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上要取得主动权,就要有基本的通信设施,以掌握军事信息,这事关军队行动的成败与安全。《孙子》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要想取得军事上的胜利,了解敌我双方的信息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围绕军队行动进行信息保障是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秦汉时期的通信设施与信息系统不能与现代同日而语,但那时的王朝政府为能及时掌握全国特别是边疆地区的军事情况,保障军队行动和指挥军队,还是采取了很多措施以加强军事信息的传递保障工作。
一、通信基础设施的修建
秦代,曾征调大批人员修建驰道、直道、五尺道等以军事为主要目的道路和边防工程,并牛在这些交通线和边防障塞体系中建立了大量的邮、亭、驿站、传舍、烽燧等信息传输与采集设施,以适应军事信息保障方面的需要。
1.道路、邮、亭、驿站、传舍的修建
道路、邮、亭、驿站、传舍乃秦汉时信息传递之命脉,居于基础地位。离开了这些设施就难于获取信息,要快速传播信息,就须修建相关的基础设施。
(1)道路的修建
道路的修建在军事上除给后勤运输带来便利之外,也给军事信息传递带来了方便。秦完成统一的第二年,公元前220年就开始“治驰道”①。驰道以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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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为中心,伸向全国的各主要地区。据《汉书•贾山传》记载:
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从中可知秦驰道有两大主要干线:一是由咸阳至燕、齐;另一条是由咸阳伸向吴、楚,且可直达海边。路面宽阔,修筑坚固,沿路树以青松,蔚为壮观。围绕这两大主干线还修建了许多支道。梁启超先生在《战国载记》①中,根据秦始皇五次出巡所经由的路线,勾划出了当时全国驰道的大致分布轮廓:
始皇第一次出巡,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则此路线当由长安循泾水旁西北,趋达甘肃固原以西地。第二次出巡,东巡郡县,上邹峄山,遂上泰山,南登琅邪,还过彭城。乃西南渡淮至南郡,浮江至湘山,自南郡由武关归。则此路线当由长安经华县,出潼关,历洛阳、开封,以达济宁,由济宁至泰安,由泰安至诸城,直穷海滨。由海滨经徐州,至临淮南渡。复由风阳西趋,经信阳至襄阳,折向东南,浮江至汉阳、岳州,以达湘阴、长沙。其归途则经沙市、江陵、裹阳,入紫荆、道商县返长安也。第三次出巡,东经阳武,登之罘,遂之琅玡,道上党入。则此路线当由长安西经同州,渡(黄)河而东,沿河之北岸,经蒲州、怀庆、东昌抵青州,至烟台,复循海南下至诸城。其归途则取道彰德、经潞安,沿太行山脉,经临汾、韩城,返长安也。第四次出巡,东北至碣石,巡北边,从上党入。此路线出时所经,史无可考。或当循燕、魏、赵故都,则径安阳、邯郸至今京师,东巡趋海滨,抵山海关、秦皇岛。其归途则沿长城,取道榆林、肤施,归长安也。第五次出巡,至云梦,浮江下颧藉河,渡海诸,过丹阳,至至钱唐、临浙,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上会稽,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邪、之罘,遂渡河而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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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梁启超:《战国载记》,载《国史研究六篇附录三篇》,中华书局,1936年。
平原津,及沙丘而遂不旧。此路线舟行最多,盖由巴东循江而行,既游云梦,复循江直下,径金陵,至镇江,折而南,掠太湖,至杭州,由余杭至绍兴,旋经苏州,从勾曲、仪徵间渡江津,北历淮徐,东遵东海,绕胶东半岛一周,自齐渡河,历临邑、平原、武城、巨鹿,将取道邯郸以归,而遂崩于沙丘也……历经陕西、甘肃、河南、山东、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十二省数万里之地,而所经皆治驰道。
秦朝在此基础上,又修筑了直道。据《史记•蒙恬列传》记载:
(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堑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太史公曰: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埋谷,通直道。
此外,还修筑了五尺道。如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载:
会秦击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秦时常頞略通五尺道,《索隐》谓栈道广五尺。《正义》《括地志》云:“五尺道在郎州。颜师古云其处险阸,故道才广五尺。如淳云道广五尺。”
由关中南下,进入巴蜀、汉中高山峻岭,道路艰险。故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诗句。于是又在此间进一步修筑了栈道。实际上,战国时的秦就不断构,形成两条干线,一条是关中至汉中栈道,即刘邦就封汉王至南郑途中采纳张良建议所烧绝的栈道,另一条是关中至蜀郡的栈道。正如蔡泽所说:“栈道千里,通于蜀汉,使天下皆畏秦”。①此种栈道宽五尺左右,修筑在西南地区的山地之中,故也称“五尺道”。
西汉在秦的基础上,道路建设又有新的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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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79《蔡泽列传》。
一是开通通向西域的通道。据《汉书•西域传》记载:“汉兴至于孝武,事征四夷,广威德,而张骞始开西域之迹。”汉武帝派使者张骞前往西域联盟各国击匈奴取得成功。其后往西域的道路开通,具体路线据《西域传》记载:
自玉门、阳关出西域有两道:从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为南道,南道西逾葱岭则出大月氏、安息。自车师前王廷随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为北道,北道西逾葱岭则出大宛、康居、奄蔡焉。
二是开通西南地区的道路。其中一条是开辟至巴蜀(四川)地区的“褒斜道”,比较以前的旧道近四百里。其情况如《史记•河渠书》所说:
其后人有上书,欲通褒斜道及漕事。下御史大夫张汤。汤问其事,因言: “抵蜀从故道,故道多阪,回远。今穿褒斜道,少阪,近四百里……天子以为然,拜汤子卬为汉中守;发数万人作褒斜道五百里,道果便近。
这条道路开辟之后,沟通了凤县至褒城的道路,,从而缩短了关中至巴蜀地区的距离。另一条是汉武帝时司马相如开通的自成都至西南地区的越嵩郡的道路。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司马长卿便略定西夷,邛、筰、厓、駹、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除边关,关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为徼,通零关道,桥孙水以通邛都。”从而开辟于从关中经巴蜀到今云贵地区的道路。
三是进一步沟通了中原与东南地区的交通。西汉为消灭东南割据势力,在发动对南粤、闽粤的战争时开辟了通往那里的水陆交通。据《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记载:
元鼎五年(前112年)秋,卫尉路博德为伏波将军,出桂阳,下湟水;主爵都尉杨仆为楼船将军,出豫章,下横浦;故归义粤侯二人为戈船、下濑将军,出零陵,或下离水,或抵苍梧;使驰义侯因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柯江;咸会番禺。
从中可见开辟通往南粤的道路情况。在平定南粤之后,不久东粤又反,汉王朝又派兵前往平叛。所经路线是:
上(武帝)遣横海将军韩说出句章,浮海从东方往;楼船将军仆出武林,中尉王温舒出梅领。粤侯为戈船、下濑将军出如邪、白沙,元封元年(前110年)冬、咸入东粤①。
从中又可以看出当时开辟通向东粤的道路情况。这些新开辟的道路,不但有陆路、水路,还有海路。
东汉迁都城洛阳后,为适应新的变化,对道路进行了重新整修。表现在:
一是整修洛阳以西干线。长安为周、秦、西汉的旧都,长期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这时的地位虽稍逊于都城洛阳,但也不失为全国的另一中心。因此,联通这两大中心的交通干线非常重要。便于进一步利用秦和西汉时业已形成的交通干线网络,洛阳至长安再西北行经扶风、北地、安定、武威、张掖,贯穿河西走廊至玉门关。出玉门关再西行,由新道(即北道)经伊吾北至车师,西抵乌孙;出玉门关西行,由南道经鄯善、于阗、疏勒,抵达葱岭。据海尔曼《中国与古叙利亚间之古丝路》所记,当时新道(即北道))的行程为二千一百公里,南道的行程为一千九百公里。洛阳抵长安再西南行循褒斜道经汉中抵达成都,由成都再向西南伸展,可抵达昆明、永昌等地。据《后汉书•孝顺帝纪》载,延光四年(125年)“诏益州刺史罢子午道,通褒斜路”,说明这条通向西南交通干线在东汉时得到进一步整修。洛阳至长安再出武关经南阳抵达江陵,这是一条沟通中原与江南的重要通道。
