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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梅汝璈 当前章节:15400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5:14

由于上述的几种困难,检察处这项工作在起诉书起草的时候以及公开庭审的初期还没有做出很大的成绩。那时他们只是找出了一些勉强可以支持起诉书和可以打击某些被告的文件。至于能够深入地打击每个被告的证据大都是后来在审判过程中找到和提出的。因为,越到后来,工作人员从这“浩如烟海”的档案中寻找证据的技术便愈加熟练;他们对日本历史、政治和国情的了解也有所增进;而同盟各国的检察人员,特别是中苏两国的陪席检察官和他们的助理人员,此时也可以插手帮忙了。例如,关于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的罪行的许多有力证据便是苏联检察人员在日本档案中找到和摘出的。又如,关于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的罪行的许多有力证据便是中国检察人员倪征噢、吴学义、刘子健等在日本档案中找到和摘出的……这些证据都是开庭以后向法庭提出的,有的还是在反诘辩护证人时和检方进行反驳时作为补充证据提出的。

在这里,必须指出:提证的工作是贯穿着整个审理过程的一项主要工作。诉讼任何一方,只要它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总是有办法在某一适当的阶段向法庭提出的。因此,检察方面这种挖掘证件的工作在庭审结束之前一直都在孜孜不息地继续努力,不像侦讯战犯和录取口供的工作那样,到庭审开始便必须立即停止。

此外,还有两件事值得在这里提到:(一)在远东法庭档案室里所陈列的,除了堆积如山的日本政府档案之外,还有一小部分外间不能看到的其他文件和手稿,例如“满洲国大事记”、“木户日记”、“西园寺公札记”等。这种资料虽然不多,但它也是诉讼当事人挖掘证据的对象。(二)为了维持“公平”、“平等”的原则,法庭不但让检察人员到档案室去随意翻阅、任意摘取他们所需要的资料,而且也让被告辩护律师们去任意翻阅、尽量摘取他们认为对被告有利的任何资料。因此,档案室便成了诉讼双方的“共同武库”,每天都有三五成群的检察人员和辩护人员在那里孜孜不息地做“打捞”工作。他们在法庭上虽然属于两个敌对的阵营,但在档案室里他们却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并且“和平共处”、“互不侵犯”。这不能不说是远东法庭里一个很特别、很有趣的现象。

南京大屠杀事件的实地调查

检察处在起诉准备中的第三项工作便是派人到各地去对战犯们的罪迹进行现场采访和调查。由于日本战犯的罪迹遍及全东亚和太平洋区域,这种采访调查当然不可能普遍、全面,而只能是有重点地、有选择地进行。这种方法对于某些种类的罪行是特别适宜的,对于某些其他的罪行却没有多大用处。例如,破坏和平罪中关于日本侵略政策的形成以及侵略战争的发动,这种证据只有从日本政府档案、主要战犯的口供等方面去找,派人到外地去采访调查是不会有结果的。但是对某些日本战犯在亚洲各地命令或纵容部下大规模地屠杀平民、虐待俘虏、烧劫财产、强奸妇女等种种非人道的暴行,派人到犯罪地区去作现场调查的好处是很大的。第一,他们可以向当地亲历目睹的人们录取证词,由陈述者签字后将来便可作为书面证言向法庭提出。由于证人是罪行的亲历目睹者,他的证言便是第一手资料,其作证价值是巨大的。第二,在采访调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可以预先约定所谓“关键性证人”(key witness)在审判的适当阶段中到东京来出庭作证,用口头的陈述对被告战犯做有声有色的控诉。

由于实地调查访问的方法对大屠杀一类的暴行特别适宜,国际检察处在法庭讯审开始以前曾经有重点地采用过多次,并且很有收获。例如,关于日军在马尼拉等地的暴行,“巴丹死的进行”,缅泰路的强制劳动,南洋各集中营中的任意虐杀等,他们都曾派人到菲律宾、印尼、缅甸、南洋各地去作实地调查,收集了不少的书面证词。然而做得最有成绩的还是关于。

南京大屠杀事件是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一件最突出的暴行,其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杀人之多,都是历史上所罕见的。这事件曾经轰动全世界的舆论,遭到善良人类的普遍谴责。负责控诉日本战犯罪行的国际检察处当然要把这件事作为一个重点去处理,特别是由于这件事的祸首和主犯不是别人而正是已经逮捕在押的松井石根大将。为了彻底弄清事件的真相和收集较多的证据去支持检察方面的控诉,检察长季楠在1946年3月初便调用了一架盟军总部的专用飞机,在中国陪席检察官陪同下,亲自率领了六七名得力的检察人员浩浩荡荡地由东京来到中国,在南京、上海、北平等地盘桓了约两个星期之久。

