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明帝研究》
作者:张鹤泉
简介:
这本书的作者是权威的研究汉代文化的专家,这本描写汉文帝的书十分具有权威性,并且这本书中有关汉文帝的文献严谨且丰富,十分具有史料价值。并且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可以了解汉文帝的生平,侧面了解汉代末期的动乱。
目 录
前言
一 从皇子到皇太子
1.一个普通皇子的诞生
2.更易皇后和皇太子的风波
3.聪慧的皇太子
二 明智的政治统治方略
1.刚柔相济的“建武”政治
2.骠骑将军辅政的政治格局
3.限制三公,利用三公
4.巩固尚书台的地位
5.贯彻轻刑措施
6.安抚、限制诸侯王
7.控制外戚势力的发展
8.打击违法的贵戚官僚
9.整肃吏治,赏罚分明
三 努力发展国家经济
1.积极稳定小农阶层
2.发展屯田事业
3.以多种方式鼓励农耕
4.实施和废除“禁民二业”措施
5.大力兴修水利
6.努力建设北方边郡
7.促进交通的发展
8.严禁奢侈风气
四 繁荣文化事业
1.倡导经学
2.褒奖、选拔优秀儒生
3.支持对经籍的整理
4.重视史学著作的撰述
5.推动佛教传播
五 制定、完善国家重要礼仪
1.选择精通礼制的儒生
2.完善国家祭祀礼仪
3.制定和实施大射礼
4.推广乡饮酒礼
5.制定和实施养老礼
6.实行等级分明的舆服制度
确定车具制度
改革服饰制度
六 稳定周边少数民族与东汉国家的联系
1.平定烧当羌的叛乱
烧当羌叛乱的发生
平定烧当羌叛乱
2.抗击北匈奴的骚扰
匈奴的分裂及对南、北匈奴的方略
与北匈奴和亲及设置度辽营
组织大军征伐北匈奴
3.开通与西域诸国的联系
汉朝与西域联系的开通与断绝
重新开通与西域的联系
4.发展与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
设置永昌郡
治理邛都人
安抚越周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
七 皇后、皇太子和其它皇子
1.立皇后
2.选立皇太子
3.分封皇子
附录 汉明帝大事年表
前 言
汉明帝是继光武帝之后,东汉王朝的又一位重要皇帝。他在东汉的历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他继承和发展了光武帝刘秀的事业。因此在文献记载中,多将光武帝的建武之政与汉明帝的永平之政相提并论。既然汉明帝的事业与光武帝的事业联系密切,所以,要了解汉明帝的作为,就有必要说明光武帝建武之政的特点以及汉明帝如何巩固和发展了建武之政。
众所周知,光武帝刘秀的最大作为,便是拨乱反正,建立了东汉王朝。东汉王朝的建立,应该说,是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它不仅表明刘氏皇室宗亲重新获得了最高统治权,而且,说明当时社会开始由衰败、崩溃转向中兴。也就是说,光武帝开始改变由西汉后期开始显露,并且,因王莽改革失败,而造成的全社会的无秩序状态。他使社会由动荡不安转变为太平安定。光武帝促进社会安定局面的出现,这不仅是他中兴事业的标志,也证明他使社会内部存在的各种复杂、尖锐的矛盾获得了调整。由于社会内部的诸种矛盾是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因此,光武帝整顿社会秩序就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全面展开的。他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同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上都制定了符合当时形势的措施。光武帝在政治上,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在经济上,全面恢复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在文化上,大力提倡经学;还力图维持与周边少数民族的亲善关系。这些正是他的建政的明显特点。因为光武帝的努力,东汉在建国之初,便开呈现向上发展的趋势。这种局面与西汉后期、新莽时期的衰状况形成了鲜明对照。
由于光武帝刘秀创建了一个初步繁荣的东汉朝,这样,于继承光武帝帝位的汉明帝来说,巩固和发展光武帝建树的业,就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在这个重大的历史问题面前汉明帝是明智的。他的明智就在于,他没有使光武帝建立的业中衰,而是拓展了光武帝的事业。
汉明帝在政治统治上,非常注意吸取光武帝的统治经验。确定了继续加强专制中央集权统治的基本方针。为了实现这目的,汉明帝仿效了光武帝的一些做法,同时,他也依据当时的形势,创造了一些新的统治方式。
汉明帝继续限制三公的权力,正是继承了光武帝的做法。范晔评论光武帝、汉明帝施政特点时说:“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课核三公,其人或失而其礼稍薄,至有诛斥诘辱之累。任职责过,一至于此,追感贾生之论,不亦笃乎。”①这说明,在限制三公的具体做法上,汉明帝显然是与光武帝一脉相承的。汉明帝注意限制三公权力,是为了防止因三公权力过大,而威胁到皇权。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全部取消三公的权力,而是更注意到对三公的利用,不使三公只是“备员而已”。为了更好地发挥三公的作用,他注意对三公的选拔,确定了从有治理地方经验的郡太守中选拔三公。这成为他任用三公的一大特点。清人王夫之说:“明帝永平三年,以左冯翊郭丹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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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朱浮传论》。
