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新序》曰:“其功不细,必厚爵之!”①《春秋繁露》曰:“有大功德者受大爵士,功德小者受小爵土。”② 功是封授爵位的一个重要标准,立有大功者受封列侯之大爵。功臣侯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功臣侯指的是军功侯,在汉初,功臣侯即指军功侯;广义的功臣侯包括军功侯、事功侯、定策侯、外交侯、归降侯、告密侯。
一 军功侯
军功侯分为三种类型:首先是开国军功侯,西汉开国所封的143位军功列侯,东汉开国所封的以云台二十八将为核心的135位军功列侯皆为此一类型;其次是参与对外战争所封之军功列侯,西汉长平侯卫青、冠军侯霍去病、平陵侯苏建、岸头侯张次公、从票侯赵破奴、海西侯李广利,东汉之破虏傍邑侯卤承、乐亭侯任尚、破虏侯须沈、羌侯号封等皆为此一类型;再次是镇压国内叛乱、起义所封之军功侯,西汉之建陵侯卫绾、建平侯程嘉、秏侯商丘成、当涂侯魏不害、赣阳侯江喜,东汉之钱塘侯朱俊、乌程东乡侯抗徐、都乡侯皇甫嵩、乌程侯孙坚等皆属于此一类型。
“秦汉时期,整个等级阶次、等级构成,基本是稳定的,但具体到每个人的等级身分是可以变动的,等级之间充满了人员的流动。流动的渠道也是比较多的。”③军功侯的封授范围广泛,以军功封侯就是促成不同等级之间人员流动的一条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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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向撰,赵仲邑注《新序详注》,第9页。
② 曾振宇、傅永聚注《春秋繁露新注》,第168页。
③ 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9~360页。
首先,封授军功列侯不受身份等级限制,只要立有军功均能封侯。就出身而言,汉初“布衣将相之局”,绝大多数军功侯出身布衣平民,“汉初诸臣,惟张良出身最贵,韩相之子也。其次则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次则萧何,沛主吏掾;曹参,狱掾;任敖,狱吏;周苛,泗水卒史;傅宽,魏骑将;申屠嘉,材官。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皆白徒。樊哙则屠狗者,周勃则织薄曲、吹箫给丧事者,灌婴则贩缯者,娄敬则挽车者。一时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将相,前此所未有也”①。苏昌与李寿作为郡县基层小吏以军功获侯:“(蒲侯苏昌)以圉小史捕反者故越王子邹起侯,千二十六户”②;“(邗侯李寿)以新安令史得卫太子,侯”③。辕终古、张富昌以普通士兵立功封侯:“(蔺儿严侯辕终古)以军卒斩东越徇北将军侯”④;“(题侯张富昌)以山阳卒与李寿共得卫太子,侯,八百五十八户”⑤。尉氏无爵编民李谭追捕谋反者而封侯,“(延乡节侯李谭)以尉氏男子捕得反者樊并侯,千户”⑥。陈省以普通民众立军功而封侯,“(列侯陈省)以应募刺杀羌贼吕叔都侯”⑦。
其次,不受民族的限制。两汉时期是民族大融合的时期,这一趋势在军功封侯制度中亦有体现。两汉统治者的民族观念其实并不狭隘,少数民族将士同样能够以军功封侯。高祖所分封的143位军功列侯中,就有不少越族军功列侯,如阳都侯丁复、贳齐侯傅胡害、海阳齐信侯摇母馀、终陵侯华毋害、煮枣侯革朱。景帝时胡人公孙混邪以将军击吴楚功而封侯。武帝时,匈奴人仆朋、复陆支、伊即轩、渠复索、驹几、成娩、金日䃅以军功封侯;越族人吴阳、黄同、建成、孙都、居股以军功封侯。东汉章帝时,昆明夷卤承以军功获侯。和帝时,羌族人号封、榆鬼、雕何以军功获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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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赵翼撰,曹光甫校点《廿二史创记》,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24页。
② 班固《汉书》,第665页。
③ 班固《汉书》,第664页。
④ 班固《汉书》,第657页。
⑤ 班固《汉书》,第664页。
⑥ 班固《汉书》,第674页。
⑦ 熊方等《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0页。
匈奴人须沈以军功获侯。
(一)“白马之盟”与“封爵之誓”——汉代封国制的具体原则与程序
到秦汉时期,西周以来的宗法血缘伦理仍然模糊着政治家的政治视觉和洞察力。西周因分封制而天下纷争,秦朝因行郡县,皇族孤立无辅而短命,这些都给刘邦君臣提供了活生生的教训。究竟是分封制好,还是郡县制好?刘邦君臣并没有清醒的认识,结果来了个折中的郡国并行。郡县制有章可循,因为秦王朝推行的就是郡县制;而对于封国制,若要推行,如何避免产生像西周那样天下纷争的问题便摆在了高祖刘邦面前。于是“白马之盟”与“封爵之誓”便应运而生了。
有关白马之盟,学界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肯定其真实性,如:张森年在其文章《“白马之盟”盟词辨说》中认为“白马之盟”的真实性毋庸置疑,并且对盟词进行了研究。赵沛在《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模式的建立》中认为“白马之盟”是汉初政治中的一件极为重要的事件,它形成了有汉一代国家政治架构。孟祥才在《秦汉人物散论》中认为“白马之盟”是存在的,因为它符合高祖刘邦思想的发展路径。① 另一种则提出质疑,如吕思勉认为“白马之盟”是功臣侯集团在诛除诸吕后,为了给自己的行动寻找合理的证据而故意制造出来的。②学界对“白马之盟”历史背景的探讨,以及对“白马之盟”与“封爵之誓”关系的研究仍显不足。
