三》。
⑤ 《唐六典·少府监》。
⑥ 参见《唐六典·尚书工部》。
番皆一月"①,一般工匠"岁役二十日"②的规定轮番服役,服役期间不给任何报酬。和雇工匠为临时雇用的工匠,如永徽五年(公元654 年),唐王朝为修筑京师城郭,曾和雇4 万多工匠③。当时和雇的报酬没有一定的标准,大体"雇者日为绢三尺"④。另外明资匠、巧儿匠也都是"和雇"的工匠,他们的技艺水平较高。武则天时期,少府监有"绫锦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百五十人,内作巧儿四十二人"⑤,他们都是"和雇"的。和雇工匠身份虽较为自由,但他们往往被封建官府补为正式工匠(即番匠),而被束缚在官府中。当时,无论哪种工匠的社会地位和处境都是痛苦的,有的没有人身自由及生活保障。
(2)手工业分布地区广泛。除长安、洛阳、广州等名城以外,还有扬州(以造船、纺织、皮革和金属用品制造业为中心);成都(以造纸、纺织、制盐和金银器皿业为中心);定州(现河北定县,以丝织品为主,进贡丝织品的数量为全国第一);邢州(现河北邢台,以产名瓷著称);易州(今河北易县,以制墨著称);青州(今山东益都,盛产丝织品);登州(造船业为主);莱芜(冶炼业为主);山西太原(铜器制造);蔚州(今山西灵丘,采铜铸钱);绛州(制墨);蒲州(今山西永济,以造纸、采煤为主);桂林("桂管布"产地);湖南、湖北等地,也是重要的手工业品和矿产地区之一。
(3)手工业种类较多。有采矿、冶炼、铸造、造船、兵工、织染、刺绣、服装、皮革、木器、雕刻、漆器、瓷器、制盐、制茶、制糖、酿酒、制药、磨面、文具纸张等业。
(4)有的生产规模很大,产品质量也高。
兹将唐初官营手工业的情况,择要介绍如下:采矿业唐代采矿业有一定的规模,金、银、铜、铁、锡、铅、矾、水银、朱砂等矿,皆有开采。据不完全统计,各种矿共有180 余处。大约年产铁200余万斤,铜26 万斤,锡5 万余斤,银12000 余两。
铸造业唐代金属铸造业不仅种类多,而且生产技术也很进步,能够铸金、银、生铁、熟铁、铅等制品,合铸金银等制品;也能够锻造、磨制、钻孔、刮刻、镀金、镀银。从出土的唐代金银制品即可看出,当时铸造技术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详见私营手工业"采矿与冶炼业")。
唐代铸造业的规模,以铸钱业为最大。唐玄宗时,全国有炼铜铸钱炉近百个,每炉有丁匠30 人,一年炼铜10 炉,每炉用铜21200 余斤,铸钱3300贯。
织染业官私纺织和染业都很发达。国家纺织作坊的产品有布、绢、丝、纱、绫、罗、锦、绮、绸、葛等。仅麻布类就有细白苎布、班布、蕉市、细布、丝布、纻布、弥布、白纻布、竹布、葛布、纻练布、麻赀布、紫苎布、青苎布、楚布等几十种以上①。
① 《唐六典·尚书刑部》。
② 《通典·食货典·赋税下》。
③ 参见《旧唐书·高宗纪》。
④ 《新唐书·百官志一》。
⑤ 《新唐书·百官志三》。
① 《通典·食货六·赋税下》。
当时,已经形成了一些纺织业的重要产区,如北方的定州,每年进贡大量绫锦。有的著名纺织业主家有绫机五百张,为前代所少见。有些产品技术精良,图案美丽,争奇斗艳,令人叹服。如唐中宗时,安乐公主有百鸟毛裙,裙上所织花卉鸟兽细如米粒,在日中各为一色,工巧已极。又如在"丝绸之路"上的吐鲁番等地,出土了不少唐代织物。有一件晕■提花锦裙,锦用白、绿、粉、红、茶、褐六色经线织成,再在斜纹晕色彩条地上,用金黄色细纬线织出蒂形小团花,非常美观。同时出土的还有蜡缬绢和蜡缬纱,花纹灵巧生动。有一幅纱在深绿地上黜粉绿的打猎图画,猎手骑马追驰,弯弓、张索,神态生动,背景上又有流云飞鸟、山石树木,等等。这些考古发现,完全证实了当时花色品种之多和织造技术的精巧。
当时,丝织品的品种花式之多,仅就绫、锦来说,即可说明。当时的绫锦品种有大张锦、软瑞锦、透背及大■锦、竭凿六破以上锦、长高丽白锦、半臂锦和杂色锦等,绫有独窠文绫、四尺幅及独窠吴绫、独窠司马绫、两窠细绫、瑞绫、白编绫等。还有许多小文字绫、锦。绫锦的花式有盘龙、对凤、麒麟、狮子、辟邪、孔雀、仙鹤、芝草、万字、双胜,以及许多织造差样文字①。上述品种花式,绝大部分是当时诏令禁止织造的,诏令中没有指明而照旧织造的,肯定比这些要多。
近些年来,有大量唐代丝织品出土,证实了文献上记载的唐代丝织品品种花式的确是丰富多采。这些织造精巧,提花绚丽,品种花式多样的丝织品,完全是当时劳动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