徒,郡守人为三公,循西汉之制也。”①汉明帝从郡太守中选拔三公,其目的正是要提高三公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这样,既可以使皇帝总揽权纲,不能使三公干涉皇权,同时又可以提高三公的办事效率。汉明帝不仅注意到三公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而且,还注意所任用的三公的品格。因而,在永平年间,三公任职者皆为杰出人才。宋人叶适说:“前汉宰相,自萧何外,皆武臣军功,或外戚倔起,武帝始特用儒生,终西京可称者不数人。而光武、明帝,虽以吏职自任,号为严察,然举相任重,必望实相符,德器自过。伏湛、侯霸、宋弘、蔡茂、杜林、张湛、张纯、牟融,皆当时选;郭丹、范迁清俭绝人;冯勤、赵慈虽文俗,而干正经远,非偶然致身,不厌众论者;宣秉、王良有高世节,亦本以辅相待之。此其所以上下自厉,操行成俗,人才之盛十倍前汉也。创业垂统,为子孙程式,而柱石不挠,后世效之,推致其位,使典刑有继,虽成周作人,亦不过此矣。”②叶适所说,确为恰当之论。当然,汉明帝为使三公尽心为他的统治服务,他对三公的约束是严格的。凡是发现三公触犯国家法律,他都给予严厉的处罚。在他在位的18年中,先后有郭丹、虞延、邢穆受到惩处。汉明帝惩处三公的做法,是他利用三公不可缺少的。
汉明帝对光武帝提高尚书台地位的做法,是非常注意的。因而,在他实行统治时,继续巩固尚书台的地位,并且,积极发挥尚书台的作用。他非常相信尚书台各官员的意见。由于汉明帝极其重视尚书台,所以他赋予尚书台各官员举荐官吏的权力,对尚书台各官员的选拔要求很严格,并且,注意安抚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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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七。
②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二十四。
台的各官员。汉明帝在性格上具有“褊察,好以耳目隐发明”的特点,因而,这就使他更加强了对尚书台的依赖。很显,尚书台作用的加强虽然始端于光武帝,但是,汉明帝却一步提高了它的地位。
为了有利于统治,明帝在即位之初,就提高了骠骑将军地位。《续汉书•百官志》说:“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贤才,以为骠骑将军。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后罢。”这成汉明帝进行政治统治的一个明显的特点。然而,这种政治格的出现,却还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这主要是由汉明帝对东王刘苍的信任以及刘苍所具有的品格、才干和特殊的地位决定的。
汉明帝将东平王刘苍置于宰辅的地位,是要利用他,为完善国家的各项礼制建设服务,并且,使他的施政不致于出现过多的失误。因为东平王刘苍是一个极富有政治见识和广博学识的诸侯王,所以在他任骠骑将军的5年时间里,确实履行了他应该负有的责任。汉明帝任用东平王刘苍,应该说是一个明智的举措。由于汉明帝将刘苍置于三公之上,就有效地限制了三公的权力。加之,刘苍的卓越才干以及与汉明帝的亲密关系,就使汉明帝凭借刘苍的帮助,使国家最高统治机构,始终保持在稳定状态之中。
然而,东平王刘苍毕竟是以诸侯王的身份来辅政的,这与汉明帝加强他的专制集权统治的根本目的是有矛盾的。况且,在古代社会,即使兄弟亲缘关系再近,很少有不为争夺最高权力而相互残杀的。这样,就决定了东平王刘苍不可能长期辅政。永平五年(62年),刘苍决定放弃骠骑将军的地位,汉明帝统治初年的这种特殊政治格局便结束了。可是,从汉明帝创造的这种政治格局可以看出,他加强专制集权统治的措施是极为得力的。
对汉明帝来说,影响他专制集权统治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诸侯王的势力。光武帝时陆续分封了一些宗亲为诸侯王,并且,将他的10个儿子也分封为诸侯王。这些诸侯王虽然没有治民权,只能食封地的租税,可是,他们在自己的封国中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因而,汉明帝就必须有效地控制这些诸侯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汉明帝采用了以兄弟情义笼络和严厉惩处两种手段。在笼络诸侯王上,汉明帝是颇费苦心的。他采用了增加封地、物质赏赐、赐予特权、赐以殊礼等手法。汉明帝的这些做法收到了一些效果,同时对诸侯王还能够起到重要的安抚作用。汉明帝统治时,大部分诸侯王还是对他采取亲善态度的。
