褐土①。
据研究:土壤中的锌以不同形态存在,根据组成结构,大致可分为矿物态锌、吸附态锌、水溶性锌和有机螯合性锌。土壤中能为作物吸收和利用的锌称有效锌,它只占全锌量的极少部分。有效锌一般指水溶性锌以及部分有机鳌合态和部分吸附态锌。土壤中锌的有效性受环境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②(一)土壤有效锌含量与成土母质密切相关:如陕西省基性岩发育的土壤比酸性岩含锌量高,基性岩的玄武岩、辉长岩的全锌含量在70mg/kg—130mg/kg之间,而酸性岩的花岗岩、流纹岩全锌量为50—60mg/kg,石灰岩为3mg/kg—15mg/kg;又如山西省成土母质为花岗岩的淋溶褐土有效锌值高达3.01mg/kg,而成土母质为黄土状石灰性褐土有效锌值仅0.143mg/kg,两者相差20倍。(二)有机质含量影响有效锌含量:资料表明土壤有效锌60%—80%来自有机物的分解;同时,土壤中60%的可溶性锌被有机质络合和吸附,所以,土壤有效锌随土壤有机质含量增高而增多。(三)气候和水热条件影响有效锌含量:低温影响有机质分解和矿化,有机质含量下降,引起土壤缺锌;多雨可造成土壤有效锌淋失;淹水条件下,土壤处于还原状态,增加了锌的固定;旱地在适当水量和热度的配合下,可促进有机质和矿物质分解,从而提高土壤有效锌含量。③(四)土壤酸碱度高低水平会影响有效锌发挥效用:实验表明,植物缺锌症状,多在pH值大于6.5的土壤中出现。④其影响机理为降低pH值会减弱土壤对锌的吸附能力,使吸附态锌的解吸量增加,从而增加有效锌的含量。在农业生产中,作物缺锌多发生在pH值大于6.5的中性和石灰性土壤中;尤其是pH值较高的石灰性土壤因含有较多的碳酸钙,与锌易生成不溶解的沉淀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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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卫春智:《太原市土壤中微量元素状况》,《土壤》1994年第4期。
②孙桂芳:《土壤一植物系统中锌的研究进展》,《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③郭兆元:《陕西土壤》,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79—481页。
④刘铮等:《土壤中的微量元素——微量元素土壤化学》,见《中国科学院微量元素学术交流会汇刊》,北京科技出版社1980年版,第23—55页。
物,同时碳酸钙有强烈的吸附和固定作用,从而大大降低了锌的有效性①。西北地区特别是陕西的主要农业土壤中的黄绵土、黑壤土和堰土,都发育于黄土母质,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在3.6g/kg—10g/kg之间,pH值在7.8—8.2之间,都严重影响到有效锌发挥作用。②
根据文献记载和后世专家的考证,证明在先秦及汉魏时期,今陕西、山西的黄土高原上有着大量森林的分布:如《后汉书•杨震传》记载董卓言秦汉以来“关中肥饶,故秦得并吞六国;且陇右材木自出,致之甚易……”;史念海先生认为战国时期生活在山西高原北部的“林胡”,应解释为“林中的胡人”,其生活环境中应有森地分布着;而与之同时代的、活动在今山西西北各处的“楼烦”,其附近的昌梁山现今仍有森林分布;③又邹逸麟先生证黄土高原上陇东及吕梁山等地存在森林资源,虽然在魏晋南北朝营建长安、洛阳及邺都时多取材于此,以建宫室,但到北宋一代,陇东地区仍如南宋僧玉莹《玉壶野史》所记“产巨林,森郁绵亘,不知其极”④。这一地区东汉末年以来,农田废弃,随之而来的是畜牧业经济占据相对优势。据《魏书•道武帝纪》记载:代国时期鄂尔多斯高原及黄土高原北部是畜牧业发达地区,曾出现“自河以南,诸部悉平。簿其珍宝畜产,名马三十余万匹,牛羊400余万头”的盛况。而畜牧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自秦汉时期在上述地区大行垦荒和东汉以来北半球气候转凉转干所带来的后果。所以,与之相关的是汉魏时期今陕西、山西的黄土高原地区,由于先秦时期以前气候适宜、农业活动较少,有着大量森林植被的分布;秦汉以后,大批农业人口进入阴山以南的河套平原、鄂尔多斯高原和黄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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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孙桂芳;《土壤—植物系统中锌的研究进展》,《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②李文祥:《几种黄土母质土壤磷吸附特性及缓冲性能的初步研究》,《土壤肥料》2002年第1期。
③史念海:《两千三百年来鄂尔多斯高原和河套平原农林牧地区的分布及其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6期。
④邹逸麟:《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修订版)》,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6页。
