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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吕思勉:《隋唐五代史》第十九章《隋唐五代人民生活》。 .13

与此同时,唐太宗还积极鼓励学官对经籍进行撰集和注释。贞观五年(公元631 年)魏征撰《群书政要》,唐太宗览之称善,敕皇太子诸王各传一本,赐给魏征帛二百匹。后来魏征又撰成《类礼》五十篇二十卷,唐太宗览而称善,赐帛一千段。国子博士徐文远撰《左传义疏》六十卷,国子博士陆德明撰《老子》十五卷、《易疏》二十卷、《经典通释》三十卷,并行于世。唐太宗赐陆德明束帛二百段。许叔牙撰《毛诗纂义》十卷,赐帛二百段。于是不过数年,"秘书国籍粲然卒备"。正如范文澜所说,这对儒学的影响,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同样重大的意义。

唐朝统一经学的工作,还表现在"开成石经"这一盛举上。这部石经是唐文宗开成二年(公元837 年)所立,共分十二经(只缺《孟子》即成为近世的"十三经"),另附张参的《五经正字》和唐元度的《九经字样》,共六十五万字,用石一百一十四方,两面刻字(这部石经至今仍保存在西安的"碑林")。

在隋朝统一经学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这两项统一经学的重大措施,使南北朝时期形成的经学分南学、北学而终归于统一。这种统一的经学一直统治了几百年。这是李唐王朝在经学方面的重要贡献。

(3)整理历史文化典籍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丰富的历史典籍和文献。但是隋末动乱长达几十年,典籍和文献遭到严重破坏。唐初,京师长安的皇家藏书"典章湮散"(《新唐书·魏征传》),"先代之旧章,往圣之遗训,扫地尽矣。"(《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儒学》上)李世民采取了很多措施,组织力量收集整理和研究古籍,其中见诸史籍记载的较大规模的组织工作共有四次。第一次武德九年(公元626 年),"于弘文殿聚四部书二十余万卷,置弘文馆于殿侧,精选天下文学之士,以本官兼学士。"(《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高祖武德九年")"弘文馆学士掌详正图籍"(《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二),实际上就是研究和整理古籍。弘文馆中还有"梭书即校典籍,刊正错谬"(同上)。由于人力强,分工细,这次收集整理古籍的数量较大,并根据前人目录分类经验,创造了"四部书"分类法。

第二次是贞观二年,充实加强秘书省。秘书省是国家"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的常设机构。李世民授"通贯书术"的魏征为秘书监,"命魏征写四部群书",并批准"魏征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旧唐书·魏征传》),又"别置雠校二十人,书手一百人"(《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儒学》上)协助整理。在魏征主持下,"数年之间,秘府图籍,粲然毕备。"(《旧唐书·魏征传》)魏征改职之后,李世民又"令虞世南、颜师古等续其事"(《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儒学》上),让他们"购天下书,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以宫人掌之。"(《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志序》)魏征、虞世南、颜师古皆一代名儒,受到李世民的任用,既忠于职守,又精于业务,主管古籍整理工作卓有成效。

第三次是贞观四年(公元630 年),太宗命颜师古、孔颖达等组织整理"五经"(《易》、《诗》、《书》、《礼》、《左传》),具体经过及成就已如前述。

第四次是贞观十三年(公元639 年),太子"东营置崇文馆"

(《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志》上),馆内有校书二人,掌校整理宫中四库书籍。在东宫还设有司经局,也是专门整理东宫经籍的机关。

经过几次大规模的整理,到玄宗时期,于大明宫光顺门外、东都明福门外皆创集贤书院,两者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共有八万多卷。图书的整理为各级各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学内容。(4)修书立史初唐多以重臣领衔,荟萃妙选以修书,所修约有《艺文类聚》、《北堂书钞》、《群书治要》、《文思博要》、《唐律疏议》等,俱卷帙浩繁。初唐还正式确立官府修史制度,其成就亦大为可观。

