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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汉列侯爵的形成——秦彻侯爵与楚封君制的杂糅

作者:秦铁柱 当前章节:8494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1:54

“一级曰公士……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④“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以赏有功。”③《汉书》《后汉书》中认为汉列侯直承秦二十等爵制,但笔者以为汉之列侯爵并非直接承继秦二十等爵制,而是秦楚爵制融合之结果。

战国时期楚国之封君,据何浩《战国时期楚封君初探》一文统计,楚惠王时有鲁阳文君、庸夜君、阳城君、养君、析君、徐君、 君、䣓君;楚悼王时有鄀君、阳城君;楚宣王时有江君、彭城君、州侯、安陵君、邸阳君、庸夜君;楚威王时有鄂君、应君;楚怀王时有鄂君;楚顷襄王时有襄成君、州侯、夏侯、寿陵君、鄢陵君、阳文君、阳陵君、中君、项君;楚考烈王时有春申君、临武君、 陵君。“楚国封君,占战国时期七国封君已知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为各国之冠。”⑥ 楚国之封君,大体上是在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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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董平均《出土秦律汉律所见封君食邑制度研究》,第69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2412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2550页。

④ 班固《汉书》,第739~740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3630页。

⑥ 何浩《战国时期楚封君初探》,《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

之前冠以封地名称,从而直观地了解其封地之所在。以封地为号,是楚国封君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与汉列侯的名号如出一辙。

楚国封君对所属的封邑有直接的统治权。《吕氏春秋•上德篇》载:“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①封君直接委派封邑内的官吏,官吏们只对封君负责。《墨子• 鲁问篇》载: “鲁阳文君将攻郑,子墨子闻而止之,谓鲁阳文君曰:‘今使鲁四境之内,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则若何?’鲁阳文君曰:‘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则寡人必将厚罚之。’”② 封君直接统领封邑内的官吏,封君对封邑内的臣民拥有奖惩生杀的权力。封君拥有经济特权,封君拥有“府”以经营各项经济活动,并掌管其各项收入与支出。封君除了征收封邑内的赋税,还进行远程贩运贸易。安徽寿县城东丘家花园出土的《鄂君启节》揭示了战国时楚国封君所享有的经济特权,展现了他的经济力量:“屯三舟为一舿,五十舿”,“车五十乘”③,鄂君拥有配备五十辆货车的陆路商队,配备一百五十艘商船的水路商队,运输范围远及楚国四境。拥有如此庞大的商队,可见鄂君财富之雄厚。关卡税官“得其金节则毋征”④,凭借政治特权而享有的免税特权使其获得了高额利润,从而累积起巨额财富。封君还自营手工业,从一些楚墓中出土的器物来看,封君拥有自己的冶铸作坊,木、竹类作坊,用以制作兵器、车辆、礼器、奢侈品及其他生活用品。封君在封地内拥有自己的粮仓系统,春申君在吴造“两仓,……西仓名曰均输,东仓周一里八步”⑤。封君还在封邑内征发大量的劳役,开渠、修路、垦荒、筑城、建屋。申浦、无锡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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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张双棣等译注《吕氏春秋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663页。

② 苏凤捷、程梅花注说《墨子》,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77页。

③ 于省吾《“鄂君启节”考释》,《考古》1963年第8期。

④ 于省吾《“鄂君启节”考释》,《考古》1963年第8期。

⑤ 袁康、吴平辑录,俞纪东译注《越绝书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2页。

为当年春申君征发民力所开,用以灌溉境内良田。《七国考》卷二引《一统志》载:"南直常州申浦在江阴县西三十里。昔春申君开置田为上下屯,自大江南导,分而为二:东入无锡,西入武进、戚墅,俱达于运河。”①《越绝书》:“无锡湖者,春申君治以为陂,凿语昭渎以东到大田;田名胥卑。凿胥卑下以南注大湖,以写(泻)西野。”② 封君在封邑内拥有武装力量,白公胜为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后与伍子胥流亡于吴,楚惠王感念其父被冤杀,“遂召胜,使居楚之边邑鄢,号为白公”③。而后白公胜为报父仇,率领封邑之兵袭杀楚令尹子西、司马子綦,并欲劫持惠王,最终叶公率领本邑兵马击败白公胜的军队。在曾侯乙墓葬中,出土有一支析君所造之戟,应为析君的赌赠之物,可见封君可以自制兵器。以上介绍了战国楚国封君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与汉初的列侯颇有相似之处。总体来说,楚国的封君制带有很深的宗法分封制的印记。

而秦封彻侯爵重军功,分封之彻侯屈指可数,史有记载的仅十五人。在秦国时期,彻侯虽有食邑,但在封邑内权力较小,对封邑的控制较弱,封邑统治权掌控在秦王委派的官吏手中,封君只是获得封邑的赋税收入。秦统一后,彻侯更无食邑,“以公赋税重赏赐之”④。

