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朱红林《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集释》,第111页。
②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著《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93页。
高祖九年(前198)十一月,“徙贵族楚昭、屈、景、怀、齐田氏关中"①。在以上背景之下,齐国田氏族人南由临淄狱史阑护送迁徙至长安。阑在长安娶南为妻,还冒用大夫虞的“传”帮助南逃回齐地。经过审讯,认定阑娶南为非法,并与其偕归临淄,“是阑来诱及奸,南亡之诸侯,阑匿之也”。但在阑犯罪性质的界定问题上出现了分歧:“当以从诸侯来诱论”,还是“当以奸及匿黥春罪论”?太仆行廷尉事不害将此案上奏,最终被定性为“当以奸及匿黥舂罪论”。以上案例说明有关防止汉地人口流向王国与侯国的法令在汉初得到了认真执行。
立左官律、附益法、阿党法以制约王侯势力。关于左官律,应劭曰:“人道上右,今舍天子而仕诸侯,故谓之左官也。”②师古赞同应劭之说,“左官犹言左道也。皆僻左不正,应说是也。汉时依上古法,朝廷之列以右为尊,故谓降秩为左迁,仕诸侯为左官也”③。又服虔曰:“仕于诸侯为左官,绝不得使仕于王侯也。”④左官为一种惩罚,使诸侯王之官不能再仕宦于朝廷,以杜绝其在朝廷的显达之路。彭宣原为东平王太傅,"哀帝即位,徙为左将军。岁余,上欲令丁、傅处爪牙官,乃策宣曰:'有司数奏言诸侯国人不得宿卫,将军不宜典兵马,处大位。……其上左将军印绶,以关内侯归家。”“⑤吴楚七国之乱后,景帝厉行此法。武帝以后,王国与侯国势力衰微,与郡县等同,故左官律逐渐变成具文。以上彭宣的事例,不过是哀帝的借口而已。
阿党法,《汉书•诸侯王表序》张晏注曰:“阿媚王侯,有重法也。”⑥《高五王传赞》张晏注:“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为阿党。”⑦ 景帝以后,又重申阿党之法,制为律令,以便加强对王国与侯国的控制。王国侯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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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386页。
② 班固《汉书》,第396页。
③ 班固《汉书》,第396页。
④ 班固《汉书》,第396页。
⑤ 班固《汉书》,第3052页。
⑥ 班固《汉书》,第396页。
⑦ 班固《汉书》,第2002页。
吏遂不遗余力地执行汉法,宁枉勿纵。在王国官吏的严厉督察之下,诸侯王颇感压抑,中山靖王向武帝哭诉道:
臣闻白日晒光,幽隐皆照;明月曜夜,蚊虻宵见。然云蒸列布,杳冥昼昏尘埃抪覆,昧不见泰山。何则物有蔽之也。今臣雍阏不得闻,谗言之徒蜂生。道辽路远,曾莫为臣闻,臣窃自悲也。
臣闻社鼹不灌,屋鼠不熏。何则?所托者然也。臣虽薄也,得蒙肺附;位虽卑也,得为东藩,属又称兄。今群臣非有葭莩之亲,鸿毛之重,群居党议,朋友相为,使夫宗室摈却,骨肉冰释。斯伯奇所以流离,比干所以横分也。《诗》云:“我心忧伤,怒焉如捣;假寐永叹,唯忧用老;心之忧矣,疢如疾首”,臣之谓也。
具以吏所侵闻。①
《汉书•王吉传》曰:“昌邑群臣坐在国时不举奏王罪过,令汉朝不闻知,又不能辅道,陷王大恶,皆下狱诛。”②可见汉朝执行阿党法十分严厉。
附益法,《汉书•诸侯王表序》张晏注曰:“律郑氏说,封诸侯过限曰附益。”③ 师古则曰:“附益者,盖取孔子云‘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之义也,皆背正法而厚于私家也。”④师古之说较为合理。七国之乱后,汉朝为了从经济上限制诸侯王与列侯的势力,设置附益之法,使各级官吏不敢背法厚私,为王侯聚敛财富。
2.任用酷吏打击列侯及其子弟的不法行为
宗室、贵戚、列侯及其子弟群集京师,“交通轻侠,臧匿亡命”⑤,多有骄奢不法之事发生,对京师治安造成很大的压力。为维护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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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424~2425页。
② 班固《汉书》,第3062页。
③ 班固《汉书》,第396页。
④ 班固《汉书》,第396页。
⑤ 班固《汉书》,第3673页。
同时也为了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皇帝遂启用酷吏担任京师治安官长打击列侯及其子弟的不法行为。他们的活动代表着最高皇权,以杀伐立威,以苛酷著称,可以不受法律的限制。
汉景帝任用郅都为中尉主掌京师治安,“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①。郅都去世后,景帝又任命甯成为中尉,甯成仿效郅都,以酷法治京师,“宗室豪杰人皆惴恐”②。
