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位”与后宫规模
如上所述,依照清代的宫闱制度,嫔以上的后妃数量相当有限,只有十余位,而低位分者,如常在、答应等,在史书中难以留下记载,因而常常被忽略,如《清史稿•后妃传》中对于常在和答应基本没有记入,王佩环《清宫后妃》的《清宫后妃年表》共收录183位后妃,也不包括常在和答应品级[25]。这导致我们很容易形成一种错觉,即清朝皇帝的后宫规模不大,远逊于前朝皇帝,但这并非事实。本节讨论两个问题:第一,清朝皇帝的后宫人数是否严格遵守了康熙时所规定的各级位分妃嫔的固定额数;第二,从档案中所反映的“答应”及“女子”等人数考察清帝后宫的实际规模。
清代皇帝中,以康熙和乾隆二帝后宫规模最大,有学者根据墓葬情况统计出康熙朝后妃总数为55人、乾隆朝41人[26]。因而多位学者据此得出二帝妃嫔皆大大超过规定的额数的结论[27]。但问题在于,以上数字是两朝妃嫔的总数,并非同时存在的妃嫔数。也就是说,如果康乾时代同一时间点内各级妃嫔的人数不超过额定人数,那么二帝就遵守了宫闱制度的规定,与两朝妃嫔总数无关。因此,之前学者的统计方式是明显错误的。
关于后宫规模,康乾二帝皆自认非常“俭省”。康熙二十九年,皇帝宣布“朕以天旱,欲省减宫人”,因而对宫廷中的女性进行清查,最终的结果为“乾清宫妃嫔以下,使令老媪、洒扫宫女以上,合计止一百三十四人”。大臣们一致认为这个数字“可谓至少,不独三代以下所无,虽三代以上亦未有如此者。皇上节俭盛德,诚超迈千古矣!”[28]尽管从中无法得知当时妃嫔、常在和答应等位的具体人数,但我们可以看出康熙朝君臣以后宫人数“至少”相标榜。乾隆帝也是如此。乾隆二十三年,皇帝自称“今宫中自后妃以及侍御,统不过十五六人”[29]。至五十七年,更说“现在宫中妃、嫔四五人”[30]。五十九年则“现在宫闱,只有二妃二嫔”[31]。
那么,康雍乾时代的后宫人数究竟是超标还是如此之少?我们仍从上一节引用的嘉庆元年内务府呈报康、雍、乾年间妃嫔的宫分档案进行考察[32]。
康熙四十六年,皇帝的妃嫔共计26人,具体为“贵妃,惠妃、宜妃、德妃、荣妃四位,端嫔、和嫔、良嫔三位,苏贵人、仙贵人、尹贵人三位,布常在、牛常在、查常在、尧常在、新常在五位”,此外还有“大答应十人”。由于3位贵人、5位常在和10位答应,都属于“无定数”之列,不必纠结其人数,其余1贵妃、4妃、3嫔都没有超过定额。
雍正十三年,皇帝妃嫔共计12人,具体为:裕贵妃,齐妃、谦妃,郭贵人、安贵人、李贵人、海贵人,李常在、马常在、春常在、吉常在,大答应1人[33]。嫔以上只有1贵妃、2妃,无疑也在额定人数之内。
由于内务府档案中没有找到乾隆朝妃嫔的具体名单,我们主要依据《清宫恭王府档案总汇:永璘秘档》中《赏赐底簿》[34]所载乾隆朝12个年份中每年底赏赐后妃的年例名单来进行考证。一般而言,后妃不论位分高低,特别是嫔以上地位较高者,每年皆有相应的年例赏赐,再将《赏赐底簿》中的后妃名单与前述嘉庆元年档案中所记乾隆五十三年、六十年“主位”(常在及以上)人数相对照,五十三年人数只相差1位,六十年则人数相同,因而可以推测赏赐名单大体可以体现当年的妃嫔数量。
表3-2 《永璘秘档•赏赐底簿》后妃年例赏赐名单及人数表
