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去奢省费这主要表现在戒兴宫室、禁止王公奢靡诸方面。
太宗即位后,所住宫殿还是隋朝建造,已然破旧。原打算建造一殿,"材木已具",但一想起秦始皇营造宫室而亡的教训,便不准备兴建了。当时太宗患有"气疾",不宜居住潮湿,因而公卿奏请"营一阁以居之"。太宗说:"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良多","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虽然大臣们请求再三,太宗"竟不许"。四年,又对大臣们说:"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②。贞观前期,太宗基本上没有大肆兴修土木工程。十一年洛阳大水,冲毁百姓房屋,太宗还下令拆掉洛阳的一些宫殿,将木材分供百姓整修居室。
太宗两次释放宫女,一次在即位之初,放还宫女3000 余人;一次在贞观二年,又放还宫女数千。释放宫女,一是"省费",二是"息人",即令其婚配,生男育女,增加人口。
禁断王公奢靡,自贞观元年便下令:"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
① 《贞观政要》卷1《政体》。
② 《贞观政要》卷5《诚信》。
③ 《旧唐书》卷194 上《突厥传上》。
④ 《资治通鉴》卷192 高祖武德九年十一月。
① 《贞观政要》卷1《君道》、卷8《务农》。
② 《贞观政要》卷6《俭约》。
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限制王公贵戚过分奢侈。十一年,针对勋戚之家"以侈靡而伤风,以厚葬为奉终"的情况,专门下了一道《戒厚葬诏》,违者"随状科罪"③。由于太宗的提倡和限制,贞观年间"风俗简朴,衣无绵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①。
(3)轻徭薄赋轻徭薄赋,为的是"使民衣食有余"。已经颁行的均田令和租庸调法,太宗继位后切实地加以推行和落实。
贞观初,长孙顺德拜泽州刺史,发现前刺史张长贵、赵士达"并占境内膏腴之田数十顷,顺德并劾而追夺,分给贫户。"②十一年河南暴雨成灾,太宗下诏"废明德宫及飞山宫之玄圃院,分给遭水之家"③。就整个贞观年间的情况看,推行和落实均田令的重点在宽乡,奖励垦荒。贞观元年,"朝廷立议,户殷之处,得徙宽乡。"④同时,考课地方官,也以"安置客口"、"善相劝勉"者为最。直至十八年,太宗在灵口(今陕西临潼零口)见丁男受田30 亩,达不到田令规定的100 亩,"夜分而寝,忧其不给",下诏州府"录尤少田者,给复移之宽乡"⑤。
"贞观之治"的主要内容不在薄赋,而在轻徭,这主要是汲取隋炀帝"徭役无时,干戈不戢"的教训而确定的。除去前面所说为了去奢省费,在限制役使民力方面,太宗还用法律加以约束。《唐律》中明确规定:"修城郭、筑堤防,兴起人功,有所营造,依《营缮令》,计人功多少,申尚书省,听报始合役功。或不言上及不待报,各计所役人庸,坐赃论减一等。"⑥一面去奢省费,一面促进生产,使民衣食有余。其核心是与民休息,不违农时,所体现的正是以静求治的施政总方针。贞观五年年底,太宗君臣把与民休息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还用养病来作生动的比喻,说:"治国如治病,病虽愈,犹宜将护,傥遽自放纵,病复作,则不可救矣。"①经历了隋末丧乱而创建的政权,犹如久病初愈,尤其需要悉心护养,才能康复强盛起来。(4)实现"大治"
在"以静求治"的决策下,太宗君臣孜孜以求,推行均田、奖励垦荒、轻徭薄赋、劝课农桑、设置义仓、救灾备荒、兴修水利、去奢省费,"行之数年,天下大治而风移俗变"。