武帝任用义纵为长安令,打击权贵,捕治王太后外孙修成子中,“上以为能,迁为河内都尉”③。武帝提拔河内太守王温舒为中尉,“其治复放河内,徒请召猜祸吏与从事”。“温舒多谄,善事有势者;即无势,视之如奴。有势家,虽有奸如山,弗犯;无势,虽贵戚,必侵辱。舞文巧,请下户之猾,以动大豪。其治中尉如此。”④ 武帝后又提拔关都尉尹齐为中尉,斩杀不避权贵,“声甚于甯成。上以为能,拜为中尉”⑤。
成帝任用郑令尹赏为长安令以维持长安治安,尹赏建立“虎穴”用以囚禁诛杀犯罪的豪强贵戚,“视事数月,盗贼止,郡国亡命散走,各归其处,不敢窥长安”⑥。
东汉,光武帝任用董宣为洛阳令,搏击豪强贵族,“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⑦。章帝任用周纡为洛阳令打击贵戚,周纡藐视、打击马、窦诸外戚侯,参劾夏阳侯窦邃,一时间“贵戚局躇,京师肃清”⑧。
3.削藩三部曲新论
贾谊之“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晁错之削藩策,主父偃之“推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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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3648页。
② 班固《汉书》,第3649页。
③ 班固《汉书》,第3653页。
④ 班固《汉书》,第3657页。
⑤ 班固《汉书》,第3659页。
⑥ 班固《汉书》,第3674页。
⑦ 范晔《后汉书》,第2490页。
⑧ 范晔《后汉书》,第2494页。
为西汉的削藩三部曲,笔者试图从列侯的角度出发来重新审视削藩三部曲。
公元前174年,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韩信倚胡,则又反;贯高因赵资,则又反;陈豨兵精,则又反;彭越用梁,则又反;黥布用淮南,则又反;卢绾最弱,最后反。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非独性异人也,亦形势然也。曩令樊、郦、绛、灌据数十城而王,今虽以残亡可也令信、越之伦列为彻侯而居,虽至今存可也。然则天下之大计可知已。欲诸王之皆忠附,则莫若令如长沙王;欲臣子勿菹醯,则莫若令如樊、郦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诸侯之君不敢有异心,辐凑并进而归命天子,虽在细民,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制,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孙毕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尽而止,及燕、梁它国皆然。其分地众而子孙少者,建以为国,空而置之,须其子孙生者,举使君之。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也所以数偿之;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亡所利焉,诚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地制壹定,宗室子孙莫虑不王,下无倍畔之心,上无诛伐之志,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贯高、利几之谋不生,柴奇、开章之计不萌,细民乡善,大臣致顺,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义。卧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遗腹,朝委袭,而天下不乱,当时大治,后世诵圣。壹动而五业附,陛下谁惮而久不为此?①
众建的具体办法是:“割地定制,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使悼惠王、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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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237~2238页。
王、元王之子孙毕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尽而止,及燕、梁它国皆然。”王恢认为:“此为消极的温和的削弱王国,巩固中央的良策,影响后之封建王国与侯国极大。”①文帝十五年(前165),齐文王死,无后,“文帝思贾生之言,乃分齐为六国,尽立悼惠王子六人为王;又迁淮南王喜于城阳,而分淮南为三国,尽立厉王三子以王之”②。形成了文帝末年的十七个诸侯国并存的局面。文帝在众建诸王之前,封齐悼惠王子刘罢军为管侯,刘宁国为氏丘侯,刘信都为营平侯,刘安为杨丘侯,刘将闾为杨虚侯,刘辟光为材侯,刘志为安都侯,刘卬为平昌侯,刘贤为武成侯,刘雄渠为白石侯;封淮南厉王刘长四子为彻侯,刘安为阜陵侯,刘勃为安阳侯,刘赐为阳周侯,刘良为东城侯。除了刘罢军、刘宁国、刘信都、刘安(悼惠王子)、刘良早亡外,其他王子侯均被晋封为王。列侯爵在“众建诸侯”之策中起到了一个平台与过渡的作用。这与文帝对诸侯国谨慎的态度是有密切关系的,先分封诸王子为列侯,一则可以试探功臣侯集团与诸侯王势力的态度,二则为他们晋封为王做一个铺垫。但众建之策并未普遍实行,并没有以法令的形式制定一个关于剖分诸侯国的统一标准,所以削藩的效果非常有限。