纺织业发达,染色业也得到相应地发展。当时,官营染色业就细分为青、绛、黄、白、皂、紫六作。在染色技术上,唐代已出现了夹缬、﨟缬、绞缬等染色方法。夹缬,也叫夾结,是以两块木板雕刻同样花纹,着色之后,夹帛染色的一种方法。也可同时雕刻多块木板,数次夹帛重染几种颜色。这种方法在隋代已有萌芽,如"大业中,炀帝制五色夹缬花罗裾,以赐宫女及百僚母妻"①,但并未普及。到唐玄宗时,此方法已"遍于天下"。﨟缬,就是蜡染。染前先在帛上作图样,然后在图样上布以蜜蜡,再浸入染料中,待蜡脱落,花样重现,之后再蒸而加以精制。近些年来,在吐鲁番敦煌莫高窟发现的唐朝残幡中,大部分由绞缬绢和蜡缬绢制成。其中宝相花蜡缬绢和联珠对禽纹绢,比以前发现的似乎还要精致。在吐鲁番出土的丝织中,经过整理作为锦、绮、染缬标本的,已达46 件②。绞缬是一种丝织品的染色方法。染色前,先将丝织品用缝、扎等方法加以绞结,保留其底色,再进行染色;染色后,解去缝线或扎线,即可出现几何花纹,颇为美观,为我国民间发明,后传入宫廷,至唐代时,宫廷中已广泛使用。
上述染色方法,也是劳动人民经过长期实践之后的伟大创造,它表现了当时劳动人民的高度智慧和技巧,奠定了我国早期染色业的技术基础。据考古发现,唐代不仅在棉织品、丝织品的染色方面有较高水平,而且也有了较好的毛织技术。
造纸文具业唐代造纸业相当发达,产地很广,产品品种很多,质量也达
① 参见《唐大诏令》卷一○九,《禁大花绫锦等敕》。
① 五代马缟:《中华古今注》卷中,裾衬裾条,1956 年商务版。
② 参见《文物》1972 年第1 期《吐鲁番县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清理简报》;第3 期《丝绸之路上新发现的汉唐织物》。
到了较高水平。四川盛产大小黄、白麻货,有麻面、屑末、滑石、金花、长麻、宜子十色笺等品种;扬州的六合笺,杭州、婺州、衢州、越州的上细黄白状纸,宣州(安徽宣城)衢州的案纸、次纸,韶州(广东曲江)的竹笺,均州(湖北均县)的大横纸,蒲州的细薄白纸,临川的滑薄,都是全国有名的产品和进贡的名纸,尤其是四川的麻纸,最为出名,当时官府文书,多用麻纸书写。
当时,制墨、制笔、制砚技术也有很大进步。潞州(山西长治)、绛州(山西新绛)和易州等地的墨,虢州(河南灵宝)、歙州(安徽歙县)等地的砚,宣州(安徽宣城)、栗木制作的兔毫笔等,都很有名。制作技术也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①。歙砚又称"龙尾砚",在当时即很有名,南唐时,更推崇为文房四宝之一(文房四宝为诸葛化笔,李廷珪墨,澄心堂纸,龙尾歙砚)。
制瓷业 制瓷业在我国历史悠久。发展到唐代,技术更加精良。当时,越州(浙江绍兴)、婺州(浙江金华)、邢州(河北邢台)、寿州(安徽寿县)、岳州(湖南岳阳)、鼎州(湖南常德)等地,已是著名的瓷器产地。现在仍然驰名国内外的"唐三彩",即出现于唐代。"唐三彩"是一种彩釉(多为黄绿蓝三色)陶器,有马、骆驼、双鱼瓶以及人俑等,供贵族玩赏或用作殉葬品。由于这种产品釉彩艳丽,形象生动逼真,在古代工艺品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另外,北方的邢窑和南方的越窑,产品数量可观,质量也属上乘。其产品不仅是我国白瓷和青瓷的首创和奠基之作,并且是当时对外贸易的主要商品之一。
造船业 建造船舶用于航运,历朝都有建树,特别是隋朝,造船业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造船工匠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唐朝为了适应漕运和征伐高丽的需要,官府也曾大规模造船。贞观十八年(公元644 年)唐太宗曾命"将作大匠阎立德等,诣洪、饶、江三州,造船四百艘"②。他又曾"发江南十二州工人,造大船数万艘"①。又在四川"伐木造船舰,大者长百尺,其广半之"②。民间自造船只,为数更多。唐初,江南各地,如扬州、常州、杭州、越州、洪州等,都是造船业发达的地方。