"二十四史"中有八部修成于初唐,历朝历代实属绝无仅有。自此,官府修书一直被视为文治盛典。

李世民十分重视总结历史经验,修史书是其主要的内容之一。他说:"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新唐书·魏征传》)又说:"朕每观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规戒。"(《贞观政要》卷七)他继位第三年,就提出要修撰国史,并亲自确立了一套史馆修史制度。"贞观三年,于中书置秘书内省(即史馆),以修五代史(周、隋、梁、陈、齐)。"(《唐会要》卷六十三)同年"闰十二月,移史馆於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同上)这个制度有两个特点。第一,"宰相监修",体现了国家对修史的高度重视。第二,有了独立的常设修史机构,隶于中书省。这个机构除监修国史一人由宰相兼之,另有"史馆修撰四人"(《新唐书》卷四十七《职官》二)。由于实行宰相监修制,史馆可以通过宰相向各部门、各州县、各都督府征集史料。当时有《诸司应送史馆事例》的规定(《唐会要》卷六十三),实际上就是责成各部门各机构要按时把重大历史事件"堪报史馆,修入国史"(《唐会要》卷六十三)。这样,在修撰时,可有丰富的史料依据,以提高修史的质量。李世民两次下诏组织修撰前史。一次是贞观三年(公元629 年),李世民诏命房玄龄、魏征等修撰周、隋、梁、陈、齐五代史。贞观十七年(公元643 年),又诏命房玄龄、许敬宗等诸史家修撰《晋书》。李世民还亲自参与撰著宣、武二帝及陆机、王羲之四《论》(《唐会要》卷六十三),这对当时的史学兴盛和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使贞观时期的史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面貌。贞观时期。修撰的史书不仅数量大,而且门类多,不论是前朝史还是本朝史、正史、别史、典志史、地志史、类书等等,都涌现了大批著作,仅正史就修成了八部,在二十四史中,占据三分之一。这为贞观以后史学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种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必然会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李唐王朝适应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实际需要,采取一系列"大阐文教"的措施,努力发展社会文化教育,很快就对当时的政治和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一是改善了统治集团的文化素质。

从政治上看,由于文化逐渐发达,大批知识分子涌现出来。李世民注意选用具有一定学识文化的知识分子,"大收天下儒士,赐帛给传(驿站车马谓传),令诣京师,擢以不次,布在廓庙者甚众。学生通一经已上,咸得署吏。"(《贞观政要》卷七)"自此百官中有学业优长,兼识政体者,多进其阶品,累加迁擢焉。"(同上卷一)不同地方、阶层的知识分子不断被补充到各级机构、各个部门,使各级官府中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官吏大大增加。贞观时,特别是贞观中期以后,"凡在朝之士,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旧唐书·高士廉传》)反映了地主阶级国家机器生气勃勃的新面貌。整个统治集团的文化水平相对提高,这对于总结历史经验,研究制订各种政治措施,提高统治艺术,都十分有利。

二是承前启后,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迅速兴盛。

李唐王朝立国之初,即以恢宏的气度"大阐文教",兴办各类文教事业,使整个社会的文化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从而为唐朝的文教事业带来了许多新气象。这就大大改变了"隋季以来,丧乱滋甚,睠言篇籍,皆为煨烬,周孔之教,阙而不修,庠塾之仪,泯焉将堕"的文教苍白局面。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史上,唐朝文化是承前启后的重要链环,不仅较好地恢复和继承了历史文化遣产,而且影响到古代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历史上形成一个高潮。特别是李世民富有创造精神,医学、律学、历算学等实业专科教育设置,都前所未有,在世界上也是最早的。他推行的宰相监修史制度、科举制等等都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和再创造,形成了颇具特色的贞观文化,为贞观以后的文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促进了民族文化的融合。

如果说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的长期共处,使政治经济上的融合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那么唐代社会文化上则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就不能不与初唐的文教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李世民抛弃了"贵中华,贱夷狄"的偏见,在前几百年民族融合的基础上,注意加强民族团结。不仅在政治上对各少数民族"爱之如一","与中夏不殊","使如一家"(《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在发展社会文教上也同样如此,从而促进了各民族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融合交流。

4。三教并重及其对经学教育的影响应该指出的是,李唐王朝在文教政策上的一个突出特点,乃是在尊崇儒术的同时,亦提倡佛教和道教。既尊崇儒术,又兼重佛道,以尊孔崇儒为主,以佛道为辅。李唐王朝基于其实际利益与需要,对于佛、道二教,则有时抬此抑彼,有时抬彼抑此,有时甚至毁佛灭道。因而有时儒与佛道之间的斗争颇为激烈。佛教和道教在文教方面的影响始终是很大的。

