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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苏镇 当前章节:15444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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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书》,第740、741页。中华书局校点本作“后省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为镇卫军”,不妥。“后省”二字应上属,指五校原有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2〕同上书,第2008页。

〔3〕同上书,第208页。

〔4〕同上书,第220、224页。

〔5〕同上书,第2128页。

〔6〕《宋书》,第1247页。

如前述,泰始四年二月,“罢中军将军,置北军中候官”,〔1〕而此前左军将军已“省”,前、后、右军将军未置,故中军将军不可能统四军。但若将取代中军将军的北军中候和后来并入北军中候的中领军考虑进去,这条记载便大致不错。它表明四军和五校一样,亦属北军中候或领军所掌“内军”,当驻宫中。〔2〕

五营及翊军校尉、四军将军皆宿卫宫中,故常由侍中、散骑常侍、左右卫等近侍官员兼领。如《晋书》卷三八《扶风王骏传》:“为散骑常侍侍讲焉。寻迁步兵、屯骑校尉,常侍如故。”同卷《东安王繇传》:“以功拜右卫将军,领射声校尉。”〔3〕同书卷五九《汝南王亮传》:“为侍中、抚军大将军,领后军将军,统冠军、步兵、射声、长水等营。”〔4〕不过,五校、四军所领营兵又与二卫骁游等所领殿中兵不同。殿中兵称司马、羽林、虎贲,可同九品官员一样荫衣食客一人五校、四军之兵则无此类称谓,亦不得荫衣食客,地位较低。《太平御览》卷二四二引王隐《晋书》:“太康中,伐吴还,欲以王漕为五官校尉而无缺,始置翊军校尉,班同长水、步兵,以梁、益所省兵为营。”〔5〕文中“五官”显系“五营”之讹。《晋书》卷四二《王潜传》,潜灭吴时为平东将军、都督益梁诸军事,所统八万大军出自当地百姓“堪徭役供军”者。〔6〕所谓“梁、益所省兵”,应是他在梁、益二州征发的兵。晋武帝允许他将其中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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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书》,第56、61页。

〔2〕《文选》卷一六潘岳《闲居赋》说洛阳城南有“元戎禁营”。李善注曰:“禁营,谓五营也。陆机《洛阳记》曰:‘五营校尉、前后左右将军府,皆在城中。’陆机既不言所处,难得而详也。”(《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第238页上栏)此处的“前后左右将军”无疑指“前后左右军将军”,“城中”当指洛阳城。陆机之意当是五校、四军皆驻洛阳城中,而与洛阳城外的“禁营”无关。

〔3〕《晋书》,第1124、1123页。

〔4〕同上书,第1592页。“冠军”是将军号,非宿卫将领,疑为“前军”之误。

〔5〕《太平御览》,第1147页上栏。《晋书》卷四二《王溶传》作“领步兵校尉”(第1215页),误。

〔6〕《晋书》,第1209页。

带进皇宫,组成翊军校尉营。翊军校尉是按五营校尉的规格建立的。翊军营兵既是普通士兵,五校、四军当同。《晋书》卷六七《温峤传》东晋明帝时,峤曾建议屯田。其辞曰:“先朝使五校出田,今四军五校有兵者,及护军所统外军,可分遣二军出,并屯要处。缘江上下,皆有良田,开荒须一年之后即易。”〔1〕魏晋五校、四军可出外屯田,也证明其士兵皆来自普通百姓。

《晋书•职官志》:“卫镇四军如五校,各置千人。”〔2〕每营千人,加上翊军营,便有万人左右。这些普通士兵所取代的应是原来由普通百姓充任的“卫士”。《三国志》卷九《夏侯玄传》:“嘉平六年(254年)二月,当拜贵人,(李)丰等欲因御临轩,诸门有陛兵,诛大将军,以玄代之。”注引《魏书》载李丰语曰:“今拜贵人,诸营兵皆屯门,陛下临轩,因此便共迫胁,将群寮人兵,就诛大将军。”〔3〕是每当宫中有大事,宫中营兵都要屯守诸门,以备非常。《晋书》卷三五《裴秀传附裴頠传》:“杨骏将诛也,骏党左军将军刘豫陈兵在门,遇顺,问太傅所在。颁给之曰:‘向于西掖门遇公乘素车,从二人西出矣。’……寻而诏倾代豫领左军将军,屯万春门。”〔4〕万春门是“禁中”区域东侧的门,在宫中。〔5〕左军将军刘豫“陈兵”之门当即万春门。裴頠时为国子祭酒兼右军将军,当亦宿卫宫中,故能在万春门与刘豫相遇,又代豫领左军之兵屯万春门。《晋书》卷五九《齐王冏传》:“元康中,拜散骑常侍,领左军将军、翊军校尉。”同卷《赵王伦传》伦废黜贾后时,“遣翊军校尉齐王冏将三部司马百人,排閤而人…迎帝幸东堂。”〔6〕齐王冏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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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书》,第1789页。