笔者以为“白马之盟”确实是存在的。在楚汉战争期间,高祖刘邦出于战争需要和裂地分封的政治传统,分封了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燕王卢绾八位异姓诸侯王,实为权宜之计。这些异姓诸侯王跨州连郡,手握重兵,形成了一种半独立的割据政权,对西汉中央政府构成了严重威胁。卧榻之旁,岂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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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孟祥才《秦汉人物散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8页。
② 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73页。
人鼾睡?自高帝五年(前202)诛灭燕王臧荼始,至高帝十二年(前195)废黜燕王卢绾,相继诛除了各位异姓诸侯王,仅剩势力最弱,偏居一隅的长沙王吴芮。高帝在诛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大封同姓子弟为王,“皇室作为一个家族驾于其他家族之上,皇帝是这个第一家族的代表以君临天下,因而其家族成员有资格也有必要取得更大权势以保持其优越地位”①。高祖六年(前201),封长子刘肥为齐王,封其兄刘仲为代王,封族弟刘贾为荆王,封弟刘交为楚王;九年(前198)立子刘如意为赵王;十一年(前196)立子刘友为淮阳王,立子刘恢为梁王,立子刘恒为代王,立子刘长为淮南王;十二年(前195)立侄刘濞为吴王,立子刘建为燕王。
在反秦战争、楚汉战争中异姓诸侯王均为统兵一方的军事统帅,其手下有大量的将领被封为列侯,他们同功一体,在战场厮杀中形成了一种生死情义。平阳侯曹参曾为韩信副帅,随韩信攻赵、破齐:
(曹参)因从韩信击赵相国夏说军于邬东,大破之,斩夏说。韩信与故常山王张耳引兵下井陉,击成安君陈馀,而令参还围赵别将戚公于邬城中。戚公出走,追斩之。乃引兵诣汉王在所。韩信已破赵,为相国,东击齐,参以左丞相属焉。②
蓼侯孔聚,费侯陈贺,《史记正义》曰:“二人韩信将也。”③ 曲逆侯陈平曾为韩王信部下,“(汉王)收散兵至荥阳,以(陈)平为亚将,属于韩王信,军广武”④。韩王信作为韩襄王孽孙,与“五世相韩”的留侯张良渊源颇深。成阳侯奚意曾为彭越部将,“以魏郎汉王二年从起阳武,击项籍,属魏王豹,豹反,徙属相国彭越”⑤。宁陵夷侯吕臣与淮南王英布合击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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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0页。
② 班固《汉书》,第2016~2017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379页。
④ 司马迁《史记》,第2054页。
⑤ 班固《汉书》,第613页。
于青波,“吕将军走,徼兵复聚,与番盗英布相遇,攻击秦左右校,破之青波,复以陈为楚”①。长沙王吴芮,“率百越佐诸侯”②。越将终陵侯华毋害、阳都侯丁复、煮枣侯革朱、海阳侯摇母馀、贯齐侯傅胡害都曾为长沙王部将;陆量侯须无,“受令长沙王”③;义陵侯吴郢,为长沙王柱国。功臣侯与异姓诸侯王亦多有交往,阳夏侯陈豨与韩信就交往过密,相约谋反:
信挈其手,与步于庭数匝,仰天而叹曰:“子可与言乎?吾欲与子有言。”豨因曰:“唯将军命。”信曰:“公之所居,天下精兵处也,而公,陛下之信幸臣也。人言公反,陛下必不信;再至,陛下乃疑;三至,必怒而自将。吾为公从中起,天下可图也。”陈豨素知其能,信之,曰:“谨奉教”④
韩信有一次去舞阳侯樊家中做客,樊哙甚至对韩信跪拜称臣,对韩信诚惶诚恐,《汉书•韩信传》载:“(韩信)尝过樊将军哙,哙趋拜送迎,言称臣,曰:‘大王乃肯临臣。’信出门,笑曰:‘生乃与哙等为伍!’”⑤ 足见樊哙对韩信这位昔日老长官的崇敬之情。大多数功臣列侯与异姓诸侯王之间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异姓王被诛除后,功臣列侯们担心受到株连,人人自危,与皇帝之关系骤然紧张。汉初皇权并不强大,相对有限,并未形成专制皇权,功臣列侯基本上垄断了从中央三公九卿到地方郡守都尉的所有军政要职,且此时高祖刘邦病重,若任凭这种紧张的局势发展,功臣列侯反叛,高祖刘邦将再也无力平叛。
刚刚建立的同姓诸侯王,“昆弟少,诸子弱”,大多未成年,在封国内的统治极为不稳,急需功臣列侯的辅助与支持,高祖任命御史大夫汾阴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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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1794页。
② 班固《汉书》,第1894页。
③ 班固《汉书》,第594页。
④ 班固《汉书》,第1877页。
⑤ 班固《汉书》,第1876页。
周昌为赵相辅佐年幼的赵王刘如意就是明证。
