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向东在《汉代豪族研究》中分析了食封贵族向豪族的转化过程,论证了食封贵族与豪强之间有着本质上的联系。① 其实在昭宣之前,列侯与豪强之间充斥着对立与冲突。高祖刘邦与功臣列侯们推行了“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② 等打击豪强的政策。建信侯娄敬向高祖刘邦建议迁徙关东六国豪强于关中以削弱之:“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③ 酂侯萧何凭借权势侵夺关中豪强之田宅,“强贱买买民田宅数千人”。高祖刘邦接到豪强们的控诉后,仅仅对萧何笑着说:“今相国乃利民。”④这种现象在西汉初年的功臣列侯中并不少见。汉武帝大力加强中央集权,推行“迁豪”、任用酷吏诛杀、设置十三州部刺史、盐铁官营、算缗告缗、禁止商人名田等一系列打击豪强的政策,强干弱枝。在朝廷中担任高官要职的列侯们便成为这些政策的忠实执行者,葛绎侯丞相公孙贺的儿子公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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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崔向东《汉代豪族研究》,崇文书局2003年版,第100~105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1418页。
③ 班固《汉书》,第2123页。
④ 班固《汉书》,第2011页。
敬声“征和中擅用北军钱千九百万,发觉,下狱”①,公孙贺主动逐捕阳陵豪强朱安世以赎其子之罪。昭帝病重,得到消息的“茂陵富人焦氏、贾氏以数千万阴积贮炭苇诸下里物。昭帝大行时,方上事暴起,用度未办”,阳成侯大司农田延年奏请:“商贾或豫收方上不祥器物,冀其疾用,欲以求利,非民臣所当为。请没入县官。”②
在昭宣以前,为何依附于皇权的列侯们坚定地站在皇权一边,不遗余力地打击豪强呢?首先,地方豪强以其宗族、财富等方面的优势与地方政府相抗衡,武断于乡曲,离心于皇权。豪强经营货殖,"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③富而兼并土地与农民,“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④,严重破坏了小农经济,沉重打击了以此为基础的汉王朝统治。“其并兼者则陵横邦邑,桀健者则雄张闾里。”③他们又勾结亡命、游侠,组织部曲家兵,横行地方,甚至操纵地方政治,这就严重阻碍了汉王朝统一政令的下达与执行。如济南明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⑥;颍川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前二千石莫能禽制”⑦;东海大豪郯许仲孙"为奸猾,乱吏治,郡中苦之”⑧。“随着豪族势力的扩张,土地和人民便到了豪族的统治之下,因而汉朝廷的政治便不能贯彻到下层人民中间”⑨,西汉皇权强盛,为了实现对帝国的全面掌控,绝对不能容忍皇权秩序之外有其他社会力量主导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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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878页。
② 班固《汉书》,第3665页。
③ 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第78~79页。
④ 班固《汉书》,第336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2487页。
⑥ 班固《汉书》,第3647页。
⑦ 班固《汉书》,第3200页。
⑧ 班固《汉书》,第3208页。
⑨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编译《宫崎市定论文选集》,第61~62页。
秩序的存在。“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①,文臣武将们以自己的才智武勇从皇帝那里获得了公卿之位、列侯之爵,他们个人的命运是与汉王朝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国家公权与地方社会秩序的冲突与对抗中,他们必然要为汉王朝的长治久安考虑,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考虑,辅佐皇权,打击豪强。
其次,列侯受到豪强的高利贷盘剥。吴楚七国之乱爆发后,在长安的列侯们生活奢靡,入不敷出,不得不向关中豪强借贷以充军资。《史记•货殖列传》即载,吴楚七国兵起时,关中豪强无盐氏以十倍之息借贷列侯而富比关中。②武帝时,山东发生水灾,列侯们在关东的封邑被淹没,不得不借债于豪强,“于是县官大空。而富商大贾或躇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③。有的列侯为了维持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向豪强借债高达数千万,拖欠甚久,甚至凭借自己的政治特权将债主殴打致死。《潜夫论》中对此有细致描述:
非唯细民为然,自封君王侯贵戚豪富,尤多有之。假举骄奢,以作淫侈,高负千万,不肯偿责。小民守门号哭啼呼,曾无怵惕惭怍哀矜之意。苟崇聚酒徒无行之人,传空引满,啁啾骂詈,昼夜鄂鄂,慢游是好。或殴击责主,入于死亡,群盗攻剽,劫人无异。虽会赦赎,不当复得在选辟之科,而州司公府反争取之。且观诸敢妄骄奢而作大责者,必非救饥寒而解困急,振贫穷而行礼义者也,咸以崇骄奢而奉淫湎尔。④
再次,豪强对列侯进行工商业盘剥。豪强多经营工商业,利用统一之便,周流天下,互通有无,甚至贾贸于夷狄之境。蜀卓氏以鼓铸冶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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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52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3280~3281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1425页。
④ 王符著,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第228页。
滇、蜀之民贸易而富甲西南,《汉书•货殖传》有载:
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之蜀,夫妻推辇行。诸迁虏少有余财,争与吏,求近处,处葭萌。唯卓氏曰:“此地狭薄。吾闻缗山之下沃野,下有踆鸱,至死不饥。民工作布,易贾。”乃求远迁。致之临邛,大惠,即铁山鼓铸,运筹算,贾滇、蜀民,富至童八百人,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①
又山东迁虏程郑亦以冶铸致富,并经营与西南夷之间的贸易,“富埒卓氏”②。
列侯虽然拥有大量的“租入”,但这些“租入”大多以谷物缴纳,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粮食并不能直接购买奢侈品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列侯需把手中的谷物与刍稿拿到市场上出售给豪强,以便取得大量的货币,来购买豪强手中所囤积的奢侈品。豪强一方面盗铸金钱,控制货币的生产与发行,"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③,“民坐盗铸钱被刑者众,富人积钱满室,犹亡厌足”④;另一方面“乘时射利”,贱买农产品而贵卖奢侈品,操纵物价以掠夺列侯。
豪强长途贩运的商品多为奢侈品,价值不菲。《盐铁论》载:
今骡驴之用,不中牛马之功,鼲貂旃罽,不益锦绨之实。美玉珊瑚出于昆山,珠玑犀象出于桂林,此距汉万有余里。计耕桑之功,资财之费,是一物而售百倍其价也,一揖而中万钟之粟也。⑤
雕素朴而尚珍怪,钻山石而求金银,没深渊求珠玑,设机陷求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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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3690页。
② 班固《汉书》,第3690页。
③ 班固《汉书》,第1163页。
④ 班固《汉书》,第3075页。
⑤ 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第28~29页。
象,张网罗求翡翠,求蛮、貉之物以眩中国,徙邛、笮之货,致之东海,交万里之财,旷日费功。①
豪强万里贩卖鼠皮、貂皮、毛毡、花毯、美玉、珊瑚、珍珠、犀牛、大象等异域特产,以获百倍之暴利。这些奢侈品的价格是多少,史无明载,但贤良文学们在论辩中估算出了这些奢侈品与农产品之间的比价,即"一揖而中万钟之粟也”,“揖”,同“挹”,购买一捧奢侈品需要万钟谷子,《汉书•货殖传》颜师古注:“以万钟计者,不论斗斛千万之数,每率举万钟而计之者,其饶多也。”② 豪强通过奢侈品交易从列侯们身上赚得了大利。
最后,豪强兼并侯国内的土地,盘剥侯国内的农民。虽然汉代有“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③之说,但时人认为购买土地是取得并升值财富最为稳妥的手段。经过汉武帝的打击,"许多人弃商就农去作大地主。……可知此时富人的投资倾向,必是趋重农业了”④。豪强利用高利贷资本和工商业资本购置大量的土地,成为汉代土地兼并的主力,“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尽椎埋去就,与时俯仰,获其赢利,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文持之"⑤。侯国内的食邑农户成为被兼并的重要对象。即使是在秦汉时期,食邑农户因日常的生产、生活需要也不得不与商品经济发生些许的关联。食邑农民需“以铁耕”,铁器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铁器者,农夫之死士也。死士用,则仇雠灭,仇雠灭,则田野辟,田野辟而五谷熟”⑥。盐也是食邑农民日常生活的一种必需品,盐的生产、售卖,铁的开采、冶炼,铁器的制作、销售在两汉的大多数时间里都掌握在豪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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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第42~43页。
