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介绍了各列侯家族在两汉的承袭发展脉络,从思想、政治、文化、社会的角度解释了各列侯家族能够长久不衰的原因,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经验和教训。
首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家族兴旺的重要保证。富平侯张安世家族历代谦俭,张临“每登阁殿,常叹曰:‘桑、霍为我戒,岂不厚哉!’”① 寿张侯樊宏经常教戒其子曰:“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吾非不喜荣蚁也,天道恶满而好谦,前世贵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岂不乐哉!”②各列侯家族严格的家庭教育保证了后代遵纪守法、谦逊好德,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富贵不淫、健康向上的贵族精神。
其次,人才是一个家族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第二代平阳侯曹窋,年轻时为官中大夫,成为惠帝的亲信,高后时官至御史大夫。第三代平阳侯曹奇,官拜将军,吴楚七国之乱时,率军击败山东三国军队。第五代平阳侯曹襄,官拜后将军,率兵出击漠北匈奴。第十代平阳侯曹宏,起兵佐助刘秀平定天下。他们均堪称优秀人才,是曹参家族的中流砥柱。张安世之子第二代富平侯张延寿担任九卿;第三代侯张勃担任散骑谏大夫;第五代侯张放为侍中中郎将、北地都尉、天水属国都尉;第六代侯张纯为当世名儒,先后担任太中大夫、虎贲中郎将、太仆、大司空;第七代侯张奋,先后担任左中郎将、五官中郎将、长水校尉、将作大匠、城门校尉、长乐卫尉、太常、司空;第八代侯张甫担任津城门候;均在朝廷担任重要官职。第五代不其侯伏无忌精通儒学,为侍中、屯骑校尉;第六代不其侯伏质为大司农;第七代不其侯伏完担任光禄勋、辅国将军。樊宏之子樊鯈,修《公羊严氏春秋》,担任复土校尉、长水校尉;樊鯈之子樊梵担任大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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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2654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1121页。
胪。隃糜侯耿况家族,“自中兴已后迄建安之末,大将军二人,将军九人,卿十三人,尚公主三人,列侯十九人,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①,人才辈出,为东汉之最。这些列侯家族注重人才的培养,其后代多在朝中担任要职,为国之栋梁,是家族长盛不衰的人才基础。
再次,正确的义利观的指导是一个家族兴盛的思想基础。诸列侯家族之所以能够延续百年以上,与他们均能够奉行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有着莫大的关系。他们多以资财赈济宗族,如不其侯伏湛,在兵荒马乱时与家人“共食粗粝,悉分奉禄以赈乡里,来客者百余家”②。富平侯张奋,“少好学,节俭行义,常分损租奉,赡恤宗亲,虽至倾匮,而施与不怠”③。寿张侯樊宏之父樊重,“资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④。樊宏之孙樊梵,“悉推财物二千余万与孤兄子”⑤。
他们多重国家之大义,轻个人之私利。曹参身被七十余创,为西汉统一大业建立了汗马功勋。汉王朝建立后,曹参出兵帮助刘邦消灭陈豨、英布等割据势力,维护了汉政权的统一。曹奇率军击败山东三国叛军,重创了吴楚七国分裂势力,使关东百姓尽快脱离战乱之苦。曹襄率兵深入漠北打击匈奴,使西汉边境民众免受匈奴的侵扰,确保了边境地区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历代平阳侯重国家之大义,不避兵矢,方得朝廷的尊崇与广大民众的爱戴,奉为正统,长盛不衰。
隃糜侯耿况家族,耿况、耿弇、耿舒父子三人平定河北、山东,为东汉王朝的统一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耿况之孙耿秉数次率兵出击北匈奴,耿夔亦率兵重创北匈奴,消灭了北匈奴主力,使边境民众免受匈奴的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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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724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893~894页。
③ 范晔《后汉书》,第1198页。
④ 范晔《后汉书》,第1119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1124页。
戊己校尉耿恭率兵守卫车师金蒲城这片刚刚进入汉朝版图的土地,寸土不让,他拒绝了匈奴单于封王赐女的诱降条件,斩杀匈奴使者,克服缺水、缺粮的困境,最后仅余十几人,依然顽强抵抗,保卫了汉朝领土,维护了王朝尊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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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721页。