汉初列侯拥有极大的权力外延,“自置吏,得赋敛”⑤,掌握除了侯国令长的所有侯国官吏的任免权;在封国内征收赋税、市租、“私奉养”,经营工商业;拥有侯国武装力量,拥有“擅征捕”的权力。汉初列侯在封国内拥有极大的权力,与战国楚国封君极为相似。但是在精神内涵上,汉初列侯爵吸纳了秦二十等爵制中的军功原则,摒弃了楚爵制中的宗法血缘关系色彩,可以说,汉初列侯是秦爵制与楚爵制杂糅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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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董说《七国考》,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6页。

② 袁康、吴平辑录,俞纪东译注《越绝书全译》,第52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2182页。

④ 司马迁《史记》,第239页。

⑤ 班固《汉书》,第78页。

但是楚爵制与秦爵制的糅合有一个过程,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陈胜振臂一呼,发动大泽乡起义,揭开了秦末农民战争的帷幕。义军所到之处,农民踊跃参加,起义队伍迅速壮大。攻克陈县之后,在大家的拥戴下,陈胜自立为王,国号“张楚”。陈胜在起义时就以恢复楚国作号召,“大楚兴,陈胜王”①,攻克陈县后,建立“张楚”政权,即有张大楚国之意,以楚国继承人自居,所以陈胜必然采纳楚制,如他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就是明证。对此晋灼做了专门的解释:“(陈)涉始号楚,因楚有柱国之官,故以官蔡赐。”② 陈胜兵败被杀后,其将秦嘉立楚国贵族景驹为楚王,继续反秦,而后项梁派兵击杀秦嘉、景驹,立怀王孙心为楚王,领导反秦事业。项梁死后,其侄项羽成了反秦领袖,其间楚制为唯一合法的国体制度,楚爵制亦为唯一合法的军功爵制。项羽于钜鹿大败章邯,消灭秦军主力,而后又率兵进入关中,“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③。然后项羽戏下分封诸王,宰割天下:“都尉董翳者,本劝章邯降楚。……立董翳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瑕丘申阳者,张耳嬖臣也,先下河南,迎楚河上,故立申阳为河南王,都雒阳。”“鄱君吴芮率百越佐诸侯,又从入关,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义帝柱国共敖将兵击南郡,功多,因立敖为临江王,都江陵。”“徙魏王豹为西魏王,王河东,都平阳。”“韩王成因故都,都阳翟。”“徙赵王歇为代王。”“徙齐王田市为胶东王。”“齐将田都从共救赵,因从入关,故立都为齐王,都临墓”“故秦所灭齐王建孙田安,项羽方渡河救赵,田安下济北数城,引其兵降项羽,故立安为济北王,都博阳。”④项羽依据血缘宗法原则分封十位旧贵族后裔为王。韩信认为项羽对于有功之人吝啬封爵,所封授的都是其宗族亲友故旧“项王见人恭谨,言语姁姁,人有病疾,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刻印刓,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项王虽霸天下而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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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1786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1954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315页。

④ 司马迁《史记》,第316~317页。

诸侯,不居关中而都彭城;又背义帝约,而以亲爱王,诸侯不平。”① 应该说,韩信准确地把握到了项羽封爵的原则。项羽所遵奉的依然是宗法血缘色彩较浓的楚爵制。

“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②刘邦起义于沛县,自以为是陈涉的部下,又其家住沛县,属于楚地,响应陈涉起义之后,当然也要推行楚国旧制,所以刘邦攻占沛县后,称沛公而不称沛令。对此,裴驱注引《汉书音义》曰:“旧楚僭称王,其县宰为公。陈涉为楚王,沛公起应涉,故从楚制称曰公。”③ 陈涉死后,楚将秦嘉立楚国旧贵族景驹为楚王,都留。刘邦之留见景驹而请兵,又一次确认了其对于楚政权的归属关系。同年四月楚将项梁杀景驹,驻军于薛。刘邦之薛见项梁,归属项梁,仍为楚臣。