原,大规模、持续性的农业开发破坏了鄂尔多斯和黄土高原以森林草原为景观的脆弱的生态环境,加之北半球气候转干转凉的大环境,以致黄土高原局部环境发生改变,气温与降水下降,森林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加重;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黄土高原因大批游牧民族的迁入而使得畜牧业经济的成分有所恢复,因大量农业开发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应得到遏制,但由于北半球气候转向干冷在四世纪时达到极限,所以,黄土高原的环境应与秦汉时期差别不大;即令如此,汉魏时期黄土草原的植被环境仍要较今优越一些;有机质含量较高,pH值较低,而有效锌、锰值也应较今为高。
综上所述,汉魏时期匈奴主要活动区域的土壤微量元素水平,因所处经纬度的不同、气温与降水的不同、成土母质和植被类型的不同、海拔高低和离海远近的不同、河湖密度和地下水深浅的不同、人口密度和生产方式的不同等众多因素而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差异。由于匈奴活动的主要区域大多集中在欧亚大陆纬度较高、离海较远、成土母质多第四纪风成黄土、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气温和降水条件相对于同纬度的沿海地区为低、河湖密度低等因素,汉魏时期上述区域的土壤微量元素有效锌、锰值水平应较今为高,但其绝大部分地区的土壤仍处于有效锌缺乏状态。
三 地理环境下土壤微量元素与匈奴的性比例失调及“收继婚”问题
如上所述,虽然地理环境下土壤微量元素与人体微量元素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但由于土壤与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土壤微量元素水平必定要影响到生长、生活于此的人类本身和其周围赖以生存的动植物体内的微量元素水平。同时,如前所述,我们已大致了解了先秦时期匈奴的祖先以及汉魏时期匈奴主要活动区域大都处在高纬度、远离大海的内陆非季风区,在气温低、干旱、少雨、多风、高蒸发量的气候条件下和植被稀少、成土母质多为风积物、河湖密度低、盐碱度高的土壤环境下,土壤微量元素水平有效锌、锰水平绝大多数都处在缺乏或极缺的临界值下;加之这些区域的土壤大都微量元素有效铜含量丰富,而有效铜丰富会拮抗有效锌的吸收;所以,这必然会影响到动植物和人类自身体内微量元素有效锌、锰的水平。而从当代所发现的先秦及汉魏时期大量墓葬中人骨材料反映的情况看,汉魏时期的匈奴应存在人体微量元素有效锌严重缺乏的问题;而正是这一问题的存在,使得匈奴育龄妇女大量死亡,以致在育龄人口中造成严重的女少男多的性比较失调问题,而最终影响到匈奴、鲜卑婚姻制度中特殊的“收继婚”俗的出现。而为了说明汉魏时期匈奴所出现的因大量育龄妇女死亡所造成的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调问题,本节拟从先秦时期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人骨所反映的性比例问题、先秦及秦汉时期匈奴墓葬反映的性比例问题、匈奴人口性比例失调与“收继婚”俗的形成等三个方面来具体阐述之。
首先,对先秦时期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墓葬人骨材料进行统计与分析的结果,即反映上述地区新石器文化的原始人群中就存在人口性比例问题。
20世纪以来,北方地区先后发掘了大量的关于先秦时代的墓葬,但是,以与本文所论述地域和相关民族的需要,加之并非所有已发掘墓葬都有着相应的墓葬人骨鉴定结果,所以,我们特撷取以下墓葬材料来说明本节之观点。
从地域的重合性角度看,今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自治区的广大区域,在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都是匈奴本身和其祖辈的主要区域,所以,上述地区新石器时代的人群和文化都必然与匈奴存在某种联系;同时,在先秦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稀少的条件下,前后两者所生活过的地理环境不可能产生太大的变化。所以,两者之间存在可比性。如在今青海地区,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发掘过大量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许多都有详细的人骨鉴别材料可资参考。具体而言有:
(一)青海柳湾新石器时代墓葬材料:柳湾位于湟水中游北岸,西距乐都县17公里;1974—1978年在柳湾共发掘墓葬1500座;其中半山类型257座,马厂类型872座,齐家文化366座,辛店文化5座①;据碳十四测定,半山类型的年代为公元前2505±150(树轮校正年代,下同),马厂类型在公元前2415—2040年之间,齐家文化为公元前1915±155年;则从半山类型至齐家文化,其间共经历了590年;如再加上辛店文化的时间,大约有一千年②。墓葬类型有单人或合葬两种;其合葬草的人数2—7人不等。柳湾1500座墓葬人骨保存状况极差,仅就人骨保存较好的291座墓葬看,属于马厂类型的最多(见表2-2),有198座草葬和228个人骨骨架之多;其中男性105例,女性88例、性别不详者35例。此外,为齐家文化的77座慕葬(见表2-3),86个人骨架;其中男性42例,女性18例,性别不详者26例。半山文化最少(见表21),仅16座,人骨23例;其中男性14例,女性4例;性别不详者5例,多为未成年个体。从人种看,柳湾合并组的体质特征显示出明显的蒙古人种特征③。以马厂类型看,不计性别不详者,男女性人骨合计193例,男女性比例为男100:女82;按年龄分段计算,15岁以上男性96例,成年平均死亡年龄40.82岁;75例女性平均死亡年龄是39.27岁;青年期女性死亡率个体总数占14.7%,男性仅占4.7%。齐家文化类型有60例可判明性别,男女性比例约为100:43;14岁以下未成年孩童约占17%,青年期女性死亡率与马厂类型相近。④以柳湾墓葬所有可鉴定性别的男女数相较,男女性比例为男100:女68;以可鉴定柳湾所有男性161例计,青年期男性的死亡率仅为5.6%;而以柳湾所有可鉴定女性人骨110例计,青年期女性死亡率却高达17.3%;两者相较,差距甚大。可见,育龄期妇女的大量死亡,是造成当时男多女少性比例失调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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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1—3页。
②同上书,第248页。
③同上书,第261—271页。
④同上书,第310—403页。
表2-1 青海柳湾半山类型墓葬人骨登记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计
未成年(14岁以下) 4 4
青年期(15—23岁) 1 1 2
壮年期(24—34岁) 4 4
中年期(35—55岁) 3 1 4
老年(56岁以上)
成年(15岁以上—?) 6 3 9
总计 14 4 5 23
注:采自《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附录一》中《年龄分期统计》;(表中“15岁以上——?”,表示是成年人,但未知具体年龄者,下同。)
表2-2 青海柳湾马厂类型墓葬人骨登记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计
未成年(14岁以下) 4 2 14 20
青年期(15—23岁) 2 13 5 23
壮年期(24—34岁) 30 20 4 54
中年期(35—55岁) 43 35 7 85
老年(56岁以上) 15 9 1 25
成年(15岁以上—?) 8 9 4 21
总计 105 88 35 228
注:采自《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附录一》中《年龄分期统计》。
表2-3 青海柳湾齐家类型墓葬人骨登记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计
未成年(14岁以下)
青年期(15—23岁)
壮年期(24—34岁)
中年期(35—55岁)
老年(56岁以上)
成年(15岁以上—?)
总计
注:采自《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附录一》中《年龄分期统计》。
(二)青海民和核桃庄墓葬:民和县民和核桃庄处在青海省最东部;东与兰州红古区相望,西与乐都接壤,地处黄土高原西部边缘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的湟水谷地;属中温带气候,无霜期140—150天;降水300—600mm,随地势升高而增加;土壤在湟水流域为灌淤土,浅山地区为占全县土壤一半以上的黄土质的栗钙土,高海拔地区依次为栗钙土、黑钙土、草甸土、黑褐土。民和地区地属《禹贡》所述雍州地,是古羌人聚居的地方。由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省文物管理处和西北大学文博学院共同发掘的核桃庄墓葬,涉及辛店文化,是属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羌人文化;考古发掘证实:当时畜牧业发达。专家鉴定该墓地使用了70年时间,共发现367个墓,有单人和合葬墓两种,可鉴别的人骨个体有363个(见表2-4);其中男性100个,女性98个,不详者165个;男女性比例为100:98;还不难发现男性死亡年龄集中在青年期,占男性100例中的30%壮年期死亡者占33%;相比之下,女性死于青年期者37.76%,远比男性高;但在老年人口中,女性人口远比男性人口多①。
表2-4 青海民和核桃庄小旱地辛店文化慕葬性别年龄统计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总计
未成年(0—14岁) 2 6 32 40
青年(15—30岁) 30 37 67
壮年(31—45岁) 33 12 45
老年(46岁以上) 2 8 10
成年 33 35 34 102
年龄不详 99 99
合计 100 98 165 363