〔2〕同上书,第741页。

〔3〕《三国志》,第299、300页。

〔4〕《晋书》,第1041、1042页。

〔5〕参本书《魏晋洛阳宫的形制与格局》。

〔6〕《晋书》,第1606、1599页。

左军将军、翊军校尉,手下当有左军和翊军营兵,却率三部司马迎惠帝至太极东堂。这应是由于左军和翊军营兵都是“宫中兵”,不得进入殿中。前引《晋书•赵王伦传》所载王舆入宫敕“宫中兵”各守卫诸门,所指当即五校、四军等营兵。

原载《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3期

魏晋洛阳宫主要行政机构的分布

魏晋洛阳宫中的行政机构,主要有中书省、秘书省、门下省、散骑省和尚书省。对它们的职掌和相互关系前人已经做了深入研究,但由于对洛阳宫的形制缺乏具体了解,致使对这些机构在宫中的具体位置及空间关系的认识仍较模糊。近年来,笔者对魏晋洛阳宫的内部格局进行了研究,意识到魏晋洛阳宫基本沿用汉代制度,也分宫中、殿中、禁中等区域,其间有墙垣相隔,有宫门、殿门、上閤等门禁设施。这为进一步探讨上述机构在宫中的分布提供了条件。本文将以此为基础,对散见于史籍中的有关资料进行搜集和分析,尝试勾画出大致轮廓,供学界同人参考。

一 魏初的北宫和承明门

魏晋洛阳宫是在东汉北宫遗址上重建的。但曹魏初年仅在千秋门内大道以北兴建了建始、崇华、嘉福等殿,史称“北宫”。文、明二帝起居、理事都在其中,上述机构当然也在其中。出入这一区域的门,见于记载的只有“承明门”。

《文选》卷二四曹子建《赠白马王彪》:“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李善注引陆机《洛阳记》曰:“承明门,后宫出入之门。”同书卷二一应球《百一诗》:“问我何功德,三人承明庐。”李善注又引陆机《洛阳记》曰:“吾常怪‘谒帝承明庐’,问张公。张公云‘魏明帝在建始殿朝会,皆由承明门。’然直庐在承明门侧。”〔1〕今案诗中所谓“承明庐”应是西汉典故。《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载武帝赐助书曰:“君厌承明之庐,劳侍从之事。”〔2〕承明殿是西汉皇帝日常处理政务之所,故左右近臣在承明殿侍从,其夜间住宿之处称“承明庐”。〔3〕上引《洛阳记》提到的“承明门”则是魏晋洛阳宫中的一道门。陆机将“承明庐”理解为“承明门侧”的“直庐”,在应璩例中倒也可通,但在曹植例中就不通了。曹植不可能在承明门侧的侍臣值庐中谒见魏明帝。所以,诗人所谓“承明庐”还是以理解为西汉典故为长。《三国志》卷二一《王粲传附应场传》注引《文章叙录》曰:“璩……文、明帝世,历官散骑常侍。齐王即位,稍迁侍中,大将军长史……复为侍中,典著作。”〔4〕是应琥“三人承明庐”指一任散骑常侍,两任侍中。〔5〕散骑、侍中都是皇帝身边的侍从之职,与严助情形相似,故应球引以自喻。曹植所谓“承明庐”则指其谒见明帝处。《三国志》卷一九《陈思王植传》太和五年(231年)冬,“诏诸王朝六年正月……植每欲求别见,独谈论及时政,幸冀试用,终不能得。既还,怅然绝望。”〔6〕曹植此次到洛阳,除在建始殿参加元旦朝会外,可能还在崇华殿见过明帝,〔7〕只是未能获准单独召见。

陆机是西晋惠帝时人,不知曹植“谒帝承明庐”为何意,遂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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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第365页下栏、328页上栏。

〔2〕《汉书》,第2789页。

〔3〕参本书《未央宫四殿考》。

〔4〕《三国志》,第604页。

〔5〕李善注曰:“璟初为侍郎,又为常侍,又为侍中,故云三人。”(《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第328页上栏)不知何据。

〔6〕《三国志》,第576页。同书卷二〇《楚王彪传》:“黄初……七年,徙封白马,太和五年冬,朝京都。六年,改封楚。”(第587页)此证曹植《赠白马王彪》诗作于太和六年初。

〔7〕《史记》卷五八《梁孝王世家》褚先生曰:“诸侯王朝见天子,汉法凡当四见耳。始到,入小见到正月朔旦,奉皮荐璧玉贺正月,法见后三日,为王置酒,赐金钱财物后二日,复入小见,辞去。”又曰:“小见者,燕见于禁门内,饮于省中,非士人所得入也。”(第2082、2090页)魏晋制度当与之近似。