从《史记》《汉书》有关刘邦的本纪及功臣列传可以看到,刘邦从起兵到楚汉战争,为了鼓舞士气,奖励军功,在每次战斗结束后,都要颁授军功爵位,赐给他的部下七大夫、国大夫、列大夫、上间爵、五大夫、卿、执帛、侯等爵位。“(樊哙)战砀东,却敌,斩首十五级,赐爵国大夫。常从,沛公击章邯军濮阳,攻城先登,斩首二十三级,赐爵列大夫。……破李由军,斩首十六级,赐上间爵。……却敌,斩者十四级,捕虏十一人,赐爵五大夫。……斩候一人,首六十八级,捕虏二十七人,赐爵卿。……攻宛陵,先登,斩首八级,捕虏四十四人,赐爵封号贤成君。……西至郦,以却敌,斩首二十四级,捕虏四十人,赐重封。”④在这一段时期,从爵名上看,遵循楚爵制无疑。沈钦韩《汉书疏证》曰:“高祖初起,官爵皆从楚制。”但楚爵制血缘宗法色彩较浓,重血缘宗法不重军功,在战争中不能够很好地激励将士,无法使战争机器高效率地运转,所以刘邦试图对楚爵制进行变革,以求在楚汉战争中击败楚军。早在汉中就国之前就已经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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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1864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1953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351页。

④ 司马迁《史记》,第2651~2652页。

开始了对楚爵制的变革,刘邦率兵攻入咸阳,灭亡秦王朝,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① 此举赢得关中民心,“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② 刘邦进入关中后,对于秦二十等爵制对秦统一天下所起到的关键性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且认识到了秦二十等爵制为关中民心所向。刘邦受封汉王之后,独立建国,成为与楚国并立的王国政权,可以不受楚制的羁绊了。刘邦参照军功分封了第一批列侯,为汉中爵制改革的先声。“明日,项羽入屠咸阳,立沛公为汉王。汉王赐(樊)哙爵为列侯,号临武侯。”③“项羽至,灭秦,立沛公为汉王。汉王赐(灌)婴爵列侯,号昭平侯,复为太仆,从入蜀、汉。”④“沛公立为汉王,赐(靳)歙爵建武侯,迁为骑都尉。”⑤“项羽至,以沛公为汉王。汉王封参为建成侯。从至汉中,迁为将军。”⑥“项羽至,以沛公为汉王。汉王赐勃爵为威武侯。从入汉中,拜为将军。”⑦

汉元年(前206)四月,汉王刘邦就国于汉中,“羽使卒三万人从汉王,楚子、诸侯人之慕从者数万人,从杜南入蚀中。张良辞归韩,汉王送至褒中,因说汉王烧绝栈道,以备诸侯盗兵,亦视项羽无东意"⑧。汉王刘邦在汉中厉兵秣马,拜韩信为大将,韩信在此时成为汉军的最高军事长官。“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②,韩信最有可能在此时整顿军队,重申军法,对楚军功爵制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将秦军功爵中的军功原则引入楚爵制中,彻底摒弃了楚爵制中的血缘宗法色彩。

通过对楚爵制的变革,全军士气极为高涨,为最终消灭项羽集团、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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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362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362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2655页。

④ 司马迁《史记》,第2665页。

⑤ 司马迁《史记》,第2709页。

⑥ 班固《汉书》,第2015页。

⑦ 班固《汉书》,第2051页。

⑧ 班固《汉书》,第29页。

⑨ 班固《汉书》,第81页。

一天下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而项羽封人唯亲,将士多不用力,致使大量的人才如陈平、韩信、英布等流入刘邦集团,上下离心,最终败亡。高起与王陵对此做了总结:“陛下嫚而侮人,项羽仁而敬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与人功,得地而不与人利,此其所以失天下也。”① 楚汉战争中,战火遍及各地,楚汉双方激烈争夺,所封列侯根本没有条件真正享有食邑,所封之食邑只不过是刘邦对诸干将开出的空头支票。颜师古云:“楚汉之际,权设宠荣,假其位号,或得邑地,或空受爵,此例多矣。”②

高祖五年(前202)十二月,刘邦灭项羽。春正月,刘邦接受诸侯王的推举,于定陶即皇帝位,“刘邦政权,也由汉王国政权转化为汉王朝政权”③。夏五月,“兵皆罢归家”④,遣散军队,发布诏书,处理汉王朝建立后的各种问题,将国家由战时轨道转入和平发展轨道。高祖五年诏之全文如下:

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答辱。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军吏卒会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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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56页。