注:采自《民和核桃庄》表19的内容;
又如在今甘肃地区,也发现了大量的墓葬。具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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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西北大学文博学院:《民和核桃庄》,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9—277页。
(一)甘肃民乐东灰山四坝文化墓葬:1987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对甘肃民乐东灰山四坝文化墓葬进行了发掘。民乐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属张掖—酒泉平原,东临武威一民勤平原,西与玉门相连,南为祁连山,北为龙首山和内蒙古阿拉善旗相邻。民乐属山前洪积冲积平原,地带性土壤为灰棕荒漠土,气候干燥、干旱少雨,年降水量在50—150cm,以祁连山雪水灌溉,一年一熟;东灰山位于民乐县西北约27公里处,遗址处在荒漠沙滩中、由灰土与沙土堆积而成的沙土丘上,遗址及周围的地表稀疏生产着一些骆驼蓬、苦豆子和一些肉质叶的盐生植物①,相当于中原地区的夏代,河西走廊分布着发达的青铜文化—四坝文化;东灰山遗址是继玉门火烧沟遗址之后又一处较大规模的四坝文化遗址。该遗址有两类出土物是值得关注的:其一,出土铜器中,青铜器占71.8%,其余为红铜,即砷铜,含砷量为2%—6%之间;其二,出土的农作物碳化种子,既有小麦,又有大麦,与黄河流域以粟、黍为栽培植物明显不同。此外,还发现墓葬96座,人种测定的结果表明:东灰山人群的主要种系特征与甘青地区的古代居民一致,即接近现代华北类型的东亚蒙古人种;但其较大的面部扁平度则表现出与东亚蒙古人种相分离的倾向,而与某些北亚蒙古人种接近。
通过对东灰山碳化小麦标本的碳14测定,我们发现东灰山遗址的年代为公元前2280±250年。“大约相当于夏代甚至更早到公元前3000初期至东周时期,在长城沿线存在着一支以细绳纹和细小堆坟为特征的陶器遗存,这类陶器的最远分布地点是外贝加尔湖地区。既因为这类遗存的分布地域,又因为这类遗存时与北方青铜器伴出,学术界一般将其视为与草原牧民有联系的遗存,”在出土器物的器形上,可以看出东灰山遗址既与青海柳湾的新石器时代马厂文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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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北方考古研究室:《民乐东灰山考古——四坝文化墓地的揭示与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页。
关,也约与春秋时代相当的甘肃永昌三角城沙井文化有着一定的渊源关系。①依表中人骨鉴定材料看:男性死亡的高峰期是25—55岁壮年和中年期,占91例男性的67%;而女性死亡于25—55岁中年和壮年的只占62例的50%,但死于15—24岁育龄盛年的占45.2%。故朱混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可能是由于当时人们缺乏最起码的医疗卫生条件,致使大量青年妇女在妊娠、分娩和产后褥床患病死亡。”在可以判明男女性别的153例个体中,男女性比例是100:68;尽管存在不少不能判明性别的个体,但它仍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社会所存在的性比例失调问题②。
(二)甘肃永昌鸳鸯池墓葬:1973—1974年,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武威地区文物普查队在永昌鸳鸯池墓地一共清理了189座墓葬;除去在武威地区清理的13座墓葬外,还有176座墓葬,其中单人葬125座,合葬17座,儿童墓34座;对儿童墓的人骨鉴定看,“儿童有数月或一、二岁的,大者有的十多岁,但以二至五岁的最多;瓮棺葬都为出生不久的婴儿,可见儿童的死亡率较高。”表2-6反映:其一,男女性比例为100:87;其二,女性死于青壮年的人数占女性总人数的42%,而男性死于青壮年者只占33%,两者差距明显。③
表2-5 甘肃民乐东灰山四坝文化墓葬人骨登记表:
年龄分期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计
未成年(14岁以下) 0 1 17 18
青年(15—24岁) 18 28 13 59
壮年(25—34岁) 31 14 2 47
中年(35—55岁) 30 17 1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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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北方考古研究室:《民乐东灰山考古——四坝文化墓地的揭示与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155页。