戚姬子如意为赵王,年十岁,高祖忧万岁之后不全也。赵尧为符玺御史,赵人方与公谓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赵尧,年虽少,然奇士,君必异之,是且代君之位。”昌笑曰:“尧年少,刀笔吏耳,何至是乎!”居顷之,尧侍高祖,高祖独心不乐,悲歌,群臣不知上所以然。尧进请问曰:“陛下所为不乐,非以赵王年少,而戚夫人与吕后有隙,备万岁之后而赵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我私忧之,不知所出。”尧曰:“陛下独为赵王置贵强相,及吕后、太子、群臣素所敬惮者乃可。”高祖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群臣谁可者?”尧曰:“御史大夫昌,其人坚忍伉直,自吕后、太子及大臣皆素严惮之。独昌可。”高祖曰:“善。”于是召昌谓曰:“吾固欲烦公,公强为我相赵。”昌泣曰:“臣初起从陛下,陛下独奈何中道而弃之于诸侯乎?”高祖曰:“吾极知其左迁,然吾私忧赵,念非公无可者。公不得已强行!”于是徙御史大夫昌为赵相。①
在此背景之下,为了巩固诛除异姓诸侯王的成果,使异姓王不再死灰复燃,同时为了获取功臣侯对刘氏皇族的支持,加强皇权,巩固统治,遂举行了“白马之盟”。
有关“白马之盟”的内容,《史记》《汉书》多有记载,《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
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于是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师古曰:“谓刑白马歃其血以为盟也。”)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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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096页。
② 班固《汉书》,第527、528页。
《史记•吕太后本纪》载:
太后称制,议欲立诸吕为王,问右丞相王陵。王陵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太后不说。①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
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景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丞相议之,(周)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②
《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亦载:
汉兴,外戚与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刘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是以高后欲王诸吕,王陵廷争孝景将侯王氏,脩侯犯色。③
“白马之盟”的对象为皇帝、诸侯王集团与功臣列侯集团。列侯与诸侯王之分封权为皇帝所独享;诸侯王,仅限于在刘氏皇族之内进行封授;列侯,仅限于对立有功勋者进行封授;若违反了约定,天下臣民共诛之。它规定了三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皇帝拥有分封诸侯王与列侯之特权;其义务在于分封诸侯王必须在刘氏皇族内进行,不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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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400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2077页。
③ 班固《汉书》,第678页。
异姓为诸侯王,分封列侯只能在功臣范畴内,不能封无功者为列侯。诸侯王的权利为皇权保证只有刘氏皇族才能够享受封王之特权;其义务为倾诸侯国之力支持皇权,忠于皇帝,保证功臣的封侯特权,不能自立为帝,同时亦不能自行封侯。列侯的权利在于皇权保证功臣们垄断封侯的特权;其义务在于忠于皇权,保证刘氏皇族的封王特权,不能擅自称王,更不能自立为帝。
汉初,功臣列侯成为制约皇权之重要一极,“白马之盟”即皇帝、诸侯王、军功列侯集团三方之间的契约。这种契约关系,从当时高祖刘邦的立场出发,首先要确立的是刘氏皇族与功臣侯集团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功臣侯集团的利益,获得他们对刘氏皇族的支持,以保其子孙后代长享国祚。“白马之盟”是皇权、诸侯王集团、功臣侯集团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使双方政治力量相互制约达到和谐,保障了汉初政治局面的稳定。刘氏皇族与功臣侯集团对国家权力的分割是通过“白马之盟”实现的,而对于个体列侯的权利规定则是通过“封爵之誓”来实现的。
“封爵之誓”,就是指在分封列侯时所宣读的誓词。《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
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①