京畿地区,首先恢复和发展。贞观三、四年,关中丰收,流散人口纷纷回乡。但关东广大地区,还是"人烟断绝,鸡犬不闻"②的荒凉景象。
到贞观六、七年风调雨顺,"频致丰稔",关东普遍恢复和发展起来,一改昔日凋残破乱的面貌:"行旅自京师至于岭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入山东村落,行客经过者,必厚加供待,或发时有赠遗。③ 详见《唐大诏令集》卷80。
① 《贞观政要》卷6《俭约》。
② 《旧唐书》卷58《长孙顺德传》。
③ 《旧唐书》卷3《太宗纪下》。
④ 《旧唐书》卷191《崔善为传》。
⑤ 《册府元龟》卷105《惠民》。
⑥ 《唐律疏议》卷16《擅兴律》。
① 《资治通鉴》卷193 太宗贞观五年十二月。
② 刘肃:《大唐新语》卷13《郊禅》。
此皆古昔未有也。"③八年、九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十六年,都是丰年。德宗时,宰相杜佑总结这段历史时写道:"自贞观以后,太宗励精为理(治)。至八年、九年,频至丰稔,米斗四、五钱,马牛布野,外户动则数月不闭。至十五年,米每斗值两钱。"④这些记载,虽然不免夸张,但"外户数月不闭"反映的是社会安定,米价不断下跌表明农业持续发展,"使民衣食有余"的目标大体实现了。因此,人口增长比较迅速。高祖在位时,全国不满200 万户。贞观末年(公元649年),全国民户近380 万,23 年间净增180 万。
4。任贤纳谏"贞观之治"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太宗的任贤纳谏分不开的。因而,任贤与纳谏便成为"贞观之治"的重要内容。
(1)任贤致治在确定"以静求治"基本国策的同时,太宗又提出"致安之本,惟在得人"的问题,把"致治"与"得人"联系起来。贞观二年(公元628 年),太宗颇感自己"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而所委任的官吏"实治乱所系,尤须得人"①,再次强调"得人"与"治乱"的关系。到晚年,太宗总结实现"大治"的三条经验中,第二条便是"进善人,共成政道"②。这表明,太宗始终把"得人"视为"致治"的关键,因而多次要求宰相放下"细碎务",专门"求访贤哲"。
"得人"关系"治乱",太宗择官时特别强调:"任官惟贤才"。所谓"贤才",魏征有过解释:"太平之时,必须才行俱兼,始可任用。"③"才行俱兼",也就是才德兼备。在总体上,太宗始终遵循着这一衡量、选拔人才的基本准则。不论至亲、勋旧,还是"微贱"、"昔仇",只要"才行俱兼",就及时任用。相反,如果"才行不至",即使亲贵,也不虚授。国舅长孙无忌既是至亲,又是元勋,七年,太宗封其为司空,有人以为这有"私亲之诮",太宗立即表示:"朕之授官,必择才行",长孙无忌"雅有武略","功绩才望,允称具瞻,故授此官","盖是取其才行"①。魏征出身"微贱",又曾劝太子建成早谋秦王世民,可谓太宗"昔日仇敌",但其"雅有经国之才",太宗任以"枢要之职",所陈要事太宗无不"欣然纳受"②。而太宗从叔父李神通,既是宗室亲王,又有当初响应举义之功,武德九年计功行赏时被排除在一等功臣之外,位居房玄龄、杜如晦之后,因而"不服"。太宗当面指出:义旗初起,"叔父虽率兵先至,未尝身履行阵",后来"(窦)建德南侵,全军陷没","刘黑闼翻动,叔父望风而破",既无将才,又无军③ 《贞观政要》卷1《政体》。
④ 《通典》卷7《历代盛衰户口》。
① 《贞观政要》卷3《择官》。
② 《新唐书》卷105《褚遂良传》。
③ 《贞观政要》卷3《择官》。
① 《旧唐书》卷65《长孙无忌传》。
② 《旧唐书》卷71《魏征传》。
功,"不可缘私滥与勋臣同赏"③。李神通被说得哑口无言,只得位列房、杜之后。不久,"有筹谋帷幄定社稷"之才的房、杜擢升为宰相。