②同上书,第173页。
③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武威地区文物普查队:《甘肃永昌鸳鸯池新石器时代地》,《考古学报》1982年第2期。
续表
年龄分期 男 安 性别不详者 合计
老年(56岁以上) 0 0 0 0
成年(年龄不详) 12 2 35 49
合计 91 62 221
注:采自《民乐东灰山考古——四坝文化墓地的揭示与研究•附录二:东灰山墓地人骨的研究》之表一;
表2-6 甘肃永昌鸳鸯池墓葬人骨性别年龄统计表
年龄 男 安 性别不详者 总计
未成年(0—14岁) 39 39
青年(15—30岁) 5 4 9
壮年(31—45岁) 5 7 12
老年(46—66岁) 12 10 22
成年 8 5 88 101
合计 30 26 127 183
(三)甘肃兰州土谷台半山—马厂文化墓葬:土谷台位于兰州西72公里的湟水下游谷地北岸,发现半山—马厂文化类型新石器时代晚期氏族公共墓地墓葬84座,其中土洞墓59座,木棺墓14座,土坑墓11座;葬式有成人、儿童和合葬墓三种:单人墓63座,其中成人墓32座,儿童墓28座;合葬墓19座,有二人葬、三人葬和五人葬3种:成年男女合葬8座,成人与儿童合葬3座等。经碳14测定该墓地应是继马家窑文化之后、兴起于甘青地区的一支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而夫妻合葬墓的发现,显示该文化已进入父权制社会。84座墓葬中人骨相对完整保存106具,其中成年女性21具,成年男性21具,性别不详者11具,儿童(1—10岁)53具,婴幼儿死亡率高达50%。①因这批墓葬没有进行详细人骨性别、年龄鉴定,故此无法确知女性的死亡年龄的集中时段,仅知当时儿童死亡率极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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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甘肃省博物馆、兰州市文化馆:《兰州土谷台半山——马厂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83年第2期。
(四)永昌柴湾岗沙井文化墓葬:永昌位于今甘肃河西走廊东部,祁连山北麓、阿拉善台地南缘。东邻民勤县,西与山丹、民乐相接连,西北连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永昌县境内山峦起伏,河川纵横,东部为戈壁,中部为绿洲,西部靠近大黄山,境内发现鸳鸯池、二坝、九坝等20多处新石器晚期遗址,大多属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永昌在商周时期为西戎故地,其后又为匈奴所据;西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后率众降汉,此地即归汉土。从1979年—1981年,甘肃文物考古所分别在永昌西岗清理墓葬452座,在永昌柴湾岗清理墓葬113座,两处合计565座墓葬;据对墓葬石器、青铜器等随葬品的鉴定情况,石器、陶器、青铜器和铁器并存、应属于早期铁器时代。沙井文化墓葬中大量使用人殉、人祭和大量牲畜殉牲,以及墓主财富不均等现象,均与《史记》《汉书》中的匈奴社会很相似,故从其墓葬所反映的文化特征看,与长城沿线北方草原文化的关系十分密切,应归属典型鄂尔多斯式青铜文化范畴。碳14测定数据显示,这两处沙井文化的墓葬的年代,大致在公元前1000年,即相当于中原地区的西周早期阶段①;从对565座墓葬中人骨的统计资料积人骨保存的情况看,发现565座墓葬中有303个人骨鉴别出年龄段(见表2-7、表2-8),其中男性有91例,91例男性中年龄不详者44例,年龄小于15岁者8例;女性88例,其中年龄不详者38例,年龄小于15岁者6例;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性别不详者123例,四种情况合计303例。具体分析各种情况,便不难发现:虽然成年男性(15—60岁)83例与成年女性83例(15—60岁),所反映的男女性别比例大致均衡,但实际上将83例女性分为成年与15—30岁和31—60岁三个阶段之后,我们就可十分明显发现其中的问题:确定死于15—30岁之间的女性为19例,确定死于31—60岁的女性26例,余下为无法判断具体年龄的成年女性(15—60岁)3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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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水城:《沙井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中国考古两周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14页。
