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卿世禄制度规定了社会成员按身份划分的等级制和身份等级的世袭制。实际上他强调的是:“所谓的‘血而优则仕',‘血而劣则隶',即使是自由民也是世代相传很难改变其身份的。”① 但是随着春秋尤其是战国以来各个国家相继出现的政治、经济上的改革,在改革的大潮中,一些不甘接受命运安排的庶民和下层士人,针对西周以来推行的极其腐朽僵化的、极不合理的世卿世禄制进行了强烈的抨击,并在理论上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大造舆论声势。他们的思想和主张在诸子百家的争鸣中体现出强烈的时代色彩,表达了广大庶民和士人的理想和心愿,在社会上激起了热烈反响。
一 管子思想主张
最早对世卿世禄制发出不同声音的是春秋时期的管仲。他认为:“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②明确提出君王考察用人应该主要看其“德”、 “功”、 “能”三方面,并把“德”作为任用人的第一标准。认为一个人“德”之高下与其“官” 之高低应当是一致的,如果其“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以加于尊位”,强调朝廷加尊位于人必须要有依据;第二,一个人禄之多少应当与其贡献的大小相符,功高者禄大,功小者禄少。假如他“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所谓的无功不受禄;第三,选官、任官应看其能力能否胜任,视能力之大小任命相应的职位。假如处理事情不能取信于民,那么朝廷是不能委以重任的。应该说管子的观点对于今天我们的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都具有现实意义。
管子能够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主之业,在于他对人才的重视,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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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34 页。
②《诸子集成•卷五•管子校正•立政》,第9页。
《霸言》篇里提出:“争天下者,必先争人。”① 对于国家,对于君王来说、人才是第一重要的,所以“人不可不务也,此天下之极也”②。他把人提到了 “天下之极”的重要高度,对此他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③ 种谷,只需要一年的辛苦付出,种树则需十年,而培养人才则需要长久终身的付出。虽然人才培养需要长久持续不断地付出,但是“一树百获者,人也”。人一旦培养成才,那么受益者将是千万人。管子用深入浅出的比喻充分说明了人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战国时期为了聚集人才,提升本国的威望和实力,齐威王在齐国建立了稷下学宫,聚集了几乎诸子百家中的各个学派的思想家,如儒、道、墨、法、名、兵、农、阴阳等学派,有著名的学者如孟子、淳于髡、邹衍、田骈、慎到、申不害、接予、季真、环渊、彭蒙、尹文、田巴、儿说、鲁仲连、邹爽、荀子等,兴盛之时汇集的天下学者达千人之多。凡到稷下学宫的文人学者,无论其学术派别、思想观点、政治倾向如何,都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使得稷下学宫成为当时各学派荟萃的中心。这些学者们互相争辩、诘难、吸收,使稷下学宫成为引领战国时期各思想学派“百家争鸣”的文化中心和主战场。各家各派的思想在交流碰撞中常闪现出思想的火花,促进了各种思想的变革与创新。在人们争鸣与论辩的话题中,许多就是针对人才的选拔任用与培养等问题的。通过争鸣论辩,彻底改变着人们身上所固有的一些传统的、落后的用人观念。
二 李悝思想主张
李悝在魏国实行了变法:向魏文侯提出了君主“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④的改革主张,就是对于付出劳动的人给予衣食,对有功劳的人要封赏,对有能力的人要任用。并且要赏就要实行,要罚就要得当。其主旨就是要“选贤任能,赏罚分明”,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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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诸子集成•卷五•管子校正•霸言》,第142 页。
②《诸子集成•卷五•管子校正•五辅》,第47 页。
③《诸子集成•卷五•管子校正•霸言》,第142页。
④(汉)刘向:《说苑校证•政理》,向宗鲁校证,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65—166 页。
象与吴起变法中的“封君三世收其爵禄”的条文相合,它表明楚国在后来仍然实行了吴起的变法措施,并且在“三世收其爵禄” 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功臣二世而绝禄”。应该说吴起变法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
四 申不害思想主张
申不害在韩国担任宰相期间也进行了变法,他的主张除了与其他法家人物一样讲法治外,主要强调君主的统治之“术”。所谓“术”,主要是指君主驾驭群臣的手段和策略,即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认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主是否忠诚?再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提拔和清除。“术”的提出,对于当时建立官吏的任免考核制度,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如果说其他改革家注重的是官吏任用机制的改革,那么申不害关注的是官吏任用之后的监督、考核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说明战国时期在人才的任用、选拔、监督、考核等机制上,通过实践不断地得到进步和完善。
五 商鞅思想主张
秦国在变法的步伐上慢于东方各诸侯国,但是在商鞅的推动下,秦国的变法是最彻底,效果是最显著的。商鞅的变法主张: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他对政治的改革,就是彻底废除世卿世禄制。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①。规定了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没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奖励军功,凡是有军功的,均可以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的奖赏。杀得敌人甲士一人,并取得其首级的赐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庶子一人,可当五十石俸禄的官。制定了军功二十等爵;按爵位高低授予种种特权,官吏也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严格禁止私斗,违犯的人各以轻重施刑大小。以此鼓励人们努力为国家作战,在社会上形成“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局面。商鞅制定的军功爵制的做法,使秦国从根本上彻底废除了旧的世卿世禄制,使得“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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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商君列传》,第2230页。
所荣华”①。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通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② 商秧变法对秦国的贡献是巨大的,《史记集解》引刘向的《新序》论曰:
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广雍州之地,东并河西,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强,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夫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法令必行,内不阿贵宠,外不偏疏远。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此所以并诸侯也。③
虽然商鞅的结局悲惨,他在为人处事上有被人诟病的地方,但是他对秦国发展的贡献和影响,是后人有目共睹的事实。并且他的主张对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影响,一直在不断地延续着。商鞅之后在秦国担任宰相的范雎也提出了“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众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当其职焉,能者亦不得蔽隐”④ 的主张。主张以军功和劳绩作为考查人才、赏功赐爵的重要依据。
战国时期激烈兼并的战争促使各个国家先后实行的变法,从政治、经济、军事(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及吏制上都进行了改革。改革又大大增强了各国的综合实力。政治及吏制上的改革,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平民阶层人才的脱颖而出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食客群体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思想基础的影响下孕育产生的,在这样适宜的土壤里茁壮成长,并且发展壮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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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史记•商君列传》,第2230 页。
② 同上书,第2231页。
③ 同上书,第2238页。
④ 诸祖耿撰:《战国策集注汇考•秦三•范子因王稽入秦》,第28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