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文学集团的代表作品,主要是集团成员集体创作的《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两部著作。从两书内容来看,两书与诸子散文相同,以阐发哲学思辨为主,属于哲理散文。但是书中有许多丰富生动的神话故事、寓言故事,使其具有浓郁的文学色彩。
从写书的意图而言,两书作者都想给先秦诸子百家作一次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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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普慧:《齐梁三大集团的构成及其盟主的作用》,《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第2期。
全面的总结,并以此为基础构成一个能贯通天、地、人的庞大理论体系,以便为统一的封建王朝提供较为完整的理论学说与治国方案。从内容来看,两书都兼有道、儒、法、阴阳、墨、察辩等各种观点,所论述的问题包括哲学、政治、历史、道德、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要略》拟《序意》,《四则训》拟十二纪。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两书的思想倾向基本相同。两书都推崇老、庄哲学并以经过改造的老庄哲学为基础和主干,去融合、贯穿各家学说,从而形成一种综合性的理论。①
在此基础上,两书又博采儒、法、墨等各家思想,但是这些思想多属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没有哪一家的理论能成为全书的哲学基础。
一《吕氏春秋》主要内容
(一)体现道家思想主张
在宇宙观和认识论上面,《吕氏》一书继承和发展了老、庄的思想。老子的“道”在《吕氏春秋》中得到进一步的阐释。例如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②《吕氏春秋》则说“道也者,至精也,不可为形,不可为名,强为之名,谓之太一”③,可以看出两者较为相似。但《吕氏春秋》更唯物一些,他认为“道”是宇宙万物分化前的一种原始形态,它表现了事物运动的一般规律。所谓的“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④。《吕氏春秋》扬弃了老子“无为”中消极避世、清心寡欲、绝圣去知的成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天地”,“因而不为”的观点。在君王的治国之道上主张“无为而治”,提出“故有道之主,因而不为”⑤,“大圣无事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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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牟钟鉴:《(吕氏春秋>与〈淮南子〉的比较分析:兼论秦汉之际的学术思潮》,《哲学研究》1984年第1期。
②《诸子集成•老子注》,第14页。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大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11页。
④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知度》,第109 页。
⑤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君守》,第456页。
官尽能”①,主张君主不要陷于具体的事务中,只有君主“无智”、 “无能”、“无为”②,才能让众人有智、有为、有能,只要善于用人即可。在《情欲》篇中对楚庄王盛赞有加,楚庄王正是因为无为治国,任用了孙权敖,才称霸诸侯,青史留名的。这君无为臣有为的观点显然是继承发展了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增加了一些积极进取的成分。《庄子》对《吕氏春秋》的影响也很多。如“使万物各安其性命之情”,“万物本性不可变”,“天道运行无所滞留”,“重生轻物”等都是对庄子观点的吸收。
(二)进步的政治主张
提出“天下为公”的进步观。《吕氏春秋•贵公》提出“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③。“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④在《适威》里指出:“古之君民者,仁义以治之,爱利以安之,忠信以导之,务除其灾,思致其福。”⑤ 在《爱类》里又说:“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故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⑥ 这些思想与孔子的“仁者爱人”,孟子的“保民而王”,墨子的“兼爱”思想是一脉相通的。
《吕氏春秋》还提出了德治的主张。“德也者,万民之宰也。”⑦“行德爱人,则民亲其上,民亲其上,则乐为其君死矣。”⑧
(三)尚“义”的道德主张
孟子“舍生取义”的人生观给吕不韦的食客以很深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于他们的行为,当吕不韦因不愿被秦王嬴政贬谪流放蜀地而饮鸩自杀时,几千食客冒死在洛阳北芒山为他下葬。更体现于他们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中,他们将这种尚“义”的人生观和道德观贯穿于他们编辑的整部《吕氏春秋》中。据《吕氏春秋•高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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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分职》,第439页。