唐代诸帝多数信佛,且大力宣扬佛教。唐高祖于武德三年(公元620 年)即大建佛寺,营造经像。当三论宗主吉藏初到京师时,高祖劳问勤勤。吉藏死后东宫以下皆吊赠。唐太宗于贞观三年(公元629 年)下诏开始译佛经。当著名的法师玄奘从西域归国时,太宗特敕迎接,空城出现,不仅接见,还下令将他带回的梵本六百五十七部佛经都翻译出来,并为译成的新经作《大唐三藏圣教序》。高宗也为之作《序记》,宣扬佛法。玄奘病重时,高宗"遣御医急赴,未至已卒,为之废朝数日。"同时,高宗还派义净法师赴印度取经。义净历三十余国经二十五年,归国时,武则天亲自迎接,并令翻译他带回的经律近四百部,为佛造大像。即便是屡称老子为宗室先祖,道教乃祖宗之教的玄宗,也没有抑制佛教,反重用僧人一行,"数访以抚国安民之要";还亲注《金刚经》,诏颁天下,普令宣讲。中宗崇饰寺观。肃宗、代宗在宫内设道场,养了数百个和尚早晚念佛。宪宗曾命中使林英奇到凤翔法门寺迎佛骨等等。由于宪宗时期崇佛已达到高潮,所以儒佛的斗争也最尖锐。到武宗时,出现了所谓"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的形势。全国有寺四千六百余所,兰若四万所,可见唐王朝对佛教的扶持。会昌五年(公元845 年)不得不拆除寺庙几万所,这俗僧尼和收回奴婢几十万人,收回膏腴土田几千万亩。这既反映了当时佛寺中的僧侣地主与世俗地主争夺土地的矛盾,也说明了佛教的发展,及其势力的影响之大。

道教在中国土生土长,因其追崇老子(李耳)为教主,而教主与唐朝皇帝同姓,便于依托附会,神化皇权,麻痹人民,所以道教也备受推崇。唐高祖武德时,即为老子立庙。武德八年(公元625 年)下诏叙三教先后,先老,次孔,末释,道教取得了三教之首的地位。高宗时,于乾封元年(公元666年)追封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此后除武则天外,唐代帝王大教推崇道教。即便是武则天,虽因佛教开武周政权之阶,而令释教在道教之上,僧尼处道士女冠之前,但也不曾排斥道教。中宗复位以后,道教又取得诸教之首的地位。终唐一代,道教一直受到尊崇,几近国教。玄宗托言梦见老子,因画老子像,颁行天下。因为尊崇道教,法律上也规定道士、女冠、僧、尼等犯罪,"所由州县官,不得擅行决罚,如有遣越,请依科罪",让他们享有法律上的特权。当时两京和天下州府都置有玄元皇帝庙,信徒颇多。据《唐会要》记载,仅长安城中的道观就有三十多所。道观的建筑极为华丽,浪费了国家很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玄宗还曾亲注《道德经》,令每家收藏《老子》书一本,要人人学习。每年贡举人还要加试《老子》策,并在两京设立崇玄馆,专门研习《道德经》、《庄子》、《文子》、《列子》,习成后,每年送到中央政府参加道举科的考试。

唐代统治者在尊崇道教的同时,对其它宗教也并不排斥,而是采取兼容并收、诸教并行的态度。高祖时曾建胡袄祠并置官。太宗时又诏准波斯景教僧阿罗本在中国传教,阿罗本在长安建寺一所,度僧二十一人。据《西京新记》记载,当时长安有景教寺二所,袄教寺四所。唐高宗时,又命于诸州各立景寺。代宗大历三年(公元768 年),还准许摩尼教在长安立寺,并赐额"大云光明寺"。在广州甚至还有婆罗门寺。各种异教寺院的建立,正反映了唐代政府对各种宗教兼容并收的态度。

唐王朝对宗教的容忍和重视,其原因固然很多,如唐代经济繁荣,国力强盛,足以容纳各种宗教活动;文化发达,中外交流频繁,宗教成为一个重要部分。但最根本的还是想利用宗教来欺骗人民,稳定帝国的统治。正如当时僧人法冲所说:"国家立寺,本欲安宁社稷。"(《续高僧传·法冲传》)说明唐代统治者扶持宗教的根本目的还在于政治意义,即把宗教作为维持国家统治的精神武器。