由表3-2可见,乾隆朝的12个年份中,只有乾隆三十七年和三十九年,妃的位数皆为5位,超过了额定的4位,其他妃嫔都在额数之内,也即是说,乾隆皇帝起码在其执政中后期还是比较严格地遵守了宫闱制度。再从嘉庆元年档案中所述乾隆二十年常在及以上妃嫔总共只有17人、乾隆二十三年皇帝所言“今宫中自后妃以及侍御,统不过十五六人”来看,乾隆朝前期也应该不会有严重超过额定人数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康雍乾时代,虽然偶有略微超标的现象存在,但皇帝们还是基本遵循了宫闱制度所规定的妃嫔额数,没有严重超额的问题,在很多年份中,妃嫔人数甚至远少于额定人数。乾隆朝以后,皇帝的妃嫔数量明显减少,严重超额的情况就更难以出现了。
但是,不超额并不意味着后宫规模小。清代后宫规模的秘密主要藏在贵人、答应和常在以及官女子等“无定数”的群体之中。由于此类女性群体的身份、品级低微,史料中很少有关于她们的确切记载。嘉庆元年的3份档案中难得地体现了康雍乾时代3个年份中答应的具体人数,让我们得以一窥“无定数”群体的规模。档案显示,答应又有“大答应”、“小答应”、“家下跟来小答应”和“所内答应”之别,数量动辄数十人乃至上百人。如康熙四十六年,景阳宫有“大答应四十七人,小答应四十人,家下跟来小答应四十二人”,总计答应129人。
针对答应的不同类型和较多的人数,杨珍曾提出该身份群体可能存在的特殊性:“清朝后宫中的答应不仅是后妃等级中的最末等,也是构成人员最为复杂的等级。它可能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皇帝之妾的答应,属于主位;另一类则‘供皇帝召对钦赐各项奔走之役’,虽然也属于‘宫眷’之列,但不是主位,她们又有大答应、小答应、答应之别”[35]。且不论杨珍先生此处“主位”的定义,她认为答应中的后一类型类似于前代的女官群体。吴美凤也依据《明史》的记载指出,明代内官的“御前近侍”中就有“答应、长随”这样的角色,因而清代的“常在、答应”也是承明遗绪的表现[36]。如此则不仅答应,常在也可能是“供皇帝召对钦赐各项奔走之役”。然而,清代宫闱制度定型之后,宫内并无专门的女官设置,一些大型典礼需要的女官人选,都是由皇族女性及内务府执事妇人等临时充任。且从前述常在于清代甚至被归入“主位”来看,这一品级无疑属于妃嫔系列,不属于女官。至于答应,乾隆帝在即位之初曾特意强调:“即内宫之宫眷,虽答应之微,尔总管不可不跪拜也。阿哥之家眷,虽官女子之微,尔总管不可不跪拜也。”[37]很明确,乾隆帝将答应和官女子视为皇帝父子的“家眷”,即便地位低微,总管太监也需要对其进行跪拜,这显然不是“奔走之役”应享有的待遇。
除了答应之外,宫眷中还包括数量不小的“女子”。嘉庆元年档案中,康雍乾三朝宫眷中都包含有“女子”一类,数量甚至超过答应,这里的“女子”可能系“官女子”,也可能是宫女,当然二者有时是指同一类人,详见本书第十一章的论述,此处先讨论官女子。如果说答应是清代妃嫔品级中的最低级别,那么官女子地位更低,尚不能进入妃嫔之列,应系乾隆帝所说“自后妃以及侍御”中的“侍御”群体。“官女子”是很具满族特色的宫廷女性类别。清廷规定,皇子到达一定年龄,在娶福晋之前即会先给其进“官女子”:“阿哥等年至十二岁,每月赏月银一百两,至阿哥下进官女子时,每月赏月银三百两,娶福晋后,每月赏月银五百两”[38]。这样的官女子在阿哥家中普遍存在,数量1~3位不等。