结 语
关于汉代列侯的研究,已经有很多卓越的成果了,然而学界对于汉代列侯的研究多侧重于制度史方面,对于列侯全方位、多视角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书以列侯为核心,研究汉代列侯这一阶层与汉代的政治、经济、民族、士人、豪强、武装力量之关系,可以深化对汉代社会各个方面的认识,对研究整个汉代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基于本书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汉列侯爵并非直接承继秦二十等爵制,而是秦楚爵制融合之结果。包括楚国在内的关东诸国封君制带有很浓厚的宗法血缘色彩,封君在封国内拥有治民权、置吏权、赋敛权、徭役征发权、统兵权等各种权利。而秦彻侯爵以军功为准则,在秦国时期,彻侯虽有食邑,但是彻侯在封邑内权力较小,对封邑的控制较弱,封国统治权掌控在由秦王所委派的官吏手中,封君只是获得封邑的赋税收入。秦统一后,彻侯已无食邑,“以公赋税重赏赐之”①。高祖刘邦为了奖励与安抚群臣,为了避免秦二世而亡的覆辙,缓和关东与关中的文化对立,在“承秦”的同时,尊重东方之社会文化习俗,将秦郡县制与楚分封制结合起来,推行郡国并行制。列侯爵制作为能够合理分配统治阶级内部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最终与五等爵制相融合而延续至古代社会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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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239页。
2.汉代列侯可分为功臣侯、王子侯、外戚侯、恩泽侯、归义侯、丞相侯、宦者侯七大类。每个大类又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小类型:功臣侯可分为军功侯、事功侯、定策侯、外交侯、归降侯、告密侯;王子侯可分为同姓王子侯、异姓王子侯、王孙侯;外戚侯可分为功臣外戚侯与裙带外戚侯;归义侯根据民族类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匈奴归义列侯、朝鲜归义列侯、越族归义列侯、羌族归义列侯、西南夷归义列侯、西域归义列侯、鲜卑归义列侯、沃沮归义列侯。
3.列侯作为汉代等级制度的重要内容,列侯爵作为爵之上品,具有秩序结构之本质特点,列侯爵是形成统治阶级秩序,使统治阶级高层处于皇权一元化体制支配之下的重要手段。列侯在西汉整个官爵体系中的位次等级,因为时代的不同、皇权的影响、官僚体制的变化而有波动。总体来说,在西汉,列侯位于三公之下,中二千石之上。东汉列侯的衔号等级包括特进、朝侯、侍祠侯、下土小国侯与限诸侯。列侯之衔号等级对探讨列侯在官爵体系中的地位有重要的意义。纵观整个东汉,特进侯一般位于三公之后,朝侯一般位于中二千石之前,地位依然较高。
在西汉,列侯之间在等级上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有所食封邑大小与所食封户多少的区别。至东汉时期,列侯爵内部由同一等县侯变为县、乡、亭侯三等,而后又加上了都乡侯、都亭侯。乡侯、亭侯并非与封国毫无关系,他们起码在表面上拥有封国与治民之权。东汉乡侯、亭侯、都乡侯、都亭侯的出现是列侯爵不断发展与规范的结果,进一步体现出了列侯功劳之大小及其与皇帝关系之亲疏,层次明确,也进一步将统治阶级上层纳入更加规范的秩序之中。
以侯国相为首的侯国行政官吏系统和以家丞为首的侯国家吏系统之间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两个系统的吏员并不是固定不动的,而是可以互动的。成帝中后期,诸侯王国与侯国对中央王朝的威胁解决,诸侯王国沦为汉郡一级,侯国沦为汉县一级,所以左官律的执行此时已经不是那么认真了。
两汉列侯的赐谥制度各有偏重。西汉政权侧重谥法的劝善惩功用,对去世列侯一生的行迹加以总结评价,赐予谥号,或褒,或怜,或贬,以激励或劝诫后世,维护封建礼教。在东汉,伴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儒学中为大一统专制王权服务的倾向突出,封建等级制度得到规范与强化,谥号中“别尊卑”的等级性内容以及君主在谥法中的核心地位得到强调。这是造成西汉统治者慷慨赐谥于列侯,而东汉统治者吝于赐谥的重要原因。
4. 列侯作为一国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始终是作为对皇权的一种离心力量而存在着。尽管侯国对中央集权的威胁较小,但列侯一般在朝中担任重要的军政官职,且数量庞大,其权力名位的提高势必危及皇权。皇帝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采取各种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措施以削弱之,并以州刺史、郡守、县令长(侯国相)监视与裁制列侯。同时,为了削弱比列侯威胁更大的诸侯王势力,汉王朝采用了以列侯制约诸侯王之策。在古代社会中,皇帝、诸侯王、列侯、州刺史、郡守、县令长(侯国相)虽属于不同的统治阶层,但均属于统治阶级,从阶级属性上来说,均是地主阶级的代表。其共同的阶级属性与剥削本质,决定了他们之间的统一性。正是列侯与皇帝、诸侯王、州刺史、郡守、县令长(侯国相)之间的对立与统一构成了汉代政治的基本内容。
