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间的交流与社会的统合
社会威信与交流
从彩陶的交流看做为威信物的彩陶的功能
话题回到农耕社会。农耕社会处在社会组织逐渐复杂化的进程之中。关于各个区域的社会发展状况已在第五章时详细叙述过,并强调了各区域的固有发展。虽然每个区域有其个别发展,但也会跨过固有的领域,开始与别的领域展开交流。
这时的交流活动,与其说是交换等价的东西,不如说是为了得到特殊、稀少有价值的物品,而进行的交流活动。在阶层化社会中,拥有特殊而稀有的物品者,多是社会中的阶层上位者。
正因为那是特殊而有价值的东西,所以拥有那样东西的人,才会被众人认为位居领导者的地位。还有,拥有特殊东西的人,表示是能和其它地区的人做交流人,这样的人当然能在群体里赢得尊敬。
新石器时代中期山东的大汶口文化前期,就是这种现象的实例。大汶口文化是出现在山东地区的固有地域文化,但这个时期的这个地区,却已经出现该地区原本没有的彩陶盆或钵。
大汶口文化的彩陶与墓葬的陪葬品 大墩子遗址30、33号墓(西谷1991年制)。
这些彩陶盆、钵常见于同一时期黄河中游流域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器面为白衣,再以红彩或黑彩画出花瓣纹或回旋钩连纹;另外,还明显可以看到五角星纹,那是当地的独特纹样,显然不同于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彩陶。在接受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时,同时融入了自己地域的独特纹样,开发出新的彩陶盆。
但这样的彩陶并不见于山东大汶口文化中的住屋内,可见它并不属于日常生活陶器,而只用于墓葬时,做为墓葬的陪葬品。不过,拥有这些彩陶的墓,都是陪葬品比较多的富有者之墓。
因为有这种现象,所以日本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的西谷大先生认为,彩陶是群体内的权威象征。而且认为彩陶出现在大汶口文化的背景并非是人的迁移,而是以交易为中心,由外地交流而来的。
我认为西谷大先生的观点可以再做进一步的解释。从拥有其它地区制作的彩陶,可以显示被葬者生前的社会地位这一点来看,能够和其它区域进行交流的人,获得群体内的尊敬,而且会被视为实力者。在这个情况下,与其它地区进行交流的动机,便可以理解为是为了反映自己在群体内的地位,或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不过,彩陶首先应该是来自其它地域单向的赠予行为。
彩陶来自黄河中游流域的赠予,这种事基本上是存在的。在各个区域,各有其固有发展的史前社会,与其说交流是互补物资的交换原理,不如说是群体间为了连系关系的一种基本原理。
这是为了与其它群体结盟,而进行的赠予行为。一个社会群体要与异质群体进行交流时,本身会产生紧张感与好奇心,而执行交流行动的人是群体内的实力者,这又带动了社会群体的组织化。我觉得正是这样的交流,大大带动了群体的社会性成长。希望读者们在理解史前社会时,能抛开时下社会的消费性利益得失感,再想象史前社会的交流。
同样藉由交流而出现的东西是石钺。石钺是在石斧的基部侧开有圆孔的石器,也称为有孔石斧,本来和石斧一样是一种工具,但后来逐渐被拿来当做武器,转而变成反映威武、象征权威的威信物。已经变成不再是工具的有孔石斧,就应该称为石钺了,但从形态变化上来看,两者几乎难以区分。在此统一以石钺来称呼这两种器具。
长江下游(1~4)与黄河下游(5~8)石钺的比较 1.龙虬庄遗址 2.薛家岗遗址 3、4.张陵山遗址 5、8.王因遗址 6、7.大汶口遗址
根据日本九州岛大学的研究生滨名弘二对石钺的研究,最早把石钺当作墓葬的陪葬品,并藉此彰显被葬者的社会地位的是长江下游流域,之后还扩散到黄河下游流域。石钺在长江下游流域成为显示社会威信的器物,其背景在于石材的安定供给以及社会群体的首领对于再分配的干预有关。而且从这个阶段以后,社会群体内的社会阶层差逐渐扩大,石钺成为陪葬物的习俗就更加确定了。
与外来群体的交涉权力就是领导权
那么,为什么这种以石钺为陪葬物品,而且成为象征阶层上位者威信物的文化,会传播到黄河下游流域呢?可以以山东兖州县王因墓地的墓葬为例,来说明这个现象。王因墓地是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墓地,发生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四千三百年到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就像在第五章叙述过的,这个阶段的墓地,陪葬品数量和墓圹的大小,没有什么差异,而差异是从这个阶段开始逐渐形成的。基本上这个阶段还处于等质性的社会组织中,并不存在太大的社会阶层差,从墓地的外观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关于这些墓地的年代,可依坟墓与坟墓之间的破坏(重迭)关系,及陪葬陶器的形式差异,来分成三个阶段,也就是大汶口文化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若再细分大汶口文化前期,可以发现就在这个前期里,出现了墓圹比较大、陪葬品比较多的坟墓。由此可知,这个时期是阶层差逐渐扩大的萌芽阶段。
