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直隶总督讷尔经额于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奏:“一切应支银两,自上年七月起截至本年十月止,共用银九十八万七千余两。除本年二月间奏蒙拨银五十万两外,俱于司库内”动拨或垫用,请求拨银50万两(《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4册 )。道光帝于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批准(同上)。道光二十二年八月,讷尔经额奏:“臣于五月间,因直隶军需紧要,奏请拨银三十万两,仰蒙圣恩添拨银二十万两,共拨银五十万两来直。”并再次请求拨银30万两(《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238—239页)。道光帝于九月初六日批准(同上书,第283页)。
[41] 山东巡抚托浑布奏称:道光二十一年“正月、五月间,两次奏蒙圣恩,于司库正项内,先后提借十八万两,核实支发”,“今防兵重调,未撤之兵酌留”,“请予库现贮正项内,再行借动银十五万两……”(《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3册 )。道光帝于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批准(同上)。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初五日,道光帝批准托浑布在司库现贮正项内再提银15万,以备支放(《清实录》第38册,第658页)。此后山东拨款数额未见材料。
[42]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盛京将军耆英奏:“奴才等伏查奉天军需,自上年七月以来……陆续支用银两,将及十万两之多……”(《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196页)。此后未见有关军费数字。
[43] 北方各省因不如广州有行商、扬州有盐商,捐输数量较少。我所见档案材料有,一、山东省: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初三日,山东巡抚麟魁奏,杨持衡等捐银40200两,捐钱125400串(《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初五日,山东巡抚梁宝常奏,黄县官绅自道光二十一年以后先后捐银32478两(《宫中档朱批奏折》)。二、直隶: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长芦盐政德顺奏称,为天津海口改筑炮台,“盐政倡捐银四千两,运司三千两,天津道三千两,盐商五万两,海船户五万两,典商六千两,绅士四千两,共捐十二万两”(《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内阁奉上谕:“德顺奏……长芦通纲京外商人查庆余等,以天津海口防兵驻集,呈请捐输银四十万两,以备要需,著即赏收。”(《剿捕档》)以上共计银592678两,钱125400串。
[44] 对英国在鸦片战争中支付的军费,我尚未进行研究。但据《英国议会文件》,英国政府1843年5月16日对下院质询开出了一份关于对华战争支出的账单:(见下页表)
根据该材料所提供的兑率,1元等于4先令4便士,鸦片战争清方的总赔款为2100万元,等于5787504镑(《英国议会文件》中国,第27卷 ,第23页)。然而,在鸦片战争赔款中战费名下仅1200万元,即3307144镑,与支出相比,相差908269镑。但是,从该表可以看出,在东印度公司名下,尚有高达109万镑的1842年至1843年估计军费,而到1842年9月,战争已经结束。不管怎么说,清政府战后支出的总赔款是2100万元。尽管其中600万元是鸦片赔款,300万元是行商欠款,但到了1843年5月16日,英国政府的文件中并无支付给商人的记录,反而在他们的收支表中列上了157.2万英镑的“盈余”(surplus)。
[45] 此中的俸银与收入总数概念不同,据《中枢政考》,绿营官员的年俸为:提督81两,总兵67两,副将53两,参将39两,游击39两,都司27两,守备18两,千总14两,把总12两。也就是说,俸赏银自24至162两不等,绿营马兵俸赏银为10两,战兵守兵为6两。另,八旗出征官员的俸赏银又远远高于绿营,然因鸦片战争中,八旗兵调动较少,不再详录其标准。
[46] 据《钦定户部军需则例》,借支行装银的具体标准为:提督500两,总兵400两,副将300两,参将250两,游击200两,都司150两,守备100两,千把总50两,马兵10两,战守兵6两。在当时高利贷盛行的社会,这笔无息贷款对官兵颇有诱惑力。
[47] 盐菜银标准为:提督每月12两,总兵9两,副将7.2两,参将、游击4.2两,都司3两,守备2.4两,千总2两,把总1.5两,兵丁0.9两。另外,军官的跟役每日给口粮八合菜,但不支盐菜银。绿营军官的跟役名额为提督24名,逐级降至把总为2名。兵丁每十名给跟役三名,兵丁跟役口粮亦为八合三勺,但每月支盐菜银0.5两。