诚然,季楠等人之来到中国是另外有一个目的的,那便是要在中国观光、游览。游览观光无疑地是季楠一行人来到中国的一个重要目的。在季楠返回东京以后,有人问他这次旅行的收获如何,他回答说:只要看到一个北京的天坛,便不虚此行了。他对中国古迹名胜的估价之高,于此可见一斑。季楠在美国执行律师业务多年,颇具资财。他那次在中国买了不少的古玩、字画、锦缎和首饰。他对中国当时市场上流行的讨价还价的制度最具反感,常常埋怨他买某件东西所付的价钱有时竟超过其同行人员买同样东西所付价钱的两倍以上。季楠常对人说:“中国是文明古国,古迹名胜之多甲于天下,到了远东而没有到过中国,那将是一件极大的憾事。”然而季楠一行人毕竟是为了调查证据而来的,因此,他们也做了一些收集证件、访问证人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在来华期间,他们访问了一些官方机关和慈善团体,收集了不少有关南京大屠杀的统计数字,访问了一些亲历目睹的中外人士,取得了许多份书面证言,并且预约了十来个有力的证人到东京去出庭作证。此外,关于1937年卢沟桥事变中中日军队谁首先开火的问题,他们也作了一些调查,并且也预约了几位关键人物(如当时的宛平行政专员兼县长,第二十九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到东京去出庭作证。在全部审讯过程中,检察处对南京大屠杀事件和卢沟桥启衅事件的提证工作做得是比较有声有色的。这就说明:实地调查访问所费的财力人力虽然较多,它却是起诉准备中的一项富有意义的工作。

各同盟国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政府文件、调查报告、书面证言等,对于检察处的起诉工作也给了不小的帮助。许多这类材料在审讯的过程中都被作为证件向法庭提出了。在这方面,中国和苏联供给的是比较多的。但是,由于美国检察长的顽固偏见和居心叵测,这些材料中的相当一部分都被搁置起来而并未向法庭提出。中国和苏联方面提供给检察处的材料中有些是涉及日本皇室的,有些是涉及经济侵略和财阀们的责任的。这类材料多被季楠搁置起来了。例如,关于日皇批准进行细菌战的材料和荒木在日军侵占西伯利亚时的罪行的材料等都遭到季楠的压制而未能作为证据向法庭提出。

二十八名被告战犯的挑选(1)

从上面两节中,我们看到:国际检察处在1945年底先后分批逮捕了一百余名的日本主要战犯(“甲级战犯”),对他们进行了普遍的侦讯,录取了大量的口供,并且在侦讯过程中还以“罪嫌不足”为借口擅自陆续释放了好几名犯人。同时,对这近百名在押战犯的罪行,检察处从法庭档案室里堆积的大量日本政府档案以及各盟国送来的许多文件中辛勤地做了一番挖掘、整理的工作。此外,对个别战犯的罪行还有重点地派员到外地进行过一些实地调查和证据采访。

因此,到了1946年开春,检察处对于所有在押的甲级战犯们的历史、地位和罪行已经摸出了一个初步轮廓,对于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也有了一个大体上的了解。他们此时所掌握的材料勉强够初步草拟起诉书之用。

但是在草拟起诉书之前,有一个先决问题,那便是:在这许多在押的甲级战犯之中,究竟有多少人、是哪些人应该首先作为被告起诉,提请法庭列为第一案去审理?显然,把全体在押战犯都包括在一个案件中去起诉受审是不适宜的。那时正在开庭的纽伦堡国际法庭,其受审的被告德国首要战犯也不过二十二人;而纽伦堡所审理的案情比东京法庭将审理的却简单得多,犯罪的年代也短一些。因此,国际检察处遂决定首批受审的人数应以纽伦堡受审的人数为标准,即使稍微有所增加,亦不应超过三十名。

另外一个先决问题,便是:在控诉被告们的犯罪行为时,其犯罪年代应从什么时候算起?到什么时候为止?对于犯罪行为应算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为止,检察人员是一致同意的。对于犯罪行为应从什么时候算起,他们之间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意见,发生过严重的争执。有些人说:远东国际法庭审理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战犯们的罪行,而日本对外侵略之所以变为世界大战的一部分是由于日军偷袭珍珠港。进而引起它对一系列国家的战争,所以1941年12月7日日军偷袭珍珠港事件应该作为犯罪日期的起点。有的人说:日军之所以偷袭珍珠港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一系列太平洋国家作战,都是为了要解决它对中国的战争,前者不过是后者的继续和延长,因此,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卢沟桥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应该被认为是犯罪日期的起点。又有人说:1937年卢沟桥事件不过是1931年9月18日日军侵占沈阳和开始吞并满洲(中国东北四省)的继续和延长,事实上中日战争自那时起便已开始,因此“九·一八事件”应该被认为是犯罪日期的起点。更有人说:1931年“九·一八事件”之所以发生,其导因是1928年4月日军在皇姑屯炸死张作霖事件,从那时起日本侵占全中国的企图便已暴露无遗,而中日实际敌对状态那时便已发生,是故正本清源,被告战犯们的犯罪日期应从1928年算起。最后的这个主张无疑地是比较正确的,合乎逻辑的。从中国人的观点来说,也还算差强人意的。当然,这个日期还可以推得更久远一点,但是推得太久远了,提证是有困难的。