5. 列侯的经济收支模式受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时代背景、政治局势、列侯自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以说是整个汉代贵族官僚集团收支模式的缩影。汉初,优抚功臣侯集团,再加上奉行黄老无为的统治政策,列侯拥有“租入”、“私奉养”、俸禄、皇帝之赏赐、朝廷之授田、餐钱、賵赠收入、辜榷收入、私田收入、高利贷收入、私营工商业收入等多项经济来源,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以吴楚七国之乱为分水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其中就包含中央财权的加强,这就意味着对列侯经济权益的限制与剥夺,列侯之“租入”、“私奉养”、俸禄、辜榷收入、高利贷收入或被取缔,或被限制。中央还通过酹金、皮币荐璧等方式盘剥列侯。再加上墓葬花费、府中日常挥霍无度的生活花费等多种支出,数额巨大,有些列侯终至于“势与富室亡异”①,“贫者或乘牛车”②。
6.在两汉,列侯与素封豪强之间既对立又统一,最终相互转化,合为一体。列侯凭借政治权势侵夺豪强,但也受到豪强的高利贷剥削、工商业剥削。另外,列侯的食邑户也未能幸免于以豪强为主力的土地兼并浪潮。伴随着列侯的纳税农户沦落为佃农、奴婢及流民,列侯的食邑收入不断减少。从一定程度上说,豪强的发达是以列侯利益的牺牲为代价的。
西汉中期以后,列侯与豪强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合为一体。列侯不断兼并土地,在其土地上实行租佃这种先进的土地经营方式,赚取对半分成的高剥削租税,通过租佃关系使其身份发生一定的变化,在贵族的属性中又增加了豪强的性质;同时,列侯亦主动经营工商业、高利贷以求利;列侯宗族势力在两汉不断壮大,为他们向豪强的转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豪强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成为列侯,东汉的开国功臣中绝大部分是豪族,因功封为侯,豪强的属性中又融入了贵族的性质。至东汉,这种转化基本完成。
7.在两汉,士人经过了从游士到儒士,从儒士到士大夫两次大的转变。战国至西汉前期(武帝以前),游士是士人的主体。汉武帝时,在意识形态领域独尊儒术,在政治体制上通过察举制、博士弟子制度使士人工具化,促进了士人从游士到儒士的转变;至西汉后期,这种转变彻底完成,儒士成为士人的主体,并且形成了一个颇具势力的儒生阶层。东汉王朝建立后,东汉统治者便着手重构儒士阶层,通过各种政治手段形成与强化士人的政权角色意识与参与意识,使儒士的思维与角色发生变更,最终定型为士大夫,彻底融入君主专制政治之中,成为东汉政权的构造基础。在士人的不断转化过程中,列侯与士人的关系由最初的若即若离到关系紧密,再到相互转化,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从汉初一直到景帝时期,“重厚少文”的军功侯占据统治地位,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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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396页。
② 班固《汉书》,第2002页。
出身的列侯极少。士人处于列侯之附属地位,利用他们的文化知识、学术素养、智谋策略服务于列侯,列侯则利用自己的财物与政治资源供给士人。武帝时,军功侯集团的衰落为士人进入列侯阶层提供了空间。同时,武帝“独尊儒术”,推行察举制度,为士人融入专制体制,从而受封列侯提供了思想与制度保障。在士人的儒士化过程中,士人为列侯者越来越多,至平帝时已达到68%的比例。东汉政权“吏化”士人,士人向士大夫全面转化,士大夫集团形成,士人为列侯者越来越多,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甚至在和帝封授的列侯中达到了100%的比例,列侯与士人达到了完美的融合。他们的融合极大地增强了士大夫集团的力量,也增强了列侯的力量,从而对汉末皇权形成了一股强大的离心力。
8. 列侯在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影响到两汉民族关系的发展。列侯在汉代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参与者,也是两汉开展对外贸易的重要动力,客观上促进了汉朝与外域政权的经济文化之交流,促进了边疆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两汉列侯亦是抵御少数民族政权入侵的主力军,镇压叛乱、维护政权统一的主力军,为王朝开边拓土的先锋与主力军。他们展现了封建社会初期地主阶级精英分子的雄姿。
9.在汉王朝建立初期,大量将领以军功封侯,此时列侯掌握大量的王朝军队。在王朝强大后,统治者把目光转向稳定统治秩序,加强中央集权。列侯成为皇权猜忌与削弱的重要对象,所掌控的王朝军队越来越少。至王朝末年,社会黑暗,吏治腐败,阶级矛盾激化,民族矛盾严重,农民起义频发,大量的将领以军功获侯,列侯重新掌握了大量的王朝军队,且此时中央王朝衰微,皇权衰落,列侯与王朝军队的结合容易造成军阀割据、尾大不掉之势,加速了汉王朝的崩溃。