王因墓地的陪葬品也使用了黄河中游流域生产的彩陶盆、钵;还出现了长江下游流域较早期的石钺。此外,长江下游的特征性陶器,被称为「豆」的陶器,也在陪葬品的行列之中。这里的豆,其器形及豆脚的镂空孔形状、镂空洞的传统,都非常类似长江下游流域的崧泽文化。豆的出现,也很有可能是与长江下游流域交流之后的结果。
前面已经说过,彩陶不管是从黄河中游流域的遗址墓地或住屋都有出土,因此被认定是生活中的使用物品。但是黄河下游流域的大汶口文化的彩陶,却几乎只从坟墓里出土。而且,因为出土的数量不多,所以在大汶口文化地带,彩陶被视为贵重的物品。同样的,来自其它地域的豆或石钺,可能也是同样的情形。
彩陶、石钺、豆的原产地,各自在黄河中游流域或长江下游流域,但是不知何故,也传入了山东。这样的外来物品,都成了墓葬时的陪葬品,而只有富裕阶层的被葬者,才能拥有这样的外来物品当陪葬品。
有一点必须先说明。那就是这样的外来物品未必全是在外地制作完成,然后才进入王因墓地的。虽然那些物品的源头在外地,但生产制作的地方,很多会因为王因墓地的成员而有不同。也就是说,陪葬物是自家生产的可能性很高。
拥有来自其它群体或文化的物品,表示王因墓地里的成员,都是阶层上位者或富裕阶层的人,而这又代表了什么意思呢?我觉得难道不是把陪葬品当成与外来群体交涉的象征吗?彩陶、石钺、豆,就是象征物。王因墓地的群体最初喜欢与黄河中游流域的群体进行交易,后来偏好与长江下游流域的群体交易,交易来的物品于是随之改变。而拥有与外来群体进行交涉权力的人,必定就是这个群体内的实力者,并且实力会越来越雄厚。
交易是经济的行为,但拥有与其它群体交涉的权力,才是群体内诞生领导者的原因,与外来群体交流之初的目的,应该不是为了经济上的交易吧?经济上的交易,是建立在互酬性质的「付出与收获」上的关系。对应黄河中游流域的彩陶,山东这边提供什么物质,到目前为止在黄河中游流域尚未有所发现。同样的,山东用来回馈与长江下游流域交换石钺、豆的物品,也至今未曾发现于长江下游流域。来自黄河下游流域的山东,被长江下游流域接受的物品,就是有名的大口尊,而大口尊的独占者,就是长江下游流域的阶层上位者。或许这与仪礼的共有关系有关。
从上述几点看来,在新石器时代中期这个社会群体比较等质的阶段,让其它地区的特定物品,成为自己地区威信财般的贵重品,或许是社会群体内拥有与其它地区接触权的人,为了获得社会群体的评价,而进行的有意识行为。我是这样认为的。
关于交流的意义,比起经济方面的交换,更重要的是群体内的社会标识作用;以这样的形式开始的交流,才是当时的实际状态吧!这样的状态以后也会出现在与其它群体的交流上,并且加速进行。
常被当成陪葬物品的货贝的作用
新石器时代的外来遗物中,特别引人注意的,就是货贝。货贝生息于热带海域,例如黄宝螺贝,就生息于现在台湾或海南岛以南的地带。南方海洋的货贝在新石器时代,也可以在黄河中游流域看到,但黄河上游流域更多。最早发现的货贝,是新石器时代中期末到后期初,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遗址三八四号墓中的陪葬品。这个遗址属于马家窑文化马家窑类型。而更确实的例子,则是在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的青海省乐都县柳湾遗址八七三号墓和九一六号的陪葬品中。到了新石器时代后期后半的齐家文化,发现货贝的例子就更多了。
生息于南方海域的货贝,是怎么被带到黄河上游流域这种内陆地方的呢?这是个大问题,关于这一点,也有很多种说法。其中最有说服力的是:货贝沿着东海北上,从黄河下游经过中游,然后传到了黄河的上游。
暂且不管这样的传入途径是否可信,总之,货贝与这个地区并不生产的绿松石,都属于外来的贵重物品,而且,把这样的贵重外来物品拿来作为身上的装饰物,更具有社会用意。货贝与绿松石也和前面说的那些外来物品一样,代表着能和其它群体进行交流的社会标识。
黄河上游流域的货贝与绿松石 1 . 货贝(柳湾873号墓) 2.石制货贝(柳湾765号墓) 3.绿松石制管玉(柳湾1144号墓) 4.绿松石制坠饰(柳湾1200号墓)
从二里头文化期以后的商代以来,货贝多被用于陪葬之用。在新石器时代时,以外来品的身分被付予社会意义的货贝,其存在的意义后来有几分变动,到了商周时代,则成为重要的威信物。