应劭释之曰:“封爵之誓,国家欲使功臣传祚无穷。带,衣带也厉,砥石也。河当何时如衣带,山当何时如厉石,言如带厉,国乃绝耳。”② 即使黄河变得如同衣带般狭窄,泰山变得如同磨刀石般大小,你们的国还是存在着,并传给你们的后世子孙。可以推测,这应为结束套语,除此之外,内容会因不同的颁赐对象而有不同。从性质上来说,诸侯王的策命与“封爵之誓”是相同的,我们可以依据《汉书•武五子传》中记载的诸侯王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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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877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877页。
推测出“封爵之誓”的整体内容。
齐怀王闳与燕王旦、广陵王胥同日立,皆赐策,各以国土风俗申戒焉,曰:“惟元狩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汤庙立子闳为齐王,曰:‘乌呼!小子闳,受兹青社。朕承天序,惟稽古,建尔国家,封于东土,世为汉藩辅。乌呼!念哉,共朕之诏。惟命不于常,人之好德,克明显光;义之不图,俾君子怠。悉尔心,允执其中,天禄永终;厥有愆不臧,乃凶于乃国,而害于尔躬。呜呼!保国父民,可不敬与!王其戒之!’”①
燕剌王旦赐策曰:“呜呼!小子旦,受兹玄社,建尔国家,封于北土,世为汉藩辅。鸣呼!薰鬻氏虐老兽心,以奸巧边氓。朕命将率,徂征厥罪。万夫长,千夫长,三十有二帅,降旗奔师。薰鬻徙域,北州以妥。悉尔心,毋作怨,毋作裴德,毋乃废备。非教士不得从征。王其戒之!”②
广陵厉王胥赐策曰:“呜呼!小子胥,受兹赤社,建尔国家,封于南土,世世为汉藩辅。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保强,三代要服,不及以正。’呜呼!悉尔心,祗祗兢兢,乃惠乃顺,毋桐好逸,毋迩宵人,惟法惟则《书》云‘臣不作福,不作威’,靡有后羞。王其戒之!”③
从三王策命来看,虽然分封对象不同,但确实存在套语。诸侯王策命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分封诸侯王之原因与根据,“朕承天序,惟稽古”(师古曰:“言考于古道而立子为王”)。二是诸侯王的权利,“建尔国家,封于东土”,“建尔国家,封于北土”,建立诸侯国,且世世享国。诸侯王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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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749页。
② 班固《汉书》,第2750页。
③ 班固《汉书》,第2759~2760页。
务为“为汉藩辅”,藩辅朝廷,且需遵循皇帝之规劝以施政。三是皇帝享有“建”国之权,获得诸侯王之辅弼,并且针对诸侯封域内的地域文化、民俗民风以及受封者的品行特点,对诸侯王提出规劝,以作为诸侯王就国之后的施政方针;皇帝的义务为保障诸侯王能够世代袭国。我们据此可以推测针对列侯的“封爵之誓”也是由三部分构成:分封列侯之原因与根据;列侯的权利与义务;皇帝的权利与义务。
“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①符,即合符,剖为两半,分别藏于受封功臣与皇帝处。丹书铁券,王先谦《汉书补注》曰:“《通鉴》胡注:以铁为契,以丹书之。谓以丹书盟誓之言于铁券。”② 封爵之誓用朱砂写于铁券上,铁券为合符两分,一半赐予功臣,一半藏于皇帝处。藏于皇帝处的铁券,放入金匮中加以封缄,藏于宗庙石室,以确保所封之侯国世世传袭。功臣受封列侯,皆当赐予铁券,必然配合有封爵仪式。
李开元认为:“作为仪式的封爵之誓和白马之盟,乃为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所行的两个不同的仪式,作为文书的封爵之誓和白马之盟,也为内容和形式皆不同的两种书类。”③但笔者以为,“白马之盟”与“封爵之誓”是一回事,二者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白马之盟”是对皇帝与诸侯王群体及功臣列侯群体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契约性规定,以求列侯阶层对皇权、皇族之支持。“封爵之誓”则是在分封个体军功列侯时,对皇帝与个体列侯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契约性规定,以求个体列侯对皇权之支持。由普遍性到特殊性,由列侯群体到列侯个体,以稳定汉家天下,足见高祖刘邦用心之良苦。
总体来说,“白马之盟”“封爵之誓”其实就是推行郡国并行制中的封国制的具体原则和程序,它们通过规定列侯与皇权、皇族的权利与义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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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81页。
② 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9页。
③ 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第194页。
形成郡国并行制中的封国制。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经历了异姓诸侯王对皇权的严重挑战后,高祖刘邦推行封国制是多么小心翼翼!