碾硙(wèi,音位,磨子)业唐时碾米磨粉,有的地方用马牵硙,有水利的地方则利用流水的冲力,推动轮轴转动,带动碾硙。这种手工业在魏、晋、隋时已有,到唐朝更为发达,成为主要手工业之一。不过,碾硙多为大官僚、贵族、地主或富商所有。因为碾硙的购置,需要很大的资本,而河道水力的占用,更要有政治势力,一般百姓没有这些条件。例如,宦官高力士,就在京城西北,截沣水作碾,并转五轮,日磨麦三百斛。碾硙的所有者们,霸占河道,筑高堰阻水,必然防碍河道两岸农田灌溉,给百姓造成危害。例如,郑白渠本来灌溉农田四万余顷,到唐高宗时,因水碾大增,只能灌溉农田一万余顷。
官营手工业虽然规模大,分工细,技术比较精良。但是,由于它是为官
① 以上材料参见《唐六典》卷二十,《太府寺》有藏署令条;《旧唐书》卷一○五,《韦坚传》;《六和郡县志》;《通典》卷六《赋税下》。
② 《资治通鉴》卷一九七,《太宗皇帝》中之下。
① 《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太宗皇帝》下之上。
② 《资治通鉴》卷一九九,《太宗皇帝》下之下。
府所掌握并为官府服务的,从作坊的原料来源到制成的产品,基本上都不和市场发生联系。因而,这种手工业不但不能促进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反而排挤和压抑私人手工业的发展。
2。私营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唐代的私营手工业,在农业空前发展的基础上,比以前各代都有显著的发展。除众多的农村家庭副业外,还有规模不等的个体手工业者所经营的作坊,这些作坊大多集中在都市里。比较而言,南方手工业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通过南北技艺交流,推动了全国手工业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现将唐代私营手工业的几个主要行业介绍如下:纺织业 纺织业是民间最广泛的手工业,也是唐代私营手工业的主要部门。这是因为,众多的百姓不仅需要穿衣戴帽,而且要向官府缴纳庸调(绢、布等等)。于是纺纱、织布、缫丝、丝织等,就成了与农业生产粮食一样不可缺少的手工业生产。当时,纺织分为丝织、麻织和棉织。其中以丝织业最有成就,不仅品种繁多,花样丰富,而且织造精巧,色彩艳丽。先是北方各州以织绢见长,从《唐六典》所载全国各地织物的质量来看。一二等贡品皆出自宋州(河南商丘)等地。纺织业中心在今河南、河北地区。这些地区百姓向政府缴纳的庸调,一般都是绫、绢、絁。定州(今河北)每年常贡的细绫、瑞绫和特种花纹的绫,有1500 多匹,较其它州高出约百倍。剑南诸州也产丝织品,益州的锦尤佳。山南、淮南、江南的一些州县,后来丝织业也比较发达。但这些地区和关内、河东、陇右一样,一般民间织品仍以火麻、赀布和苎麻等麻织品为主。因而火麻、赀布列为一、二等者,皆出自宣州、润州、沔州、黄州、舒州、蕲州、狱州、荆州、庐州、和州、晋州、泗州等地。而岭南的桂州(今广西桂林)一带和西州(今新疆吐鲁番)则出产棉织品和丝织品。近代在吐鲁番的阿斯塔那墓葬中,就发现了大量的唐代丝织物和开元九年(721 年)郧县光同乡贺恩教交纳的庸调布。另外,在敦煌莫高窟等地还出土了兰溪县归德乡吴德,吴国交纳的脚布(租庸脚士所交,用以代替转运粮食力役的布)。这些丝织品和布的出土,证实了文献记载上唐代纺织业的发展。这些品种花式丰富多彩的产品,虽然有的出自官府织造,有的则是民间织造。它说明,当时大规模的民间纺织作坊已经出现,如定州的何明远,"资财巨万,家有绫机五百张"①。太守韦公干,有女奴四百人,其中一部分是织花缣文纱的女奴。在民间的纺织业中,有一些能工巧匠,创造出来技艺高超的作品。据在敦煌千佛洞发现唐朝薄绢的人说,这种几乎透明的薄绢,用作千佛洞的绢幡,幡两面都绣有佛画,挂在穹门或到佛堂去的过道上,不阻碍光线。有风时,绢幡尽管摇摆,人们仍然可见画上人物栩栩如生。另外,唐白居易《缭绫篇》所说的缭绫,宋陆游《老学庵笔记》中所记"人本似无重量"的无花薄纱"轻容",《太平广记》中所记的"一匹正够四丈,称起来只有半两"的"轻绢"等,可以说都是极为难得的特种手工工艺品。丝织业的发展,其基础是养蚕业。只有养蚕业发展了,丝织业才有充足的原料来源。另外,缫丝、丝织技术的引进、传播与提高,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