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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二章。 .20

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当前章节:15782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23:54

桌案 使用高足桌案的习俗起源于唐代。我们从敦煌473 窟唐代壁画中可以看到桌子的使用情况。画面上,在帷幄中置一张长桌,两边各有一条长凳,男女数人分坐两旁,正在准备进餐。此种长案在传世的唐代绘画中也可以见到。唐周昉画《宫乐图》中,绘有一张可围坐十二人的长案,长案四角有金属包角,均雕有金色花纹。案面四周重边,都有装饰。案面漆以深绿色,上有白描花纹,案面四边出沿,下为蠹门结构。此是目前所见到的唐代最大型的案具。

唐五代时期的桌案,与前代相比,已属高足家具,但和宋代以后的高型家具相比较,还略低一些。这时的桌子,在高度上略高于椅凳的坐面,和床榻面的高度齐平。这说明了家具由低型向高型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正处在唐、五代时期。

椅凳 唐代以前,人们是席地坐卧,所以无需椅凳。随着垂足而坐的习俗兴盛起来,椅凳之类的家具,应运而生。

椅子的名称,目前所见较早的是唐代《济渎庙北海坛祭器杂物铭》碑阴上所记:"绳床十,注:内四椅子。"①可见,唐贞元年间已有椅子的名称。这一时期,使用椅凳的习俗渐渐多起来,尤其是唐中期以后,垂足坐的风气大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宫女歌伎,都开始坐椅凳之类的高型坐具。故宫博物馆藏传唐代卢楞伽绘《六尊者像》中,有三位尊者都坐椅子。第三拨纳西尊者坐的是竹节形椅子,四直腿,后背立四柱,中间两柱较高,上装上曲横梁,直扶手,搭在前立柱上。坐面上铺以软垫、衬背。椅前设脚踏。第十一租查巴纳塔嘎尊者和第十五锅巴嘎尊者所坐的椅子也十分精美,后背低,椅脚、扶手等处都雕刻着精美的纹饰,如同后世的"宝座"。敦煌莫高窟晚唐196 窟壁画中也有民间使用椅子的形象。

到五代时,椅子的形象材料更加丰富。五代周文矩《宫中图》描绘宫廷中妇女生活,其中绘有两张形象相近的圈椅。圈背连着扶手,从高到低一顺而下,后背另立两柱,装弧形横梁,人可将头倚在靠背上。其造型圆婉优美,形态丰满劲健,独具特色。在周文矩另一幅名作《琉璃堂人物图》中,有一位黑衣僧人坐在用瘿木制的大椅上,造型古朴自然,反映了五代时椅子制作技术的高水平。

南唐画家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对当时的家具状况有较全面而真实的反映。画中描绘了两种椅子:一种较小,后背直,其搭脑两端挑出,无脚踏;一种较大,可盘腿坐其上,后背立四柱,上装弧形横梁,有脚踏。《新五代史·景延广传》记载:"延广所进器物,鞍马、茶床、椅榻,皆裹金银,饰以龙凤。"结合绘画中的形象资料,可以推断,唐五代时椅子的制作是十分精美华贵的。

隋唐五代时,社会上还流行一种高足坐具,名叫"胡床"。古代,带靠背的称为椅子,不带靠背的则称为床。胡床起源于汉代,隋唐五代时仍然十分流行。《隋书·尔朱敞传》记载:他"见长孙氏媪踞胡床而坐"。同书《郑善果母传》也说:"每善果出听事,母恒坐胡床,于鄣后察之。"《清异录》卷下说:唐明皇出巡时,总要携带胡床,备随时休息。可见当时胡床这种轻便的家具,日常使用得相当普遍,男女均用;同时也可以看出它是一种临时随便陈设的坐具。

胡床的足必须交叉斜置时床体才能平稳。这种交叉的斜足,构成胡床形体的主要特点。正因这一点,胡床在隋代以后改名为"交床"。《说郛》引隋杜宝《大业杂记》记载:"(炀帝)自幕(漠)北还至东都,改胡床为交床。"在陕西三原县唐淮安靖王李寿墓石椁线雕图和敦煌莫高窟第470 窟的

① 《金石萃编》卷一○三。

隋代"商人遇盗"壁画中都可见到胡床的形象。

唐代,随着高足家具的发展,凳子的使用也多了起来。周昉《宫乐图》中描绘许多宫中妇女围坐在一个长方形的大案周围宴饮、演乐,她们所用的坐具都是很漂亮的带花纹、垂流苏的月牙形杌凳,也叫"月牙杌子"。《挥扇仕女图》中描绘的更加细致,月牙杌子上雕刻着花纹,两腿之间有朱红彩带,面上有绣垫,既美观实用,又松软舒适。在五代时,这种月牙杌子还很盛行。