②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有度》,第666页。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贵公》,第25页。
④ 同上书,第24页。
⑤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适威》,第528页。
⑥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爱类》,第593页。
⑦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精通》,第212页。
⑧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爱士》,第191页。
荆昭王之时,有士焉曰石渚,(注:《韩诗外传》、《新序•节士篇》、《史记•循吏列传》皆作石奢)其为人也公直无私,王使为政。道有杀人者,石渚追之,则其父也。还车而返,立于廷曰:“杀人者,仆之父也。以父行法,不忍。阿有罪,废国法,不可。失法伏罪、人臣之义也。”于是乎伏斧锁,请死于王。王曰:“追而不及,岂必伏罪哉?子复事矣。”石渚曰:“不私其亲,不可谓孝子。事君枉法,不可谓忠臣。君令赦之,上之惠也。不敢废法,臣之行也。”不去斧锧,殁头乎王廷。正法枉必死,父犯法而不忍,王救之而不肯,石渚之为人臣也,可谓忠且孝矣。①
石渚是楚国的一个贤能大夫,他“为人也公直无私”,深得楚王信任。当他面对忠与孝的两难选择时,内心产生了剧烈的矛盾冲突:“以父行法,不忍;阿有罪,废国法,不可。”在忠与孝发生碰撞时,石渚主动表示要“失法伏罪”,尽“人臣之义”。楚王认为他已经尽心尽责了,赦免其罪。但是石渚却不能宽恕自己的错误,他说:“不私其亲,不可谓孝子。事君枉法,不可谓忠臣。君令赦之,上之惠也。不敢废法,臣之行也。”石渚感到自己不孝,无法面对父亲;不忠,无法面对君王。不忠不孝就是不义,而不义者无以立足社会,最终他还是“殁头乎王廷”。吕不韦食客对石渚的大义之举给予无限敬佩,称赞他“可谓忠且孝矣。”
《吕氏春秋•序意》载:
赵襄子游于囿中,至于梁,马却不肯进。青荓为参乘,裹子曰:“进视梁下,类有人。”青荓进视梁下。豫让却寝,佯为死人,叱青荓曰:“去!长者吾且有事。”青荓曰:“少而与子友,子且为大事,而我言之,是失相与友之道。子将贼吾君,而我不言之,是失为人臣之道。如我者,惟死为可。”乃退而自杀。青荓非乐死也,重失人臣之节,恶废交友之道也。荓、豫让,可谓之友也。②
豫让为恩人智伯复仇的故事,在《战国策》和《史记》中都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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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高义》,第516-517页。
②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序意》,第275页。
豫让对智伯的忠诚感人肺腑,而《吕氏春秋》所载豫让复仇中的这个小插曲同样感人至深。青荓作为豫让之友,赵襄子之臣,无意中获知了豫让的复仇计划,他陷于矛盾之中。“豫让将贼吾君”,言之,则失相友之道;不言之,“是失为人臣之道”。为不失相友之道,又不失人臣之节,他见能舍生取义,以自杀来明己志。
对于青荓的选择,吕氏食客是赞赏的,称赞曰:“荓、豫让,可谓之友也。”在他们看来,忠君理所当然,“相友”乃是交友之道。食客对青荓的赞赏,饱含着他们的人生体验和人生思考,体现了他们的处世之道和人生追求。
《吕氏春秋•过理》载:
晋灵公无道,从上弹人而观其避丸也;……赵盾骤谏而不听,公恶之,乃使沮麛。沮麛见之,不忍贼,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一于此,不若死。”乃触延槐而死。①
这个故事《左传•宣公二年》也有记载,除了前面的叙述文字上稍有差别外,后面的叙述基本相同。再就是刺客名有不同,《左传》为鉏麑,《史记•晋世家》所载也为鉏麑。《说苑•立节篇》作鉏之弥,《汉书•古今人表》则作鉏麛。由此看沮麛、鉏麑、鉏之弥、鉏麛当为同一人。沮麛为其君晋灵公去刺杀赵盾,当他发现赵盾乃“民之主也”时,在杀与不杀的问题上内心产生了剧烈的矛盾冲突。在他看来“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杀之,有负于百姓;不杀有违君主之命。他无论杀与不杀,都将陷自己于不义之中。为此,他选择自杀,触槐树而死。由此看,沮麛是一个有良知的刺客,他不是唯君命是从,他有自己的是非评判标准,同时他又是一个尚义轻生的刺客。吕氏食客将这一故事引用到《吕氏春秋•过理》篇,目的一方面是要谴责晋灵公的荒淫残暴;另一方面是要表达他们的一种道德主张,那就是“不义则无以为生”,不义而无以立足社会。
《吕氏春秋•忠廉》载要离的事迹尤为感人。要离为吴王刺杀庆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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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过理》,第632页。
要离得不死,归于吴。吴王大说,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昊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夫为故主杀新主,臣以为不义。夫摔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臣已为辱矣。夫不仁不义又目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①
