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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士为知己者死

作者:杨宁宁 当前章节:2866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7:58

孟子曾经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② 孟子的话,代表了春秋战国的士人在面临生死抉择时所作的选择,那就是“舍生取义”。自此“舍生取义”不仅成为儒家所崇尚和宣扬的精神与气节,更成为儒家士人所奉行的生死观。食客作为那个时代的特殊群体,有着怎样的生死观呢?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环境的特殊性,其人生经历都颇为曲折,命运多舛,所以食客面对死亡表现得尤为慷慨悲壮。

“士为知己者死”一语出自《战国策•赵策一》,这是智伯的食客豫让说的话。有关豫让的故事,《战国策》和《史记•刺客列传》均有记载,据《战国策》记载:

(豫让)始事范中行氏,不说,去而就智伯,智伯宠之。及三晋分知氏,赵襄子最怨智伯,而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吾其报智伯矣!” ……于是襄子面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灭范中行氏,而子不为报仇,反委质事智伯。智伯亦已死,子独何为报仇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以众人遇臣,臣故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遇臣,臣故国士报之。”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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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韩兆琦:《史记笺证•苏秦列传》,第3997页。

②《诸子集成•孟子正义•告子上》,第461页。

③ 诸祖耿撰:《战国策集注汇考•赵一•晋毕阳之孙豫让》,第886页。

豫让做食客是三易其主,他先后在范氏、中行氏门下做食客,范氏、中行氏被智伯灭掉后,他才投到智伯门下为食客的。当智伯被赵襄子灭掉后,豫让立誓要报答智伯,去刺杀赵襄子。豫让刺杀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的事迹,《史记•刺客列传》与《战国策》的记载几乎相同,但是名字写法和前面部分略有差别,《刺客列传》前面部分是这样记载的;

(豫让)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子最怨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①

《史记》与《战国策》的不同处:第一,豫让在范氏、中行氏处,《战国策》是“不说”,《史记》则是“无所知名”。第二,《战国策》是“去而就智伯,智伯宠之”。《史记》是“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第三,豫让逃遁山中所立誓言,前两句相同,不同在后面:《战国策》是“吾其报智伯矣!”《史记》是“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由此看,《史记》更突出强调豫让追求的是立身扬名;再有就是豫让对智伯的知己感恩之情。这些为表现“士为知己者死”的主题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

为了突出“士为知己者死”这一主题,司马迁在材料的取舍上是有选择的。《吕氏春秋•不侵》有一段豫让与朋友的对话,较详细地说明了豫让在范氏、中行氏门下及在智伯门下做食客时受到的不同待遇和真实感受:

范氏、中行氏,我寒而不我衣,我饥而不我食,而时使我与千人共其养,是众人畜我也。夫众人畜我者,我亦众人事之。至于智氏则不然,出则乘我以车,入则足我以养,众人广朝,而必加礼于吾所,是国士畜我也。夫国士畜我者,我亦国士事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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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刺客列传》,第2519页。

② 许维遹撰:《吕氏春秋集释•不侵》,第271页。

这则材料司马迁为什么没有收进《史记》中呢?值得深思。《吕氏春秋》作为秦王朝的书籍,是完整保留了下来的,而司马迁作为史官是突全有条件看到这部书的。是否可以推测他没有把这则材料收入《史记》是因为它有损豫让的“国士”形象,会削弱“士为知已者死”的主旨呢?我们从这则材料看,豫让在范氏、中行氏处的生活可以用饥寒交迫来概括。他受到的是范氏、中行氏“千人共其养”,“众人畜我”的待遇。而智伯不同,他不仅使豫让温饱得到解决,而且衣食无忧;还出有车,这是孟尝君上客的待遇。据此推测,豫让在范氏、中行氏门下是下客等级的待遇,到了智伯门下即变为上客等级的待遇了;而且智伯在众人之中“必加礼于吾所”。这使豫让备感温暖,认为智伯“是国士畜我”。其实,智伯对豫让只是把他作为上等客来对待,在生活上给他以优厚的待遇,在人格上给他以充分的尊重。但是对豫让而言已经是受宠若惊了,显然豫让追求和满足的不过是生活待遇的优厚而已,并没有成为商鞅、范雎那样为国君所倚重的谋臣国士。那么什么是“国士”呢?《辞源》对“国士”的定义:(1)勇力冠于全国的人。(2)国中才能出众的人。《辞海》的定义是“一国杰出的人物”。以此来衡量,豫让还是不够“国士”水准的,但是他得到了智伯“国士”的待遇,这是令豫让感动不已的原因。司马迁没有把《吕氏春秋》这则材料放入《史记》,估计考虑到放进去会使豫让形象受损,以及会削弱“士为知己者死”的主题思想。

石乞是春秋时期楚国宗亲贵族白公胜的食客,也是他厚养的死士。白公胜是春秋时期楚平王的孙子,太子建的儿子。楚平王杀了伍子胥的父亲伍奢之后,伍子胥带着太子建逃到了宋国、郑国。由于太子建参与了晋国谋乱郑国的阴谋,事情败露后,太子建被郑国杀掉。伍子胥又带着公子胜(即白公胜)逃到了吴国。楚惠王继位后,想把白公胜招回,遭到了叶公大夫的反对。但是,楚惠王不听,仍然召回了白公胜。白公胜回到楚国后,谋求报复郑国。

怨郑之杀其父,乃阴养死士求报郑。归楚五年,请伐郑,楚令尹子西许之。兵未发而晋伐郑,郑请救于楚。楚使子西往救,与盟还。白公胜怒曰:“非郑之仇,乃子西也。”……其后四岁,白公胜与石乞袭杀楚令尹子西、司马子綦于朝。……叶公闻白公为乱,率其国人攻白公。白公之徒败,亡走山中,自杀。而虏石乞,而问白公尸处,不言将亨。石乞曰:“事成为卿,不成而亨,固其职也。”终不肯告其尸处。遂亨石乞。①

据《史记•楚世家》载:“八年,晋伐郑,郑告急楚,楚使子西救郑,受赂而去。”②由此看,楚令尹子西对白公胜出尔反尔的原因,是因为他接受了郑国的贿赂,而未兑现与白公之约,为此白公胜恼羞成怒,立誓要杀掉子西。白公胜最终杀了子西。石乞作为白公胜所养的“死士”,不仅参与了白公胜的谋反行动,当白公胜谋反失败自杀身亡,自己被俘后,他所面临的生死抉择是告之白公胜的尸体藏匿处,则可活,否则将被烹。石乞非常坦然,他很清楚自己当初的选择,追随主人谋反“事成为卿,不成而亨,固其职也”。这是为主人尽忠,这本来是自己作为食客应尽的本分和职责,所以他丝毫不惧“将烹”的死亡威胁。客观地说,白公胜杀子西虽然事出有因,但是他这样做实乃恩将仇报,是应受到谴责和否定的。从另一个角度看,石乞的“士为知已者死”,白公胜的能得人,应该是司马迁在《伍子胥列传》的后面附白公胜传的真正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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