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印度及其它南海诸国的交往历史,也很久远。
一是和吐番的泥婆罗(即尼泊尔),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
二是和当时称为骠国的缅甸,经济、文化交往也比较密切。贞元中,缅甸遣使者来唐,此后,两国往来频繁。当时,从缅甸输入中国的商品有白毡、棉布、琉璃器皿等;中国输往缅甸的商品主要有丝、绸、锦、绣及铁器等。在缅甸文学家的诗篇中,曾有"到中国买针去"的记载,可见中缅两国经济上的交往是比较密切中。
三是印度、巴基斯坦和锡兰。中国和这几个国家自公元一世纪就有交往。公元636 年,唐名僧玄奘到中天竺取经,公元641 年,天竺著名国王遣使至唐朝聘,两国联系进一步密切。唐代丝、茶、瓷等产品不断输入天竺,天竺的胡椒、棉花、砂糖、香料等也源源输入中国。当时天竺包括现在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在历史上一直和中国保持着友好的关系,政治上聘使常有往来,经济上互相交流频繁,对两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着良好的作用。
唐初和朝鲜半岛及日本等国也有密切的接触,唐代的经济和文化对这些地区的影响很大。
朝鲜半岛有高丽、百济、新罗三个国家,都曾与中国保持着互相移民和文化使者往来的关系。唐太宗灭突厥后,滋长了侵略野心,曾几次进攻高丽、百济,均以失败而告终。后来,高丽内部分裂,全境被唐占领;百济也因与新罗互相攻击,终于被新罗所灭。新罗与唐虽一向保持友好关系,特别是在新罗一度统一朝鲜半岛后,和唐朝的经济、文化交流更向前推进了一步。新罗商人到唐贸易的人数很多,次数也很频繁。登州、莱州、楚州、泗州等地都有新罗商人的足迹。登州城建有新罗馆,文登县东有新罗所,楚州、泗州各有新罗坊。这些馆、所、坊等,都是新罗商人住宿和交易的地方。后来,高丽国重新建立起来,灭新罗国,完成了统一朝鲜半岛的事业。
中国与日本,在西汉时已有往来。隋朝大业三年(公元607 年),日本派使者小野妹子至隋,两国关系有了新的发展。在唐代,中日两国使者往来更加频繁,而且有大批留学生和僧人随同。日本商人也不断地来中国交易,向中国输入大量的黄金和土特产品。中国的远航船也载运着大量的丝织品、香料、家具、瓷器等前往日本贸易,对两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唐代后期商业发达,赴日商船更为经常,仅见于记载的就有几十次。在此期间,日本大规模吸收汉文化,使汉文化的各个方面以及佛教的各个宗派,大都移植到了日本。中国的典章制度、天文、历法、音乐、美术、建筑、雕刻以及某些生产技术,也都输入日本,对日本的文化生活、社会习俗以及饮食、服饰、建筑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在经济方面,日本仿照唐代"均田"和租庸调制,将土地收归国有,六年或十年实行一次授田,受田者要根据租庸调制向国家负担义务。另如,当时日本新建的都城京都,其宫室、寺院全仿唐式,市容街道几乎完全和长安一样,也有"朱雀大街"、"东市"、"西市"等名称。
总之,在盛唐时期,中国对外经济交流非常广泛而深入。随着经济交流的开展,中国吸收了外来的进步文化,也将自己的优良文化传播到了外国,加强了彼此间的相互了解,建立起了正常的邦交和深厚的友谊,促进了亚洲地区和全世界的社会进步与繁荣,对增进人类文明,做出了伟大贡献。
(五)漕运事业的发达唐代漕运是中国封建社会史上蓬勃发达的历史时期,开创了我国漕运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为唐王朝的繁荣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但由于唐代和隋代一样,政治重心在北方,而经济重心却在东南的江淮地区,因而以大运河为主干的漕运体系的畅通与梗阻,便直接关系到唐王朝的兴盛与衰败。一般说来,漕运畅通唐王朝的统一局面就得到维系,江南物资源源不断地通过大运河充实关中地区,唐王朝走向繁荣;漕运受阻,唐王朝统治便岌岌可危;漕运阻绝,统一局面瓦解,唐王朝走向衰亡。