要离面对吴王的赏赐毫不动心,在他看来再高的赏赐也比不上社会的道德评价重要。他为接近庆忌而让吴王杀妻、焚妻,此乃最大的不仁;为故主杀新主,违背道义,此乃不义;被庆忌“三入三出”而不杀,是对他极大的侮辱。他感到自己的做法违背道义、违背道德良心,于心有愧,也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他无颜活在世上,他必须死,所以他拒绝了昊王的赏赐。对于要离敢于担当,“临大利而不易其义”的行为,吕氏食客赞其:“可谓廉矣。廉故不以富贵而忘其辱。”
(四)科学的生态保护意识
《吕氏春秋》强调对自然资源适度、合理的利用,反对对自然资源过度地开采和砍伐,造成对自然的破坏。《吕氏春秋》把春夏秋冬四季分为孟仲季三个月,每个月气候的变化,对应动植物的生长变化,根据自然的变化应当做的农事,对环境应做的保护等,一一论述。
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无覆巢,无杀孩虫、胎夭、飞鸟,无麛无卵。②
仲春之月:无竭川泽,无漉陂池,无焚山林。③
季春之月:田猎罩弋,置罘罗网,餧兽之药,无出九门。④
孟夏之月:无伐大树,……驱兽无害五谷,无大田猎。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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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忠廉》,第248—249 页。
②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孟春纪》,第11页。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仲春纪》,第36页。
④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季春纪》,第61页。
⑤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孟夏纪》,第86—87页。
仲夏之月:令民无刈蓝以染,无烧炭。①
季夏之月:令渔师伐蛟取鳖,升龟取鼋。……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无或斩伐。②
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始用行戮。③
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④
仲冬之月: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日至短,则伐林木,取竹箭。⑤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吕氏食客早在两千多年前,对自然就已经有了非常科学的认识,有了生态保护的意识和科学合理利用自然的理念。让生态能够自然调节,保持平衡。使人与自然达到共生平衡,形成一个有序而规律的统一整体。只有保护好了生态环境,才会出现“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⑥这样良好的生态环境。吕氏食客撰写《吕氏春秋》的宗旨,是为秦王朝建立统一强大的帝国提供以资借鉴的政治主张和治国经验。他们能够以开阔的视野,长远的角度来关注民生,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治国安邦的政策措施上提出了很多具体的做法。如“制四时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泽人不敢灰僇,缳网罝罦不敢出于门,罛罟不敢入于渊,泽非舟虞不敢缘名,为害其时也。”⑦
在这里明确提出了只有在适当的季节和月份,才能伐木取材,烧灰割草,捕鱼狩猎,根据不同季节自然环境变化的不同,所禁之物和所获取的动植物也不相同,“以时禁发”,“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并且充分说明了其科学的道理,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生态平衡,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今天各地的江河湖海都实行休渔期,休渔期间禁止捕鱼,就是为了使鱼儿更好地繁衍生息。各地山林也实行禁猎,耕地实行轮休。这些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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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仲夏纪》,第106页。
②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季夏纪》,第130-131页。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孟秋纪》,第155 页。
④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季秋纪》,第198 页。
⑤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仲终纪》,第241页。
⑥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功名》,第54页。
⑦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上农》,第 688页。
