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中午,张喜赶到牛鉴的衙署,只见他为英军放风当日攻城而急得团团转。颇有一些西洋知识的张喜一掐算,当日是星期天,该是基督徒作礼拜的日子,连忙安慰牛鉴。将信将疑的牛鉴问清伊里布的行程,急忙再给英方发去一照会,告诉伊里布明日到达,想用伊里布善待战俘的名声,来阻止英军攻城的炮声。[171]
伊里布于8月8日到达南京,即派张喜前往英舰。
自1842年5月伊里布派陈志刚前往乍浦开始,中英交涉已近3个月。从现存的双方照会内容来看,似乎一直未能沟通。这一方面是英方翻译官的汉语水准问题,使英方文件往往辞不达意;另一方面是清方官员害怕留下把柄不愿在照会上写清其意,许多重要信息由送信的兵弁口头转述,而这些少有文化的武职,显得难胜此责。头脑及口齿皆极伶俐的张喜,一登场便是风光不同。他撰写的《抚夷日记》,又是关于南京条约谈判最详尽、最生动的中文记述,以致在美国的著名中国近代史专家邓嗣禹先生专门将之翻译成英文发表。[172]
张喜带去的伊里布照会,并无新鲜内容。马儒翰阅后劈头责问:“俱系空话,于事何益?”但英方深知张喜为伊里布亲信,于是双方的谈话也就“由辰至酉”(即早晨7—9时至下午5—7时),璞鼎查、马儒翰、罗伯聃皆在场。会谈的细节可见于张喜的《抚夷日记》,其于辩论进行于嬉笑怒骂之中而大放异彩。戏剧性的场面频频出现,张喜的言辞机锋不逊于苏秦、张仪。但是,越是完美的记录,越是让历史学家怀疑其掺入了多少自吹自擂的水分。[173]
据张喜称,他临别时曾向英方索要“回文”,英方称当日来不及拟就,让次日派人来取。当天晚上,张喜回到南京城时,车马俱绝,伊、牛“皆无定议”。第二天,8月9日,伊里布派弁去取回文,而牛鉴又将许诺赎城的金额从60万升至100万。[174]
伊、牛派出的差弁当日未归,8月10日深更返回时带来一个惊人的消息:英军将于明日攻城。[175]南京城内顿时乱成一片。伊、牛急命张喜再去交涉,而张喜“惟恐往返空谈,不能济事”,便不肯从命,坚请另派干员。或许张喜的这一举动使伊、牛完全顺服。伊里布交给张喜两份照会。第一份具衔为:
钦差大臣头品顶戴花翎前阁部堂署乍浦都统红带子伊。
第二份明确承诺:
所有烟价、马头及平行各条,均可酌商定议,写立合同。
与此两道照会同时发出的,还有道光帝允其“便宜行事”的上谕。[176]
从伊里布的头衔来看,钦差大臣、头品顶戴并无其事,尽管耆英后于8月15日出奏而道光帝20日批准“暂戴头品顶戴”;他的实职仍是四品顶戴署理乍浦副都统,他却省去了“副”字。可这还算是小事。他发给璞鼎查的那道上谕,是从道光帝两道谕令的文字拼凑的,其中一些意思是上谕中没有的![177]
牛鉴也派人送去一份照会,内称:“一切不尽之言,均由该委员面叙。”又据张喜称,他让人“面叙”的,是“许给赎城金三百万”![178]
这一夜,南京城内的官员恐怕都不能入眠。张喜一行于8月11日丑时(1—3时)出城,寅时(3—5时)到达江面,匆匆赶至璞鼎查的座舰。看来伊里布的照会终于符合了英方的要求,同意进行谈判;而璞鼎查给牛鉴的照会有如一颗定心丸:“赎城之说,自可置之不议。”[179]
张喜回到南京时,耆英已经到达。根据与英方的约定,8月12日,耆英、伊里布派张喜、塔芬布(耆从盛京带来的佐领)前往英舰谈判。耆、伊的照会称:
兹公同派遣委员张士淳(即张喜)、塔芬布前来,面为熟商一切,不难早定,所有本大臣等讲话通商之意,张士淳等必能代达也。[180]
由此,一名并非朝廷命官“暂戴”五品顶戴的家仆,充当了一个大国在重大事件中的进行外交谈判的正式代表!
