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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苏镇 当前章节:15600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7:58

“殿中”办公区内最重要的设施当然是承明殿。该殿也有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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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727页。

〔2〕《史记》,第2030页。

〔3〕《汉书》,第2775页。

〔4〕同上书,第2791、2789页。

〔5〕同上书,卷七二《鲍宣传》,第3088、3093页。

〔6〕同上书,第2320页。

〔7〕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第121页。

两个庭院,内院称“殿下”或“中庭”,外院即所谓“廷中”。〔1〕秦和汉初,皇帝出现在殿上时,殿下有郎中持兵警卫。《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持兵皆陈殿下。”〔2〕同书卷九九《叔孙通列传》载汉七年长乐宫朝会仪

传言“趋”,殿下郎中夹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向)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向)。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3〕

但惠帝以后不再有郎中陛戟的记载。张家山336号汉墓出土竹简有《朝律》一篇,据参与整理的彭浩说,其内容“与叔孙通制定的朝见礼仪相近”。该墓还出土了文帝前元七年(前173年)《历谱》,故彭浩推测这批简“大约是文帝时期的”。〔4〕在目前已刊布的四枚简的释文中,有如下两段文字:

趋,下就位,少府、中郎进。

后五步,北上,谒者一人立东陛者南面。立定,典客言具,谒者以闻。皇帝出房,宾九宾及朝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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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本书《未央宫四殿考》。

〔2〕《史记》,第2535页。

〔3〕 同上书,卷九九《叔孙通列传》,第2723页。

〔4〕彭浩:《湖北江陵出土西汉简牍概说》,载大庭修编:《漢簡研究の現状と展望》,关西大学出版会,1993年,第171页。

〔5〕胡平生:《中国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竹简概述》,载大庭修编:《漢簡研究の現状と展望》,第273页。参曹旅宁:《张家山336号汉墓<朝律>的几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刘海宇《介绍一枚张家山三三六号汉墓〈朝律〉简的清晰图版》,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3年8月。

其内容与上引《叔孙通列传》相似而较详。值得注意的是,《叔孙通列传》:“趋”之下紧接“殿下郎中夹陛”,简文“趋”之下是“下就位,少府、中郎进”。“下就位”可能指赞礼的官员在殿上传言“趋”,然后下殿就位。“少府、中郎进”则指少府和中郎首先进入殿下。少府先进,可能是要安排或检查有关事务。中郎先进,应是在殿下持兵夹陛。如果是这样,便意味着殿下夹陛者由“郎中”变为“中郎”了。

《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武帝姑窦太主寡居而近幸董偃,“上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内董君。是时,朔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斩罪三,安得入乎!’……上默然不应,良久曰:‘吾业已设饮,后而自改。’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处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上曰:‘善。’有诏止,更置酒北宫。”〔1〕案其上文,东方朔当时“为中郎”。这是中郎陛戟的实例。此例还表明,中郎在殿下陛戟,可听到殿上谈话,并可发表意见。《汉书》卷五〇《汲黯传》:“臣愿为中郎,出入禁闼,补过拾遗。”〔2〕可见“补过拾遗”是中郎的一项职责。《史记》卷一〇二《冯唐列传》:“为中郎署长,〔3〕事文帝。文帝辇过,问唐。”唐应答失礼,“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让曰:‘公奈何众辱我,独无闲处乎’”〔4〕观此例,中郎署应在禁门外,金马、长秋门内。同书卷一〇一《袁盎列传》载文帝“每朝,郎官上书疏,未尝不止辇受其言”。〔5〕文帝乘辇上“朝”,应是由温室省至承明殿或前殿,能在途中向文帝“上书疏”的郎官应是中郎。这也是中郎“补过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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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2852、2856页。

〔2〕同上书,第2321页。

〔3〕“中郎署”,《汉书》卷五〇《冯唐传》作“郎中署”。从上下文看,当以《史记》

为是。

〔4〕《史记》,第2757页。

〔5〕同上书,第2741页。

遗”的一种方式。《汉书》卷六四《贾捐之传》:“待诏金马门……数召见,言多纳用。”班固称其“出入禁门招权利”。①在金马门内供职的官员有较多机会奉召出入禁门。中郎亦然,上引《冯唐传》说文帝“入禁中”后“召唐”,就是将其召入禁中。汲黯称“愿为中郎,出入禁闼”,正是基于这一制度。

《汉书》卷二《惠帝纪》载惠帝即位恩诏有郎官赐爵之文:

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盾、执戟、武士、驺比外郎。〔2〕

这段文字常被引用,但疑点甚多,显然存在缺失和错乱之处。〔3〕案其下文,有“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春者,皆耐为鬼薪白粲”一句。此句又见于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具律》,其文为:“上造、上造妻以上,及内公孙、外公孙、内公耳玄孙有罪,其当刑及当为城旦春者,耐以为鬼薪白粲。”〔4〕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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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2830、2835、2838页。

〔2〕 同上书,第85页。

〔3〕先言“中郎郎中”赐爵待遇相同,“外郎”低一等后言“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未及郎中最后言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等“比外郎”,又不及中郎。“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尤为费解。照此规定,中郎不满四岁满一岁、外郎不满六岁满二岁者皆无着落。张晏意识到这一问题,故曰:“不满一岁,谓不满四岁之一岁,作郎三岁也。不满二岁,谓不满六岁之二岁,作郎四岁也。”颜师古认为“此说非也,直谓作郎未经一岁二岁耳。”(《汉书》第86页)张晏的解释固然迂曲,且不能完全排除矛盾。师古否认疑点的存在,还不如张晏。王先谦《补注》引刘颁曰:“中郎二岁乃当一级,今不满一岁亦一级,恩优之也。又散郎三岁当赐一级,今断不满二岁赐钱万,则满二岁亦赐一级矣。”(《汉书补注》第60 页上栏)所谓“中郎二岁乃当一级”和“散郎三岁当赐一级”都是刘颁推算出来的,且仍不能弥缝中郎满二岁和满一岁皆赐一级、外郎满三岁和满二岁皆赐一级的矛盾,“恩优”之说也不免牵强。

〔4〕《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0页。

相对照,《汉书》之文简略且有失准确。据此推测,上引赐爵之文恐亦非照抄诏书原文,而是有所省略。若依逻辑补足省略和缺失的信息(用圆括号)、删去错乱之文(用方括号),诏书原文应是“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一岁一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二岁一级)中郎(郎中)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中郎)郎中。谒者、执盾、执戟、武士、驺比外郎。”

由此看来,惠帝时“中郎”和“郎中”的地位待遇大致相等。而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中郎“秩比六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1〕中郎和郎中有了不同的秩级,且分属郎中将和中郎将。这一变化应是文景以后出现的。《百官公卿表》称“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系指郎中而言,中郎的职掌则未明确交代。《惠帝纪》注引苏林曰:“中郎,省中郎也。”〔2〕王先谦《补注》引姚鼐曰:“此中郎乃天子禁中亲近之人,其所任乃景武以后侍中、中常侍之职。”先谦曰:“中郎、侍郎,亲近天子之官,郎中较疏……苏说中郎为省中郎,其说是矣。”〔3〕今案史籍中未见西汉中郎值宿“省中”的例证,苏说无据。姚鼐、先谦之说由苏说而来,当然也不可信。但中郎“亲近”而郎中“较疏”的判断是正确的。中郎在禁门外值宿,除“陛戟殿下”“补过拾遗”外,可能还负责金马、长秋等门内的宿卫。《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下》载大司马董忠谋反,被宦官格杀于省户下,“省中相惊,传勒兵至,郎署皆拔刃张弩。”〔4〕消息从省户传开,必先惊动附近的中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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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727页。

〔2〕同上书,第86页。

〔3〕王先谦:《汉书补注》,第60页上栏。

〔4〕《汉书》,第4185页。中华书局本将这段文字点作“省中相惊传,勒兵至郎署,皆拔刃张弩”,文意费解。案其上文“莽遣使者分召忠等。时忠方讲兵都肆,护军王咸谓忠谋久不发,恐漏泄,不如遂斩使者,勒兵入,忠不听。”据此,“传勒兵至”应是误传大司马董忠勒兵至,故“郎署皆拔刃张弩”,准备护驾。

署,故首先做出反应的应是中郎。

西汉皇帝在殿上处理政务时,尚书、侍御史、谒者等官员常在左右。《汉书》卷六八《霍光传》左将军上官桀与桑弘羊、燕王旦等诈令人上书,诬告霍光谋反,“书奏,帝不肯下。明旦……光入,免冠顿首谢。上曰:‘将军冠。朕知是书诈也,将军无罪。’……是时帝年十四,尚书左右皆惊。”〔1〕同书卷六七《朱云传》云“上书求见”,于殿上当众弹劾丞相张禹,成帝大怒,“御史将云下”,云大呼抗争,“攀殿槛,槛折”。〔2〕同书卷九九《王莽传上》:莽拜宰衡后,仿照皇帝待遇,“出,从大车前后各十乘,值事尚书郎、侍御史、谒者、中黄门、期门羽林”皆从。〔3〕由出行的排场可推想殿上之情形。尚书、侍御史、谒者既须侍于殿上,其所属机构必在附近。参照当时长官在内院办公、僚属在外院理事之通例,尚书、侍御史、谒者等机构应在承明殿之“廷中”。

