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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口性比例问题与北魏时期拓跋

作者:高凯 当前章节:12104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3

鲜卑与汉族大融合的关系

如前所述,鲜卑在北魏时期之前和北魏政权建立之后,都存在着成年男女中女少男多的性比例失调问题,这促使鲜卑为了解决种的繁衍问题,而自觉地完成了从单一民族向与匈奴融合后形成“拓跋鲜卑”的转化和北魏政权建立后与北方汉族的融合过程。同时,从这一过程完成的成效看,鲜卑人口性比例问题无疑为这种民族大融合提供了良好契机。

一 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汉族大融合的阶段性特征

关于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汉族的融合问题,史学界传统的观点认为有三大途径或过程:其一是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鲜卑贵族与汉族门阀士族间的政治婚姻;其二是在鲜卑族由草原游牧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由于胡汉杂居而促进的交流与融合;其三是在北魏末的农民起义中,鲜卑族、汉族及其他北方少数民族被压迫人民,共同反抗北魏统治者的压迫,从而在斗争中增进了友谊、了解和融合。近年以来,随着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许多新观点又涌现出来,如牟发松先生认为北魏的民族融合,“可以说主要体现为北方少数民族逐步接受汉族文化的过程”①;又如钱国旗先生把鲜卑族与汉族的融合划分为两个阶段,并认为北魏鲜卑与汉族的融合主要体现在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上②。王万盈《拓跋鲜卑在汉化过程中的文化转变》认为:鲜卑在南迁过程中逐步接受汉文化,在宗教信仰、婚俗、生活习惯、政治礼仪等方面与汉族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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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牟发松:《南北朝交聘中所见南北文化关系略论》,武汉大学三一九世纪研究所:《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②钱国旗:《论南迁拓跋鲜卑与汉族融合过程中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南京大学学报》1991年第2期。

趋同;同时,鲜卑文化在汉化过程中的二元化特征,直接影响了北魏旱期国家的政治结构,使其呈现出部落联盟大酋长制与封建皇权制并存的二元架构①。管彦波《中国古代史上的民族融合问题》认为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政治上的强制手段来实现的,又称同化;一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又称融合②。何德章《鲜卑代国的成长与拓跋鲜卑初期汉化》认为:最早对拓跋鲜卑贵族产生汉化影响的是由、并士人,他们的活动不仅影响了鲜卑政权的成长过程,而且也促进了留卑人的汉化③。王万盈《论拓跋鲜卑民族的融合》认为:“文化上的轧变是完成民族融合的重要一步,这种转变促使了拓跋鲜卑民族成员社会心理与社会行为的变化;对汉文化进一步‘内化’的结果,使鲜卑人原初的民族意识逐渐消失,新的民族意识日益形成”,而当入主中原的拓跋鲜卑形成了与汉族相同的民族意识后,二者的融合即告完成④。这些论断和探索,无疑是正确的和富有建设性意义的。但同时,我认为以上论断似乎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忽视了民族的发展和民族的融合都会受到地理环境与人类自身再生产规律的制约。而这种制约主要体现在两性必须有一个相对均衡的比例。换句话讲: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古代社会里,一个要发展、要前进的民族,其先决条件是必须保证正常的种的繁衍。如果该民族内部缺乏这种机制,就需要这个民族勇敢地面对现实,去积极地寻找完成种的繁衍的必备条件,即去促进男女两性均衡的结合。而在这个方面,鲜卑在逐步西迁“匈奴故地”和由“匈奴故地”逐步入主中原的两大过程中就十分成功地实现了与匈奴和北方汉族的融合。

关于存在人口性比例问题的鲜卑族与其他民族的大融合问题,有着两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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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万盈:《拓跋鲜卑在汉化过程中的文化转变》,《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5期。

②管彦波:《中国古代史上的民族融合问题》,《历史教学》2001年第2期。

③何德章:《鲜卑代国的成长与拓跋鲜卑初期汉化》,《武汉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④王万盈:《论拓跋鲜卑民族的融合》,《西北师大学报》2001年第11期。