张公。张公以“承明门”作答,不合典故原意,却提供了魏晋洛阳宫中有“承明门”这一信息。《晋书》卷三六《张华传》载“华强记默识,四海之内,若指诸掌。武帝尝问汉宫室制度及建章千门万户,华应对如流。”又载“陆机……初入洛,不推中国人士,见华一面如旧,钦华德范,如师资之礼焉。”〔1〕据此,陆机提到的“张公”应是张华。此人是著名博物学家,对汉宫室制度了如指掌,对魏晋宫室制度自然更加熟悉,故其说可信。陆机则进一步推测说,散骑、侍中之“值庐”都在“承明门侧”。根据这些说法,承明门在曹魏文、明二帝时是洛阳宫的重要门禁,建始、崇华、嘉福诸殿都在其内,散骑、门下等机构亦在其内。曹芳以后,太极、昭阳诸殿落成,皇帝移居“南宫”,即千秋门内大道以南,上述机构也随之迁至这一区域。“北宫”成为后妃所居之“后宫”,承明门便成了“后宫出入之门”。《魏书》卷三一《于粟碑传附于忠传》肃宗即位,灵太后临朝,御史中尉元匡称“秉朝政”者于忠,“出入承明,左右机近”。〔2〕是北魏沿用魏晋之制,后宫亦有承明门。

二 中书和秘书

《晋书》卷二四《职官志》中书条“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置监、令,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3〕《三国志》卷一四《刘放传》:“魏国既建,与太原孙资俱为秘书郎……文帝即位,放、资转为左、右丞。数月,放徙为令。黄初初,改秘书为中书,以放为监,资为令,各加给事中……遂掌机密。”〔4〕这两条材料都说,文帝将秘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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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书》,第1070、1077页。

〔2〕《魏书》,第743、744页。

〔3〕《晋书》,第734页。

〔4〕《三国志》,第457页。

为中书。但《晋志》秘书条又载“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丞。及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及晋受命,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其秘书著作之局不废。惠帝永平中,复置秘书监,其属官有丞,有郎,并统著作省。”〔1〕《宋书》卷四〇 《百官志》所载略同。〔2〕是文帝以后,秘书省仍在。《唐六典》卷一〇秘书省条注曰:“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兼掌图书秘记。文帝黄初中,分秘书立中书,因置监、令,乃以散骑常侍王象领秘书监,撰《皇览》。”〔3〕此文与上引《晋志》相近。王象事则见《三国志》卷二三《杨俊传》注引《魏略》。〔4〕多“兼掌图书秘记”一句,又曰:“分秘书立中书”,当亦有所据。《太平御览》卷二三三引沈约《宋书•百官志》曰:“黄初中,分秘书立中书,而秘书之局不废。”〔5〕今本《宋志》无此文,疑《御览》所引书名有误,当另有出处。《御览》同卷引王肃《论秘书不应属少府表》,也有“大魏分秘书而为中书”一语。〔6〕所谓“分秘书立中书”,是较为准确的说法。分立后,中书省承担了“典尚书奏事”的任务,秘书省只保留“掌图书秘记”的职责。晋武帝将秘书并入中书,只是不再设秘书监,由中书长官统领秘书事务,而秘书机构及其职掌依然如故。惠帝“复置秘书监”后,便恢复了原来的状态。所以,在魏晋洛阳宫中,中书、秘书“分立”是常态。

曹魏文、明二帝时,中书省权力很大。尤其明帝一朝,刘放、孙资被视为皇帝最信任的人。《三国志》卷二五《辛毗》传“明帝即位……时中书监刘放、令孙资见信于主,制断时政,大臣莫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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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书》,第735页。

〔2〕《宋书》,第1246页。

〔3〕《唐六典》,第296页。

〔4〕《三国志》,第664页。

〔5〕《太平御览》,第1106页下栏。

〔6〕同上书,第1107页上栏。

好。”〔1〕同书卷一四《蒋济传》说得更明白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济上疏曰:

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蔽……陛下既已察之于大臣,愿无忘于左右。左右忠正远虑,未必贤于大臣,至于便辟取合,或能工之。今外所言,辄云中书,虽使恭慎不敢外交,但有此名,犹惑世俗。况实握事要,日在目前,傥因疲倦之间有所割制,众臣见其能推移于事,即亦因时而向之。〔2〕

蒋济称刘放、孙资为皇帝“左右”,认为明帝对他们“太亲”。又称二人“日在目前”,“实握事要”,甚至能趁明帝“疲倦”之时“有所割制”。蒋济曾任尚书、散骑常侍,上疏时为中护军,是当时朝中重要人物,故所言当是实情。《三国志》卷三《明帝纪》注引《魏略》曰:将军郝昭抵抗诸葛亮有功,明帝“引见慰劳之,顾谓中书令孙资曰:‘卿乡里乃有尔曹快人!’”〔3〕明帝引见前线将领,孙资也在左右。可见“日在目前”之说不虚。