《初学记》卷一一《尚书令》引《汉官》云“秦代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号尚书……汉因秦置之。”〔4〕西汉尚书肯定也在“殿中”,具体在殿中何处,史无明文。《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平帝选后,“庶民、诸生、郎吏以上守阙上书者日千余人,公卿大夫或诣廷中,或伏省户下”,要求立王莽之女为皇后。〔5〕“守阙”者显然是不能入宫的人,只能通过公车递交章疏。“伏省户下”者则是有资格奉召进入省中的官员,希望直接向平帝表达意见。而“诣廷中”者应当是那些可入殿中但不能进入省中的官员。他们“诣廷中”,是想通过尚书向平帝转达意见。

西汉制度,上报皇帝的文书应先由尚书接收并处理,然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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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2935、2936页。

〔2〕同上书,第2915页。

〔3〕同上书,第4068页。

〔4〕《初学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58页。

〔5〕《汉书》,第4051、4052页。

奏。《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哀帝即位,莽“移病求退”,哀帝下诏挽留,称“已诏尚书待君奏事”。〔1〕一般情况下,尚书向皇帝奏事,若有大臣辅政,则经其审阅后上奏。尚书因此而有“枢机”之称。如张安世以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史称“职典枢机”〔2〕孔光先后任尚书、尚书仆射、尚书令、领尚书事,史称“凡典枢机十余年”。〔3〕除接收和处理文书外,尚书还常常代表皇帝直接与官员对话。如成帝曾“数使尚书责问丞相”〔4〕哀帝益封董贤户邑,丞相王嘉“封还诏书”,哀帝“发怒,召嘉诣尚书,责问”,令嘉“对状”。〔5〕丞相朱博、御史大夫赵玄奉傅太后旨弹劾傅喜,哀帝“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诣尚书问状,玄辞服”。“天臣通过尚书奏事,尚书还有责任核实其内容。如博士夏侯常私下对光禄大夫龚胜说,“高陵有子杀母者”。“胜白之。尚书问‘谁受’对曰:‘受夏侯常。’尚书使胜问常。常连恨胜,即应曰:‘闻之白衣,戒君勿言也。奏事不详,妄作触罪。’胜穷,亡以对尚书。”〔7〕梅福曾建议“民有上书求见者,辄使诣尚书问其所言”,〔8〕正是希望扩展尚书的这一功能,进一步广开言路。霍光死后,霍氏子弟仍然控制着尚书。宣帝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力,“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群臣进见独往来”。〔9〕这表明,在正常情况下,吏民奏事、群臣进见皆须经过尚书。在这一制度背景下,《王莽传》所言部分官员“诣廷中”,应是至廷中“诣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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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4042页。

〔2〕同上书,卷五九《张汤传附张安世传》,第2649页。

〔3〕同上书,卷八一《孔光传》,第3353页。

〔4〕同上书,卷七〇《陈汤传》,第3027页。

〔5〕同上书,卷八六《王嘉传》,第3500页。

〔6〕同上书,卷八三《朱博传》,第3407页。

〔7〕同上书,卷七二《龚胜传》,第3082页。

〔8〕同上书,卷六七《梅福传》,第2920页。

〔9〕同上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51页。

《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御史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1〕按照这种说法,兰台既是收藏图籍秘书之处,也是御史中丞和侍御史们的办公场所。但《初学记》卷一二《职官部》:“兰台”条引《汉官仪》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别在殿中,兼典兰台秘书,外督部刺使,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僚。”〔2〕“御史中丞二人”衍“中”字,应删。这条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兼典兰台秘书”之说。根据这种说法,兰台并非御史中丞的办公场所,而是由御史中丞“兼典”的收藏“图籍秘书”之处。从具体史实看,“掌图籍秘书”确实不是御史中丞的主要职责,因而《汉官仪》的说法更符合事实。侍御史的日常工作应是“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这一职掌与尚书相关,故其办公场所当去尚书不远,也应在“廷中”。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如淳注引刘歆《七略》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3〕刘歆所谓“延阁”“广内”“秘室”于汉代文献无考。观其语气,“外”“内”应指宫外、宫内。宫外藏书由太常、太史、博士掌管,而太史、博士皆属太常,宫内藏书则未言由谁掌管。《汉书》卷六八《霍光传》载霍山“坐写秘书”,光夫人显“为上书献城西地,入马千匹,以赎山罪”。〔4〕同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下》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蒲侯苏昌为太常,十一年坐籍霍山书泄秘书免。”师古曰:“以秘书借霍山。”〔5〕此事具体情形应是,霍山从太常苏昌处借得“秘书”并私自抄写,致使泄露外传,二人因此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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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725页。