则15—30岁的19例女性约占到成年女性83例的22.89%;31—60岁的26例女性约占83例成年女性的31.32%;年龄不详的成年女性34例约占全部成年女性83例的40.96%。从有生育能力的现代女性的育龄期在15—45岁之间来看,则发现83例成年女性中,有27例女性死于15—45岁之间,约占83例成年女性的32.53%,死于46—60岁之间的女性有18例,约占全部成年女性人口的21.69%;相比较的是15—45岁的24例男性只占全部83例成年男性的28.92%;可见,永昌西岗和柴湾岗沙井文化墓葬的死亡人口当中,成年女性死亡多在生育期。①
表2-7 永昌柴湾岗沙井文化墓葬人骨性别年龄统计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计
未成年(0—14岁) 1 4 12 17
青年(15—30岁) 3 1 1 5
壮年期(30—45岁) 1 1
中年期(46—60岁) 11 11 22
老年(61岁以上)
成年(15岁以上—?) 14 12 27
总计 30 29 13 72
表2-8 永昌西岗沙井文化墓葬人骨性别年龄统计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计
未成年(0—14岁) 7 2 65 74
青年(15—30岁) 11 18 29
壮年(30—45岁) 9 8 17
中年(46—60岁) 4 7 11
老年(61岁以上)
成年(15岁以上—?) 30 25 45 100
总计 61 60 110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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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永昌西岗柴湾岗沙井文化墓葬发掘报告》,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3—233页。
另外,与永昌西岗和柴湾岗沙井文化墓葬处在同一时期的另一处沙井文化大型墓葬群是位于永昌的三角城墓葬。根据三角城墓葬人骨性别年龄的统计资料,三角城已鉴别的男性人骨有30例,女性人骨有24例,男女人骨的性比例为100:80;其中死于青壮期的男性占全部可鉴别男性人骨的46.7%,而死于青壮期的女性却占全部可鉴别女性人骨的66.7%,这同样显示出成年女性多死在青壮年期的倾向。
表2-9 永昌三角城墓葬人骨性别年龄统计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计
未成年(0—14岁) 2 0 2 5
青年(15—30岁) 4 10 0 14
壮年(30—45岁) 10 6 3 19
中年(46—60岁) 9 2 1 12
老年(61岁以上) 0 4 0 4
成年(15岁以上—?) 3 4 2 9
总计 29 26 8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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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用《永昌西岗柴湾岗沙井文化墓葬发掘报告》中表二;
再如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也发现有大量先秦的墓葬。例如宁夏海原县菜园村新石器时代墓地:宁夏海原县位于宁夏南部山区,这里曾陆续发现了相当于马家窑文化、半山文化和马厂文化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遗址,而海原县菜园村马缨子梁遗址,相对年代与马家窑“石岭下类型”相当,是一种与半山文化并列的、不为人知的另一种土著文化。海原县地处宁夏南部偏西,地处黄土高原西部,今属北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年降水量不足300mm,地势高、气温低、雨水少、无霜期短是该地区的主要特点;菜园村墓地发掘于1985年,共发掘墓葬138座,墓地使用年代距今4800—4000年,其间约800年。从人骨材料的鉴定结果看,当时人们的死亡年龄很小,平均寿命仅30岁左右;在人种上与现代蒙古人种东亚(或远东)华北类型接近,而与北亚和东北亚代表类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男女性比例高达100:22,而且女性的死亡年龄集中在青壮年期:其中女性青年期死亡者占可鉴定女性人骨中的56%,可见,海原县菜园村墓地所反映的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调问题尤为严重。①
表2-10 宁夏海原县菜园村新石器时代墓地人骨性别统计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 计
未成年(0—14岁) 8 8
青年(15—30岁) 19 5 1 25
壮年(31—45岁) 10 3 13
老年(46—60岁) 4
成年(15岁以上) 3 1 2 6
合计 36 9 11 56
总之,从地域的重合性看,先秦时期在原匈奴的主要活动区域里生活过的各种新石器时代的人群,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调,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青壮年育龄女性人口的大量死亡。