此外,细腰圆凳、腰鼓形坐墩、长凳也很流行。总体上,坐具的高度也不断增加。

屏风 隋唐五代时期,屏风的使用十分普遍。由于屏风主要用于贵族之家,所以宫廷勋贵对屏风无不力求奢华。《酉阳杂俎》记载:"安禄山恩宠莫比锡■无数,其所赐品有八角花鸟屏风。"白居易诗说:"尔不见当今甲第与王宫,织成步障银屏风,缀珠陷钿怙云母,五金七宝相玲珑。"可见此时屏风制作技艺的高超。五代后蜀孟知祥晚年"作画屏七十张,关百纽而联之,用为寝所,号曰'屏宫'"。

这一时期,书画屏风最为盛行,史书和诗文中屡有记载。房玄龄"集古今家诫书于屏风",宪宗著书十四篇,"号前代君臣事迹书于六曲屏风"。唐诗中也常有吟咏画屏的句子,诸如"金鹅屏风蜀山梦","故山多在画屏中","我题君句满屏风"等等。屏风画的内容也颇为丰富多彩,有人物(将功勋臣绘于屏风上)、山水("疑是天边十二峰,飞入君家彩屏里")、鸟鲁(骏马、水牛、孔雀、仙鹤等)、书法等。

当时最普遍的屏风样式,是矩形屏面以多扇横联的折叠式,多为六扇折屏,少数有八扇的。六扇,又称"六曲",是唐代折叠屏风最常用的数目。唐诗中吟咏的屏风多是六曲屏风,如李商隐诗"六曲连环接翠帷",顾云诗"屹然六幅古屏上"。在陕西西安和山西太原附近的唐墓中,墓室壁画上绘有屏风图像,多为六曲,也有少数八曲的。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群中,还出土有木骨帛面的六曲屏风残迹。

唐代流行使用屏风的风习也影响了日本。日本奈良正仓院中收藏有许多相当于唐代的屏风,其风格完全是唐式的。日本天平胜宝八年(公元756 年,即唐玄宗天宝十五载),光明皇后献给东大寺的圣武天皇遗物中有御屏风一百叠。至今尚存两叠六曲屏风,都是矩形屏面,木骨纸面碧。。背,上面绘树木和妇女图像,并书写有修身格言一类的文字,都为汉字。

除上述家具,还有箱柜、衣架等。唐代出现较大的柜,制作工艺也十分高超。《杜阳杂编》载:唐武宗会昌初,"渤海贡玛瑙柜,方三尺深,色如茜,所制工巧无比"。所谓玛瑙柜,就是镶嵌着玛瑙的柜子。衣架起源于东周,至唐代基本上变化不大,当时称作"椸"、"桁"。柳宗元说:"某氏室无完器,椸无完衣。"韩愈也说过:"桁桂新衣裳,盎弃食残糜。"总之,隋唐五代时期的家具新风尚是以高足家具的发展和垂足而坐风气的形成为代表的。

(六)骑乘之风与民间行旅观念隋唐五代时期,人们的出行风俗主要由交通工具和行旅观念两部分组成。其特点表现在:盛行骑乘之风,马、骡、驴等牲畜是当时主要的陆路交通工具,乘车之俗只限于妇女;肩舆流行,不论帝王、贵族官僚,还是民间妇人、僧侣无不喜乘肩舆;造船业发展,船的使用更为广泛;宫廷中有按照礼制专供皇帝、贵族使用的交通工具;畏远行是民间主要的行旅观念;形成一套由祖送、践酒、折柳、送行、酌别、软脚组成的拜别送行程式。

骑乘之风 隋唐五代时,人们出门时多是骑马而不乘车,贵族官僚更是如此。《旧唐书·王毛仲传》记载:天宝年间,一次玄宗在华清宫,"乘马出宫门,欲幸虢国夫人宅",被陈玄礼所劝阻。唐肃宗时,冀国公裴冕生活十分豪侈,他的家里畜养着十几匹良马,每匹马都价值百金。李怀远官至同中书门下三品,封赵郡公,但他"久居荣位,而弥尚简率",经常乘一匹"款段马"①。同僚对他说:"公如此荣华富贵,为何不买匹骏马骑?"李怀远说:"我只求马的驯服,不考虑它是不是骏马。"韩翃也曾出将入相,但"性持节俭",他为官四十年,总共只骑乘了五匹马。由此可见,当时的廉俭的官员也都以马为交通工具。

在民间,一般的文人及平民百姓买不起马,便乘驴骡。隋文帝时,尚书左仆射杨素掌朝政,他让身为员外散骑侍郎的崔儦将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在迎亲的宴席上,公卿百官都到齐了,而崔儦身穿旧衣冠,骑着驴姗姗来迟,以示对杨素的轻视。《旧唐书·冯宿传》记载:冯宿的弟弟冯定和于■是布衣时好友,后来于■官至襄阳大都督,冯定骑驴前往拜访,因门吏不及时通报而愤然离去。以骡子作交通工具也很常见。《隋书·五行志》记载:仁寿二年(602 年),"有胡人,乘骡在道,忽为迴风所飘,并一车上千余尺乃坠,皆碎焉。"甚至当时军中有乘骡冲锋陷阵的。宪宗时,大将刘沔手下有位部将,名叫董重赏。他驻守洄曲,当地少马,人们骑乘都用骡。于是,他就训练骑骡进行打仗,"其部下乘骡即战,号骡子军,最为劲悍。"