〔2〕《初学记》,第291页。

〔3〕《汉书》,第1702页。

〔4〕同上书,第2956页。

〔5〕同上书,第796、797页。

罪。由此看来,“秘书”亦归太常掌管。《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迁为太史令,细史记石室金匮之书。”《索隐》案:“石室、金匮皆国家藏书之处。”又引小颜云“细谓缀集之也。”〔1〕《初学记》卷一二《职官部》:“兰台”条引环济《要略》曰:“御史中丞有石室,以藏秘书图谶之属。”〔2〕《通志•职官略四》:“中丞”条“中丞在殿中兰台,有石室以藏秘书图谶之属。”〔3〕环济乃晋人,其说之来源已无从查考。郑樵之说显然来自环济。但兰台“有石室”是完全可能的。太史令乃太常属官,司马迁能大量利用兰台藏书,当与此有关。

《史记》卷七〇《张仪列传》张仪建议秦武王“出兵函谷而毋伐,以临周,祭器必出,挟天子,按图籍,此王业也。”同书卷五三《萧相国世家》:“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人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5〕《汉书》卷一《高帝纪上》载此事,作“萧何尽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是秦汉人所谓“图籍”“图籍文书”“图书”等概念,都可指国家收藏的律令、户籍、舆图、诏令、章奏等。“秘书”则指宫中所藏,有更高的保密等级。秦之图籍在汉初有重要实用价值,最初应藏丞相府。今本《三辅黄图》曰:“石渠阁,萧何造,其下砸石为渠以导水,若今御沟,因为阁名。所藏入关所得秦之图籍,至于成帝,又于此藏秘书焉。”〔7〕石渠阁曾藏萧何所得秦朝图籍之说,不见于《史记》《汉书》,不知是否可信。可以肯定的是,西汉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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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记》,第3296页。

〔2〕《初学记》,第291页。

〔3〕《通志二十略》,王树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070页。

〔4〕《史记》,第2299页。

〔5〕同上书,第2014页。

〔6〕《汉书》,第23页。

〔7〕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第339页。

文书是藏于兰台的。

成帝时,“齐人甘忠可诈造《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十二卷”,传于弟子夏贺良等。哀帝时,有大臣“白贺良等所挟忠可书”,参照上引龚胜之例,应是通过尚书向皇帝推荐此书。哀帝召贺良等待诏黄门,并听信其言,“改元易号”。〔1〕这场闹剧不久即宣告失败,但“甘忠可、夏贺良谶书在兰台”,〔2〕王莽还曾加以利用。由此可知,凡经尚书奏上皇帝的重要文书,都会由兰台保存以备查。元帝晚年欲改换太子,“数问尚书以景帝时立胶东王故事”。〔3〕当时去景帝已百余年,尚书必定要查阅相关诏令文书。《汉书》卷八一《孔光传》:“光以高第为尚书,观故事品式,数岁明习汉制及法令。”〔4〕可见,作为尚书,“观故事品式”是经常性的工作。关于西汉尚书之职掌,《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只有“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五人,有四丞”一句,〔5〕语焉不详。《续汉书•百官志三》尚书条本注曰:“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其下详载四曹分工。〔6〕《初学记》卷一一《尚书令》:“通掌图书”条引司马彪《续汉书》曰:“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官,初置尚书员五人,〔7〕一人为仆射,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各有曹任。”其下详载四曹之分工。《初学记》所引《续汉书》之文比《续汉志》更详,且多“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一句。《晋书•职官志》《通典》《太平御览》等书所载皆与《初学记》同。据此,西汉尚书有“通掌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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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卷七五《李寻传》,第3192页。

〔2〕同上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第4094页。

〔3〕同上书,卷八二《史丹传》,第3377页。

〔4〕同上书,第3353页。

〔5〕同上书,第732页。

〔6〕《后汉书》,第3597页。

〔7〕据此,尚书员额由四人增至五人,似在成帝时。但《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载元帝时,宦官石显“干尚书事,尚书五人皆其党也”。(第1948页)则元帝时,尚书已有五人。

