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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红楼梦》中的妻妾文化

作者:夏桂霞 当前章节:9624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5:10

《红楼梦》中的老少爷们,个个都是妻妾成群的。大老爷贾赦有妻邢夫人,有妾嫣红、翠云等;二老爷贾政有妻王夫人,有妾赵姨娘、周姨娘;贾珍有妻尤氏,有妾佩凤、偕鸾、文花等;贾琏有妻王熙凤,有妾尤二姐、平儿、秋桐;贾宝玉有妻薛宝钗,有“姑娘”花袭人;薛蟠有妻夏金桂,有妾香菱和“通房丫头”宝蟾。这些上层社会的贵族老少爷们,除开明媒正娶的嫡妻以外,还拥有多名侍妾。清朝满洲贵族这一“多妾”现象,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多妻制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多妻主要是用购买女奴隶的方法取得的;人民大众都是过着专偶制的生活”。①

一、《红楼梦》中的纳妾方式

妾,最早为女奴。甲骨文中的“妾”,是双手叉于前,屈膝跪地的女子。《说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释名》曰:“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辞海》解释“妾”有二义:一为女奴隶;二为旧社会中的小妻;侧室;偏房。现代人通俗称之为“小老婆”。

《礼记》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意思是说娶妻要三媒六聘,举行一定的聘娶仪式,纳妾则不需要。古代断案甄别妻妾,全看有无聘礼和亲迎仪式,有则为妻,无则为妾。

《红楼梦》贾府老少爷们一个个妻妾成群,对妾的称呼依据纳妾的不同形式,称呼各异,有称二房、姨娘、通房丫头、姑娘等。至于《红楼梦》老少爷们纳妾,其标准和方式多种多样,其妾的地位,也分为三五九等。

1.将奴婢纳为妾

将奴婢纳为妾,通常有三类情况:第一类,男主人将自己妻子的陪嫁丫头纳为妾。这类侍妾,俗称“通房丫头”,贾府主人称她们为“姑娘”。贾琏房里的平儿和薛蟠屋里的宝蟾,就是这类性质的侍妾。第二类,平时侍候主子,并和主子发生了性关系的奴婢。花袭人在第5回里,就已与“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她在贾府,是一个没有得到家长正式承认的“准妾”。第三类,曾经是侍候主子的奴婢,后来被主子正式纳为妾。赵姨娘可能就是这类性质的侍妾。

平儿是贾琏的“通房丫头”。第65回贾琏的奴仆兴儿对尤二姐说:“这平姑娘原是他自幼儿的丫头,陪过来一共四个,死的死,嫁的嫁,只剩下这个心爱的,收在房里。一则显示他贤良,二则又拴爷的心”。(P854)有一次平儿同凤姐哭闹着说:“又不是我自己寻来的!你逼着我,我不愿意,又说我反了。”(P854)可见平儿是王熙凤的陪嫁丫头,被贾琏、凤姐二人所逼,做了贾琏“屋里人”。

宝蟾是薛蟠的“通房丫头”。宝蟾也是夏金桂的陪嫁丫头,夏金桂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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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58页。

“摆布香菱”,故意“舍出宝蟾”。薛蟠是个“得陇望蜀”的人,薛姨妈骂他道:“不争气的孽障,狗也比你体面些!谁知你三不知的把陪房丫头也摸索上了!叫老婆说霸占了丫头”。(P1049)这一类的“小老婆”,有妾之实,无妾之名,且多数是被迫沦为男主人的玩弄对象。

花袭人是宝二爷的“准妾”。她平时是宝玉的贴身奴婢,又曾与宝玉偷过情。这一类侍妾,通常是贾府以备主子“候选”的“准妾”,有妾之实,而无妾之名。

奴仆兴儿曾经说过:“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这里所说的规矩,就是主子未娶妻之前,就可以纳妾。当宝玉还是个小孩子时,贾母就有意将晴雯和袭人分派去侍候宝玉,王夫人也一直在暗中挑选宝玉侍妾的“候选人”。王夫人最终以“模样儿、行事作人、温柔可靠,一概是齐全的”(P568)择妾标准,选定了花袭人为宝玉的“准妾”,并按妾的待遇,每月从王夫人的账上,拨给袭人二两银子“妾”的月例,将袭人作为宝玉侍妾的“候选人”放在屋里。