唐代寺观庙堂林立,除前代遗留和信徒自建之外,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建造的。国家造寺庙的原因有迷信的因素,统治者想死后进入"天国",永享富贵,如唐太宗为母亲太穆皇后追福造的慈德寺、宏福寺;高宗为母亲文德皇后追福造的慈恩寺等即属此类。但主要是借以笼络人心,塑造慈善开明形象,形成宽松的政治环境,如唐太宗诏,在起义以来交兵处,为义士勇夫殒身戎阵,各立一寺,就在这种含义。他曾说:"朕自隋末创义,志存拯溺,北征东伐,所向平殄。然黄钺之下,全镞之端,凡所伤殪,难用胜纪。虽复逆命乱常。自贻殒绝,恻隐之心,追以怆恨。生灵之重,能不哀矜,悄然疚怀,无忘兴寝。且释氏之教,深尚慈仁,禁戒之科,杀害为重。承言此理,弥增悔惧。今宜为自征讨以来,手所诛剪,前后之数,将近一千,皆为建斋行道,竭诚礼忏。朕之所服衣物,并充檀舍。冀三途之难,因斯解脱。万劫之苦,借此弘济。灭怨障之心,趣菩提之道。"(《广明弘集》卷二八)

显然,在对战亡人表示同情、借以笼络人心的同时,还有几分恐惧心理。可见,李唐统治者之重视宗教,一方面是利用宗教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本"、"轮回"、"彼岸"、"涅槃"等观念,否认客观世界的真实性和价值,要求人们改变对现实世界的看法,以脱离人生苦海来麻痹人们的思想,并以之作为有力的精神上的统治手段;另一方面,利用宣传宗教搜刮民财,并借宗教粉饰太平,填补他们空虚腐朽的生活。

欧阳修曾讥讽唐太宗兴建寺院之举是中材庸主之所常为。其实,太宗虽有迷信思想,却并非虔诚的信徒,他不好神仙方术,曾对徒臣说,神仙事本虚妄,空有其名。对佛教也一样,大臣肖瑀要出家,太宗则说,"至于佛教,非意所遵"(《旧唐书·肖瑀传》)。傅奕上书斥责"佛是胡中桨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写老庄乡言,文饰妖幼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太宗颇然之。连文德皇后都说:"道、释异端之教,蠹国病民,皆上素所不为。"(《通鉴·贞观十年》)武则天时,僧人怀义等附会《大云经》,宣扬"唐室衰亡,女主君临",为武则天称帝大造舆论。所以武则天倡佛也是为了向人们显示武周政权的合法性,可以说那些寺院是典型的御用寺院。

武周垮台,中宗复位,又令"诸州置寺、观一所,以'中兴'为名",庆贺被武后篡位的唐朝获得中兴。中兴寺观设立的政治意义远远超过宗教意义。

唐玄宗时曾在各州设立开元寺观,过去在龙光寺举行的国忌日和庆贺皇帝诞辰的仪式改在开元寺进行。不久又诏令在开元寺观安置玄宗真容。显然,名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开元寺观实际上不过是举行国家庆典和为皇帝祈祷、扶翼皇权的政治场所。

可见唐代政府设立的寺观,大都出于政治需要,即便是那些出于迷信而建的寺院,也或多或少地含有一些政治因素。或宣扬孝道,或笼络人心,是借以安宁社稷。

各种宗教恶性发展的结果,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威胁着帝国的财政和正常的统治秩序,也必然影响到有唐一代的文化教育。在各种宗教中,佛教对唐代及以后的古代教育影响最大,最直接。

一般地说,佛教仍是当时统治者麻醉和欺骗人民的政治把戏,是实行思想统治的精神武器。但伴随佛教而来的艺术、文学、因明等等,对中国文化都有重大影响。如佛教的建筑、雕刻对中国的建筑、雕刻就有很大影响。又如佛典翻译文学,丰富了中国文学的内容;俗讲和变文即是由讲佛法而来的;传奇小说在内容、素材和方法各方面也受到佛教故事的影响。再如其擅言形上和心性的贯通的思路,为宋明理学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和致思方式。当时中国文化吸取了佛教文化许多新鲜的营养成份,加以融合发展,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化教育的发展,这是不容抹杀的事实。