1。唐朝前期对漕运干流的开凿、疏浚和整理唐代没有像隋代那样大规模地开凿运河,而主要是利用隋时遗留下来的运河加以疏浚整理和开凿不太长的新运河。唐前期的主要工程有:疏浚汴渠 汴渠亦称汴水,即隋朝的通济渠,沟通黄河与淮河。汴渠"自洛阳西苑引谷、洛水达于河,自板渚河引河水入汴口,又从大梁(今河南开封市)之东引汴入于泗,达于淮,自江都宫入于海"①。由于汴渠首连黄河,河水所含泥沙量大,故在与黄河相接的汴口(即汴口堰,亦称板渚汴口)常被泥沙淤塞。唐初,每年初春都要征发附近州县丁男"塞长茭,决沮淤",疏通堰口,修理渠道,以保证漕运畅通。至唐中宗时,由于政治动荡,运河修浚不及时,致使汴口"年久堰破,江、淮漕运不通"②。因此玄宗时,唐政府曾两次大规模疏浚汴渠。第一次,开元二年(公元714 年),河南尹李杰调发汴州、郑州丁夫疏通渠道。因"省功速就,公私深以为利",故"刊石水滨,以纪其绩"③。可见取得的成果不小。第二次,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堰口再次塞阻,"行舟不通",玄宗命将作大匠范安率领"河南府怀、郑、汴、滑、卫三万人,疏决开旧河口,旬日而毕"④。以后至安史之乱以前汴渠基本上保持了畅通。
修浚山阳渎 隋时沿用旧有渠道开凿的山阳渎(亦称邗沟),始自山阳(今江苏淮安)通至扬子(今江苏仪征)入于长江。唐初,由于受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长江三角洲向外推移,长江江面变窄,扬子以南至长江之间已不能行船。漕船须绕道瓜步(今江苏仪征东),溯旧官河始能进入扬子斗门。不但迂回绕远,且舟船时被风涛所损。因此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 年),润州(今江苏镇江)刺史兼江南东道采访处置使齐澣开伊娄河,自今扬子桥至瓜洲镇,为邗沟增添了一个新的运口。史载:"开伊娄河二十五里即达扬子县,无风水灾,又减租脚钱,岁收利百亿","舟不漂溺"①。李白也称赞道:"齐公凿新河,万古流不绝。丰功利生人,天地同朽灭。"②从此,瓜洲一直是长江下游北岸的重要渡口。
整修永济渠 唐前期除致力于东南系统运河的开凿、疏浚和整理之外,
① 《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河南道一·汴渠》。
② 《旧唐书·李杰传》。
③ 《旧唐书·李杰传》。
④ 《唐会要·漕运》。
① 《唐会要·漕运》。
② 李白:《题瓜洲新河饯族叔舍人贲》。
对走向东北的永济渠,也进行了一些整治工程。贞观十七年(公元643 年),为增加永济渠水源,在引淇水(原为黄河支流,在今河南北部。东汉建安中,曹操于淇口作堰,遏使其流向东北,注入卫河,此后遂成为卫河支流)入渠处建筑石堰。后由于沧州一带地势低洼,为防止永济渠决口,又于永徽二年(公元651 年),在沧州清池县西北55 里修筑了二条永济堤③。开元十六年(公元728 年),在清池县西南30 里又修筑了一条永济北堤④。另外,永徽(公元650-655 年)时,魏州(今河北大名一带)刺史李灵龟在魏州"开永济渠入于新市"⑤,开凿出一条支渠。开元(公元713-741 年)时,魏州刺史卢晖也凿出一条永济渠,名"西渠"。西渠"自石灰窠引流至(贵乡)城西注魏桥,以通江、淮之货"⑥。其余与永济渠直接或间接相通的还有:经城(今河北威县)的张甲河,南宫(今河北南宫)的通利渠,堂阳(今河北新河)的堂阳渠,昭庆(今河北隆平)的沣水渠,清池(今河北沧县)的清池渠、无棣河和阳通河,无棣(今山东无棣县)的无棣沟,平昌(今山东德平县)的新河,河间(今河北河间)的长丰渠,渔阳(今河北蓟县)的平卢渠等等,这些渠道丰富了永济渠的水源,有利于漕运事业。
开凿丹灞水道 丹水为汉水的支流,灞水是渭水的支流,两水同源于秦岭山脉东段,相距仅十余里。唐中宗时,崔湜建议:"可引丹水通漕至商州(今陕西商县),自商镵山出石门(今陕西蓝田西),抵北蓝田,可通挽事"①。中宗准奏,并以崔湜充使,率役徒数万,开大昌关,凿石劈山,终于开出了一条连接丹灞二水的挽道。使江淮物资可通过长江、汉水、丹水、灞水、渭水运往长安。
修治褒斜道褒斜道即沟通同出秦岭太白山的褒水和斜水间的陆路通道,系汉武帝时,汉中太守张印主持开凿的。其后该道长期为往来秦岭南北的重要通道之一。由于褒斜道通达富庶的蜀汉地区,又可通往江汉与江淮地区相连接,因此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唐以前,封建统治者多次进行维护和修葺。唐初统治者亦复如此。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 年),"开斜谷道水路,运米以至京师"②,这是唐代第一次治理褒斜道。其后唐王朝经常利用褒斜栈道和水道运输巴蜀物资以供京师。后来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阻断大运河,江淮等地的物资也通过此处输往关中。