史界多关注贾谊对于削弱诸侯王的策略,但贾谊也提出了自己的侯国政策,“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也,所以数偿之;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亡所利焉,诚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③。汉初侯国广泛分布于关东诸王国之中,“赵王、齐王、楚王封域内的侯国数量均占到各自始封城邑数量的三到四成。荆国境内的侯国数虽然只占到其城邑总数的8%,但荆国之内史、鄣郡属于不封置侯国的区域。荆国境内的4个侯国都分布在东阳郡,占到东阳郡城邑总数的25%,与赵、齐、楚三国的比值相近”④。贾谊曾提到汉初朝廷曾推行“疏山东,孽诸侯”⑤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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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第376页。
② 班固《汉书》,第2264页。
③ 班固《汉书》,第2237页。
④ 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38页。
⑤ 贾谊著,卢文昭校《贾谊新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6页。
政策。孽,《吕氏春秋•遇合》曰:“贤圣之后,反而孽民。”① 高诱注曰:“孽,病也。”有打压、压制之意。汉初,赵、齐、楚、荆(吴国)从人口、面积、军力上说是实力最强的四个诸侯国。刘邦为了防止四国诸侯王造反,遂于四国之中广置侯国,将四国领土分割,把大量的民众与赋税划给了列侯,削弱了四国的实力。
高祖时,诸侯王年纪尚幼,汉王朝派去的太傅、相还能掌握实权。但是,至文帝时,诸侯王均已成人,血气方刚,掌握王国实权,成为王国真正的统治者,拥有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功臣侯集团与诸侯王集团共灭诸吕,二者联系日益密切,成为以外藩入继大统的文帝的巨大威胁。贾谊具有深远的政治目光,提议“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也所以数偿之”,把王国内的侯国迁徙到削自王国后属汉地的土地上,这样既杜绝了列侯与诸侯王的联系,把列侯置于汉郡的监视之下,又把侯国的领土留给了诸侯王,避免激化矛盾,且汉地并不受损失,一石四鸟。陈苏镇先生认为:“‘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于彼也'。贾谊此疏作于文帝六年之后,所言是文帝已经在齐国实行过的办法,贾谊只是建议将这一办法向其他诸侯国推广。”② 但笔者以为此策是贾谊所提出,文帝加以实践,而后贾谊又加以总结以求制度化的。尽管贾谊作此疏是在文帝六年(前174)之后,但文帝初立之时便召贾谊为博士,“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诸生于是以为能。文帝说之,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③。《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载:"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使大王得三县之实,甚厚。”④贾谊在文帝即位之初便成了他的主要智囊,文帝对其言听计从,其在文帝即位之初针对淮南王刘长提出迁徙侯国策是完全有可能的。而后贾谊便在文帝六年之后将侯国迁徙策加以总结以求制度化。贾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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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张双棣等译注《吕氏春秋译注》,第425页。
② 陈苏镇《汉文帝“易侯邑”及“令列侯之国”考辨》,《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③ 班固《汉书》,第2221页。
④ 班固《汉书》,第2137页。
侯国迁徙策的目的是消除列侯与诸侯王之间的勾结。而消除长安功臣侯集团对于皇权的威胁则要靠贾谊的另一妙策——列侯之国诏。
文帝为消除群聚长安的功臣侯集团的威胁,采纳贾谊之策,遣列侯就国。文帝二年(前178)冬十月,诏曰:“朕闻古者诸侯建国千余,各守其地,以时入贡,民不劳苦,上下欢欣,靡有违德。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繇教训其民。其令列侯之国,为吏及诏所止者,遣太子。”① 诏书颁布后,列侯无就国者,他们不愿意离开繁华的长安回到偏远的封国。文帝遂于三年(前177)冬十月颁布了第二道诏书,“‘前日诏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遂免丞相勃,遣就国”②。文帝此次决心很大,免丞相周勃就国,此后大量列侯就国。