不过,当时心怀叵测的诸侯王占有一定数量。最严重的是,他们开始策划谋反。诸如,阜陵质王刘延、广陵王刘荆、楚王刘英都是这类诸侯王。汉明帝对这些不法的诸侯王采取了严厉惩处的措施。他将这些不法诸侯王改封号,削减封地,以至赐死。其中惩处最严厉的便是楚王刘英。汉明帝不仅削夺楚王刘英的封号,迫使刘英自尽,而且,对涉及到楚王刘英谋反案的人大肆株连、杀戮,以致使冤狱遍于全国。《后汉书•光武十王传》说:“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杰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徒者以千数。”汉明帝打击谋反诸侯王,是他巩固专制集权统治所需要的。然而,他将楚王刘英案件扩大化,就非常残忍了。宋人叶适说:“明帝始终独楚狱一事可恨,与始皇坑戮、孝武巫蛊、武后罗织,略不相远矣。然明帝处兄弟间,大抵天性不失,无淮南陈思猜暴之祸。英母妻子犹在,楚殿悲泣相对,岂必迁怒天下士大夫耶!明德后寒朗纳说感动,夜起彷徨,出于至诚,然则明帝因以褊愤自损,而治狱者亦不肖甚矣。”①叶适对汉明帝处理楚王刘英谋反案扩大化的做法评价是正确的。这正是汉明帝永平之政最残酷、最不光彩的一页。
汉明帝对外戚势力影响皇帝的专制集权统治是很注意的,为此他效法光武帝,实行“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②的措施,汉明帝虽然面临的外戚关系要比光武帝时复杂得多,可是,在处理外戚问题上的手法却比较灵活。他在政治上对外戚任!严格加以限制,外戚担任职的官职一般都不超过九卿,并且,严格禁止封外戚为列侯。汉明帝对这个原则是坚持不变的。然而,对有才能的外戚,汉明帝也加以利用,让他们担任适当的官职。汉明帝对外戚既严加限制,又适当地加以利用的做法,成为当时防止外戚势力侵犯皇权的典范。很可惜的是,汉明帝这些对待外戚的做法,没有为汉章帝坚持下去,以至酿成东汉中期外戚势力膨胀、专揽朝纲的大患。
汉明帝即皇帝位时,在国家统治集团中,形成了贵戚官僚集团。这个集团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他们担任较高的官职,另一方面,则因为他们与皇室联姻,因而,这些集团取得了特殊的地位。其中窦融家族在这方面最为突出。他们依仗特殊的社会地位,大搞非法活动,影响了汉明帝的政治统治。汉明帝对这些贵戚官僚集团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容忍。他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措施。他惩治最严厉的,便是窦氏家族。诸如,窦林、窦穆等都被处死。曾经显赫京师的窦氏家族,经过汉明帝多次打击,很快便衰败下去。汉明帝对其它的贵戚官僚集团也不例外。可见,汉明帝对妨碍他加强专制集权统治的政治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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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二十五。
②《后汉书•明帝纪》。
在处罚上是毫不手软的。
汉明帝为了有利于他的政治统治,他在刑法的规定上是很灵活的。他基本上坚持了光武帝的轻刑原则,然而,他又发展了光武帝的轻刑做法。他规定死刑和劳役刑徒可以用财物赎罪,也就是可以交纳一定数量的缣来赎死刑和劳役刑徒。他对在押的刑徒,一般都将其转变弛刑徒,遣送边地屯戍。汉明帝对各级官员的执法情况,是很注意的。他一再下诏强调要执法均平,“详刑罚,明察单辞”,“务平刑罚”①。汉明帝实行轻刑的做法,是符合当时社会形势的,不仅没有使犯罪者增多,而且使社会秩序出现了安定的状况。正如班固说:“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以口率计,断狱少於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班固对建武、永平之世的称道,绝非溢美之辞,是反映了一些实际情况的。
汉明帝还清楚地看到了官吏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因而,他将整肃吏治作为施政的大事。为了拥有一大批办事精干、作风廉洁、敢于上陈时弊的官员,汉明帝首先把握了官吏选拔的环节。他重视排除一些社会势力对选举的干扰。永平元年(58年),樊鯈上疏汉明帝说:“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宜勃郡国简用良俊。”孝廉选举中出现的这种不实情况,主要是由于地方宗族势力的发展以及地方郡太守和属吏之间君臣之义观念产生所致。因而,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情况是比较因难的。可是,汉明帝改变孝廉选举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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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明帝纪》。
②《汉书•刑法志》。
③《后汉书•樊宏传附樊鯈传》。