整治三门砥柱经大运河漕运北方的江淮物资输送到洛阳后,还得经过800 多里的路程才能到达长安,其间因有三门砥柱之险,船只上驶困难,且常常覆溺。因此,唐政府曾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整治三门砥柱,如高宗显庆元年(公元656 年),"苑西监褚朗议凿三门山为梁,可通陆运。乃发卒六千凿之,功不成"①。其后,"将作大匠杨务廉又凿为栈,以挽漕舟"②,但山险路窄,挽夫时常坠入河中身亡。张鷟在《朝野佥载》中愤怒地指出:"(于)③ 《新唐书·地理志三》。
④ 《新唐书·地理志三》。
⑤ 《新唐书·楚王智云传》附《李灵龟传》。
⑥ 《新唐书·地理志三》。
① 《新唐书·崔湜传》。
② 《册府元龟·漕运》。
①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② 《新唐书·食物志三》。
陕州三门凿山,烧石岩,侧施栈道。牵船河流湍急。所顾夫并未价直。苟牵绳一断,栈梁一绝,则扑杀数十人。取顾夫钱,籴米充数。即注夫逃走,下本贯禁父母兄弟妻子牵船。皆令系二鈲于胸。落栈着石,百无一存。满路悲号,声动山谷!皆称杨务廉人妖也!天生此妖,以破残百姓"③。水运困难,只好改为陆运。但陆运费用很高,"每丁支出钱百文,充陕、洛运脚,五十文充营窖等用"④,从洛阳至陕州,运一石米需费1000 文。景云(公元710-711 年)中,唐政府在从洛阳含嘉仓到陕州太原仓的300 里沿途,设8 个递场,雇民牛车运粮。开元(公元713-741 年)河南尹李杰为水陆运使时,8 递场用牛车1800 乘,岁运来250 万石。运量虽有所增加,但一方面牛的损失颇大,另一方面运费仍很昂贵,故不久废弃。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 年),京兆尹裴耀卿主持漕事,又采取褚朗凿山为梁的方法,在三门北山开凿出一条18 里长的山路,以水路相兼的形式,避开三门砥柱的湍险。这条运路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18 里陆运山路,仅用3 年,就因山洪、暴雨的冲击侵蚀而不得不废弃了。此后漕运又恢复了冒行砥柱之险。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陕郡太守李齐物在三门的人门之东开凿了一条避开砥柱的人工运河,称开元新河或三门运渠,此后漕运比较畅通,漕运量逐年增长。
开凿关中新漕渠 江淮物资运抵陕州太原仓后,再输往京师长安,其间路程也极艰难。渭河因多沙,河道时深时浅,不便漕运。隋文帝时所开的广通渠,至唐初也已不便使用,因而不得不采用陆运,用牛车将漕粮运往长安,但同样运费高、运量少,途中劳苦异常。于是,为了提高关中的漕运能力,天宝元年(公元742 年),陕郡太守兼水陆运使韦坚"治汉、隋运渠,起斗门,抵长安,通山东租赋。乃绝灞、浐,并渭而东,至永丰仓与渭合。又于长乐坡濒苑墙凿潭于望春楼下,以聚漕舟"①。这样,永丰仓和三门仓的储米和其他物资,都可以用船一直运到长安。天宝三年(公元744 年),"漕山东粟四百万石"②,创造了唐代漕粮的最高纪录。
唐王朝在隋代大规模修凿运河的基础上,经过对漕运水道的开凿、疏浚和整理,使漕运的干流和支流通行无阻,终于创造了盛况空前的唐代漕运。2。蓬勃发达的漕运事业唐初,由于经历了隋末农民战争和唐王朝的统一战争,各地漕渠因年久失修而遭废弃,或因战火而遭破坏,加之唐王朝新建,统治者吸取隋亡的教训,减轻了对人民的剥削,因而漕运颇简,年运粮量不过一、二十万石。《新唐书·食货志三》载:"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高祖、太宗之时,用物有节而易赡,水陆漕运,岁不过二十万石,故漕事简。"《唐会要·漕运》也说:"昔贞观、永徽之际,。。每岁转运,不过二十万石便足。"起初,漕粮的运输采取"接运"的方法,在汴口设武牢仓(今河南荣阳西北),又在巩县东北设洛口仓,江南船不入黄河,黄河船不入洛水,而分别由该河系的船只分段接运。如遇水位跌落,船只不能畅通时,即将粮食储入仓内,以待水涨船通③ 张鷟:《朝野佥载·杨务廉》。
④ 《通典·漕运》。
①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② 《新唐书·食货志三》。