至于"有德无才"或"才优行薄"之人,太宗大体做到知其善恶,舍短取长,但终不重用。特别是"才优行薄"者,即使再有资历,也不重用,许敬宗就是明显的例子。许敬宗"善属文",早年与魏征同为李密幕僚,后为"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太宗用兵高丽,命其马前草拟诏书,"词彩甚丽,深见嗟赏",但直至太宗去世,前后30 多年,"位不过列曹尹"而已。相反,马周、刘洎等是太宗即位后才入朝为官的,不过六七年,皆为宰相。以"文学宏奥"而论,马周、刘洎比不过许敬宗,但太宗对他们的作用却"相殊",完全是由于许敬宗"才优而行薄故也"④。
为了保证"广任贤良",太宗特别注意杜绝谗邪。他总结实现"大治"
的第三条经验便是:"斥远群小,不受谗言"。当时,太宗君臣除了经常论说"谗佞之徒,皆国之蟊贼",还定下一条规矩:谗人者"当以谗人之罪罪之"。一次,监察御史陈师合上《拔士论》,"毁谤"房玄龄、杜如晦"思虑有限,一人不可总知数职",想动摇二人的相权。太宗对主管选官的吏部尚书戴胄说:"朕以至公治天下,今任玄龄、如晦,非为勋旧,以其有才行也。"同时指出:陈师合"妄事毁谤,止欲离间我君臣。"于是,以谗人之罪罪之,"流陈师合于岭外"①。还有一次,有人告魏征谋反,太宗说:"魏征,昔吾之仇,只以忠于所事",如今提拔任用,"何乃妄生谗构?"②连问都不问魏征,便将诬告之人斩首!谋反罪是要斩首的,诬告魏征"谋反",以谗人之罪罪之,所以诬告者被斩首。这一有力措施,确保了"贤能"人尽其才,共成治道。
当实现"大治"之后,太宗说道:"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显著"③。从贞观年间决策集团的构成来看,确实体现了广任贤才,共成治道的特点。最高决策集团的成员,大致来自四个方面:一是秦王府的"亲故",如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等;二是来自太子东宫的"昔仇",如魏征、王珪等;三是起于"寒微"的"贤才",如马周、刘洎、戴胄等;四是高祖时的"遗老",如萧瑀、封德彝等。太宗依重秦王府"亲故",大胆信用"昔仇"和"寒微",联合高祖"遗老",加速了"大治"的进程。再从"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看,也是新旧、官民、士庶、夷汉同时并用。后代对于"贞观之治"的评论,都非常看重任贤致治这一点。《旧唐书》中,"史臣"再三强调:太宗"拔人物则不私于党,负志业则咸尽其才","终平泰阶,谅由斯道"①。"所谓猛将谋臣,知机识变。有唐之盛,斯实赖焉。"②(2)纳谏共治纳谏与任贤,是关系治乱的两个密不可分的方面,太宗不只一次对大臣们说:"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谏,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③ 《旧唐书》卷60《淮安王神通传》。
④ 《旧唐书》卷82《许敬宗传》"史臣曰"。
① 《贞观政要》卷6《杜谗邪》。
② 《贞观政要》卷6《杜谗邪》。
③ 《旧唐书》卷65《高士廉传》。
① 《旧唐书》卷3《太宗纪下》"史臣曰"。
② 《旧唐书》卷68"史臣曰"。
古来所重。若君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③这里,既把"纳忠谏"、"进直言"提到关系治乱安危的高度,又将二者视为君明、臣贤的标准,只有明君与贤臣"合契",才能保其国、全其家。因此,贞观初年太宗"志在君臣上下,各尽至公,共相切磋,以成治道。"④为了确保"臣进直言",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宰相"入内平章国计,必使谏官随入,得闻政事,有所开说。"