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成王对他们发出凶狠的威胁:“我现在警告你们,再有 下次我就要动武,把你们抓起来,用大刑处死! 一次不起作用, 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不是我们周朝不慈善,是你们自己招来 的报应!”
今尔尚宅尔宅、畋尔田,尔曷不惠王熙天之命?尔乃迪屡不 静,尔心未爱。尔乃不大宅天命,尔乃屑播天命。尔乃自作不典,
图忱于正。我惟时其教告之,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于再,至于 三!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非我有周秉德不康宁, 乃惟尔自速辜!
那么,成王叔侄到底是对什么行为如此愤怒?本书认为,应当是 商人群体还残留的人祭、人殉和人奠基等遗风。考虑到成王归途中曾 在洛阳停留,应该是当地殷商移民的人祭行为让他感到无比震惊。
在真正的现场发言中,叔侄二人也许会对“殷多士”直言必须禁 止人祭行为,但在整理笔录文献的时候,人祭却被替换成了 “惟虐”“殄 戮”等相对含糊的字眼,似乎殷商贵族们只是喜欢滥施刑罚而已。从 现实意义看,这种替换的区别并不大,因为商人对人牲、罪犯、俘虏 和奴隶这些概念的区分本身就很模糊。在官方文本的记载中,成王叔 侄看似绕开了商人宗教的话题,但严禁商人以包括宗教在内的名义随 意杀人的立场非常明确。
根据周公确定的“政治正确”,在正式的文献里,他们只能把商 朝的灭亡归因到商纣一人身上,但如今,成王叔侄显然认为殷商遗民 的人祭行为已经不光是商纣能负责的了,有必要对整个商人贵族阶层 予以斥责。在周初的官方文献里,这是非常例外的现象,再考虑《尚 书•多方》毕竟是西周的官方版本,我们可以合理推测,当时成王叔 侄对殷商遗民发出的威胁应该会更为严厉。
相比商朝,西周初年殷商遗民的这类行为已经急剧下降,甚至近 于消亡,这应该和周公叔侄的严厉态度有直接关系。
针对殷人的分封:卫与宋
在周公辅政最后一年,新洛邑建设开工之际,周公旦以王的身份 宣布了册封弟弟周封为卫侯的决定。
新生的卫国将统治旧商朝核心区,都城设在废殷都以南约60公 里的朝歌。虽然殷都已经沦为废墟,居民也搬迁到关中、洛邑和宋国, 但都城之外的商人聚落还有很多。对卫侯周封来说,统治和改造这些 殷商旧民依然是一项颇有难度的工作。
周公格外地重视卫国的创建,在册封典礼上前后三次对周封训话, 后都被收入《尚书》,分别是《康诰》《酒诰》和《梓材》。
这三篇诰命的文辞有些古奥,但基本精神比较明确,即要求周封 管理好殷商旧民,还要让他们改变陋习,成为新民,为王朝继续赢得 天命:“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在统治方式上,周公要求周封吸收以往商王的成功经验(“往敷 求于殷先哲王”),多向商人长老咨询意见;但是在刑罚上,则要求周 封必须垄断刑罚的权力,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做主,不管是判处死 刑还是割鼻子或耳朵这类肉刑。
非汝封刑人杀人,无或刑人杀人;非汝封又日制剂人,无或 剥削人。(《尚书•康诰》)
前文已述及,周公和周族上层比较忌讳提及商人的人祭和人奠基 等宗教行为,把它们笼统地归入了非法的刑罚。周公对周封的这一要 求应当也包含要在卫国境内禁止人祭行为一一这已经是划归国君独有 的权力,其他任何人的此类行为都是非法的。
在卫国境内,不仅禁绝人祭宗教的工作量比较大,针对殷商旧人 谋逆行为的镇压力度也很大,所以周公的训话涉及刑罚的内容很多: 要求周封制定刑罚的标准,通过相关的官员发布给民众,殷商刑罚 中有合理性的要保留下来(“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有犯罪 处刑的要按颁布的标准执行,不要再自己另出新意;但如果有自恃 武力抢劫财物和人口以及因抢劫而杀人的,既然他们不怕死,就要 一^概处死。