首先,我们必须注意到北匈奴灭亡后,在鲜卑迁入“匈奴故地”的过程中,与北匈奴所遗“余种十余万落”之间的融合问题。事实上,正史系统关于此事有着不同的记载。如范晔《后汉书•鲜卑传》记载:“和帝永元中,大将军窦宪遣右校尉耿夔击破匈奴,北单于逃走,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陈寿《三国志•魏书•鲜卑传》下裴注引王沈《魏书》却记载:“匈奴及北单于遁逃后,余种十余万落,诣辽东杂处,皆自号鲜卑兵。”而《资治通鉴》卷48东汉和帝永元五年条下记载:“耿夔之破北匈奴也,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实沿袭范晔《后汉书》之说。范晔、裴松之均为刘宋时期人,应该说当时对此事即各有所本,故此二人才会有不同的表述内容。我们暂且不论以上两书记载孰对孰错问题,单以鲜卑迁往“匈奴故地”后,融合了匈奴余部、力量大增一事来看,这确实是促进了鲜卑走上中国历史大舞台的进程。同时,《后汉书》与王沈《魏书》分别记载的抵悟之处,也让我们看到当时匈奴、鲜卑的迁徙和融合是处在互动状态中的。即既有匈奴投奔东部鲜卑的问题,又有北部鲜卑迁往“匈奴故地”、与匈奴旧部融合的问题。与之相关的就是,我们对于南北朝时期南朝正史系统中所记载的有关北朝诸民族史实不能轻易持否定态度。如沈约《宋书•索虏传》有云:“索头虏姓托跋氏,其先汉将李陵后也。陵降匈奴,有数百千种,各立名号,索头亦其一也。晋初,索头种有部落数万家在云中。”又萧子显《南齐书•魏虏传》记载:“魏虏,匈奴种也,姓托跋氏。晋永嘉六年,并州刺史刘琨为屠各胡刘聪所攻,索头猗卢遣子曰利孙将兵救琨于太原,猗卢人居代郡,亦谓鲜卑。被发左衽,故呼为索头。猗卢孙什翼犍,字郁律旃,后还阴山为单于,领匈奴诸部。太元元年,苻坚遗伪并州刺史苻洛伐犍,破龙庭,禽犍还长安,为立宅,教犍书学。分其部党居云中等四郡,诸部主帅岁终人朝,并得见犍,差税诸部以给之。……初,匈奴女名托跋,妻李陵,胡俗以母名为姓,故虏为李陵之后,虏甚讳之,有言其是陵后者,辄见杀,至是乃改姓焉。”而《宋书》《南齐书》所记“托跋”鲜卑的说法,对于我们理解“拓跋鲜卑”的由来大有裨益。以《宋书》《南齐书》所记,均以“拓跋”为“托跋”;那么,“托跋”应是鲜卑语或匈奴语的发音。而此说远比魏收《魏书•序纪》之说“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合理;因为“匈奴女名托跋”和“胡俗以母名为姓”之说,自然而然让后人联想到《史记•匈奴传》中冒顿爱阏氏,听其言而放刘邦出平城之旧事;此“阏氏”如《史记索隐》所云:“匈奴名妻作阏氏”,可见匈奴妻及女子在匈奴族中地位之重。同时,由前文所述看,亦可看出匈奴妇女地位重要之原因。由此看马长寿先生所论“拓跋鲜卑”乃是“匈奴母鲜卑父”之高论①,确实是真知灼见!