决心很大。他不仅要杜绝“权门请托”的情况,而且,严令“有司明奏罪名,并正举者。”①虽然汉明帝不能从根本上扭转选举不实的情况,可是,毕竟可以使各地方官吏的不法行为有所收敛。因而,汉明帝时,通过孝廉选举,还是选拔了一些贤才。比如宋意、徐防等人都是通过孝廉选举而进入官僚阶层的。由于孝廉选举受地方势力影响较大,因此汉明帝更注意采取直接征召的方式。永平年间,由汉明帝征召而任职的官员很多。比如韦彪、承宫、丁鸿等人都是这类官员。汉明帝采取这种方式,不仅使地方上的名儒获得了更多的任官机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家官员有很好的素质。
汉明帝对忠于职守、有才干的官员,采取奖励措施。他一般都赏赐很丰厚的财物。对有政绩的官员,则大力提拔。为了保证对官员的奖励更符合实际情况,汉明帝建立起严格的考核制度。他尤其重视对地方官员的考核。他“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政理者,亦以闻。”②
汉明帝对政治上失职、或经济上贪污的官员,采取坚决打击,依法严办的措施,绝不姑息迁就。无论是对三公.还是对地方官员,他都能够依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分别加以处罚。对经济上贪污的官员,他更严厉地给予打击。比如.北地太廖信在地方贪污钱物甚多,被汉明帝发现,立即“没入财物”③并且,“以信臧物班诸廉吏。”④又如,交阯太守张恢含污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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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明帝纪》。
②《后汉书•明帝纪》。
③《后汉书•儒林传》。
④《后汉书•儒林传》。
价值千金,汉明帝将张恢“征还伏法,以资物簿入大司农。”①可见,汉明帝对各级官员的不廉洁行为是极其憎恶的。汉明帝对不法官吏的惩处,很明显,有效地起到整肃吏治的作用。然而,汉明帝对各级官吏的考核,不可能做到完全准确,并且,他也不能做出全面的调查,因此,就难免有不恰当的处理。范晔说:“然建武、永平之间,吏事刻深,亟以谣言单词,转易守长。故朱浮数上谏书,箴切峻政,钟离意等亦规讽殷勤,以长者为言,而不能得也。所以中兴之美,盖未尽焉。”②范晔对永平时期“吏治刻深”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
从总的方面来看,汉明帝在政治上的统治是成功的。因而将汉明帝的永平之政与光武帝的建武之政相比,是毫不逊色的。东汉人将汉明帝的统治视为政治清平的典范,自然不是偏颇的看法。
汉明帝不仅对政治稳定极为关注,他还大力发展社会经济。
汉明帝即位时,经过光武帝三十余年的努力,东汉社会经济已经有了明显的恢复和发展,与新莽末、东汉初经济凋敝的情况相比,已经明显不同了。仅从人口情况来看,在光武帝统治末年已达到21007820人。这已接近西汉人口最盛的元始年间人口的五分之三左右。可见,当时人口增长的速度是很迅速的。在古代社会,人口的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汉明帝非常重视光武帝恢复和发展经济上取得的成就。他继续采取适当的措施,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发展社会经济,保证小农稳定是重要因素。这个问题一直受到当时有见识的政治家的注意。东汉建国后,光武帝便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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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钟离意传》。
②《后汉书•循吏传序》。
了积极扶植小农的政策。汉明帝了解到光武帝采取这项政策重要意义,继续实施这项政策。不过,他更增多了扶植小农的方式。其中重要的是,他多次向全国小农赐民爵,对赐爵的目的、具体办法及爵位的转让都规定得非常明确。汉明帝确定的赐民爵制度,并不是徒具形式,而是具有实际意义的,也就是对小农的优待。汉明帝不仅对有户籍的小农赐爵,而且,对“流人无名数欲自占者”也赐爵。这是汉明帝对赐民爵制度补充的新内容。汉明帝增加这项规定,是打算通过这个办法,把一些脱离户籍的流民,重新吸引回原籍,成为国家控制的编户齐民。因此,汉明帝的这个做法,在重新整顿流散的小农方面,无疑起到了重要的吸引作用。
汉明帝还通过赐公田的措施来扶植小农。所谓公田,就是国有土地。永平年间,东汉国家控制的国有土地数量不少。当时在各郡国都有不少的公田。汉明帝充分利用这些国有土地,来救助因豪民的兼并以及其它原因丧失土地的小农。他以“赐”的方式,来分配公田。“赐”公田与“假民公田”不同,它不是将国有土地租赁给小农,而是将公田赏赐给小农。小农获得公田后,便有了占有土地的权力,他们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假税。由此可见,汉明帝以公田来扶助小农的决心是很大的。这对解决当时小农丧失土地的问题,起到一些缓冲作用。可是,小农丧失土地,自西汉后期以来,便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一直找不到恰当的解决办法。东汉建国后,光武帝实行软弱的“度田”措施,也因为地方豪强的激烈反对,而不得不草草收场。而汉明帝就更不敢在限制土地兼并问题上作文章了。这样,小农丧失土地的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而,汉明帝通过赐公田来稳定小农,只能是权宜之计。