〔8〕《初学记》,第259、260页。

秘记”之职。此尚书“通掌”之“图书秘记”与御史中丞“兼典”之“图籍秘书”应是一码事,即兰台所藏。因此,西汉殿中之兰台应去尚书和御史不远。

张衡《西京赋》:“内有常侍、谒者,奉命当御。外有兰台、金马,递宿迭居。次有天禄、石渠,校文之处。重以虎威章沟严更之署,徼道外周,千庐内附,卫尉八屯,警夜巡昼。”〔1〕这段描述是由内而外展开的。常侍、谒者是皇帝侍臣,常在承明殿上侍帷幄,故曰:“内”。〔2〕兰台、金马相对于常侍、谒者而称“外”,可知去承明殿不远。天禄、石渠都在殿门之内,〔3〕故曰:“次”。“虎威章沟”以下则指殿门外、司马门内的警卫设施。兰台、金马连称,可见兰台在金马门内。班固《西都赋》也有类似的描述:“左右庭中,朝堂百寮之位……又有天禄、石渠,典籍之府……又有承明、金马,著作之廷……周以钩陈之位,卫以严更之署。”〔4〕《西京赋》:“兰台、金马”,《西都赋》作“承明、金马”,可见兰台与承明关系密切,位置应在承明殿附近。

未央宫“殿中”机构和设施

殿中服务区 光禄勋、少府、太仆

郎中三将、郎中

石渠阁、天禄阁

殿中官员宿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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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第41页上栏。

〔2〕薛综曰:“常侍阉官,谒者寺人也。”案《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中常侍为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官令至郎中”,显然不是阉官少府所属宦官有中书谒者或中谒者,而谒者为光禄勋属官,显然也不是寺人。薛综说误。

〔3〕据《汉长安城未央宫——1980—1989年考古发掘报告》,“天禄阁遗址在北宫墙以南60米,其与未央宫前殿遗址南北相对,二者间距730米”,石渠阁遗址“东距天禄阁遗址520米,北距未央宫北宫墙60米”(第17、18页),皆在“殿中”区域最北侧。

〔4〕《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第27页上栏。

续表

殿中办公区

承明殿、玉堂殿、高门殿

宦者署、兰台、朝堂

尚书、侍中、侍御史、谒者

黄门侍郎、太中大夫、中(光禄)大夫、谏大夫

三中郎将、中郎

三 所谓“中朝”

“中朝”概念不见于《史记》,而屡见于《汉书》。如《汉书》卷七三《韦贤传》元帝“诏中朝臣具复毁庙之文”。〔1〕卷八四《翟方进传》司隶校尉弹劾丞相,“愿下中朝特进列侯、将军以下,正国法度”。〔2〕同样概念,有时称作“内朝”。如《翟方进传》:“诏举方正直言之士”,陈咸“对策,拜为光禄大夫、给事中”。方进奏“咸前为九卿,坐为贪邪免……不当蒙方正举,备内朝臣。”〔3〕“中朝”也在“殿中”,是西汉中后期颇为重要的一项制度,但史家未留下明确记载,后世学者也存在一些误解。现基于上文对“殿中”的认识,再对“中朝”问题略做考证如下。

《汉书》卷七七《刘辅传》:“中朝左将军辛庆忌、光禄勋师丹、太中大夫谷永俱上书。”注引孟康曰:“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4〕王先谦《补注》引刘奉世曰:“案文,则丹、永皆中朝臣也。盖时为给事中、侍中、诸吏之类。”〔5〕钱大昕《三史拾遗》卷三“刘辅传”条对孟康此注做了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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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3123页。

〔2〕同上书,第3413页。

〔3〕同上书,第3419页。

〔4〕同上书,第3253页。

〔5〕王先谦:《汉书补注》,第1405页。

《汉书》称中朝官,或称中朝者,或称朝者,其文非一,唯孟康此注最为分明。《萧望之传》:“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诸吏富平侯张延寿、光禄勋杨恽、太仆戴长乐问望之计策。”《王嘉传》:“事下将军中朝者。光禄大夫孔光、左将军公孙禄、右将军王安、光禄勋马官、光禄大夫龚胜……”《龚胜传》又有司隶鲍宣。光禄大夫非内朝官,而孔光、龚胜得与议者,加给事中故也,此《传》太中大夫谷永亦以给事中故得与朝者之列,则给事中亦中朝官。孟康所举不无遗漏矣。光禄勋掌宫殿掖门户,在九卿中最为亲近。昭、宣以后,张安世、萧望之、冯奉世、辛庆忌皆以列将军兼领光禄勋。而杨恽为光禄勋,亦加诸吏,故其与孙会宗书自称“与闻政事”也。然中外朝之分,汉初盖未之有。武帝始以严助、主父偃辈入直承明,与参谋议,而其秩尚卑。卫青、霍去病虽贵幸,亦未干丞相、御史职事。至昭、宣之世,大将军权兼中外,又置前、后、左、右将军,在内朝预闻政事,而由庶僚加侍中、给事者,俱自托为腹心之臣矣。〔1〕