赵姨娘是贾政的“小老婆”,也是由奴婢升级为侍妾的。第55回她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贾府应当赏些丧葬费。当时正值探春管家,依照家里的旧例:“两个家里的赏过皆是二十四两,两个外头的皆赏过四十两。”(P697)探春赏了赵姨娘二十两银子。可见,赵姨娘是“家生子”的奴婢,也是由奴婢纳为侍妾,并为贾政生了一儿贾环、一女贾探春。

2.花钱买妾

在清朝,在“人牙子”①市场上,用金钱是可以买卖妇女的。香菱便是被薛蟠买来的。香菱原是姑苏域乡宦甄士隐的女儿,后被拐子拐走。拐子先将香菱卖给一个小乡宦之子冯渊,后又将香菱卖与薛蟠。冯、薛两家为了争•买香菱,打了起来。结果“呆霸王”薛蟠将冯渊打死了,强夺了香菱。薛蟠一家像没有事儿一样,全家上京来了。薛姨妈见香菱“温柔安静,差不多儿的主子姑娘还跟不上他,才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给他做了屋里人。”(P178)当薛蟠听信夏金桂的挑拨,打骂香菱时,薛姨妈骂薛蟠:“我知道你是个得新弃旧的东西,白辜负了当日的心。他既不好,你也不该打。我即刻叫人牙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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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人牙子:牙子,也叫“牙人”,又名“牙行”。就是各行商业中的中间经纪人。这里是指买卖人的“人牙子”。参见《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10月北京第1版,第569页“牙子家”注①。

卖了他,你就心净了。”(P1049)可见在清朝,妾不但可以买,还可以卖。贾赦的小妾嫣红,就是在“人牙子”市场花了500两银子买回来的。

薛蟠为了强买妾,打死了人,按清朝律例:“凡豪(强)势(力)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监候。)妇女给亲。(妇归夫,女归亲。)”①但此案由于有薛蟠的舅舅现任京营节度使的王子腾和姨父工部员外郎贾政从中斡旋,结果贾雨村便徇情枉法,以“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让薛家赔了一些银子给死者冯渊的家人,就“糊糊涂涂”结案了。

3.馈赠的侍妾

贾琏为他老子贾赦办一件事情,贾赦高兴,为了奖励贾琏,贾赦将自己的丫头秋桐作为礼物,奖赏给了儿子做妾。第64回贾琏也曾对贾蓉说:“好侄儿!你果然能够说成了,我买两个绝色的丫头谢你!”(P837)贾琏打算买二个丫头“馈赠”贾蓉,表示对贾蓉促成他在外成功地偷娶尤二姐之谢意。

4.娶二房

贾琏在外偷娶尤二姐做二房,叫家下人称尤二姐为“奶奶”。可见尤二姐这个偷娶的妾,要比平儿这个“通房丫头”地位高得多。

5.皇帝的侍妾

贾元春是贾政和王夫人的长女,是通过“选秀女”被送入皇宫的,现已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P175)贾元春可谓是清朝地位最高的妾,即皇帝的“小老婆”。贾元春不仅是贾府出来的最高的妾,也是整个封建社会地位最高的妾。为了元妃省亲,贾府专门为她盖了一栋偌大的大观园,花的银子像淌水似的。省亲之时,她的祖母、父母都要向她行跪拜礼。已经快要败落的贾府,也因为元春做了皇帝的妾,又一时貌似兴旺发达起来。而“元妃薨逝”后,贾府顿失靠山,便“忽喇喇似大厦倾”。由此可见,元妃维系着贾府这个大家族的兴衰荣辱,我们切不可小觑这位小妾的作用。

二、《红楼梦》中被纳妾的态度

《红楼梦》中的奴婢,有些希望能被主子纳为侍妾,也有一些是被迫做了的通房丫头,还有极少数奴婢,誓死也不愿做主子的“小老婆”。其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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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建石、唐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50页。

有少数奴婢被主子纳了妾,为主子生了儿女,自己就觉得比别的奴婢有脸面。《红楼梦》中的奴婢,对待被主子纳妾,可谓心态各异,行动万千。

1.自愿型

有些奴婢希望被主子纳妾。能被富贵的老爷、少爷纳妾,生活是绝对有保证的;如果得宠,或者还能为主子生一儿半女,那么,其妾的日子就要好过得多了。因此,有的奴婢巴不得做妾。袭人本是宝玉的丫头,她为赢得半个主子的地位,就私下的以身相许,为的是要博得宝玉及贾府主子们的欢心,以便有朝一日成为宝玉的“小老婆”。