汉明帝对于屯田在发展生产中的作用,是很重视的。他依然效法光武帝,在地方上屯田。
东汉国家屯田,在光武帝建国之初,便开始实行了。当时在内郡和边郡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屯田。光武帝的屯田措施对恢复东汉初年凋敝的经济起了较大的作用。汉明帝当然不忽视光武帝所设屯田点的这种作用。他继续维持光武帝在常山、涿郡、渔阳、上谷、中山等郡国所设置的屯田聚落,还进一步发展北部边地的屯田。永平八年(65年),汉明帝在五原曼帕设置了度辽营。他派度辽营的弛刑徒“屯朔方、五原之边县,妻子自随,便占著边县。”①这些弛刑徒,实际上,便是一边戍边,一边屯田的。永平十六年(73年),汉明帝派军队进攻北匈奴,窦固一路东汉军队击败呼衍王,夺取伊吾卢地,设置了宜禾都尉。汉明帝开始在西域进行屯田,主要屯田点有金满、柳中和楼兰。汉明帝在边郡和边远地区的屯田,是他促进经济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措施。
水利事业对古代社会的农业生产至关重要,特别是重要经济区的水利兴建更是如此。因而,汉明帝利用光武帝积聚的经济力量,进行了规模较大的水利建设。在他组织的水利建设中,以浚仪渠和汴渠的疏通最为著名。汉明帝重用著名水利专家王景等治理浚仪渠,从此“水乃不复为害”。②
汴渠在西汉平帝时,由于黄河泛滥,鸿沟和济水分河之处的水门为黄河冲毁,黄河水大量涌人,“河、汴决坏,未及得修。”③因而,它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汉明帝决意治理好汴渠,他又任用治水专家王景,“遂发卒数十万,遣景与王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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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明帝纪》。
②《后汉书•循吏传》。
③《后汉书•循吏传》。
渠筑堤,自荥阳东至于乘海口千余里。”①并且,还在河中,每隔十里立一水门。汴渠修治的成功意义重大。它解决了自西汉末年以来,长达60年的黄河水患,使黄河、汴渠分流;使兖、豫州人民免除了水患的危害。因此,汴渠得到治理,是促进东汉前期北方农业恢复和发展的大事。汉明帝在水利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是他在发展社会经济中,非常突出的贡献。
汉明帝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建设北方边郡。所谓北方边郡,主要是指辽东、辽西、右北平、上谷、代郡、雁门、云中、五原、朔方、北地等地方。这些边郡在东汉初年,由于匈奴的侵扰和光武帝实行内线防御的措施,使当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受到了很大的破坏,特别是边郡人口锐减。应劭《汉官》说:“世祖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边陲萧条,靡有孑遗,鄣塞破坏,亭队绝灭。建武三十一年,始遣中郎将马援、谒者分筑烽侯,堡壁稍兴,立郡县十余万户,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人民。”这样,增加边郡人口,便是汉明帝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他积极动员滞留在内郡的边郡人重返家乡。而且,他还三次下诏,将大量的弛刑徒派往边郡。这些弛刑徒都要“妻子自随,便占著边县。”②这无疑使边郡的人口数量有比较明显的增加。按着汉代的法律,“边人不得内徒。”③弛刑徒及其子孙后代长期居于边郡,自然对促进边郡地区经济的恢复具有积极意义。尚不限于此,汉明帝为整顿好北方边郡,对边郡太守的选拔是很注意的。他选用了一些贤吏来治理边郡。这对促进北方边郡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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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循吏传》。
②《后汉书•明帝纪》。
③《后汉书•张奂传》。
汉明帝的努力,在他统治期间,北方边郡开始转变原来的凋敝状况。在汉明帝统治后期,能够由北方边郡派出四路大军征伐北匈奴,这些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汉明帝为促进生产,还采取了“禁民二业”的措施。所谓“禁民二业”,就是禁止当时人们做一切与农耕无关的事情。其实,“禁民二业”的思想,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了。西汉时,国家将“禁民二业”,与重农抑商政策结合起来。然而,汉明帝“禁民二业”,并不单纯是为了抑商,也限制小农兼职作业。从抑商方面看,汉明帝实行“禁民二业”,有积极意义。因为当时商业和高利贷的发展,是瓦解农村小农经济的重要因素,所以重农必抑商,抑商必禁民二业,三者是相辅相成的。然而,汉明帝实行“禁民二业”,虽然可以限制一些大商人、高利贷者的活动,可是,并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当时田庄已经形成,田庄本身便是一个从事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的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这样,汉明帝要将“禁民二业”的措施,实行到每个田庄,在当时是很难办到的。从限制小农兼职作业方面看,“禁民二业”的规定,表面看来,是“重农”,实际上,弊病很大,如果将小农的经济活动控制得过于严格,最终只能使小农因得不到其它经济生产的补偿,而陷入困境。