通过“白马之盟”与“封爵之誓”实行的封国制,迅速消除了功臣侯集团与刘氏皇族之间的疑忌与恐惧,安定了功臣侯之心,稳定了当时的政治局面。但这种稳定只是暂时的,为后来的统治者留下的是严重的祸患,如何削弱、限制、打击诸侯王的势力,已经是文帝、景帝、武帝所面临的历史任务了。
(二)两汉军功侯之政治沿革
西汉初年,军功侯集团成为西汉政治力量之一级,朝廷的高级官吏几乎全部由军功侯担任,他们掌握了由中央到地方的军政大权。“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初定,公卿皆军吏”①,“汉大臣皆故高帝时将”②。萧何、曹参、陈平、王陵、审食其、周勃、灌婴、张苍、陶舍之子陶青、刘襄之子刘舍、周勃之子周亚夫、许温之孙许昌、薛欧之后薛泽、庄不识之孙庄青翟等相继在高、惠、吕、文、景、武之朝担任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③,权力极大。长安侯卢绾、绛侯周勃、颍阴侯灌婴、周勃之子条侯周亚夫相继担任太尉一职,太尉“掌武事”,为全国最高武装司令。汾阴侯周昌、江邑侯赵尧、广阿侯任敖、北平侯张苍、平阳侯曹密、开封侯陶青、桃侯刘舍,相继担任御史大夫一职,御史大夫为副丞相,协助丞相处理政务,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即所谓的“三公”,“三公”之下有诸卿,分理具体政务,汉初诸卿之官亦为军功侯所垄断。郎中令,《后汉书•百官志》载“掌宿卫宫殿门户”④。《初学记》卷十二又引《齐职仪》曰:“主诸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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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098页。
② 班固《汉书》,第105页。
③ 班固《汉书》,第724页。
④ 范晔《后汉书》,第3574页。
之在殿中侍卫,故曰郎中令。”①山都侯王恬启、曲逆侯陈平、博城侯冯无择担任郎中令。太仆,《汉书•百官公卿表》载:"秦官,掌舆马。"②《太仆箴》载“肃肃太仆,车马是供。”③汝阴侯夏侯婴“常为太仆”④,历高祖、惠帝、吕后、文帝四朝。卫尉,《汉官解诂》载:“卫尉主宫阙之内,卫士于垣下为庐,各有员部。”⑤ 曲周侯郦商、营陵侯刘泽担任过此官。中尉,“掌徼循京师”⑥。平阳侯曹参、汾阳侯靳强、中邑侯朱进、高宛侯丙猜、阳羡侯灵常、临辕侯戚鳃、条侯周亚夫相继担任此一要职。廷尉,“秦官,掌刑辟”⑦。土军侯宣义、长修侯杜恬担任此一职务。典客,“掌诸归义蛮夷”⑧。广平侯薛欧、辟阳侯审食其、阳信侯刘揭相继担任此职。治粟内史,“掌谷货”②。棘丘侯襄担任此职。少府,“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⑩,“掌山海池泽之税”⑪。梧侯阳成延汉初担任少府之职。以上所述,说明军功侯垄断了中央军政要职。
汉初军功列侯在地方郡国也颇具实力,一大批列侯被委以诸侯国相、郡守等封疆大吏之职。北平侯张苍担任过赵、代、淮南三个诸侯国的相,平阳侯曹参担任齐相,平棘侯林挚担任燕相,曲周侯郦商担任赵相,下相侯冷耳担任楚相,软侯利仓担任长沙相,山都侯王恬启担任梁相,松兹侯徐厉担任常山相,中邑侯朱进担任吕相,醴陵侯越担任长沙相,俞侯栾布担任燕相。广阿侯任敖担任上党守,北平侯张苍担任常山守,故市侯阎泽赤担任河上守,阏氏侯冯解散担任雁门守,汾阳侯靳强担任南郡守,须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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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坚《初学记》,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04页。
② 班固《汉书》,第729页。
③ 郑文《扬雄文集笺注》,巴蜀书社2000年版,第290页。
④ 司马迁《史记》,第2666页。
⑤ 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4页。
⑥ 班固《汉书》,第732页。
⑦ 班固《汉书》,第730页。
⑧ 班固《汉书》,第730页。
⑨ 班固《汉书》,第731页。
⑩ 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32页。
⑪ 班固《汉书》,第731页。
侯赵衍担任河间守,桃侯刘襄担任九江守,故安侯申屠嘉担任淮阳守。吕后去世后,汉初军功侯集团凭借雄厚的政治实力联合诸侯王,一举消灭诸吕,拥立文帝,显赫一时。