其次,拓跋鲜卑在入主中原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与汉族百姓交往、融合,不仅建立起融拓跋鲜卑和汉族地主为主体的北魏政权,而且开始了逐步把拓跋鲜卑族自身完全融入中原汉族的历程。

从拓跋鲜卑与汉族融合的过程看,实际上在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之前就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阶段:(一)早在东汉末年,拓跋鲜卑族与汉族便有了“汉人逋逃,为之谋主”的交往阶段,但是,真正地与汉族友善交往应开始于拓跋力微统治时期。魏黄初元年(220年),曹丕正式代汉。正是此时,拓跋诘汾之子力微也继位做了首领,他总结前人得失,制定了通好南夏的邦交政策。据《魏书•序纪》记载力微“告诸部大人曰:‘我历观前世匈奴、蹋顿之徒,苟贪财利,抄掠边民,虽有所得,而其殆伤不足相补,更招寇仇,百姓涂炭,非长计也。’”在力微的既定方针指导下,不仅中原先进的技术和文化得以源源不断地输往拓跋鲜卑族,而且拓跋鲜卑的部落结合体也不断膨胀,形成了以“帝室十姓”“内入诸姓”“四方诸姓”为中心的部落联盟圈,为以后拓跋魏的建立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二)拓跋鲜卑与汉族友善交往的第二时期是西晋末年。此时正是力微的孙子猗卢统率拓跋各部的时期。西晋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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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长寿:《乌桓与鲜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115页。

刺史刘琨借用拓跋鲜卑的力量与刘渊、石勒对抗,猗卢因此被西晋王朝封为代公,后进为代王,并割马邑、楼烦等五县之地给猗卢,从而使拓跋鲜卑扩张到并州北部地区。同时,由于中原内乱外扰不断,致使大批晋人避祸并效力于拓跋鲜卑,卫操、卫雄、姬澹、莫含便是其代表。他们为猗卢出谋划策,使拓跋鲜卑在国家政权的确立、法律的制定和官吏的设置等方面获得了经验,从而为郁律次子什翼犍正式确立国家规模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三)拓跋鲜卑与汉族友善交往的第三时期是什翼犍即代王位,拓跋代国从混乱中摆脱出来、走上复兴道路的时期。什翼犍的母亲是身份低下的汉族女性,对什翼犍的兴复大业起过决定性作用①。同时,什翼犍曾在后赵多年接受汉文化的影响,所以,他继位以后,便立即组建新的国家机构。据《魏书•官氏志》载:“昭成之即王位,已命燕凤为右长使,许谦为郎中令矣。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建国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职,无常员,或至百数,侍直禁中,传宣诏命;皆取诸部大人及家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机辨才干者应选……”总之,从上面的记载看什翼犍作为《魏书》中记载的第一个拓跋父、汉族母的拓跋鲜卑族首领,他所建立的权力机构完全是融拓跋鲜卑贵族与汉族地主知识分子的政权形式,同时,结合北魏文成帝诏令中“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常有“令贵贱不分”“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的记载看,我们就不难判断:作为猗卢建代国首任代王、什翼犍复兴代国、再到拓跋珪即代王位的代国三大兴亡时期看:什翼犍时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因为这一时期已有“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现象存在了。所以,什翼犍时期,又是拓跋鲜卑与汉族开始血缘交融的时期。(四)我们尤其要注意代国建立后、特别是拓跋魏建立后直至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前的一百多年时间,应是鲜卑与汉族之间血缘交融的最重要、最关键的时期。在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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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113《官氏志》载:“平文皇后王氏,广宁人也。年十三,因事入宫,得幸于平文,生昭帝。”广宁,今河北涿鹿。

多世纪的时期里,拓跋鲜卑从上到下,勇敢而广泛地同北方的汉族百姓结为婚姻,不仅解决了拓跋鲜卑正常的种的繁衍,而且也使得拓跋鲜在与汉族百姓融合的过程中提高了自身的汉化程度,促进了北魏社会的文明进程。事实上,公元4世纪末拓跋魏建立北魏时,中国的北方正处在十六国割据的动荡中,北魏不过是一个力量较小的国家。但在道武帝拓跋珪在政治上广泛吸收汉族地主知识分子参政和在经济上“离散诸部、分土定居”①、走上封建化道路之后,北魏政权各种国家机器和国力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进入北魏中期以后,作为北魏统治基础的等级婚姻制,仍没有顺利实施的迹象。其具体的根据就是《魏书