综合上述说法,所谓“中朝”和“外朝”是由不同职位组成的,“外朝”包括“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中朝”包括大司马、前后左右将军以及光禄勋、光禄大夫、太中大夫、司隶校尉、列侯等有侍中、中常侍、散骑、诸吏、给事中等加官者。学人论及“中朝”,皆以此认识为前提。然而这一认识并不准确。

今案《汉书》无“外朝”一词。孟康乃曹魏时人,其“外朝”概念应来自当时流行的礼书及汉儒之说。《周礼•小司寇•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王有五门,外曰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外朝在路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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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定钱大昕全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册,第84、85页。

郑玄则提出,五门顺序应是皋、库、雉、应、路,“然则外朝在库门之外,皋门之内与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会殿,亦古之外朝哉?”〔1〕同书《地官•槁人》:“掌共外、内朝冗食者之食。”郑玄注:“外朝,司寇断狱弊讼之朝也。今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之殿,云天子与丞相旧决大事焉。是外朝之存者与”〔2〕是《周礼》及汉儒所谓“外朝”皆指场所,而非官职。《汉书》卷八九《循吏黄霸传》载宣帝时,霸为丞相,“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令为条教者“先上殿”。当时“有羁雀飞止丞相府屋上”,霸误以为“皇天报下神雀”,遭在场“郡国吏”耻笑。〔3〕此“殿”当即郑玄所谓“百官朝会之殿”。郑玄认为,两汉丞相府和司徒府中的“百官朝会之殿”,可能是“古之外朝”或“外朝之存者”。可见在郑玄的意识中,两汉的“百官朝会之殿”并无“外朝”之称,只是性质与“古之外朝”相似,因而可能是后者之遗存。郑玄既不知西汉有“外朝”,孟康之说恐系杜撰,是用儒生心目中的西周之制进一步比附西汉之制的产物,同时又根据《汉书》中的“中朝臣”“内朝臣”等概念,将“中朝”和“外朝”指实为各种具体“官职”。

《礼记•玉藻》:“朝服以日视朝于内朝……君日出而视之,退适路寝听政。”郑玄注:“此内朝,路寝门外之正朝也。”〔4〕《周礼•夏官•司士》:“王入,内朝皆退。”郑玄注:“王入,入路门也。王入路门,内朝朝者皆反其官府治处也。”贾公彦疏:“王视朝讫,王入路门于路寝听事,其群臣等各退向治事之处。”〔5〕是礼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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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三经注疏》,第3册,第532页下栏。

〔2〕同上书,第3册,第254页上栏。

〔3〕《汉书》,第3632页。颜师古释此丞相府中之“殿”曰:“丞相所坐屋也。古者屋之高严,通呼为殿,不必宫中也。”不过,非皇家和诸侯王建筑而称“殿”的例子在《汉书》中仅此一见。颜氏的证据不够坚强。

〔4〕《十三经注疏》,第5册,第545页下栏。

〔5〕同上书,第3册,第471页下栏。

谓“内朝”亦为场所,指路门外天子视朝处。西汉之“中朝”,本意应仍是场所,因为“中朝臣”的主要职责是奉诏集体议事。如《汉书》卷六六《杨恽传》:“中书谒者令宣持单于使者语,视诸将军、中朝二千石。”〔1〕卷七八《萧望之传》:“五凤中匈奴大乱……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诸吏富平侯张延寿、光禄勋杨恽、太仆戴长乐问望之计策。”〔2〕卷八六《王嘉传》:哀帝怒丞相王嘉,“事下将军中朝者。光禄大夫孔光、左将军公孙禄、右将军王安、光禄勋马宫、光禄大夫龚胜劾嘉迷国罔上不道,请与廷尉杂治”。〔3〕卷八六《师丹传》:“丹使吏书奏,吏私写其草。丁、傅子弟闻之,使人上书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书。上以问将军中朝臣,皆对曰:‘……宜下廷尉治。’”〔4〕礼家所谓“路门”外的“内朝”,相当于承明殿前外院之“廷中”,而“中朝臣”议事的场所正是“廷中”。《汉书》卷六八《霍光传》霍光废黜刘贺后,“坐庭(庭同廷)中,会丞相以下议定所立”。〔5〕同书卷七五《夏侯胜传》宣帝令群臣议武帝庙乐,“于是群臣大议廷中。”〔6〕班固《西都赋》描述未央宫,有“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萧曹魏邴,谋谟乎其上”之文。〔7〕是“廷中”有“朝堂”。《汉书》卷一〇《成帝纪》建始元年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座。”注引服虔曰:“公卿以下朝会座也。”又引晋灼曰:“内朝臣之朝座也。”师古曰:“朝臣座之在宫殿中者也。”〔8〕笔者认为,此“朝者座”应是承明殿廷中朝堂内群臣的座位。所谓“议廷中”就是在廷中朝堂内议事,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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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2891页。