第五章已经叙述过区域文化的各自发展过程,但各自发展的区域文化,也会逐渐与邻接的区域开始交流,而能显示出交流过程的,就是各区域的陶器变化。如本书二三八页的图表所示的,是在第五章叙述过的地区陶器在构成时间上的变化。在此,为了让读者容易明了,尽量地简略了陶器的器种,简单地做了说明。对专家学者们来说,这里的说明是不足够的,但请多多谅解。
区域社会间能见到的陶器交流种类。
上列图表中,首先须要注意的就是鼎。新石器时代前期,鼎出现在黄河中游流域(或淮河上游流域),然后借着与邻接地区的黄河下游流域、长江下游流域、长江中游流域接触,逐渐扩散到上述的区域。
而新石器时代前期出现在长江中游流域的豆(高杯),则逆向地随着时代的脚步,扩散到长江下游流域、黄河下游流域、黄河中游流域。
另外,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山东地区的黄河下游流域,很早就出现了做为酒器的鬹,虽然带着黄河下游流域的区域特性,但也一边从长江下游流域往长江中游流域扩散,一边从黄河中游流域往上游的渭河流域逐渐扩散。
同样在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黄河下游流域开发出来的大口尊,也从长江下游流域传播到长江中游流域。还有前一章叙述过的鬲这种新的器种;鬲是新石器时代终末期,与在长城地带接触的地带里扩展的器种,但也出现在渭河流域、黄河中游流域北部和黄河下游流域的一部分地区。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除了新石器时代终末期的鬲之外,新石器时代后期各个区域独自开发的陶器器种,从渭河流域到黄河中、下游流域,及长江中、下游流域的这个大范围区域里,演变成共有的状态。后来的商周社会有着相当大的文化范围,而在这个范围里陶器有统一化的倾向,显示这个区域在新石器时代后期是一个很活络的交流圈,达到了共有大范围信息的阶段。
这相当于以前哈佛大学的张光直教授所说的「中国相互作用圈」概念。如此的大领域统一性,正是后来决定商周社会文化领域的基层部分。意思就如前一章讨论过的,长城地带在新石器时代终末期时,社会经济逐渐脱离上述的区域,鼎和鬹没有扩散至此,是处在陶器器种统一圈外侧的地域。信息借着地域间的交流而扩散,也带来了玉器的传播。
玉器的交流
玉器的普遍化让玉器的交流变得频繁
各地区固有玉器文化的扩散,已于第五章、第六章讨论过了。红山文化的玉器特征,是将想象中的动物形象化,如猪龙或龙。良渚文化的玉琮、玉壁等玉器,是为了祭祀而存在的精致玉器。拥有与其它地域不同的玉器,例如人面玉器与动物头形玉器等,属于玉器文化发达的石家河文化。每个地方都有异于其它地方的代表性玉器,这些玉器都成为社会中阶层上位者的权威象征。
新石器时代时,这些玉器在各地相互交流,跨越了生产地区,往外扩散。
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晚期的临沂大笵庄遗址,出土了骨铲形玉器这种特异的玉器。骨铲形玉器是以骨制的铲形土木工具为模型的玉器,也是山东地区最古老的玉器。新石器时代后期后半的龙山文化期,骨铲形玉器不仅出现于山东,从黄河中游流域到与西北的长城地带的接触地区,陕西省神木县石峁遗址也有出土这样的玉器。
后来的二里头文化期,黄河中游流域的二里头文化圈生产了很多骨铲形玉器,一般被称为是玉璋。二里头文化期以后,玉璋不只出现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还扩散到了华南地区与越南。
与骨铲形玉器同样来自山东的玉器还有被称为牙璧的玉器。牙璧是有孔圆盘形的璧状玉器,但周围刻有缺口,看起来像日本的手里剑(镖)。石峁遗址也有牙璧出土,这是牙璧扩散到与长城接触地带的例子。
新石器时代后期具有特征性的玉器 1、2.玉刀(1安徽省潜山县家岗遗址 2.山东省日照县两城镇遗址) 3、6、7.玉璋(3山东省海阳县司马台遗址 6、7二里头遗址) 4、5.牙璧(4、5山东省胶县三里河遗址)
新石器时代中期,盛行于安徽省薛家岗文化的石刀形玉器,是山东的山东龙山文化阶段常见的墓葬陪葬品。石刀形玉器的形状,被认为是模仿谷物摘穗时用的石刀。石刀通常是指有两个圆孔可以用绳子贯穿的一块石头,而石刀形玉器的特征是有多个圆孔。石刀形玉器在龙山文化期时扩散到西北地区,不仅可以在长城接触地带的陕西省延安市芦山峁遗址与神木县石峁遗址看到这种玉器,西北地区齐家文化的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遗址,也有石刀形玉器出土。石刀形玉器和玉璋一样,同为二里头文化期二里头遗址的出土物。另外,石刀形玉器也被称为玉刀。
然而,为骨铲形玉器、石刀形玉器命名的京都大学林巳奈夫先生最近否定了自己以前的说法,认为骨铲或石刀并不是上述玉器的祖型。林巳奈夫先生为何改变看法,他并没有明确的回答。在此,我们只要知道上述玉器被广为使用的地区与逐渐扩散之事,这样就可以了。