寇攘奸完,杀越人于货,瞥不畏死,罔弗憨。(《尚书•康诰》)
商人酗酒的风气很盛,不仅墓里随葬成套酒器,文献中也多次记 载商人酗酒问题严重。不过,在重视政治正确的周公口中,商人只是 到纣王时期才染上了这种恶习,之前都非常节制。他告诫周封:“在 我们西土,文王曾经专门教导,只有祭祀的时候才可以喝酒,而且不 能喝醉,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西土之人都没有酗酒的恶习。醉酒误事, 让人丧失礼仪,荒废工作,还变得凶狠、残暴、不怕死;特别是很多 人在一起喝酒,臭气会直达天庭,诸神很不喜欢,而这是商朝灭亡最 主要的原因。”
接着,周公命令周封:“一定要严厉禁酒,如果跟随你去的周人 聚在一起饮酒,你发现以后不要放过,把他们抓起来送到朝廷,我来 处死。如果那些殷商贵族这样喝酒,你不用杀人,教育他们就行了。 你如果不听我的教诲而把卫国搞乱,那也是要受死刑的!”
在册封典礼上,两名王朝官员依次履行给周封授予土地和民众的 仪式,但授予卫国的疆界只列出了南北两个地标,北境的方位不详, 南方到黄河南岸的荥阳一带。此外,还有两小块飞地,一块在宗周镐 京附近,一块在成周洛阳附近,如果周封及后继者去参拜周王,可以 住在自己的京郊领地之内。
授予周封的民众是“殷民七族”,分别是陶氏(陶工)、施氏(旗工)、 繁氏(马缨工)、锚氏(锂刀工或釜工)、樊氏(篱笆工)、饥氏、终 葵氏(椎工)”(《左传•定公四年》),部族名称大都和手工业有关,有制陶、 冶金、车马器等,可能是卫国国君的私人产业。但卫国境内的商人总 数应不止于此。
此外,虽然最后一位商王武庚禄父未得善终,形式上的商王朝也 不复存在,但周公认为仍有必要保留商王室的世系,决定让纣王一位 庶出的兄长微子启继承商朝,都城定在商丘,是为宋国。这里是成汤 王灭夏之前的旧居,如今作为商朝传人之国也比较合适,因此商朝的 王族后裔主要就聚居在宋国。
《史记・宋微子世家》载,牧野之战后,武王联军驻扎殷郊,微 子启曾主动登门投降示好:“持其祭器造于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 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这是春秋时期亡国之君请求饶恕的仪式, 商末应该还没有这种礼仪,可能出自后人的虚构。但微子主动向武王 投诚应该是存在的,如前所述,稍后主动到关中投靠并定居的“微史氏” 可能也是微子的家族成员,受微子之命主动到关中做人质。
当然,宋国国君不能再称王,地位比武庚时期也更低,但仍享有 一些特殊的礼遇。比如,在西周朝廷的各种典礼上,宋国国君不需要 和其他诸侯国君一样叩拜周王,时人称为“于周为客” 23,意为做周 朝的客人。这是周王室对商王室后裔的优待。
周公大分封与新华夏
周公需要巩固新征服的东方地区,不仅要实现政治上的控制,还 要实行文化上的改造,铲除商人血祭宗教的遗留,使其彻底同化于周 人的文明。为此,需要把周人派遣到东方,建立一系列诸侯国。
用分封侯国的手段控制遥远地区并不是周人的发明,在商代就已 经有一些深入异族之土的侯国,比如周族人最熟悉的老牛坡的崇侯之 国o这是蛮荒上古时代的技术条件决定的:人口很少,交通通信不发达, 很难用官僚制的地方层级政府管理远方,只能采用武装殖民、世袭统 治的方式,也就是封邦建国的所谓“封建制”。
灭商后不久,周武王就已经分封了一些兄弟到东方建国,如负责 监控殷都的“三监”管叔、蔡叔和霍叔,管叔的封国在今郑州市(管 城区),蔡叔和霍叔的封国不详,但应该也距离殷商核心区不远。
