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壸政:清代宫廷女性研究》作者:毛立平/沈欣【完结】 > 壸政:清代宫廷女性研究.txt

第二节

作者:毛立平/沈欣 当前章节:2116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1:55

秀女人数的缩减

清廷规定:“内务府三旗应挑女子,向系于年终汇齐具奏请旨,次年春间定期挑选。”[15]即内务府于每年年终都要对所属三旗的女子进行一次清查,将应参与下年挑选秀女的名单呈报给皇帝。清代官书记载的内务府秀女的“合例”年龄为十三岁,《清会典事例》载:“顺治十八年奏准,凡内府佐领下、内管领下女子,年至十三,该佐领、内管领造册送会计司呈堂汇奏,交总管太监请旨引阅。”[16]从乾隆朝到同治朝档案所显示的实际情况来看,内务府选秀的“合例”年龄确实皆为十三岁,这一点相较于八旗选秀年龄有所浮动,是比较稳定的。由于内务府秀女系每年选看,因此十四、十五岁及以上即为“逾岁”,但“逾岁”的年龄范围比较大,据我们所见史料中内务府秀女年龄最高者至二十七岁,不知是否已系上限。乾隆四年十二月内务府奏报:“查得三旗佐领、管领下十三岁女子五百七十名,十四岁女子五百九十三名,上年未得引看十五岁以上、二十七岁以下女子一百三十八名”[17]。尽管史料的说法较为笼统,无法反映出“高龄”秀女的确切人数或比例,但很显然,尽管每年阅选,却总有因各种原因而屡次“误看”以至延至二十七岁者。“误看”的原因可能由于生病、家中有变故等。如乾隆时,镶黄旗满洲都统岳尼佐领下云骑尉观德家下逃奴太岁关三郎所娶孀妇刘氏的女儿大妞,“年十四岁应挑,因患病没有入名挑选,至十五岁又应挑选,因他仍患病,所以又未得挑”,至十六岁时才终得挑选[18]。大妞在十三岁的“合例”年龄时为何没有挑选,史料没有说明原因,只说其十四、十五岁时因生病两年,第三年得以挑选,我们据此可以推想,如果久病不愈之女子,则可能拖延更多年头。

从以上乾隆四年内务府选秀的记载可以看出,当年选秀的人数为千余名,这与乾隆末年八旗选秀一次仍有七八千名秀女的规模差异较大。但相同的是,有清一代内务府选秀的规模也呈缩减趋势。乾隆六年十二月内务府奏报:“查得三旗佐领、管领下十三岁女子六百七十七名,上年未得引看十四岁以上、二十二岁以下女子一百六名”,参选秀女不足八百名[19]。嘉庆元年“二月初三日引看内务府三旗女子六百十二名”[20]。道光元年“二月初二日引看内务府三旗女子三百八十二名”[21]。至咸同年间,内务府秀女已锐减至百余名,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内务府奏报:“各佐领、管领下十三岁女子一百三十九名,三旗误看十四岁至十九岁女子十二名,以上通共女子一百五十一名”;同治二年十二月奏报:“查内务府三旗各佐领、管领下十三岁女子一百五十一名,三旗误看十四岁至十七岁女子十二名,通共女子一百六十三名”[22]。从乾隆年间的千余名到同治年间的百余名,秀女人数的缩减趋势相当明显。

内务府秀女人数缩减的原因,与八旗选秀有着类似之处,主要是内务府属员中的京外人员之女逐步被免于选秀。雍正十三年,皇帝下令“盛京、打牲乌拉等处,居住窎远,往返维艰,嗣后停其拣选女子,庄头、壮丁之女亦停其拣选,原记名者并除之”[23],免除了盛京、打牲乌拉等处内务府所属庄园之庄头和壮丁之女的选秀;乾隆八年,皇帝免除外任八旗低级官员之女选秀的同时,指出“内府三旗所属外任文武官之女,概令送京阅看,路途遥远,不免往返跋涉之劳,嗣后外任文官同知以下、武官游击以下之女,停其选阅”,与当时免于选秀的外八旗官员级别是一致的[24]。道光元年,皇帝又批准“嗣后守护陵寝大臣之女,随从在任,毋庸送京选看”[25]。清代皇陵分布于直隶和盛京,守陵大臣中也包含内务府官员,主要负责陵寝的祭祀事宜、打扫启闭和保卫工作,道光朝起,守灵的内务府人员之女也可免于选秀。道光二年谕令:“自道光三年为始,内务府三旗女子内,所有回子、番子之女,著毋庸入排引看。”[26]从此,一度隶属于内务府的“回子”“番子”女子停止选秀。

内务府选秀规模的缩小,还与“逾岁”年龄上限的降低有着直接关系。清代皇帝一直致力于缩短宫女服役的年限:康熙十六年奏准,“凡宫女年三十以上者,遣出令其父母择配”。雍正年间宫女出宫年龄更是一再降低,元年规定“宫女年至二十五岁,令其出宫”;后来更将服役年限缩减至五年,“凡进宫女子过五年者,俱蒙圣恩令其出宫聘嫁”[27]。如果按照“合例”年龄,十三、十四岁入宫服役,则二十岁之前即可出宫聘嫁。雍正时期,内务府官员“现今女子内至二十四岁者,即系年长之女子”的报告也印证了这一点[28]。如此来看,乾隆时期二十七岁的逾岁秀女应为特例,而且很难入选了。

内务府选秀规模缩小的最后一个原因,还在于清朝后期皇帝后宫人数的减少。乾隆五十六年,皇帝曾不无骄傲地宣布:“宫中嫔御以及给使女子,合之皇子皇孙等乳妪使婢,约计不过二百人,实从古宫闱所未有。朕以躬行节俭为天下先。”[29]乾隆朝以后,后宫主位妃嫔的人数呈递减趋势,宫中因而不再需要那么多宫女服侍。至咸丰、同治时期,十九、十七岁明确定为内三旗选秀“逾岁”秀女的上限,进一步缩小了选秀范围。咸丰九年,皇帝还下令,今后凡是内三旗选秀中记名的女子,若在当年内未经选为宫女,则一律“撂牌”处理,并“著为例”[30]。可见,宫内对于宫女的需求的确不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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