[48] 浙江巡抚梁宝常折,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宫中档朱批奏折》。
[49] 署理广西巡抚布政使孔继庚折,道光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录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过境费用,是超标准而不能例入报销的部分。广西共支出军费9万余两,其中例入报销者3.2万余两。孔继庚解释理由为“应付官兵口粮夫船脚价内有因例价不敷,实用不能实销”。因此,实际支出应大于此数。为此,我们还可再举一例。盛京将军庆祺等于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奏称:盛京过境吉林、黑龙江官兵、余丁“共一千八百三十员名,所需车价银二万三千二百三十七两五钱,骑马草粮银三百两,尖宿饭食银三千三百七十六两三钱一分九厘”(《宫中档朱批奏折》)。总计需银达2.69万两。当然,八旗官兵的费用一般比绿营为高。
[5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 ,第476页。此数为官府付资的雇勇,而官府不出资的团练,当时号称有9万人。
[51] 例如,张集馨称:漳州“文武员弁制造大小炮数十尊,安放城上,余看城外居民铺户,聚居鳞次,即有警而炮难施,排列多尊,饰观而已。又造炸弹、铁蒺黎等物,尤属无用……文武各员多事张皇,以为报销地耳”。又称:“漳浦海口距县城九十余里,设乡勇九十人,殊觉无谓。”(《道咸宦海见闻录》,第61页,第65页)至于贪污事项,我在第五章 第二节和第五节,分别谈到了颜伯焘和鄂云,这里不再举例。
[52] 当时户部指拨各款的名目为:浙江秋拨应报盐课银8万两,春拨留协漕项白粮等银7万两,封贮银5万两;江西秋拨应报地丁银15万两,封贮银5万两;安徽秋拨应报地丁银15万两,封贮银10万两;苏州秋拨应报地丁银15万两;两淮秋拨应报盐课银50万两,收还无本帑本银20万两;山东秋拨应报地丁银20万两,封贮银20万两;山西秋拨应报地丁银40万两,封贮银15万两;山西盐课秋拨应报河工经费银6万两;北新关约征税银5万两;九江关约征税银15万两;芜湖关约征税银8万两;浒墅关约征税银10万两;淮安关约征税银5万两;扬州关征存税银6万两。从以指拨款项来看,没有从户部存银中拨出者,从各省封贮银中拨出者只有51万两,绝大多数是当年应征、约征的款项,可见清政府财政已是捉襟见肘。(户部折,《军机处录副》,该件无日期,后北新关监督奏称二十一年八月十三日收到部文)
[53] 署户部尚书恩桂等折,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军机处录副》)。其标准为:民人捐银200两以上,给予九品顶戴;300两以上,给予八品顶戴;400两以上,给予盐知事职衔;800两以上,给予县丞职衔;1200两以上,给予州判职衔;1600两以上,给予按经职衔;2000两以上,给予布经职衔;2400两以上,给予通判职衔;3200两以上,给予盐提举职衔;4000两以上,给予同知职衔;6000两以上,给予运同职衔;8000两以上,给予知府职衔;12000两以上,给予道员职衔,20000两以上,给予盐提使职衔。此外还有京衔捐例、候选人员尽先补用等规定,因该文件太长,而不细录。
[54] 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户部片:“再查上年八月起至本年十一月止,据海疆各省请军需银一千二百三十六万五千余两,东、南两河请工需银七百一十万七千余两,江苏、安徽、湖北请灾赈银一百五十九万八千余两,共银二千一百七万余两……应请敕下该督抚等妥为筹划,力求撙节,并饬承办各员,毋许丝毫浮滥,总不得以朝廷不惜帑金,动辄援案声请,漫无限制……”(《军机处录副》)
[5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183页。
[56] 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湖南巡抚吴其濬奏称:“嗣准户部送片稿内称,海疆经费,现计各省先后奏报捐输,共银九百八十余万两,制钱九十余万串。”(《宫中档朱批奏折》)可见捐输银钱之巨。当然,这些银钱(尤其是内地省份)并没有完全用于战争,在江苏,相当大部分用于支付赔款。
[57]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60页。
[58] 同上注。又,璞鼎查、巴加、郭富在驻兵鼓浪屿,率主力北上时,曾发布“晓谕”,称:“照得本水陆军士北上,而派兵据守鼓浪屿。但此去后,内地奸徒,如胆敢生事,害我防兵,则本公使大臣、水路提督、陆路提督回来时,最必报仇。”(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34—135页)是以怡良有“为浙受祸”一语。
[59]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423页。
[6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139页。
[6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 ,第1834页。