国际检察处经过郑重考虑和辩论之后,便决定采取最后的这一主张,因而对日本战犯们提起控诉的犯罪行为是从1928年(皇姑屯炸案)起至1945年(日本投降)止,总共约十七年的光景。

在起诉对象的人数(约二十至三十人)和犯罪的时期(约十七年)两个问题决定之后,检察处面临的另一个更困难的问题便是:哪一些在押的甲级战犯应该首先被起诉?换言之,哪二三十名甲级战犯应该被挑选出来作为第一案的被告,使其首先在远东国际法庭受审?

这个问题在检察处内部是有过很激烈的争议的。诚然,对于某些罪大恶极、臭名远扬的元凶巨魁如东条英机之流,大家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对于比较次要的人物,各人却有不同的意见。例如,苏联陪席检察官自始便坚决主张鲇川义介(贵族院议员,满洲重工业日产社社长)和中岛知久平(中岛飞机之创始人,历任商相、铁相、军需相)应该列名为第一批受审的被告。但是季楠检察长未予同意,因为鲇川和中岛都是日本的大企业家、大资本家,而袒护财阀和资本家,自始便是美国政府的既定政策。关于这一点,我们在评述乡古洁(三菱重工业社社长)被突然释放时便已经提到过。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争辩,季楠最后决定挑选下列二十八人作为第一批起诉的被告(其顺序是按照其姓氏的英文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的):

1.荒木贞夫(ARAKI,Sadao)

2.土肥原贤二(DOHIHARA,Kenji)

3.桥本欣五郎(HASHIMOTO,Kingoro)

4俊六(HATA,Shunroku)

5.平沼骐一郎(HIRANUMA,Kiichiro)

6.广田弘毅(HIROTAKoki)

7.星野直树(HOSHINO,Naoki)

8.板垣征四郎(ITAGAKI,Seishiro)

9.贺屋兴宣(KAYA,Okinori)

10.木户幸一(KIDO,Koichi)

11.木村兵太郎(KIMURA,Heitaro)

12.小矶国昭(KOISO,Kuniaki)

13.松井石根(MATSUI,Iwane)

14.松冈洋右(MATSVOKA,Yosuke)

15.南次郎(MANAMI,Jiro)

16.武藤章(MVTO,Akira)

17.永野修身(NAGANO,Osami)

18.冈敬纯(OKA,Takasumi)

19.大川周明(OKAWA,Shumei)

20.大岛浩(OSHIMA,Hiroshi)

21.佐藤贤了(SATO,Kenryo)

22.重光葵(SHIGEMITSV,Mamorw)

23.岛田繁太郎(SHMADA,Shigetaro)

24.白鸟敏夫(SHIRATORI,Toshio)

25.铃木贞一(SUZUKI,Teüchi)

26.东乡茂德(TOGO,Shigenori)

27.东条英机(TOJO,Hideki)

28.梅津美治郎(UMEZU,Yoshijiro)

这二十八名战犯绝大多数都是在1945年底先后被捕的,早已被羁押在巢鸭监狱。但是其中有四个人情况并不是那样。他们是:重光葵、梅津美治郎、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

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是日本的投降代表。1945年9月2日盟国代表在东京湾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受降仪式的时候,他们二人分别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和日本大本营在日本投降书上签了字。因此,盟军总部对他们多少有些“好感”,或者至少认为对他们应该有点“照顾”。所以,在四次逮捕令中,他们始终没有被列名为逮捕的对象。但是以其地位之高和罪恶之大,他们不但有资格被列为“甲级战犯”,而且应该列名为首批受审的主要战犯。事实上,检察处在决定首批受审人选的时候已经这样做了,他们是正式列名在起诉书里被控的两个人。然而对他们的逮捕却与向法庭提出起诉书同时。因此,他们入狱的时间便算是在正式起诉之后。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在起诉书正式提出之后,检察官和被告便处于对立地位,彼此是不能有所往来或接触的。由于这个原因,检察处对他们二人便没有时间进行任何侦讯和录取口供的工作。在检察处对重光和梅津的控诉材料中,侦讯报告或本人口供是不存在的。

板垣征四郎和木村兵太郎也有类似的情况。他们二人之所以未被列名于1945年那四次逮捕令中,倒不是由于对他们有什么特殊照顾,而是因为他们那时都不在日本国内。当日本投降的时候,板垣大将和木村大将都在海外作战,担任着重要的军职(板垣是日本第七战区总司令,驻扎在新加坡;木村是缅甸派遣军总司令,驻扎在仰光)。在日本投降之后,他们都遭到当地政府的拘捕。由于他们的劣迹昭彰,早已被国际检察处选为第一批起诉的对象。但是等到开庭的前夕,他们才被押解来到东京,投入巢鸭监狱。因此,检察处也来不及对他们进行侦讯或录取口供的工作。