〔2〕同上书,第3279页。

〔3〕同上书,第3500、3501页。

〔4〕同上书,第3506、3507页。

〔5〕 同上书,第2947页。

〔6〕同上书,第3156页。

〔7〕胡克家刻本《文选》,第26页上栏。

〔8〕《汉书》,第304页。

“中朝臣”则是有资格参与廷中议事的殿中官员。

西汉“中朝臣”最重要的成员是将军,包括大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和前、后、左、右将军。《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1〕案史传所载,诸将军确有“掌兵”者。《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文帝即位,“拜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除此之外,卫将军还有自己的军队。二年(前178)十一月,文帝为表示“务省繇费以便民”,诏“罢卫将军军”。此“军”当然不是南北军,而是卫将军属下的军队。三年六月,文帝“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2〕又恢复了“卫将军军”。《汉书》卷六〇《杜周传附杜钦传》:“大将军王凤……奏请钦为大将军军武库令。”〔3〕是大将军亦有“军”,且有自己的武库。同书卷六八《霍光传》宣帝“更以(霍)禹为大司马,冠小冠,无印绶,罢其右将军屯兵官属”。〔4〕是霍禹所任右将军有“屯兵”。同书卷五九《张汤传附张安世传》:“拜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数月,罢车骑将军屯兵,更为卫将军,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属焉。”〔5〕是张安世任车骑将军时有“屯兵”,改任卫将军后统领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但无“屯兵”。故以上二事在《汉书》卷八《宣帝纪》中作“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同同书卷九八《元后传》王音由御史大夫晋升大司马车骑将军,成帝诏称其“前为御史大夫,以外亲宜典兵马,入为将军”。”卷七一《彭宣传》哀帝策免左将军彭宣,理由是宣乃诸侯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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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726页。

〔2〕《史记》,第417、422、425页。

〔3〕《汉书》,第2667页。

〔4〕同上书,第2952页。

〔5〕同上书,第2648页。

〔6〕同上书,卷八《宣帝纪》,第249页。

〔7〕同上书,第4025页。

“不宜典兵马”。〔1〕所谓“典兵马”可能是统领卫士、北军等,也可能是自有“屯兵”。

西汉大司马及诸将军似皆须宿值殿中。前述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宿值殿中,休沐乃出,就是一例。又《汉书》卷八二《傅喜传》:“哀帝初即位,以喜为卫尉,迁右将军”,有大臣上书,称其为“内辅之臣”后为大司马,因得罪傅太后被免,策免诏称其“辅政出入三年”。〔2〕案同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下》,傅喜为右将军在成帝绥和二年(前7年),十一月免,拜侍中、光禄大夫,哀帝建平元年四月拜大司马,次年(前5年)二月免。〔3〕是其“辅政出入三年”包括任右将军期间。即曰:“辅政出入”,必然在殿中办公。东汉王隆《汉官解诂》曰:“前、后、左、右将军,宣元以后,虽不出征,犹有其官。”〔4〕《汉书》卷八一《孔光传》:“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免为庶人。以光为左将军,居右将军官职。执金吾王咸为右将军,居后将军官职。罢后将军官。”〔5〕是宣元以后,诸将军不仅常设且有固定职掌,除“典兵马”外,还像傅喜那样在殿中办公,并参与中朝议政,故有“内辅”之称。

“中朝臣”中与诸将军情况相近的是光禄勋和太仆。前引《汉书》卷七七《刘辅传》有“中朝……光禄勋师丹”,卷七八《萧望之传》有“中朝光禄勋杨恽、太仆戴长乐”,卷八六《王嘉传》有“中朝……光禄勋马宫”。按《百官公卿表下》:师丹永始三年由少府迁光禄勋,无加官杨恽神爵元年为诸吏、光禄勋,有加官;戴长乐神爵元年为太仆,无加官;马宫元寿元年为光禄勋,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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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3052页。

