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灾也。
主盟以德不以势。若其有德,歃虽后,诸侯戴之;如其无德,歃虽先,诸侯叛之。
话说商朝灭亡后,周朝遵循“兴灭继绝”的传统,并未对商纣王一族赶尽杀绝,还将商纣王庶兄微子启[24]封于商朝故地,建立宋国,都城商丘[25],以奉商朝祖先的宗祀,继承商文化。宋国是周朝的一个诸侯国,因身份特殊,与周为客,被周天子尊为“三恪”之一。
宋国地处中原腹心,皆膏腴之地,兼之交通便利,有大道和水运相通,王都商丘[26]及主要城市相城、彭城、陶丘[27]等均是极为繁华的商业都会,经济发达,客商云集,店铺鳞次栉比,“马驰人趋,不待倦而至”,一派繁荣景象[28]。
然而南方楚国崛起后,与北方晋国争霸,战事连年不断,八十年之间,竟发生了四十次以上大规模的战争,江、河流域所有的大小诸侯国几乎都卷入战争,兵连祸结,没有宁日。正好夹在中间的宋国不胜其扰,饱受战乱之苦,生产力与经济亦遭严重摧残。
公元前546年,宋国大夫向戌因与楚、晋两国执政者交好,便想利用私交说服两国息战言好。当时晋国内部出现大夫专政兼并,争权激烈,楚国则屡为日益崛起的吴国侵扰,边境不宁,两大国势均力敌,疲于攻战,也不愿意再继续进行战争,便顺势答应了向戌的请求。晋、楚两国同意后,齐、秦和其他一些中小国家也都表示同意。
当年七月,晋、楚、齐、宋、卫、郑、鲁、陈、邾、滕、许、蔡等各国大夫及小国君主在宋都商丘蒙门外集会,订立弭兵之约。秦国虽然同意弭兵,但没有出席会议。
盟约承认晋、楚为共同的霸主,除休战内容外,还有“晋、楚之从交相见”一条,规定除齐、秦两大国外,原先分别从属晋、楚的中小国家,均须向晋楚同时缴纳贡物。
弭兵会议后,晋、楚两国之间在四十年内没有发生冲突,但对小国来说,由于同时要向晋、楚两国尽义务,贡纳较前增加了一倍,负担反而更为沉重。
对于晋国而言,外患暂时消除,但内忧更加恶化,过去尚有与楚国的争霸,而今重心则完全转向国内争斗,因而弭兵之会被认为是春秋时期由诸侯兼并转向大夫兼并的关键之会。
楚国情形也大抵类似晋国。但对于楚国而言,除了内忧,还有外患,只是这外患不是晋国,而是受晋国扶持的吴国。正是吴国的全面崛起,令华夏全局大变,春秋局面也由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