再说中国西北地区齐家文化的玉器,出现在这个地区的玉器不只有石刀形玉器。在长江下游流域发达的良渚文化的玉琮与玉璧,在新石器时代后期后半,也扩散到了齐家文化分布的区域。第六章已经说过,玉琮与玉璧的扩散,是通过与良渚文化邻接的樊城堆文化,往华南地区的石峡文化扩散。这与水稻的扩散同一途径,但玉琮并不是从良渚文化直接扩散来的,从它的纹样已有些许变化的这点看来,应是是在石峡文化内被生产出来的东西。
可以确定的是:玉琮与玉璧在向华南扩散的同时,也向黄河下游流域的山东、黄河中游流域、黄河上游流域的西北,进行了大范围的扩散。
玉琮、玉璧的区域间移动 以良渚文化为核心,其周围各区域也开始生产玉琮、玉璧。
随着那样的扩散,玉琮、玉璧的形态被各个区域模仿,同时其纹样也在各个地区变化中,尤其是兽面纹更是出现了退化消失的倾向。意思就是说:从长江下游传播到各个区域的并非只是玉琮、玉璧本身,它们所代表的宗教性意义,也随之扩散到各地,并且在各地发生形态上的变化,融入各地域中,并且被在地生产。
从长江中游流域的石家河文化,可以看到同样源自长江流域的玉器的移动。陕西省神木县石峁遗址发现了源自山东的骨铲形玉器、玉牙璧、石刀形玉器,及来自长江下游流域的玉琮、玉璧,还有源自石家河文化的鹰形玉笄与玉虎头。
根据京都大学科学研究所的冈村秀典先生实际观察的结果发现,石峁遗址的玉器,是从石家河文化直接过来的,来自各区域的玉器集中在石峁遗址。最近二里头文化二期的墓中,也发现了石家河文化的鹰形玉笄。
源自各地的玉器一边广泛地移动扩散,一边也接受了其它地区的玉器影响,从黄河下游流域到黄河中、上游流域,都可以看到就这样的现象。其中,与长城地带接触的陕西省神木县石峁遗址,更是汇集了来自黄河下游流域、长江下游流域、长江中游流域的玉器。
玉器扩散的过程,证明了新石器时代后期后半地域间文化交流的频繁,让人理解在这些地方,确实有旺盛的文化交流活动。而黄河中游流域和其邻接地带,的确受到玉器文化影响。这些原本没有玉器文化的区域,不仅接受玉器成为威信物或实物,也可能接受了玉器所代表的宗教意味。
住屋构造的变迁
住屋说明了阶级的差别与建筑物的机能
能显示出地域间交流的,不只陶器或玉器等遗物,住屋构造技术的变化,也可以看到地域间交流的趋势。
住屋构造的地域性变迁
对日本人来说,史前时代的住屋就是挖掘地面,然后在挖好的地面上竖立木柱,架构屋顶,筑成半地穴式的住屋。因为日本绳文时代、弥生时代、古坟时代的住屋都是这样的,所以日本人难免以为东西其它地方也是如此。
但是在中国大陆就有半地穴式住屋以外的住屋结构。半地穴式住屋主要分布于远东到华北的地方,是属于北方地带的住屋构造。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会发现,其实日本史前时代的半地穴式住屋,也是大陆北方系文化的传统。
至于中国大陆的住屋构造,如上表所示,在新石器时代,从淮河流域到长江中、下游流域,基本上是在平地筑墙、建立支柱支撑屋顶,也就是所谓的平地式住屋。为了架构墙壁,要先在地面上挖出沟状的基槽,然后把木柱竖立在沟中,用木头编织出墙壁的骨架,再涂上泥土,形成土墙,利用柱子与土墙支撑屋顶。新石器时代中期淮河流域的长排式住屋,就是这样的住屋结构。
另外,在长江下游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浙江省余姚市河姆渡遗址或浙江省桐乡县罗家角遗址的住屋,则属高脚屋。这和广东省高要县茅岗遗址的例子相同,是湖沼地带特有的住屋构造。
高脚屋 广东省高点县茅岗遗址的高脚屋(左)及其复原图(右)。
其它地方,例如黄河流域以北,基本上是半地穴式住屋。不过,黄河下游流域、黄河中游流域和渭河流域的住屋,则以两系统交错的形式,也就是说以半地穴式住屋和平地式住屋交错的形式,住屋的形态由两种系统构筑而成。另外,从半地穴式住屋的平面图看来,可以知道圆形住屋是太行山脉东麓到黄河中游流域与黄河下游流域的主体,在新石器时代后期才慢慢从圆形住屋的半地穴式住屋,转换成平地式住屋,也出现了以土坯砖堆砌墙壁的建筑技术。
从内蒙古中南部到陕西盆地的住屋,以方形半地穴式住屋为主。陕西盆地的渭河流域,在新石器时代中期时,方形与圆形的半地穴式住屋并存,而且,在同一个住屋遗址的平面图上,也能看到平地式住屋的复杂动态。不过,新石器时代后期的渭河流域,有方形平面图比圆形平面图多的倾向。此外,从辽西以北的中国东北部到远东的部分地区,一般的住屋是方形半地穴式住屋。
还有,新石器时代后期,从包含西北的长城地带到与其接触地带的黄土台地的住屋,则是在倾斜的坡上挖掘洞穴为屋,这是窑洞式住屋。为了适应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寒冷干燥气候,于是出现了窑洞式住屋,这样的住屋构造从西北部扩散到长城地带的黄土台地。
如此一来,区域的住屋构造变迁和系统性,被显现出来。在新石器时代后期,尤其是以黄河中游流域和下游流域为中心的区域,平地上筑墙的平地式住屋与半地穴式住屋是并存的。