从后来的情况来看,列侯之国诏得到了较为彻底的实施,列侯之国成为一项制度,但侯国迁徙策在文帝一朝的效果并不明显。从贾谊的侯国迁徙策本身来说,将王国之内的侯国迁至所削王国之地,在对象上具有局限性,在时间上具有长期性,被动等待王国之犯法削土,对王国与侯国的削弱较为有限,这项政策本身难以形成制度。
大规模迁徙侯邑的工作是由景帝来完成的,景帝将贾谊的侯国迁徙策加以改善,直接将侯国从王国迁出,安置于汉郡。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序》记载,汉初,主爵中尉执掌侯国事务,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名主爵都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又改为右扶风,成为地方行政长官。③ 主爵中尉官名与职能的变更反映了侯国制度的变动,侯国被纳入地方行政体,系,成为隶属于汉郡的基层行政组织。马孟龙在《西汉侯国地理》中论证了弓高侯国、南宫侯国、信成侯国、郁侯国、安丘侯国、昌武侯国、沈犹侯国、桃侯国、樊侯国、便侯国这十个侯国在景帝中六年由王国境内迁至汉郡的历程,王国境内无侯国的格局最终得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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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115页。
② 班固《汉书》,第119页。
③ 班固《汉书》,第736页。
景帝即位后,任晁错为御史大夫,积极削藩。“晁错,颍川人也。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与雒阳宋孟及刘带同师。”①“汉文帝时,晁错上书,请以术数教皇太子,拜太子家令,太子家号错为‘智囊’。”②公元前154 年,晁错上《削藩策》,指出了诸侯王反叛的必然性,“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③,“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④。最初,景帝直接依法割削王国郡县,如楚王戊“为薄太后服私奸,削东海、薛郡”⑤;赵王遂有罪,削常山郡;胶西王卬“以卖爵事有奸,削其六县”⑥;吴王濞称病不朝,削吴之会稽、鄣郡。直接削地在短时期内获得了较大的成效,汉朝直辖领土大为拓展,但也埋下了吴楚七国之乱的导火线。对于侯国,景帝与晁错亦连带加以限制。“景帝即位,以错为内史。错数请间言事,辄听,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⑦,“错所更令三十章,诸侯谨哗”⑧。晁错所更定的有关诸侯的律令必然涉及列侯。吴楚七国之乱,不少列侯与诸侯王连兵抗汉,或即与晁错之法令的制定与变更对列侯利益的侵夺有关。
景帝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后,对封建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中央集权大大增强,皇权得到极大提升。汉朝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至武帝时已经具备了推行“推恩令”的条件。武帝时诸侯王依然保存有对抗中央的实力基础,“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⑨。在此背景之下,中大夫主父偃向武帝提出推恩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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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276页。
② 钱大昕撰,吕友仁标校《潜研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7页。
③ 班固《汉书》,第2300页。
④ 班固《汉书》,第1906页。
⑤ 班固《汉书》,第1924页。
⑥ 班固《汉书》,第1906页。
⑦ 班固《汉书》,第2299页。
⑧ 班固《汉书》,第2300页。
⑨ 班固《汉书》,第2802页。
主父偃,“齐国临菑人也。学长短纵横术,晚乃学《易》、《春秋》、百家之言”①。他为外儒内纵横之人,故能审察时势,采众家之长,切中要害,以削弱诸侯王,再缘饰以儒术。他吸取了晁错“以法割削,则逆节萌起”②的经验教训,采纳贾谊众建诸侯少其力的策略,“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③,将王国析分出许多侯国,“别属汉郡”,成为中央的控制区域。武帝采纳主父偃之策,“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④“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而藩国自析。”⑤“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⑥,既从根本上削弱了诸侯国的实力,又没有激化中央与诸侯王之间的矛盾,形成了以侯国分割王国,侯国包围王国的政治地理格局,即如王恢所言,“支庶毕侯,王国地分力弱,划封建演变之大界线”⑦。