中书监、令日在皇帝目前,说明中书省离皇帝不远,可随时召见。《三国志》卷一四《刘放传》注引《魏氏春秋》曰:乌丸校尉田豫在马邑被围,“帝闻之,计未有所出,如中书省以问监、令。令孙资对曰……帝从之”。〔4〕明帝亲自到中书省问计于监、令,也可证明相距不远。不过,这一皇帝最亲信的机构似乎不在禁中。《三国志》卷三《明帝纪》注引《汉晋春秋》载明帝临终托孤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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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志》,第698页。

〔2〕同上书,第452页。

〔3〕同上书,第96页。

〔4〕同上书,第458页。

帝以燕王宇为大将军,使与领军将军夏侯献、武卫将军曹爽、屯骑校尉曹肇、骁骑将军秦朗等对辅政。中书监刘放、令孙资久专权宠,为朗等素所不善,惧有后害,阴图间之,而宇常在帝侧,故未得有言。甲申,帝气微,宇下殿呼曹肇有所议,未还,而帝少间,惟曹爽独在。放知之,呼资与谋。资曰:“不可动也。”放曰:“俱入鼎镬,何不可之有”乃突前见帝,垂泣曰:“陛下气微,若有不讳,将以天下付谁”帝曰:“卿不闻用燕王耶”放曰:“陛下忘先帝诏敕藩王不得辅政且陛下方病,而曹肇、秦朗等便与才人侍疾者言戏。燕王拥兵南面,不听臣等入,此即坚刁、赵高也。今……外内壅隔,社稷危殆,而己不知,此臣等所以痛心也。”帝得放言,大怒曰:“谁可任者”放、资乃举爽代宇,又白宜诏司马宣王使相参,帝从之。放、资出,曹肇入,泣涕固谏,帝使肇敕停。肇出户,放、资趋而往,复说止帝,帝又从其言。放曰:“宜为手诏。”帝曰:“我困笃,不能。”放即上床,执帝手强作之,遂赍出,大言曰:“有诏免燕王宇等官,不得停省中。”于是,宇、肇、献、朗相与泣而归第。〔1〕

如此生动具体的描述,是否可信,令人生疑。〔2〕其制度背景应是当时人们所熟悉的,不容史家虚构。据同书卷一四《刘放传》载明帝当时“寝疾”,“引见放、资,入卧内”。卷三《明帝纪》载“太尉宣王还至河内,帝驿马召到,引入卧内……即日,帝崩于嘉福殿。”〔3〕可见,此事发生在嘉福殿。嘉福殿是明帝寝殿,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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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志》,第113—114页。

〔2〕同上书,卷二八《王凌传》注引《汉晋春秋》载王凌谋立楚王彪事亦甚详,“臣松之以为如此言之类,皆前史所不载,而犹出习氏。且制言法体不似于昔,疑悉凿齿所自造者也。”(第759页)

〔3〕同上书,第114页。

中”。燕王宇等“辅政”时“得停省中”,故能“常在帝侧”,而“不听”刘放、孙资“入”。这意味着中书省不在“省中”。刘放趁燕王宇离开“未还”之机,“呼资与谋”,又“突前见帝”。“与谋”之处应是中书省,“突前”应指突入“省中”。放、资“举爽代宇”,明帝同意了。但“放、资出,曹肇入,泣涕以谏”,明帝又“使肇敕停”。“放、资出”应是出“省中”至中书省草诏。“曹肇入”则是入“省中”谏阻明帝。明帝“使肇敕停”,于是“肇出户”命放、资收回前诏。放、资立刻返回,“复说止帝”,并帮明帝起草了“手诏”,又命燕王宇等“不得停省中”,这才控制了局面。

“省中”是皇帝日常理事和生活的区域,其门称“省门”或“省閤”。《三国志》卷六《董卓传》注引《献帝起居注》曰:李催“于朝廷省门外,为董卓作神坐,数以牛羊祠之,讫,过省阁问起居,求入见”。又曰:“乘舆时居棘篱中,门户无关闭……诸将或遣婢诣省閤,或自赍酒啖,过天子饮。”〔1〕同书卷一〇《贾诩传》注引《献帝纪》曰:“(李)催时召羌、胡数千人……许以宫人妇女,欲令攻郭汜。羌、胡数来窥省门,曰:‘天子在中邪李将军许我宫人美女,今皆安在”〔2〕魏晋之制也大致如此。《三国志》卷三《明帝纪》注引《魏略》曰:“帝常游宴在内,乃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画可。”〔3〕明帝游宴于“省中”,故用女尚书典“省外”事。《晋书》卷二五《舆服志》:“法驾属车三十六乘。最后车悬豹尾,豹尾以前比之省中。”卷四四《李胤传》载胤奏曰:“自今以往,国有大政,可亲延群公,询纳说言。其军国所疑,延诣省中,使侍中、尚书谐论所宜。”卷九九《桓玄传》:“玄移还上宫……召侍官皆入止省中。”〔4〕“省中”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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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志》,第184、187页。