⑤同时,三令五申,要求中书省、门下省"坚守直道","勿上下雷同",甚至批评中书、门下"比来惟觉阿旨顺情,唯唯苟过,遂无一言谏诤者"⑥。再就是实行重赏,鼓励直谏。太宗刚即位,有个叫元律师的人被判死罪,大理少卿孙伏伽进谏:此人"法不至死,无容滥加酷罚"。太宗认为很对,便赐给兰陵公主园,值钱百万。有人认为,孙伏伽所谏极平常,赏赐却太丰厚。太宗说:"我即位来,未有谏者,所以赏之。"⑦贞观元年,为简点中男入军之事,敕文连下三、四次,魏征执奏不可,以至太宗发怒,再出敕旨,魏征仍然坚持不可,掌管签发诏敕大权的黄门侍郎王珪"不肯署敕"。太宗召二人质问,魏征"正色"对答,并指出太宗即位以来"大事三数件,皆是不信,复何以取信于人?"①太宗最终停止简点中男入军,赐魏征金瓮一口,赐王珪绢50 匹。总的来说,贞观年间,切谏有功者,太宗通常都要给予物质鼓励。上述措施,概括起来,就是魏征后来所总结:"贞观之初,恐人不言,导之使谏。"②特别要提出的是,为了导人使谏,太宗十分注意自己的态度。一是放下君王的架子,不假"辞色","接群臣辞色愈温";二是"恣其陈述",言者无罪。他常对大臣说:"每有谏者,纵不合朕心,朕亦不以为忤。若即嗔责,深恐人怀战惧,岂肯更言?"③君明臣贤,在太宗"导人以谏"的鼓励下,朝廷上下,谠言直谏,成为一时之风尚。新、旧《唐书》列传中,直谏的记载比比皆是。著名的有薛收谏猎,太宗赐金40 锭;温彦博谏长安令杨纂失察,罪不当死;虞世南谏田猎、谏山陵之制不宜过厚、谏勿以功高自矜、勿以太平自怠;马周谏大安宫宜崇奉、宗庙宜亲祀、乐工王长通等不宜赐官,太宗购大宅值200 万以赐马周;王珪谏出庐江王瑗姬、谏祖孝孙不宜令教女乐;姚思廉谏幸九成宫,太宗赐帛50 匹;高季辅指陈时政得失,太宗赐钟乳1 两;张玄素谏修洛阳宫,太宗赐帛20 匹;褚遂良谏宠魏王泰太过、谏告成东岳即罢封禅;张行成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宜以东西为限,太宗赐马1 匹、钱10 万、衣1 袭;刘洎力谏不宜与群臣论难,恐致阻进言之路,等等。④在众多的直谏者中,最杰出的当首推魏征。自太宗即位,至魏征去世,前后17 年间,陈谏200 余事。太宗将魏征比作"可以明得失"的一面镜子,经常对大臣们说:"贞观之后,尽心于③ 《贞观政要》卷3《君臣鉴戒》。
④ 《贞观政要》卷2《求谏》。
⑤ 《唐会要》卷55《谏议大夫》。
⑥ 《贞观政要》卷1《政体》。
⑦ 《贞观政要》卷2《直谏》。
① 《贞观政要》卷2《直谏》。
② 《贞观政要》卷2《直谏》。
③ 《贞观政要》卷2《求谏》。
④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19《贞观中直谏者不止魏征》。
我,献纳忠谠,安国利民,犯颜正谏,匡朕之违者,唯魏征而已。"①与朝廷上下直谏成风相呼应,太宗纳谏之风影响到后宫。长孙皇后往往在太宗一时不能接受臣下直谏时,努力进行规劝,起到调节作用。一次太宗罢朝回后宫,怒气冲冲地说:"会须杀此田舍翁!"长孙皇后忙问要杀谁,太宗说:"魏征每廷辱我。"长孙皇后急忙退入内室换了一身朝服出来,郑重地向太宗表示祝贺:"主明臣直,今魏征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贺!"②太宗转怒为喜,杀魏征的念头也烟消云散了。
总之,从认识到实践,贞观君臣确实是"协力同心,极言无隐,共相匡辅,共成治道"的。
5。严守律法前面一节已经介绍过唐前期的刑律及司法程序,这里着重叙述体现"贞观之治"的另一个侧面--太宗君臣自觉"守法"和严格执法。