•高宗纪》和《魏书•高祖纪》中三条与婚姻制度有关的诏令:《魏书

•高宗纪》载文成帝和平三年(463年)诏:“夫婚姻者,人道之始是以夫妇之义,三纲之首,礼之重者,莫过于斯,尊卑高下,宜令区别。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巨细同贯,尘秽清化,亏损人伦,将伺以宣示典谟,垂之来裔。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族为婚,犯者加罪。”另据《魏书•高祖纪上》载孝文帝太和二年(476年)夏五月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惟氏族,下与非类婚偶。先帝亲发明诏,为之科禁,而百姓习常,仍不肃改。朕今宪章旧典,只案先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犯者双违制论。”再据《魏书•高祖纪》载太和十七年(493年)孝文帝“又诏厮养之户不得与士民婚。”从上引文成帝拓跋潜、孝文帝拓跋宏的三条诏令看,与北魏政权贵族化相对应的是“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与非类婚偶”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是达到了屡禁不止的程度。我认为:北魏政权中的“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应是鲜卑族血统的、具有自由身份和高贵地位的统治阶层;至于“百工、伎巧、皇姓”,实际上应是魏晋南北朝以来、多为汉族血统的城市手工业者、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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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83《外戚传》,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1812页。

户、鼓吹户、商人等身份卑微之人;而北魏社会中“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之所以屡禁不止地要与“百工、伎巧、卑姓之人”为婚,是因为北魏鲜卑族中存在严重的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调问题①。10年之前,我是这样认为的。现在,通过对鲜卑所处地理环境下土壤微量元素变化的考查、对土壤微量元素作用的重新认识和对鲜卑墓葬中人骨材料的统计,我更加坚持拙文的观点。

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从北魏中期迁都洛阳之前皇后出身的卑贱化、北魏多次放免宫女“以配鳏民”、北魏前期掠夺他族妻女班赉将士以及前已述及的鲜卑墓葬人骨材料所反映的内容等史实来补充说明之:(一)关于北魏中期以前皇后出身的卑贱化问题,《魏书•皇后列传》记载得很详尽。如道武帝的皇后慕容氏、太武帝的皇后赫国连氏等均是以战俘的身份入主北魏皇帝后宫的;又如太武帝拓跋焘的皇太后窦氏,文成帝拓跋浚的皇太后常氏、文明皇后冯氏、元皇李氏,孝文帝拓跋焘的贞皇后林氏、幽皇后冯氏、昭皇后高氏等,不是出身微贱,就是作为社会罪犯的家属被籍没入宫而后成为皇后的。据统计,从北魏之初到孝文帝统治的一百多年里,共有皇后、皇太后16人,其中出身微贱的皇后就有9人之多,所占比率高达50%以上;而且,从这一时期皇后、皇太后的姓氏角度看,窦、常、冯、李、林、高等姓也多是北方地区汉族居民经常使用的姓氏;(二)关于北魏政权多次放宫女问题,《魏书》诸帝纪有详细的记载:如《魏书•太宗纪》载拓跋嗣永兴三年(411年)二月戊戌诏:“其简宫人非所当御及执作伎巧,自余悉出以配鳞民”。《魏书•世祖纪》载拓跋焘太延元年(435年)春正月癸未,“出太祖、太宗宫人,令得嫁。”《魏书•高祖纪》载孝文帝拓跋宏太和三年(479年)“二月辛巳……幸代郡温泉,问民疾苦,鳏贫者以宫女妻之。”太和十三年(489年)八月,“出宫人赐北镇人贫鳏无妻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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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凯:《从性比例失调看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汉族的民族融合》,《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2期。