〔2〕同上书,第328页。

〔3〕同上书,第104—105页。

〔4〕《晋书》,第756、1254、2597页。

“禁中”。《晋书》卷七〇《卞壸传》:“成帝即位……皇太后临朝,壸与庾亮对直省中,共参机要。”同书卷二七《五行志上》:“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庾亮以元舅决事禁中。”〔1〕前文之“省中”与后文之“禁中”显然同义,可以互换。有时则合称“禁省”或“省禁”。《三国志》卷九《曹爽传》:“转武卫将军。”注引《魏书》载爽《表》曰:“先帝以臣……典兵禁省。”〔2〕卷六《袁绍传》注引《魏氏春秋》载绍檄文,称曹操迎献帝都许为“胁迁省禁”。〔3〕曹魏文、明二帝时的中书省应在北宫“省门”外不远处。

西晋的中书省在“殿中”,即殿门内、上閤外。较明显的证据见于《晋书》卷五九《赵王伦传》所载将军王舆杀孙秀事:

王舆反之,率营兵七百余人自南掖门入,敕宫中兵各守卫诸门,三部司马为应于内。舆自往攻秀,秀闭中书南门。舆放兵登墙烧屋,秀及超、猗遽走出,左卫将军赵泉斩秀等以徇。

赵王伦篡位后,孙秀以中书监辅政。齐王冏起兵后,“百官将士咸欲诛伦、秀以谢天下”,致使孙秀整天躲在中书省中,“不敢出省”。王舆起兵,先从南掖门入宫,得到“宫中兵”的响应,遂命其守卫诸门。又攻殿中,得到“三部司马”的响应,遂在其配合下攻破中书省,杀了孙秀等人。事后,王舆“屯云龙门”,召尚书八坐“皆入殿中”,逼赵王伦退位,迎惠帝复位。云龙门是殿中区域的东门,而中书省在其内。东晋南朝的中书省也在相似的位置。《晋书》卷九《简文帝纪》:“及帝登阼,荧惑又入太微,帝甚恶焉。时中书郎郗超在直,帝乃引入,谓曰……”〔4〕“引入”应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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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书》,第1870、815页。

〔2〕《三国志》,第283、284页。

〔3〕同上书,第748、198页。

〔4〕《晋书》,第223页。

中书省引入禁中。《宋书》卷四三《傅亮传》为中书令,“入直中书省……听于省见客。神虎门外,每旦车常数百两。”〔1〕神虎门是殿中区域的西门。据此判断,中书省可能在殿中西部。这一布局是太极、昭阳诸殿启用后形成的,故曹魏后期应该也是这样。

魏晋秘书省有“内阁”“内台”之称。《三国志》卷一三《王朗传附王肃传》注引《魏略》秘书丞薛夏,“太和中,尝以公事移兰台。兰台自以台也,而秘书署耳,谓夏为不得移也,推使当有坐者。夏报之曰:‘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台、阁,一也,何不相移之有’兰台屈无以折”。〔2〕《晋书》卷四四《华表传附华峤传》:“转秘书监……寺为内台。”〔3〕但其具体位置不见明文记载。今案南朝史料,秘书省在禁中。《梁书》卷一一《吕僧珍传》:“为领军将军……直秘书省……性甚恭慎,当直禁中,盛暑不敢解衣。”〔4〕大致方位则在皇帝寝殿西侧。《宋书》卷七二《始安王休仁传》:前废帝“忌惮诸父……休仁及太宗、山阳王休祐……年长,尤所畏惮,故常录以自近,不离左右”。同书卷九四《恩悻阮佃夫传》载此事曰:“景和末,太宗被拘于殿内,住在秘书省,为帝所疑,大祸将至。”〔5〕可见,秘书省在皇帝寝殿“左右”。《吕僧珍传》又载:“转左卫将军,加散骑常侍。入直秘书省,总知宿卫。天监四年冬,大举北伐,自是军机多事,僧珍昼直中书省,夜还秘书。”僧珍总知宿卫,夜晚须在梁武帝寝殿附近宿直,故居秘书省。〔6〕《南齐书》卷一九《五行志》:“永元二年八月,宫内火,烧西斋璿仪殿及昭阳、显阳等殿,北至华林墙,西及秘阁,凡屋三千余间。”〔7〕《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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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书》,第1337页。