[62] 耆英自1840年8月英舰出现于奉天洋面后,一直部署防务,准备交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 ,第325—328、339—341页;第3册,第13—14页)。英军攻占厦门后,道光帝下令各省严防海口,他挑选甲兵1000名备调,上奏曰:“查英夷逆匪胆敢肆其鸱张,蔓延滋扰,实为天地不容,凡属臣民,莫不眦裂发指,今若不谋定后行,刻奏肤功,恐逆焰愈炽,尤难擒制。奴才愚昧之见,惟有整顿天兵,筹拨军饷,先剿后和,是为切要。”并声称“人人思奋,志切同仇,忠义相助,争先奋勉,是奉天海陆各防洵堪仰慰圣怀”(同上书,第4册,第104—105页)。
[63] 牛鉴于1841年10月新任两江总督,查阅吴淞、长江各处防务,认为“断不致有他虑”,长江“水陆复巡,实已星罗棋布,声势联络,气象雄壮,悉臻严密”,“该逆船断不敢飞越数百里重兵防守之地,冒险入江,阻我漕运”(《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575、1623页)。一直到吴淞开战的前夕,他在奏折中仍慷慨地表示“戮力同心,激励将士,有进无退!”(同上书,第4册,第1913页)
[64] 就具体官员而论,琦善、伊里布、耆英等满族亲贵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小,因而转向时动作较快,其他官员受“夷夏之辨”影响较深,转变时格外困难。
[65] 《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第100页。
[66] 《林则徐书简》,第177页。
[67] 《林则徐书简》,第185—186页。
[68] 《林则徐书简》,第183—184页。
[69] 林则徐后来谈道:“侧闻议军务者,皆曰不可攻其所长,故不与水战,而专于陆守。此说在前一二年犹可,今岸兵之溃,更甚于水,又安所得其短而攻之?”林并对英军的火炮性能和射击技术作了十分深刻的分析,详论陆战之不可胜,我们可清晰地看出他认识的深化(《林则徐书简》,第193页)。
[70] 《林则徐书简》,第186页。
[71] 《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第100页。
[72] 《林则徐书简》,第186页。
[73] 《林则徐书简》,第193页。
[74] 林则徐所提到的《炮书》,即明代焦勖据传教士汤若望(Joannes Adam Sehall Nonbell)口述而撰的《火攻契要》,已有200年的历史,并非先进。林称其“大要”为“腹厚口宽,火门正而紧,铁液纯而洁,铸成之后,膛内打磨如镜,则放出快而不炸”(《林则徐书简》,第191页)。这对当时工匠不讲究工艺而粗制滥造,还是有意义的。
[7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86页。
[7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94页。
[77]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54页。
[78] 以上四道上谕,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120—122页。
[7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46页收录钦差大臣耆英奏报抵杭日期折称:“于二月初二日跪聆圣训,后于初五日同伊里布、咸龄及随带之佐领等由京起行……”此处的“二月”,当为三月之误。二月初二日为公历3月13日,耆英此时尚未到京。此据张喜《抚夷日记》改。
[80]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385页。
[81]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54—355页。
[8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22页。其中“克食米尔”,当为克什米尔;“咖唎”,当为孟加拉;大吕宋为西班牙,小吕宋为西班牙的殖民地菲律宾,双鹰国为旗上画有双鹰的奥地利。
[83] 此后,道光帝又令台湾道达洪阿向英俘讯问:“究竟该国(英国)地方周围几许?所属国共有若干?其最为强大不受该国统属者共有若干?又咭唎至回疆各部有无旱路可通?平素有无往来?俄罗斯是否接壤?有无贸易相通?”(《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64页)可见道光帝对地理问题的关注。
[84] 耆英到浙后,曾向奕经传达面谕:“务当复振军容,激励将士,凡应行防堵处,亟应设法严守,遇有可乘之机,尤宜痛加攻剿……”奕经即请旨让耆英会同办理军务,道光帝朱批:“断断不可”,称“耆英原因另有委用之处,果否施行,俟朕随时裁夺,无非备其一端而已。如能勿用,朕所深愿,止须卿成功后,不待辨而俱明晰矣”(《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51—252页)。由此可见道光帝的分工安排。而其欲行之“抚”计,此时仍瞒着奕经,就像让天津的穆彰阿瞒着讷尔经额一样。而奕经得知的信息是,道光帝决计“剿”,很可能也是他慌报军情以显示其振作的原因。