《史记》还记载:式武王)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 于曲阜,曰鲁。封召公爽于燕。”但这似乎不太符合当时的局势,因 为牧野灭殷之后,周人的势力还没有延伸到山东等东夷地区。不过, 另一方面,武王完全有可能对重要的家属成员进行分封,这是部落 社会“战利品分配”习俗的遗风,有其合理性。有学者注意到,鲁 国和燕国最初的封地都在河南,鲁国在鲁山地区,燕国在哪城地区。 看来,这是武王灭商之初能够控制的范围。24
但武王在灭商后一年多就去世了,他规划的很多分封事业还没来 得及实施,然后便是“三监之乱”和周公再度征服东方。因而,册封 诸侯的活动在周公主政时期才真正大规模铺开。
这就是西周初年的“大分封”,周人称之为“封建”:“建”是建 立国家;“封”字的来历有些曲折,它的本意是人工筑起土堆,但当 时尚属草昧时代,诸侯国之间并没有明晰完整的疆界,只是在交通要 道筑起一座大土堆代表国界,所以“封”就是给诸侯划定统治疆域。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春秋时候,一位名叫富辰的王室大 臣劝谏周襄王说: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这是“封建” 一词最早的出处,封邦建国之意。武王册封过的管叔绝 嗣,蔡叔和霍叔的后人被周公改封到了别处:蔡国在豫南,霍国在晋南。 而之前被封到河南的鲁国和燕国,周公又重新规划了它们的位置。
周公分封亲属的规模很大,春秋时人曾归纳说,文王的儿子辈(周 公的兄弟们)建立的封国多达十六个:“管、蔡、邮、霍、鲁、卫、毛、 聃、部、雍、曹、滕、毕、原、部、旬B,文之昭也。”其中当然也包 括周公自己的鲁国。但要注意,这里面的管国是武王而不是周公分封 的,而且存在时间很短。之后,武王的儿子建立的封国有四个:“邪、 晋、应、韩,武之穆也”;周公的儿子建立的封国有六个(鲁国之外): “凡、蒋、邢、茅、昨、祭,周公之胤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但上述还不够全面,那些与王室同宗但亲缘关系稍远一些的封国 没有被列入,比如召公爽的燕国,以及文王伯父仲雍后人的虞国、文 王弟弟家族的虢国等。
除了这些周族的姬姓封国,和周人有传统盟友关系的姜姓族(羌 人)也被分封到了东方,如山东有齐国和纪国,河南有吕国和许国。 另一个和周族有联姻关系的西土部族姑姓戎人,也被分封到了河南地 区,建立了姑姓的南燕国,只是在后来的史书中,它有时会被人混淆 为召公的姬姓燕国。
至于东方原有的、对周朝比较恭顺的土著部族,周朝也会承认他 们的诸侯身份,比如河南地区姒姓的陈国,据说是舜帝的后人,在周 武王崛起的时候投靠了周——武王灭商的军队里的将领陈本可能就来 自陈族。此外,武王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陈族的族长。
周公分封的姬姓诸侯国里,有些会掺杂一些被拆分的商族人:上 述卫康叔获“殷民七族”;周公自己的鲁国则有“殷民六族”,其部族 名称也和手工业有关;燕国都城的贵族墓地分为周人墓区和商人墓区, 显然也有被拆分定居于此的商人。
被分封的各姬姓和姜姓侯国皆设立在新征服的东方地区。因为这 些诸侯国要统治原有的土著部落,所以周公特别强调要尊重他们的风 俗和习惯法:分封周封到卫国,周公叮嘱“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大 原则用周人的,习俗用商人的);分封武王的幼子周虞到晋国(封地 在晋南的今翼城一带),在周人的传说中,这是夏朝的疆域,当时这 里的主要居民是戎人——周公告诫周虞要“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大 原则用戎人的,习俗用夏朝的)。