璞鼎查见此,即命其秘书麻恭少校和中文翻译马儒翰为英方谈判代表。[181]根据马儒翰的提议,因天气太热(8月中旬火城南京之炎热可以想见),谈判地点于当日中午移至南京城外下关一带的静海寺。
张喜身为谈判代表,而在下令打扫寺院、布置场所、派定迎候人员、及时向城内大宪通报情况、甚至召集地保通知居民不必见这些隆鼻凹眼的夷人而惊慌逃难诸事务上,大有麻利、干脆之优长,真显其家仆本色,但待到麻恭、马儒翰等人到静海寺投帖、迎见、坐定,结束一整套礼仪程式后,他似乎只成了一名听客。马儒翰将议和条件逐条讲解完毕,恐张喜记忆不清,便展开纸笔,详细开载,并十分具体地叮嘱张喜:一、清方将英方条件再抄录一遍,若有异议将意见写在清方的抄件上;二、第二天中午继续谈判,届时张喜须带来钦差大臣对议和条件的意见和道光帝“便宜行事”谕旨的原件。
马儒翰开列的英方条件共有八项,内容包括赔款、割地、五口通商、废除行商、平行外交等。[182]这些都是张喜闻所未闻或知之不详的政府公务。而在张喜的日记中,英方的条件似乎仅仅是赔款3000万元(他大约也只能看懂这一条),于是,又拿出家仆的本事,大为杀价,使之降为2100万元。[183]可我们在英方记载中找不到相应的减价900万元的情节。
谈判结束后,张喜回去复命。耆英请其在后庭设座这一优礼使之受宠若惊。他详细回明谈判情况后,将英方要求“三大纸”交给耆、伊、牛。哪知三大宪看都不看,转给幕宾,而幕宾略观数行,便称“窒碍难行”,便束之高阁。
8月13日,耆英等再派张喜去谈判,但对英方的要求并无正式的答复。张喜索要英方要求“三大纸”,以便退还英方,哪知幕宾出门拜客未归。空着两手的张喜,忐忑不安地前往静海寺。与之同行的,不仅有塔芬布,还有牛鉴、伊里布派出的五人。这些末微小吏平时只是在官厅中传话端茶,此次派往折冲樽俎,为的是将来上奏时可以保举。
这一天的谈判情况可想而知。尽管张喜诡称英方条件由钦差大臣们正在“逐条斟酌”、圣旨原件送往扬威将军处,但英方大怒,指责清方无心讲和,欲调寿春镇兵前来开战。在英方的紧逼下,张喜露出了原形:
我们往来传话,有话只管说明,我们亦好回禀钦差大臣……[184]
这位清朝的正式代表,内心中仍自我认同为“往来传话”的差弁。又据张喜的日记,马儒翰与麻恭商议后,在谈判结束时宣布:
候至天明为度,天明若无回信,即便开炮。[185]
这无疑是最后通牒。
张喜将此决裂情况回禀耆、伊、牛,三大宪惊骇失色,立即找来幕宾,检出英方的条件,决定“一概允准”,仅对付款期限及款项付清前英军占领舟山、招宝山、鼓浪屿三处表示异议,要求再议。[186]
事情就这么简单。原本很复杂的事情,一晚上就全结束了。
当天晚上,两江总督衙署内幕宾们很是忙碌了一番。子时(11—1时),张喜匆匆出城,丑时(1—3时)赶至江口,寅时(3—5)来到英舰。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赶在“天明”之前。英方收到了耆、伊、牛出具的同意英方要求的照会,收到了道光帝授权耆、伊“便宜行事”的圣旨(天晓得是如何伪造的),收到了牛鉴说明寿春镇兵调动是在议和之前的照会,收到了牛鉴撤回寿春镇兵的命令(标明800里加急),收到了道光帝命牛鉴与英为“妥办”的圣旨。[187]此外,张喜还带来一个口信,钦差大臣另委大员在静海寺等候“议事”。[188]
此后进行的谈判,风平浪静。
8月14日上午,原吉林副都统、四等侍卫咸龄和署江宁布政使、江苏按察黄恩彤,与英方代表麻恭、马儒翰重开谈判。先前的那位主角张喜此时只是在一旁伫立,未敢发言。[189]8月15日,谈判继续进行。耆英等人的照会又让一步,不再提付款期限,只要求英方在五口开放后退还舟山、招宝山和鼓浪屿。[190]这一要求并未被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不这么看问题。既然清方同意赔款,未付部分就是债务,是债务就得有抵押!不过,他们也象征性地让了一步,将驻军三处改为两处,去掉了不宜防守的镇海城外的招宝山。
可是,与谈判桌上的平静相反,谈判场外小有风波。8月15日,英方代表送来璞鼎查致牛鉴的照会,开头便称:
至云开仗等语,恐系口传不明,以致听有错误。[191]
这等于说,所谓最后通牒只是张喜的虚张而已。
