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命妇”体系的坍塌
除与大臣的联结之外,与外廷命妇的联结也是皇后权威建立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清代皇帝同样力图切断皇后与外廷命妇之间的联结,使得以皇后为中心的女性权力体系也无法稳固建立。
仍以三大节为例。《满文老档》中保留了一些入关前女性参与三大节庆贺的记载。如天命七年元旦,“设百席,集诸贝勒大臣及众汉官以及各官之妻、诸贝勒之福晋等宴之”[38]。天聪六年元旦,皇太极设宴于清宁宫,宴罢,“汗之妻及诸福晋以元旦礼拜大贝勒”[39]。可见满洲贵族和官员之妻可随同丈夫一起出席宫廷宴会,之后“汗之妻”带领众福晋向大贝勒等行礼,体现了汗之妻率领众福晋的女性权力体系雏形。
入关后,清廷于顺治八年皇帝大婚之前,正式公布了三大节的庆贺礼仪,其中元旦和冬至二节,帝、后先诣皇太后前行礼,之后文武百官在太和殿向皇帝行礼,“公主、和硕福金以下,固山额真、精奇尼哈番、尚书以上命妇”先诣皇太后前行庆贺礼,再“诣皇后前行礼”。皇后千秋节,皇后“先诣皇太后前行礼毕,还宫。公主、和硕福金以下,固山额真、精奇尼哈番、尚书以上命妇俱诣皇后前行庆贺礼”[40]。可见入关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将行礼体系做了性别区隔,官员向皇帝行礼,福晋命妇向皇太后与皇后行礼。此外,顺治八年之规的意义还在于首次明确了命妇在节庆中须向皇后行礼的做法。
康熙朝以后,三大节的规定愈加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皇太后三大节朝贺增加了外朝官员行礼的仪节,这无疑提高了太后在仪制中的地位;其二从康熙朝起,三大节中帝后不再一起向皇太后行礼,而改为“皇帝率王公群臣行三跪九拜礼”,“皇后率皇贵妃、贵妃、妃、嫔行六肃三跪三拜礼,公主、福晋以下,大臣命妇俱随行礼”;其三是增加了三大节时皇子诣皇后宫行礼的仪节[41]。对皇后而言,康熙朝起,“皇后率领内外命妇”的格局在仪制中完全明确和定型。
三大节之外,亲蚕礼也是“皇后-命妇”体系建立和稳固的重要契机。古制“天子亲耕南郊,以供粢盛;后亲蚕北郊,以供祭服”[42]。亲耕与亲蚕礼皆源自周代,象征帝后重视农桑、抚育黎元,是重要的国家祀典,而后者也是皇后母仪天下的重要象征。清代祀典中,亲耕与亲蚕之礼都属“中祀”[43],地位逊于祭祀天地、宗庙、社稷等“大祭”。但实际上,亲蚕礼对于皇后远不止于象征意义。日本学者保科季子指出,汉代,皇后通过亲蚕礼率领大臣之妻(命妇),从而建立起“皇后-大臣妻(命妇)”序列的女性秩序,将皇后的权威延伸至宫廷之外[44]。清代于乾隆七年始定亲蚕礼仪注[45],九年举行了第一次皇后祭先蚕仪式[46]。根据图文史料的记载[47],亲蚕礼一般由三个环节组成:皇后首先带领妃嫔、命妇等祭祀先蚕;待蚕虫孵化后再举行躬桑礼,即采摘桑叶饲喂蚕虫;再待蚕虫结茧后举行献茧缫丝礼,将蚕茧进献给皇帝和太后,并缫丝染色“以供郊庙黼黻之用”[48]。整个仪式中,皇后的劳作虽然与皇帝“亲耕”一样,只是象征性和仪式性的,但她从头到尾参与蚕桑的过程,一方面宣扬了皇后的妇德和母仪天下的表率作用;另一方面,由于需要遵循蚕虫的生长规律,亲蚕礼前后需要一个多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是所有国家祀典中历时最长者。其间皇后多次率领妃嫔和命妇出入宫廷,为确立和稳固以其为首的女性权力体系提供了绝佳的契机。