除了上述四人之外,其余二十四人都长期被羁押在巢鸭监狱里,并且都经过检察处很认真的侦讯,都有很详尽的口供书存案。在法庭审讯的过程中,这些口供都充分地被检察处作为证据利用了。

※※※※

对于第一批起诉的这二十八名被告主要战犯的名单,人们大体上是感觉满意的,遗憾的只是检察处出于微妙的原因没有把任何重要的财阀、大资本家如鲇川义介、久原房之助、中岛知久平之流列名其间。但是,除了这个缺点之外,名单还算是差强人意的;所有的被告都是长期骑在日本人民头上的野心勃勃、罪恶昭著的法西斯侵略分子。在日本多年来的政治、军事、外交宣传各方面的罪恶活动中,他们的重要性是特别突出的。

把这二十八名被告战犯的地位或罪行分析一下,我们便可发现其中有:

(一)曾任国务总理大臣的东条英机(太平洋战争的发动者)、广田弘毅(老牌外交家)、平沼骐一郎和小矶国昭(老牌法西斯军人)。这四个首相都是日本政界中赫赫威名、不可一世的人物,在整个起诉期间(1928—1945年),他们都是日本对外侵略活动中的首要分子。

(二)积极鼓吹侵略的老牌军国主义典型人物荒木贞夫、南次郎。

(三)对华长期侵略中活动最力、罪恶最大的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梅津美治郎,以及对中国人民施以残酷暴行的主犯松井石根、俊六。

(四)战时日本经济动员和对华经济榨取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理财家贺屋兴宣、星野直树。

(五)东条内阁发动太平洋战争的主要策划者及参加者永野修身、岛田繁太郎、木户幸一、铃木贞一、佐藤贤了、冈敬纯。

(六)太平洋战争期间在菲律宾、缅甸各地实施残酷暴行的主犯木村兵太郎、武藤章。

(七)积极推动侵略阴谋的老牌外交家重光葵、东乡茂德、松冈洋右,以及积极勾结德意轴心国家组织反共军事同盟的大岛浩、白鸟敏夫。

(八)疯狂鼓吹法西斯主义和对外侵略政策的理论宣传家和煽动家大川周明、桥本欣五郎。

把二十八名被告分为以上八类并不是绝对准确的,因为在这些人的长期活动中,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很复杂的,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一格。上述划分只是就他们长期的复杂的活动中最突出的重点而作出的。同时,从这八类的分法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检察处之所以把他们列为第一批起诉的对象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他们在全部日本对外侵略战争中不但是主要的人物,而且是有代表性的人物。苏联派到远东国际法庭的陪席检察官高隆斯基在1947年3月27日关于“日本首要战犯的审判”的一次讲演中把东京被告战犯们分为五类,即(一)国务总理大臣;(二)军事要人;(三)外交要人;(四)财政经济要人;(五)日本帝国主义思想家。他把宫廷重臣木户幸一侯爵列于五类之外而独自成为一类。这虽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分类法,但是它的毛病却是在各类战犯的数字上太不平衡。被告中可以列入“军事要人”一类的要占半数以上,而其他各类却只能有二三人或三四人。此外,把许多“军事要人”笼统地划为一类也不易表现他们各自的特征和罪责重点之所在。因此,我们不采取高隆斯基的分类法。

当然,这二十八名战犯的代表性并不是完全的,可能还有不少在这八个方面或其他方面有代表性的战犯不曾被包罗进去。不过照原来国际检察处的设想,这只是起诉的第一案,其他重要战犯将来在第二案,甚至第三、第四案中还是要起诉的。这是当时国际检察处以冠冕堂皇的声明所郑重保证的。但是,后来事情的发展却证明完全不是这样。由于美国包庇日本反动势力的倾向越来越露骨,在远东国际法庭审讯第一案的过程中,国际检察处便把绝大部分在押的日本甲级战犯都个别地或分批地擅自释放了。在远东国际法庭对第一案宣判不久,国际检察处把巢鸭监狱所剩余的惟一的一批甲级战犯索性也全部释放了。至此,起诉的对象便完全消失了,远东国际法庭已经无事可做、无案可审了,结果只有无形解散。这种虎头蛇尾的做法曾引起过日本群众的非议和不满。他们问道:同样是甲级战犯,罪恶相差不远,何以有些人便判处绞刑或终身禁锢,有些人却完全逍遥法外,不但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而且连受审都不曾经过?