其次,对先秦及汉魏时期匈奴墓葬中人骨材料进行统计与分析的结果,即反映先秦及汉魏时期匈奴族亦存在严重的人口性比例问题。
关于匈奴墓葬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国内外大体可分成苏联、蒙古国和中国境内三大块。单就苏联与蒙古国的情况看,早在19世纪末(1898年),俄国人类学家塔尔科一格林采维奇在外贝加尔湖附近发现了德列斯图伊•库勒图克墓地,并发掘了26座匈奴墓;1912年意外发现著名的诺颜乌拉匈奴墓,但直至1924年才由苏联组织正式发掘,1954年蒙古国策•道尔吉荣对诺颜乌拉又进行多次发掘;从1957—1965年在贝加尔诸河口地区对匈奴遗址进行过发掘等。但以目前的发掘状况看,苏联及蒙古国大约只发掘了200座匈奴以上的墓葬;而且,以上发掘或因年代久远而缺乏相关报告,或因相关报告无人翻译刊行而致我们无法利用其价值。近年,虽有介绍材料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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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宁夏菜园——新石器时代遗址、墓葬发掘报告》,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50—353页。
苏联的匈奴考古问题,但其关注的内容多是墓葬形制、出土器物的特点等,完全不涉及出土墓葬的人骨鉴定材料①;所以,苏联和蒙古国匈奴考古的资料不为本文所利用。至于在中国境内,虽然匈奴在古代北方广大草原驰骋上千年,但规模较大且保存较好的匈奴墓葬并不多见。我国对匈奴墓葬的发掘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至今一共才发掘100余座;同时,许多墓葬或规模太小,或墓葬盗扰严重,或毁于鼠患,以致墓葬保存不善,利用价值不大。而保留情况最好的应是凉城毛庆沟匈奴墓葬②和宁夏同心县倒墩子匈奴墓等。(一)内蒙古凉城毛庆沟匈奴草地:1979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在凉城西南蛮汗山南麓的毛庆沟,发掘了属于战国时期的北方游牧民族的氏族部落公共墓地,共计79座草葬。其中,人骨保存完好的有47座,被盗或人骨架被扰乱者18座,还有14座为地鼠窜入,致使骨架不全;79座墓葬多为单人土坑葬。根据对保存较好的59具人骨的鉴定,成年男性墓有38座,成年女性墓21座;小孩墓6座。毛庆沟墓地普遍流行殉牲习俗:在79座墓葬中有40座殉葬有牲畜的骨骼;余下有12座南北向墓的出土器物组合与东西向者不同;埋葬习俗是以生前随身所带工具、兵器、装饰品以及生活用具(陶器)等物随葬;出土的遗物,均为典型的鄂尔多斯式青铜器,如短剑、铜镞、鹤嘴斧、刀和各种装饰品;殉牲在墓坑中的位置和放置方式,与桃红巴拉、呼鲁斯太、玉隆太和西沟畔等匈奴墓葬相同。毛庆沟墓地位于太行山北麓和蛮汗山南部,古代属晋北地区。如前所述,这里在战国时期应是林胡、楼烦的活动区域;据《史记•赵世家》记载,在赵武灵王二十年(前306年)“西略胡地至榆中(在今鄂尔多斯东北部)”后,农业民族进驻此地,故有了毛庆沟墓地存在两种不同葬俗墓葬的前提③。如从下表统计的材料看,墓中人骨资料反映的男女性比例
为100:88,似乎大体正常,但从男女死亡年龄的分布情况看(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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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冯恩学:《俄国东西伯利亚与远东考古》,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9—500页
②田广金:《匈奴墓葬的类型和年代》,《内蒙古文物考古》1982年第2期。
③田广金、郭素新:《鄂尔多斯式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第227—305页。
-11),却极不正常:男性青年期(16—30岁)死亡率仅为7.14%,而女性青年期(16-30岁)死亡率却高达41.7%,两者差距十分明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十号墓墓主为16岁孕妇:在女性盆骨右侧发现了婴儿的头骨,在盆骨内还发现了婴儿的指骨,这应是未出世的婴儿,而女性应是难产而死;而这与毛庆沟墓葬人骨材料所反映的“林胡”存在年青育龄妇女大量死亡现象是相吻合的。另根据潘其风《毛庆沟墓葬人骨的研究》,春秋战国时代的毛庆沟组人骨的体质特征与青铜时代的华北古居民有较密切的关系①。
表2-11 内蒙古凉城毛庆沟墓地人骨性别年龄统计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合 计
未成年(0—15岁) 7 7
青年(16—30岁) 1 5 6
壮年(30—45岁) 7 2 9
老年(46—60岁) 6 5 11
成年 26 26
合 计 14 12 33 59