在隐逸之士中间,有些人不喜骑马、骡、驴,却好骑牛。文学家王绩弃官在乡,纵酒自适。他常常"乘牛经酒肆,留或数日"。唐高宗时,昆山人史德义隐居虎丘山,以琴书自适,有时骑着老牛出没城镇乡村。高宗闻其贤名,特召到洛阳,授朝散大夫职位。这种乘牛风气只限于文人墨客隐士之中。陆路运输工具 这时期,陆路运送物资主要用牛车。唐朝初年,李巨为河南尹,当时市场上都用牛车转运物资,李巨见有利可图,便对出入市场的牛车征税。唐朝前期,从东都含嘉仓往长安运粮食时,洛阳至陕州段都是"雇民车牛以载"。宫廷的运输任务中,马车不够时,也用牛车。后唐同光三年(925 年),宫苑使王元平为庄宗选采宫人,竟达千余人。"车驾不给,载以牛车"。

除牛车外,还有用驴、骆驼、马进行运输的。隋大业九年(613 年),炀帝下诏,命关中富人按家产的多寡出资买驴,到伊尹、河源等地运粮。最多的人家出资万钱,购驴数百头。《资治通鉴》记载:广明元年(880 年),黄巢起义军攻入长安,僖宗逃往成都。路上没有粮食,"汉阴令李康以骡负糗粮数百驮献之"。五代时,用驴运输更加普遍。开平三年(909 年),后

① 款段马:"款段"形容马行的迟缓。李白《江夏赠韦南陵冰》诗:"昔骑天子大宛马,今乘款段诸侯门。"梁太祖敕所有衙署官员,自今后经过各州县时,没有敕文不得征用州县的驴为自己运货。用驴运货与用牛车同样的普遍。

长安及西北地区,骆驼的使用也很普遍。安禄山攻陷两京后,"常以骆驼运两京御府珍宝于范阳,不知纪极"。诗人张籍写有一首《凉州词》,描写了西北地区骆驼运输丝绸到安西四镇的情景。诗云:"边城暮雨雁飞低,芦笋初生渐欲齐。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长安。"马能载人、驮物、拉车,有多种用途,所以也受到人们喜爱。近年来,在长安及洛阳等地大量出土的骆驼、马和驴载人、运货的唐三彩模型就是这种风气的有力证明。肩舆的盛行隋唐五代时,乘车之俗已经很少,但骑马总不免劳顿之苦,因此一种取代车的交通工具--"肩舆"应运而生。肩舆,实际是抬着走的"轿子",最初只有宫廷中才使用。初唐画家阎立本《步辇图》中,威严的唐太宗坐在"步辇"上,接见吐蕃来使。六个宫女抬着"步辇",步辇旁有两个宫女拿着很大的宫扇。这里的"步辇"实际上是一种肩舆。辇是车,用步代替车轮,故称"步辇"。所以《隋书·礼仪志》说:"今辇制像招车,而不施轮,用人荷之。"宫廷中用肩舆十分流行。

唐代皇帝常常特许年老有疾的大臣乘肩舆入宫。房玄龄晚年多病,太宗召许房玄龄可乘肩舆入殿。少师李纲有足疾,太宗赐步舆,让他乘步舆至殿阁参与政事。除官员外,僧人也被赐肩舆。武则天曾赐肩舆给僧人神秀,让神秀入宫讲经。有时候,皇帝赐肩舆不仅仅限于一个人。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 年)四月乙亥,赐百官宴,"醉者赐以床褥,肩舆而归,相属于路"。五代时,晋高祖和周太祖都曾将"白藤肩舆"赐给近臣。

在民间,乘肩舆之风也很盛。名士元德秀,以孝道闻天下。开元年间中进士,但他不忍离母而去,便"自负板舆,与母诣长安"。五代时,张策"与婢肩舆其母东归,行积雪中,行者怜之"。这些都是妇人乘肩舆的例子。年老有病的人,也多乘肩舆。白居易致仕后,与香山僧如满结香火社,"每肩舆往来,白衣鸠杖,自称香山居士"。张承业是唐末五代间的宦官,曾劝阻李存勖即帝位。承业卧病,"自太原肩舆至魏谏,不听,复肩舆归太原"。肩舆为后世轿子的风行开了先河。