如嘉庆元年清点阿哥府内女眷数量,“仪郡王福晋一位,侧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绵志福晋一位,官女子三位;成亲王福晋一位,侧福晋一位,官女子三位;绵懃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绵总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绵偲福晋一位,官女子一位;贝勒皇十七子福晋一位,侧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39]。嘉庆帝本人为皇子时,有“皇太子妃一位,家下女子八人;侧福晋一位,家下女子二人;官女子二位,每位家下女子一人”[40]。可见,官女子与福晋、侧福晋一样,属于阿哥的家眷,也有“家下女子”[41]服侍,因此前述乾隆帝要求太监对官女子行跪拜礼,也从侧面证明了官女子并非奴婢。
皇帝身边亦有官女子存在,但是清代史料中有时将“官女子”与“宫女子”、“女子”的说法混杂使用,导致人们很难厘清皇帝身边这些“女子”的类型。然而根据内务府的相关规定,皇帝身边仆役群体中并没有包含宫女,只有太监等服侍,宫女只分配在后妃名下,具体内容详见本书第十二章的论述。因此,皇帝身边的“女子”应系“官女子”,是地位低于答应的宫眷群体。以道光朝睦嫔赫舍里氏为例,她于道光十年十二月晋封为睦嫔[42],但这位睦嫔似乎格外不得宠于道光帝,不知何故次年八月即被降为睦贵人[43],至九月初十日又被降为常在[44],其后再降为睦答应,至道光十二年四月初三日,睦答应降为官女子[45]。两日后这位睦官女子即落水身故[46]。道光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西陵承办事务衙门为查明供祀睦答应一切祭品应如何办理之处事询问内务府[47]。由此可知,睦官女子死后,道光帝可能又恢复了她的答应品级。睦氏的嫔—贵人—常在—答应—官女子的贬降路线很清晰地表明,官女子是答应以下的宫眷品级,虽然属于“不入流”之列,但仍旧有着恢复妃嫔身份的可能性。再如咸丰五年六月十八日,皇帝谕令:“昨因珳常在凌虐使女,并伊与太监孙来福任意谈笑,已将伊之位分褫革,从重惩处,降为官女子,并将孙来福重责发遣矣。”[48]据于善浦考证,珳常在即玫常在,“徐佳氏,正黄旗人,领催诚意之女,道光十八年八月初五生,初封玫常在,四年晋玫贵人,五年四月二十四日降为玫常在,五月十七日敬事房传旨降为宫女”[49]。此处,于氏就将史料中所载的“官女子”等同于宫女,但从史料中“降为官女子”的记载,且其在不久就恢复了常在的位分,之后又晋为玫贵人的情况来看,这里的官女子显然与宫女不可等同。
除官女子外,乾隆、道光时期的史料中还有“学规矩女子”。如乾隆二十四年,纯贵妃下学规矩女子封郭常在,皇后下学规矩女子封伊贵人,令妃下学规矩女子封瑞常在;乾隆二十五年,皇后下学规矩女子封和贵人;乾隆二十九年,愉妃下学规矩女子封那常在,颖妃下学规矩女子封武常在;乾隆三十三年,庆妃下学规矩女子封平常在[50]。滕德永认为学规矩女子属于“候补宫女”,即在后妃宫中“实习”的宫女[51]。但我们认为此类女子显然不同于宫女,一则以上“学规矩女子”所跟随的妃嫔都位分较高,清代宫女中聪明伶俐、办事稳妥者方可派往高级妃嫔处侍奉,因而“实习”宫女即可入侍皇后、贵妃等位,于理不通;二则我们对上述受封“学规矩女子”内家世背景较为明晰的瑞常在与和贵人进行考察,前者为内务府正白旗下索绰络氏“礼部尚书德保女”[52],后者为和卓氏系回部“台吉和札赉女”[53],二人虽均属内务府选秀的范围,但家世背景都较为突出,很可能出于对其母家的笼络,二人在选入宫中后即被分配至位分较高的后妃名下学习规矩,之后再酌情册封为妃嫔。