此外,皇后还有其他机会树立自己的权威,如被册为皇后时首次接受命妇朝拜,皇帝册封妃嫔有时也会允许命妇进内行礼,皇太后上尊号、徽号或者“御新宫”时皇后也会带领命妇行礼等。只是这些时机都不确定且次数有限,不若三大节和亲蚕礼的每年举行。原则上来讲,皇后借由三大节每年接受命妇的4次朝贺(元旦、冬至、太后万寿圣节和皇后的千秋节),在亲蚕礼的三个环节中率领命妇行礼,若再有太后上尊号、徽号或“御新宫”、妃嫔册立等庆贺仪式,一年中接触外廷命妇的次数可能接近10次。虽然这与明朝规定皇后可于每月朔、望两日接受命妇朝贺的频度仍相去甚远[49],但平均一个多月一次的朝贺,已然为皇后建立和稳固女性权力体系、将自身的权威和恩德传播至宫墙之外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可是,清代“皇后-命妇”体系却未经由以上契机得以确立和稳固,原因自然是皇帝的刻意抑制和破坏。
检视清代历朝实录就很容易发现,皇帝经常下令停止三大节时命妇进内行礼。大丧期间停止朝贺是命妇不入宫行礼的一个理由。如雍正元年元旦,由于尚在圣祖服制百日之内,太后之前的朝贺礼一并停止[50],乾隆元年元旦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51];嘉庆二十五年十月初十日系太后圣诞,由于尚在百日服内,亦停止一切行礼[52],咸丰十一年采取了同样的做法[53]。太后前尚停止行礼,更遑论皇后。但这个原因只占“停止行礼”中的一小部分,更多时候实录只是记载皇帝下令停止行礼,没有说明任何原因,且几乎成为常例。以皇后千秋节为例,从雍正三年(之前处于先帝、太后丧期)至九年皇后崩逝之前,每年都下令“停止行礼筵宴”[54];乾隆朝嫡后富察氏在位的13年间,只有3个年份(三年、四年和六年)允许皇后千秋节时行庆贺礼但仍宣布“停止筵宴”[55]。其他年份中,除乾隆三年之前由于国丧,九年说明由于“皇后千秋节适值清明,未便照常行礼”,十三年正值东巡“赐扈从王公大臣等宴”之外[56],一律只有“停止行礼筵宴”的简单记载,未说明原因[57]。继后那拉氏在位的15年中,除立后次年即乾隆十六年未见记载外,其余年份全部“停止行礼筵宴”[58]。
表5-1 皇后千秋节外廷命妇入宫行礼次数统计表
资料来源:《清实录》《清会典》《起居注》《清宫内务府档案》等。
从嘉庆朝开始,皇后千秋节的庆贺似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嘉庆帝嫡后早薨,继后从嘉庆六年释服至嘉庆帝去世前一年(嘉庆二十四年)都举行了千秋节的庆贺仪式,这样每年连续庆贺皇后生日的记载在清代实属难得,但庆贺方式却已悄然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公主、和硕福金以下,固山额真、精奇尼哈番、尚书以上命妇,俱诣皇后前行礼庆贺”,以及康熙七年题准的“中宫千秋节,诸王进筵席牲酒”、命妇进宫庆贺的同时参与筵宴,改变为“宫内行礼如仪,停止筵宴及在外公主、福晋、命妇行礼”[59]。