所谓的平地式住屋,就是在平地上建筑基坛,然后再在基坛上兴建建筑物。河南省淮阳县平粮台遗址,就是这样的例子,这后来也成为商周时代宫殿建筑的基本构造。也就是说,以前因为地域系统而存在的各种住屋构造或造屋技术,在新石器时代后期的阶段,这些住屋构造或造屋技术相互融合了。这种融合类似前面说过的陶器器种与玉器的融合。
新石器时代后期是一个文化融合频繁的时期,住屋构造的复合化,就在黄河中游流域出现了。这里有基坛建筑、平地式筑墙住屋、半地穴式住屋、窑洞式住屋。前三者反应了社会机能分化的差别,住屋的社会性机能不一样,同时也反应了居民的阶层差距,产生不同阶层的居民有不同住屋构造的现象。殷商后期的都城殷墟,同时存在着基坛建筑、平地式筑墙住屋、半地穴式住屋,这个现象可以说是反映出房子拥有者的阶层差,也彰显出神殿或宗庙、贵族住屋、一般住屋、粮食贮藏库等建筑的机能差别。因社会分化而产生的差异,都在住屋建筑上表现出来了。
城墙遗址的出现与战争
城墙的最大作用在于防洪
说到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很多读者就会想到环壕聚落。关于农耕社会和其周围区域社会环壕聚落的形成,已在第五章和第六章说明过了。住屋的构造虽然各不相同,但各个社会都出现了环壕聚落。其中最早出现的,当数新石器时代前期的辽西兴隆洼文化的兴隆洼遗址、查海遗址、白音长汗遗址等。同样古老的,还有长江中游流域新石器时代前期的湖南省沣县八十垱遗址。同一时期的粟黍农耕中心地——黄河中游流域,还没有发展出环壕聚落,当时渭河流域的陕西盆地,还在处于新石器时代中期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半坡遗址和姜寨遗址阶段,直到渭河上游流域来到仰韶文化史家类型阶段时,甘肃省秦安县大地湾遗址才出现环壕聚落。
在黄河中游流域与黄河下游流域的城址遗址的规模。
环壕聚落的四周有壕沟环绕,而壕沟的机能不外就是防御。因为环壕聚落的内部集中了众多住屋,所以并不是像是英国新石器时代里,被称为Causewayed Enclosure的那样,专门为了举行祭祀仪礼的环壕遗址。那么,环壕聚落要防御的对象,是什么呢?
前面已经说过,从聚落构造和墓葬分析来看,长江中游流域、辽西、渭河流域,都是部族社会阶段的等质性阶层社会。在这里的聚落内部或聚落与聚落之间,并没有因为阶层差距而引起斗争,或群体间的摩擦。那么,做为防御工具的壕沟,其作用就是保护群体里的人与贮藏的食物,及阻挡栖息在聚落周围的野兽。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在黄河中游流域和长江中、下游流域,群体内的阶层差距逐渐扩大的时期,也就是新石器时代中期后半的阶段。关于这个部分,已经在第五章叙述过了。在各个区域,阶层差距逐渐出现在以父系血缘氏族为单位的家系单位中。而这样的社会阶层差距,会表现在墓葬的阶层差,而且就像先前叙述黄河下游流域的山东时所说的,阶层差距也会以聚落的大小来显示。从聚落的大小,可以看出据点性的聚落,与围绕在其周围的小聚落的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聚落的周围开始筑起用土垒堆起来的城墙。而城址遗址不只城墙,也包括了在其周围,被环壕围绕的聚落。日本的研究者对那样的聚落有很多种称呼,例如城寨聚落、城郭聚落、围壁聚落等等。在西亚的话,城址遗址被称为都市遗址,但是都市这个说词是相当文明化的词汇,很容易造成误解。在中国,称这样的聚落为城址或城。因为中国的新石器社会是特异的聚落构造,所以我便沿用中国的说法,使用城址遗址这个词汇。
在本书中,「长江中游流域的城址遗址规模」和「区域社会间能见到的陶器交流种类」这两个表是依地域别列出来的中国大陆城址遗址一览表。
城址遗址比较古老且比较集中的地区,就是第五章叙述过的长江中游流域。从新石器时代中期到后期的屈家岭文化阶段,长江中游流域出现了许多城址。长江中游流域的城址遗址有像汉水流域的湖北省天门县石家河遗址那样,城墙边长一公里以上的庞大城址,也有直径三二五公尺的湖南省沣县城头山遗址,但和其它地方比起来,长江中游流域的城址其特征就是规模相对地比较大,而且城址的内部并非都是平坦的地面。这一点和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城址遗址的景观,是不一样的。
我也参与了湖北省荆沙市阴湘城遗址的中日共同挖掘调查。阴湘城遗址是边长超过五百公尺的城址遗址,只是要横越过城址遗址的内部,就必须走过聚落区、山谷和水田区,所以感觉里的这个城址,比实际上的大。现在这个城址的山谷区被利用为水田,较高的缓斜坡有旱田也有水田,而地势较高的平地,则是居住区。
被阴湘城城墙围绕起来的所有空间,应该并非全部被用来当做居住空间吧?虽然还末确认,但是作为一种可能性,一般认为阴湘城遗址的城址内部,可能存在着被水田围绕的聚落建筑。