学习古人保护生态平衡的经验做法。食客们把保护生态,保护自然环境与百姓的安居、稳定、和谐的生活联系起来,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发展联系起来,目的就是要引起统治者的重视。
吕氏食客在书中还通过对各种反常现象的描述,表达了反对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指出将人为的因素强加于自然之中,会破坏生态平衡,会引发各种自然灾害。会导致各种不良的恶果产生。
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①
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②
仲夏行秋令,则草木零落,果实早成,民殃于疫。③
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乃有大恐。④
上述材料所记述的是各季节出现的反常现象,而“国有大恐”,表明国家将有灾难。因为违背了自然运行的规律,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自然就会惩罚人类,灾害就会降临。由此看吕氏食客们对自然灾害已经有了科学的认识和防范的意识。
《吕氏春秋•贵信》曰:
春之德风,风不信,其华不盛,华不盛则果实不生。夏之德暑,暑不信,其土不肥,土不肥则长遂不精。秋之德雨,雨不信,其谷不坚,谷不坚则五种不成。冬之德寒,寒不信,其地不刚,地不刚则冻闭不开。天地之大,四时之化,而犹不能以不信成物,又况乎人事?⑤
这里阐明了四季物候反常,会使水土受到影响,水土的影响则会对植物生长造成不利的影响,以此说明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由自然界的情况推想到人事,说明遵循规律,顺应规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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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孟春纪》,第12 页。
②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季春纪》,第65页。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仲夏纪》,第108 页。
④ 同上书,第178页。
⑤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贵信》,第536页。
(五)重视农业生产,倡导科学耕作
《吕氏春秋》中有几篇是专门论述农业生产的。《上农》篇有总论的性质,从农本思想出发,论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任地》篇,主要论述农业生产、田地耕作技术方法等。《辨土》篇,从栽培种植角度,主要讲栽培技术、措施及耕作原则以及土地利用等。《审时》篇是论证农时的重要。几篇论述相辅相成,既有高屋建瓴的宏观理论阐述,又有微观的耕作技术的指导、标准和要求。
中国历来有重视农业的传统,而秦国更是在商鞅时就提出了“重农抑商,奖励耕战”的变法主张,由此秦国形成了重视农业生产的传统吕氏食客们受其影响,继承发展了秦王朝统治者重农的政治思想,并在《吕氏春秋》中将重农思想发扬光大。如《上农》篇载:
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
天子亲率诸侯耕地籍田,大夫士皆有功来,是故当时,农不见于国,以教民尊地产也。后妃论九嫔蚕于郊,桑于是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臬丝茧之功,以力妇教也。是故丈夫不织而衣,妇人不耕而食,男女贸功以长生,此圣人之制也。①
这里指出了古代圣贤君王把引导百姓务农,发展农业生产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发展经济,更重要的是它能培养百姓的持重守法,易听令易驱使的淳朴民风,也可以使民富乐业,安土重迁,使国家有稳定的财政收入和充足的兵役来源,最终达到国安君尊的目的。他们要求天子和后妃都身体力行,亲作表率,率诸侯下田耕作,率九嫔采桑纺织。做到男耕女织,分工合作。只有这样,男女交换劳动成果,才能够“丈夫不织而衣,妇人不耕而食”。指出这是先代君王定下的制度,后人必须遵守。严格规定农民要“敬时爱日”,要劳作不息,做到“非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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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上农》,第682—683页。
休、非疾不息,非死不舍”①。这样才能保证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在《上农》篇里对土地的利用和农业劳动的投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损。”② 即规定了耕上等田的农民,每人要供养九人,耕下等田的农民每人供养五人,供养的人数只能增多,不能减少。甚至在农忙季节,要保证劳动力都能全部投入到生产中,在督促农民努力生产的同时,要求“农不见于国”,即农民不能脱离生产出现于都邑里无所事事。
在《任地》和《辨土》篇里,专门论述了耕作和土壤改造的问题。《任地》指出:
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辣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燥,燥者欲湿。上田弃畝,下田弃甽。五耕五耨,必审以尽。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蛾。③