2.反抗型

虽然给豪门显赫贵族做妾有诸多好处,但偏偏有“鸳鸯女誓绝鸳鸯偶”。鸳鸯是贾母的丫环,被贾赦看中欲纳为妾。然而,鸳鸯“志大心高”,斩钉截铁地拒绝做妾。大老爷见她不依,便派她的哥嫂去逼她,她索性在贾母面前闹开了,袖藏剪刀、赌咒发誓,宁愿死、宁愿做尼姑,也不愿意做贾赦的侍妾,其做人的骨气真叫人佩服!

3.麻木型

《红楼梦》中还有一类奴婢,她们给男主人做妾,既不是自愿,也没有表示反抗,对“妾”这一身份,显得有些麻木,听之任之。平儿是贾琏的妾,宝玉深深地同情她处在“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夹缝中生存的不幸遭遇。可是她却一味“周全妥帖”,做凤姐的贴心助手,看不出她有什么不满,也看不出她有什么悲哀。

三、《红楼梦》中的妻妾地位

妾,又称“侍妾”,一个“侍”字,生动形象地表明了妾的实质身份和地位。她们在家下人面前是有一些脸面的“半个主子”;在主子们面前,她们永远是服侍主子日常生活的奴婢。与别的奴婢不同之处,在于除了侍候主子的日常生活以外,还得为男主人提供肉体服务,为他们生儿育女,充当他们生育子嗣的工具。

1.侍妾与主人的关系

“侍妾”永远是主人的奴婢。侍妾与主人之间,永远有一道迈不过去的“门槛”——即清朝“圈奴”政策。清初的法律规定:一日为奴,终身为奴,世世子孙为奴。《大清律例•户律》规定:“雍正十三年以前各旗白契所买之人,俱不准赎身,若有逃走者,准递逃牌①”。②白契的奴仆就不准赎身,世代为奴;更何况红契的奴仆呢?更不用说他们是主人的世代奴仆了。

2.侍妾与所生儿女的关系

主子的侍妾,永远是奴婢;而侍妾所生的儿女,因是主子的血脉,则是公子小姐。贾环和贾探春是赵姨娘所生,赵姨娘是贾政、王夫人的奴婢,而贾环和贾探春则是贾府的少爷和小姐,是贾府的主子。所以,在贾政和王夫人的房间,探春、贾环可以有座位,而赵姨娘要为小主人宝玉进门打帘子。

3.侍妾间的等级

同样都是侍妾,但从她们的日常生活安排来看,贾府的“二房”地位要高于“姨太太”,“姨太太”地位又高于“通房丫头”。

二房奶奶高于姨太太。贾琏纳尤二姐为妾,用的是“娶”,虽不是明媒正娶,但也是“一乘素轿,将二姐儿抬来,各色香烛纸马,并铺盖以及酒饭,早已预备得十分妥当。一时,贾琏素服坐了小轿来了,拜过了天地,焚了纸马,……搀人洞房。(P843)”“二房”的婚礼虽不敢用“八抬大轿”,但也举行了正式的结婚仪式,且贾琏还吩咐家下人,都恭称尤二姐为奶奶。即使是平时日常生活,二房也没有服侍嫡妻凤姐的责任,还有独处的房间,手下也有专供二房使唤的小丫头。可见尤二姐比赵姨娘地位要高一些,赵姨娘则有侍候主子贾政和王夫人的责任。

姨太太地位高于通房丫头。赵姨娘虽有服侍王夫人日常生活的责任,但她在贾府里也有专供她使唤的两个小丫头,也有独处的房间。很显然,赵姨娘是名正言顺的贾政小老婆,而不像平儿和袭人,与主人“通房”,没有“那位太太、太爷们封了”她们“做小老婆”。(P573)所以说,平儿和袭人两个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妾。秋桐也是贾琏的侍妾,既没有举行结婚典礼,也没有专门供她使唤的丫头,但她有自己的房间,地位略比通房丫头高一点。