也就是说,嘉庆朝皇后千秋节的庆贺一般仅限内廷妃嫔向皇后行礼,外廷命妇不再入宫参与庆贺。只有嘉庆十年和二十年皇帝两次破例允许外廷命妇进内行礼[60],其中后一次的缘由会典内记载较为清楚:“本年十月,皇后四十寿辰,一应礼仪俱照常年旧例……至例应行礼之福晋、格格、命妇等,届期由内务府大臣开单具奏,经朕圈出者,准其进内行礼。”则十年的进内行礼也应系皇后三十正寿的格外恩准。至嘉庆二十四年,皇帝索性将此形成定例:今后“惟遇皇后正寿之年,礼部照嘉庆二十年之例,仍将公主、福晋、命妇等是否进内行礼之处,夹单声请,候旨遵行”,其他年份一律不准外廷命妇进内行礼,礼部无须每年请旨[61]。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命妇进内行礼的频度改为每10年一次之外,进内行礼的人员范围也发生了变化,从之前的二品以上公主、福晋、命妇范畴,改为“届期由内务府大臣开单具奏,经朕圈出者,准其进内行礼。其出聘外藩之格格等,俱不准吁请来京行礼,亦不准进贡品”[62]。通过这一规定,将皇后可以接触的外廷命妇人选紧紧掌控在皇帝手中。《内务府奏销档》中一份道光三年五月十二日的奏折显示,该年皇后千秋节[63],礼部拟出的进内行礼之福晋、命妇名单总共只有7人,且全部为满洲宗室近臣之妻,皇帝从中选出5人进内行礼[64]。而且道光朝的记录显示,即便如此小范围、低频度的庆贺之例仍未得以遵行,外廷命妇进内行礼在皇后正寿之年也会被皇帝取消,如道光十七年,“皇后三旬千秋令节,奉旨照例行礼,停止筵宴,其在外福晋、命妇进内行礼之处并著停止”[65]。
皇后三大节朝贺礼仪的减杀和时常被取消,是“皇后-命妇”权力序列难以建立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对于三大节,皇后主导的亲蚕礼也同样在衰落,不过清代皇帝并未频繁取消亲蚕典礼,而是采取了另一种方式抑制皇后借此建立自己的权威。
《国朝宫史》记载,“自乾隆二十七年迄六十年,其间皇后亲祠先蚕者二,妃摄事者三十有二”[66]。刘潞认为清代亲蚕礼的举行每况愈下,“已近乎名存实亡”[67]。但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自乾隆九年皇后首行亲蚕礼至宣统三年清朝覆亡的168年间,实录中明确记载举行了亲蚕礼的年份达151次之多,即大多数年份都举行了亲蚕礼,因此“名存实亡”的说法是不妥当的。当然,此处需要探讨的是皇后与亲蚕礼的关系。
首先,清宫在很多年份中是没有皇后的,这就是《国朝宫史》所说乾隆二十七年至六十年间皇后只有两次亲祠先蚕的原因,这两次分别是乾隆二十八和二十九年继后那拉氏之亲蚕,次年她即因断发事件被摒居别宫,丧失皇后的待遇,不能再行亲蚕之礼,而此后直至乾隆帝禅位,再未册立皇后,该礼只能由妃代行[68]。道光朝也是如此,继后孝全皇后于道光二十年正月崩逝,此后的11年中宫无皇后。同治、光绪二帝幼年即位,分别在长达11年和14年的时间内因尚未册立皇后,只能由他人代行亲蚕礼。宣统朝3个年份中也没有皇后。再加上前任皇后崩逝至继后册立之间的空档期[69],乾隆九年至宣统三年的168年中约80个年份行亲蚕礼时,宫中都没有皇后,占到总年数的将近一半。