及太和二十三年(499年)拓跋恪在“秋八月戊戌中,遵(拓跋宏)遗诏,高祖三夫人已下悉归家。”在拓跋嗣、拓跋焘、拓跋宏到拓跋恪即位的不到九十年的时间里,北魏皇帝曾先后至少七次放宫女,而其中有四次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出北魏政权放免宫女的目的是“以配鳏民”,而且这四次放免宫女全部都在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前。同时,孝文帝太和三年(479年)及太和十三年(489年)的诏令,均有放免宫女“以配鳏民”的确切地区:一为“代郡”,二为“北镇”。代郡,治所在平城,一直是北魏前期和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前的政治中心,也是鲜卑族各部集中居住的地区;北镇,又称六镇,是道武帝拓跋珪至太武拓跋焘时期,北魏为了有效防止柔然的入侵而特设的六个重要的边镇,成镇的将士多是地位很高的拓跋鲜卑族人。据《北史•广阳王建附深传》记载:北镇初设时,“以移防为重,盛简亲贤,拥麾作镇,配以高门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废仕宦,至乃偏得复除,”以至“当时人物,忻慕为之。”由以上北魏多次放免宫女看,代郡和平城的拓跋鲜卑族贫民多无妻子。而通过上文论证,这种现象应与代郡、平城的土壤严重缺乏微量元素有效锌密切相关。(三)关于北魏前期掠夺他族妻女以班责将士为妻问题,《魏书•世祖纪》记载甚详:始光四年(427年),北魏军队击败赫连昌,俘虏“昌群弟及其诸母、姊妹、妻妾、宫人万数”。拓跋焘在娶赫连昌的三个妹妹作为贵人之后,便“以昌宫人及生口、金银、布帛班责将士各有差。”同书同传又载拓跋焘于延和三年(437年)“破白龙余党于五原”,并“虏其妻子班赉将士各有差。”又沈约《宋书•索虏传》记载:宋少帝刘义符景平元年(423年),即北魏明元帝拓跋嗣泰常八年,“虏,(北魏)悦勃大肥率三千骑,破高平郡所统高平、方、任城、金乡、父等五县,杀略二千余家,其男子,驱虏女弱。”此后不久,“虏又破邵陵县,残害二千余家,尽杀其男丁,驱略妇女一万二千口。”另据《宋书•序传》中记载当时刘宋盱眙太守沈璞的评论称:被北魏军队所驱略的高平、任城、金乡、邵陵等六县汉族女子,“不过得驱还北国作奴婢耳。”由以上记载看,北魏前期在统一北方的战争中,外族女子均是被驱略的主要对象,其目的不过是保证鲜卑士卒的婚配权而已。(四)关于鲜卑先祖及北部鲜卑在迁徙过程中的墓葬所反映的性比例失调等问题:如前所述,从内蒙古敖汉族大甸子夏家店文化遗址、额尔古纳右旗拉布达林鲜卑墓、内蒙古札赉诺尔鲜卑墓、察右后旗三道湾鲜卑墓葬中的人骨鉴别材料,均反映鲜卑族中存在着严重的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调问题;这种问题大致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为男性人骨绝对数多于女性;其二为育龄女性人口的死亡数远远超过同年龄段的男性。而内蒙古商都县东大井鲜卑墓地、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七郎山鲜卑墓葬人骨材料反映的则是在代及北魏政权建立和巩固过程中,大量死亡的青壮男性没有葬在部落或家族墓地中,而有可能直接战死于外;另一事实,则是人骨材料仍然反映育龄妇女多死在育龄期的问题。