对日本群众的这个问题,要找到一个合乎逻辑的答复是很难的。因此,我们惟有承认:东京审判,正如纽伦堡审判一样,只能被认为是对战犯们的一种“象征性”的惩罚。

二十八名被告战犯的简历(1)

以下是远东国际法庭受理的首先被控的二十八名甲级战犯的简历:

〔各人的年龄系以1946年开始受审时计算。他们的经历是按照起诉书附件(戍)编录的。——

作者注〕

荒木贞夫

七十岁,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曾任驻俄使馆武官,伯力特务机关长,宪兵司令官,参谋本部第一部部长,陆军大学校长,第六师团长等职。

荒木于1928年至1945年之间(即本案控诉的犯罪期间)曾担任下列各要职:陆军教育总监部总务局局长(1931年);犬养内阁及斋藤内阁之陆军大臣(亦称“陆相”,1931年12月至1934年7月);晋升陆军大将(1933年);最高军事参议官(1934年至1936年);内阁对华顾问委员会顾问官(1937年);近卫内阁及平昭内阁之文部大臣(亦称“文相”,即文化教育大臣,1938年5月至1939年8月);内阁顾问官(1940年起至日本投降止)。

荒木一向被认为是法西斯军国主义分子的典型,富于侵略思想。由于1931年侵占中国东四省有功,遂被封为男爵。他曾利用其影响压迫外务省,使日本退出国际联盟。自1932年“五·一五事件”后,他和真崎参谋次长及林教育总监便逐渐形成了日本陆军之三大中心人物。所谓“五·一五事件”系指1932年国务总理大臣犬养毅被杀事件。“九·一八事变”发生、日军侵占中国东四省并建立“满洲国”之后,日本政府内部有两派不同的意见。一派主张与中国重开谈判,使局势暂时和缓一下;一派主张抓紧机会,继续扩大对中国的武力侵略。犬养是属于前一派的,荒木是属于后一派的。1931年底犬养奉命组阁,他原打算以阿部信行为陆军大臣,但是由于军部的压力和威胁,这个职位还是给荒木夺取了。荒木是得到“皇道派”法西斯军人的拥护的。于是,总理大臣与陆军大臣之间便时常发生争执。在1932年5月8日犬养于横滨发表反对军人干政、赞扬民主政治的演说之后,这个争执发展到了爆炸点。1932年5月15日,当犬养首相因患病正独自在官邸休养的时候,被闯进去的几个少壮军官给暗杀了。被告大川周明为这个暗杀提供了手枪。被告桥本欣五郎在他所著的《世界再造之道》一书中,承认他也与这次暗杀事件有关。1931年“三月事件”及“十月事件”发生时,皇道派少壮军人及法西斯狂徒曾拟拥戴荒木、林、真崎三大将组织以荒木为首的军事独裁内阁,但未获成功。所谓“三月事件”和“十月事件”系指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前后在日本国内发生的两次未成功的“政变”。“三月事件”是被告桥本和大川所计划的。计划中的步骤是先由大川等发动并领导一个旨在对议会和政党表示不满的群众性的大示威,在示威中力图和警察发生冲突并使其扩大,从而造成一个恐怖混乱的局面,然后由陆军来宣布戒严,以便达到解散议会、建立军事独裁政权的目的。桥本把陆军演习用的三百个炸弹交给了大川,他们想用这些炸弹去引起群众的惊愕和混乱,加强真像一个暴动的外观。但是由于大川欢喜若狂、热心过火,他事先便把这个阴谋计划透露给当时的陆军大臣宇垣。宇垣这才看清了阴谋的全貌,他于是立刻运用了他的一切力量和影响把这个计划打消了。于是所谓“三月事件”在未发生以前便被阻止了。所谓“十月事件”,也是少壮军人企图发动的一次未成功的“政变”。这时“九·一八事变”已经发生,有一些激烈的少壮军人不满于政府的顾虑太多,患得患失,而主张由日本陆军干脆占领和开发“满洲”全部,以便进一步侵略中国。但是,他们认为,要实行这一主张非先解散国会、取消政党而由军人组织军事独裁政权不可。他们的计划是要“用暗杀政府首脑的手段,来廓清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气氛”。桥本和他的樱会是这个阴谋计划的中心。桥本自己供认:为了迅速树立以荒木为首的政府,他打算在1931年10月上旬便要实行这个计划。但是由于根本中佐的告密,这个阴谋未实行便被破坏了,为首者桥本等并且都遭到了逮捕。

土肥原贤二

六十四岁,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多年浪迹中国,从事间谍颠覆活动,是中国人所最熟识的著名日本特务。他担任过步兵第三十联队队长,奉天特务机关长,步兵第九旅团长等职。

土肥原于1928年至1945年间,曾担任下列各要职:中国东北特务机关长(1931年9月,即“沈阳事变”发生时);沈阳市长(1931年9月至10月,日军侵占时期);供职关东军总司令部(1933年);华北“自治政府”首席顾问;驻中国东北日本第五军军团长(1938年至1940年);最高军事参议官(1940年至1943年);陆军航空总监(1941年);晋升陆军大将(1941年4月);日本东部军总司令(1943年);驻新加坡日本第七方面军总司令(1944年至1945年);陆军教育总监(1945年4月)。