这是说土壤结构板结的,要使它疏松;过于疏松的土地,要使它变得坚硬一些;休息过的土地要耕种;耕种久的土地要休息以恢复地力;地力薄弱的要增加施肥;过于肥沃的土地要降低肥力;土地过于潮湿的要使它干燥,过分干燥的要使它潮湿。根据土地耕作当中出现的柔与力、息与劳、棘与肥、急与缓、湿与燥等五种矛盾现象,论述了如何通过耕作的环节来处理,加以调和,辩证地处理好用土、改土及养土的关系。强调因地制宜地改良土壤,使土壤结构和土壤水分达到最佳状态,达到适合各种农作物生长的要求。还论述了田制的利用原则和耕田种植的标准要求:高处的田,庄稼不要种在田垄上;低洼的田,庄稼不要种在垄沟里。播种前要耕五遍,下种后要耨五遍,强调的是精耕细作。耕种的深度以见到湿土为宜,这样田里就不长杂草,也不会有虫害。这些技术性的要求和指导非形具体、细致,易学习易操作。这些都是对中国传统农业生产在耕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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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上农》,第684 页。
② 同上。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任地》,第688页。
理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对中国后世的农业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为我们了解、学习和借鉴古人在农业生产上的经验做法提供了宝贵的文献资料。
徐复观指出:《吕氏春秋》“把许多有历史根据的材料,按照‘同气’的原则,作一大的综合与统一。记录一年四季十二个月的节候、产物,以适应农业社会的需要”①。中国农业生产几千年的历史证明,这种根据节令气侯变化,相应地调整农作物的种植、收获的做法,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的原则,极具科学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农作物达到最佳生长的效果,才能保证农业的丰收。而农业是民生之本,国家之根。农业兴盛,人民才稳,国家才强,统一天下才有了基础和保障。
(六)崇尚“义兵”的军事主张
《吕氏春秋》的《孟秋纪》有《荡兵》、《振乱》、《禁塞》、《怀宠》四篇,《仲秋纪》有《论威》、《简选》、《决胜》、《爱士》四篇,共八篇都是论述用兵的。吕氏食客们在书中提出了“义兵”说。所谓“义兵”是指正义的军队,《吴子•图国》解释“禁暴救乱曰义”②。而“义兵”说是食客们在《吕氏春秋》中倡导的军事思想。《吕氏春秋》在许多方面吸收了儒家、墨家的思想和学说,但是在战争思想上却与儒家、墨家、道家有许多不同。孟子反对兼并战争,主张以王道思想实行统治,行“仁政”来统一天下;墨子提出“非攻”的主张,指出要“兼相爱,交相利”,反对不义战争。《老子》一书也是反对战争的,它认为“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认为战争会带来种种灾祸,应废止战争。面对诸子各家反战的主张,吕氏食客们可以说逆势而上,提出了“义兵”主张。《吕氏春秋•孟秋纪•荡兵》:
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凡兵也者威也,威也者力也。民之有威力,性也。性者所受于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武者不能革,而工者不能移。兵所自来者久矣,……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贤王有义兵而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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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②《辞源》,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356 页。
偃兵。①
吕氏食客们非常明确地提出了“有义兵而无有偃兵”的观点,“偃兵”就是废止战争。在作者看来,“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战争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是一种自然之性,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它不可禁,不能止。既然战争是一种自然之性,不可禁,不能止,那么“偃兵”显然是不行的,只能以“义兵”对付之。所以古代圣贤君王都是主张正义的战争,反对废止战争的。作者还以黄帝、炎帝、共工、蚩尤为例来说明天子、国君、首领的产生都是由于人类战争的结果。而统治者的利益之争是战争存在并且无法废止的根本原因。
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国无刑罚则百姓之悟相侵也立见,天下无诛伐则诸侯之相暴也立见,故怒笞不可偃于家,刑罚不可偃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有巧有拙而已矣。故古之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②
在这里作者采用类比推理的方法说明“义兵”作用,从家无严亲怒笞之威,则小子好争上下,过错立刻显见;到国无刑罚可畏,臣下就有相侵凌夺之罪;再到天下无诛伐可畏,就会出现诸侯相暴,大国兼并小国的现象。由此推导出家不能停止怒答,国不能停止刑罚,天下也不能停止诛伐的战争。文中“百姓之悟相侵”的“悟”字,有的注家认为:“悟与忤、悟通用。”有的认为“悟”为衍字。③(从上下文的意思看,当为衍字处理更妥一些。)作者在肯定战争不可偃于天下的前提下,指出诛伐有巧拙之分,巧者以治,拙者以乱,而正义的战争是实现消除混乱,达到治理的目的。