时,再装船西运。到了高宗以后,洛阳以东改为"直运",每年二月,江南漕船到扬州集中,四月经由淮河进入汴河,六、七月到达汴口。因此时正值黄河涨水,故须等到八、九月黄河水落后,漕船才能转入洛水运达洛阳含嘉仓。这样,一次漕运需时半载。运量虽有所增加,年运量可达100 万石左右。但由于长安官僚机构的扩大以及驻军的增多,漕粮仍不能满足关中所需。因此高宗、武则天,乃至玄宗曾多次"巡幸"东都洛阳。除去政治、军事等原因,以及为了狩猎、游乐等目的外,还包含有东去就食的目的。景龙三年(公元709 年)关中地区遭遇大灾,文武大臣建议中宗迁都洛阳,中宗怒道:"岂有逐粮天子耶?"可见漕粮远不够所需。
由于漕运量不大,所以唐初尚未设置专管漕运事务的官吏,仅由户部尚书之下的度支和水部郎中兼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遇灾荒或对外发动战争,才临时兼官加"知水运"或"水运"等衔主管漕运事务。如贞观十九年(公元645 年),唐太宗征高丽时,命太常卿韦挺"知海运",崔仁师为副并"知河南水运",负责向前线输送物资。再如咸亨三年(公元672 年),关中发生饥荒,高宗委任监察御史王师顺以"运职",负责漕运晋、绛州之仓粟以赈济饥民。但这两次委任,不到一年就撤销了。
玄宗时,关中人口进一步增加,粮食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同时国家机构渐趋庞大,官吏人数大为增加,政府开支大。玄宗时,朝官已达17600 多人,较之太宗时的642 人①多出近30 倍。因此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 年),裴耀卿上疏说:"往者贞观、永徽之际,禄廪数少,每年转运不过一二十万,所用便足。。。今升平日久,国用渐广,每年陕、洛漕运,数倍于前,支犹不给"①。再有,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府兵制也日趋浸坏,不得不实行完全由国家供给士兵给养的募兵制,从而也进一步增加了唐政府的开支。加之封建统治者骄于乐佚,不知节用,"大抵用物之数常过其入"。因此漕运的压力愈来愈大,唐玄宗君臣积极设法解决漕运问题。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 年),"京师雨水,谷踊贵,玄宗将幸东都"②。临行前,玄宗问漕运事于京兆尹裴耀卿。裴耀卿建议道:"罢陕陆运,而置仓河口,使江南漕舟运至河口者;输粟于仓而去,县官雇舟以分入河洛。置仓三门东西,漕舟输其东仓,而陆运以输西仓,复以舟漕,以避三门之水险"③。玄宗同意他的意见,拜其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江淮都转运使,主持漕运事务。裴耀卿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对漕运进行了改革。其主要措施:完善仓储制度 在汴河与黄河交接的河阴县(今河南河阴东)设河阴仓,在河西的河清县(今河南孟县西南)置柏崖仓,在黄河北岸三门之东置集津仓,三门之西置盐仓(亦称三门仓)④。又改陕州之常平仓为太原仓,华州之广通仓为永丰仓,又扩建了洛阳的含嘉仓和长安的太仓,以备多储粮谷等物资。
修路 在三门北山中开凿出18 里山路,以避开砥柱险滩,将集津仓的粮
① 《通典·职官》。
① 《通典·漕运》。
②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③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④ 《新唐书·食货志三》。
谷通过陆路运往盐仓。
改变漕运方法 采取分段运输的方法,即江淮漕船,皆将物资输入河阴仓。"自河阴西至太原仓,谓之北运"①。然后由官府雇船输往洛阳含嘉仓,再逐级送纳柏崖仓、集津仓。从集津仓到盐仓由车载傍山陆运。之后再以船运,逐级送纳太原仓、永丰仓及长安太仓贮存。
裴耀卿对漕运办法的改革,既缩短了运输的时间,提高了运输的效率,又节省了大量运费,"凡三岁,漕七百万石,省陆运佣钱三十万缗"②,取得了惊人的成效。并且从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 年)起,直到天宝(公元742-756 年)中叶,漕粮的年运量都能保持在二百数十万石的水平。由于年漕运量的稳定增加,关中粮食充裕,人民生活安定。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玄宗从洛阳回到长安。从此再未巡幸东都。"其后,以太仓积粟有余,岁减漕运数十万石"③。裴耀卿的改革,使唐代的漕运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