(1)自觉守法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有一个叫李好德的人患有疯病,"言涉妖妄",诏令下狱。张蕴古认为此人疯颠有征,不应治罪。太宗已经准备宽赦,张蕴古即向李好德通风报信,并与之"博戏",被持书侍御史权万纪发现,太宗大怒,令斩张蕴古于东市。过后,太宗深以为悔,对房玄龄说:"蕴古身为法官,与囚博戏,漏泄朕言,此亦罪状甚重。若据常律,未至极刑。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遂即决之,岂是道理"。于是下诏:"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①从此,死刑必经五覆奏便成为制度。用制度来制约自己的威权,确保皇帝能够恪守律令,换句话说,以法制约皇权,这在古代帝王中实属罕见。
在处决张蕴古之际,大臣"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记取这一教训,太宗还要求大臣经常提醒他自觉守法。如对大理少卿戴胄说:"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②贞观十一年,太宗以近来执法偏严,问大理卿刘德威。刘德威回答说:"此在主上,不在群臣。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懈决的办法是:"陛下傥一断以律,则此风立变矣。"太宗悦而从之,"由是断狱平允"③。魏征更是直言进谏,强调"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指出太宗"作法贵其宽平",而"罪人欲其严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结果是"舍准绳以正曲直,弃权衡而定轻重"。这种"任心弃法",必然"取怨于人"。太宗手诏称魏征所言,"皆切至之意"④。
在实践中,太宗能够经常注意诏敕与律令是否相违,以减少皇权对法律的干预。贞观四年,当他发现所颁诏敕与律令相违时,便要求各主管部门"不得顺旨便即施行","必须执奏",再作定夺。同时强调:"法令严肃,谁敢为非?"六年,又检查自己说:"朕比来临朝断决,亦有乖于律令者。"
① 《旧唐书》卷71《魏征传》。
② 《魏郑公谏续录》卷下。
① 《贞观政要》卷8《刑法》。
② 《贞观政要》卷5《公平》。
③ 《资治通鉴》卷194 太宗贞观十一年正月。
④ 《魏郑公文集》卷1《理狱听谏疏》。
再次要求大臣不要"以为小事,遂不执言",指出"大事皆起于小事,小事不论,大事又将不可救。社稷倾危,莫不由此。"⑤尽量避免以言代法,反复强调臣下不得盲目执行"有乖于律令"的诏敕圣旨,作为一个皇帝,能够"守法"到如此程度,在历史上实属凤毛鳞角!
太宗带头守法,并常常要求臣下奉公守法。一是"虑公等不尊法式,致有冤滞";二是虑其"徇私贪污","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因此,他告诫臣下:"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①君臣共相"守法",出现了全社会"法平政成"的局面,即所谓"太平之基,率由兹道"②。
(2)严格执法太宗不单自觉"守法",同时也不徇私情,严格执法。贞观十七年,太子承乾谋反。太宗姐长广公主之子、洋州刺史赵节,也"预其反谋",按律当诛。长广公主的丈夫、中书令杨师道奉诏与长孙无忌等共同审理承乾谋反案,杨师道私下为赵节求情,太宗立即将杨师道由宰相罢为吏部尚书,停止其审理此案。长广公主见丈夫救不了自己的儿子,便亲自出面,"以首击地,泣谢子罪"。太宗"亦拜泣",但对姐姐说:"赏不避仇雠,罚不阿亲戚,此天下至公之道,不敢违也,以是负姐。"③赵节与其他主谋,"皆伏诛"。罢免姐夫、斩杀外甥,在人情与法律面前,太宗表现出的不徇私情,严格执法,确实难能可贵!这也是他关于"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④思想的一个典型实证。