推恩与削藩的共同点是把分割王国土地划归中央,不同点是削藩以法家思想为指导,以法令强行割削为手段,而推恩以纵横家、儒家思想为指导,以标榜仁孝之道为分国的手段。众建与推恩是一脉相承的,均以温和的手段削弱王国实力,化大为小,从领土上加以割削,侯国成为削弱王国的重要手段。但是两者亦有差异之处:文帝之分国,分出的仍然是独立的王国,而武帝之推恩,分出的侯国隶属于汉郡;文帝众建的是王国,而武帝推恩的是侯国;文帝的众建并没有颁布诏书以为制度,在时间上具有长期性,在空间上具有局限性,被动等待王国的变故,故效果有限,仅分齐、淮南两国,且所分诸国后来均为叛乱的主力,而武帝推恩,则是主动颁布诏书以为制度,在空间上具有广泛性,在时间上具有集中性,效果显著。
西汉之削藩三部曲,文帝众建与晁错削藩为武帝推恩的实行奠定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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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798页。
② 班固《汉书》,第2802页。
③ 班固《汉书》,第2802页。
④ 班固《汉书》,第427页。
⑤ 班固《汉书》,第395页。
⑥ 班固《汉书》,第170页。
⑦ 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第364页。
础,武帝推恩为众建与削藩之集大成。东汉承袭西汉,延续对列侯的政策,并且进一步限制列侯,“中兴以来,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大夫"①。东汉在侯国政策上亦有创新,将“推恩令”用来削弱侯国,裂大侯国以封小侯国。光武帝分封了大量的功臣侯,据柳春藩统计,“东汉初,光武帝分封的一百三十五个功臣侯中,有食邑户数记载的有二十二个”②,“二十二人食封的总户数是二十万八千六百五十户,平均每人食封九千四百八十四户”③。“西汉初高祖时共分封功臣侯一百三十七人,其中有户数记载的一百一十四人,平均每人食封二千一百四十二户。”④ 这样来看,东汉初功臣列侯平均食封户数是高祖时的四倍以上,最多食六县,这些列侯拥有广阔的地域、数量庞大的人口、雄厚的经济实力,占有了大量的赋税收入,几等于诸侯王,引起了皇权的猜忌。在这些功臣侯死后,皇帝便以追思功臣的名义,将侯国分割,分封其他庶子。建武十三年(37)“定封禹为高密侯,食高密、昌安、夷安、淳于四县”⑤。邓禹死后,“帝分禹封为三国长子震为高密侯,袭为昌安侯,珍为夷安侯”⑥。贾复“定封胶东侯,食郁秩、壮武、下密、即墨、梃、观阳,凡六县。……子忠嗣。忠卒,子敏嗣。建初元年,坐诬告母杀人,国除。肃宗更封复小子邯为胶东侯,邯弟宗为即墨侯,各一县”⑦。吴汉封广平侯,“食广平、斥漳、曲周、广年,凡四县”⑧,“二十八年,分汉封为三国:成子旦为濯阳侯,以奉汉嗣;旦弟盱为筑阳侯;成弟国为新蔡侯”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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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3631页。
② 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第179页。
③ 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第180页。
④ 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第180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605页。
⑥ 范晔《后汉书》,第605页。
⑦ 范晔《后汉书》,第667页。
⑧ 范晔《后汉书》,第678页。
⑨ 范晔《后汉书》,第684页。
二 列侯对皇权的能动性
(一)列侯是皇权的重要补充力量
当皇帝无子或新皇年幼夭折,列侯便成为皇位继承人的重要候选人,列侯爵是继承皇位的最基本的爵位。由于诸侯王拥有相对较强的外族势力,有自己的幕僚集团以及完备的王国官僚集团,难于控制,所以专权之臣往往喜欢立幼年的,以及外族势力较弱的王子侯,便于控制。宣帝即位之前为舍于尚冠里的一般宗室人员,"后有诏掖庭养视,上属籍宗正”①。在即位前被封为阳武侯。② 师古曰:“先封侯者,不欲立庶人为天子也。”③平帝死后,王莽选广戚侯刘显之子婴为皇位继承人,“时元帝世绝,而宣帝曾孙有见王五人,列侯广戚侯显等四十八人,莽恶其长大,曰:‘兄弟不得相为后。’乃选玄孙中最幼广戚侯子婴,年二岁,托以为卜相最吉"④。
