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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周代的五等爵制

作者:秦铁柱 当前章节:1839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1:54

列侯之“列”,《说文解字注》曰:“引申为行列之义。”①“列者,言其功德列箸,乃飨爵也”②,即功德之大,列显于世,至于拥有爵位。列侯之“侯”,“《谥法》曰执应八方曰侯。《孝经援神契》曰侯,候也,所以守蕃也”③,即替天子守御四方。董仲舒认为诸侯应为天子之耳目,等候天子之询问,“(诸侯)使为天子视所不见,听所不闻。朝者,召而问之也;诸侯之为言,犹诸候也”④。诸侯有问候侍奉天子之义,“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号为诸侯者,宜谨视所候奉之天子也。号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礼义,使善大于匹夫之义,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从上而已”⑤。东汉刘瑜追溯诸侯之位于天,“盖诸侯之位,上法四七,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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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80页。

② 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16页。

③ 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916页。

④ 曾振宇、傅永聚注《春秋繁露新注》,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220页。

⑤ 曾振宇、傅永聚注《春秋繁露新注》,第207~208页。

文炳耀,关之盛衰者也”①。汉代之列侯爵在本质上、内容上都与西周分封制不同,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历史联系,汉之列侯爵可以追溯到作为周代分封制重要内容的五等爵制。

西周社会是一个等级极其森严的宗法社会,不仅平民与贵族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甚至贵族内部亦有种种等级。周代诸侯划分为五等,公、侯、伯、子、男,“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②。《国语•周语中》载周襄王语:“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③《逸周书•职方解》载:“凡国,公、侯、伯、子、男,以周知天下。凡拜国,大小相维,王设其教。制其职,名以其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④ 各级诸侯拥有不同里数的封地,《春秋繁露》曰:“然则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⑤《汉书•地理志》:“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⑥

五等爵制是建立在“井田”制的基础上,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准则,在奴隶主内部分配权力与财富,“授民授疆土”,同时规定各诸侯对周天子之义务,是西周分封制度的重要内容,“居于高位的封臣(‘诸侯’)全都是从古代统治者的子孙里拔举出来的”⑦。至春秋时期,伴随着诸侯的强大与天子的势衰,实力成为财富与权力分配的重要标准,五等爵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政治功能逐步丧失,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外交性的准则。《左传•桓公十年》:“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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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1855页。

② 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6页。

③ 薛安勤、王连生注译《国语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59页。

④ 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91页。

⑤ 曾振宇、傅永聚注《春秋繁露新注》,第168页。

⑥ 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42页。

⑦ [德] 马克斯•韦伯著,康乐、简惠美译《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2页。

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① 鲁国根据周班分发粮饷于诸侯,郑国是伯爵,故虽战功卓著却被列于最后。郑国不满,遂联合齐、卫进攻鲁国。三国进攻,郑国虽为主力,因齐、卫为王爵,《春秋》将郑列于齐、卫之后。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以及封建官僚政治的建立,分封制被郡县制所代替,五等爵制也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它作为母体孕育了战国的封君食邑赐爵制度,成为汉列侯爵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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