周公辅政时期,最不安定的是山东地区,所以周公自己的鲁国和 太公吕尚的齐国都在山东。这是他们为巩固王朝需要承担的责任。周公 主要在朝廷工作,创立鲁国的工作是他的长子伯禽完成的;吕尚年事已高, 可能分封不久就去世了,所以创立齐国的工作也主要由他的儿子完成。
此外,召公责的燕国也很遥远,在今北京市境内。看来王朝重臣 的封国都要设在最遥远的前方,这似乎是周公分封的一项原则。
当然,周公等贵族都有不只一个儿子,但幼子一般不会被分封到 外地,而是在京畿获得一块封邑,继承父亲在朝廷的职位。从西周到 春秋,周朝廷里一直有周公、召公、毕公担任大臣,他们大都是始祖 的幼子家族。
从地理方位上看,周公辅政时期分封的这些姬姓和异姓诸侯,就 像是伸向东方的探索触角和控制网络:
一,最近的是和关中毗邻的晋南运城盆地,有晋、韩、耿和霍。 它们依托山地,面对平原,控制着山地的矿产资源、交通孔道和平原 上的农业区;
二,在太行山南麓,东行折而向北,有原、邛、雍、凡、共、卫、 邢和燕。它们一直连接到燕山山脉,镇守着之前殷商王朝的核心地带;
三,在黄河东南侧和洛阳以东,有东虢、帮、昨、杞、宋、戴、曹、 部、毛,并一直延伸到山东地区的齐、鲁、滕、邮和纪。这个方向还 有些异姓的土著族邦,属于嬴、曹、任、风、姻等姓,但经历过西周 初年的几次平叛战争后,已经没有实力对抗周朝,对齐、鲁等周诸侯 也比较恭顺。
四,在河南腹地及淮河北侧的支流上,则有陈、蔡和蒋。它们 控制了东南方的部分夷人地区,为周人继续向东南和西南扩张埋下 了伏笔。
跨族婚姻与民族融合
伴随着周人大分封运动的,是广泛而持续的民族融合。由此,新 的华夏族逐渐成形。
这和周人传统的“同姓不婚”(族外婚)习俗有直接关系。周人 的“姓”是区别种族血缘的概念,它承认不同的族群血缘有区别,但 又认为各族群是平等的,不仅可以,而且必须互相通婚。
那些被分封到远方的周族姬姓诸侯国的国君和高级贵族,都要从 外国寻找异姓配偶,而低级贵族则多与本国内的异姓贵族通婚。各族 群的贵族由此进入了一张巨大的联姻之网,异姓侯国的上层逐渐被周 人同化,逐渐融入了周朝的政治同盟和文化共同体。他们追求的成功 是获得周天子的册命,与姬姓诸侯嫁娶通婚,甚至在周王朝廷获得一 个官职。由此,以今河南省为中心,环以陕、晋、冀、鲁部分地区, 形成了一个跨地域的贵族阶级-周文化共同体。
商族人本来没有“姓”的概念,也不流行族外婚,但被周人征服 后,商族人骄傲的自我意识被彻底打碎,与统治者周族通婚自然是他 们求之不得的优待。周王室以及周公后裔的鲁国,都经常和商王后裔 的宋国通婚。
周王室把商人定为“子”姓,这因循了商人的语言习惯,商王甲 骨卜辞中的“子”原本就是王子之意。按照周人的习俗,商人的族姓 是子,而族姓只能用来称呼女人,所以商族人的女性都称为“某子”, 比如春秋时卫灵公的夫人以及和孔子有过暧昧传闻的南子都来自宋 国。卫国是周王室的姬姓封国,这是周族人和商族人之间的联姻。
其他各种东方族群的“姓二 可能也是周人用近乎随机的方式命 名的。随着西周统治日久以及与周人的通婚,这些族群上层也都接 受了周人给自己的姓以及“同姓不婚”的观念,逐渐进入了周人文 化圈。
新兴的周文化,是西土周族传统文化和商文化的融合:一,它继 承了商人的文字体系,但部分语言习惯来自周族;二,它继承了商人 的“上帝”观念,但又逐渐将其淡化为含义模糊的“天”;三,它严 厉禁止商人的人祭宗教,拉远人和神界的距离,拒绝诸神直接干预人 间事务;四,周人谨慎,谦恭,重集体,富于忧患意识,这些都成了 新华夏族的样板品格。
进入“正常时代”的西周
西周王朝存续二百七十余年(公元前1046—前771 ),和殷都的 寿命基本相同。
关于周人灭商和西周开国,还有一些文献资料,如《诗经》的史诗、 《尚书》的诰命和《逸周书》的记事;但开国后的史书记载却非常稀薄, 我们只知道,从武王到末代周幽王,西周一共有过十二位王,但就连 他们的在位时间也大多难以确定。