水上交通工具 由于水上交通的迅速发展,这时期船的使用更为广泛,特别是在江湖水网密布的江南地区。长江中的一些主要港口停泊的船只常常可达数千艘,甚至与岸上的屋邑"殆相半"。当时,船只成为渔民的生活依靠,生老病死都离不开船。据李肇《唐国史补》记载:大历、贞元年间"有俞大娘航船最大,居者养生、送死、嫁娶悉在其间。开巷为圃,操驾之工数百,南至江西,北至淮南,岁一往来,其利甚博"。当时人还根据各种不同水域的航道特点,以及所需船只的功能来制造不同类型的船。如航行在长江中下游的商船,常常是编蒲为帆,大者或数十幅,载货可达万斛。

唐代的海船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的。中国的船采用钉榫结构,还用桐油和灰涂缝,结构上采取了设置水密舱壁,把船体分割成许多部分,从而增强了船的抗沉性能,并扩大了装载面积。1973 年在江苏如皋县发现了一艘唐船,完全证实了文献的记载。

畏远行在隋唐五代的民间行旅风俗中,存在着一种传统的观念,即畏远行,当时人们认为外出旅行是件很困难的事。敦煌变文《父母恩重赞》说:"儿行千里母行千,儿行万里母于先",表明子女外出,父母是很挂念的。子女出入又不依时节,致使父母愁伤。《敦煌曲子词》也说:"作客在江西,寂宴自家知。尘土满面上,终日被人欺。朝朝立在市门西,风吹泪点双垂。遥望家乡长短,此是贫不归。"这说明当时人们对外出远行存在着心理的畏惧。"父母在,不远行"的思想,支配着人们的行旅观念,在家侍奉父母,是孝子的准则之一。《孔子项托相问书》中项托当着孔子的面说:"吾不游也,吾有严父,当须侍之;吾有慈母,当须养之。"《父母恩重经讲经文》更加明确地说:"父母在,劝君莫向他乡往。"这都反映了当时不愿远行的行旅观念。

拜别程式 隋唐时,人们行旅前要举行祖送、践酒、折柳、送行、酌别等仪式。亲朋归来还要举行宴会为之洗尘,名叫"软脚"。这种拜别程式起源秦汉,隋唐五代基本承袭了这种风俗。祖送。古人出行时祭祀路神叫"祖",所以称送别人出行为"祖送"。杨炯《送并州旻上人诗序》说:"麟阁良朋,祖送于青门之外。"人们送别时,要在野外路旁设置帷帐,摆酒宴为友人饯行。王维《齐州送祖三》诗说:"祖帐巳伤离,荒城复愁入。"韩翃《杂家》诗:"祖席诸宾散,空郊匹马行。"这些诗文中的"祖帐"、"祖席"都是由祭路神的习俗演变而来的习俗词汇。

践酒,即饯酒。为亲朋送行离不开酒。李白《广陵赠别》诗云:"玉瓶沽美酒,数里送君还。"王维《送别》诗:"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类似的诗句举不胜举,都表明在饯行风俗中,酒的重要性。

折柳。折柳送别风俗在我国由来已久。相传汉代时,长安城的灞桥是人们送别客人的地方,人们分别时要"折柳赠别"。所以后人以折柳代指送别。唐雍陶《折柳桥》诗:"从来只有情难尽,何事名为情尽桥。自此改名为折柳,任他离恨一条条。"敦煌莫高窟盛唐时期217 窟壁画中就有"折柳送别"的具体形象。

隋唐五代时,人们饯别的时间常常选在五更天亮时,这是当时的一种风气。敦煌卷子伯三二五一《菩萨蛮》说:"昨朝为送行人早,五更未罢金鸡叫。相送过河渠,水声堪断肠。"离别的时间便是清晨。李颀《送魏万之京》诗:"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王维《送元二使安西》诗:"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写的都是拂晓时与亲朋辞别。

软脚。当时亲朋远行归来后,人们要举行筵会为之洗尘,叫软脚。唐玄宗时每次到华清宫,杨贵妃等妃嫔都要随行。皇帝对她们都有赏赐,去时叫"饯路",回宫时叫"软脚"。在敦煌变文中也有许多有关"软脚"的记载,如《捉季布传文》说:"归宅亲故来软脚,开筵列馔广铺陈。"又如,斯一四七五V3《申年五月社人王奴子等状上》云:"远行壹千里外去日,缘公事,送酒壹瓮,回日■脚,置酒两瓮"。"■脚"即"软脚"。

总之,隋唐五代时期,由祖送、饯行、折柳、软脚等组成的拜别程式十分流行,反映了这时期行旅风俗的一个重要方面。

六、隋唐五代婚俗(一)门第婚俗的盛衰门第婚姻的特点 门第婚姻,无疑是一种等级婚姻,在有的情况下,也是一种政治婚姻。

隋唐时期的门第婚是一种等级婚姻。但是却有着不同于其他时代的一些特点,那便是社会性大于政治性。有些高门自矜高贵,成为一种威胁政权的社会力量,因而受到当政者的警觉,这就注定这种门第婚必然遭到当局的行政法令的干涉,从而使魏晋以来盛行的门第婚慢慢衰落下去。