石家河遗址也一样,城内的地形有起有伏,地势稍微高的邓家湾和谭家岭是居住区域,但并不是所有的空间都是聚落居住区。如果城墙只围绕着聚落,那么没有利用到的空间就太多了。例如石家河遗址内部的三房湾出土了很多杯,却没有建筑物的遗存,那里是一处像运动场般的平地,可以想象大概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饮酒的集会场所。
长江中游流域的话,就像第五章所叙述的,城址遗址的周围围绕着小规模的聚落,但其规模相较于汉水流域、沣水流域、洞庭湖北岸,则是逐渐小型化。与其说这种情况与地域间的等级差别或阶层关系连结在一起,还不如说是与支持城址规模的人口数比例有关。总之,依照可以筑墙的周边区域住民的人口比例建造,城址规模自然会有所不同,这是想当然尔的。
那么,修建如此巨大的土木工程,动机就成了问题。以前我曾针对与弓箭相关的镞进行分析,确认了长江中游流域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镞,会随着时间轴的前进,逐渐大型化。而促使镞大型化的原因,在于镞是因为阶层摩擦而引发群体间冲突时的武器。至于城墙与环绕在其周围的壕沟,可能就是长江中游流域发生群体冲突时,具有防御功能的建筑。
若只看城址遗址的话,大部分的城墙开始修建的时期,是屈家岭文化时期,而被认为群体间的战争更加激烈、频繁时的石家河文化时期,却几乎不见有新的城墙开始被建造。从这一点看来,虽然社会性阶层差距的成长,确实有可能引起战争,但是城墙的修建却未必是为了防御。因为水田区域等有生产能力的地方,也位于城墙之内,所以有必要把对抗长江流域特有的洪水,也考虑进城墙的功能里。
水稻农耕地带非常须要季风带来的雨季,但雨季引起的水灾,即使是现在也经常发生。事实上,大溪遗址和中堡岛遗址里,就发现了大溪文化末期的洪水所形成的堆积层。而且,还须要考虑到的是,修建这样大规模的城墙,须要集体作业的这一点。
举前面提到的阴湘城遗址来说。参与中日共同调查的我们,为了了解这个城墙的建构方法,曾经切断了东城墙,观察城墙的断面。阴湘城遗址的城墙,基底宽有四十公尺,高有五公尺,可以说相当巨大。而且城墙外有宽四十五公尺的壕沟围绕。光是切断城墙的一部分,即使是使用现代的铁制工具,也需要大量的农民劳力。当时没有现代的铁制工具,连找到相当于铲子的有用石器都没有,要把城墙堆高修筑起来,可以想象绝对是非常艰难的劳动作业。
藉由城墙断面的观察,就可以知道修筑城墙是一件非常巨大的工程。挖掘城墙外围的壕沟时,弃土可以拿来利用,将黄色与灰色的黏土交互层迭,往上堆高,这与后世的版筑技术不同。如此大规模的土木工程,自然会让人想到这是需要非常多的人共同作业,才能完成。
若去思考屈家岭文化时期的社会性,就不会认为修建巨大城墙那种事,是强而有力的王权趋使老百姓完成的劳动工程。因为那是还没有出现强大首长的阶段。因此,那应该是带着某种重大宗教意味的合作工程。关于这一点,石家河遗址内部的三房湾里,现在还散落着许多当时的杯子,这些杯子让人想象来自周边聚落,参与筑城工程的劳动者们聚集在共同祭祀场的画面。同样的城址遗址,也见于稍后的年代,长江上游流域的宝墩文化期。
另一方面,新石器时代中期末,黄河中游流域也出现了城址,目前所见最古老的城址遗址,是河南省郑州市西山遗址。到了新石器时代后期,黄河中游流域的城址逐渐变大了。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黄河下游流域。山东省滕州市西康留遗址是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城址遗址,是这个区域最古老的城址。到了新石器时代后期后半的山东龙山文化期,城址开始普遍化。
山东龙山文化的大型城址遗址(山东省阳谷县景阳岗遗址)。
还有,在山东地区,存在着数个以城址遗址为中心的聚落网。现在的黄河北岸,就是城址遗址的集中地。例如以山东省荏平县教场铺遗址为中心的城址遗址群或一般遗址群,以山东省阳谷县景阳岗遗址为中心的遗址群。教场铺遗址的规模是一一〇〇公尺×三〇〇公尺,景阳岗遗址的规模是三〇〇~四〇〇公尺×一一五〇公尺,都是相当大的遗址。不管是教场铺遗址还是景阳岗遗址,不只城墙使用版筑技术建筑而成,城内还有版筑基坛,可见城内极有可能也存在着该群体的中心建筑物。
这个地区的情形与长江中游流域的城址遗址不同,已经显现社会群体阶层化与连锁的动态。较大的城址遗址在中心,周围围绕着相对较小型的城址遗址,一般性的聚落则散落在更外围,是聚落的阶层构造十分明确的阶段。而且,因为中心性的城址遗址里存在着版筑基坛的基坛建筑,所以很可能这里就是政治性的中心。大汶口文化以来,在墓葬中见到的阶层秩序,也可以在聚落之间看到。
以首长为中心的阶层构造,得到了聚落这个社会生产基础单位的保证后,便到了能将周围的城址遗址或一般聚落连结成网状,形成政治性纽带的阶段,这也是政治性的网状连结与地理上的连结并存的阶段。