在文王、武王和周公时期,周人还曾经模仿商王在占卜甲骨上刻 字,但后来却逐渐地不再刻写卜辞。当然,他们还用甲骨来占卜,只 是不再留下卜辞记录,这使我们缺失了很重要的信息来源。
周人显贵大都热衷铸造青铜礼器,有些铜器上会铸造铭文(金 文),记载主人认为重要的事件,最常见的是受到周王的接见,或者 获得王赏赐的贝、车服或者土地、官职,少数会记载主人的某次战功, 或者与其他贵族的诉讼和土地交换。受铜器体量的限制,铭文的篇 幅都不太大,叙事非常简略,因此后人对西周贵族社会的认识只能 是蜻蜓点水。
西周的主要成就是它的诸侯封国在东方发芽成长,北到燕山,南 到淮河,东到山东,西到陇山,形成了以中原为中心的政治文化圈。
在周公时代,向远方分封如此众多的诸侯国是一项冒险之举, 这就像是把种子撒向一片未经开垦的土地。在周王朝的荫庇之下, 这些诸侯国基本都存活了下来,但其中哪些能发展壮大,则有很多 未知因素。
王朝重臣(如太公吕尚、周公旦和召公爽)的嫡长子封国,会获 得较多的臣民和领土,成为举足轻重的大国。齐国和鲁国在这方面的 表现都不令人意外,但召公的燕国实在过于辽远,在西周朝的多数时 间乃至整个春秋时代,它几乎都是默默无闻,有时甚至还被敌对的土 著族群隔断道路而有上百年和中原音讯不通,它后来在战国时期能够 重新振兴而跻身战国七雄,肯定不是当年所能预料的。
到春秋时期,很多周人诸侯国已经消失,大多被周边邻居甚至自 己的兄弟之国吞并。最先靠兼并膨胀起来的是晋国,最初分封时,它 还只是运城盆地中各姬姓诸侯中的一个,并没有受到格外优待,所以 也没人会预料到它在四百年后的急剧扩张。
周公之后的西周王朝,分封新诸侯的工作仍在进行,但规模已经 不如开国之初。理论上说,每一代周王都会有不只一个王子,除了 继承王位的嫡长子,其他王子也都可能被分封为诸侯,但在承平时代, 被分封到遥远的陌生土地并不是一件美差——关中地区最为富庶和 安全,这里有掌控巨大资源的朝廷以及显贵辐犊的社交场,远胜边 地侯的生活。
西周王朝曾至少三次向南方扩张,把势力推进到淮河南侧及汉江 流域,所以又在淮河和汉江流域分封了一些姬姓诸侯国,或者把原有 诸侯异地安置,如姜姓的申国,它原在关中,西周末期(宣王时期) 被改封到了南阳地区,《诗经•大雅•程高》记载了宣王此次册封(迁 徙)申国的盛况。
随着周人占据东方日久,其在西部的亲缘部族,也就是姜姓和姬 姓的戎人,也逐渐向东迁徙,在东方诸侯列国间定居下来。他们还保 留着自己的部落组织,虽也有定居农业,但还是畜牧业占比较大。然 而,日渐“文明”和富裕的周人此时已经不太看得起这些粗朴的戎人, 或许是因为古老的亲缘关系,周人东方诸侯大都对其采取一定的容忍, 双方一般能相安无事。
可以这么说,西周一春秋时的中原,开发程度还很低,各诸侯国 的城邑就像散布在荒野中的零星孤岛,有各种土著或东来戎人部族穿 插点缀其间。
在长江以南,考古曾发现一些周商元素混合的西周时期聚落,看来 周人和殷商遗民还曾经结成远征小团体深入江南建立据点。但由于迄今 在史书和金文里未见有过记载,很难判断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而且, 他们并未对南方造成太大影响,很快就消失了,或者被周边土著同化了。
对西周王朝的威胁主要来自陕北和晋北,铜器铭文记载,“戎” 人部落时常侵袭关中核心区。战斗中,周军会缴获大量马和马车,但 我们不清楚这些马车是否双轮快速马车,如果是,则代表戎人已有发 达的手工业,身处拥有复杂分工的农业文明;如果还只是低速的货运 大车,则代表他们此时还处于萌生中的游牧文明阶段。另外,周人的 文献也没有提及这些戎人是否属姜姓或姬姓,所以难以判断他们和周 人是否有亲缘关系。
西周社会是典型的身份世袭制,周王任命朝廷高级官员(卿)的 选择范围很小,基本由十几个显赫的家族世代占据着朝廷主要官职。 而且,官职本身并没有薪俸,全靠自家封邑收入,做官只是可以给他 们提供获得更多封邑的机会。各诸侯国内部的权力结构也类似,但规 模要比镐京朝廷小很多倍。