唐朝的等级婚姻,有两层意思。一层是统治阶级和一般人民之间的贵贱的等级。这种等级是绝对不可逾越的,通婚与否对统治阶层来说有致命的危险,可以完全丧失人格身份。我们从唐人小说《定婚店》的故事,可以得到启发。故事讲的是唐朝贞观年间杜陵一个名叫韦固的书生,因求婚来到宋城,在旅馆里看到一个会算命的老人,老人告诉他婚姻皆是前定的,无论"贵贱悬隔",或是"吴楚异乡",由冥冥中的赤绳一系,男女便定成夫妇,再也逃脱不了命运。老人告诉韦生,他将来要娶的却是一个"店北卖菜家妪"之女。韦固十分恚愤,觉得这是对他的侮辱,命其仆从持刀去刺杀那个幼女。不想若干年后韦固所娶美丽娇妻,正是当年欲杀之女。只不过此女并非出身贫贱,而是昔日宋城县令之女,因其父早死而寄养在乳母家的,后由叔父收养。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的是"阴隲之定,不可变也"的因果思想,但却无意中透露了初唐时等级婚姻现象的普遍:为了不娶不相称出身贫贱的女子为妻,竟然动了杀害她的恶念,可见在韦生心目中等级婚姻的观念是多么执著和偏激。另一种等级婚姻,是如同现代学者所常谈论的以门第为尚的统治阶级内部的阀阅或高姓之间的世婚。就像郑樵在《通志·氏族序》中所说的:"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这种"簿状"和"谱系",把男女婚姻局限在极少数的高门之间,所谓"士庶不婚",统治阶级内部高门和寒门婚姻有严格的界限,形成一种"凝固化"的门阀等级婚制。经过两晋以来大约三百多年的发展,这些门阀高姓已经发展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高贵门第,即使屡经政治变动和官场地位的浮沉升降,他们当中有些人虽然不当大官了,但社会地位犹存,而且成为他们自矜的资本,所以引起当政者的恼怒。唐太宗时由政府直接下令干预高门婚姻,是这种现象的必然结果。

《唐会要》详细地记载了唐太宗的有关诏书:"(贞观)十六年六月诏:氏族之盛,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自有魏失衡,齐氏云亡,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右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俗,或乖德义之风,名虽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膏粱之胄,不敦匹敌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缡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竞结婚媾,多纳货贿,有如贩鬻,或贬其门,受屈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族,行无礼于舅姑,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竞场,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惟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已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女之序,各合典礼,知朕意焉。其自今年六月,禁卖婚。"我国婚姻史上的这一重要文献,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第一,到初唐时候,那些过去的门阀、世族,政治上有的已经衰败了,经济地位也下降,所以唐太宗诏书中说,他们"身未免于贫贱"。第二,他们因为有数百年的望门历史,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所以他们还有相当的社会地位。第三,有些新兴的贵官,政治地位骤然上升了,但社会地位尚需具有名望的人扶持,所以他们宁愿出高价,也要向已经陵替的世族高门攀附。这一点令唐朝统治者十分讨厌,斥之为"卖婚"。在和群臣的有关对话中,唐太宗言谈之间更为愤慨,他说:"我于崔、卢、李、郑无嫌,顾其世衰,不复冠冕,犹恃旧地以取赀,不肖子偃然自高,贩鬻松槚,不解人间何为贵之?"他质问高士廉:"何容纳货旧门,向声背实,买昏(婚)为荣耶?"①到唐高宗时,进一步禁止陇西李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清河崔氏等"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婚"。这些政策,对门第婚制自然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少数大姓之间世代婚姻,有识之士从来认为是一种阻碍社会发展的陋俗。从这一角度说,唐太宗、唐高宗时对门第婚姻的禁止是正确的。

门第婚姻的盛行 但是一种社会势力和社会习俗,是不可能短期内在一次两次法令中立刻消失的。在唐朝将近三百年间,门第婚姻仍在官宦之家悄悄进行,连唐太宗的最亲信大臣都不例外,主动去找七姓十家联姻,他们内部的世代通婚也依旧继续。史书称,"后房玄龄、魏征、李暠复与婚,故望不减"。后来,屡禁屡行不止,至于已经"衰宗落谱,昭穆所不齿",反而以称为"禁婚家"而"益自贵"。

有很多史实说明了唐代门阀等第的内部婚姻仍在普遍而大量地进行。唐人小说《离婚记》中的倩女,是清河张氏之女,恋人为太原王氏公子。《李娃传》的主人公是李氏名门,男主人公则为荥阳郑氏。《枕中记》故事讲的是山东卢生(范阳卢)梦见了娶清河崔氏之女为妻,后来既富且贵,但到头来是黄粱一梦。陈鹏《中国婚姻史稿》从《文苑英华》所录数则唐人墓志中,几户崔姓墓主,其夫人不是荥阳郑氏,便是陇西李氏、范阳卢氏,几户陇西李姓墓主,其妻莫不为荥阳郑和清河崔、范阳卢,仍不出七姓十家的范围。上述情况说明,终唐一世,这种世族大姓的门第婚姻仍在普遍地进行。