二 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汉族融合的意义

根据前文所述,我认为在孝文帝实行政治联姻和汉化改革之前的北魏中期以前存在着一个最重要、最广泛和最持久的民族融合过程,这种融合带有一定强迫性和血腥性的色彩,但却为北魏皇室成员及王公侯伯的汉化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北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汉化改革创造了和谐的气氛。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以下两大方面看出:首先,拓跋鲜卑皇族及贵戚与汉族的联姻,其直接的后果是拓跋鲜卑父、汉族母的拓跋皇帝及拓跋贵族子弟的增多。纵观北魏社会民族融合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前,有三位皇帝是汉族女子所生,即拓跋焘、拓跋弘、拓跋宏。而拓跋焘时期和拓跋宏时期都是北魏汉化改革突飞猛进的重要时期。在太武帝拓跋焘时期,北魏不仅基本上统一了北方,确立了以崔浩为代表的北方汉族知识分子群体在北魏军政事务中参政、议政的地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拓跋焘通过他的一系列诏令,在北魏国家及社会中坚决地确立了汉字使用的机制,并确保了儒学在皇族、贵族子弟教育中的中心地位。拓跋焘时期这一系列汉化措施的重大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是毫不逊色于孝文帝时期改汉姓、穿汉服、说汉话,迁都洛阳等汉化改革的。而这两个在北魏历史上大力推行汉化改革的统治者均是拓跋鲜卑父、汉族母的北魏皇帝,这难道仅仅是历史的巧合性问题吗?!加之北魏宫廷中汉族儒学师傅、汉族母亲、汉族保姆及汉族宫人在点滴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必然使得北魏皇帝自小到大对汉族先进文化抱有崇敬和亲近的心理,这使得北魏皇帝有机会提高自己的汉化水平。事实上,拓跋皇帝的汉化水平确实是随着北魏政权的成长而不断提高。从《魏书》诸帝纪的记载看,北魏的皇帝,在他们的诏书中常引用《诗》《易》《礼》《春秋》等儒家经典;史称明元帝拓跋嗣“礼爱儒生,好览史传,以刘向所撰《新集》三十篇,采诸经史,该洽古义,兼资文武焉。”又据《魏书•高祖纪》载拓跋宏“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善谈老庄,尤精释义。才藻富胆,好为文字,诗赋铭颂,任兴而作。有大文章,马上口授,乃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后诏册,皆帝之文也。”试想,如果不是拓跋皇帝自小经历严格的汉文化影响和教育,能有这么高的汉化程度吗?!

与此同时,这些从小经历严格、正规的汉文化教育的皇帝们正式继位后,也十分重视对他们的皇子们进行汉文化的教育。根据《魏书》诸帝纪记载的情况,在道武帝拓跋珪初定中原时,“便以经术为先,立太学,置五经博士生员千余人。”天兴二年(399年),又“增国子太学生员至三千。”《魏书•世祖纪》称,拓跋焘太平真君五年(444年)诏曰:“今制自王公已下至于卿士,其子息皆诣太学。”到孝文帝统治时期,对儒学和皇家汉化教育尤为重视,并特开“皇子之学”,以提高其汉文化程度。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年)令曰:“皇子皇孙,训教不立,温故求新,盖有阙矣!可于闲静之所,别置学馆,选忠信博联之士,以匠成之。”①由于孝文帝以前的历代拓跋皇帝非常重视对当时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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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21《咸阳王传》,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533页。

室及贵族子弟进行汉文化教育,这使得拓跋魏的皇室成员和贵族阶层的汉文化水平逐步提高,从而为拓跋鲜卑与汉族的融合和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实行彻底的汉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其次,拓跋鲜卑与汉族百姓的联姻,使得作为统治民族的拓跋鲜卑与作为被统治民族的北方汉族百姓之间的民族仇恨情绪处在逐步淡化的过程中。正是这种民族融合的氛围,一方面促使越来越多的北方汉族士人得以服务于北魏政权,另一方面也促使位于社会底层的“百工、伎巧、卑姓”之人有了改善社会地位的可能性,从而最终促进北魏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提高。

关于汉族士人服务于北魏政权的情况,我们仅从《魏书》诸帝纪的记载便可知其大概:北魏建立之初,拓跋珪除了“以经学为先,立太学,置五经博士”,笼络北方汉族士人外,还对投靠北魏的汉族士人“留心慰纳”,史称“诸士大夫诣军门者,无少长,皆引入赐见,存问周悉,人得自尽,苟有微能,咸蒙叙用。”汉族士人投靠和加盟,使拓跋珪在元光元年(398年)得以“诏尚书吏郎中邓渊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吕,协音乐。仪曹郎中董谧撰社庙、社稷、朝、飨宴之仪。三公郎中令王德定律令,申科禁。太史令晁崇造浑仪、考天象。”而“尚书崔玄伯奏从士德,服色尚黄,数用五,未祖辰腊,牺牲用白,五郊立气,宣赞时令,敬授民时,行夏之正。”从而使北魏政权在建立之初便得以走上了树立正统的轨道。拓跋嗣也十分重视招纳汉族士人参政,史称:永元五年(413年)拓跋嗣“诏分遣使巡求俊逸,其豪门强族为州阊所推者,乃有文武才干,临疑能决,或有先贤世胄、德行清美、学优义博,可为人师者,各令诣京师,当随才叙用”①。太武帝拓跋焘在位期间,更是注意网罗北方汉族士人。神䴥四年(431年),他一次就征用“范阳卢玄、博陵崔绰、赵郡孝灵、河间邢颖、渤海高允、广平游雅、太原张伟……及州郡所遣数百人,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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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书》卷3《太宗纪》,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52页。