随着漕运事业的发展,唐政府专门设置了水陆发运使(或称水陆运使,或简称运使)一职,掌管漕运事务。玄宗先天(公元712-713 年)中,河东巡察黜步使李杰被任为陕州刺史,兼水陆发运使。"置使自(李)杰始"④。开元初李杰改任河南尹,仍兼水陆运使⑤。以后常以河南尹或诸州刺史兼任。由于分辖的不同,有河南水陆运使、陕州水陆运使、江淮水陆运使、汴东西水陆运使等不同名称。
裴耀卿之后,玄宗天宝年间,陕郡太守兼水陆转运使韦坚进一步改革漕运,他不仅在渭水之南开凿了一条与渭水平行的漕渠,改变了关中地区漕运的面貌,使年运米量达到了空前的400 万石,而且还将江淮各地的特产大量运入关中,增加关中的财富。韦坚曾于长安城东的广运潭向玄宗展示漕运到关中的江淮物产,有广陵郡的锦、镜、铜器、海味;丹阳郡的京口绫衫缎;晋陵郡的折造官端绫繍;会稽郡的铜器、罗、吴绫、绛纱;南海郡的玳瑁、珍珠、象牙、沉香;豫章郡的名瓷、酒器、茶釜、茶铛、茶碗;宣城郡的空青石、纸笔、黄连;始安郡的蕉葛、蚺蛇胆、翡翠;吴郡的三破糯米、方文绫。一共有数十郡的物产①。由此可见由江淮漕运至关中物资之丰富。
总之,从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 年)到天宝十四载(公元755 年)安史之乱以前,这是唐代漕粮数量最多、漕运事业蓬勃发展的时期。由于漕运畅通,使北方关中的政治重心与江淮经济重心联系紧密。这也是促成"开元盛世"的重要原因之一。
①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②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③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④ 《新唐书·李杰传》。
⑤ 《新唐书·食货志三》。
① 参见《旧唐书·韦坚传》。
五、唐中叶均田制的破坏和两税法的实行(一)均田制的破坏和地主庄园经济的发展1。均田制的破坏唐朝前期实行的均田制,到唐代中叶,遭到彻底破坏。
唐均田制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兼并的日益激烈,大土地私有制的迅速膨胀,打破了均田制的原有格局。
唐中期实行的均田制,与前期相比,虽然是最为完备的,但是它却放宽了对土地买卖的限制,甚至连口分田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买卖,这就给土地兼并的发展,大土地私有制的发达,开了方便的途径。同时各级贵族、官僚、地主受得大量永业田,使他们拥有的私有土地数量远远超过一般农民,这也助长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这样,均田制的实行,不仅不能根本抑制土地兼并,而且在客观上扶植了封建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随着唐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兴旺发达,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商品经济得到空前的繁荣,日益打破自然经济的闭塞状态,促使土地日益私有化和商品化,导致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的迅速加剧,对均田制造成了强有力的冲击。唐朝政府虽然多次下诏禁止土地买卖,但均未奏效。在土地兼并的过程中,贵族、官僚、地主和富商成为兼并的主导力量。《册府元龟·田制》说:"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章程。借荒者皆有熟田,田之侵夺;置牧者唯指山谷,不限多少。受及口分永业,违法买卖,或改籍书,或云典贴,致令百姓无处安置。乃别停客户,使其佃食,既夺居人之业,实生浮惰之端。远近皆然,因循亦久。"他们通过"借荒"、"置牧"、"包佃"等办法,既将封建国家的公田攫为己有,更将农民的耕地吞并过来。另外,由于寺院经济的发达,僧侣地主也是兼并土地,破坏均田制的一支重要力量。唐初时寺院已经是"驱策田产,积聚货物,耕织为生,估贩成业"①,来掠夺农民。武则天统治时期,寺院经济更加发展,"膏腴美业,倍取其多;水碾庄园,数亦非少"②。及至唐代宗时,"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寺观,吏不能制"③。寺院占田逾限,显然也破坏了均田制。在贵族、官僚、地主、富商以及寺院僧侣地主大肆兼并土地的同时,农民则成为土地兼并的主要对象,他们日益陷入失去土地、贫困和破产的境地。因此土地兼并的日益激烈,从根本上打破了均田制原有的格局。