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婚姻行为是在大臣贵戚和武将藩镇的支持下盛行的。例如,高宗时候的宰相李敬玄"久居选部,人多附之。前后三娶,皆山东士族,又与赵郡李氏合谱,故台省要职,多是其同族婚媾之家"。唐中宗时的宰相李日知:"诸子方总角,皆通婚名族,时人讥之"。唐玄宗时名相张说,也是"好求山东婚"。这样,那些名门望族,更加觉得其声望高,达官贵人纷纷登门求亲,以至于:"然族望为时所尚,终不能禁,或载女窃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终不与异姓为婚。"①以至于最后唐朝皇帝也不得不屈从时俗,把公主选高门士族嫁之。《新唐书·杜羔传》说:"初文宗欲以真源、临真二公主降士族,谓宰相曰:'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

门第婚姻的衰落 门第婚姻的真正衰落在唐中叶。若干史实证明愈到唐后期,那些所谓高门阅阀就越是下作到"多纳货贿,有如贩鬻","问名惟在于窃赀",变成名副其实的"卖婚"。这种做法的本身就使以高贵清白自翊的世族丧失了优势,它的沦替就是必然的了。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转变。出于江左名门的高宗时礼部尚书许敬宗,竟然因为"嫁女与蛮酋冯盎之子,

① 《新唐书》卷九十五《高俭传》。

① 《资治通鉴》卷二百显庆四年。

多纳金宝,为有司所劾"。他还为了"多得赂遗"而娶武将尉迟敬德的曾孙女做儿媳。此事落得丑名流传,死时议谥时有人评他:"纳采问名,唯闻于黩货。白圭斯玷,有累清尘。"①另一个例子是武则天时一个出自名门的世族李远,为了攀附宰相魏元忠,把女儿嫁给魏的儿子,而且还以500 万的嫁赀赔送女儿,在当时落个"以女易官"的恶名。李远果然以财礼获得河内县令的官职。这个例子说明到唐朝,门阀世族也在逐渐变化。

再经过太宗、高宗、中宗两次三番地下令禁止高姓的门第婚俗,到中唐以后,无论官民,门第婚姻的观念也就逐渐淡薄了。最后经过黄巢领导的唐末农民战争的一次致命打击,门第婚姻这个我国婚姻史上的怪胎,也就结束了生命。宋以后的讲求门第,已和唐以前的世族门第有本质上的不同。所以《通志·氏族序》最后给魏晋以来的门第婚姻,画上了一个句号:"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这可以说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① 《旧唐书》卷八十二《许敬宗传》。

(二)政府奖励下的早婚和再婚风俗早婚习俗 隋唐五代婚俗还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一是早婚的较为普遍,二是女子再婚与改嫁并不受到社会的责备,后世严厉的贞操观念在唐朝是淡薄的。

唐朝的早婚,上自后妃,下至庶人,几乎一律。根据《旧唐书》记载,唐太宗的长孙皇后,是十三岁就成为后妃的;武则天被召为才人,年方十四。一般的百姓,则有若干唐诗可证。李白的《长干行》有:"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崔颢的《王家少妇词》则有"十五嫁王昌,盈盈入画堂"。又有《相逢行》:"妾年初二八,。。夫婿大长秋"。二八为十六岁。以上这些少女出嫁时年十三岁至十六岁不等,都不超过十八岁,而且是虚岁。

唐代早婚俗,有几个原因。第一,封建国家为了增加赋税,奖励早婚。

《唐会要》记载了初唐到盛唐两个有关婚姻的法令:一个是太宗贞观元年诏书,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并须申以婚媾"。另一个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的敕令,又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贞观元年为公元627 年,开元二十二年为734 年,提前了婚龄,说明统治者急需增加税收。唐朝规定的婚龄,在古代史上虽不算是独一无二的,但可以算是偏早的。根据《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一书的统计,我国周代以前适婚年龄规定为男三十,女二十,唐代以后的宋朝、明朝、清朝,一般都在男十六、女十四左右。很明显,婚龄的提前,有利于人口的增殖和国家赋税的增多。据《通典》及《旧唐书》统计,唐初武德年间仅有200 万户,到盛唐之末唐玄宗天宝十三年(754 年),户数增至960 多万,口数增加到5288 万多人。这个数值的增加,除了说明唐前期的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安定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国家奖励早婚的结果。