我们不知道璞鼎查究竟是不明实情还是故意说谎,但可以肯定,张喜是清白的。这一方面是张喜不懂英语,同行的还有塔芬布等6人,根本做不了手脚。另一方面参加谈判的英海军军官利洛(Grannille G. Loch)在回忆录中亦称:
麻恭少校对本日(13日)的会见极为不满……遂愤而退,临行时说,假如全权大臣不能于明日黎明前将全权委任状交予总司令,英方明早开炮轰击……[192]
可是,耆英等人看到璞鼎查的照会如同吞了苍蝇。作为直接结果,伊里布通知张喜退出谈判,而未说明原因。直到英军退出长江,伊里布解释道,耆英让其避让,是因其“面色甚厉,惟恐偾事”,张喜当即反驳,称耆英出于妒嫉:
怕喜成功,即是怕中堂(伊里布)成功;中堂成功,岂不盖了耆将军的面子?[193]
张喜的反应是直接的。他习惯于将一切与功过名利相联系,将奴才与主子相联系。小人之心,小人之言,由此可见其可畏之处。
张喜由核心退至圈外,谈判本身也进入尾声,我们可列一时间表:
8月16日,英方据前两天会谈情况,拟就条约草案。
17日,英方将条约草案交予清方。[194]
19日,双方再次会谈。咸龄、黄恩彤听取英方对条约的说明,表示接受。
20日,耆英、伊里布、牛鉴登上英旗舰皋华丽号,作礼节性拜访。
24日,璞鼎查一行至静海寺,作礼节性回拜。
26日,也是最关键一日,璞鼎查等人进入南京城,至上江县考棚,正式交付条约文本,即双方作最后决定。耆英等人虽有抱怨言辞,但表示接受条约。在场一英军军官写道:
在欧洲,外交家们极为重视的条约中的字句和语法,中国的代表们并不细加审查,一览即了。很容易看出来,他们焦虑的只是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赶紧离开。[195]
为了使英军赶紧离开,耆英还提议立即签字,但英方拒绝了。他们不想如此匆忙,而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来庆贺他们的胜利。
这样,南京方面的一切都已经摆平,问题仅剩下另一端——北京。
耆英到达南京后,于8月13日、14日、17日、26日四次向道光帝报告谈判情况。[196]而展读这些奏折,与其说是请旨,不若说是婉言传达英方的胁令。8月22日,道光帝收到耆英17日的奏折,朱批曰:
何至受此逼迫,忿恨难言![197]
8月31日,道光帝收到耆英26日的奏折,下旨曰:
览奏忿懑之至!朕惟自恨自愧,何至事机一至如此?于万无可奈之处,一切不能不允所请者,诚以数百万民命所关,其利害且不止江、浙等省,故强为遏制,各条均照议办理。[198]
这一条谕旨于9月7日才到达南京。但在此之前,8月29日,南京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耆英、伊里布已在条约上盖用关防并亲笔画押了。
条约签订了。
南京保全了。
英军退出了。
战争结束了。
这一切使英方大为满意。一英军军官在其回忆录的结尾,用大写字母写了一句得意的话:
CHINA HAS BEEN CONQUERED BY A WOMAN.[199]
中国被一女子(指女王)征服了。
* * *
[1] 《清史列传》第12册 ,第3797—3798页。邵懿辰:《记汶上刘公抚浙事》,钱仪吉、缪荃孙等纂:《清朝碑传全集》第3册,台北:大化书局,1984年,第2237—2238页。
[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 ,第750页;第3册,第520页。
[3]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 ,第582—583页。
[4]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 ,第592—593、650页。
[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3册 ,第18—19页。
[6]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0, pp. 18-19.