自西汉武帝对匈作战以后,不断有匈奴部落归附汉廷,他们的墓葬在北方地区也有发现:如(二)宁夏同心倒墩子匈奴墓地:1985年宁夏同心县发掘属于汉代中晚期的匈奴墓葬27座;其中竖穴墓20座,偏洞室墓6座,石椁墓1座,出土器物1500余件;具体分析1500多件出土器物,不难发现器物中多装饰物;而兵器很少,仅有环首刀等随身用小兵器十余件;与匈奴、鲜卑其他墓葬多有兵器出土相比较,同心县倒墩子匈奴墓葬则鲜有兵器,这似乎意味着西汉王朝对早期匈奴归附民有管理和收缴兵器之嫌。另外,倒墩子匈奴墓中可供断代的信物是20座墓中所出土的汉代五铢钱。从墓葬形制看,这些匈奴墓以土坑墓为主,均为单人葬。据文献记载,汉武帝时期汉匈之间战争频繁,不断有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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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田广金、郭素新:《鄂尔多斯式青钢器》,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第316—327页。
部族内属,汉朝政府亦设置属国都尉来安置匈奴降人。如《汉书•武帝纪》记载元狩二年(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又《汉书•卫青霍去病传》记载“乃分处降者于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西汉元狩二年所置五属国,应在天水、安定、西河五原、张掖五郡,而安定郡内属国都尉治三水县,以地望推之,汉之水属国都尉在今同心县一带。可见,宁夏同心县倒墩子墓地应属西汉时期匈奴降人的墓地;另从出土器物及葬俗看、与蒙古国、苏联外贝加东汉代匈奴墓葬相同,而与内蒙古陈巴尔虎旗完工墓、札费诺尔古墓群、巴林左旗南杨营子墓葬和通榆县兴隆山等鲜卑墓葬不同①。从对宁夏同心县倒墩子匈奴墓葬人骨性别、年龄统计资料看(见表2-12),当时婴幼儿死亡率较高:婴儿5例,幼儿4例、占总人骨数的36%;男性死于青壮年期者占57%,面女性死于青壮年期者占70%,两者差距明显,亦说明当时女性有死于青壮年育龄期的倾向。
表2-12 宁夏同心县倒墩子匈奴墓葬人骨性别、年龄统计表
年龄 男 女 性别不详者 总计
1 8 9
婴幼儿(0—14岁) 2 3 5
青年(15—30岁) 2 3 5
壮年(31—45岁) 3 3 6
老年(46岁以上)
成年 7 10 8 25
此外,1977年在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发掘的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朱开沟遗址,共发现329座墓葬。朱开沟遗址可分五段三期,即龙山文化晚期—夏代早中晚期一早商时期的大型遗存,可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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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宁夏考古组、同心县文物管理所:《宁夏同心倒墩子匈奴墓地》,《考古学报》1988年第3期。
年代久远,墓葬人骨保存不善而丧失利用价值。①最后,在匈奴考古中占据重要地位之一的是桃红巴拉匈奴墓:1972年在杭锦旗东南45公里发现的战国早期桃红巴拉匈奴墓,地处杭锦旗、东胜县及伊金霍洛旗交界地带,此地正是秦汉时期所谓的“河南地”,又名“新秦中”。此地共发现6座匈奴墓葬,其中只有两座墓主人人骨可供鉴定:其一为35岁左右的男性,另一为3岁左右的幼儿。故此,桃红巴拉匈奴墓葬群的人骨资料对于我们研究男女性别问题没有典型的意义。②
再次,对与匈奴具有相同活动区域的新石器时期众多墓葬和先秦及秦汉时期匈奴墓葬中人骨材料进行统计与分析的结果,即反映先秦及汉魏时期匈奴族都存在严重的人口性比例问题;而匈奴这种男多女少的人口性比例失调问题应与匈奴“收继婚”制的形成有着必然的联系。
如前所述,地理环境下土壤微量元素的水平直接影响人体微量元素的水平;而同时,现代医学发展和大量的统计资料表明,相对于常人而言,育龄妇女在妊娠过程中需要有更多的锌、锰、碘素,否则会引发妊娠妇女难产、妊高征、产后出血、子痛等严重威胁孕妇及胎儿生命的疾病;但这种情况如在古代医疗条件十分低下、根本没有任何的医疗设备、医药和熟练的助产医生的背景下,必然会造成妊娠女子的大量死亡。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讲,正是因为原甸奴生活在医疗条件极差、人烟稀少的草原之上,加之其主要活动区域属于土壤微量元素严重缺乏锌的区域,所以才会引发生活在此的青壮年女性人口的大量死亡现象;而青壮年女性人口的大量死亡,必然在匈奴族中造成男女育龄人口中的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调问题。为了保证各民族正常的、必需的繁衍,有效地利用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并使之在能够有效生育的前提下去尽可能多地孕育后代,便成为匈奴、鲜卑等游牧民族的自然选择了!以匈奴的“收继婚”制看,“收继”法有其基本的原则,即按董家遵先生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