其次,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人口的迅速增殖,使封建国家掌握的公田越来越少,日益枯竭,从而失去了均田制继续推行的物质条件。
唐朝建国初期,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公元627-640 年)全国户数不满300 万户,到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公元755 年),全国户数增至819 余万户。农户增加近两倍,而耕地不可能倍增,加之均田制规定永业田归私人所有,不再交还国家所有,以及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使大量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这样,国家掌握的土地愈来愈少,而人口益众,土地不敷分配的
① 《旧唐书·高祖纪》。
② 《旧唐书·狄仁杰传》。
③ 《旧唐书·王缙传》。
问题日益严重,使均田制的继续推行丧失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再次,封建政府的赋役日趋苛重,也促使了均田制的破坏。
早在贞观年间,随着生产的逐渐恢复和发展,封建剥削就与日俱增,尤其是徭役的征发,原来租庸调法中规定的所谓减免办法,一概成为一纸空文,以致贞观十一年(公元637 年)马周上疏指出:"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无休时。陛下虽每有恩诏,令其减省,而有司作既不废,自然须人,徒行文书,役之如故"①。贞观十三年(公元639 年),魏征也上疏说:"顷年以来,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弊尤甚。杂匠之徒,下日悉留和雇;正兵之辈,上番多别驱使;和市之物,不绝于乡闾;递送之夫,相继于道路"②。史载当时河西地区(今甘肃兰州市以西河西走廊一带),由于兵役粮运,飞刍挽粟,十室九空,数郡萧然,五年不复"③。在所谓"贞观之治"的年代,赋役已经这样苛重,后来更甚。唐高宗时裴守真曾上表称:"一夫之耕,才兼数口;一妇之织,不赡一家。赋调所资,军国之急,烦徭细役,并出其中。黠吏因公以贪求,豪强恃私而逼掠,以此取济,民无以堪"④。武则天专权时,赋敛益重,为此狄仁杰上疏着重指出:"近缘军机,调发伤重,家道悉破,或至逃亡,剔屋卖田,人不为售,内顾生计,四壁皆空。重以官典侵渔,因事而起,取其髓脑,曾无心愧。修筑城池,缮造兵甲,州县役使,十倍军机。官司不矜,期之必取,枷杖之下,痛切肌肤。"①狄仁杰还指出:"方今关东饥馑,蜀汉逃亡,江淮以南,征求不息,人不复业,则相率为盗。"②由于剥削的残酷,已导致不少地区农民举行起义。到开元、天宝之际,社会经济发展到顶峰,非常繁荣,而剥削尤为苛重,"诸州送物,作巧生端,苛欲副于斤两,遂则加其丈尺,有至五丈为匹者"③。官府任意苛剥农民,据《新唐书·食货志》载:当时,"天子骄于佚乐,而用不知节。大抵用物之数,常过其所入,于是钱谷之臣,始事朘刻。太府卿杨崇礼,勾剥分铢,有欠折渍损者,州县督送,历年不止。其子(杨)慎矜,专知太府,次子(杨)慎名知京仓,亦以苛刻结主恩。王鉷为户口色役使,岁进钱百亿万缗,非租庸正额者,积百宝,大盈库,以供天子燕私。"由于赋役的繁重,农民无力负担便纷纷逃亡。户籍失实,伪诈甚多,使均田制失去了贯彻执行的依据。
为了维护均田制,增加封建国家的财赋收入,扩大徭役的征发,开元九年(公元721 年),宇文融建议检括逃户,于是唐玄宗命宇文融充使推勾。宇文融陆续奏置劝农判官29 人分行各地,检括逃户和籍外田。同时唐政府颁布法令,规定逃户自首,听于所在附籍,并且可免除6 年的租调和徭役,只收轻税。括户工作到开元十二年(公元724 年)结束,得户80 余万,田亦称是,得钱数百万贯。但是,这种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地主土地兼并的现状。
① 《贞观政要·论奢纵》。
② 《贞观政要·论慎终》。
③ 《贞观政要·议安边》。
④ 《唐会要·租税上》。
① 《旧唐书·狄仁杰传》。
② 《旧唐书·狄仁杰传》。
③ 《通典·食货典·赋税下》。
唐统治者为了增加财赋收入,还采用"摊逃"的办法,即将逃亡农民所担负的租调由那些未逃亡的农民来分摊征课,其结果引起更多农民逃亡,造成辗转增多的恶性循环。失掉土地的大量农民,或者沦为大地主的隐匿佃户,或者流散逃亡,或者武装起义,以致天下课户愈益减少,国家财政收入来源日蹙。