[8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306—307页。道光帝还在谕旨中批评耆英的“羁縻”行动,“办理殊未得宜”。
[86]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 ,第331页。
[87]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 ,第331页。
[8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 ,第199—200、215—227页。
[89] 其中乍浦八旗驻防1841名,乍浦绿营及本省调防兵1800余名,陕甘援兵1000名,本地雇勇700名,山东雇勇1500名(《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249—1253页;第4册,第1655、1818、1821页)。
[90] 其中英舰为皋华丽号(Cornwallis,炮72)、布朗底号(炮42)、摩底士底号(炮16)、哥伦拜恩号(炮16)、阿勒琴号(炮10)、司塔林号(炮6)、伯劳弗号(炮6);轮船为皇后号、复仇神号、西索斯梯斯号、弗莱吉森号。
[91] 据1842年2月出版的《中国丛报》,称是年1月英军在浙江共有军舰9艘,除克里欧号(Clio,炮16门)、海阿新号(炮18)、培里康号(Pelican,炮18门)外,全部集结,此外,还有从厦门开来的司塔林号。该刊另称,是年在华英陆军共约5000名,如除去香港、鼓浪屿的驻军,应认为浙江的英陆军大部已集结。(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p. 114-119)
[92] John Ouchterlony, The Chinese War: an Account of all the Operations of the British Forces from the Commencement to the Treaty of Nanking, pp. 272-273.
[93] 有关乍浦之战的经过,可参见下列资料:耆英、奕经等人的奏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72—279、281—283、312—314、322—323、387—389页;《犀烛留观记事》“乍川难略”,《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267—268页;夏燮:《中西纪事》,第106—107、322—326页;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248-252;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2, pp. 313-335; John Ouchterlony, The Chinese War: an Account of all the Operations of the British Forces from the Commencement to the Treaty of Nanking, pp. 268-281; Murray, Doings in China: Being the Personal Narrative of an Officer Engaged in the Late Chinese Expedition, From the Recapture of Chusan in 1841, to the Peace of Nankin in 1842, pp. 136-151;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290—295页。又据战后清方奏报,乍浦之战时,该城旗营共阵亡官兵273名,殉难7名,因伤身故6名,失踪1名;另有男妇子女殉难55名(《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236—237页)。
[94] 具体时间为:伊里布,1840年7至8月,1841年2至5月;裕谦1840年8月至1841年2月,1841年5至8月;梁章钜,1841年8至10月;牛鉴1841年11月至1842年6月。也就是说,两江总督去浙江后,江苏巡抚接管其事。当然,各军政长官也有短暂的离开,其主要时间仍是驻在宝山或上海一带。
[95] 详见拙文《1842年吴淞之战新探》,《历史档案》1990年第3期。
[96] 当时吴淞地区共有火炮250余位(不含小型火炮),其中铜炮43位。在上海铸成的铜炮,也有安设于宝山至上海黄浦江各处炮台,并未完全用于吴淞。而当时牛鉴等采用明代戚继光遗法制成的虎蹲炮之类,不在统计数字之内。