军功侯们推行休养生息,“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①,为“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② 繁荣局面的出现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汉初军功侯及其子孙享有种种封建特权,很快腐化堕落,到了他们的第二、三代,已经是“子孙骄逸,忘其先祖之艰难,多陷法禁,陨命亡国,或亡子孙”③。再加上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至武帝,中央集权大大加强,“罔亦少密焉”,“讫于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遗,耗矣”④。汉初军功侯至武帝太初年间彻底衰落,“至太初百年之间,见侯五”⑤。汉初军功侯后代保有爵位者仅剩五人,平阳侯曹宗、曲周侯郦终根、阳阿侯齐仁、戴侯泌蒙、谷陵侯冯偃。但军功侯作为一个阶层始终存在,历西汉一朝,呈衰落之趋势。惠吕朝时,共分封军功列侯13人。文帝朝,共分封10人为军功列侯。景帝时爆发七国之乱,以军功获侯者10人。武帝开边,北击匈奴,南灭南越,东击朝鲜,西攻西域,对内镇压农民起义,平定统治阶级内部的叛乱,以军功获侯者达44人,数量上仅次于高祖所封之军功侯。昭帝时,以军功获侯者仅5人,宣帝时军功侯仅2人,元帝时仅6人以军功获侯。景帝后所封军功侯的政治影响力日渐衰微,班固续写汉军功侯,仅写至元帝时,足见成、哀、平三帝时军功侯彻底势衰。
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一一五号汉墓出土的部分简牍记载:
1.军吏六百[石]以上,兵车御右及把摩(麾)干(竿)、鼓正(征)钺者,拜爵赐论,爵比士吏(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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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412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412页。
③ 班固《汉书》,第528页。
④ 班固《汉书》,第528页。
⑤ 司马迁《史记》,第878页。
2.各二级,爵毋过左庶长。斩首捕虏,拜爵各一级。车□□□□□斩捕首虏二级,拜爵各一级;斩捕五级,拜爵(068、375)各二级;斩捕八级,拜爵各三级;不满数,赐钱级千。斩首捕虏,毋过人三级,拜爵皆毋过五大夫,必颇有主以验不从法状。(356、243、340)
3. 二级当一级;以为五大夫者,三级当一级。首虏不满数者,藉须复战。军罢而不满数,赐钱级(359、349)
4. 虏什二人以上,拜爵各一级;不满(151、150)
5. 二千级,若校尉四百级以上,及吏官属不得战者,拜爵各一级,爵毋过五大夫。(373)捕虏拜爵满五大夫,欲先罢者,许之。(342)
6. 毋过人五级,爵皆毋(049)
7. 可击之,能斩捕君长有邑人者,及比二千石以上,赐爵各四级;其毋邑人,及吏皆千石以下至六百石,赐(380、358)
8. 从军,斩首捕虏,爵禅(单)行,至右更。(376)
9. 其士吏以上拜爵者,皆禅(单)行,得至(372)
10. 斩首捕虏者,勿赐爵。(363)
11.约者,军吏赐爵三级,也(他)吏卒赐(073)
12. 此不能得者,赐其令爵三级,五□(364)
13.长以上食邑二百户;斩(147、302)①
上述材料反映了西汉中晚期军功爵制的执行情况。上孙家寨一一五号汉墓的主人马良,与神爵元年(前61)赵充国用兵西羌有关。尽管为了鼓励军功,“能斩捕君长有邑人者,及比二千石以上”,可以赐爵四级,但是简中有“爵毋过左庶长”“拜爵皆毋过五大夫”的规定。对于六百石以上高级军官,兵车御右、把麾竿、鼓钲钺者等处于暴露位置上的战士,可以打破这两个界限,但仅爵至右更。一般的将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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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大通上孙家寨汉简整理小组《大通上孙家寨汉简释文》,《文物》1981年第2期。
军功获得封侯已经是基本无望了。这是由于武帝时儒学兴起,通经以取金紫成为正途,儒者侯兴起,以及外戚侯势力的强大所造成的。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为了保持自己的特权与政治优势,对于军功侯采取了限制性措施,以垄断封爵。
西汉末年至王莽时期,伴随着军功爵制走向衰亡,军功封侯更是从制度上被抹杀了。《居延新简》收录破城子房屋二十二(EPF22:1——889)简文,反映了西汉末年至王莽改制时期军功爵制的实行情况。
1. 等三人,捕羌虏斩首各二级,当免为庶人,有书。今以旧制律令,为捕斩匈奴虏反羌购赏各如牒。前诸郡以西州书,免刘玄及王便等为民,皆不当行,书到,以科别从事,官奴婢以西州(221)