汉初,列侯拥有封国统兵权。一方面,伴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列侯的封国统兵权被逐步取消;另一方面,随着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的建立与发展、宗族势力的发展,以及列侯的豪强化,列侯的家兵力量不断增强,这些家兵与列侯结成主仆关系,忠于列侯本人,构成以列侯为核心的势力集团,成为列侯离心于皇权的重要动因。
总体来说,列侯与汉代武装力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受到皇权、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国力强弱、宗族强弱以及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10.“短命”侯国短命的原因有多种:大量的列侯无后而国除;因触犯大汉律法而被除国;因职务犯罪而被除国;因违背礼制而被除国;因卷入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漩涡而被除国。“长寿”侯国长寿的原因主要有:这些列侯家族都拥有自己的家学渊源;能够积极处理好与皇权之间的关系;保持以武功进取的传统;与皇族联姻,列侯家族变为外戚;专制皇权的鼎力扶持。
我们可以从这些家族百年的兴衰当中得出一些经验和教训: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家族兴旺的重要保证;人才是一个家族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正确的义利观的指导是一个家族兴盛的思想基础。
综上,列侯对两汉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与民族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列侯已经成为两汉各种模式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整个社会结构当中重要的一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作用模式为后世所继承。魏晋之际,司马氏恢复五等爵制奖功酬劳,以报答功臣武将与名士大族对其专权的支持。而后列侯爵制与五等爵制逐步融合,隋灭陈,独行五等爵制,残留于南朝的列侯被废除。列侯虽作为一项制度被废除,但它依附于五等爵制,以变异的形式在历朝历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等各方面继续发挥巨大的作用。
附 文
汉代宴饮与国家秩序结构
“宴”,《说文解字》释为“安也”①,有设宴聚饮之意,它的内涵极为丰富,包含了菜肴、主食、饮酒、礼仪、乐舞杂技、宴饮游戏等多方面的内容。汉代的宴饮大致分为朝贺宴饮、节日宴饮、教化宴饮、饯行宴饮、祝捷宴饮、会盟宴饮、分封宴饮、家庭宴饮、自娱宴饮、礼俗宴饮、待客宴饮等,“秦汉时期的宴饮之风的盛行,既是当时社会文化的一个象征,也是它的必然结果”②。
近年来,宴饮已经成为历史人类学、民俗学、新儒学等领域内的重要课题,相关成果主要围绕着宴饮礼仪、宴饮类型、宴饮功能、宴饮娱乐、宴饮饮食等方面展开。彭卫、杨振红在《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中详细分析了汉代宴饮的礼仪以及宴饮的社会功能。③赵荣光在《中国饮食文化史》中分析了饮酒礼的形成及演变过程。④ 黎虎主编的《汉唐饮食文化史》分析了汉代的酒禁、饮酒礼俗以及节日宴饮,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汉代宴饮文化的特点。⑤王仁湘在《饮食与中国文化》中系统总结了中国古代的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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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339页。
② 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页。
③ 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
④ 赵荣光《中国饮食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⑤ 黎虎主编《汉唐饮食文化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食方式、饮食礼仪、饮食观、饮食功能。① 冯振奇在《汉代宴饮助乐习俗》中分析了汉代宴饮中的歌舞、音乐、酒令等娱乐活动。② 王旭晓在《汉代宴飨之风与汉人审美追求》中分析了汉代宴饮的食材、用酒、食器、乐舞,进而昭示了汉人的审美追求。③彭卫在《汉代食饮杂考》中结合出土材料对汉代的食饮结构进行了研究。④