土肥原是日本军人中最著名的“中国通”。他是曾任袁世凯顾问的坂西利八郎门下的杰出弟子。在1931年9月18日“沈阳事变”之前,他已经在中国呆过二十多年,能操一口流利的华语,结交了许多中国的军人、政客。他一贯从事间谍特务活动,为日本搜集秘密情报,并极力在当时的中国军阀之间挑拨离间,翻云覆雨。因此,在北洋军阀混战时代,几乎每一次的中国内战或政变(如直皖战争,两次直奉战争,张勋复辟等)都有此人插手其间。至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件”、“七·七事件”、“满洲国”的成立等,那更是他精心策划的“杰作”。土肥原在1931年不过是一个陆军大佐,但是由于他侵略中国有功,到了1941年便晋升为陆军大将。这在日本是罕有前例的。土肥原与臭名远扬的板垣征四郎、矶谷廉介、冈村宁次是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十六期同班毕业生,他们早已立志要毕生致力于侵华活动,妄图灭亡中国。这四个野心勃勃的侵华巨酋的姓名和罪行都是中国人民所耳熟能详的。他们的下场也不尽相同。土肥原和板垣是在远东国际法庭被控的两名被告,最后由法庭判处了他们以绞死刑。矶谷因地位较低,未被国际检察处当做首要战犯向远东国际法庭起诉。他是1946年夏季盟军总部根据中国方面的要求把他押送到中国去受审的,不久便被判处了死刑。冈村是四人之中最“幸运”的一个。他不但未被判死刑而且得以逍遥法外。查冈村系日本最后一个中国派遣军总司令,以实行其穷凶极恶的“三光政策”而为中国人民所痛恨。在日本投降时,他奉命代表日本办理在华日军投降及遣返等善后事宜,遂与蒋记政府建立了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冈村形式上虽亦列名战犯,但是在蒋记政府逃迁台湾之前便被宣判无罪而释放了。这是1949年1月26日的事情。释放后不到五天工夫,他便连同二百六十名已经判决并在中国服刑的日本战犯被一艘美国军舰接到日本去了。冈村回到日本之后逍遥法外,继续从事敌视中国人民的活动。四人之中,土肥原无疑地是最积极、最凶猛、阴谋最多、手段最毒的,他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无数令人发指的罪行。

桥本欣五郎

五十七岁,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曾任驻俄使馆及驻土耳其使馆之武官。在土耳其时,他深敬土耳其总统凯末尔之为人。回国后遂模仿土国之国民运动,在日本纠合青年军官组织“樱会”,鼓吹“天皇归一”之法西斯国家体制。那时桥本不过是一个中佐军官,但是他的煽惑力却很大,在少壮军人之中追随者甚众。

桥本于1928年至1945年间的主要经历如下:供职于陆军参谋本部(1933年起);自陆军现役中退休(1936年2月);撰著“桥本欣五郎宣言”(1936年);重入陆军现役(1937年);南京大屠杀时指挥炮兵联队(1937年);指挥炮击“瓢虫号”与“巴纳号”两舰之日本军队(1937年);著作大量书籍,常在“太阳大日本”杂志及其他刊物上发表文章,并常作公开讲演,均系鼓吹侵略战争者;参加若干社会团体,其目的均在怂恿军人控制政府,促进侵略战争;策动若干阴谋,其目的在打倒他认为侵略野心不足之政客及官员;大政翼赞会创办人之一(1940年);当选为众议院议员(1942年)。

桥本是一个极端法西斯型的国家主义者,一贯疯狂鼓吹大日本沙文主义及军事独裁政体。他和大川周明(另一法西斯狂徒)是1931年的“三月事件”及“十月事件”的主谋,妄图以军事政变推翻内阁,组织军人独裁政府。政变失败之后,他又纠合若干少壮军人成立法西斯色彩浓厚之“日本青年党”。1937年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他率领日军转战于杭州湾、芜湖、松江、九江庐山各地,并疯狂地击沉了英美军舰,因而给日本制造了外交麻烦。日军在1937年进攻南京时击沉了美国军舰“巴纳号”(Panay)、英国军舰“瓢虫号”(Ladybird),当时曾引起西方国家的震惊。日本军队此举原系有意试探美英等国的态度,并非偶然的意外。后来由于美英态度强硬,日本便软化了。它向它们表示了“深切的遗憾”和“真诚的歉意”,并且答应“赔偿一切损失”、“惩办肇事人员”以及“发布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类似事件的必要命令”。这事件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之后,为祸之首桥本欣五郎便奉命解除了现役军职,离开了中国战场,而返回日本去从事政治活动了。被调回国之后,桥本又把他的“日本青年党”改组为“赤诚会”,其后又以“赤诚会”参加统一的“大政翼赞会”新体制。在新体制中,桥本是一个重要角色,他担任着该会的常任总务,直至日本投降。