2.捕斩匈奴虏、反羌购偿科别。(222)
3.其生捕得酋豪:王、侯、君、长、将率者,一人吏增秩二等,从奴与购如比。(223)
4. 其斩匈奴将率者,将百人以上一人,购钱十万,吏增秩二等。不欲为(224)
5. 有能生捕得匈奴间候一人,吏增秩二等,民与购钱十人命者,除其罪。(225)
6. 能与众兵俱追,先登陷阵,斩首一级,购钱五万如比。(226)
7.有能谒言吏,吏以其言捕得之,半与购赏。(227)
8. 追逐格斗有功,还畜参分以其一还归本主。(228)
9.……能持□,奴与半功。(229)
10. 诸有功校,皆有信验,乃行购赏。(230)
11.右捕匈奴虏购科赏。(231)
12. 钱三万,吏增秩二等,不欲为官者,与购如比。(232)
13.有能生捕得反羌从侥外来为间候,动静中国兵,欲寇盗杀略人民,吏增秩二等,民与购钱五万,从奴它与购如比。(233)
14. 言吏,吏以其言捕得之,购钱五万。与众俱追,先登□(234)
15.右捕反羌科赏。(235)①
此时对立有军功者,官吏升秩,民赐钱,完全取代了赐爵,军功爵制已经废除,五等爵制逐步确立,军功封侯从制度上被抹杀了。东汉王朝建立后,恢复了军功封侯制度,建武元年(25)分封三十多个军功列侯,建武二年分封二十多个军功列侯,后又有分封。建武十三年(37),“大司马吴汉自蜀还京师,(光武帝)于是大飨将士,班劳策勋。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②。不过,据钱大昭《后汉书补表》统计,建武十三年,大部分功臣为增邑更封,新封之功臣侯仅8人,从建武元年至建武末年,共封军功列侯135人(其中8人随父)。在东汉初,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集权尚书台。“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③。“退功臣而进文吏”④。众军功列侯“以列侯就第,加位特进”,奉朝请。“朱祐等荐(贾)复宜为宰相,帝方以吏事责三公,故功臣并不用。”⑤东汉初年,军功列侯们多有儒学背景,以列侯就第,不直接参与政事,政治影响力不大。但伴随着军功列侯家族与皇室通婚,军功列侯向外戚侯转变,马、窦、邓、耿、梁等诸军功列侯转变为外戚侯,从而操控东汉政局,后与宦者侯争相专权,最后同归于尽。
至于东汉中后期所封军功侯,数量非常有限,他们多依附于外戚侯或宦者侯,成为外戚侯与宦者侯之附庸,在政治上亦无太大影响力。至孝灵帝时,镇压黄巾起义,封12人为军功侯,孝献帝封42人为军功侯。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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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简牍集成》第12册,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79~81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62页。
③ 范晔《后汉书》,第1657页。
④ 范晔《后汉书》,第85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667页。
侯的数量猛增,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增强。但此时东汉王朝已近崩溃,军阀割据称雄,相互混战,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为激励军功,击败各路军阀,统一北方,曹操极为重视军功封侯之制,甚至旧有的列侯制度不能满足军功分封的需要,又创设了名号侯、关中侯、关内外侯,《三国志》裴松之注引《魏书》曰:“置名号侯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皆金印紫绶;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铜印龟纽墨绶。”①军功封侯之制的成功运用,为曹操统一北方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三)军功封侯之“率”
汉代究竟要有多大的军功才有受封侯爵的资格呢?笔者想以李广的例子为切入点探讨与还原军功列侯的封侯标准。
(李)蔡为人在下中,名声出广下甚远,然广不得爵邑,官不过九卿,而蔡为列侯,位至三公。诸广之军吏及士卒或取封侯。(李)广尝与望气王朔燕语,曰:“自汉击匈奴而广未尝不在其中,而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击胡军功取侯者数十人,而广不为后人,然无尺寸之功以得封邑者,何也?岂吾相不当侯邪?且固命也?”朔曰:“将军自念,岂尝有所恨乎?”广曰:“吾尝为陇西守,羌尝反,吾诱而降,降者八百余人,吾诈而同日杀之。至今大恨独此耳。”朔曰:“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②