〔2〕《三国志》,第421—422页。

〔3〕《晋书》,第1264页。

〔4〕《梁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213页。

〔5〕《宋书》,第1871—1872、2312页。

〔6〕《梁书》,第213页。

〔7〕《南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75页。

史》卷五《齐本纪下》亦载此事“火又烧嗜仪、曜灵等十余殿及柏寝,北至华林,西至秘阁,三千余间皆尽。”〔1〕秘书省有藏书阁,故称“秘阁”。〔2〕南齐的璿仪殿、曜灵殿都是皇帝寝殿,秘阁则在其西。由南朝制度反观魏晋,则所谓“西阁”应与此有关。《晋书》卷七五《荀崧传》载崧上疏曰:“世祖武皇帝应运登禅,崇儒兴学,经始明堂,营建辟雍,告朔班政,乡饮大射,西阁东序,河图秘书禁籍。台省有宗庙太府金墉故事,太学有石经古文先儒典训。”〔3〕此文详述西晋文化设施。其中用于藏书的“西阁”应指“秘阁”。同书卷五九《齐王冏传》:“凿千秋门墙,以通西阁。”〔4〕齐王冏辅政,居皇宫西,因为入宫方便而凿千秋门墙。千秋门内是禁中区域,墙内“西阁”当亦指“秘阁”。

三 门下和散骑

曹魏沿用汉末之制,仍设侍中寺,西晋改称门下省。”《续汉书•百官志三》侍中条注引蔡质《汉仪》曰:

侍中……员本八人,陪见旧在尚书令、仆射下,尚书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书下……又侍中旧与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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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史》,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53页。

〔2〕《三国志》卷二七《王基传》:“为秘书郎”,司徒王朗称其为“秘阁之吏”。(第750页)《太平御览》卷二三三引邓粲《晋纪》:“华谭为秘书……从容谓上曰:‘臣老于秘阁矣!’”(第1106页上栏)

〔3〕《晋书》,第1977页。

〔4〕同上书,第1606页。

〔5〕同上书,卷二八《五行志中》:“齐王……辅政,居于宫西。”(第845页)

〔6〕 参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59、265、266页。

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上,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1〕

这段文字的后半段,追述两汉侍中或“止禁中”或“出禁外”的几次变化。“止禁中”意味着可像宦官那样宿值禁中。“出禁外”则不能宿值禁中,只能“有事乃入,毕即出”。前半段所说则是东汉末年发生的一次类似的变化。案《初学记》卷一二《职官下》侍中条:

西汉无常员,多至十人。东汉初无常员,至灵帝时,侍中舍有八区,论者因言员本八人。〔2〕

据此,《汉仪》所言侍中“员本八人,陪见旧在……尚书上”是灵帝朝的事。灵帝光和元年(178年),蔡质与其侄蔡邕一起遭宦官诬陷下狱,“有诏减死一等,与家属髡钳徙朔方”,其后的事不见记载。从光和元年到献帝即位还有十二年。蔡质下狱时已“衰老白首”,〔3〕但有可能活到献帝时。灵帝朝既曰:“旧”,下文“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书下”,便应是献帝朝的事。

《续汉书•百官志三》黄门侍郎条注引《献帝起居注》:

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旧侍中、黄门侍郎以在中官者,不与近密交政。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闱,机事颇露,由是王允乃奏比尚书,不得出入,不通宾客,自此始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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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汉书》,第3593页。

〔2〕《初学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80页。

〔3〕见《后汉书》卷六〇下《蔡邕传》,第2002页。

〔4〕《后汉书》,第3594页。

献帝即位后,对侍中寺进行了改革,不仅将侍中、黄门侍郎的员额减为六人,还让他们“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所谓“出入禁中”,语意不很明确,但以理解为“止禁中”并可自由出入为顺。这就意味着献帝在让郎官入禁中接替宦官职掌的同时,也让侍中、黄门侍郎入禁中取代了中常侍、小黄门的位置。“旧侍中、黄门侍郎”云云,说的是献帝以前的情形。其中“以在中宫”费解,从上下文看,“以”似为“不”之讹,“中宫”则指“禁中”。全文大意是“诛黄门”之前,侍中、侍郎不在禁中,不与皇帝身边的“近密”之人接触,故不致泄露机密“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闱”,致使“机事颇露”于是,司徒王允奏请献帝,令侍中、黄门侍郎“比尚书,不得出入,不通宾客”。“出入禁闱”就是出入禁中,“不得出入”当然是不得出入禁中。东汉尚书台位于“殿中”,其官员不能自由出入禁中。王允令侍中、黄门侍郎“比尚书”,应是比照尚书之制,使其居殿中理事并不得自由出入禁中。据《汉仪》所言“今官出入禁中”判断,蔡质看到了献帝初年的情形,但未见其后又“不得出入”的变故。《献帝起居注》记献帝一朝事。所谓“自此始也”,意味着侍中、侍郎“不得出入”禁中的状态一直维持到献帝末年。〔1〕

曹魏的侍中寺、西晋的门下省在禁中还是在殿中,《晋书•职官志》只字不提。《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侍中条曰:

汉世,与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毕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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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志》卷六《董卓传》注引《献帝起居注》曰:李催“过省闷问起居,求人见……侍中、侍郎见傕带杖,皆惶恐,亦带剑持刀,先入在帝侧。”又引《魏书》曰献帝至安邑,“居棘篱中……诸将或遣婢诣省闷,或自赍酒啖,过天子饮,侍中不通,喧呼骂詈。”(第184页)从这些记载看,侍中、黄门侍郎似皆侍从禁中。但这是非常时期,不能反映正常制度。