畑俊六

六十八岁,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是日本典型的法西斯军人,以鼓吹军器机械化闻名。在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时,他任野炮第一联队中尉,于松树山战役中受伤,子弹穿入胸膛,故此人终身瘦弱,形似病夫。

于1928年至1945年间曾担任下列各要职:伪满时期在中国东北任日本驻军师团长(1933年);日本陆军航空局长(1935年);台湾军总司令(1936年至1937年);陆军教育总监兼最高军事参议官(1937年8月);晋升陆军大将(1937年2月);华中派遣军总司令(1938年2月);最高军事参议官(1937年1月);阿部内阁陆军大臣(1939年8月至1940年1月);二次任华中派遣军总司令(1940年7月至1944年);晋升陆军元帅,为元帅府成员(1944年6月);陆军教育总监(1944年11月起至日本投降止)。

服务日本陆军四十余年,在日本军人中是一个具有现代战术头脑的杰出人物。在日本法西斯少壮军人强夺政权的阴谋和斗争中,他时常是参加者之一。在两度担任日本华中派遣军总司令时,转战于长江流域达四五年之久。对于日军在华中所犯的无数残酷暴行,他是负有直接责任的。

平沼骐一郎

前首相,八十岁,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毕业。他是远东国际法庭审判的二十八名首要战犯中年龄最长、资格最老的。在1923年出任司法大臣、踏入政界之前,平沼多年以来一直在司法界服务,是一个职业法官,并于1911年担任过检察总长。1923年山木首相第二次组阁,平沼受任为司法大臣,这是平沼参加政治活动的第一步。从此以后,他便放弃了其司法官生涯而积极地投入政治运动,从一个先天的神道主义者逐步变成了日本法西斯的先锋和首领。日本最早的法西斯团体“国本社”便是平沼发起和主持的。

平沼于1928年至1945年间曾担任下列各要职:“国本社”社长(1926年至1936年,平沼实为该组织之创办人);枢密院副议长(1930年至1936年);枢密院议长(1936年至1939年);国务总理大臣(1939年1月至8月);近卫内阁国务大臣、副首相(1940年7月至1941年10月);思想控制会委员(1941年8月);枢密院议长(1945年)。

平沼后半生的政治活动之所以一帆风顺,完全是由于他的大日本主义和法西斯的思想主张能够迎合激进派少壮军人的心理,因而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拥护。他同陆军中的荒木、真崎和海军中的加藤、末次等巨头密切勾结,互相支援,在日本政界中几乎是一个“不倒翁”。他利用他曾任司法官数十年的资望,在日本司法界中广泛地拉拢党羽,散播法西斯种子。平沼因为年事较高,在外表上看起来“道貌岸然”,颇有“淳厚长者”之风,实则非常深沉险诈,几乎每次日本政变背后都有他的阴影。

广田弘毅

前首相,六十九岁,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政治系毕业。广田毕生服务于日本外交界,是一个法西斯色彩十分浓厚的老牌外交家。他在外务省服务数年之后,即晋升为驻荷兰公使,旋又调回外务省,任欧美局局长。

广田于1928年至1945年间曾担任下列各要职:驻苏联大使(1930年);斋藤内阁外务大臣(1933年9月至1934年7月);冈田内阁外务大臣(1934年7月至1936年3月),国务总理大臣并一度兼任外务大臣(1936年3月至1937年2月);近卫内阁外务大臣(1937年6月至1938年5月);内阁顾问官(1940年)。

广田1936年任首相时曾勾结德国缔结德日防共协定,其倾向法西斯轴心之态度已昭然若揭。其后于任近卫内阁之外相时又成立德日意三国防共军事同盟,正式把日本的国策拖上了轴心勾结的路线。1937年起侵华战争之逐步扩大,终至不可收拾,近卫首相虽首当其罪,咎有应得,但身任外相的广田逢迎军阀,一味蛮干,实亦负有重大责任。同平沼一样,广田的政治资本也是善于以法西斯侵略思想和作风勾结反动军人,从而博得他们的欢心和爱戴。广田是极端黩武主义团体“玄洋社”的中坚分子,亦即被外间称为“黑龙会”的法西斯组织的重要角色。