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穷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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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荡兵》,第157页。
② 同上书,第159页。
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凡人之所以恶为无道不义者,为其罚也;所以蕲有道行有义者,为其赏也。今无道不义存,存者赏之也;而有道行义穷,穷者罚之也。①
对于战争,作者认为应当区别对待,不能对任何战争不辨其性质如何,一味地加以倡导和肯定。只有“攻无道而伐不义”的战争,是应当肯定的,因为这是对国家“福莫大焉”,对百姓“利莫厚焉”,是大好事。而对于“息有道而伐有义”的战争则是应当禁止的。指出如果“无道与不义者存,是长天下之害,而止天下之利”②,将给天下的百姓带来极大的灾难,对于人们普遍憎恶的无道的不义战争,是应当给予惩罚的。应当祈求和倡导行有道、赏有义的战争。
先王之法曰:“为善者赏,为不善者罚。古之道也,不可易。今不别其义与不义,而疾取救守,不义莫大焉,害天下之民者莫甚焉。故取攻伐者不可,攻伐不可,取救守不可,非救守不可,取惟义兵为可。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③
对于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各种战争,应当遵循古代先王之法,只要是为善的战争则赏之,“为不善者罚”之。对于当今一些人对其战争的性质“不别其义与不义”,一概“疾取救守”的做法,给予批判,认为是“害天下之民者莫甚焉”。如果战争的性质不是正义的,那么“攻伐不可,救守不可”。
这里的“救守”,防守也,指加强守备以自救。吕氏食客们之所以反对“救守”,犹如他们反对“非攻”一样,认为这对于春秋战国的形势而言,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这种主张虽然反映了当时广大民众的善良愿望,但是它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或禁止兼并战争,它只会引导人们走上维持各诸侯国割据一方的老路上去。而当时处于战国末期,全国统一的趋势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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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振乱》,第164 页。
②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禁塞》,第166页。
③ 同上书,第 167—168 页。
经日益明显,所以“救守”的主张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当时来说它显得保守和落后,它只能阻碍全国统一的进程。所以主张“义兵”,反对“偃兵”和“救守”,都是与时代发展同步的。
为了说明其“义兵”主张的得民心、顺民意,符合历史的潮流,它通过对比来说明之。
今有人于此,能生死一人,则天下必争事之矣。义兵之生一人亦多矣,人孰不说?故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①
作者从“能生死一人,则天下必争事之”与“义兵之生一人亦多矣'作对比,说明义兵既然能给广大民众带来如此大的好处和利益,“人孰不说?”用一个反问句强调“义兵”一定会得到民众的欢迎。又通过夸张的手法和排比的句式;“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来表现民众对“义兵”的拥戴和支持,最后推导出“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双方还未开战,敌方就已被正义之师“若被其化了”。
对于吕氏食客的“义兵”说,学者张富祥指出:“春秋战国时代的诸侯争霸并无‘义’与‘不义’可言,战事的评判对于谁都是半斤八两。但其时总有少数军队的某些行动对社会局部有利或危害较轻,可以接近于‘仁义之师’的名目;此外,有利于促进大一统的战争,符合历史潮流,也不能都用‘不义’二字来形容(也不可都说成是正义的)。”② 客观地说,吕氏食客提出的“义兵”说,较之儒家的“仁政”主张和墨家的“非攻”思想,更符合和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有它积极和进步的意义,它为秦王朝以武力统一天下,在思想理论和舆论上面起到了造势的作用,它极力地为秦王朝统一天下扫除障碍。
(七)音乐主张及理论
《吕氏春秋》共有八篇是专论音乐的,分别是《仲夏纪》的《大乐》、《侈乐》、《适音》、《古乐》四篇,及《季夏纪》的《音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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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怀宠》,第174 页。
② 张富祥:《王政全书:〈吕氏春秋〉与中国文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4 页。
初》、《制乐》、《明理》四篇。另外,十二纪每纪之首篇及《本生》、《重己》、《贵生》、《情欲》、《过理》中也有论及音乐。这些音乐理论,既有政治意义,又有文化史的意义。而其文化史的意义远远高于政治的意义。