就这样,随着统治阶层的繁衍,周朝特色的贵族制度逐渐得以形 成,其中,最首要的是“宗法”家族制,核心则是嫡长子一系的独尊地位。
一,周朝各姬姓诸侯(被分封的王室亲属)对周王的效忠服从, 是家族兄弟(及其后人)对嫡长兄(及其嫡系后人)的服从。
二,在各诸侯国内部,太子之外的公子被分封为世袭大夫,大夫 再繁衍和分封出“士”。
三,非周族的异姓诸侯和贵族则通过婚姻关系被纳入家族结构中O 周王尊称同姓诸侯国君为“伯父”,称异姓诸侯国君为“伯舅”(当然 必须是曾经和周王室有过联姻关系的),伯代表排序。
这套基于血缘宗法制的贵族等级和封建政治秩序,周人称之为 “礼工 不同等级的贵族使用相应的车马、住宅、衣服、乐器、玉器、 酒器和食器组合,丧礼和随葬品也以此类推。各种典礼仪式上,比如 朝见天子、祭祀和宴会等,入场顺序以及站或坐的位置由相应的等级 身份决定。
典礼可以在不同层次举行,如诸侯国或大夫家,但基本原则一致。 贵族的冠礼、婚礼、丧礼和祭礼也都有各等级的标准规范,几乎所有 礼仪场合都有乐队伴奏,而乐队的规模和演奏的乐曲也都有相应规范。 所以,周人贵族文化又被称为“礼乐文明”。
后世周人认为,这套礼乐文明是由周公创立的,到孔子的儒家学 派出现后,“周公制礼作乐”的观念则更加流行。其实,周公当政时 最关注的是新兴周王朝的各种军政大事,如废除血祭、拆分商人和大 分封等,还来不及注意过于细节的层面,所以礼乐制度实则是在西周 朝逐渐积累和规范起来的,到春秋乃至孔子的时代都还在继续发展。
到西周后期的厉王、宣王和幽王时期,有些高级贵族家族已经在 朝廷中非常活跃。他们在关中拥有封邑,连续数代人担任周朝高官, 和外地诸侯通婚,形成了一张包含各族姓、从京师到各诸侯国的权力 之网。
到周幽王时期,贵族诸侯间的派系之争则更为激化。周幽王试图 疏远那些长期得势的姬姓和姜姓诸侯,利用另外一些诸侯国的力量废 黜了来自姜姓申国的王后以及王后生的太子宜臼,引发了周朝的激烈 内战。随后,北方犬戎部落受邀介入,结果关中和镐京在混战中沦为 废墟,幽王被杀。在晋和郑等诸侯国的支持下,平王宜臼迁都洛阳, 幽王倚重的诸侯则被逐一消灭。
从此,中国历史进入东周-春秋时期,王室权威衰落,中原诸侯 开始摸索新的游戏规则。
注释
1《尚书》的“周初八诰”是《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 士》《多方》。其中《多方》晚一些,已经在周公奉还大政后成王亲政的第五年O
2 如《尚书大传》中举出的“奄君、蒲姑”,是山东部族;《逸周书•作雒解》 记载有“殷东徐、奄及熊盈”;《尚书•大诰序》和《史记•周本纪》有“淮夷”。
3 释文参考杨宽《西周史》,第149页。
4 蔡叔、霍叔的继承人后来都获得了封国,管叔则没有后裔传承。
5《吕氏春秋•古乐》:“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 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乃为三象,以嘉其德。”
6《孟子•滕文公章句下》:“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於 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这里说的“相武王” 是错的,当时已经是成王继位,周公摄政称王。《逸周书•作雒解》:“凡所 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俘殷献民,迁于九毕」九毕方位不详,应 在周人控制严密的西土。这也是秦人先祖嬴姓东夷被迁徙到西部的由来,只 是司马迁写《史记•秦本纪》时已经不了解这段来历,以为秦族一直生息在 西土。