分析这段文字,李广将自己未能封侯的原因归结于命,这不免走向了宿命论。其实李广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弟弟与属下能够封侯,而自己没能封侯的原因,“无尺寸之功”。李广于文帝时以陇西良家子从军,历事三帝,纵观其几十年的为将历史,虽然作战勇猛,善于以寡敌众,但胜绩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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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寿《三国志》,第46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2873~2874页。
少,无有大功,故未能封侯。孝景时,“徙为上谷太守,匈奴日以合战”,“后广转为边郡太守,徙上郡。尝为陇西、北地、雁门、代郡、云中太守,皆以力战为名”①。虽“合战”“力战”,但并未击败匈奴。武帝时,“其后四岁,广以卫尉为将军,出雁门击匈奴。匈奴兵多,破败广军,生得广”②。此次战役李广军队被匈奴击败,李广本人也被生俘,后侥幸逃脱,赎为庶人。“元朔六年,广复为后将军,从大将军军出定襄,击匈奴。诸将多中首虏率,以功为侯者,而广军无功”③,李广此次又是无功而还。“后二岁,广以郎中令将四千骑出右北平,博望侯张骞将万骑与广俱,异道。行可数百里,匈奴左贤王将四万骑围广……汉兵死者过半,汉矢且尽。……广军功自如,无赏。”④李广虽重创左贤王部,但是本部兵马也损失惨重,功过相当。元狩四年(前119),“广既从大将军青击匈奴……引兵与右将军食其合军出东道。军亡导,或失道,后大将军”⑤。李广此次为前将军配合卫青出击漠北,因军队失去向导而迷路,未能与卫青会师夹击单于主力,李广因此而自杀。李广至死也未能立功而封侯。
到底有多大的“功”才能够封侯呢?李广弟李蔡,“以元朔五年为轻车将军,从大将军击右贤王,有功中率,封为乐安侯”⑥。《史记索隐》小颜云:“率谓军功封赏之科,著在法令,故云中率。”⑦著在法令之率必然明确规定了军功封侯之标准,笔者拟对这一标准进行还原。
首先,斩杀与捕获敌军主帅者,封侯。景帝时,晁错主持削藩,引起七国之乱,吴王刘濞在檄文中称:
能斩捕大将者,赐金五千斤,封万户;列将,三千斤,封五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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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2868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2870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2872页。
④ 司马迁《史记》,第2872~2873页。
⑤ 司马迁《史记》,第2874~2875页。
⑥ 司马迁《史记》,第2873页。
⑦ 司马迁《史记》,第2874页。
裨将,二千斤,封二千户;二千石,千斤,封千户:皆为列侯。其以军若城邑降者,卒万人,邑万户,如得大将;人户五千,如得列将;人户三千,如得裨将;人户千,如得二千石;其小吏皆以差次受爵金。它封赐皆倍军法。①
以上标准减一半即为汉军法,斩捕大将之人,赐金二千五百斤,封五千户;斩捕列将之人,赐金一千五百斤,封二千五百户;捕斩裨将之人,赐金千斤,封五百户。“(项羽)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头,余骑相蹂践争项王,相杀者数十人。最其后,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五人共会其体,皆是。故分其地为五:封吕马童为中水侯,封王翳为杜衍侯,封杨喜为赤泉侯,封杨武为吴防侯,封吕胜为涅阳侯。”②上邽骑士赵弟,“拔剑击斩郁成王”③,受封新畴侯。讨奸侯杜习,“以汉阳故吏刺杀羌贼杜琦侯”④。马贤“以斩羌豪卢忽封安亭侯”⑤。
其次,将领及士兵以冲锋陷阵、攻破敌阵而封侯,“楼船将军以推锋陷坚为将梁侯”⑥。
再次,杀敌“过当”。所谓“过当”,《史记索隐》案:“小颜云‘计其所将之人数,则捕首虏为多,过于所当也。一云汉军亡失者少,而杀获匈奴数多,故曰过当也’。”⑦ 即斩捕敌人数和本部兵马装备的损耗数要维持在一定的比例内,才能构成将领封侯的充分条件。元朔二年(前127),卫青将三万骑,攻占河南地,至陇西,武帝下诏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