《大乐》篇论述了音乐的起源。
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合而成章。混混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天地车轮,终则复始,极则复反,莫不咸当。日月星辰,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尽其行。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萌芽始震,凝寒以形。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①
对于音乐起源,他们认为音乐“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在自然界中,天地阴阳能化生万物,万物在自然之中都有一定的形体、位置和存在状态,所谓的“形体有处,莫不有声”,由此产生出各种的声音。“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在他们看来,声音本来就具有自然的性质,由一定的形式构成,各相适宜,趋于谐和。音乐就是顺从这种谐和的状态和规律出现的。后世学者将其总结为:“音乐出于自然,感于人心。原始初民在劳动过程中,由于消除疲劳、愉悦精神及审美等需要,模仿自然界的各种声音,加以有机的组织,使之成为曲调,可用于表达和演奏,也就创造出了最初的音乐。至于‘先王定乐’,还是在反映人伦社会秩序的原始礼制有了相当发展之后才有的事情。”②
《侈乐》篇主要是反对奢侈和淫靡的音乐。认为“乱世之乐”“乐愈侈而民愈郁,国愈乱,主愈卑,则亦失乐之情矣”③。夏桀、殷纣通过作侈乐导致“其民必怨,其生必伤”,最终落得亡国亡身的下场。
《适音》篇主要讲音乐的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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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大乐》,第109页。
② 张富祥:《王政全书:〈吕氏春秋〉与中国文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2页。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侈乐》,第112 页。
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夫乐有适,心亦有适。音亦有适。
何谓适?衷,音之适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乐无太,平和者是也。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①
吕氏食客指出音乐的谐和在于“适”,强调了音乐的政治功能作用。“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矣。”社会的谐和与否,世道太平与否,能够通过音乐反映出来。“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观其政而知其主。”以此类推,“观其俗而知其政矣”。
《古乐》篇记载保存了一些我国最早的音乐文献资料,具有很高的文化史和音乐史的价值。其中就有《中国文学史》中引用的“葛天氏之乐”等: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
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取竹于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次制十二筒,以之阮偷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英韶》,……命之曰《咸池》。
帝颛项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云》,以祭上帝。乃令鱓先为乐倡, 鱓乃偃寝以其尾鼓其腹,其音英英。
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有倕作为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箎鞀、椎钟,帝喾乃令人扑,……因令凤鸟天翟舞之。帝喾大喜,乃以康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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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适音》,第114-117页。
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
殷汤即位……乃命伊尹作为《大护》,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
武王即位……乃命周公为作《大武》。①
这些远古的音乐资料,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音乐起源、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让我们从中了解了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足迹。
《音律》主要论述乐律学的相关知识。在吕氏食客们看来,十二律的制定,与风有着密切的关系。十二律是以十二月的“风”为依据的。仲冬之风定黄钟,季冬之风定大吕,孟春之风定太簇,仲春之风定夹钟,季春之风定姑洗,孟夏之风定仲吕,仲夏之风定蕤宾,季夏之风定林钟,孟秋之风定夷则,仲秋之风定南吕,季秋之风定无射,孟冬之风定应钟。由一年十二月的风确定十二律,这就是说,十二律与十二月的风是彼此协调的。它表现了远古时代农耕文化的特性,先民对自然环境的依赖与关注,他们由风而知历,又由历而知律。