天宝末年,安史之乱之后,一切典章制度均无法贯彻实施,均田制亦名存实亡。随着均田制的破坏,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制也无法实行。为了解决封建国家的财政危机,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 年),改行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从而宣告了均田制的最终瓦解。至此,自北魏孝文帝创建均田制以来,历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以至隋、唐,共约三个世纪之久的均田制,便完成其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均田制完全废止了,而封建大土地私有制与地主庄园经济便日益发展起来。
2。地主庄园经济的发展唐代的庄园有各种名称,如田庄、庄田、庄宅、庄院、山庄、田园、田业、别墅、别业、庄、墅、园等等。庄园经济在南北朝时就颇为发达。唐代,随着大土地私有制的迅猛发展,庄园经济也就日趋发达,尤其是中后期,庄园发展尤为兴盛,达到了高峰。唐高宗时,王方翼的"凤泉别业","辟田数十顷,修饰馆宇,列植竹木"①,规模就不小。此后,官僚地主侵夺田地,设置庄园者,比比皆是。唐玄宗曾在诏书中指出:"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②。可见庄园经济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安史之乱后,均田制既坏,土地兼并再无限制,庄园经济更加发达,故陆贽指出:"今制度弛紊,疆理隳坏,恣人相吞,无复畔限,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①。
唐代的庄园,依土地所有者身份的不同,大致分为皇室庄园、官府庄园、官僚地主庄园和寺院庄园等。皇室庄园亦称皇庄,是皇帝和皇室所有土地经营的管理形式,实即把公田的一部分,即国有土地中最肥沃的良田,或最丰美的山林川泽,或是没收罪犯的膏腴良田由皇室直接占有,设内庄宅使、内园使或内宫苑使等来经营管理,多由官宦充任。武后时就设置了庄宅使。高承的《事物纪原·庄宅》载:"李吉甫《百司举要》曰:则天分置庄园使。又曰:司农别有园苑庄宅使。冯鉴《续事始》则云玄宗置。"庄宅使即后来的内庄宅使。唐代皇室庄园很多,在全国到处都有。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779 年),"内庄宅使奏:州府没入之田,有租万四千余斛"②。唐顺宗即位时(公元805 年)下诏内庄宅使说:"(贞元)二十一年十月已前百姓所欠诸色课利、租赋、钱帛,共五十二万六千八百四十一贯、石、匹、束,并宜除免"③。可见皇室庄园占田之多,赢利之丰。皇室庄园的土地或者出租,招佃农耕作收取租谷;或者以官奴婢、流犯、罪徒耕作;或者雇工耕作。如《唐会要》载,严郢奏疏:"请以内园植稻明之,其秦地膏腴田,称第一。
① 《旧唐书·王方翼传》。
② 《册府元龟·田制》。
① 《陆宣公集》卷二二,《均节赋税恤百姓》第六。
② 《唐会要·租税上》。
③ 《旧唐书·顺宗本纪》。
其内园丁皆京兆人,于当处营田,月一替,其易可见。然每人月给钱八千,粮食在外,内园丁犹僦募不占。"④于此,可见在京城的皇室庄园内雇有"园丁"耕作。
官府庄园亦称官庄,为封建政府所掌握的庄园,在司农使和工部屯田郎中下,包括官司的公廨田、职田,以及许多屯田和营田。安史之乱后,这些土地多设置庄园,京内各官庄由庄宅使、宫使、宫苑使等管理,各州县地方官田则由各地方官府直接管理。如长春宫使在唐玄宗时所管的许多田地,在唐敬宗的敕令中就径称为庄宅了。官府庄园土地亦有许多是没收私人庄宅而来。如安史之乱中,唐军收复长安后,唐肃宗下诏说:"其近日逆人及隔绝人庄宅,宜即括责,一切官收。"①这些原属私人的庄园,都被收归官有,改为官庄。官府庄园除了少数由官奴婢、吏卒、罪徒等直接耕作外,大多招租给佃农耕种,但实际上多是抑配,即强派农民租种,官府收取定额租谷。如"百司职田,在京畿诸县者,访问本地,多被所由侵隐,抑令贫户佃食蒿荒"②,再如"京百司田,散在畿内诸县,旧制配地出子。岁月已深,佃户至有流亡,官曹多领虚数"③,说明官庄田地多是抑配派租给农民耕种。关于官庄佃户的租额,如元稹所说:"其诸色职田,每亩约税粟三斗,草三束,脚钱一百二十文。