总体而言,学界从宏观与微观对汉代宴饮进行了研究,并对宴饮的功能进行了探讨,但是局限于睦亲和邻、强化宗法血缘亲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对于汉代宴饮的政治意蕴鲜有涉及。宴饮与政治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汉代社会是一个专制皇权正式确立并且逐步得到强化的社会,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民风民俗无不烙上了专制皇权的印记。由封建经济政治结构所决定,任何典章礼俗的规模、作用、设置、运转都必须符合皇权的利益,具有“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⑤功能的宴饮自然与政治有一种扯不断的联系:一方面,它受社会政治发展变化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又影响着政治的发展变化。
一 宴饮与乡里社会秩序结构的构筑
刘敏师认为:“在皇权主义研究中,关注点基本在社会上层,在君臣策对及思想家政论家的著述中,而忽略了皇权主义与乡里编户民的关系。”⑥而宴饮正是联结皇权与乡里编户民的重要纽带。
经历了秦末农民起义及楚汉之争,汉初的社会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这就决定了开国统治者们必须实行一些保护小农经济与稳定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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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仁湘《饮食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② 冯振奇《汉代宴饮助乐习俗》,《南都学坛》2009年第6期。
③ 王旭晓《汉代宴飨之风与汉人审美追求》,《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④ 彭卫《汉代食饮杂考》,《史学月刊》2008年第1期。
⑤ 班固《汉书》,第1182页。
⑥ 刘敏《秦汉编户民问题研究——以与吏民、爵制、皇权关系为重点》,中华书局2014 年版,第274页。
的政策。《汉书》文颖注曰,“汉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①,三人以上没有理由而集会饮酒是被禁止的;反过来说,若“有故”,则可以举行宴饮。宴饮“成为‘礼’的一部分,是‘礼’演示的重要程序,是'礼'得以成立的重要依据和礼完成的重要手段"②。宣帝在诏书中说:"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诗不云乎?'民之失德,干糅以愆。'勿行苛政。"③在宣帝时代,郡国守相将禁止群饮的法令极端化,禁止婚姻宴饮,宣帝认为酒食之会可使百姓欢乐,是行礼的重要场所,是导民的重要方式,作为统治手段具有重大的意义,故竭力将民间的宴饮纳入皇权支配的体系中去,既不能"无故群饮酒",又必须防止把这一禁令推向极端。
基于以上考虑,汉代皇帝多发布赐酺的诏令④,如文帝初即位,就下诏“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⑤。“酺”,《说文解字》:“王德布,大饮酒也。”⑥但是《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引《周礼》“春秋祭酺”注:“酺者,为人灾害之神也。有马酺,有蝝螟之酺与人鬼之酺,亦为坛位如雩祭。族长无饮酒之礼,因祭酺而与其民以长幼相献酬焉。”又引《正义》:“古者祭酺,聚钱饮酒,故后世听民聚饮,皆谓之酺。《汉书》,每有嘉庆,令民大酺,是其事也。彼注云因祭酺而与其民长幼相酬。郑注所谓祭酺,合醵也。”⑦ 醵,“会饮酒也”③,《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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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110页。
② 赵荣光《中国饮食文化史》,第151页。
③ 班固《汉书》,第265页。
④ 根据《汉书》《后汉书》的记载统计两汉皇帝发布赐哺诏令的次数为:文帝2次,景帝1次,武帝6次,昭帝2次,宣帝2次,元帝1次,成帝1次,哀帝1次,明帝1次,章帝1次,和帝1次。
⑤ 班固《汉书》,第108页。
⑥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750页。
⑦ 司马光《资治通鉴》,第502页。
⑧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750页。
货殖列传》曰:“若至家贫亲老,妻子软弱,岁时无以祭祀进醵。”①可见祭祀是酺的内容。在饮酒之会中,要举行祭祀,应劭曰:“礼,饮酒必祭,示有先也。”② 然后长幼献酬。在基层社会,群饮一般是在社里举行,如“高祖十年春,有司请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社稷以羊豕,民里社各自财以祠”③。《汉书•食货志上》载:“一夫挟五口,……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④与平常社中的自费祭祀宴饮不同,赐酺因皇帝赐予大量牛酒,在社中神前共同宴饮,伴随着祭祀与行礼,使得宴饮具有了一种秩序的意义。
《汉书•霍光传》载有一则故事:
客有过主人者,见其灶直突,傍有积薪,客谓主人,更为曲突,远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应。俄而家果失火,邻里共救之,幸而得息。于是杀牛置酒,谢其邻人,灼烂者在于上行,余各以功次坐,而不录言曲突者。人谓主人曰:“乡使听客之言,不费牛酒,终亡火患。今论功而请宾,曲突徙薪亡恩泽,燋头烂额为上客耶?”主人乃寤而请之。⑤