反映在教育上,唐代佛学虽未立为官学,但到处寺院林立,僧徒众多。

寺院不仅要对教徒进佛教教育,而且还要译著佛经,宣讲教义,因而有一套教育制度,实际上每一所寺院,都是一所佛教的学校。

贞观时的玄奘法师、高宗时的义净法师都曾广收门徒,讲经说法。其他著名禅师进行佛学教育的活动也到处皆是,如怀让禅师的高足子道一禅师,向怀让学习十年,自成一派,在江西各地传道,所谓"四方学者云集座下",他的弟子竟有一百三十多人。又如怀海禅师是道一禅师的大弟子,从怀海的传记看,当时佛寺里既有学生宿舍,又有讲佛经的"讲堂",学生在听课时有一定的纪律要求。怀海创立的"丛林义规",名叫"清规",实际上等于学习佛学的基本守则,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目的等都有要求,学生一切动静行为都要遵守清规,成为丛林的法典。所谓"清规戒律"就是由此而来。此外还有永明寿禅师所作的百丈山"日用小清规",也是丛林寺院中进行佛学教育通用的法则。这些清规即是寺院学校的学规。

佛教大师在讲经说教中,很注意教学方法。首贤国师撰写的《义门经径易解》,即可以说是"华严经教学法"。从教学方法上来说,禅宗讲经注重领会,不重文字记诵,读经看教必须"归就自己"。慧能曾说:"诸佛妙理,非关文字。"问答和讨论是佛徒教学中的重要方法,常常利用日常生活中的事物作比喻析解经义,例如慧能听二僧争论"风动幡动"的问题时,便争论说:"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这种教学方法对后来理学的讲经活动影响很大。佛教寺院的讲经形式,以及译经、注经、抄经和藏经等活动以及佛教大师讲义的记录与整理方法,对后来儒学教学都有很直接的影响,多被世俗教育所仿效。

此外,一些佛教寺院在研究学术的同时,也要进行一些天文、历法、数学、计算等方面的研究和传授,对实科教育和世俗教育的内容也是一种十分有益的补充。著名高僧一行法师当初求访师资,以穷大衍,至天台山国清寺,见一院,古松十数,乃有流水。一行立于门屏间,闻院僧于庭布算声,遂趋入,稽首请法,尽受其术。后来他根据《太玄经》衍出《大衍玄图》及《义诀》,令学者叹服。开元十年(公元722 年)他又受命考订前代诸家历法,改撰新历,并根据率府长史梁令瓒等创造的黄道游仪,以考七曜行度,互相证明,于是推《周易》大衍之数立衍以应之,以撰成《开元大衍历经》。这些成就都得益于早期在国清寺受到的数学及历算教育(《旧唐书·方伎列传》)。

5。对传统经学的怀疑与重构(1)对天人感应和谶纬神学的批判两汉以来儒学的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精神由董仲舒倡之于前,白虎观会议彰之于后,一直是社会的统治思想。魏晋和南朝各代的"禅让",没有一个不是打着"祥瑞"的旗号进行的。曹丕为汉帝作"禅让册",宣称"皇灵降瑞,人神告征","天之历数在尔躬"(《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司马炎代魏,说"八纮同轨,祥瑞履臻;天人协应,无思不服","予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违"(《晋书》卷三,《武帝纪》)。南朝刘裕代晋,自称是"四灵效瑞,川岳启图"(《宋书》卷二,《武帝纪》)。萧道成代宋,标榜"象纬昭彻,布新之符已显;图谶彪炳,受终之义既彰"(《南齐书》卷一,《高帝纪》)。梁武帝萧衍代齐时是"灵瑞杂沓,玄符昭著","八表呈祥,五灵效祉,岂止鳞羽祯奇、云星瑞色而已哉!"(《梁书》卷一,《武帝纪》上)。北魏道武帝拓跋倣在一次诏书中强调,朝代之更替,均有"蛇龙之征,致玄彩之应,五纬上聚,天人俱协,明革命之主,大运所锺,不可以非望求也。"(《魏书》卷二,《太祖纪》)北齐文宣帝高洋听信"亡高者黑衣"的谶言,以为黑者莫过于"漆",于是囚禁自己的七弟高涣(因七与漆同音),并亲手刺涣,用火将他烧死(见《北齐书》卷十,《高浚传》)。直到隋文帝代周时,也还是打着"赤雀降祉,玄龟效灵,锺石变音,赤鱼出穴,布新之軹焕焉在下"(《隋书》卷一,《高祖纪》上)的招牌。可见天人感应论和以此为基础的谶纬迷信是从秦汉直到隋初的主要统治思想。