差次叙用。”大批汉族士人加盟北魏政权统治,不仅增加了北魏政权中汉族官吏的比重,而且也使得北魏国家和社会越来越依赖汉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统治的丰富经验。这样的结果,必然促进北魏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同时,由于北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多与“百工、伎巧、卑姓”之人结为婚姻,这使得统治者不得不面对“舅氏轻微”的现实,切实改善和调整对待“百工、伎巧、卑姓”之人的态度,从而使得北魏中期以后,“百工、伎巧”的社会地位有了逐步地改善。

北魏前期,“百工、伎巧”作为被政府严格控制的卑贱户籍,是被压迫的社会底层百姓。尤其是在太武帝拓跋焘统治时期,“百工伎巧”的子弟甚至被剥夺了读书、写字的权力。据《魏书•世祖纪》记载:太平真君五年(444年),太武帝下令:“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其父兄所业,不听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是见当时“百工、伎巧”身份之低。但是随着北魏拓跋鲜卑贵族日益与“百工、伎巧”联姻,“百工、伎巧”的身份有所变化,且这种变化在孝文帝继位后的北魏社会里尤为明显。据《魏书•高祖纪》记载:延兴二年(472年),“夏二月庚子,诏工商杂伎巧,尽听赴农。”太和十一年,“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另据《魏书•肃宗纪》载;神龟元年(518年),“诏从杂役之户或冒人清流,所在职人皆五人相保,无人任保者夺官还役。”再据《魏书•孝庄纪》载:普泰元年(531年)“百杂之户,贷赐民名,官任出身,皆授实官,私马者优一大阶。”从以上孝文帝至前废帝时期的四条诏令看,“百工、伎巧”等杂户的地位身份变化的轨迹十分明显。这些诏令说明,孝文帝统治早期“百工、伎巧”已可“尽听赴农”,恢复编户齐民的自由之身;太和中期,“百工、伎巧”有了自己生产、经营的权力;孝明帝时期,“百工、伎巧”等“杂户”已有脱籍现象,且有了人仕为官者;而前废帝元恭普泰元年(531年)诏令,显然是一次大规模放免包括“百工、伎巧”在内的各类杂户的诏令,并且证明杂户还有同一般平民一样当兵和为官的权利①。“百工、伎巧”身份和社会地位在孝文帝统治和其后时期里的变化,不仅意味着北魏政权封建化进程的逐步完成,而且也意味着北魏社会文明程度的逐步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北魏拓跋鲜卑与北方汉族百姓的融合在孝文帝统治中期出现了片面化倾向。那就是拓跋鲜卑贵族与北方汉族高门士族间的婚姻关系比重大大加强。关于这一点,中外学者也有研究。如日本学者长部悦弘在他的“北朝隋唐时代胡族的通婚关系”一文中认为: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汉族士大夫之女进入后宫的倾向增强了”,而此前的胡汉婚姻中,“不偏重于特定之家,在崔、卢、李、郑、王汉族士大夫中,看不到这五姓耀门第最高。”②