唐代风行早婚,还有一个原因是富贵阶层希望早生贵子继承遗产,所以造成"富家女"早早地便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去传宗接代。白居易的《贫家女》诗道:"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言嫁不须臾。"这里是说富门少女十六岁刚过,不用父兄开口,就有人把她们娶走了。但那些家里拿不出嫁赀的"贫家女"可就难说了,"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荆钗不值钱,衣上无真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所以唐代"早婚"看来还要有一定的条件,既要保证国家赋税的增值,同时却也要具有一定的家产,拿得出嫁或娶的一笔费用。这就涉及到"财婚"的问题,下面再谈到这一现象。

再嫁现象的普遍 比起后代来,唐朝的贞操观念要薄弱得多。无论从正史材料,或者诗文小说中看,唐时妇女改嫁是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我们先看唐家公主再嫁的情况。《中国婚姻小史》曾为唐朝公主211 人作了这方面的统计,除早夭出家入道之外,凡出嫁公主123 人,再嫁达到24人,占1/5,其中三嫁有4 人。再从《新唐书·诸帝公主传》的记载,分析一下自高祖至中宗四朝公主的情况。四代51 位公主中,共有8 位公主改嫁。其中唐高祖李渊的女儿高密公主先嫁长孙孝政,又嫁段纶;唐太宗女襄城公主先嫁萧锐,再嫁姜简;城阳公主先嫁杜荷,改嫁薛瓘;新城公主先嫁长孙诠,后嫁韦正矩;高宗女儿太平公主先嫁薛绍,再嫁武承嗣,又嫁武攸暨;中宗女定安公主先嫁王同皎,再嫁韦濯;安乐公主嫁武崇训,又嫁武延秀。还有一个太宗女儿合浦公主,虽未再嫁,但和丈夫房遗爱同有外遇,公然淫乱。安乐公主也是先和武延秀淫乱,然后再正式嫁给他的。上层社会性关系如此混乱,可以想象当时的"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是很淡薄的。由此联系到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后来竟然再做高宗的妃后,唐玄宗娶儿媳杨玉环为贵妃,也都不足为奇了。

在唐人传奇小说中,再嫁的描写也是很多的。如《柳毅》一篇,所写男主人公柳毅,从龙宫回乡获得大量宝物,先后娶的张氏韩氏二房俱死,最后续娶的是范阳卢氏的新寡小姐,后来"男女二姓,俱为豪族","金陵之士,莫不健仰",丝毫不因为柳生娶了年轻寡妇而看不起。再如《李章武》一篇,说的是中山人李章武,在华州相识一个王姓家的子妇,相悦而成情人,这位女子后来夭逝而成了冥中仙。李章武数年后又至华州和她的仙魂相会。这则故事,把和别人妻子公开姘居视为雅事,而且这位女主人公王氏子妇还可自己"物色名氏"以"相讬祇奉",即自己自由选择对象。这在我国封建社会来讲,也是很不平常的事,恐怕也只有唐朝能有这样的性自由。

唐代婚俗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古今学者对此颇有许多卓见。宋代理学大师从传统儒家的观点认为:"唐源流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①。近年台湾学者傅乐成则认为,这是由于"李唐皇室出身于北朝胡化的汉人",同时"也受南北朝风气的薰染"。这些意见,都是很有参考价值的。我们认为,应当与唐代整个社会的开放有关,唐时吸收了许多外来文化的营养,在婚俗方面自然也不可避免。比如,当时北方游牧民族突厥的"收继婚",就影响了初唐高祖、太宗、高宗几代。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下面谈到。

① 《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六,历代类三。

(三)婚俗中的胡俗成份"收继婚"收继婚是唐代婚俗中最明显的胡俗成份。所谓"收继婚",用《隋书·突厥传》一句最概括的话说,就是"父兄死,子弟妻其群母及嫂"。具体讲,即父、兄、伯、叔死,子弟及侄辈得妻其后母、嫂及伯叔母等,但有个规定:"唯尊者不得下淫"。按照这一规定,隋朝嫁给突厥的义成公主,曾先后为启民可汗、启民可汗子始毕可汗、始毕可汗弟处罗可汗及处罗可汗弟颉利可汗四人之妻。这种收继婚风俗曾遍及我国南北朝隋唐时的西、北各游牧民族,不仅在突厥族中存在,高昌也曾经有过,匈奴、乌孙、柔然也都有过。这是一种原始群婚的遗风,也是氏族外婚制度的反映。总之,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婚俗和婚姻制度。

这种收继婚风俗,影响到唐朝宫廷和贵族集团,便形成后人所讥的"乱伦"、"烝母报嫂"的婚姻现象。《中国婚姻史稿》有一段颇有代表性的议论说:"隋唐两代起自关陇,当时汉胡婚媾频繁,寝淫胡化,故烝报之事,不以为讳,如隋炀帝烝父妾宣华夫人陈氏,容华夫人蔡氏。唐太宗取其弟巢刺王元吉妃为妾,生曹王明。。太宗死,高宗复以其父才人武氏为皇后,中宗女安乐公主嫁武崇训,训死,主素与训从弟延秀通,即嫁之。凡此诸事,皆胡俗也。"①婚辈的混乱 如果说"烝母报嫂"是受胡俗"收继婚"影响的话,那么突厥婚制中尚有一条"唯尊者不得下淫",对唐朝皇室贵戚中一些现象,就未必能用胡俗影响来解释了。"尊者不得下淫",指的应是父兄长辈不得妻其下辈,而唐太宗的收巢王元吉妃为妾,后又收参与谋反的侄辈庐江王瑗的姬入侍,都应属于"下淫"之例。以此说明,唐朝至少在皇室贵族集团,并不过分拘束于婚姻的辈份,同时也不强求妇女贞节"从一而终"。