但是,连年战乱的现实和统治秩序的不断更迭,江山的不断易主,也使得一些人逐渐对上天的意志和冥冥之中统一和永恒的主宰产生了怀疑,迫使统治者不得不对原来的天人感应和以此为基础的谶纬迷信进行改造,以建立新的意识形态。北魏孝文帝就曾下诏焚毁图谶、秘纬(《魏书·高祖纪》);虞世南、魏征也曾劝太祖李世民修德不修瑞(《贞观政要》卷十)。这都表明统治阶级在试图抛弃天人感应和谶纬迷信,另寻新途了。在这一过程中,儒家学者对天人感应和谶纬迷信的批判,对新式理论的产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隋唐时代,对天人感应和谶纬迷信进行批判的第一个人是王通。王通说他的学术宗旨就是明"天人之事"。梁武帝时的刘峻作《辩命论》,谓"士之穷达,无非命也。"(《文选》卷五十四)王通读后,斥之曰:"人道废矣。"(《文中子中说·王通》)对于封禅迷信,王通说:"封禅之费非古也,徒以夸天下,其秦汉之侈心乎?"(同上)王应麟赞此语为"河汾笃论"(《困学纪闻》卷十)。西汉京房好灾异迷信之术,说"《春秋》纪二百四十年灾异,以视万世之君"(《汉书》卷七十五,《京房传》)。晋代郭璞也喜此术,谓"王者之作,必有灵符,塞天人之心,与神物合契,然后可以言受命"(《晋书》卷七十二,《郭璞传》)。王通对他们甚为反感,斥之曰:"京房、郭璞,古之乱常人也。"(《文中子中说·礼乐》)

唐中期,史学家刘知几对批判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指出,所谓祥符,在秦汉以前,史书记载极少,考之于《尚书》、《春秋》,"上下数千载,其可得言者,盖不过一二而已。"但是,秦汉以后,此说泛滥,乃"主上所感,臣下相欺"所致,故曰:"德弥少而瑞弥多,政逾劣而祥逾盛"(《史通·内篇·书事》)。他又指出,董仲舒、班固、刘向、京房等人附会历史上的灾异与人事的关系,"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或"以实就虚",均"移的就箭,曲取相谐",结果是:"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同"(同上)。互相牴牾,矛盾百出。刘知几从事实与逻辑两方面进行批判,比前人更为有力。

稍后的李筌在对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进行批判的同时,指出君臣道德对社稷兴亡的作用,是很有意义的。他说:"愚人见星流日晕,风雨雷电、水旱灾蝗而忧惧,殊不知君臣道德,政理淳和,安抚黎人,转祸为福。。。但君怀廉静,臣效忠贞,■鹊不喧,边烽无燧,寰宇宁泰,纵天地灾祥,无能为也。"(《阴符经疏》)

对天人感应和谶纬神学进行集中,全面、总结性批判的思想家,是中唐以后的柳宗元和刘禹锡。他们二人不仅在思想内容上,而且在思想方法上,也与传统的儒学思想家不同。经过柳、刘二人的批判,传统的天人关系的争论逐渐被赋予了理气的内容。

柳宗元认为对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进行清理和批判,是一件"表核万代"的"大事",为此而战斗,"死而无憾"(《柳宗元集》卷一,《贞符》)。柳宗元认为,批判天人感应的目的在于"明大道",并使道"施于人世"。他比较自觉地以道、德、仁、人等范畴作为决定国家兴亡、社会治乱的力量,指出"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德绍者嗣,道怠者夺"(同上),道和德对于社会的变化具有权威的性质。"道"和"德"指的是人事而不是天命,柳宗元以人事代替天命,表明了他对天命论的否定。刘禹锡更进一步,把"理"、"道"与"天"对立起来,认为理和道不明,必然崇尚天命;而一旦明白了理和道,天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举例说,舟行小河,"舟中之人未尝有言天者,何哉?理明故也。"舟行江海,"舟中人未尝有言人者,何哉?理昧故也。"(《刘禹锡集》卷五,《天论》)在社会领域,"法大行,则其人曰:'天何预人事耶?我蹈道而已。'"(同上)刘禹锡的"理",有自然规律的意义。在社会领域,理的意义是指"公是公非",即整个社会的利益。"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同上),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必赏,违背社会的整体利益必罚。