汉明帝实行“禁民二业”,是以保护小农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的。可是,由于这项政策与现实情况有很大的距离,产生的消极因素较多,因此,在刘般上疏建议废除“禁民二业”的措施后,汉明帝立即接受了他的主张。汉明帝废除“禁民二业”的政策,说明他在制定经济政策上,还能够依据经济形势及时变更,以达到不妨碍农业生产的目的。
汉明帝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时,不仅关注生产领域,同时没有忽视社会消费的风气。他对消费领域中的奢侈风气是持反对态度的。汉明帝很注意节省帝室财政的支出,特别是不轻易扩大后宫妃妾的生活费用。在宫庭的修建上,汉明帝也不做过分的举动。汉明帝不仅在他的个人生活上尽量克制奢侈欲望,而且,对官僚和其它社会阶层的消费,也不提倡过分奢侈化。他严厉地指责了民间在丧葬、车服上的奢侈性消费,并且,要求“有司其申明科禁,宜於今者,宣下郡国。”汉明帝这样做,是因为他认识到民间出现的奢侈性消费不仅浪费了大量财富,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积累。汉明帝反对奢侈消费,应该说是很明智的举动。这不仅有利于改变社会风气,而且,对稳定小农和增加社会的积累都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汉明帝在经济上采取了比较适当的政策,所以永平年间,社会经济发展是很迅速的。当时国家出现了“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的局面当时的人口也有明显增加。史载,“永平、建初之际,天下无事,务在养民,迄于孝和,民户滋殖。”具体说来,光武帝中平二年(57年),人口为21007820人,而到永平十八年(75年),已达到34125021人。也就是说,经过18年的时间,人口就增加了一千多万。
文化事业的繁荣,也是汉明帝统治时期的重要特点。首先,汉明帝继承了光武帝倡导经学的传统,积极采取不同形式,向全国各阶层的人们推广经学。他尤其重视各类学校在经学传授中的作用。因而,他积极支持各种学校的兴办。在永平二年(59年),他先后在辟雍中举行了大射礼和养老礼。这样,但就把光武帝在位最后一年修建的辟雍,变为礼仪教化的场所,而且,他更重视在辟雍中传授经学,亲自到辟雍中讲授经义“诸儒执经问难於前,冠带缙绅之入,圈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①实际上,辟雍已成为传授经学的最高讲堂。汉明帝亲自在辟雍中传授经术,对士人的影响颇大。正如东汉人樊准说:“至孝明皇帝,兼天地之恣,用日月之明,庶政万机,无不简心,而垂情古典,游意经艺,每飨射礼毕,正坐自讲,诸儒并听,四方欣欣。虽阙里之化,婴相之事,诚不足言。”②
对于光武帝时兴办的太学,汉明帝大力扶植。他不赞成一些人提出的“辟雍始成,欲毁太学”的主张。他努力把一些“经明行修”的大儒、名儒选拔为博士官,到太学中讲授经学。因而,在汉明帝时,太学传授经学的地位并没有下降,仍然是国家传授经学的重要场所。汉明帝在永平九年(66年),还专门创建了一种特殊学校,即宫邸学。它是专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所建,所以又称为“四姓小侯学”。汉明帝将这些外戚子弟集中起来,向他们传授《五经》,目的是让他们通过研习经学而明白“忠孝”的道理。这对约束外戚子弟,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都是很必要的。
汉明帝对各地方的郡、县学,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他为了表示对地方学校的重视,在出巡时,经常在这些学校与校官弟子行礼作乐。由于汉明帝对郡、县学的重视,就使郡、县学的教育体制更完备了。
对取得成绩的儒生,汉明帝大力褒奖。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他们可以被选为三老、五更。
汉明帝确立的对三老、五更的选拔,是养老礼的重要内容。担任三老、五更者必须是最优秀的儒生。最早被选为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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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儒林传序》。
②《后汉书•樊宏传附樊准传》。
的李躬,在汉明帝的诏令中就称他“年耆学明”①。任五更的桓荣,则是汉明帝的老师。汉明帝对他极为敬重,视他为“大师”。所以三老、五更的选拔,对尊崇优秀儒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汉明帝还对优秀儒生给予物质赏赐和授予重要官职,以便使广大儒生更好地为他的政治统治服务。
