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曾经指出,农奴制“包含着古代奴隶制的许多成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46页)实际上,奴婢制就是由奴隶制进入封建社会后保留下来的奴隶制残留的痕迹之一。奴婢就是“替富人做家务和供他们过奢侈生活用的奴隶”(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马尔克》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12月第1版,第364页。)是封建社会统治者“会说话的工具”。
清朝是由少数民族满族入主中原的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代的奴婢制度,既与我国历代封建社会奴婢制度有关,又和满族本身的社会发展有着直接的关联。在明末清初,我国绝大部分汉族地区早已进入高度的封建社会,发达的沿海地区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在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多数还处在奴隶制社会,甚至还有少数地方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
居住在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族,此时的经济文化还在比较落后,还处在农奴制社会向封建社会急剧转型期。这个“马背上”的游猎民族,发展到后金晚期,以武力逐步征服的四周的各个部落。通过战争,贵族阶层,运用各种压迫手段,占有了大量的奴婢。
清朝满族统治者推行“首崇满洲”的民族政策,最高统治者为了捍卫其奢侈豪华的生活,运用国家特权,使这一圈奴、役奴的奴婢制度,贯穿于清王朝始末。旌于乾隆时期的巨著《红楼梦》,对满洲贵族官僚这种掠奴、圈奴、役奴的现实进行了真实的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