[7]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 ,第1088页。
[8] 《林则徐集·日记》,第400—404页。关于此期的刘、林交谊,还有一些记录:“林少穆制府以四品卿衔来镇,与玉坡中丞相度形势,安置炮位。”(陆模:《朝议公年谱》)“中丞……与林少穆制府共相筹画”,制成新式炮车“磨盘四轮车”(龚振麟:《铸炮铁模图说自序》,魏源:《魏源全集·海国图志》第7册 ,第2022—2023页)。
[9]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301页。
[10] 刘韵珂此时曾向难民查询前方情况,得知英军宣称:蒙伊里布以礼相待,又以俘虏易舟山,本不敢再来扰浙;因裕谦到浙后宣称必剿灭英军,对英俘剥皮抽筋,是以前来报复。刘韵珂将此情况入奏,试探道光帝的态度。后得旨知琦善南下,更是明言奏称:“伏查前任钦差大臣已革两江总督伊里布,老成谨慎,镇静深沈,服官数十年,清操著于中外……现在逆夷又在定、镇等处,称中国好官惟伊钦差一人,并称张喜为张老爷,称其现在何处,言此人实系好人,如伊钦差、张老爷在浙,伊等断不前往等语……今值浙省需人之际,琦善拟罪较重,尚蒙恩宥,该革员情罪尚轻,且已到城数月,可否亦赐矜释,饬令带同张喜来浙效力赎罪。”(《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355—1357页)由此看来,刘韵珂的情报是错误的,而分析更是大谬。他将璞鼎查奉英国政府之命,扩大战争,当作报复裕谦而来。而他企图用伊里布的“德惠”,去阻滞英军的攻势,更是异想天开。
[1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349页。
[12]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604页。
[1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94页。
[14] “十可虑”奏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88—92页。以下引用该折处,不再注明。
[15]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553页。
[16] 《林则徐书简》,第183页。
[1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99页。
[1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102页。
[19]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 ,第1067页。
[20]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35—137、142—144页。案,英军第一次占领定海时,亦发布“安民告示”,但该告示发布较晚,为1840年10月9日,即懿律从天津南下之后,而定海民众亦已擒获安突德(同上书,第26—27页)。此外,定海民众亦不了解英军的情况,以为遇上了诸如历史上的倭寇之类的匪徒,纷纷逃难。在英军第一次占领定海的后期,不少难民亦返回家园。
[21] 《道光朝留中密奏》,《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468—469页。
[22]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363—365页。
[23] 《林则徐书简》,第183页。
[24]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371页。
[25] 在清朝利用民众力量的具体方式上,有三点似值得注意:一、依靠他们在乡村统治的基础——乡绅来组织团练、义勇一类的武装,力图将民众收缩到他们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而不使之蔓延壮大;二、官府招募的“勇”,主要是无业游民或平日认为斗殴凶猛、极不可靠的人群,以防被英军勾去,转为敌用,且对这批人的使用主要靠赏格、雇值所激劝,并无思想的发动。三、他们对那些组织起来的民众,并不是放手进行骚扰、破坏英军统治区域的战法,而是尽力组织他们参加官方组织的战斗,作为清军力量的补充,这就用其短而避其长。就上述问题而言,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要害,是对任何有组织的民众力量的恐惧。我曾在第二章 第四节、第四章第三节、第五章第五节中对其原因进行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26]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310页。
[27] 《入寇志》,《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325页。
[28]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 ,第1684页。
[29] 关于鸦片战争中清政府所花战费,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一、魏源在《道光洋艘征抚记》中称为7000万两;二、《清史稿·食货志》中称1600余万两;三、陈庆镛在道光二十三年四月初四日上奏称:“此次各海疆动拨银两报部者,已不下二千万两,现在截销,尚有陆续补报等项。”(《籀经堂集》卷1)。陈庆镛曾任户部主事、员外郎,上奏时任江南道御史,其说自有材料来源。但他所说的只是“动拨银两”,即由户部大库支出及经过户部指令由各省藩库中支出的银两,而非实际开支数字。就报销情况来看,大多数省份应晚于道光二十三年四月,陈庆镛也无从了解实际报销情况。