主人家中起火,邻里赶来灭火,事后,主人以牛酒设宴,酬谢灭火有功的邻居。奋力灭火而被烧伤的人被奉为上宾,坐于上席,至于其他人,依照灭火功劳的大小而定座次。席位的上下在宴饮中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普通的酬劳酒宴上,都依照功劳大小确定席位上下,那么,在皇帝下诏举行的赐酺聚会上,座席的排列会更加严格。爵位的高低、年齿的长幼是赐酺聚会席次的重要依据。从文献记载来看,赐酺往往与赐爵同时发生,如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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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3272页。
② 班固《汉书》,第2170页。
③ 司马迁《史记》,第1380页。
④ 班固《汉书》,第1125页。
⑤ 班固《汉书》,第2958页。
后元年“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①。被赐爵者被赋予了新的身份,而这种新的身份,在社中神像前所举行的宴饮仪礼中,由新确定的席次加以确认。在神、皇权、人之间,缔结了一份誓约,这些新的被赐爵者成了新秩序中的一员。在赐酺中,除了对新的爵制秩序进行确立,还要对基层社会的“长幼”秩序进行确立,“因祭酺而与其民以长幼相献酬焉”。如何长幼相献?《周礼》郑玄注曰:"正齿位者,乡饮酒义,所谓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②可见,尊长尊老是饮酒仪礼中的重要内容。“讲礼义,重孝悌的儒家思想渗透于饮食生活中的各个方面”③,通过赐酺,基层社会的“长幼”秩序得到确立。“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④,宴饮成为履行孝悌之道的重要平台,“家族中的血缘隶属关系和国家的政治隶属关系能够很方便地结合在一起”⑤。
“政既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⑥,“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⑦,在先秦时期存在两种社会秩序体系,一种是爵位秩序体系,即政治秩序,另一种是“长幼”秩序体系,即乡党秩序。两种体系相对独立,至秦、西汉时期,由于二十等爵制的推行,爵的秩序纳入乡党秩序之中,逐渐凌驾于年齿之上,于是就出现了“闾阎以公乘侮其乡人,郎中以上爵傲其父兄”⑧的现象。但并不是说朝廷就否定“长幼”秩序的存在,毕竟中国古代社会具有浓厚的宗法血缘色彩,“是故朝廷同爵则尚齿”⑨,“军旅什伍同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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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150页。
② 《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18页。
③ 黎虎主编《汉唐饮食文化史》,第310页。
④ 《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683页。
⑤ 刘敏《秦汉编户民问题研究——以与吏民、爵制、皇权关系为重点》,第304页。
⑥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27页。
⑦ 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第260页。
⑧ 房玄龄等《晋书》,第1393页。
⑨《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599页。
则尚齿”①。而且伴随着赐爵制度的盛行,普通百姓可以累计受爵,不过“汉制,赐爵自公士已上不得过公乘,故过者得移授也”②。一般来说,年龄越大的爵位也就越高,所以两种秩序并不矛盾与冲突。皇权通过对基层社会宴饮的规范,使之与赐爵、赐牛酒相结合,形成了以爵制秩序为主,“长幼”秩序为辅的统治秩序。至东汉时期,民爵的赐予过于轻滥,“完全变成了欺骗农民和引诱‘流人’登记户口的工具,其原有特征和性质,已经不复存在”③。二十等爵中除了列侯、关内侯,其余爵位的秩序等级性质逐渐丧失,“长幼”秩序又成为乡里秩序的主体。在乡里,不管是爵制秩序还是“年齿”秩序,宴饮始终是一元皇权将自己的权威深入乡里,控制基层社会的重要媒介。在这些秩序之下,皇权强化了对普通百姓的直接控御和庇护,编户民也更加敬畏皇权,依附皇权,形成了“通俗且粗糙的皇权主义观念信仰”④。
二 宴饮与庙堂秩序结构的形成
“在赐爵的场合由饮酒礼所决定的序列,成为制约其后的里的社会生活的身份序列,里的社会秩序,由饮酒礼所决定的爵次来规定。于是,可认为,赐爵就形成了里的秩序。”⑤皇权意志不仅要通过宴饮确立基层社会的秩序结构,还要塑造一个庙堂秩序结构,进而塑造一个体系庞大的国家秩序。皇权通过各种宴饮中的仪礼规范,与封爵、授官相结合,构成了以一元皇权为中心的庙堂秩序。