另据赵玉敏考证,乾隆二十九年愉妃下学规矩女子中,被封为那常在者系小柏氏[54]。这位小柏氏为汉人柏士彩之女,其姊大柏氏于乾隆初年以汉女身份入宫,初封为贵人,乾隆六年晋封为怡嫔[55]。详见后文论述。次年,乾隆帝下令将柏士彩一家由苏州迁至京城,入于内务府正黄旗下。小柏氏是在全家入内务府正黄旗后于乾隆十年入宫[56],并被分派在愉妃下学规矩。对于其姊曾为妃嫔的小柏氏,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在选秀中甄别后妃姊妹亲眷的乾隆帝应当不会以普通宫女待之,因而也是先令其在妃嫔名下学习规矩,之后再酌情册封。
另外,对于蒙古、回部入宫的女子,由于其不熟悉满洲宫廷礼仪和规矩,也往往先安排在后妃名下学习规矩,一段时间后再酌情册封位分。如乾隆二十四年六月十九日敬事房首领杨双全传皇后下学规矩女子封伊贵人、纯贵妃下学规矩女子封郭常在[57],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初三日,总管王常贵传皇后下学规矩女子封和贵人[58]。伊贵人即后来的慎嫔,郭常在即后来的郭贵人,皆系准噶尔部归顺之后选入宫廷的女子[59],和贵人即后来的容妃和卓氏[60],系回部女子,她们都曾在后妃位下学习规矩,显然也有别于宫女身份。
嘉庆元年的档案中,宫眷群体还包括“永安亭学生”和“所内学生”。滕德永根据《清稗类钞》的记载,“凡选中者,入宫,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有不合者,命出,依次递补,然后择其优者,教以掖庭规程。日各以一小时写字读书,写读毕,次日命宫人考校。一年后,授以六法,俊者侍后妃起居,次为尚衣、尚饰,各有所守,决不紊乱”,认为“所内学生”也是学习规矩和技艺的宫女[61]。但是,从“学生”的宫分来看,她们显然也有别于宫女。根据档案记载,“所内学生”享有的宫分为:“每人云缎一匹,彭缎一匹,宫绸一匹,纱一匹,纺丝一匹,杭细一匹,棉花二斤,银三十六两”,与“(官)女子咏里等九人,每人云缎一匹,彭缎一匹,宫绸一匹,纱一匹,纺丝一匹,杭细一匹,棉花二斤,银卅六两”[62]的待遇完全相同。这个待遇并不比答应低,根据《国朝宫史》,答应的宫分为“银三十两,云缎一匹,衣素缎一匹,彭缎一匹,宫绸一匹,潞绸一匹,纱一匹,绫一匹,纺丝一匹,木棉三斤”[63]。不过,永安亭二处学生则待遇较低,只有“每人屯绢半,夏布一匹,深蓝布八匹,棉花二斤,银八两”[64],与普通宫女的待遇相近[65]。由此看来,不同身份的“学生”之间待遇也有着很大的差异,不可一概而论。
综上,清代后宫女性的构成是相当复杂的,这与入关前满人家庭内女性有着多种身份的传统相一致。官女子和“学生”等宫眷,类似于定宜庄先生所说的“亦婢亦妻的女人”[66]。从表面上看,嫔以上有定额的后宫人数的确有限,但“无定数”的群体,如答应、官女子和“学生”的数量则可能相当庞大,无形中大大增加了清帝的后宫规模。因此前辈学者无论根据清代史料还是墓葬情况所得出的妃嫔数量,并不能全面体现其后宫人数,而康乾二帝所标榜的后宫之“俭省”,也需要我们多角度客观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