[3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 ,第475—477页。浙江巡抚梁宝常奏称:一、浙江共收拨银7682821两,支出7480521两,其数字与拨银大体吻合;二、“尚有官绅士民捐办乡勇粮米,雇船出洋助战,并各口沉船钉桩,及定海火攻船只,制办兵勇衣帽枪刀,收缴器械价值,并奏准赏兵棉衣,封禁卤船口粮,一切例销未经请项之款,均划出另外分别办理”,即捐纳银两未入报销之数。
[3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 ,第385页。其中“应付兵差”用款19.9万两,“防堵”用银2.4万两,另钱1.1万串,全部由捐输经费项下支出。
[3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 ,第587—591页。其中军费来源为:一、部库及各省拨款,共计225万两;二、本省藩库、关库、盐库及没收银两,共计约172万两;三、官绅商人捐款,共计202万两,可见其捐纳银两已占其军费开支的三分之一。
[33] 四川总督宝兴折,道光二十六年五月十七日,《军机处录副》。其中出师广东官兵例支俸赏行装及各州县的夫马口粮9.3万两,撤回兵弁支付夫马口粮1.1万两;出师浙江用银3.7万两,撤回用银5893两;出师江宁用银1.8万两。
[3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 ,第414—418页。耆英奏称:“未便概行列入正开销,现于动用捐输案内另行奏报。”也就是说,捐纳银两的开支情况不在此1302400两的数字之内。
[35] 陕西巡抚杨以增奏,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宫中档朱批奏折》。其中例入正开销83191两,不入开销31600两。不入开销者由本省分摊分4年归补。
[36] 湖广总督裕泰折,道光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录副》。其中借支行装银约5万两,其余27万余两,将从“各官养廉公捐兵差津贴”中分16年扣还。
[37] 署理广西巡抚孔继尹折,道光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录副》。其中例入正开销者为32490两。
[38] 我目前已经查到的材料有:一、浙江省: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初七日上谕称:“刘韵珂奏,商人情殷报效一折。浙江四所商人金裕新等以该省调兵防剿逆夷,军饷要需,呈请捐输银一百二十万两,着赏收……”(《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3册 。此事又见该抄本第4册刘韵珂奏;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刘韵珂奏,《筹办夷务始末》第4册,第1675页)。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十一日,扬威将军奕经奏:浙江试用道黄立诚等共捐银7.96万两,钱1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奕经等奏:冯镜等捐银1.93万两,钱8.7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年三月十四日户部尚书恩桂等奏:慈谿县革员叶仁捐钱3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二年八月二十日,刘韵珂奏:省城一带练勇、助赈共得捐钱11.4万串(《宫中档朱批奏折》)。另奕经奏,叶仁等续捐钱98860串,银19500两(《军机处录副》,原件无日期)。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浙江巡抚梁宝常奏:官绅管贻棻等捐钱21.3万串(《军机处录副》),以上浙江省共捐银131.84万两,钱55.2万串。二、江苏省:道光二十年十月初六日,署两江总督裕谦等奏,淮南商人包振新等捐银50万两(《宫中档朱批奏折》)。裕谦又奏:淮票贩王益太等捐银30万两(《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2册)。道光二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两江总督牛鉴奏称:扬州商人捐银100万两,其中50万两留备扬州防堵,50万两解赴省城(《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两江总督耆英奏称:元和县程桢义等捐银46300两,钱283674串(《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二日,耆英奏称:“尚复劝谕该商(淮南盐商)等筹捐现银一百万两报效军需,上年十二月内完银六十余万两,本年正、二月间即当全数交库。”(《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十二日,耆英奏称,蔡世松等捐银60万两(《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初一日,耆英奏称,颜怀景等捐银1.1万两,钱1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十日,两江总督璧昌等奏,莫载捐炮50尊,用钱13100串(《宫中档朱批奏折》)。以上江苏省共捐银344.73万两,钱30.67万串。值得注意的是:盐商捐银为获得盐票;大多数捐纳银两,用于支付赔款而不是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