要搞清汉王朝的庙堂秩序,首先要分析汉王朝的官爵秩序。秦汉时期,官爵逐渐呈合一的趋势,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西汉玺绶秩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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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600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97页。
③ 高敏《论两汉赐爵制度的历史演变》,《文史哲》1978年第1期。
④ 刘敏《秦汉编户民问题研究——以与吏民、爵制、皇权关系为重点》,第278页。
⑤ [日]西嶋定生著,武尚清译《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二十等爵制研究》,第424页。
况可以推测出西汉的官爵秩序大致为:天子,玉玺;诸侯王,金玺绶;相国、丞相,金印紫绶;太尉,金印紫绶;太师、太保,金印紫绶;太傅,金印紫绶;前后左右将军,位上卿,金印紫绶;列侯,金印紫绶;御史大夫,位上卿,银印青绶;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秩比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无。其仆射、御史治书尚符玺者,有印绶;比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
东汉的官爵秩序发生了一些变化,大将军位于三公之上,列侯的爵级发生了重大变化①,由原来的一级县侯扩展为县侯、都乡侯、乡侯、都亭侯、亭侯五级。东汉列侯的衔号等级包括特进侯、朝侯、侍祠侯、下土小国侯与限诸侯,侍祠侯、下土小国侯、限诸侯均无朝位,不能列入官爵秩序之中。《后汉书•礼仪中》注引《汉官名秩》所记载的皇帝腊日赐钱的序列,应大致反映了东汉的官爵秩序:
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三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丞、郎各万五千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五千;郎官、兰台令史三千;中黄门、羽林、虎贲士二人共三千:以为当祠门户直,各随多少受也。②
庙堂秩序的建立与宴饮是分不开的,其中封爵宴饮与朝贺宴饮最能体现宴饮对于庙堂秩序构建的重要意义。
周代册封诸侯之仪式,“先王将建诸侯而锡爵禄也,必于清庙之中,陈金石之乐,宴赐之礼,宗人摈相,内史作策也”③。清庙,《诗经•周颂•清庙》云:“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④ 清庙即宗庙。金石之乐指在宗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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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秦铁柱《汉代列侯爵溯源考》,《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② 范晔《后汉书》,第3129页。
③ 徐干撰,黄素标点《中论》,第38页。
④ 姚小鸥《诗经译注》,第598页。
所奏之乐。宗人,颜师古曰:“主神之列位尊卑者也。”①摈相,《周礼•秋官•司仪》曰:“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之节。”郑玄注:“出接宾曰摈,入赞礼曰相。”②“宗人摈相”即由宗人迎接宾客,导行仪节。内史,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握生、杀、废、置、爵、禄之法,掌管策命诸侯、卿大夫,践土之盟之时,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③。
至于分封王侯的时间,大约在夏四月,“立夏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岁于南郊。还,乃赏赐,封诸侯,修礼乐,飨左右”④。
关于封授王侯的仪式,《后汉书•礼仪志》中有详细的记载:
拜诸侯王公之仪:百官会,位定,谒者引光禄勋前。谒者引当拜者前,当坐伏殿下。光禄勋前,一拜,举手曰:“制诏其以某为某。”读策书毕,谒者称臣某再拜。尚书郎以玺印绶付侍御史。侍御史前,东面立,授玺印绶。王公再拜顿首三。赞谒者曰:“某王臣某新封,某公某初除,谢。”中谒者报谨谢。赞者立曰:“皇帝为公兴。”重坐,受策者拜谢,起就位。供赐礼毕,罢。⑤
举行仪式时,大会百官,谒者负责导礼赞引,主持仪式的进行。谒者引光禄勋前,引封授对象前。受封者坐伏于殿上,光禄勋一出,受封者一拜。光禄勋负责读策书,读毕,受封者二拜。尚书郎负责把印绶传递给侍御史,侍御史立于东面西向,把印绶授给受封者,受封者三拜。然后皇帝为礼遇王侯,为王侯起,受封者四拜。然后王侯就位,册封之礼结束,举行酒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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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班固《汉书》,第1190页。
② 《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896页。