[97] 按照牛鉴的奏折,清军的作战预案是:一、若英军舰船闯入吴淞口内,吴淞东西两岸土塘清军“贴伏于土牛之后,接应之兵遥伏数里之外。彼若用炮乱轰,我只寂然不动。彼之炮子断不能及我所伏之兵,俟其炮火将竭,大船临近,度我炮力可及,审准照星准头,众炮环发,贼必不及”。二、英军若以舰船掩护其步兵登陆,“此时守塘之兵与接应之兵,尽可以放心齐出。盖匪徒既已上岸,彼必不敢乱用炮轰。然后忽邀其前,或尾其后,先用虎蹲炮迎击,破其洋枪火器,次用抬炮、鸟枪连环夹击,自无不胜之理。且逆夷用杉板船渡其黑鬼登岸,不过数十百人为止,我军以数千精锐接仗,亦何难聚而歼之”。三、若英军由长江绕攻小沙背一带,抄袭西岸土塘后路,“我兵已层层设炮,节节埋伏”。因为该处滩浅,大船难以靠近,“彼不能携带大炮犯我内地,虽有火枪火箭,亦断不能敌我之大炮抬炮与夫百余尊虎蹲炮位。此理不辩自明”。四、若英军舰船闯过吴淞口,“直入内河”,吴淞口内黄浦江上部署的师船、雇船、轮船出击迎战,“各该船只堪与之接仗,不致稍有疏虞”[《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623页;第4册,第1862、1912页]。由此可见,牛鉴的设计尽管周密,但只是与想象中的英军打仗。他对英军的船坚炮利和陆战能力尚无切合实际的判断。
[9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442页。道光帝发出此谕旨为1842年6月21日,即吴淞失陷的五天之后。
[99] 《清史列传》第12册 ,第3779页。
[100] 作战经过可参见以下材料:一、清方奏折,《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 ,第1916—1917、1925—1926、1938页;二、巴加致海军大臣的报告,1842年6月17日;郭富致殖民部首席国务大臣的报告,1842年6月18日,见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287-294, 341-343;三、英军军官回忆录,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中译本见《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伯纳德:《复仇神号航行作战记》、利洛:《英军在华作战末期记事》、奥塞隆尼:《对华作战记》、穆瑞:《在华战役记》(中译本见中国科学院上海历史研究所筹备委员会编:《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
[10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 ,第1916—1917页。
[102] 当时吴淞西岸土塘之后,清方并未设置二线阵地,牛鉴无以依托,只能野战;另外,此时英军登陆者只是各舰的水兵,若在陆战上遇到有力抵抗,必会投入陆军参战。由此可见,靠牛鉴等部的兵力兵器必不能取胜。
[103]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5册 ,第2367页。此时王志元已亡故,是王的部属向前来调查的江宁布政使黄恩彤的答话。
[104] 其主要变化为:至1840年10月,英海军从南美开来了加略普号和萨马兰号,载炮均为28门,陆军调来了马德拉斯土著步兵第37团(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p. 418);至年底,海军又增加了测量船司塔林号和硫磺号,载炮均为8门,以及轮船复仇神号等其他辅助船(Chinese Repository, vol. 10, p. 57);1841年1月,孟加拉志愿兵团大部撤回,8月中旬又开到皇家第55团,亦有一些舰船的变化。
[105]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46-55.
[106] “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military operations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27,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65.
[107]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 676;“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military operations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27,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66.
[108]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2, pp. 511-512.
[109]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 ,第331页。
[110] “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military operations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27,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68.