汉明帝提倡经学,不仅是今文经,也包括古文经。古文经在东汉建国后,虽然没有取得正统地位,可是,它在民间却广为流传。当时很多儒生都热心研习和传授古文经。例如,郑兴、卫宏、杜林等人。汉明帝通晓经学,他当然清楚古文经的这种传播趋势以及古文经的社会影响,因而,他并不限制古文经的传授。为了顺应经学的发展趋势,他采取了鼓励古文经学者著述的措施。著名古文经学者贾逵很受汉明帝的重视,他被任命为郎官,“并校秘书,应对左右。”②
由于汉明帝采取了鼓励经学发展的很多措施,经学传授在他统治时,发展到了极盛的程度,因此《后汉书•儒林传序》说:“济济乎,洋洋乎,盛於永平矣。”清人皮锡瑞对此作了中肯的评论,他说:“永平之际,重熙累治,千载一时,后世莫逮。”③汉明帝鼓励发展经学,固然有利于发展文化的方面,但是应该看到,经学的发展只有利于国家的思想统治,只能将大批知识分子禁锢在经学的说教中。范晔说:“且观成名高第终能远至者,盖亦寡焉,而迂滞若是矣。然所谈者仁义,所传者圣法也。故人识君臣父子之纲,家知违邪归正之路。”④可见,汉明帝促进经学发展产生的社会效应,虽然具有保证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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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明帝纪》。
②《后汉书•贾逵传》。
③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第114页。
④《后汉书•儒林传论》。
会稳定的作用,可是,它却使当时人们在思想上受到的束缚越来越牢固了。
当然,汉明帝推动文化发展,尚不限于经学,还有史学。他对史学著作的编纂很注意。其中最重要的是,汉明帝重用著名史学家班固,让他担任兰台令史,从事《汉书》的撰写。《汉书》虽然是在汉章帝时完成的,可是,班固撰写《汉书》的大部分时问都是在汉明帝统治时期。因此,可以说,班固编纂《汉书》与汉明帝有很密切的关系。汉明帝支持史学撰述的贡献,是不应该忽视的。
汉明帝还是一位很重视佛教的皇帝。早在西汉后期,佛教已传入中国。但是,佛教的传播却是逐渐扩大的。汉明帝在推动佛教传播上,起了比较重要的作用。据《牟子理惑论》的记载,汉明帝曾经遣使到西方求法。这是汉明帝试图宏扬佛教的重要举措。他推动佛教的传播,从客观效果上看,这是他对中外文化交流的促进。由于汉明帝的提倡,使佛教在东汉的传播便有了比较快的发展。东汉后期,已在“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①外国僧人来到东汉的人很多。如安息僧安清在汉桓帝时来到洛阳,20年中,译出30部佛经,数百万言。大月氏僧支娄迦谶在东汉末年到达洛阳,翻译出《般若道行品》、《首楞严》、《般舟三昧》等佛经。
汉明帝在位期间,全面进行礼制建设,这是他极其重要的建树。他即位不久,便选择精通礼制的儒生规化和制定各种礼仪。
汉明帝首先完善了祭祀礼仪。东汉祭祀礼仪的制定,是从光武帝时开始的。在他辞世前,已经对郊祀、宗庙、社稷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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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襄楷传》。
园庙祭祀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尽管如此,还有一些祭社礼仪有待于完善。汉明帝为适应光武帝庙的设置,规定了专门祭祀的乐舞,“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①汉明帝还增加了一些祭祀礼仪。诸如,明堂祭祀礼仪、上陵祭祀礼仪、迎时气仪。由于汉明帝实行了这些礼仪,就使东汉国家祭祀活动更加系统和完备了。
汉明帝为了达到教化的目的,制定了大射礼,并且,加以实施。大射礼是先秦古礼。在西周春秋时,由天子或诸侯在大学中举行。汉明帝模仿西周、春秋古制,在辟雍中开始实行大射礼。汉明帝仿效古制,实行大射礼,并不是对古代礼仪的怀念,而是要使大射礼为其现实统治服务。具体说来,就是要通过大射礼,来区分尊卑等级和选拔人才。
为了有利于稳定地方统治秩序,汉明帝规定了乡饮酒礼。他在永平三年(60年),“使天下郡国行乡饮酒礼于学校。”②乡饮酒礼起源很早,在周代,是乡学中举行酒会的礼仪。汉明帝重新实行的乡饮酒礼,其仪式与周代相差不多。他实行乡饮酒礼,是要对各郡国人民进行教化,使他们明确“上齿”的意义,能够明确区分贵贱、长幼。如果达到了这个目的,这对稳定地方统治秩序是非常有利的。否则正如班固说:“乡饮之礼废,则长之序乱,而争斗之狱蕃。”③
汉明帝还特别制定和实行了养老礼。他在永平二年(59年),向全国下诏,申明了他对养老礼的实行是极其重视的。他实行的养老礼有非常完备的礼仪,并且,选出德高望重的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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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明帝纪》。
②《后汉纪•孝明皇帝纪》。
③《汉书•礼乐志》。