二是整修了由洛阳至西南的交通干线。《后汉书•循吏列传》记载了此条线路修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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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95《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含洭、浈阳,曲江三县,越之故地,武帝平之,内属桂阳。民居深山,滨溪谷,习其风土,不出田租。去郡远者,或且千里。吏事往来,辄发民乘船,名曰“传役”。每一吏出,徭及数家,百姓苦之。飒乃凿山通道五百余里,列亭传,置邮释。于是役省劳息,奸吏杜绝。
此三县道路开通后既除去了弊政,又方便了交通,在交通线上列亭传、置邮驿,还方便了信息传递。
三是整修了洛阳以东的交通干线。即利用原直道、驰道由洛阳通北方、东南方、东方、东北方并修建飞狐道通辽东。通北方有两条线路:一条出洛阳经关中直达塞外九原;另一条出洛阳渡黄河,经平阳、晋阳通抵云中。通东南方也有两条线路:一条是出洛阳经陈留,沿鸿沟、颍水入淮,再南循淝水、巢湖以达于江南;另一条出洛阳经定陶,循泗水入淮河,再沿邗沟以达于江南。通东方的线路:由洛阳东行直达临淄,再向前伸展至濒海地带。通东北的线路:由洛阳北渡黄河经邺及邯郸以通涿蓟,再延向辽东。延向辽东的交通线叫飞狐道,是东汉初年为防御匈奴、乌桓而修建的,《后汉书•王霸列传》所载:“十三年( 37年),增邑户,更封向侯。是时,卢芳与匈奴、乌恒连兵,寇盗尤数,缘边愁苦。诏霸将弛刑徒六千余人,与杜茂治飞狐道,堆石布土,筑起亭障,自代至平城三百余里。”就是指这条道。
秦汉时修建的以长安、洛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把各地联系起来,不仅有助于经济发展,而且对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贯彻政令、传递军事信息起了重要作用。
(2)邮、亭、驿站、传舍的修建
为保证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快速和持续性,秦汉时期,除开辟交通外,还修建了许多传输信息的站点网络。这些站点就是邮、亭、驿站、传舍之类的设置。它们除兼其它功能外(如邮、亭司奸盗,驿站、特别是传舍兼接待过往宾客等),重要一点就是传递信息。中央政府为控制和了解各地的情况,防止其叛乱和外敌入侵,加强了信息传递的设置建设,以保证一旦有情况能将信息及时传递至中央,或将中央的指示、命令传至各地边防军队中。这些邮、亭、驿站、传舍均建在交通要道上,有些是重叠建在一起的,只是所传递信息的方式不同,其名称叫法各有差异。
邮: 《史记•白起列传》载:“武安君既行,出咸阳西门十里,至杜邮”。《正义》曰:
《说文》云“邮,境上行舍”,道路所经过。今咸阳县城本秦之邮也,在雍州西北三十五里。
其“邮,境上行舍”一语,明确指出“邮”是边境地区传递军事信息的专有设施,且沿至内地于京城,说明边境重要的军事信息有时要通过“邮”传递至京城。所以《居延汉简》中多见“以行邮”简文。如:“甲渠都侯以邮行”( 16• SA)。“肩水侯以邮行”(74•4)。“甲渠鄣侯以邮行”(E.P.T43:29)。杜邮地这个地方以“邮”命名,又在交通线上,显然是因为在这个地方修建了信息传输中继站点——“邮”而得名。这种情况,文献亦有记载:如《史记•淮南厉王长列传》记载:
臣仓等昧死言:长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废勿王。臣请处蜀郡严道邛邮,《集解》徐广曰:“严道邛僰九折阪,又有邮置。”骃案:张晏曰“严道,蜀郡县”。《索隐》按:严道,蜀郡之县也。县有蛮夷曰道。严道有邛莱山,有邮置,故曰“严道邛邮”也。
说明蜀郡在严道上修建有“邛邮”,《史记•留侯世家》:“留侯病,自彊起,至曲邮”。又同书注引《汉旧仪》曰:“五里一邮,邮人居间,相去两里半”。师古曰:“邮,行书舍也”。说明“邮”是秦汉时期在交通线上以人步行的方式传递军事信息(当然也包括其它信息)而修建的一个重要设置。
亭:秦汉时亭的种类很多,如有乡亭、都亭、市亭、农亭、邮亭、隧亭等。关于亭牵涉的问题很多,对其性质众说纷坛,莫衷一是。这里只论及对信息保障有作用的邮亭和燧亭。先谈邮“亭”,战国时,各国就已在边境线上建亭,负责防守和瞭望。例如吴起任魏国西河守时,就曾组织过对秦国边亭的进攻作战。秦统一后,又有发展,不仅沿边防线建亭,在边防线通往郡治、首都等地的各军用道路上也都建了亭,进而又扩展到全国交通要道、河川渡口等地。边亭的任务,除守望,也增加了传递信息、接待过往军人、官吏,监送服役人员前往役所和追捕盗贼、维持治安等职能。一般每十里路设一亭,如《后汉书•百官志五》亭长条下注引《汉官仪》曰:“设十里一亭”。《风俗通》曰:“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盖行旅宿食之所馆。”十里一亭是上述“五里一邮”的两倍。故秦汉时在交通线上每十里应该有“邮”与“亭”设置在一处的地方。如《水经•渭水注》中,将上述所说的“杜邮’‘又称之为“杜邮亭”;《汉书•循吏传》黄霸条:“吏出,不敢舍邮亭”;又说:“黄霸为颖川太守,使邮亭”。《后汉书•赵孝列传》:“从长安还,欲止邮亭”等记载。将“亭”与‘邮“连称为“邮亭”,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讲,是因“亭”与‘邮“合建在一处。证明交通要道上所建的“亭”与“邮”具有相同的性质。又《居延新简》有“甲渠鄣候以亭行” ( E.P.T51: 145)的记载。说明亭与邮有相同的传递军事信息的功能。从“亭,留也,盖行旅宿食之所馆”记述看,亭因十里而设,距离比邮远,信息传递者需要稍作停留、休息,故比邮应该大一些,是中心邮亭。