4.妻尊妾贱

妻与妾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嫡妻尊贵,侍妾卑贱;嫡妻是侍妾的家长,侍妾是嫡妻的下人。《大清律例•妻妾失序律文》规定:“凡以妻为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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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递逃牌:相当于现在的通缉令,即清朝发布的追捕逃亡奴婢的通缉令。

② 马建石、唐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99页。

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①清朝法律维护了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多妾制,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了嫡妻尊贵、侍妾低贱的等级地位。简言之,嫡妻与侍妾之间,是“妻主妾从”和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红楼梦》中的妻妾地位之差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嫡妻有诰封命妇之资格,而妾没有。《仪礼•丧服•校注》曰:“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②嫡妻在清朝的法律定位上,与丈夫合为一体,可以依照丈夫的官品级别,有被朝廷诰封命妇封号的资格。贾府每年入皇宫朝贺,只有贾母率领邢王夫人及尤氏四乘轿子进宫,因为她们四人都有朝廷诰封命妇的品级,是可以穿官袍的官太太。贾府的侍妾,则永远没有穿官袍的机全,即使是侍妾的儿子做了官,按清朝法律规定,侍妾永远也不可能得到朝廷命妇封号。

嫡妻有管理家政和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利,而妾没有。侍妾是被嫡妻支配的奴婢。所以在贾府,王夫人掌握着荣国府的财权,让凤姐代她管家。从王夫人与赵姨娘二人的月钱和使用的丫环数量来看,也说明嫡妻尊荣,侍妾卑贱。王夫人月钱二十两银子;赵姨娘仅二两;王夫人有四个大丫头,每人每月一两银子;赵姨娘只有两个小丫头,每人每月五百钱。

嫡妻是侍妾的尊长,有管教侍妾的权利。《大清律例•妻妾骂夫期亲尊长律文》规定:“妾骂夫者,杖八十。妾骂妻者,罪亦如之。”③从清朝的律例来看,法律赋予嫡妻对于丈夫的侍妾而言,嫡妻是丈夫侍妾的尊长。所以在荣国府,王夫人有权教训赵姨娘,而赵姨娘是不敢作声的。

在服制上,妾要为嫡妻守服。嫡妻是侍妾家长,妾不仅要为君长(即丈夫)服斩衰三年,还要为嫡妻服期年,为家长之子服期年;而夫、妻及众子(除妾亲生子以外)不为妾服丧。未生子女的妾死,无资格入家庙,无资格葬入夫家祖坟。尤二姐死后,贾母“吩咐不许送往家庙中,贾琏无法”。(P906)赵姨娘虽然是在家庙里死的,但死得很惨,临死前,贾府也没有人管她的死活,只有周姨娘和儿子贾环守在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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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建石、唐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45页。

② 马建石、唐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1页,[校注]②。

③ 马建石、唐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67页。

在刑事犯罪方面,妾与妻一样受缘坐法。妾与家长相犯,同于妻。妾犯夫,比妻罪加一等。夫犯妾,比妻减二等。

妾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妾与夫成婚后,未生子,不享有婚姻法律保障权;生子,也无“三不出”①之法律可依恃。清律注曰:“妾则微且贱矣,夫爱则留之,恶则遣之,无关轻重,自不得与正妻同论也。”②未生子女的侍妾,家长有将其买卖和馈赠他人的权利。秋桐就是贾赦赠给贾琏的;薛姨妈曾经要卖香菱,后被宝钗阻止。

5.妻生子贵,妾生子贱

由于嫡妻尊贵,所生儿子在家族付尊:侍喜低贱,所牛的子女位卑。嫡子、庶子在家族中地位是不平等的。

士大夫世家豪门,男性常一妻多妾。妻妾有别,妻为嫡,意为正宗之意。妻生子女为嫡,即嫡子女,其长子叫嫡长子。妾为庶,是旁支,妾生子女,谓为庶出,即庶子女。嫡为大宗,庶为小宗。荣国府贾宝玉与贾环就是“嫡庶”关系。宝玉是贾政嫡妻王夫人所生,是嫡子;贾环是贾政侍妾赵姨娘所生,是庶子,宝玉身份比贾环尊贵。嫡出与庶出在清朝法律地位上,也是有尊卑区别的。