中国音乐史学会副会长修海林指出:
十二律相生以及“随月用律”的实践,正应大乐之“周行”之道;十二律相生对黄钟“周而复始”的追求,正体现“天地车轮,终则复始”中的“复归”法则。……从数理音律与天道自然的对应关系来体现“周行”“复归”法则的,一是体现在“十二律”每一纪(即每一月)之天道自然与律数的对应关系中。……二是体现在十二律循环相生、黄钟周而复始的数理推算中。……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中国音乐史上旋宫理论与律制探求的实践而言,其基本动力正是来之于解决“十二律循环相生,黄钟周而复始”的难题要求。三是体现在十二律的产生以及顺应自然的循环中。即《音律》中认为的律由“天地之风气”所生,“天地之风气正,则十二律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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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古乐》,第118—128页。
天地之风气每月循环,则十二月随之循环,此所谓“月终其风”①
《音初》记载了各种音乐的最初创作情况,为我们保存了上古时期一些地方的音乐史料。如“《破斧》之歌,实始作为东音”。“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殷整甲……犹思故处,实始作为西音。”“燕燕往飞,实始作为北音。”② 食客们旨在说明不同音调特点的形成,与东西南北不同的地域有着密切的关系,又因地域风俗的不同而造成了音乐风格的差异。他们在篇尾的总结中指出:“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感于心则荡乎音,音成于外而化乎内,是故闻其声而知其风,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故曰乐之为观也深矣。”③ 他们认为音乐具有感化人心的功能作用,统治者政治的得失,国家的盛衰,地方风俗的淳朴与恶劣,人的品德高下都能通过音乐反映出来。
《制乐》篇,通过周文王和宋景公去祸消灾的故事,说明“欲观至乐,必于至治,治厚者乐厚,治薄者乐薄”④的道理。
《明理》篇记载一些天象自然、物理人事的变异现象,以阐明“乱世之主乌闻至乐,不闻至乐,其乐不乐”⑤ 的道理。
总体看八篇音乐论,以《大乐》和《古乐》价值最高,相对来说《制乐》和《明理》内容单薄些,价值要低一些。
二 《淮南子》主要内容
《淮南子》一书所论述的内容极为广泛,有关于“道”的思想、民本思想,还有军事、政治、天文、历法、地理、气象、矿物、生物、医药、音乐舞蹈、数学、史学、法学、哲学、经济、文学等多方面内容。
(一)继承发展老庄之“道”
《淮南子》中以老庄思想为主干的有五篇,《原道训》、《淑真训》、《精神训》、《本经训》、《道应训》。《原道训》主要内容是对《老子》思想的推演,又融合了《庄子》的养性论。《傲真训》和《精神训》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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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修海林:《先秦道家音乐学术思想的主要特征》,《中国音乐学》2011年第1期。
②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音初》,第139—143 页。
③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制乐》,第 143页。
④ 同上。
⑤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明理》,第153页。
要内容是对《庄子》思想的推演,又附带有对《老子》学说的论述。《佩真训》的主旨是寻求“道”、“真”的本原状态。包含有自然生成论、道家圣人论、得道论、养性论等。《精神训》的主旨是追求精神自由,使心、神、形无累。《本经训》融老庄思想于一体,主旨是体道返本,无为而治,不失人的自然之性。《道应训》以事例和事理验证《老子》文意的深邃。
“道”是贯穿《淮南子》一书的主线和灵魂,书中对“道”的本质和特点作了充分的阐释。第一,指出“道”是自然万物发生的源起,是天地万物产生之前的原初状态。“道者,一立而万物生”①,”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②。“道”能化生万物而没有目的和意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正所谓”生万物而不有,成化象而弗宰”③;“得以利者不能誉”, “莫之知德”; “用而败者不能非”,“莫之能怨”④。
第二,“道”无形无象而又实际存在。“大道无形”,它“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⑤;“其动无形”,“其行无迹”⑥。“忽兮恍兮,不可为象兮”,“幽兮冥兮,应无形兮”⑦。“道”无边无际,没有具体的形状,眼见不到,耳听不到,手摸不着,但是它又是客观存在的。“道” 神奇莫测,变幻无穷。它“约而能张,幽而能明,弱而能强,柔而能刚”⑧。“道”在创造万物之后,即消失在一切事物之中,永远与万物同存而又不能被感知。“道”在空间上可大可小,可伸可缩,可聚可散,可盈可虚,包容一切;在时间上无始无终,亦无穷尽。实际上,刘安食客们已经认识到了大自然有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大自然具有无穷无尽的造化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