至于唐玄宗的公然娶儿媳杨玉环为妃,则更是千古未有的婚姻现象了。

我们把这些现象,再参之武则天和韦后的时代,太平公主和安乐公主都分别与自己母亲的面首们打得火热,毫无顾忌的情况,就更加可以理解唐代婚辈之混乱程度了。

青庐、"转毡"与"坐鞍"的婚俗 隋唐时因为民族融合,许多民族的风俗习惯互相交融,已分不清其源流,但婚俗中的胡俗因素,在设青庐、"转毡"与"坐鞍"俗中却仍可看得很清楚。设青庐在唐朝又称"铺设帐仪"、"入帐"或"登虚帐",是指用青布幔为屋,在此交拜迎妇。《封氏闻见记》说:"近代婚嫁,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并提及这种毡帐婚俗"起自北朝穹庐之制"。其实这种穹庐毡帐的婚俗,早在东汉末年就已传到中原。另外,毡帐的风俗在其他方面尚有反映。《新唐书·太宗诸子传》曾记唐太宗的太子承乾,有荒唐的癖好:"又好突厥言及所服,选貌类胡者,被以羊裘,辫发,五人建一落,张。。舍,造五狼头纛,分戟为阵,系幡旗,设穹庐自居。。"。这里虽说的不是婚礼,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西北各族的"胡俗"为中原汉族所乐于接受的情况。中唐德宗以后,曾有大臣建议改变这种习俗,把设青庐改在堂室中实行。逐渐为图吉利,改为"百子帐",到宋朝又称为"登虚帐"的婚俗,在宋人吴自牧的《梦梁录》中有具体记载。

①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第164 页。

除青庐俗外,唐朝还有转毡、坐鞍等婚俗。所谓"转毡",就是新妇迎至门,先引至一长条毡席上行走,"不得踏地"。所谓"新妇至门,步履不着地,以毡展转承之而行",故称"转毡"。此俗在唐宫中尤为盛行。《新唐书·礼乐志》:皇帝纳后,"将夕,尚寝设御幄于室内之奥,东向,铺地席,重茵,施屏鄣"。诗人白居易有《春深聚妇家》诗,亦提及此种婚俗:"青衣转毡褥,锦绣一条斜"。"坐鞍"之俗,更显而易见为北方游牧民族风俗传入。《合壁事类》引《苏氏演义》说:"国初婚姻,坐女于马鞍之侧,此胡人尚乘鞍马之意也"。在敦煌发现的唐代遗书中,有"坐鞍"婚俗的详细仪式,大约当时新妇升堂奠雁后,即坐马鞍上,由女陪伴者把女方带来的雁掷入堂中,然后才"遮女出堂"。此雁以后待男家放生之用。这种婚仪生动地描绘出北方游猎民族的余风。

(四)买卖婚姻的表现"财婚" 贪财利贿,利用收取大量钱财来作为男女婚嫁的条件,称为"财婚"。唐代财婚的原因有三:一为了借婚姻显示自己的门第高贵或阔绰,一般富贵之家或稍有地位之家都这样做,这就使一次嫁娶的费用定得很高。敦煌唐代写本《孝子传》记载当时娶一个寡妇定亲礼竟为"璧两双,杂彩千匹"和"奴婢百人"。另一件敦煌文书记录当时的"婚事程式",则列举随同送婚书一起送到女家的彩礼有:五色彩、束帛、钱串、猪羊、须面、野味、果子、酥油盐、酱醋、椒姜、葱蒜等十多样,并指定绫罗要成箱,被褥等成柜。二是由于唐朝时候原有魏晋时的门阀旧第已经沦替,而又自矜其门,又为新贵们慕名所趋,因而常常出现"女家门望高,而议姻之家非耦,令其纳财以陪门望"的情况。前面说的唐太宗、中宗等数次禁止的"卖婚"陋习,就是指此。第三种则是把嫁女儿作为赔钱货,以嫁女取得一笔钱财,为儿子娶妻作费用。元稹的《代九九诗》说明了这一事实:"阿母怜金重,亲兄要马骑,把将娇小女,嫁与冶游儿"。为了老兄买一匹马风光风光,竟把妹妹当作摇钱树嫁给无赖子以取一笔聘财,这说明当时妇女的地位亦够悲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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