嫡子在家族中位尊,嫡长子是宗祧第一继承人。《大清律例•立嫡子违法律文》规定:“凡立嫡子违法者,杖八十。”③清朝法律确保嫡子④位尊。莅荣国府里,嫡子贾琏的身份,要比贾赦侍妾所生的贾琮尊贵;贾宝玉要比贾环尊荣。

官员袭荫,嫡子优先。《大清律例•官员袭荫律文》规定:“凡文武官员应合袭荫者,并令嫡长子孙袭荫。如嫡长子孙有故(或有亡殁、疾病、奸盗之类),嫡次子孙袭荫。若无嫡次子孙,许庶长子孙⑤袭荫。如无庶出子孙,许令弟侄应合承继者袭荫。若庶出子孙及弟侄不依次序搀越袭荫者,杖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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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不出”:出,或者称“休”,即借故将妻子强行离婚赶回娘家。“三不出”:即“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有所娶无所归。”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正妻,清朝法律不允许男子休妻。参见《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452-453页。

② [清]沈之奇:《大清律辑注》,效怀锋、李俊点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③ 马建石、唐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09页。

④ 立嫡子:封建宗法制度规定:正妻生的长子称嫡子,或称嫡长子,是宗族的第一继承人,待其成年,即举行立嫡的仪式。

⑤ 庶长子孙:非正妻所出的长子长孙。

徒三年(仍依次袭荫)。”①清朝的法律赋予嫡长子孙袭爵优先于嫡次子孙之特权;嫡子优先于庶子之特权。所以正妻所生之子,身份要尊贵于侍妾所生之子,即贾琏、贾宝玉要比贾琮和贾环身份尊贵,袭爵优先。

嫡子女婚姻嫁娶规格上要比庶子女高。在婚姻嫁娶花费上,正庶出身等级不同。第55回凤姐与平儿谈到将来少爷、小姐们嫁娶花销时风姐儿说:“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宫中钱,老太太自有体己拿出来。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剩了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七八千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银子;若不够,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 P705)可见贾环与正出的宝玉、贾兰相比,在娶亲花费上要少得多。

庶子女位卑,常常会有自卑心理。第20回写到贾环与丫头莺儿在梨香院中赶围棋,贾环输了还耍赖,被莺儿说了几句,贾环便道:“我拿什么比宝玉呢?你们怕他,都和他好,都欺负我不是太太养的!”(P234)这种“不是太太养就被人欺负”的心理,折射了贾环内心深处的自卑。贾探春也摆脱不了这种自卑心理。第55回赵姨娘为了兄弟的丧葬费与她争吵起来,探春一边哭,一边说:“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表白表白!”(P699)可见,探春很忌讳自己是姨娘养的;凤姐对探春庶出的身份,也大为叹息:“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P704)从这些方面看,妻妾地位的不平等是显而易见的,而且还殃及到庶出的子女。

四、《红楼梦》中的妻妾矛盾

妻妾地位有如此大的差异,妾当然会努力往上爬,以求得更大的生存空间;而妻为了捍卫自己嫡妻地位,也会给予反击,这样,妻妾之间的战争就不可避免了。

1.侍妾嫉妒,欺主歹心

王夫人恪守妇德,很少与赵姨娘正面发生冲突。但赵姨娘仗着为贾政生了儿子贾环,总想在贾府为自己争得一席位置。贾环在母亲的唆使下,也总是将嫡子宝玉当成仇敌。第25回王夫人命贾环抄写《金刚经咒》,贾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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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建石、唐育裳主编:《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1页。

“素日原恨宝玉,今见他和彩霞玩耍,心上越发按不下这口气。因一沉思,计上心来,故作失手,将那一盏油汪汪的蜡烛,向宝玉脸上只一推”。(P290)贾环心里歹毒,想借此烫坏宝玉的脸和眼睛。紧棲着赵姨娘又买通马道婆使巫术,致使凤姐和宝玉“逢五鬼”差点丧命。赵姨娘和贾环对王夫人和宝玉总是虎视眈眈,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想心思加害于宝玉。第33回,又是贾环从中“小动唇舌”,致使贾政对宝玉“大承答挞”。莽点儿将宝玉打死。赵姨娘与贾环几次三番地对宝玉下毒手,差点要了宝玉的命。可见,在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多妾制家庭里,这种嫡庶矛盾是不可调和的,甚至于达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