其中,同、光、宣三朝固然可归因于皇帝幼年即位,但整个乾隆朝一半的时间内不册立皇后,道光朝也于三分之一多的时段不设皇后,是阻断皇后连续主持亲蚕礼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清代入关后,皇帝在位时册立的皇后数量没有超过3位者,且只有顺治、康熙、道光3帝册立过3位皇后[70],其余皇帝都只册立1~2位皇后,因此整体而言清代皇后之位空缺的时段相当长,仅康乾两朝就有60多年没有皇后,这也是清帝抑制后权的重要手段。
其次,即便皇后健在的年份,也常由妃嫔或官员代替皇后祭祀先蚕,据我们统计,这样的年份有21年,更加剧了皇后连续主持亲蚕礼的难度。如乾隆九年皇后首次亲蚕之后,接下来的十年、十二年皇后再主持了两次亲蚕礼。十三年富察皇后崩逝,尽管十五年册立继后,但此后直至十八年皆由官员代为行礼,到乾隆十九年继后那拉氏才得以亲自主持亲蚕礼,但接下来的3年又由官员(2次)和妃(1次)代为行礼,到二十三至二十五年那拉氏再连续3年主持亲蚕礼,然后再中断2年(由妃代行礼),二十八、二十九年是那拉氏最后两次主持亲蚕礼,次年她被摒居别宫,彻底失去了资格[71]。从以上叙述不难看出,乾隆朝皇后最多连续3年主持亲蚕礼就会因各种原因被打断。其原因既有客观者,如皇后身体状况欠佳,乾隆十一年的遣妃代行礼,原因应是皇后怀孕,不宜劳累[72],乾隆十六年、二十二年、二十七年皆为皇帝南巡之年,皇后那拉氏应当随行,因而“遣妃恭代”[73]。但多数情况下,史料并无具体原因记载,比如那拉氏于乾隆十五年册立为皇后,但直至十九年才首行亲蚕礼,之前一直由官员代行,应是出于皇帝的主观决定。
另一个问题是,皇后不行亲蚕礼时,究竟应由官员还是妃嫔代为行礼,乾隆时对此也有过一番讨论。乾隆十四年由于孝贤皇后去世,继后尚未册立,礼部建议按照皇后“不行亲蚕之年,遣妃内一人恭代”的惯例执行,但皇帝否决了这一主张。乾隆帝认为,“夫妃所恭代者,代皇后也。有皇后则妃可承命行事。皇贵妃未经正位中宫,则亲蚕之礼尚不当举行,何得遣妃恭代”,应“于内务府总管或礼部太常寺堂官、奉宸院卿内,酌派一人致祭,方足以明等威而昭仪制”[74]。也就是说有皇后的年份可由妃嫔代为行礼,无皇后时则由官员代为行礼。此后的皇帝在多数情况下的确执行了乾隆帝立下的这一规矩,如道光二十年后,未再立皇后,一直由官员代行亲蚕礼[75],同、光二帝幼年即位,未册立皇后之前,也都由官员代为行礼[76]。讽刺的是,没有遵守这一规定的恰恰是乾隆帝本人。前述乾隆十五年继后册立,但十六至十八年的亲蚕礼仍由官员代行,二十年和二十一年也由官员代行;乾隆三十年以后中宫无皇后,应由官员代为行礼,但从三十年直到六十年,除1年由王福晋恭代之外,其他30年反而皆由妃代为行礼[77]。可见,由谁行礼,究根结底是由当政者本人主观决定和控制的。这一点在后来慈禧掌权时也可以得到印证,同治帝十一年九月册立皇后,十二、十三年应由皇后主持的亲蚕礼,却改由受慈禧喜爱的慧妃富察氏代为行礼[78];而光绪帝皇后的待遇则截然相反,由于系慈禧的亲侄女,光绪十四年大婚之后的十五年直至三十四年,除二十五年、二十七年、二十九年三个年份没有留下记录之外,其他20个年份中都明确记录皇后叶赫那拉氏主持了亲蚕礼,这样皇后较为连续主持亲蚕礼的记载在清代历史上也是比较难得的[79]。