再如,国内学者施光明先生在他们的“《魏书》所见拓跋鲜卑婚姻关系研究”一文中,详细统计了《魏书》记载的147起涉及拓跋鲜卑的婚姻关系。通过研究,他认定这147起婚姻关系,有86%以上发生在北魏,且多属于拓跋鲜卑的上层贵族;同时,他还认定“拓跋鲜卑与汉族建立的婚姻关系主要发生在孝文帝统治之后”,“几乎无一不带有政治色彩”③。这些观点和研究是有益的和富有启迪的。但同时,我们又注意到他们文章中的某些观点,很容易给人造成误解。如日本学者长部悦弘在文中说:“胡族中(鲜卑族),积极、大量与汉族通婚则是由北魏的宗室元氏开创先河”,“元氏正式与汉族缔结的缘戚关系是开始于5世纪末从平城迁都洛阳的孝文帝时代吧!”而施光明先后也在文中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我们如果把两篇文章的所有结论结合起来看,就不能不形成这样一种错觉,那就是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汉族的融合仅仅限于拓跋鲜卑的上层贵族和北方高门汉族之间的政治婚姻。这不能不说是个误区。事实上,正如前文列举的文成帝和孝文帝的三条诏令所表明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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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敏:《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探讨》,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②[日]长部悦弘:《北朝隋唐时代胡族的通婚关系》,冯继钦译,《北朝研究》1992年第1期。

③施光明:《〈魏书〉所见拓跋鲜卑婚姻关系研究》,《北朝研究》1992年第3期。

况,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北方汉族的融合,最重要、最广泛和最持久的应该是拓跋鲜卑中“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与汉族血统的“百工、伎巧、卑姓”之人中的婚姻。这种婚姻,绝不是一个“政治婚姻”的概念可以将其涵盖的。它应当是人类自身再生产过程中两性均衡结合规律的具体表现。至于孝文帝时代拓跋鲜卑贵族与北方高门汉族地主间的婚姻大大增加,则反映了孝文帝在民族融合政策上的一种偏见。其具体标志是太和二十年咸阳王禧娶任城王隶户之女为妻“深为高祖所责”后孝文帝所下的诏令。孝文帝的诏令称:“皇子茂年,宜简令正,前者所纳,可为妾媵。”接着,孝文帝在诏书称其弟子咸阳王禧、河南王斡、广陵王羽、颍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详应聘当时北方汉族高门土族李氏、卢氏、郑氏、王氏和胡族穆氏女为妻。同时,孝文帝在诏令中不得不承认以前的皇子迎娶了身份卑贱的女子,但他的态度是这些身份卑贱的女子只能作为“妾媵”。这和孝文帝对拓跋鲜卑皇族择偶对象中“族非百两,拟匹卑滥,舅氏轻微”现象的深恶痛绝这一狭隘婚姻观是相吻合的。正是在孝文帝狭隘婚姻观的影响下,自此之后拓跋鲜卑贵族在北方汉族高门士族中择偶的倾向得以持续了下来,从而使得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拓跋鲜卑与汉族的融合被打上了深深的阶级烙印。

至于拓跋鲜卑族在从游牧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与北方汉族人民进一步的融合,以及北魏末年拓跋鲜卑族及其他北方少数民族与北方汉族贫苦百姓在共同反抗北魏拓跋鲜卑贵族和高门汉族地主联合统治中增进的友谊、了解和融合问题,史学界前辈已做过充分、细致的论述,我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通过对地理环境下土壤微量元素有效锌含量变化规律与大量的鲜卑考古资料的综合考察,鲜卑之所以产生人口性比例失调问题,是因其所居住地区地处高纬度、干旱、干燥的内陆寒冷地带,土壤微量元素有效锌含量低,造成了鲜卑族育龄妇女在妊娠过程中的大量死亡。而鲜卑这种人口性比例失调问题的产生,也为汉魏时期鲜卑西迁“匈奴故地”与入主中原的过程中,与匈奴和汉族的大融合提供了契机。根据前文所述,我认为: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汉族的融合应分为四个时期、即应在孝文帝实行政治联姻和汉化改革之前,还存在着一个拓跋鲜卑族自觉与汉族融合的过程。虽然,这种融合带有一定强通性和血腥性的色彩,但却是北魏中期以前存在的一个最重要、最广泛和最持久的民族融合过程;而且,正是这么一个最广泛和最持久的打破阶级隔离的大融合,才使得孝文帝迁都洛阳和实行汉化改革有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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