陶寺遗址的城址内已有具有初期国家的机能划分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张学海先生依上述的状况,将聚落规模分为三个等级。像教场铺遗址或景阳岗遗址那样的,是第一等级的城址遗址;在它们的周围,规模相对较小的是第二等级的城址遗址,最后的第三等级规模更小,是一般性的遗址。这个观点非常优秀。而山东这个地方,便并存着数个在地域区块单位上,拥有聚落阶层构造的聚落群。
山东龙山文化期时,磨制石镞或骨镞都走向大型化与重量化。镞越重的话,放镞的弓力量就必须越强,这样才能达到增加贯穿力的效果。经过机能变化的镞,与其拿来狩猎,一般更适合拿来当做战争时的武器。山东龙山文化的大型化与重量化,可以从武器的机能进化上得到答案。
还有,为了强化镞与箭柄的结合,镞与箭柄装接部位的柄脚,发展得更精良了。而镞的断面形状也变成菱形或三角形,这是提高镞本身的持久力与杀伤力的形态变化。
在山东龙山文化的聚落群。
大汶口文化后期的江苏省邳县大墩子遗址三一六号墓,就存在着左大腿骨被镞射入的被葬者,这说明了当时确有战争这回事。但是,就如前面所说的,如果去比较黄河下游流域各遗址网的中心城址遗址,就会发现那些城址遗址的规模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这应该表示各遗址网之间的力量差距不大,彼此都在伯仲之间。所以,发生在那里的战争,应该不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那样的血腥战斗状态。
黄河中游流域的城址遗址。
同样的,从新石器时代后期起,城址遗址变得普遍化的黄河中游流域,又是什么样的情形呢?在此之前的黄河中游流域的城址遗址,大多只是一〇〇公尺四方,一般说来规模比较小。但近年也发现了比较大的城址遗址,例如河南省县孟庄遗址的边长有三四〇公尺,河南省新密市古城寨遗址的边长有四六〇公尺。
而其中最大的城址遗址,应是已知被葬者阶层差距的陶寺遗址的城址,边长在一公里以上。
陶寺遗址的城址 以前期小城为基础,逐渐扩大为中期大城。中期墓地与祭祀遗构在中期大城南侧扩建出来的中期小城中。
从区域的聚落间规模,明了黄河中游流域内的城址遗址有不同等级的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La Trobe University)的刘莉女士等人,依聚落单位的构造化,将这里的城址遗址分为三类。
这三类分别是:陶寺地区或三里桥地区,聚落间有向心构造,社会组织复杂的首长制社会;和伊河、洛河流域,聚落间没有向心结构,处于未统合状态的首长制社会;及像河南北部、中部地区那样,没有中心聚落,聚落间处于互相竞争,尚未被统合,不具有复杂性的首长制社会。
刘莉女士认为:社会群体安定性的发展,未必能迈入初期国家的阶段,最后促使商王朝成形的,应是第三类尚未分化的社会组织;正因为社会还没有分化,所以能够快速地进入初期国家的阶段。刘莉女士的论点很耐人寻味,但从近年来挖掘出来的资料,这种社会发展模式,让人有再思考的必要。
首先,被认为聚落间最早有向心性构造化的地方是陶寺地区、三里桥地区,但必须注意到的是,在陶寺遗址的地方发现了城址遗址。陶寺遗址是从新石器时代后期前半的庙底沟二期,持续到龙山文化期的遗址,可以粗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陶寺遗址的前期已经建设出南北一〇〇〇公尺,东西五六〇公尺的小城。在庙底沟二期并行期的最早阶段里,黄河中游流域存在着这么大的城址遗址,可以说是让人惊叹的事。而且陶寺墓地也显示出当时的社会阶层分化,已经进入以世袭制、父系血缘组织为单位的首长制社会。意思是:与同时期长江中游流域已经建筑了大型城址遗址的人们不同,在社会进化上,这个地方的人们已经实现了已发展社会的环境。
以此为基础,长江中游流域大型城址遗址里所没有的,平衡性区分空间利用,在陶寺遗址前期被发现了。小城内南部有宫殿建筑区,而从住屋规模来看,更可以看出西侧是下层贵族层,东侧是上层贵族层的居住区。
到了陶寺遗址中期,城址遗址扩大了。以前期的小城为基础,扩大为东西一八〇〇公尺,南北一五〇〇公尺的大城,被称为中期大城。但是,这个中期大城的南侧,还扩建了一个小城,被称为中期小城。如此看来,陶寺遗址的城址遗址不仅规模令人瞩目,城址内还存在着宫殿区、贵族层的居住区、一般人民的居住区,以及可能存在的手工业工厂区、能反映出社会机能的墓地区,这种具有平衡区分的内部空间利用,在社会进化上非常值得注意。
另外,在中期小城内,与中期大城相接,直径约二十五公尺的半圆形内,发现了一座三层楼的祭祀基坛遗构。这个遗构被认为不仅是宗教性的建筑物,也用于观察天文,制定历法。这个半圆形的基坛有空隙,而空隙的方位与冬至、夏至等的日出方位一致,能够依此制定历法。
历法是农耕作业与祭祀的依据,首长就是直接掌管历法的人。这样有机能分化的聚落构造,基本上等同于商周社会的都市。我想早晚会有研究者称此阶段是初期国家的阶段!