[111]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中译本见《鸦片战争后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 ,第331页。
[112]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 ,第857页。
[11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 ,第185页。其中距镇江城仅60里的圌山,原设防兵仅80名,牛鉴调援50名,常镇道但明伦又组织团练300名(同上书,第5册,第14页)。
[11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14、44、88页。
[11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14页。
[11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80页。
[117] 《上谕档》,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初一日。
[11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576页。
[11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493—495页。
[12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618页。
[12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666页。
[122] 镇江之战的作战经过,我参阅下列资料:一、清方奏折,《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648—649、676—679、689—690、699—700、709、722、731页;第6册,第225—227页。二、英方记录,郭富致殖民部国务大臣1842年7月25日,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346-352;伯纳德:《复仇神号航行作战记》、利洛:《英军在华作战末期记事》、奥塞隆尼:《对华作战记》、穆瑞:《在华战役记》、康宁加木《鸦片战争——在华作战回忆录》,中译本见《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01—309页。三、民间记载:《出围城记》、《京口债城录》、《草间日记》、《壬寅闻见纪略》,见《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道光英舰破镇江记》,见《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
[123]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 352;《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第102—104、237—238、251页;《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08—309页。
[12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 ,第266—267页。其中按耆英的具体人数统计为战死239人,受伤264人,失踪68人,而耆英奏折中称总数为战死246人,受伤263人,失踪88人,为何有此误?原因不详。
[125] 《清史列传》第10册 ,第3036页。
[12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 ,第72—73、99、225—226、250—251页。
[127] 本节的撰写,我参考了佐佐木正哉先生的论文《南京条约的签订和其后的一些问题》,〔日〕《近代中国》第21卷 ,译文是由李少军先生提供的。
[12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73页。
[129]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47—148页。随同该照文一同送给英方的,还有耆英等人给伊里布的札文,授权伊里布与英方交涉。
[130]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49页。
[13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0页。
[13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1页。
[133]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321页。
[13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2页。
[135] 伊里布送还英俘的照会,于6月7日发出,而奕经直至6月19日才上奏报告此事(《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433页),显系是其收到道光帝6月5日和9日的谕旨,才敢羞羞答答地上报。但是,仍未敢将伊里布的照会附上。
[13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361页。
[13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365页。
[13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367—368、356—358页。奕经上报的伊里布照会钞本,与佐佐木正哉先生从英国档案馆中所录原件文字差别很大。看来,奕经与伊里布对道光帝做了手脚。
[13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428页。
[14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433页。
[14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481页。
[14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4页。
[143]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5页。
[14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6页。
[145]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63页。
[14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537页。
[14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593页。
[14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617页。
[14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599页。
[150] 佐佐木正哉先生对此大胆推测称这一份文件可能是由耆英、伊里布伪造的(《南京条约的签订和其后的一些问题》,〔日〕《近代中国》第21卷 )。而《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收入此文件时,称录自不著撰人《夷匪犯境闻见录》抄本,并称是“太仓州禀”7月7日在宝山县城外张贴。这与耆英奏折中的说法相一致,由此可排斥耆英伪造的可能性。但该书收录此件与耆英进呈件文字稍有参差。
[15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8—160页。
[15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624、622页。又《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收入此密谕时,列为7月16日(六月初八日),不知为何晚一天。