驿站:据《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载:“(高祖)取砀、狐父、祁善置”。晋灼曰:“祁音坻。孙检曰‘汉谓驿曰置。善,名也’”。说明汉高祖时在祁善这地方修建了驿站。《汉书•昭帝纪》说:元风元年十月,燕王旦等“置驿往来相约结”。《汉书•武五子传》曰:“昭帝年十四,觉其有诈,遂亲信霍光,而疏上官桀等。桀等因谋共杀光,废帝,迎立燕王为天子。旦置驿书,往来相报”。可见,燕王所住之地到京城的道路上修建有驿站,《汉书•陈汤传》曰:“后数岁,西域都护段会宗为乌孙兵所围,驿骑上书,愿发城郭敦煌兵以自救”。说明连通向西域的道路都修建了驿站。《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传》:“列亭传,置邮驿”。 《后汉书•寇恂传》记有“遂驰使邮驿”之谓。《后汉书•舆服志》有“驿马三十里一置”的规定,而且谓驿站为“置”而不曰“传”。考据有关史料,京城通向西域的道路上确实修建了“驿站”,但“三十里一置”说法似有疑义。如《后汉书•郭太列传》云:“知范特祖邮置之役”。李贤注引,《风俗通义》曰:“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间置之也。”明确告诉我们驿站并非硬性规定“三十里一置”,而是根据情况“度其远近之间置之也”。这可与《居延新简》中关于“置”的里程记录之片断相互应证:
长安至茂陵七十里,茂陵至茨置卅五里,茨置至好止七十五里,好止至义置七十五里。
月氏至乌氏五十里,乌氏至泾阳五十里,泾阳至平林置六十里,平林置至高平八十里。
〼(原简左缺)……
媪围至居延置九十里,居延置至䚢里九十里,䚢里至猾次九十里,稰次至小张掖六十里。
删丹至日勒八十七里,日勒至钧著置五十里,钧著置至屋兰五十里,屋兰至垡池五十里。( E.P.T59: 582)
说明“列置于要害之路”,而两站之间的里程数并非机械划一,它往往是要考虑沿途道路上的人文聚居环境设站。可能原来中原地区地形平坦,人口住居比较稠密均匀,故可固定“三十里一置”。不管怎么说,在通往全国的交通要道上基本上都修建了“驿站”是可以肯定的事。此为当时军队信息的快速、畅通传递提供了基础设置保障。
传舍:据《史记•蔺相如列传》记载:“秦王度之,终不可强夺(和氏璧),遂许斋五日,舍相如广成传。《索隐》广成是传舍之名。”说明秦国时在交通要道上就已修建了“传舍”。关于汉代的“传舍”。汉籍多见。如《汉书•黥布列传》说:“楚使者在,方急责黥布发兵,舍传舍”。《史记•外戚世家》云:“姊去我西时,与我决於传舍中”。《汉书•文帝纪》诏曰:“……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史记•吴王濞列传》:“下邳时闻吴反,皆城守。至传舍,召令”。《史记•魏其武安候列传》:“武安乃麾骑缚夫置传舍”。《汉书•霍光传》:“票骑将军击匈奴,道出河东,河东太守郊迎,负弩矢先驱,至平阳传舍”。《后汉书•方术列传》:“哀帝时,有言越巂太守欲反,刺史大惧,遣文公等五从事检行郡界,潜伺虚实。共止传舍”。《后汉书•光武帝纪》:“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等等。在交通线上相隔多远距离修建一个“传舍”,史籍无明确记载。《史记•田儋列传》谓田横“乘传诣洛阳,未至三十里,至尸乡厩置………遂自刎”。《集解》引臣瓒曰:“厩置,置马以传驿也”。说明厩置与传舍在一处,据此推知“传”与驿站一样在中原地区可能也是每三十里一置,这些修建在交通要道上的“传舍”,同样为军事信息的传递提供了中继站。只是一个用驿马作为交通工具传递信息,一个用马驾的传车作为交通工具。但需要明确的是,传车要比驿马要求的道路条件要高的多,在边塞、山区等交通不便的地方传的作用应该不如驿。
2.边防障塞及烽燧的修建
障塞(有时也称塞或长城等)是沿边境线修建的防御设施。“烽燧”一词,在史籍中出现的频率很高。汉简与有关典籍中通常将烽写作蓬、㷭、焦等;将燧写 、 、队等,是修建在障塞之中的候望设施,往往修建在高地处,以便于瞭望和将瞭望到的敌情信息迅速传至障塞中的守备部队或附近的郡县,做好防御战斗准备。史书上对烽燧有时亦称亭燧、亭障或单称亭或燧等,如《说文解字》曰:“燧,塞上亭守烽火者”。《史记•蒙恬列传》云:“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司马迁所云“亭障”,就是指烽燧。西汉刘向所撰《新序》卷十《善谋篇》也云:“蒙恬为秦侵胡,以河为境,累石为城,积木为塞,匈奴不敢饮马北河。置烽燧,然后敢牧马”。同样是说的蒙恬治边塞事,一曰筑亭障,一曰置烽燧,说明边塞亭障就是烽燧,二者所云互证。汉简中有燧、亭同名的情况,如居延甲渠塞.82•29简记载有“高沙燧”, 178•8简记载有“高沙亭部”; 30•12简记载有“箕山燧”,178•7简记载有“箕山亭部”。卅井塞,114•18简记载有“灭寇燧”,114•20A简记载有“灭寇亭”等等,可见亭、燧、烽燧、亭燧、亭障等至少在边塞有时是不分的。