入,与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御,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不主数。〔1〕

这段文字基本沿用蔡质之说,详述汉代侍中或“止禁中”或“出禁外”的变化,而对献帝朝及魏晋的情形皆未提及。这似乎是在暗示,魏晋的侍中、黄门侍郎仍像东汉章帝以后那样在“禁外”,而且未再发生变化。〔2〕

有材料可以印证《宋志》的暗示。《晋书》卷二四《职官志》:“中书省……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画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3〕魏晋侍中、黄门侍郎的主要职掌,除“切问近对,拾遗补阙”之外,还有“评尚书奏事”。〔4〕根据这条史料,尚书奏事送交皇帝前,须先由门下省审核。侍中、黄门侍郎“署事过”,再交中书省,由通事郎或侍郎“奏以入”。中书省在殿中,已如前述。从文书流程看,尚书奏事经过门下、中书两省后才送入禁中,因而门下省应该也在殿中。《晋志》又曰:“给事黄门侍郎……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宋志》则曰:“侍中……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5〕多“殿内”两字。“众事”包括掌管“门钥”。《晋书》卷五九《赵王伦传》载伦与孙秀发动政变事曰:“告右卫攸飞督闾和,和从之,期四月三日丙夜一筹,以鼓声为应。至期,乃矫诏敕三部司马……于是众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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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书》,第1239页。

〔2〕《晋书》卷四〇《贾充传附贾谧》:“迁侍中,专掌禁内,遂与后成谋,诬陷太子”。(第1174页)所谓“专掌禁内”只是门下省内部的一项分工。贾谧是贾皇后的外甥和死党,迁侍中后,分工掌管禁中事务,遂得协助贾后诬陷太子。

〔3〕同上书,第734页。

〔4〕同上书,卷二四《职官志》:“自魏至晋……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第733页)

〔5〕《宋书》,第1238页。

之。伦又矫诏开门夜入。”〔1〕而《太平御览》卷七六三引王隐《晋书》曰:“赵王伦欲废贾后,而门钥在侍中处。所部司马多木作,有利锯。至期,伦乃命三部司马以铜锯截关开门。”〔2〕文中“所部”疑为“三部”之讹。二卫所领三部司马是殿中兵,〔3〕他们从殿中锯开的门当然是殿门。由此可知,殿门的钥匙是由侍中掌管的。东晋仍然如此。《晋书》卷九三《外戚王蕴传》王爽“历给事黄门侍郎、侍中。孝武帝崩,王国宝夜欲开门入为遗诏,爽距之,曰:‘大行晏驾,皇太子未至,敢入者斩! ’乃止”。〔4〕王国宝时任中书令,〔5〕“夜欲开门”至中书省草诏。中书省在殿中,故其欲开之门当为殿门。侍中王爽“距之”,说明殿门归他掌管,也说明侍中值宿的门下省在殿中。

《三国志》卷二七《王昶传》注引《别传》曰任暇,“文帝时,为黄门侍郎……自在禁省,归书不封”。〔6〕如前述,禁中也称“禁省”。故这条材料字面上可理解为黄门侍郎在禁中办公。这是个反例,但不足以否定上述结论。因为黄门侍郎所在之“省”也可理解为门下省。《晋书》卷三〇《庾峻传附庾珉传》怀帝时“为侍中,直于省内,谓同僚许遐曰:‘世路如此,祸难将及,吾当死乎此屋耳!’”〔7〕文中的“省”亦指侍中宿直之门下省。自汉末“诛黄门”后,由于宦官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士人接管了禁中的许多事务,“禁中”的概念也不像以前那样严格,《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曰:汉代“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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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书》,第1599页。

〔2〕《太平御览》,第3387页下栏。

〔3〕参本书《魏晋洛阳宫禁军制度的变迁》。

〔4〕《晋书》,第2421页。

〔5〕同上书,卷七五《王湛传附王国宝》:“迁中书令、中领军。”(第1971页)卷二七《五行志上》孝武帝太元十五年“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第801页)

〔6〕《三国志》,第748页。

〔7〕《晋书》,第1395页。

禄外部……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1〕“禁中”一词在这段文字中两次出现,应非笔误。但光禄勋从来不曾“居禁中”,而是“居殿中”。《史记》卷一○《孝文本纪》:“以张武为郎中令(后改名光禄勋),行殿中。”〔2〕《汉书》卷六六《杨恽传》:“为诸吏光禄勋……居殿中。”〔3〕都是显证。故《宋志》此处所谓“禁中”其实是严格意义上的“殿中”。所言“光禄外部”在“殿门外”,也透露出光禄本部在“殿门”内。《梁书》卷二五《徐勉传》:“除尚书仆射……禁省中事,未尝漏泄。每有奏表,辄焚藁草。”〔4〕此处“禁省”似指尚书省,而尚书省既不在禁中,也不在殿中(说详下)。