认为陶寺遗址是「尧」的所在地的根据与适当性
是否是初期国家的定义性问题,留待第十章再作讨论。这里要先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到了陶寺遗址后期时,原有的宫殿区被废弃,取代宫殿的是一般石器或骨角器的制作工厂。陶寺遗址中期的建筑材料也被废弃,到了陶寺遗址后期时,陶寺遗址可能已经失去城址的作用了。还有,这个阶段留下了很多暴力性的痕迹。
从这个时期的沟里挖掘出了三十颗人头骨,和四十到五十具散乱的人骨。这些人骨大多数都是男性。但在别的包含层里,则发现了颈骨被折断,阴部插着牛角的女性遗体。还有,位于中期小城的墓地内,埋葬着阶层上位者的二十二号墓,在陶寺遗址后期时,坟墓被破坏,棺木的上盖损毁,棺内也遭搅乱。耐人寻味的是,这个被搅乱的墓坑内,被特意地放置了五个人头骨,让人觉得搅乱者的意图不在窃盗,而是有意冒渎坟墓。
就像上面所说,陶寺遗址后期,城址遗址很可能遭受到暴力性的破坏,死者的坟墓甚至受到粗暴的对待。那种情况彷佛后来战国时代藉由战争,进行征服行动时的惨烈光景。虽然这个战争不是战国时代的那种组织战,而是群体间的政治摩擦所引起,但陶寺城址遗址可能就是因此被废弃的。
按照刘莉女士的看法,在新石器时代后期终末阶段,黄河中游流域的聚落间,并不存在着向心性,也没有所谓的中心聚落,但在这个地域的河南北部与河南中部,发现了大型城址遗址。其中之一就是河南省登封县王城岗遗址。
王城岗遗址因最早被确认、新石器时代也有城墙的存在而有名。不过,这里的城墙规模并不大。王城岗遗址被确认有两座约九〇公尺四方的城墙。但根据近年来的调查,可以确认两座城墙的外侧,存在着出现时期不明确的大规模城墙。
还有,第十章将会详细叙述到的,在这个区域的河南省新密市新砦遗址,也发现了从新石器时代终末期到二里头文化期的巨大城址,该座城址的边长达到九〇〇公尺。此时,在这个区域,聚落间的等级差距不小,阶层差距很明显,已经形成以大城址为中心的聚落网了。
更需要注意的是,在黄河中游流域的陶寺地区,和伊河、洛河流域,及河南中部等地,其地域区块单位的社会进化等级差距,并没有之前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或者应该是说地域区块阶层化了。同时,陶寺地区在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前半阶段,虽然是非常令人瞩目的存在,不过当其它的地域区块,也出现了大规模的城址遗址,由此可见陶寺地区并非一直处在霸主般的地位上,后来霸权转移到新砦遗址的河南中部。
这种情况与同时期的良渚文化内的政治关系类似,聚落间并非维持着安定的聚落关系,而地域区块间更是处于相互竞争般的关系,这种情形让人印象深刻,显示霸权也随着时代变化而有所移动。就好比摘掉了这边的芽,另外一边还会再冒出新芽般,霸权不断在移动。就像是陶寺遗址里所出现的、遭破坏的景象般,霸权移动时,也存在着惨烈的武力带来的暴力性破坏。
新砦遗址的城址)拥有三层环壕的城址遗址,城墙从龙山文化终末期续存到新砦期。
另外,最早出现城址遗址的长江中游流域,虽然存在着城址遗址的规模差距,但群体内的阶层差距和身分差距并不特别明显。另外,在黄河下游流域,以中心聚落为主的地域区块(地域聚落网)间,虽然存在着竞争关系,却没有某个地域区块超越这种关系性,特别的突出于其它地域区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