早在西周时,烽燧就已出现。如《史记•周本纪》载:周幽王在京城侧近的骊山“为烽燧”戏诸侯。春秋战国时期,诸国均修建有烽燧(烽虞)。王念孙《广雅疏证》卷一下《释诂》曰:“烽、虞、阚、候,望也”,又曰:“虞亦候望也”。所谓“虞和候望”,用现在的话说,应该就是观察、采集敌情信息。《史记•魏公子列传》载:魏安厘王(前276-前252年)与异母弟信陵君下棋,“而北境传举烽,言‘赵寇至,且入界’”。说明战国时魏国已经能用边防烽燧将候望(或者说是观察、采集)到的赵寇入侵信息迅速传至其国内政权中心。战国七雄中最贫弱的韩国也修建有烽燧,并注意与障塞结合在一起修建。公元前321年,张仪对韩襄王说:韩地势险恶,国无二岁之粮,“除守徼亭障塞”,见兵最多不过二十万,难与秦为敌①。张仪认为弱小的韩国只有修“亭障塞”,也就是修烽燧和障塞,并依托障塞,提前了解敌情信息,做好战斗准备,才能抵御强大的秦国的入侵。
秦汉建立大一统政权后,军事重心转移到边防,尤其是对匈奴的战争。史称:
匈奴,轻疾悍亟之兵也,至如焱风,去如收电,畜牧为业,弧弓射猎,逐兽随草,居无常处,难得而制②。
对这样一个游牧民族,在旷野与其硬拼是不行的。秦始皇深知其中的道理,于公元前215年派蒙恬“筑长城,因地形,用险制塞”。把秦、赵、燕长城联结起来,并向东西延伸,出境 “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筑亭障以逐戎人”③。蒙恬没有辜负秦始皇的厚望,在边塞十余年以塞(长城)障和亭燧为依托“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④。
汉代对边防障塞和烽燧也极为重视。如《史记•主父偃列传》记严安在武帝时上书言事云:
今欲招南夷,朝夜郎,降羌僰,略濊州(集解如淳曰:“东夷也”),建城邑,深入匈奴,燔其茏城(索隐匈奴城名),议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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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70《张仪列传》。
②《汉书》卷52《窦田灌韩传》。
③《史记》卷88《蒙恬列传》。
④《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之。此人臣之利也,非天下之长策也。今中国无狗吠之惊,而外累於远方之备,靡敝国家,非所以子民也。行无穷之欲,甘心快意,结怨於匈奴,非所以安边也①。
主父偃建议由进攻匈奴转为守边防御,置朔方郡“外阻河”以御匈奴。两汉时期,虽然在西南、岭南与蛮夷偶尔也有战争,但军防重点依然是防御北方的匈奴及西北羌人,故《汉书•高帝纪》载,二年(前205年)六月,“兴关中卒乘边塞”(汉人称长城为塞或者障塞,称秦长城为故塞②)。《汉书•匈奴传》记载,武帝时“建塞徼,起亭燧”。同书《张骞传》云:“击破姑师,虏楼兰王。酒泉列亭障至玉门矣”。《史记•匈奴传》云:“汉使光禄徐自为出五原塞数百里,远者千余里,筑城障列亭至庐朐”。《汉书•赵充国传》曰:“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百百余眼,乘塞列隧”。《后汉书•西羌传》记载,在西海置郡,“筑五县边海,亭燧相望焉”。“障塞亭燧出长城数千里”。同书《王霸传》记王霸“与杜茂治飞狐道,堆石布土,筑起亭障”。《马援传》亦载:“援乃将三干骑出高柳,行雁门、代郡、上谷障塞”,应劲《汉官仪》云:郡太守行“障塞烽火”。《盐铁论•本议》曰:“匈奴背叛不臣,数为寇暴于边郡,备之则劳中国之士,不备则侵盗不止,先帝哀边人之久患,苦为虏所系获也。故修障塞,饬烽燧,屯戍以备之边”。不仅在西北至东北如此,在其它易被敌骚扰的边境也一样。如《史记•司马相如传》记载,武帝“告巴蜀太守:蛮夷自檀不讨之日久矣,时侵犯边境,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显然,汉武帝时期,巴蜀与西南夷(夜郎、僰)边界也修建有烽燧。说明汉代为防边寇,在秦长城的基础之上,将秦时障塞进行了整修,并向西北、东北和西南等边境沿线有了延伸和扩展,建立了一套更为完整的国防体系。烽燧或曰亭燧、亭障等候望系统也修建在这个障塞体系之中,它是整个边防障塞防御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都是在边防沿线上修建的具有采集与传输敌情信息作用的一种重要设施。甚至这一体系沿至内地。如《后汉书•马成列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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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64《严安传》也有类似记载。
②如《汉书》卷94《匈奴传》记载,匈奴“与中国界于故塞”。
十四年,屯长山、中山以备北边,并领建义大将军朱祐营,又代骠骑大将军杜茂缮治鄣塞,散地 自西河至渭桥,河上至安邑,太原至井陉,中山至邺,皆筑保垒,起烽燧,十里一候。