太宗严格执法,带动了一批"多所弹纠,不避权要"的执法官吏。戴胄、高季辅、薛仁方等,都是史册中所记载的佼佼者。以戴胄为例,贞观元年的一天,长孙无忌作为国舅被召入宫,忘记解下佩刀。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是监门校尉失职,罪当死,长孙无忌也应罚铜20 斤,太宗同意了。时为大理少卿的戴胄认为,校尉与长孙无忌"同为误",按律条规定:"供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者,皆死。"据此,罚铜"未为得衷"。封德彝"执议如初",戴胄坚持"校尉缘无忌以致罪,于法当轻。若论其误,则为情一也",怎么可以"同为误"而"生死顿殊"呢?于是,免校尉之死。戴胄既没有因长孙无忌是国舅而阿谀,也没有因封德彝是宰相就屈从,而是坚持按律法行事。史称其"前后犯颜执法多此类",太宗称其"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也"。①薛仁方勘问蜀王妃之父,也是一件特殊案例。贞观七年,太宗第三子、蜀王恪的岳父杨誉,依仗权势争夺官婢,触犯律条。都官郎中薛仁方的职权之一,就是审理有关奴婢的一切案件。因此,依法将杨誉"留身勘问",即拘留审查,尚未定罪。杨誉的儿子为千牛卫府的卫官,是皇帝的侍卫武士,便在殿廷上告薛仁方非法拘留其父,并造谣说薛仁方"以国戚之故,横生枝节"。太宗听信一面之词,下令杖薛仁方100,撤其职务。魏征立即阻止道:⑤ 《贞观政要》卷1《政体》。
① 《贞观政要》卷6《贪鄙》。
② 《旧唐书》卷185 上《良吏传》序。
③ 《资治通鉴》卷197 太宗贞观十七年四月。
④ 《旧唐书》卷70《戴胄传》。
① 《旧唐书》卷70《戴胄传》。
"仁方既是职司,能为国家守法,岂可枉加刑罚,以成外戚之私乎!"特别指出:"世家贵戚,旧号难治","此源一开,万端争起","岂可以水未横流,便欲自毁堤防?"②太宗深感"响者不思",取消了撤薛仁方职的原议。正是贞观君臣严以执法,"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才使得"官吏多自清谨","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③这正是"贞观之治"得以实现的原因之一,也是"贞观之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6。渐不克终太宗在位23 年,比较明显的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居安思危,孜孜不怠",大约到贞观十一年(公元637 年)前后,便如魏征所言,"虽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终之美"①。
贞观初期,太宗经常对大臣们说:"安不忘危,治不忘乱,虽知今日无事,亦须思其终始。常得如此,始是可贵也。"贞观六年起,态度即有所变化。九年,虽然不忘"当思善始令终,永固鸿业",但却沾沾于自己的"武胜于古"、"文过于古"、"怀远胜古"的功业,以为"既有此功业,何得不善始慎终耶?"②已经不是孜孜以求致治,而是想靠功业保其"慎终"了。十一、十二年,魏征连连上疏提醒太宗:"功业虽盛,终不如往初。"十三年,特别写了著名的《十渐不克终疏》告戒太宗。上疏中系统地列举了太宗"渐不克终"的十大表现,切望太宗"思而改之",避免"亏一篑之功"。太宗的"渐不克终",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的变化上。