至东汉,皇帝多不永祚,太后临朝称制,外戚专权,援立幼年王子侯为帝的现象更为普遍。安帝以清河孝王刘庆之子继承皇位,《后汉书•孝安帝纪》载:“殇帝崩,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邓骘定策禁中。其夜,使骘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斋于殿中。皇太后御崇德殿,百官皆吉服,群臣陪位,引拜帝为长安侯。”⑤安帝在即位前受封长安侯,“不即立为天子而封侯者,不欲从微即登皇位”⑥。安帝死后,“(阎)太后临朝,以后兄大鸿胪阎显为车骑将军,定策禁中,立章帝孙济北惠王寿子北乡侯懿”⑦。桓帝以蠡吾侯承袭帝位,《后汉书•孝桓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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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36页。
② 班固《汉书》,第238页。
③ 班固《汉书》,第239页。
④ 班固《汉书》,第4078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203页。
⑥ 范晔《后汉书》,第204页。
⑦ 范晔《后汉书》,第241页。
载:“孝桓皇帝讳志,肃宗曾孙也。祖父河间孝王开,父蠡吾侯翼,母匽氏。翼卒,帝袭爵为侯。”①灵帝以解渎亭侯承袭帝位,《后汉书•孝灵帝纪》载:“孝灵皇帝讳宏,肃宗玄孙也。曾祖河间孝王开,祖淑,父苌。世封解渎亭侯,帝袭侯爵。”②
(二)列侯成为皇权的代理人
这主要是针对外戚侯集团与宦者侯集团而言的,皇帝与皇权,二者不能完全划等号。“在帝制中国,近官工具理性的有效发挥显然是与专制皇权的强大紧密相连的,皇权的衰落必然会导致近官制度的异变。”③皇帝手中的皇权衰落之时,作为近官制度范畴的外戚侯与宦者侯便会成为皇权的代理人。在皇帝年幼,以及太后临朝称制的情况下,外戚受到重用,外戚侯通过与皇帝的裙带关系,“依东宫之尊,假甥舅之亲,以为威重”④,成为皇权的代理人。宦者侯则深居禁中,“盖地居禁密,日在人主耳目之前,本易窥嚬笑而售谗谀,人主不觉意为之移"⑤。在外戚侯专权,皇帝与朝臣隔绝的情况下,宦者侯为皇帝所用,帮助皇帝成功夺权,又被皇帝委以重任。在以上情况下,皇权发生了转移,外戚侯、宦者侯专权是皇权的变异形式。王氏外戚是西汉最为显赫的外戚家族,“元帝崩,太子立,是为孝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益封五千户。王氏之兴自凤始。又封太后同母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⑥。“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谭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红阳侯,根曲阳侯,逢时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⑦而后安阳侯王音、成都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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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287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327页。
③ 史云贵《外朝化、边缘化与平民化——帝制中国“近官”嬗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7页。
④ 班固《汉书》,第1960页。
⑤ 赵翼撰,曹光甫校点《廿二史劄记》,第74页。
⑥ 班固《汉书》,第4017页。
⑦ 班固《汉书》,第4018页。
商、红阳侯王立、曲阳侯王根、新都侯王莽相继为大司马辅政,朝廷内,“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诸曹,分据势官满朝廷”①;朝廷外,“郡国守相刺史皆出其门”②。王氏外戚的长期专权,为王莽篡位奠定了基础。在东汉,窦氏、邓氏、梁氏外戚相继专权。“窦氏一公,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时。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奴婢以千数,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③,为窦氏外戚专权奠定了基础。窦皇后临朝称制后,“(窦)宪以侍中,内干机密,出宣诰命”④。后来窦宪平定匈奴,威名大盛,“以夔、任尚等为爪牙,邓叠、郭璜为心腹。班固、傅毅之徒,皆置幕府,以典文章。刺史、守令多出其门”⑤。和帝死后,“(邓)骘兄弟常居禁中”⑥,邓太后称制,邓骘辅政,“永初元年,封骘上蔡侯,悝叶侯,弘西平侯,阊西华侯,食邑各万户。骘以定策功,增邑三千户”⑦。“冬,征骘班师。朝廷以太后故,遣五官中郎将迎拜骘为大将军。”⑧ 梁太后临朝称制,大将军乘氏侯梁冀专权,立三帝,毒杀质帝,达到了东汉外戚专权的顶峰。《后汉书•梁统列传》载:“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⑨东汉外戚宦官交替专权,但桓帝以前基本上是外戚侯专权,以后则宦者侯势力较大。桓帝用宦官单超、左悺、唐衡、具瑗、徐璜五人诛除梁冀,“惟、衡迁中常侍,封超新丰侯,二万户,璜武原侯,瑗东武阳侯,各万五千户,赐钱各千五百万惟上蔡侯,衡汝阳侯,各万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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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4018页。