烽燧系统实际上已经成为覆盖面极其广阔的通信网络。故《史记•匈奴列传》说:“胡骑入代句注边,烽火通于甘泉、长安”。《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也记载: “候列郊甸,火通甘泉。”李贤注曰:“列置候兵于近郊畿,天子在甘泉宫,而烽火时至甘泉宫也”。这些都说明烽燧已经从边境修到了京畿,烽火信号可“通于甘泉、长安”。
综上所述,道路和邮、亭、驿站、传舍及边防障塞和烽燧的修建,为信息的收集、传递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使边塞军事信息能很快传递到政权中心京城。如赵充国上书“陈兵利害……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玺书报从充国计焉”①。在胡骑入侵时,烽火信息能通“甘泉、长安”②。
二、传令、信息器备的置用
在传递信息过程中都要使用一定的工具。邮、亭、传、驿不外乎步递、车递、马递几种。步递除随身携带的邮件和必要的凭证外,无需其它器具。车递需要车辆和拉车的马匹,分别叫传车和传马。马递只需单骑马,也叫驿马。而边防塞障中的烽燧传递信息所需器具就多了,根据汉简所载,大致有烽、表、灶、苣、积薪、鼓等。此外,指挥军队行军打仗还要用到旗、鼓、金等信息器具。
1.传驿用信息器备
传车与传马:这时在汉代,往往因每车用马数量多少和质量好坏,被区分为若干等级。如《汉书•高帝纪》载田横“乘传诣洛阳”语下,如淳注引《汉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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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69《赵充国传》。
②《史记》卷110《匈奴列传》。
四马高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乘传,一马二马为轺传,急者乘一乘传。
这里非常明确地依据拉车马的数量和质量的优劣,将“传车”分为置传、驰传、乘传、轺传四种类别,将马质量也分为高足、中足、下足三个优劣等级。汉简中也屡见“轺车一乘,马二匹”、“轺车一乘,用马一匹”等记载①。这进一步证明传车、传马有等级差别。而且还说明传递信息等级出现的原因,似乎与当时的信息通道(道路)情况、发布信息的机构级别、及信息本身的重要程度有关。边塞兵卒用车传递信息,因道路条件较差和便于信息机动快速传递,只能用级别低的一马或二马拉的小型的轺车;而王候所用传车马的数量甚至要达到六、七匹,当然马的质量也应该是最好的。如《汉书•文帝纪》记载:
乃令宋昌骖乘,张武等六人乘六乘传诣长安,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长安观变。
同一史实《汉书•爰盎传》记载:
诸吕用事,大臣颛制,然陛下从代乘六乘传,驰不测渊,虽贲、育之勇不及陛下。
又《史记•吴王濞传》记吴楚等七国反时曰:
条侯将乘六乘传,会兵荥阳。
乘六乘传,即六马驾驶的传车外,还有“乘七乘传”记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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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居延汉简甲乙编》第25•2、36•6、505•9、505•13等号简文均有此类记载。
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征王贺典丧。玺书曰:“制诏昌邑一: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征王,乘七乘传诣长安邸。”夜漏未尽一刻,以火发书①。
因此信息非同一般,故乘七乘传车,“夜漏未尽一刻,以火发书……侍从者马死相望于道。”马死了再换,此信息器具保障也非同一般。
驿用之单骑马:这要晚于车传,它可能是在车传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如《史记•孝文帝本纪》所载“今纵不能罢边屯戍,而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语下《索隐》按:
广雅云“置,驿也”。续汉书云“驿马三十里一置”。故乐产亦云传置一也。言乘传者以传次受名,乘置者以马取匹。传音丁恋反。如淳云“律,四马高足为传置,四马中足为驰置,下足为乘置,一马二马为轺置,如置急者乘一马曰乘也”。