一是由清静简约到骄奢纵欲。贞观初年,厉行节俭,禁止营建宫殿,甚至表示要"抑情损欲,克己自励"。但当经济恢复、社会安定之后,便下诏修复洛阳宫,被张玄素谏止。过了一年,刚修建成仁寿宫(后改名九成宫),又下令修复洛阳宫,戴胄进谏,虽赞扬其直言,实际并未接纳。不久,即动工修建。至贞观八年,皇甫德参上言"修洛阳宫,劳民",反被加以"谤讪"之罪。虽然如此,但这时太宗在谏诤面前尚能有所克制。而十一年营建飞山宫,为杜谏者之口,竟说什么"若不为此,不便我身"。到十五年,为营造之事简直近于蛮横无理了。这年年底的一天,宰相房玄龄等在路上遇见少府少监窦德素,问"北门(宫门)近何营缮"。太宗知道了,对房玄龄发脾气:"君但知南牙(衙)政事,北门小营缮,何预君事!"①到晚年,土木之工更加连绵不断,太宗贤妃徐惠上疏指出:"北阙初建,南营翠微,曾未逾时,玉华创制。虽复因山藉水,非无架筑之劳,损之又损,颇有工力之费。"②仅玉华宫的兴建,虽令俭约,但备设太子宫、各司官衙,苞山络野,所费已经要用"亿"来计算了。
营建宫室如此频繁,极大地加重了百姓的徭役负担。贞观十一年时,已② 《魏郑公谏录》卷2《谏解薛仁方官加杖》。
③ 《贞观政要》卷1《政体》。
① 《旧唐书》卷71《魏征传》。
② 《贞观政要》卷10《慎终》。
① 《资治通鉴》卷196 太宗贞观十五年十二月。
② 《旧唐书》卷51《贤妃徐氏传》。
经出现了"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无休时"③的情况。可太宗竟说出"百姓无事则骄逸,劳役则易使"这样的话,一反贞观初年"必须先存百姓"、"治国犹如养病"的认识和做法。
贞观十八年以后,越发好大喜功,不断用兵高丽,"士马疲于甲胄,舟车倦于转输"。第一次东征,大部分船舰由江西数州所造。第二次东征,则征发江南、剑南12 州制造。蜀人苦造船之役,许以"船庸"代役,而一艘大船的造价相当于2236 匹绢的价格。加之地方官吏催逼"严急","民至卖田宅、鬻子女不能供",剑南所属雅州、邛州、眉州的獠民起而反抗。太宗一面急调陇右、陕中府兵2 万前去镇压,一面被迫取消剑南的"船庸",改由官府支付,征东之事作罢。这差不多是在走隋炀帝的老路了,当初"唯令百姓安静,不有怨叛而已"④的话早被他抛到了脑后!
"渐不克终"的第二表现,是由任贤举善到随心好恶的转变。魏征的《十渐不克终疏》中,如果说1、2、5、7、9、10 等条主要指的是太宗由简约到奢纵的变化,那么4、6、8 等条则主要指的是太宗在用人方面"渐不克终"的情况。这中间,包括由"亲爱君子,疏斥小人"到"近昵小人,疏远君子"的变化,从"求贤若渴,信而任之"到"由心好恶,疑而远之"的变化,以及"君恩下流,臣情上达"向"恩礼不加,忠款莫申"的转变①。贞观初年,当有人劝太宗用"阳怒"来试探群臣,"执理不屈者"是直臣,"畏威顺旨者"是佞臣时,太宗表示以"至诚治天下",对前代帝王"以权谲小数"接纳臣下深"耻之",所以不予采纳。可到后来,对于贞观名臣疑心越来越重。十七年初,魏征去世时太宗悲痛自己失去一面"可以明得失"的镜子,然而不到半年时间,对这位已逝的大臣却"疑其阿党",竟然下令推倒亲为其作碑文的墓碑,停止已经许衡山公主配魏征长子的婚嫁。十九年东征高丽,命侍中刘洎与高士廉、马周等辅皇太子监国。当太宗因病返还途中,竟听信褚遂良的"诬奏","乃赐(刘)洎自尽"。②杀戒一开,接二连三。副相张亮曾"频谏"太宗停征高丽,当有人告其"有异志"时,大臣中也有言其"反形未具,明其无罪"者,太宗根本不听,竟斩张亮于市。事后,他本人也承认张亮"反形未具","至今追悔"③。最后的二、三年间,就连太宗的"亲故"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也都越来越谨小慎微了。一次,太宗让元勋们"攻朕得失",长孙无忌作为国舅也只是称"陛下武功文德,跨绝古今","臣顺之不暇,实不见陛下有所愆失。"④至于房玄龄,张亮被斩之后不久,也因"微谴归第"。虽然史书未载是什么过错,但一个"微"字可以表明是很小很小的过失,正应了魏征在《十渐不克终疏》中所说"诘其细过","一朝疑而远之"。如此的君臣关系,还谈什么"上下同心",只能是"人思苟免,莫能尽力"了。