② 班固《汉书》,第4023页。
③ 范晔《后汉书》,第808页。
④ 范晔《后汉书》,第813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819页。
⑥ 范晔《后汉书》,第612~613页。
⑦ 范晔《后汉书》,第613页。
⑧ 范晔《后汉书》,第614页。
⑨ 范晔《后汉书》,第1185页。
户,赐钱各千三百万。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又封小黄门刘普、赵忠等八人为乡侯。自是权归宦官,朝廷日乱矣”①。五侯势大,专擅朝政。灵帝时,以张让、赵忠为首的宦者侯集团专擅朝政,灵帝常云:“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②“是时让、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皆为中常侍,封侯贵宠,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残,为人蠹害。”③
(三)列侯反击皇权
以色列社会学家艾森斯塔得认为:“这些群体一般由某些贵族群体、显贵或较为保守的传统城市群体和传统文化精英构成,他们总是从统治者的新的目标与活动之中感受到了威胁。……他们还感到其地位受到了政治上的中央集权意向的威胁。……他们常常拒绝向统治者提供资源或支持,并且图谋策划以公开战争或权术、奸细与诡计来反对统治者。”④ 伴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列侯在其政治、经济利益受到皇权的过分剥夺时会反抗皇权,甚至起兵谋反。景帝与晁错以法令直接削藩,严重影响了王国及侯国的利益,管侯刘戎奴、氏丘侯刘偃、营平侯刘广、魏其侯周简、台侯戴午、下相侯冷顺、辟阳侯审平、昌圉侯旅通等多位列侯联合诸侯王起兵反汉。重合侯莽通,在平定卫太子之乱中立有大功,后武帝察觉卫太子之冤,对构陷杀害卫太子之人进行报复,莽通遂与其兄侍中莽何罗谋反。⑤
当权臣列侯受到皇权的威胁时,权臣列侯列举皇帝的种种罪过,证明他不具有上天所要求的“卡理斯玛”⑥,而废掉皇帝,另立新君。昭帝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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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2520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2536页。
③ 范晔《后汉书》,第2534~2535页。
④ [以色列]S.N.艾森斯塔得著,阎步克译《帝国的政治体系》,第16页。
⑤ 班固《汉书》,第2960~2961页。
⑥“卡理斯玛”(Charisma)是指某种人格特质,某些人因具有这种特质而被认为是超凡的,具有超自然的、超人的,或至少是特殊的力量或品质。它们具有神圣或至少是表率的特性。某些人因具有这些特质而被视为“领袖”。参见马克斯•韦伯《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第64页。
后,霍光立昌邑王刘贺,刘贺大肆任用昌邑旧臣,排挤以博陆侯霍光为首的旧臣势力,霍光遂联合丞相安平侯杨敞、车骑将军富平侯张安世、龙额侯韩增、宜春侯王谭、当途侯魏圣、随桃侯昌乐、杜侯屠耆堂及其他朝中势力,列举昌邑王的种种违背礼制与挑战神圣秩序的罪行,废黜昌邑王,斩杀昌邑群臣二百余人。①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列侯是作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而存在的,当失去强有力的制约时,他们便肆无忌惮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慑乡侯董卓,为专擅朝政,消灭何太后势力,以违背孝道为由废少帝刘辩,迫杀何太后,拥立陈留王。②“卓迁太尉,领前将军事,加节传斧钺虎贲,更封郿侯。……寻进卓为相国,入朝不趋,剑履上殿。”③霍光“专制朝事”,获得昭帝信任,安乐侯上官安、桑乐侯上官桀遂欲杀霍光废昭帝以专权,“乃谋令长公主置酒请光,伏兵格杀之,因废帝,迎立燕王为天子。事发觉,光尽诛桀、安、弘羊、外人宗族。燕王、盖主皆自杀”④。亦有列侯受赂而参与谋反。淮南王刘安为密谋造反,“积金钱赂遗郡国”⑤。大量的列侯获得了财货之后,暗中参与谋反,“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⑥。其中广平侯薛穰,“元狩元年,坐受淮南赂称臣,在赦前,免”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