2.妻不守妇德,侍妾悲苦

嫡妻不守妇德,侍妾悲苦,无处安身。王熙凤和尤二姐;夏金桂与香菱,这一类的妻妾,尽管尤二姐和香菱都是温柔和顺的小妾,但是,她们遇到了不守妇德的妒妇、悍妻,怎能容得下“这等一个才貌俱全的爱妾在室”呢?“越发添了‘宋太祖灭南唐’之意(P1042)”。在凤姐和夏金桂的“卧榻旁边”,岂容侍妾打鼾?最终这些温顺懦弱的小妾,落到像凤姐和夏金桂那样的悍妇手里,其悲惨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3.妻弱妾顺,尚可共处

正妻懦弱,侍妾温顺,尚可相安无事。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家庭里,妻妾问的争斗是她们生存的主要状态。但如果是正妻愚懦,侍妾温顺且向正妻示弱,处处屈从正妻,她们也能苟且和平共处。

宁国府的贾珍,也是妻妾成群的。由于尤氏是贾珍的继室,又无儿无女,且出身低微,在宁国府,为了自保,她处处屈从贾珍。王熙凤因贾珍怂恿贾琏在外偷娶尤二姐之事,去“大闹宁国府”。王熙凤抱怨尤氏道:“你发昏了?……为什么你不来告诉我去?……你但凡是个好的,他们怎敢闹出这些事来?你又没才干,又没口齿,锯了嘴子的葫芦,就只会一味瞎小心,应贤良的名儿!”( P889)王熙凤一语中的,高度地概括了尤氏在贾珍面前的愚懦小心。正因为尤氏对贾珍的百依百顺,逆来顺受,所以宁国府虽然也是妻妾成群,但是,妻妾间尚能相安无事、和平相处。

邢夫人是贾赦的正妻,也是继室,和尤氏一样,也无儿无女。由于邢夫人惧怕大老爷,处处也是顺着贾赦。邢夫人不但不吃醋,还假作贤良,为了讨好丈夫,替贾赦去说媒,向贾母讨要鸳鸯做妾。在贾府,像尤氏和邢夫人那样惧怕丈夫,为了自保对丈夫百依百顺的懦弱正妻,她们不敢与丈夫的“小老婆”们争风吃醋,因此,妻妾之间也能苟且太平。

4.妻强妾敬,也可偷生

贾琏的小妾,平儿不平。“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风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P546 – 547)她既是贾琏的爱妾,又是王熙风管家的得力助手。平儿自小是王熙凤的丫头,且无父母兄弟姊妹,她在凤姐这个“泼辣货”面前,总是恪守主奴之礼,处处谨小慎微,以虔诚之心去侍奉主子——凤姐,才使得她能在凤姐面前讨得一丝生机。凤姐是典型的悍妇,与平儿却较为融洽,这主要是平儿在凤姐面前处处示弱,事事温柔屈从的结果。即使是在过生日那天,凤姐因鲍二家的闲言碎语而错怪了平儿,甚至打了平儿,不管心中有多大的委屈,平儿还是依主奴之礼,向主子王熙凤告饶:“奶奶的千秋,我惹的奶奶生气,是我该死。”(P548)贾琏的“通房丫头”平儿,处在王熙凤与贾琏及其他侍妾争斗的夹缝中,她以自己的智慧和对王熙风的百依百顺来求得生存,其实凤姐与平儿之间是难有真正平等和和睦的。

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宗法制社会男权奴役女性的一种极不人道的婚姻制度。几千年以来,男权统治的社会,通过儒学礼教对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美化和规范,以所谓礼教“妇德”来愚昧和奴化女性,使绝大多数女性心甘情愿地俯首于男权脚下;而少数个性刚烈的女性,像王熙凤那样,她们不甘于被污辱、被压迫,结果将这种万恶的婚姻制度制造出来的嫉妒和仇恨,统统地泼向了比自己更为弱小的同类侍妾身上。在这场妻妾肉搏战中,宗法制男权永远是胜利者,而女性不可能有赢家。即使是悍妇,王熙风又能怎样呢?在男权社会,还有“七出”之条款整治“妒妇”呢!王熙凤最终的结局还不是被贾琏所“休”,只得“哭向金陵事更哀”。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平等,贵族男性永远是特权阶级;而男权统治下的妻妾,无一例外地都成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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