在柳、刘之后,还有元稹、吕温、牛僧儒和《无能子》的作者等人对天命论的批判,可以说对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的批判已基本终结。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在隋唐时代遭到理论上的比较集中的批判以后,再也不能成为统治思想了。

(2)新的学术观念的形成隋唐时代的思想家们,一方面致力于否定、抛弃天人感应和谶纬迷信这种过时的、陈旧的思想形式,另一方面,又在不断地与佛、道的思想,特别是佛学思想的斗争和接触中,融合其思想的长处,着力于创立一种新的学术思想体系,这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就是"理"和"道",它已经开始在韩愈、李翱、柳宗元、刘禹锡、李筌等人的思想中形成。用"理"和"道"代替"天"与"命",使传统儒家思想具有了新的思辨特征和理论逻辑,获得了新的生命和吸引力,这为宋明理学的产生奠定了初步基础。这一成就主要表现为隋唐儒者如下观念的形成。

一是"道"与"道统"的观念。

原始儒学是不言天道的,所谓"天道远,人道迩"(《论语》)。隋唐儒学思想家在批判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的同时,开始提高"道"的地位和作用,力图以"道"来取代已经衰落的天命。这个"道"既有社会伦理规范的意义,又有自然规律的意义,并逐步隐约地具有了社会和自然界最高主宰的意义。

隋唐时代第一个提高道的地位的人是王通。他一方面把道说成是仁义礼智信五常的统一,另一方面又把道解释为中道、仁政,认为"物莫不从之"(《文中子中说·周公》),"顺之则吉,逆之则凶","道不啻天地父母"(《文中子中说·王道》)。道高于天地父母,显然已经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了。

柳宗元的"道",首先是伦理道德范畴。他说:"圣人之教,立中道以示于后,曰仁、曰义、曰礼、曰智、曰信。"(《柳宗元集》卷三,《时令论》下)其次也是自然规律:"一气回薄茫无穷","虚无混道道乃融"(同上书卷六,《南岳弥陀和尚碑》)。他认为道与官(人)相比,道是本官(人)是器,是末:"官也者,道之器也",这已经是以道取代了天命的地位和职能。

刘禹锡把"道"常换成"理",特别强调"理"的作用。韩愈作《原道》,同样是提高"道"的地位。在隋唐时代,"道"的地位提高与"天命"的地位下降是一致的,这种现象说明了"道"是"天命"的代替物。

"道统"是"道"的统绪、承传,是关系到新的儒学思想理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的问题。它最早由韩愈提出。韩愈为了同佛教相抗争,模仿佛教的法统说和传法世系,编造了一个儒家的传道道统。他说:"(道)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昌黎集》卷一,《原道》)这个道统的实质就是仁、义、礼、智、信之五常,并且他也以承绪这一道统为己任。他说:"韩愈之贤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拯之于未亡之前,而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同上书卷十八,《与孟尚书书》)韩愈编造这个道统,对于儒学维护统治地位至少有四个作用:一是阐明儒家一脉相传的仁、义、礼、智、信等伦常才是正统,而非天命鬼神之类;二是佛教有法统,儒家有道统,儒统并不差于佛统;三是佛教法统起自释迦牟尼,儒学道统起自尧舜,比佛教更加源远流长;四是儒学道统是中国的正统,佛教是自西夷传入的。这个道统说对儒家争夺统治地位大有助益,朱熹赞扬韩愈,说:"如《原道》一篇,自孟子后无人似它见得。"(《朱子语类》卷一三七)

二是"明道"的观念既然"道"是永恒和至上的真理,是"天命"的代替物,那么儒学的首要任务就应该是"明道"。

王通一生以明道自任,提出儒者应"生以救时,死以明道"(《文中子中说·周公》),"君子之于道也,死而后已"(《文中子中说·魏相》)。他的弟弟王绩在《游北山赋》中说,王通讲学之山似尼丘,泉似洙泗,所在的白牛溪在王通死后也称为"王孔子之溪"(《文苑英华》卷九十七)。王通要学周公、孔子明道,曾得到朱熹的赞扬,说"文中子他当时要为伊周事业,见道不行,急急地要做孔子,。。其志甚不卑。"(《朱死语类》卷一三七)他的《续六经》,已开"文以明道"的端倪。