7 如前文所述,武丁的这个真实形象没能流传到周以后的时代,只保留在了甲 骨文里。
8 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T001号大墓》,(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1962 年。
9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2008年发掘简 报》,《考古》2009年第7期。
10同上。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2010-2011年 发掘简报》。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铅锭贮藏坑发 掘简报》,《考古》2018年第10期。有关H25窖藏坑的基本信息及图片皆出 自该简报。
何毓灵:《论殷墟刘家庄北地铅锭贮藏坑性质》,载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夏商周 考古研究室主编《三代考古》(第八辑),科学出版社,2019年。
《尚书•君爽》:“周公……又曰:‘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 文王受命。此语大意是,天命有去留,只要我们能信守文王的德行,上天 降给文王的大命就能一直保持下来。
王晖:《周初改制考》,《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
《尚书•洛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骅牛一,武王骅牛一。” 以往较少有学者注意到人祭记忆被人为抹杀的问题,只有童恩正有过一点猜 测:“在文献中有关殷代人祭的记载,由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史家的有意 隐晦,我们所见的已经不多,但古籍中偶然亦保存了一些痕迹……”参见童 恩正《谈甲骨文“羌”字并略论殷代的人祭制度》,《四川大学学报》(哲学 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3期。
洛阳博物馆:《洛阳北窑村西周遗址1974年度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 7期。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1975—1979年洛阳北窑西周铸铜遗址的发掘》,《考古》 1983年第5期。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北窑西周墓》,文物出版社,2002年。殷墟时期的 商人墓葬,其实没有固定的朝向,不同的遗址各有其规律。而北窑商周两族 墓葬头向的不同,似乎是两者有意互相立异。
周立、石艳艳:《洛阳西周早期大规模祭祀遗存的发掘》,《中国文物报》 2016年6月17日。
何尊铭文的制作时间是“五祀”,有学者认为这是周公辅政第五年、洛阳刚 刚建成的时间。其实周公营洛邑是在辅政第七年,对此《尚书》有明确记载。 成王亲政后开始重新纪年,何尊和《多方》的五祀都是成王亲政的年份。
《诗经•周颂•有客》:“有客有客,亦白其马。”《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皇 武子曰:‘宋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
许倬云:《西周史》,第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