星野直树

五十五岁,1917年于帝国大学毕业后即进入大藏省(财政部)供职多年,以理财手腕灵活、能力高强见重一时,被誉为日本财政界“后起之秀”。

星野于1928年至1945年间曾担任下列各要职:“满洲国”政府财务处总务局局长(1932年);“满洲国”财政部总务司司长(1934年);“满洲国”政府财政部次长(1936年);“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厅长(1936年12月);“满洲国”总务长官(1938年7月);“满洲国”傀儡政府的官制,每部设部长(亦称“总长”,后改称“大臣”)一人,由一挂名之中国傀儡充任;设次长一人,由掌握实权之日本人充任。是故所谓“次长”事实上便是该部独揽大权之最高长官。这些日本次长每星期集会一次,会上的一切决议只是提交傀儡政府的“国务会议”一字不改地照案通过,付诸实施。“满洲国”的所谓“国务总理”,情形亦复如此。这个职位名义上由一名老朽昏庸的大汉奸(如郑孝胥、张景惠之流)担任,但是在国务院里设有“总务厅长”(或“总务长官”),事实上便是国务总理。他独揽“满洲国”的一切行政大权,大小汉奸对他都是奉命惟谨的。星野长期担任过这个职务,他对“满洲国”的种种罪恶措施当然要负很大一部分的责任。近卫内阁企划院总裁,继任国务大臣(1940年7月至1941年4月);东条内阁书记官长兼国务大臣(1941年10月16日至1944年7月);大藏省顾问官(1944年12月)。

星野到“满洲国”以前不过是日本大藏省的一个干练职员,但是他到了“满洲国”之后,便逐渐成了一个侵略能手。他勾结历届在满洲的菱刈、本庄、三宅、冈村、东条等日本关东军巨头,组织所谓“满洲友之会”,博得他们的信任和赏识,因而攫到了“满洲国”的财政大权,对中国东北人民实行残酷的经济剥削、掠夺和榨取,使东北的全部资源和人力尽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政策服务。在从事这种罪恶活动达八年之久以后,星野回到国内,担任近卫内阁和东条内阁中的要职,使日本一方面能持续其侵华战争,一方面能发动其对美英各国的太平洋大战。在日本人心目中,星野是东条的左右手之一。

板垣征四郎

六十二岁,仙台陆军幼年学校及陆军士官学校毕业,曾参加1904—1905年日俄战争。此后便供职于关东军,在中国东北长期从事罪恶活动。他和著名的“中国通”土肥原、冈村、矶谷等是士官学校同期毕业生,也是中国人民所最痛恨的日酋之一。

板垣于1928年至1945年间曾担任下列各职务:关东军陆军大佐(1929年);关东军副参谋长(1934年);日本驻华第五师团长(1937年3月);关东军参谋长(1936年至1937年);近卫内阁及平沼内阁之陆军大臣兼内阁满洲事务局总裁(1938年6月至1939年8月);中国派遣军参谋长(1939年9月);朝鲜军总司令(1941年7月至1943年);最高军事参议官(1943年);驻新加坡日本第七方面军总司令(1945年4月)。板垣于1932年晋升关东军少将,1937年5月还曾供职于参谋本部,1941年7月晋升陆军大将。

板垣1929年只是关东军的一个陆军大佐,到1938年便出任陆军大臣,1941年更被擢为陆军大将,其晋升之速在日本是罕有先例的。其所以然者,无非是为了酬劳他侵略中国的“巨大功迹”。在任职关东军时代,板垣是日军侵占中国东北,强使其脱离中国和成立“满洲国”傀儡政权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据说他自己还一度梦想过要做“满洲国皇帝”。1937年全面侵华战争发动之后,他又率领日军转战于山西、山东、苏北等地,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无数的残酷暴行。同土肥原一样,板垣的名字和罪迹在中国人民中是妇孺咸知的。在日本投降的时候,板垣正在新加坡任日本派遣军总司令。他是在远东国际法庭正式开审的前一天才被押解到东京的。

贺屋兴宣

五十八岁,是战时日本最突出的一个理财能手,有“财政魔术家”之称。

贺屋于1928年至1945年间曾担任下列各要职:大藏省(财政部)书记官长(1934年);近卫内阁大藏大臣(1937年6月至1938年5月);兴亚院顾问(1939年);华北开发会社总裁(1939年至1941年);东条内阁大藏大臣(1941年至1944年2月);大政翼赞会理事(1944年)。

贺屋之所以能取得日本战时财政大权,也是由于他在政治主张上能够迎合法西斯军人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从而得到他们的欢心和支持。在日本发动对外侵略战争的两个最重要的(全面侵华战争和太平洋大战)时期,贺屋都担任着藏相的职位,不啻是日本战时财政的总指挥。他控制着日本国内的金融、货币和对外贸易,动员了全国的财力资源,因而有力地支持了军阀们的侵略战争。在担任所谓“华北开发会社”总裁时期,他对中国资源还进行过直接的残酷掠夺和榨取。在日本投降前不久,日本政府妄图挽救濒于破产的金融,设立了一个“通货对策委员会”,由贺屋任委员长。这是贺屋在日本政府中担任的最后一个要职。但是由于日本经济日益恶化,通货膨胀急转直下,这个号称“魔术家”的“魔术”至此也就无能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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