若是京官上司职田,又须百姓变米雇车船送,比量正税,近于四倍加征。既缘差税至重,州县遂逐年抑配百姓租佃。。。其公廨田、官田、驿田等,所税轻重,约与职田相似,亦是抑配百姓租佃,疲人患苦,无过于是"④。唐政府掌握的屯田和营田面积也很大,如楚州的营田,即《通典》所称之"洪泽屯",营田使由宰相遥领,其下田官就有几百人,占地面积当不会小⑤。又如唐宪宗元和年间(公元806-820 年),振武的屯田,"东起振武,西逾云州,极于中受降城,凡六百余里,列栅二十,垦田三千八百余里,岁收粟二十万石"①,占地极广。此外如毕诚在邠宁屯田,年亦收30 万斛。此种事例不在少数。唐玄宗以后,节度使多兼营田使,进行营田或屯田。官僚地主的庄园是贵族、官僚、地主和商人等私有的庄园。这些庄园是建立在官僚地主兼并占有的大量公私田地基础上的。唐代大官僚地主都拥有众多的庄园,如名将郭子仪占地极多,"自黄蜂岭洎河池关(今陕西郿县南),中间百余里,皆故汾阳王私田"②。他在京城还有"城南别墅"。又如良相裴度在洛阳有"午桥别墅";李德裕在洛阳有"平泉庄",周围十余里,台榭百余所,良田众多。这些名将良臣都如此,一般达官显宦就更不用说了。元载在京师"城南膏腴别墅,连疆接畛,凡数十所"③。司空图的"司空庄",据说"司空图侍郎,旧隐三峰,天祐来,移居中条山王官谷。周回十余里,泉石之美,冠于一山。北岩之上,有瀑泉流注谷中,溉良田数十顷。至今子④ 《唐会要·疏凿利人》。
① 《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三,《收复京师诏》。
② 《唐会要·内外官职田》。
③ 《唐会要·内外官职田》。
④ 元稹:《元氏长庆集》卷三十八,《同州奏均田》。
⑤ 参见《旧唐书·薛珏传》。
① 《新唐书·食货志》。
② 孙樵:《孙樵集》卷四,《兴元新路记》。
③ 《旧唐书·元载传》。
孙犹存,为司空之庄耳。"④唐末宰相韦宙的"江陸别业"也是有名的大庄园,据《太平广记》说:"相国韦宙善治生,江陵府东有别业,良田美产,最号膏腴,积稻如坻,皆为滞穗。咸通初,授岭南节度使,懿宗以番禺珠翠之地,垂贪泉之戒。宙从容奏曰:'江陵庄积谷尚有七千堆,固无所贪矣。'帝曰:'此所谓足谷翁也。'"⑤另外,宋之问的"兰田山庄"、王维的"辋口庄"等也很著名。其他如"刘晏判官李邈,庄在高陵,庄客悬欠租课,积五六年,邈因官罢归庄,方欲勘责"⑥。又"江南军使苏建雄,有别墅,在昆陵,恒使傔人李诚来往检视"①。这些大官僚大地主所设庄园,不仅面积都很大,而且庄园中都建有美丽的庄宅或庄院,亭台楼阁,清泉怪石,点缀其中。他们的庄园往往设置庄吏或别墅吏进行管理,如郑光者,"宣宗之舅,别墅吏颇恣横,为里中患,积岁征租不入"②。唐时,中小官吏、一般地主、工商业主也都有庄园。如河南登封有一士人,"庄园在登封县";大历(公元766-779年)中,有士人,"庄在渭南";蜀人母乾昭,"有庄在射洪县,因往庄收刈"③。刘积中"尝于京近具庄居",太和(公元827-835 年)末,"荆南松滋县有士人,寄居亲故庄中肄业"④。这类不太大的庄园,一般由庄主自己管理。母乾昭的庄园,即由其自己管理经营。唐代小地主或士人拥有小庄园也是很普遍的。
寺院庄园是僧侣地主所有的庄园。由于唐代均田制规定僧侣道士、尼姑女冠都可以受田,而且僧侣地主还积极参与土地兼并和接受献田,因而他们都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和世俗地主一样,僧侣地主在他们所占有的土地上,也都设置了庄园。这些庄园有属于僧侣个人私有的,亦有属于寺院所有的。属于某个寺院所有的庄园,通常称为常住庄田。如宜春郡的齐觉寺,"其寺常住庄田,孳畜甚多"⑤,又如新淅县真阳观,"其常住有庄田"⑥。寺院占田数相当多,如少林寺有柏谷庄,占地40 顷⑦。越州阿育王寺有田10 顷,"真陆水膏腴之沃壤"①。陇州大像寺"管庄大小共七所,都管地总伍拾叁顷伍拾陆亩叁角荒熟并柴浪等"②。山东长山县长白山醴泉寺亦有"庄园十五所"③。寺院庄园均设有知庄或知墅的职事僧进行管理经营。如嵩岭菩提寺就有"知庄僧惠沼"④。每年年终,知庄僧或知墅僧须向寺中报告庄园的收入情况。唐时佛道盛行,寺院经济在唐初发展得已颇为可观。武德九年(公元626 年),④ 《南部新书》辛卷。
⑤ 《太平广记·韦宙》。
⑥ 《酉阳杂俎》卷十三。
① 《太平广记·李诚》。
② 《唐语林·政事下》。
③ 《太平广记·母乾昭》。
④ 《酉阳杂俎》卷十五。
⑤ 《太平广记·上谷》。
⑥ 《太平广记·真阳观》。
⑦ 王昶:《金石萃编》卷七十七,《少林寺碑》。
① 王昶:《金石萃编》卷一○八,《阿育王寺常住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