这段话给我们透露两条信息:一是驿与传有紧密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是一回事。“置,驿也”,“乐产亦云传置(驿)一也”,都是引如淳《汉律》注。《汉书•高帝纪》曰:置传、驰传、乘传、轺传。《史记•孝文帝本纪》里将“传”换为“置”,曰:传置、驰置、乘置、轺置。正如前述传舍与驿站设置时所说,传与驿(置)都是在交通要道上三十里一设,往往同设一处。二是之所以驿与传有紧密联系,是人们在用传车传递信息时,发现马拉车跑得不够快,有时还受道路条件限制,“如置急者”干脆只“乘一马”,即用单骑马传递信息。就像春秋时用战车打仗,经过战国到秦汉时发现使用战马打仗比战车机动性要强一样,逐渐发展骑兵。故《汉书•高帝纪》载田横“乘传诣洛阳”,颜师古注曰:“传,若今之驿。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其后又单骑马,谓之驿骑。”可见,驿用之单骑马传递信息在时间上要晚于车传,是在车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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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63《武五子传》。
基础上弃传车而用单骑马。
从大量史实来看,武帝以后,以单骑马传递信息者日渐增多。如《汉书•李广传附孙陵传》载天汉二年(前99年),武帝以军情诏陵,曰:“因骑置以闻。师古曰:‘骑置,谓驿骑也。’”《汉书•刘屈氂传》载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秋载戾太子“发兵入丞相府”时曰:“屈氂挺身逃,亡其印绶。是时,上避暑在甘泉宫,丞相长史乘疾置以闻。师古曰:‘置,谓所置驿也。”《汉书•西域传下》谓边郡有事时曰:“张掖、酒泉遣骑假司马为斥候,属校尉,事有便宜,因骑置以闻。师古曰:‘骑置,即今之驿马也。’”《汉书•陈汤传》曰:“西域都护段会宗,为乌孙兵所围,驿骑上书。”《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传》曰:“(卫飒)列亭传,置邮驿”。《后汉书•袁安传》曰:“公事自有邮驿”等等,不仅武帝以后,以单骑马传递信息者日渐增多,而且从《袁安传》中的“公事自有邮驿”看,东汉时期以驿马传递信息有制度化倾向。
2.烽燧用信息器具与烽火品约
烽燧中的人员在发现敌情以后,要将敌情信息传送出去,以使相邻的烽燧瞭望哨看清,知道敌人多少、距离远近等情况,依次传递,很快就可将敌情报告到指挥部和通报到友邻部队,以便指挥官采取措施。
烽:作为一种信息器具,文献与汉简记载很多。但史学界争论也很多。主要焦点是:烽是用于白昼还是黑夜的问题。烽的含义自古至今注释者很多,诸家不一,众说纷纭,这里需要做些辨说。
据《史记•周本纪》曰:
幽王为烽燧,《正义》峰遂二音。昼日燃烽以望火烟,夜举燧以望火光也。烽,土鲁也。燧,炬火也。皆山上安之,有寇举之。
《史记•司马相如传》曰:
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索隐》烽燧。韦昭曰:“烽,束草置之长木之端,如挈皋,见敌则烧举之。燧者,积薪,有难则焚之。烽主昼,燧主夜。
以上两条记载,谓“烽主昼”。
《史记•魏公子传》载:
公子与魏王博,而北境传举烽,言“赵寇至,且入界”。《集解》文颖曰:“作高木橹,櫓上作桔棒,桔槔头兜零,以薪置其中,谓之烽。常低之,有寇即火然举之以相告。”
这个记载没有说是主昼还是主夜,但明确“有寇即火然(燃)举之”。火光夜晚易见,似有主夜之意。但《汉书•贾谊传》云:
斥候望烽燧不得卧。文颖曰:“边防备胡寇,作高土櫓,橹上作桔皋,桔皋头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然火举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积薪,寇至即燃之,以望其烟,曰燧。张晏曰:“昼举烽,夜燔燧也。”师古曰:“张说误也。昼则燔燧,夜则举烽。”
师古之注明确告知非为“昼举烽”而是“夜举烽”。《后汉书•光武帝纪》曰:
遣骠骑大将军杜茂将众郡施刑屯北边,筑亭候,修烽燧。《前书音义》曰: “边防备警急,作高土台,台上作桔臯,桔臯头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举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积薪,寇至即燔之,望其烟,曰燧。昼则燔燧,夜乃举烽。”
这里也曰:“夜乃举烽”。
究竟以何者为是?学者陈梦家先生认为,“宋裴驷引汉末文颖和魏时《汉书音义》最为可据①,与唐初著名训古大师颜师古所说一致。唐人张守节和司马贞分别在《史记正义》和《史记索隐》中不同意颜师古的解释,在唐代就形成对立的两说。但还是颜师古说影响大,奉行者多。如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就力主颜说。他在《流沙坠简》对烽燧作了考释,引《汉书•贾谊传》注,以为“烽用火,燧用烟,夜宜火,昼宜烟”。认为师古提出“昼则燔燧,夜则主烽”为卓识。王氏还据汉简指出汉代塞上告警除烽燧之外,“尚有不燃之烽”,.即“燃而举之谓之烽,不燃而举之谓之表,夜则举烽,昼则举表”②。劳榦也说:“颜师古订张晏之说,谓为昼则燔燧,夜则举烽。王氏国维谓为其识甚卓,是矣。”③由于王,劳二氏力彰颜说,似乎成了定论。实则细究也有商榷之处。我们考证下列汉简材料便知:
举堠上直上烽。 (E.P.F16:8节录)
坞上旁烽一通,同时付并山,丙辰日入时〼。 ( 349•11)
居延地烽一会。 ( 116•41)