[15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612—613页。
[15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65—166页。
[155]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8—160页。
[156]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67—168页。又佐佐木正哉先生称,7月21日耆英给璞鼎查的私函,是其执行7月15日密谕的行动,此为误。耆英对此另有奏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86页。另,璞鼎查的照会中文意思很不明确,耆英颇有误解。
[15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676—678页。
[15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39页。
[15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42页。
[16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01页。
[16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43页。
[16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84页。
[16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87页。
[164]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56页。
[165] 此为伊里布的幕僚苏霖在给张喜的私函中透露,称奕经见刘韵珂患病,向伊里布许诺,让伊就任署理乍浦副都统后,立即回杭州署理浙江抚篆。这反映出奕、伊关系,也反映出奕与刘不和,企图趁此机会去刘之意(《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57页)。尽管此事后来未成事实。
[166]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64页。
[167]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76页。
[168]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83页。
[169]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85页。
[170]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65页。
[171]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65页;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89页。
[172] 邓嗣禹的译本于1944年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出版,名为《张喜与1842年南京条约》(Chang Hsi and the Treaty of Nanking, 1842),这个有详注的译本,前面还有邓嗣禹的一篇论文进行评价。
[173]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66—369页。按照张喜自己的记载,他本人是主战的,并在会谈期间毫不掩饰这一见解,后对伊里布进火攻之策,对耆英亦献计火攻,但都没有被接受。这就使人怀疑其真实性。尽管张喜对签订《南京条约》是有功的,但是这种功劳从另一角度来看却是罪恶。在当时的环境中,他似乎还须为自己辩白。
[174]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70、372页;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1—192页。
[175]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 ,第372页;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0、193页。
[176]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4—195页。
[177] 伊里布在署理乍浦副都统后,给英人的照会就写作乍浦都统,省去“副”字;而伊里布从无锡赶往南京后,照会中具称“钦赐头品顶戴花翎”,而耆英尚未出奏,但从张喜的例子来看,伊里布这么做是经过耆英同意的;伊里布到南京前,牛鉴给英人的照会中便称伊为“钦差大臣”(以上见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然而,朝廷的谕旨中也有误差,如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1842年7月26日)的两道谕旨皆作:“军机大臣密寄钦差大臣耆、伊”,“军机大臣字寄钦差大臣耆、伊”,从行文来看,伊里布又同为钦差大臣,但是,第二天的谕旨又改作“军机大臣字寄钦差大臣耆、参赞大臣齐、副都统伊”,伊里布的头衔又变成了副都统,尽管没有“署理”二字(《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39、742—743页)。而到了七月初五日,谕旨又改为“军机大臣字寄钦差大臣耆、署副都统伊”,由此至签订南京条约,谕旨一直为此头衔(同上书,第6册,第25、53、114、164、184页)。由此可见,尽管伊里布等人向英方开具了新的头衔,英人也信以为真,但他的实际职务仍是四品卿衔,“暂带”头品顶戴、署理乍浦副都统。当然,伊里布在上奏时,还是老老实实地自称“署理乍浦副都统”。
又,伊里布发给英方的谕旨全文为“军机大臣密寄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奉上谕:前因该夷恳求三事,已有密谕耆英、伊里布,会同筹商妥办。惟前据该夷照复,似以耆英、伊里布不能做主为疑,著耆英、伊里布剀切开导。如果真心戢兵,定邀允准,不必过生疑虑。该大臣等,经朕特简,务须慎恃国体,俯顺夷情,有应行便宜行事之处,即著从权办理,朕亦不为遥制。勉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查这道谕旨摘录了六月十九日给耆、伊第一道谕旨中“军机大臣密寄钦差大臣耆、伊,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奉上谕:……前因该夷恳求之事……已有旨密谕耆英……惟前据该逆照复,似以耆英、伊里布不能作主为疑……著耆英、伊里布剀切开导,如果真心悔祸、共愿戢兵,我等奏恳大皇帝定邀允准,不必过生疑虑。该大臣等经朕特简,务须慎恃国体,俯顺夷情……”;又摘录了该日第二道谕旨中“有应行便宜从事之处,即著从权办理……朕亦不为遥制。勉之”。如果与谕旨原文对照,伊里布删去了对英方不利的言词,如“真心悔祸、共愿戢兵”删为“真心戢兵”等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伊里布将谕旨中“伊里布现往镇江,著即会同耆英妥筹商办”一句,移至“前因该夷恳求三事,已有密谕耆英”之后,就变成了英方要求的“三事”,可以由耆英、伊里布“筹商妥办”了,而当日谕旨中对“三事”明确规定了不得付战费,烟价已在广州给过,不得再付等内容;二、原旨中称“如果真心悔祸,共愿戢兵,我等奏恳大皇帝定邀允准”一语,即明确规定,一切须请旨后方可实行,伊里布改为“如果真心戢兵,定邀允准”,变成了不必经过大皇帝,而可由他们来“允准”了。这些实际上改变了谕旨的原义,变成了他自己的新内容了(道光帝谕旨原文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739、7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