散骑省的位置,也不见明确记载。《初学记》卷一二散骑常侍条“晋置四人,隶门下。”〔5〕《唐六典》卷八《门下省》左散骑常侍条注曰:“晋置四人……虽隶门下,别为一省,潘岳云‘寓直散骑之省’是也。”〔6〕祝总斌先生据此认为,曹魏时散骑之职是独立的,西晋时则隶属门下省。〔7〕不过,《初学记》并未提供相关证据,史籍中也未见其例。潘岳语见其《秋兴赋序》:“晋十有四年……以太尉掾兼虎贲中郎将,寓直于散骑之省。”〔8〕又《晋书》卷五九《赵王伦传》载王舆曾将司马馥“囚之于散骑省,以大戟守省閤”。〔9〕可见散骑确实“别为一省”,不在门下省中。

值得注意的是,魏文帝置散骑之职是为了替代中常侍和小黄门。《三国志》卷二《文帝纪》延康元年(220年),曹丕即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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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书》,第1229页。

〔2〕《史记》,第417页。

〔3〕《汉书》,第2890页。

〔4〕《梁书》,第379页。

〔5〕《初学记》,第285页。

〔6〕《唐六典》,第246页。

〔7〕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265页。

〔8〕《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卷一三潘岳《秋兴赋序》,第202页上栏。

〔9〕《晋书》,第1604页。

位后立刻下令“置散骑常侍、侍郎各四人。其宦人为官不得过诸署令。为金策著令,藏之石室。”〔1〕此令专门针对宦官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汉末用郎官取代宦官的做法,允许禁中署令以下职位用宦者,但未恢复中常侍和小黄门,而是置散骑常侍和散骑侍郎以取代之。文帝此举即解决了禁中无宦者带来的不便,也排除了中常侍、小黄门干政局面再现的可能。这是一项重大政治决定,故异常郑重其事,要“金策著令,藏之石室”。《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至晋不改。”〔2〕《宋书》卷四〇《百官志下》亦曰:“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3〕《初学记》卷一二散骑常侍条“魏文帝复置散骑之职,以中常侍合为一官,除中字,直曰散骑常侍。”〔4〕史家的这些说法,也将中常侍与散骑常侍联系起来,将后者看作前者的替代者。

东汉侍中“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中常侍“掌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给事中,关通中外”,小黄门“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5〕他们的职掌大致相同,主要区别在于能否“入内宫”。“内宫”就是“禁中”。侍中、黄门侍郎在“禁外”,“有事乃人,毕即出”。中常侍、小黄门“止禁中”,可自由出入禁门。魏晋侍中、黄门侍郎和散骑常侍、散骑侍郎的职掌仍高度重叠。《晋书》卷二四《职官志》:“待中……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自魏至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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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志》,第58页。

〔2〕《晋书》,第733页。

〔3〕《宋书》,第1244页。

〔4〕《初学记》,第285页。

〔5〕《续汉书•百官志三》,《后汉书》,第3593、3594页。

共平尚书奏事。”〔1〕如前述,魏晋门下省仍在殿中。散骑常侍、侍郎既是用来替代中常侍、小黄门的,有可能也在禁中。

史传中有一些例子,隐约透露出散骑省在禁中。如《晋书》卷三七《安平王孚传》魏文帝时,“转孚为中书郎、给事常侍,宿省内”。〔2〕魏晋无“给事常侍”之职,应为给事中、散骑常侍,中间或有脱文。散骑常侍须宿值于散骑省,不必特别说明。故此处“宿省内”应指宿于禁中。同书卷三九《荀勖传》:“昔魏武帝使中军司荀攸典刑狱,明帝时犹以付内常侍。”〔3〕魏晋亦无“内常侍”一职,所指无疑也是散骑常侍。荀勖称散骑常侍为“内常侍”,或许是因其“宿省内”。《三国志》卷九《夏侯尚传附夏侯玄传》注引《魏书》曰:中书令李丰欲联合宦官苏铄等推翻司马师,许诺曰:“事成,卿等皆当封侯常侍也。”〔4〕魏无中常侍,李丰所谓“常侍”应是散骑常侍。许宦官以散骑常侍,当是由于散骑常侍和宦官一样也宿值禁中。《晋书》卷五九《赵王伦传》王舆率众攻入殿中后,“登墙烧屋”,将孙秀、许超、士猗等逼出中书省,斩之以徇执其党谢恢、骆休、王潜“于殿中斩之”又“于宣化闼中斩孙弼以徇”。而赵王伦的儿子“司马馥在秀坐”,王舆因其身份特殊,“使将士囚之于散骑省”。当时殿中一片混乱。散骑省相对安全,应是因其在禁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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