〔2〕同上书,第3380、3381页。

〔3〕同上书,第843—845页。

〔4〕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第12页。

〔5〕《汉书》,第3356页。

官。①这表明光禄勋、太仆亦无须加官便可参与中朝议政。其原因当在于光禄勋、太仆同诸将军一样,亦在殿中办公。

“中朝臣”中还有大夫和博士。《汉书》卷七七《刘辅传》有“中朝……太中大夫谷永”,卷八六《王嘉传》有“中朝……光禄大夫孔光……光禄大夫龚胜”,卷八六《师丹传》有“中朝……给事中博士申咸、炔钦”。大夫是光禄勋属官,博士是太常属官。《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条“大夫掌论议……多至数十人。”奉常条“博士,秦官,掌通古今……员多至数十人。”〔2〕大夫、博士都有数十人,但“中朝臣”似乎只有十余人。《汉书》卷七二《龚胜传》:“丞相王嘉上书荐故廷尉梁相等,尚书劾奏嘉‘言事恣意,迷国罔上,不道'。下将军中朝者议。左将军公孙禄、司隶鲍宣、光禄大夫孔光等十四人皆以为嘉应迷国不道法。胜独书议曰……”〔3〕赞成者十四人,反对者一人,参与此次中朝议的共十五人。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大夫、博士都是中朝臣。上引《师丹传》中博士申咸、炔钦有“给事中”加官。这提示我们,加“给事中”是中朝臣的重要标志。案《汉书》卷八五《谷永传》:“为太中大夫,迁光禄大夫,给事中。元延元年(前12年),为北地太守。”临行上书,自称“幸得给事中,出入三年”。〔4〕考谷永在永始二年(前15年)二月王商执政后迁梁州刺史,“明年”即永始三年为太中大夫,至元延元年迁北地太守,正好三年。此证,谷永任太中大夫和光禄大夫期间皆加“给事中”。同书卷八一《孔光传》:“迁诸吏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领尚书事”。〔5〕卷七二《龚胜传》:“徙光禄大夫,守右扶风。数月,上知胜非拨烦吏,乃复还胜光禄大夫、诸吏、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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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836、807、848页。

〔2〕同上书,第726、727页。

〔3〕同上书,第3081页。

〔4〕同上书,第3465、3466页。

〔5〕同上书,第3353页。

事中。”〔1〕是孔光、龚胜任光禄大夫时亦加“给事中”。据《龚胜传》,博士夏侯常曾在中朝议政时与龚胜发生争执,而夏侯常亦“得给事中,与论议”。〔2〕《百官公卿表上》:“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3〕结合上引史料可知,大夫、博士等加“给事中”方得“与论议”,参与中朝议事。

以上所述表明,“中朝臣”主要由诸将军、光禄勋、太仆及大夫、博士加给事中者组成。但也有例外。如《龚胜传》有“中朝……司隶鲍宣”,《萧望之传》有“中朝……诸吏富平侯张延寿”。鲍宣所任司隶“属大司空,比司直”。富平侯张延寿有“诸吏”加官,但“诸吏得举法”,〔4〕职掌与“给事中”不同。这两个例子表明,“中朝臣”并不限于上述范围。又《王嘉传》载“将军中朝者”讨论了对王嘉的弹劾后,“请谒者召嘉诣廷尉诏狱”,哀帝制曰:“票骑将军、御史大夫、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于是,“卫尉云等五十人”“议郎龚等”“永信少府猛等十人”分别提出三种意见。〔5〕这次会议的参加者至少有六十余人,而中朝臣孔光等十五人已经表达了意见,肯定不在其中。因此,参加这次会议的“大夫、博士”应是孔光、龚胜、夏侯常之外的非中朝者。哀帝制中提到的“票骑将军”,也没有出现在之前的中朝议中。据《百官公卿表下》《外戚传下》《孔光传》,外戚丁明此时“为大司马票骑将军辅政”,但哀帝“不甚假以权势”,“实际“领尚书事”、主持中朝议事的是孔光。所以丁明虽为票骑将军,却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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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第3081页。

〔2〕同上书,第3082页。

〔3〕同上书,第739页。

〔4〕同上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7、739页。

〔5〕同上书,第3500、3501页。

〔6〕同上书,第4002页。

朝臣。这个例子又表明诸将军也不是天然的中朝臣。看来,西汉的“中朝臣”虽有一定范围,但并不是由某些固定的职务组成的,而是另有任命机制,很可能是由皇帝根据需要指定的。

原载《文史》2016年第2辑

上篇小结

西汉的未央宫位于长安城西南部,外有“宫墙”,内有“殿墙”,整体呈“回”形。宫墙四面共有七座门,东、北、西三面各两座,南面一座。宫墙的门称“宫门”,由卫尉属下的宫门司马负责守卫,故又称“司马门”。其中“北司马门”和“东司马门”最重要。北司马门是未央宫正门,又称“大司马门”,门外有双阙,门内有负责接收文书奏章的公车机构,故又称“北阙”“公车门”。大臣出入未央宫,主要经由此门。东司马门外亦有双阙,又称“东阙”。诸侯王入朝皆由此门。宫门之内称“宫中”,由卫尉统领的卫士负责守卫。卫尉寺及御史大夫寺、东织、西织等机构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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