韩愈明道的思想更为突出,他提倡的古文运动,大力主张"文以明道"。他曾说:"愈之所学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昌黎集》卷三,《答李秀才书》)又说:"盖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耳。"(同上书卷四,《送陈秀才彤序》)"愈之为古文,。。本志乎古道者也。"(同上书卷五)

柳宗元同样是一生以明道为已任。他说:"苟一明大道,施于人世,死无所憾。"(《柳宗元集》卷二十,《虎符》)他在早年就曾立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同上书,《寄许京兆孟容书》)。他是以韩愈为代表的古文运动"文以明道"主张的积极支持者和实践者。范仲淹说柳宗元的著作"礼义精密,涉道非浅"(《范文正公集》卷六,《述梦诗序》)。绍兴二十八年中书舍人王刚中在《加封文惠昭灵侯告词》中竟然大力赞扬柳宗元"生传道学",可见柳宗元对于明道是有功的。

五代末的柳开在隋唐儒学思想家大力提倡明道的基础上,将明道之学称为"道学",而将利禄之学称之为"禄学",将二者对立起来(《河东集》卷一,《续师说》)。不久,二程以"倡明道学"自任,程颢死后被誉为"明道先生"。宋明"道学"由是滥觞。

三是关于情性恶善的观念。

隋唐以前的儒学者一般是不言性情善恶的。西魏苏绰提出了"性善情恶"的理论,认为"人受阴阳之气以生,有情有性,性则为善,情则为恶。"(《周书》卷二,《苏绰传》)隋唐时代的儒学思想家继承、发展了苏绰的这个理论,直接把人性论引进了儒学的理论基础之中。

王通认为性是"五常之本"(《文中子中说·述史》),先天为善;但情有善有恶,因而主张"以性制情"(《文中子中说·立命》)。他第一次将《大禹谟》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引入道德修养领域,提出了道心与人心的对立,将心的范畴纳入了儒学之中。

韩愈的性三品和情三品说,将孟子的性善说、荀子的性恶说与杨雄的善恶相混说三种观点结合了起来,使人性理论更为丰富、复杂。

柳宗元大力提高人性的地位,认为性是"道本",是"其原无初,其胄无终"的精神本体(《柳宗元集》卷六《岳州圣安寺无姓和尚碑》)。他认为性本善,但"自有生物,则好斗奇,相贼杀,丧其本实,莫克返于初"(同上书卷六,《曹溪第六祖赐谥大鉴禅师碑》),提出了一个"失性"的问题,为"复性"论奠定了基础。

李翱强调"性善情恶",认为"性者,天之命也","情既昏,性斯匿矣"(《李文公文集》卷三《复性书》),为理学的"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理论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四是修身的观念。

依据性善情恶的理论,隋唐儒学思想家开始重视道德修养问题。修养有个程序,苏绰提到"凡理(治)之本,在先理已心","其次在理身",然后才可以"治人",并提出了"洗心"的命题(《北史》卷六十三,《苏绰传》)。王通也曾提出"正心"、"直尔心"与"家道正而天下正"等问题。他们开始认识到要治理天下,必先治家;要治家,必先治身;要治身,必先正心。

韩愈第一次将《大学》中的"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论述提炼出来,作为道德修养的程序、李翱又作了补充。后来的理学完全接受了他们提出的这一程序。

五是敬静的观念。

按照理学的解释,"敬"是"常惺惺法","是畏的意思"(《朱子语类》卷九十六),而"持敬以静为主"(同上书卷九)。隋唐时期的儒学思想家也开始作了初步论述。

王通很讲究"敬",他认为君子应"终日乾乾"(《文中子中说·周公》),"敬慎所未见,。。所未闻,刻于盘盂,勒于几仗,居有常念,动无过事,其诫之功乎!"(《文中子中说·礼乐》)他不仅强调敬,而且重视静,提倡"静以思道"的方法(《文中子中说·周公》)。柳宗元研究佛教,认为佛教主张静的修持方法可以借鉴。他说:"吾浮图说后出,推其本源,合所谓'生而静'者。"(《柳宗元集》卷六,《曹溪第六祖赐谥大鉴禅师碑》)认为佛教主静与《乐记》中的"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是一致的。他主张要"务清为室而静为家"(同上书卷二,《解崇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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