生李躬为三老,桓荣为五更,给予他们优厚的待遇。汉明帝实行养老礼,在他的礼制建设中,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举措。宋人叶适说:“孝明行养老礼,意既笃实,文亦丁宁,可谓三代之后,旷千载而一遇也。”①汉明帝重视养老礼的实施,仍然是要借助这项礼仪进行教化,其目的在于提倡“孝”道,以实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的意图。然而,他实施养老礼,只是贯彻其统治意图的一种手段,很 难在全社会形成养老的风气。
汉明帝全面进行礼制建设,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举动。《续汉书•舆服志下》说:“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构玄。汉承秦故,至世祖践祚,都于土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显宗遂就大业,初服旒冕,衣裳文采,赤舄绚屦,以祠天地,养三老五更於三雍,于是致治平也。”可见,汉明帝的礼制建设,实际上,是全面恢复了儒家的礼仪模式,以此来约束人们的行动。由于汉明帝的做法,是对秦制的摒弃,所以使东汉国家的礼制规定,出现了全新的状况。这样,汉明帝的礼制建设,便为东汉国家的礼仪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汉明帝对周边少数民族和西域各国,在外交政策上是灵活的。他在稳定周边少数民族和开通与西域诸国的联系上,有非常重要的贡献。
汉明帝即位之初,烧当羌便在陇西叛乱。能否平定烧当羌叛乱,便成为汉明帝保证西北地区稳定的大事。
烧当羌是羌族的一支。它主要分布在大、小榆谷。这一带,“土地肥美,又近塞内,诸种易以为非,难以攻伐。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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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二十四。
钟存以广其众,北阻大河因以为固。”①烧当羌凭借它占据的优越地理位置,迅速发展势力。中元二年(57年)秋,在酋长滇吾的精心策划下,向东汉边塞发起进攻。一些臣服东汉的羌族部落也纷纷响应烧当羌的叛乱。
在这种严峻形势面前,汉明帝没有犹豫不决,而是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平叛。他派“遣中郎将窦固监捕虏将军马武等二将军讨烧当羌。”②马武率军,与烧当羌展开激战,终于击败烧羌,“滇吾远引去,余悉散降。”
汉明帝为防止羌人重新反叛,保证西北边郡的安定,他迁徙羌族“七千口置三辅”。重新设置了护羌校尉,并且,还充分注意加强对陇右地区的防卫。汉明帝在烧当羌叛乱之后,采取的这些措施对陇右地区的安定还是行之有效的。当时大部分参预叛乱的烧当羌人“乃入居塞内,谨愿自守”。只有少数羌人“数为寇盗”⑤,但是,他们已经不能对陇西的安定产生多大的影响了。
在对待匈奴的问题上,汉明帝统治的前期,基本奉行光武帝的拉拢南匈奴,孤立北匈奴的政策。然而,汉明帝又不能全部遵照光武帝确定的方针去做。在他即位之初,由于北匈奴的势力已经有所恢复,便不再与东汉和亲,开始骚扰东汉北部边郡。《后汉书•南匈奴传》说:“时北匈奴犹盛,数寇边,朝廷以为忧。”这样,在北匈奴提出与东汉政府“合市”的要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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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西羌传》。
②《后汉书•明帝纪》。
③《后汉书•西羌传》。
④《后汉书•西羌传》。
⑤《后汉书•西羌传》。
汉明帝“冀其交通,不复为寇,乃许之。”①汉明帝采取的错误决策,不仅没有使北匈奴的骚扰活动减弱,反而,使南匈奴中的一部分人开始与东汉政府离心离德。南匈奴的须卜骨都侯等人知道情况后,“怀嫌怨欲畔,密因北使,令遗兵迎之。”②这样,就会出现南匈奴与北匈奴勾结起来的可能,使东汉北部边郡受到严重的威胁,
汉明帝对他错误决策所引发的后果,是有所认识的。他及时采取了补救的措施。永平八年(65年),“初置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③屯驻在这里的军队,便被称为度辽营。度辽营的设置,使南、北匈奴勾结的企图很难实现。《后汉书•南匈奴传》说:“其年秋,北虏果遣二千骑候望朔方,作马革船,欲度迎南部畔者,以汉有备,乃引去。”汉明帝虽然防止了南、北匈奴的勾结,可是,他的做法,却激起了北匈奴对东汉更大的仇恨。他们“复数寇钞边郡,焚烧城邑,杀略甚众,河西城门昼闭”。①汉明帝无可奈何,只能增加边郡的防卫力量,采取消极防御的措施,无法解除北匈奴的骚扰。
永平十五年(72年),随着东汉国力的增强,汉明帝对北匈奴的方针开始改变。他决定由对北匈奴的消极防御转变为积极进攻,“乃大发缘边兵,遣诸将四道出塞,北征匈奴”。这四路大军分别出高阙、酒泉、居延、平城,构成对北匈奴全面进攻的态势。然而,对北匈奴作战,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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