② 班固《汉书》,第2069页。

③ 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第124页。

④ 班固《汉书》,第54页。

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①

至此,从制度上废除了楚爵制,尽管还存在一些楚爵的遗留问题,但秦二十等爵制已然取代楚爵制,成为官方军功爵制。

汉王朝建立后,战国时代所遗留的文化格局依然存在,关东关中文化尚未充分融合,地域文化之间依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对立与冲突。刘邦为了避免秦二世而亡的覆辙,更有效地镇抚关东,稳固统治,在“承秦”的同时,尊重东方之社会文化习俗,在地方上推行郡国并行制,将秦郡县制与楚分封制结合起来,"汉制杂用秦楚,和秦立郡县、楚复分封一样,也是当时形势使然”②。汉列侯爵制同样是秦楚杂糅的结果。楚汉战争期间所开的“空头支票”终于能够兑现了,这些功臣为汉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沛县起义、入关灭秦、楚汉战争、剿灭异姓诸侯王,“其相从甘冒白刃、舍死忘生之徒,无非日夜望咫尺之封,自不能不悬殊爵以励功臣”③。这些功臣全盘掌控了汉朝中央到地方的军政大权,皇权相对薄弱,若是照搬无封邑的秦彻侯爵制,则过于苛刻,势必激怒功臣,威胁皇权。而战国楚封君制则相对宽松,遂将此制纳入彻侯制度中,彻侯可以享有较大的经济、政治、军事、司法权,拥有较大的空间,且诸将中绝大部分人为关东人,这充分尊重了关东之文化习俗,考虑到了他们的关东文化背景,为众多的关东将领所接受。高祖刘邦遂将秦彻侯爵制与楚封君制完美融合在一起:皇帝任命侯国令长作为侯国行政长官,又以汉法加以约束;同时,彻侯在国内拥有广泛的权力,享有巨大的利益。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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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54~55页。

② 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③ 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台湾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85年,第133 页。

高祖刘邦为政之高明。

汉列侯爵于高帝六年(前201)最终形成。

汉六年正月,封功臣。……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余日夜争功不决,未得行封。上在雒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上曰:“此何语”留侯曰:“陛下不知乎此谋反耳。”上曰:“天下属安定,何故反乎?”留侯曰:“陛下起布衣,以此属取天下,今陛下为天子,而所封皆萧、曹故人所亲爱,而所诛者皆生平所仇怨。今军吏计功,以天下不足遍封,此属畏陛下不能尽封,恐又见疑平生过失及诛,故即相聚谋反耳。”上乃忧曰:“为之奈何?”留侯曰:“上平生所憎,群臣所共知,谁最甚者?”上曰:“雍齿与我故,数尝窘辱我。我欲杀之,为其功多,故不忍。”留侯曰:“今急先封雍齿以示群臣,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于是上乃置酒,封雍齿为什方侯,而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群臣罢酒,皆喜曰:“雍齿尚为侯,我属无患矣。”①

高祖先封雍齿以安群臣之心,然后陆续分封,共封列侯143位,仅汉六年这一年就分封了66位,完成了由秦彻侯向汉列侯之转变,列侯爵体制逐渐完备。

列侯爵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西汉,伴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以吴楚七国之乱为分水岭,列侯在封国内的治民权、置吏权、赋敛权、统兵权等各种权利逐步被剥夺,最后仅仅“衣食租税”而已。王莽篡汉后进行爵制改革,恢复五等爵制,废除列侯爵制。东汉承袭了西汉的列侯爵制,为了更好地明辨功勋等次、奖功赏能,列侯爵制被进一步规范化,由西汉的一等县侯变为东汉的县侯、乡侯、亭侯三等,仅县立侯国,乡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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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2042~2043页。

立侯国,但列侯的封授也因此趋于轻滥。

至汉末三国时,曹操为了解决相对稀少的民户、相对狭小的疆域与尽封功臣、激励军功之间的矛盾,增设名号侯等爵位。《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年)冬十月,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以赏军功。”裴松之注引《魏书》曰:“置名号侯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皆金印紫绶,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铜印龟纽墨绶,五大夫十五级,铜印环纽,亦墨绶,皆不食租,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认为“今之虚封盖自此始”。①

魏晋之际,司马氏在功臣武将与名士大族的支持下掌权,在禄位名秩上奖功励劳成为司马氏所面临的当务之急。而此时相对简单的县、乡、亭侯爵是不能完成这一复杂任务的。于是层次复杂的五等爵制便被司马氏采用,列侯爵与五等爵制并存,列侯的秩位下降。《艺文类聚》卷五十一《封爵部》引《百官表注》曰:“县侯,汉官也。自县侯而下,通号列侯。金章紫绶,朝服,进贤三梁冠,官品第三。”②《通典》卷三十七《职官十九》记载:乡侯为第四品,亭侯为第五品,关内侯、名号侯为第六品,关外侯为第七品。西晋、东晋至于南北朝均行五等爵制。但是作为奖功酬劳的重要手段,作为分配统治阶级内部权力与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列侯爵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它依然富有旺盛的生命力,只是它的存在方式发生了变化,列侯中的县侯逐渐与五等爵制中的侯融合,乡侯、亭侯等则逐步消亡,列侯爵便依附于五等爵制存在下来,一直延续到清代。施琅率大军于澎湖消灭郑军主力,攻克台湾,功封靖海侯。曾国藩屡败屡战,最终攻克天京,镇压太平天国,功封一等勇毅侯。左宗棠率军消灭阿古柏政权,收复新疆,功封二等恪靖侯。甚至袁世凯称帝后依然以侯爵奖励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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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6页。

② 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第9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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