"渐不克终"的再一个表现,即是"从谏如流"向"不欲人谏"转变。
③ 《旧唐书》卷74《马周传》。
④ 《贞观政要》卷10《行幸》。
① 《贞观政要》卷10《慎终》。
② 《旧唐书》卷74《刘洎传》。
③ 《旧唐书》卷69《张亮传》。
④ 《旧唐书》卷65《长孙无忌传》。
以谏诤著称的魏征,对于太宗的这一转变感受可以说最为深切。贞观六年,魏征已经发现苗头,指出太宗由贞观之初的"从谏如流"变为"谏者颇忤",到八年时已是"不好直言,虽勉强含容,非曩时之豁如。"①十一年,魏征连上《论时政疏》4 篇,还特作1 篇《理狱听谏疏》,指出太宗"喜闻顺旨之说"而"不悦逆耳之言"。十三年的论太宗"十渐不克终",已经发展到"虑人致谏"而"意在杜谏者之口"了,以至于"亲狎者阿旨而不肯言,疏远者畏威而莫敢谏"。十七年魏征去世后,骨鲠直谏者已自不多了。十九年刘洎赐死之后,再没有直言无隐、触犯"龙鳞"的谏诤之臣了。长孙无忌的"顺旨不暇",褚遂良的歌颂"陛下盛德不可胜载",标志着"贞观之治"的时代即将结束。
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 年)五月,嗜服丹药以求长生的太宗皇帝,中毒至死。53 岁的"贞观之治"开创者,连同他的业迹一起成为了过去。
① 《资治通鉴》卷194 太宗贞观八年十二月。
(四)武周改制唐太宗在位期间,久久陷于废立太子的烦恼之中。最终,废掉长子承乾、贬黜四子魏王泰,在外戚、元老重臣长孙无忌"固欲立晋王"的情势下,太宗立了连自己都认为"懦,恐不能守社稷"①的九子李治为皇太子。接着,他又为这个未来的朝廷作了精心的安排,形成以"元舅"长孙无忌为主要支柱的最高决策核心。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 年)五月,太宗临终前将后事托付给长孙无忌、褚遂良,以为只要这两个人"尽诚辅佐",便可以"永保宗社"②。同年六月,皇太子李治即帝位,是为高宗。
然而,太宗、长孙无忌费尽心机的种种安排,却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历史没有按照他们的主观愿望发展,相反,演变出他们所始料不及的结果。1。永徽之政高宗即位的第二年正月初一改年号为永徽,共6 年,即公元650-655年。
(1)贞观遗风高宗自即位始,长孙无忌便"以元舅辅政,凡有所言,上(高宗)无不嘉纳。"③太宗贞观年间的政策,大体沿袭下来。
太宗遗诏"辽东行事并停",高宗立即宣布"罢辽东之役及诸土木之功"。永徽元年(公元650 年),立妃王氏为皇后,效法太宗"日引刺史十人入閤,问以百姓疾苦,及其政治。"④当年,太宗亲撰《帝范》12 篇以赐太子,高宗此时尽其所能努力实践。
例如,《帝范》中有《戒盈》、《崇俭》两篇,高宗即位后很注意力行。叔父滕王元婴"颇骄纵逸游","以弹弹人"、"以雪埋人",恣意取乐,高宗赐书告诫这位叔父。滕王不听,又"数犯宪章",高宗竟削减这位叔父"邑户及亲事帐内之半,于滁州安置"①,以示惩劝。再如,《帝范》中有《纳谏》一篇,高宗也极力仿效。左武侯属吏卢文操跳墙盗窃左藏库财物,高宗以其职司纠察,却自为盗,罪当死。谏议大夫萧钧以为,卢文操其罪难饶,但法不至死,若处以极刑,天卞必然会说"陛下重货轻法,任喜怒杀人。"高宗最终免去卢文操死刑,并对周围的侍臣称赞萧钧为"真谏议也"②。总之,在太宗《帝范》的训导下,在元老重臣们的辅佐下,高宗大抵因循着太宗后期的遗训:"汝无我之功勤,而承我之富贵,竭力为善,则国家仅安。"③后来,睿宗时的一位监察御史韩琬,将太宗与高宗即位之初的政治实施情况作了一番系统比较:"贞观、永徽之间,农不劝而耕者众,法不施而犯者寡;俗不偷薄,器不污窳;吏贪者士耻同列,忠正清白者比肩而立;罚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