在皇帝的干涉下,亲蚕礼中皇后率领福晋、命妇的格局很快坍塌。根据乾隆七年制定的亲蚕礼仪,皇后祭祀先蚕时,“妃嫔、公主、福晋以下,文官三品、武官二品大臣命妇以上,咸致斋陪祭”;随后的“躬桑”仪式,则由2位妃嫔和7位命妇陪同皇后采摘桑叶[80]。从乾隆朝的亲蚕实践来看,7位命妇一般按照宗室命妇3人、大臣命妇4人的标准进行选派[81]。但嘉庆十六年,内务府将恭从皇后采桑的9位命妇名单(皇帝需从中圈选7人)进呈时,皇帝发现名单所列“大臣命妇则止有二人”,且系宗室近支福晋,“除近支福晋外,大率系皇后姻亲”。嘉庆帝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于皇后亲属欲借此机会“请安”,另一方面是“各该大臣等不令其妻恭与典礼,是以托故不行开送”。他担心长此以往,“必致开列人数不敷点派,成何事体!”因此下令此后“查明无故不到者,将该命妇之夫参处”[82]。嘉庆帝的担心并非多虑,从《内务府奏销档》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一担忧很快成为事实。道光四年三月,一份内务府的奏折称,由于该年皇后亲蚕礼陪祀的福晋、命妇人数较少,因此遵照皇帝谕旨“严行宗人府、八旗饬查”,后共查得12人供皇帝圈选。道光帝还表示,今后“如再人数不敷”,“仍请旨派总管首领太监分往各王公大臣家逐一查验”[83]。但显然这种“逐一查验”的做法也未奏效,道光十二年三月初四日内务府呈递的奏折显示,将于6天后举行的亲蚕礼,“所有陪祀并恭从采桑”之福晋、命妇名单,仅列3人,且全部为近支宗室[84]。而道光十八年内务府奏称,陪祀的福晋、命妇人选“各旗咨报均有事故”无人参与,仅“宗人府咨送到和硕睿亲王仁寿福晋”1人“恭从陪祀”[85]。
客观而言,命妇能够进入宫廷跟随皇后恭行亲蚕典礼,是一件荣耀的事。嘉庆二十年,宗室奕纶由于其母未能入选亲蚕礼名单而向内务府掌仪司询问原因:“据称今年在哨内蒙恩谕,令我母进内行礼。我告知母亲,母亲感激皇上天恩,实属庆幸。我于九月二十四日遣护卫富兴阿呈报宗人府及本旗,报文内只将我母进内行礼之处报明,并未将曾经面奉谕旨声叙。至十月初一日未蒙圈出,始知单内未经开列。我向掌仪司询问。方晓得本旗行掌仪司文书是据我呈报的。因宗人府不行开送,掌仪司向以宗人府为凭,是以未经开列。但我于九月二十四日呈报宗人府后,并未据宗人府将不开列之处传知。如果先行传知,我自必将曾奉恩旨一节告知。至宗人府不行开列,系何人主见,我实不知。”宗人府司员耆宁对此的解释为:“向来皇后亲诣先蚕坛典礼,皆系开列现任王、贝勒、贝子、公之妻。其系原任王、贝勒、贝子、公之妻,即不行开列”,因而“查宗人府所引,并非本例办理错误”[86]。从奕纶为母亲参与典礼的争取可见,宗室王公对于家庭中的女性参与亲蚕礼还是抱有积极态度的。即便有些王公大臣态度不够积极,但若嘉庆时果真严格执行了“查明无故不到者,将该命妇之夫参处”之规定,哪至沦落到道光朝只有1位命妇陪祀的凄凉局面,毕竟嘉道年间皇权尚未衰落至王公大臣及其妻皆敢公然漠视皇家制度和皇帝命令的程度。从根本上看,福晋、命妇不积极参与亲蚕礼的原因,只能是皇帝在背后的严格控制和有意打压,不时打断亲蚕礼的实践、对参与福晋、命妇进行严格控制,导致王公大臣们秉承皇帝的旨意,逐渐对亲蚕礼失去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