② 班固《汉书》,第3693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3274页。
④ 杨联陞《东汉的豪族》,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3页。
⑤ 司马迁《史记》,第3281页。
⑥ 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第68页。
“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端坐而民豪”①。食邑农民为了购买盐铁等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必须先向商人出售粮食等农产品。豪强利用他们着急将农产品售出的心理,乘机将农产品的价格压低,抬高盐铁及其他生产、生活用品的价格;另一方面,豪强又通过私铸货币,“杂以铅铁为它巧”,“淆之甚微,为利甚厚”②,进一步盘剥食邑农民。这就间接地影响到了列侯的食邑收入。
豪强又通过高利贷兼并食邑农民的土地,釜底抽薪,直接影响到了列侯的经济利益。《汉书•食货志上》载晁错说上曰: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臧,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③
晁错在对文帝的奏疏中提到农民为了应付朝廷繁重的赋役剥削,维持一家的日常生活用度,不得不向豪强借贷,承受着数倍的利息,又不得不卖田宅子孙于豪强来偿还债务。失去土地的农民,大部分进入豪强地主的庄园成为佃农和奴婢,“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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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第68页。
② 班固《汉书》,第1153页。
③ 班固《汉书》,第1132页。
计”①一部分进入工商业领域,成为小工商业者,“或作泥车瓦狗诸戏弄之具”②一部分成为流民,流离失所,“亡逃山林,转为盗贼”③。列侯的食邑农户们也未能幸免于难,他们的土地被兼并,他们本身沦落为佃农、奴婢、小工商业者及流民,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列侯的食邑收入不断减少。从一定程度上说,豪强的崛起是以列侯经济利益的牺牲为代价的,这也就是列侯打击豪强的内在动因。
所以,列侯们,于公,为了汉王朝的长治久安,于私,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成了昭宣以前各朝打击豪强,辅翼皇权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皇权与列侯对豪强的打击是暂时的,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其存在与发展的根源。豪强阶层具有浓厚的宗法血缘色彩,与汉代社会的宗法血缘性相契合,这就为豪强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社会根基;同时经济的繁荣与发展离不开豪强的经营,他们在承担管理职能和领导社会生产领域无人可以替代,“在经济上充当了时代弄潮儿的角色”④。汉初,面对残破的社会经济,主政的功臣列侯们也不得不“复弛商贾之律”③,“开关梁,弛山泽之禁”⑥,“(豪强)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⑦,“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⑧,放宽了对工商业的限制,对商业资本作出让步,为豪强的复兴提供了契机。武帝时期,豪强暂时受到重创,“但武帝一时的打击,并不能阻住富豪的发展”⑨。昭帝即位后,专权的平陆侯霍光秉承武帝“轮台罪己诏”的精神⑩,与民休息,思富养民,在这一政策导向下,豪强得到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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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1648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1634页。
③ 班固《汉书》,第1137页。
④ 王彦辉《汉代豪民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
⑤ 班固《汉书》,第1153页。
⑥ 司马迁《史记》,第3261页。
⑦ 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第78页。
⑧ 班固《汉书》,第1153页。
⑨ 杨联陞《东汉的豪族》,第3页。
⑩ “轮台诏作为先帝遗诏,具有莫大的权威性,桑弘羊与霍光作为两朝重臣,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轮台诏。”参见秦铁柱《贤良文学与御史大夫农业思想异同初探》,《农业考古》2013年第4期。
足的发展,至是“匈奴和亲,百姓充实,稍复文、景之业焉”①。在土地兼并这一时代浪潮之下,列侯与豪强逐步合流,“货币权力、土地权力和政治权力的结合日益密切”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