③ 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第463页。
④ 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第167页。
⑤ 范晔《后汉书》,第3120~3121页。
册封完毕后,在宗庙中举行宴饮,按照其新爵来定在宴饮中的席次,不但是给王侯以名义上的位阶,更为重要的是,在历代先皇的神主前,对席次所示的身份加以确认,在神与人之间,缔结了与皇权的盟约,编入新的官爵秩序之中。
王侯之外的群臣,上至三公下至二百石,虽无如此隆重的封授仪礼,但他们的席次以及背后的身份在朝廷诸多的宴饮之中亦得到了确认,尤其是十月朝贺宴饮,它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盛典。汉王朝建立之后,群臣多出身卑微,重质少文,与刘邦同为编户齐民,对封建的繁文缛礼知之甚少,在朝会宴饮时经常出现“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①的现象。叔孙通为高祖制定朝仪,汉七年 (前200)十月,在新落成的长乐宫中举行了群臣朝拜皇帝的隆重大典:
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官,设兵张旗志。传言“趋”。殿下郎中侠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至礼毕,复置法酒。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觞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讙哗失礼者。②
朝仪的目的就是通过朝会与宴饮,尽可能多的将王侯朝臣纳入皇权控制的范畴之内,缔造以一元皇权为中心的庙堂秩序,凸显皇权的一元地位;同时,群臣的位次及其身份在朝会宴饮中得到了确认,官爵秩序进一步得到了确立。
东汉朝会宴饮的内容与规模大大超越了西汉,《后汉书》注引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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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第2722页。
② 司马迁《史记》,第2723页。
《汉仪》曰:
正月旦,天子幸德阳殿,临轩。公、卿、将、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贺。蛮、貊、胡、羌朝贡毕,见属郡计吏,皆陛觐,庭燎。宗室诸刘亲会,万人以上,立西面。位既定,上寿。群计吏中庭北面立,太官上食,赐群臣酒食,西入东出。御史四人执法殿下,虎贲、羽林张弓挟矢,陛戟左右,戎头逼胫陪前向后,左右中郎将位东南,羽林、虎贲将位东北,五官将位中央,悉坐就赐。作九宾散乐。舍利兽从西方来,戏于庭极,乃毕入殿前,激水化为比目鱼,跳跃嗽水,作雾鄣日。毕,化成黄龙,长八丈,出水遨戏于庭,炫耀日光。以两大丝绳系两柱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对面道逢,切肩不倾,又蹋局出身,藏形于斗中。钟磬并作,倡乐毕,作鱼龙曼延。小黄门吹三通,谒者引公卿群臣以次拜,微行出,罢。卑官在前,尊官在后。德阳殿周旋容万人。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坛。激沼水于殿下。画屋朱梁,玉阶金柱,刻镂作宫掖之好,厕以青翡翠,一柱三带,韬以赤缇。天子正旦节,会朝百僚于此。自到偃师,去宫四十三里,望朱雀五阙、德阳,其上郁律与天连。①
伴随着东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②,反映到朝贺仪礼上,则是仪式的复杂化,席次的严格化,规模的扩大化。强化的皇权势必要将庙堂秩序加以扩大,蛮、貊、胡、羌各部落首领、郡国的上计吏、宗室诸刘都被纳入帝国的庙堂秩序之中,参加朝会宴饮的总人数达万人以上,而且在宴饮中“钟磬并作”,引入了大规模的杂技节目,君臣同乐,共度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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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范晔《后汉书》,第3131页。
② 范晔《后汉书》,第1657页。
在制度层面上,皇帝借助于编户民制度、郡县制度、官僚制度等建立了统治秩序,实现了对帝国内部由上而下的支配与统治。要凸出皇权的一元地位,达到皇权更深地控御社会,仅有制度层面上的保证是不够的,在礼俗层面上,皇权通过宴饮完成了对王朝乡里社会秩序与庙堂秩序的建构,形成了以皇权为中心的国家秩序,“臂之使指,莫不制从,诸侯之君不敢有异心,辐凑并进而归命天子”①。在这一国家秩序下,强化了宗法家族结构,于是在国家发生大事,皇室发生庆事时,不仅仅关系于皇室私家,亦关乎以皇室为中心的整个秩序结构,影响到了该秩序结构的所有成员。当皇室内部发生新皇即位、皇帝加元服、册立太子、册立皇后、产生祥瑞、皇太子冠、册封王侯、祭祀宗庙等关于新秩序确立的大事时,整个秩序结构都会共享喜悦,于是便有了赐爵、牛酒、酺、金、钱、粟、米、帛等现象。在这一国家秩序结构中,人人都作为其中一员被安排到一定的位置上,皇帝在礼俗意义上实现了对国家秩序中每一个人的支配,缔造这一秩序的宴饮便具有了国家公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