布烽六。 ( 227•18)
布烽三,一不具;布表一;鼓一。 ( 506•1)
烽绢不调□。 ( 68•63)
今月余赤烽一。 ( 517•11)
八月甲子买赤白缯风篷一完。 ( 284•24)
烽不可上下……色不鲜明。 ( 127•24)
具木蓬一完。 ( 553•4)
草烽一,布表一,布烽三。 ( E.J.T37•1537-1538)
虏守亭鄣不得燔积薪,昼举亭上烽一烟,夜举离合苣火。( 14•11)
从上述几简可以看出,烽分多种,以所置位置分,有堠上、坞上、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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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梦家:《汉代烽燧制度》载《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
②王国维、罗振玉:《流沙坠简》屯戌丛残考释二烽燧类,京都东山学社出版,1914年。
③劳榦:《居延汉简考释》考证二烽燧类,四川南溪石印本,1944年,第25 – 32页。
烽;以颜色分,有赤、白等颜色烽;以其质地分,有草烽、木烽、烽一烟、布烽。且上述506•1简和E.J.T37.1537-1538显示并非王氏所说:“尚有不燃之烽”, “不燃而举之谓之表”,若烽表是一回事,此两简没有必要将“布表一,布烽三”在一简上分开来记。实际上,查阅所有汉简记录,烽就是烽,表就是表,举烽就是举烽,举表就是举表,完全是两回事。退一步讲,即使是一回事,表即烽,则不燃之布烽存在更是无疑。显然草烽和木烽可燃举,夜易火,用于夜间。烽一烟、布烽夜间是无法分辨的,可以肯定是在白天使用。这有《居延汉简》为证:“〼午日下餔时受居延烽一通,夜食时堠上苣火一通,居延苣火”( 332•13)。这里清清楚楚记载,白天用烽,夜晚用苣火。显然若概而论之,说烽主夜或说烽主昼似乎都不妥。之所以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没有区分燃举之草木烽和不燃举布烽及烟烽等几种情况,讲烽主昼是针对不燃举烽和烟烽说的,讲烽主夜是针对燃举烽说的。二是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汉简中显示烽有几种,在历朝相沿的过程中,肯定又多有变化。比如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六中记载:“狼粪直上,烽火用之”。说明后世的烽火信息器具在发生变化。沿至现在烽火信息器具以被各类现代化的无线电、卫星等信息器具所替代。所以后人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不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概而论,硬性定论它主昼或主夜,实在是没有必要。如果一味力彰颜说,则汉简所记“午日下餔时受居延烽一通” ( 332。 13)和《墨子•号令篇》:“昼则举烽,夜则举火。”作何解释?实际上把二者所讲之烽当作是白天可见的不燃举烽就不难理解了,因为下一句都讲到了夜间举火的情况。如果史料中都能如《流沙坠简》 552号简:“昼不见烟,夜不见火”,《武经总要•唐兵部烽式》:“白日放烟,夜则放火”这样清楚明白地记述,就不可能使后人混淆不清而生疑惑,而出现上述两种对立的说法。至于燧,《说文》曰:“燧。塞上亭,守烽者也。”是守望烽火之亭,据斯坦因所获《中国简牍考释》中所记,诸如“广昌燧”、“厌胡燧”等燧名者约有好几十简。此外《居延汉简》278•7B简中有“燧长畸”、332•5简中有“乐吕燧长己”、126•40简中有“临莫燧长留人”、161• 40简中有“鉼庭隧长周安”、163•20简中有“降虏燧长垣”等记载。以上均说明,燧者亭燧,是发布烽火信息的场所或曰机构名称,有燧长主持工作,为举烽火的地方,不是发信息的一种器具。夜燔燧也好,昼燔燧也好,我认为应该理解为是在燧这个地方燔一种信号,某种白天易见的信号当然是昼燔,反之亦然,更无必要断其主昼还是主夜。
总之,在燧这个地方,烽作为一种工具传递敌情信息24小时不能间断,昼夜皆举,只是根据昼夜不同特点所举之烽不同罢了。燧作为传播烽火信息的机构场所,也是24小时在不间断地工作着,正所谓“望烽走燧”是也。
表:作为传递信息的一种信息器具,在秦汉之前亦有之。如《墨子•号令篇》说:
出候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长烽燧相望。
汉简中也有记载“表”作为信息器具传递信息的情况。综合《居延汉简》进行考察:当时存在多种情况:以大小不同划分,可能有大小表之别。如:
堠上大表一古恶。 ( 264•32)
既然此处写明是大表,则肯定是相对小表而说的,即有小表存在。
以放置地方不同划分,有在地上用的表和坞上用的表之别。如:
地表币,地表染埃。( 68•109)
阳城坞宽高袤(疑为表子误写)厚上下举。 ( 175•19B)
以用于显示不同的信息划分,有“亡人赤表”、“兰入表”等之别。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