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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军费的筹措与财务管理

作者:上官绪智 当前章节:15406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3

恩格斯说:“军队的全部组织和作战方式以及有关的胜负,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多少”①。秦汉大一统王朝,为开疆拓土,经常大规模、频繁地对外用兵。尤其是秦始皇、汉武帝、王莽和东汉后期的战争不断,导致后勤费用急剧膨胀,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相当大。为解决军费问题,统治者对军费的筹措与管理十分重视。

一、军费开支结构及其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

秦汉时期国家有一支庞大的军队。秦时南征百越用兵50万②,北伐匈奴用兵30万③,地方兵史书无明确记载,全国36郡以上④,我们按每郡5千至1万兵力计算当不为过,加卫戍京师的部队,故秦代军队总数当在100万以上。汉代的兵力总数当也不少于这个数字。如据文献记载:

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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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0页。

②《史记》卷6《秦始皇本记》。

③《史记》卷88《蒙恬列传》。

④《汉书》卷28《地理志》:秦“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汉兴,以其郡太大,稍复开置,又立诸侯王国。武帝开广三边。故自高祖增二十六,文、景各六,武帝二十八,昭帝一,讫于孝平,凡郡国一百三。

⑤《汉书》卷1《高帝纪》。

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①

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餽之?②

汉已发兵百万,使太尉亚夫击破吴楚,方引兵救齐,齐必坚守无下。③

遣大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将兵百万,其甲士四十二万人,五月,到颍川,复与严尤、陈茂合。④

说明汉代全国军队的总数也在100万以上,这与当时大规模战争的需要和能服役的人数是一致的。黄今言先生考证,当时有适龄应役对象2400万⑤。武帝时仅屯田的边卒就有60万,边防军最高额应在80~90万左右,最低时也在30万左右⑥,加之戍卫京师的中央军和各个郡国的军队,其总兵力应该不低于秦时的100万。现在我们就以100万算,要装备这样一支庞大军队,并保障其生存和活动。军械的制造与储备、军马的繁殖与饲养、军士的给养与消耗、烽障要塞的建筑与修缮、伤病的治疗及死亡将士的安葬抚恤、各种赏赐及战争耗费等等,军费开支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就非常之大。

为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可依据一些零散的史料记载,将国家财政总收入与军费开支作一大概比较。

1.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情况

查考诸文献对秦汉时期财政状况有记载的,目前已见的有如下三条:

(高帝)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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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57《绛侯周勃世家》。

②《汉书》卷24《食货志》。

③《汉书》卷38《高五王传》。

④《后汉书》卷1《光武帝纪》。

⑤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2页。

⑥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66页。

⑦《汉书》卷24《食货志》。

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①

汉定以来,百姓赋敛,一岁为四十余万万,吏俸用其半,余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少府所领园地作务之八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 ②

上述文献记载的国家掌控的财政情况:第一条是个概略数字;第二条记述很清楚,为83万万;第三条也很清楚,为123万万。黄今言先生考证汉平帝时国家财政中的租、赋总收入为12,772,359,020③。考虑到元帝以后战争次数减少,政府有时有减免租税的情况,综合而论取其整数,我们认为汉代财政总收入大概在120万万左右。

2.经常性军费开支项目及其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

就总体而言,军费开支可分为每年都要开支的经常性军费和不定期开支的临时性军费两种情况。

(1)军官俸禄。依据黄今言先生考证:汉代边防军的“军官与士卒的比例为1:10”,比照西汉官吏俸禄,平均每年每一军官“俸禄为1.66万钱”④。我们要研究的是包括内郡在内的所有军队,考虑到内郡的郡县尉及其所属军官的俸禄,可能已由国家(或地方)官俸财政出的情况,我们在黄先生考证的边防军的军官与士卒比例的基础上降低一倍,为1: 20。这样算来,100万军队各级军官每年的俸禄100万X 1/20 X 1.66万钱=8.3亿钱。

(2)衣粮供给与转输费。依据第三章考证,士兵发放的衣服主要有袭、绔、袍、禅、 、履等,每样衣服的价格汉简中记述有些差别,可能是受不同时间(季节)的供求关系影响的缘故。黄先生考证,一般情况下袭、绔、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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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86《王嘉传》。

②《太平御览》卷627引桓谭《新论》。

③黄今言:《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227页。

④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69页。

禅的价格分别为500钱、500钱、1000钱、300钱①。至于 、履乃袜、鞋之类汉简中未见有记价格者,估计值不了几个钱,可以忽略不计,在考虑到有些衣服并非每年都全发,以其总价格2300的一半1150钱计,应该是最为保守的。这样军队服装费开支为100万X 0.1150万钱=11.5亿钱。

士兵粮食的月供应标准,我们在第三章考证为2石。其价格史书中末见记载,陈直先生统计汉简中所见的价格分别为:

粟二石,直三百九十,三石,直三百六十。入谷六十石六斗六升大,直两千一百二十三……籴粮粟二石,石百一十…,籴得粟五十石,石八十五②。

价格波动比较大,不太一致,可能是品种及质量不同和供求关系的缘故,属于正常现象。我们以成品粮粟的价格为准,取上述三种价格平均值( 195+110+ 85)÷3=121.66钱。再依保守的整数价100钱计③,边兵人数,秦时是80万,汉武帝时60万,平时约20 – 30万④。我们取其大概平均数值50万计。即内地军队口粮费为:50万X 12(个月)x2(石)X O.O100万钱=12亿钱。边防军队考虑到屯田自给一部分,若以自给一半计,则其口粮费为: 50万x12(个月)x2(石)÷2 X 0.0100万钱=6亿钱。但同时还必须考虑向边防军队转输的费用,据刘光华对汉简的研究,从酒泉郡的表是雇车一辆运25石粮至金关,约需运费1300余钱,而这段距离不过是长安至金关的1/10。也就是说,假如从长安运粮至金关,每辆运粮车所耗运费就高达13000钱⑤。但需要指出的是转运并非全部雇佣民力,平时主要是“更卒”和士兵,主要是战时要雇佣一些民力,究竟需要多少民力,尚未发现有文献记载,我们只能大致测度其为1/5左右的粮食需要雇佣民力。这样粮食转输费为: 50万X 12(个月)x2(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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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71页。

②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95页。

③衣服和口粮的价格我们之所以一压再压,甚至减半计,就是考虑军队所驻扎跑的地方政府有时也要负责供应一些。此后其它计费也因考虑有多种复杂因素的缘故,也尽量就低不就高或忽略不计。

④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66-367页。

⑤刘光华:《西汉屯田的亩产和经济作用》,载《光明日报》,1988年7月27日。

25 X 13000钱X 1/5= 62400万钱,取其整数即为6亿钱。这样衣粮供给与转输费共计为11.5+ 12+6十6=35.5亿。

(3)军械装备及军马费。秦汉时属冷兵器时代,虽然武器损耗不大(除箭镞外),但其还是要损耗一些。加之要储备一定的量,这样生产、保管和修缮费用自然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时中央和各郡国都设有作坊和武库。如《汉书。贡禹传》说:

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师古(注)曰:“三工官,谓少府之属官,考工室也,右工室也,东园匠也。”

三工官计岁5000万,若三者平均,则考工室一年生产兵器的费用也就是1666万。再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河南、南阳、济南、泰山、颖川、河内、蜀、广汉等郡,皆有工官。

则工官制作兵器费用1666万X 8= 1.3亿。至于尚方、武库制作兵器费用因未发现有文献记载无法考证,暂且予以忽略不计。

全国制造车船的费用。据《汉书•韩延寿传》记载:

延寿在东郡时,试骑士,治饰兵车……及治饰车甲三百万以上。

一郡300万车甲,南方郡当为船,不管是车还是船,一件以100钱计应该特别保守,郡由秦的36,讫于孝平,凡郡国103,在不断变化,我们取之间整数值50计,此项费用为300万X O.O1万钱X 50= 150亿。若以其使用寿命20年计,费用每年也当7.5亿。此外生产的这些军械藏于“武库”,武库设武库令和专人保管。其武库的建造费、维修费以及保管人员的费用支出也当不少。

养马费。马的食物量很大,如以饲养为主的话,“军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岁”①,一匹马一年的食物消耗量是一个士兵月粮的十二倍。但汉代马匹多在边郡牧养,粮食消耗要大大减少,可是西北边地冬季三个月,马还是要以吃粮食为主。3 X 2 X 12 X 36万②X 0.01万钱=25.92亿。此外,3万养马的官奴婢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考虑到他们夏秋时要备一些草料冬用,可能要减一些喂养马的费用,故二者相抵忽略不计。这样军械装备及军马费就为1.3亿兵器费+ 7.5亿车船费+25.92亿养马费=34.72亿。

上述这些每年要开支的经常性后勤费用为:军官俸禄8.3亿+衣粮供给与转输费35.5亿+军械装备及军马费34.72亿=78.52亿⑧。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为78.52÷120 X 100%= 65.4%。但需要明确的是,士卒的口粮和军马食用的粮食,是大司农以田租实物供给的。如果从中剔除,其费用为78.52–12 -6 -25.92= 34.60亿。即使如此,它也占国家财政总收入比例为34.6÷120 X 100%=28.8%。占整个大司农财政收入比例为34.6÷ 40 X 100%=86.5 %。应该说是相当高的。

3.非经常性军费开支项目及其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

所谓非经常性军费,就是一些不定期开支的临时性军费。主要是国防工程费、战争费、军功和归降赏赐费、安葬抚恤费等。这些费用无法定量考察,只能作些定性分析。

(1)国防工程费。主要是修筑军用道路、漕运河渠,军用驿站、塞城、障燧等工程费用的支出。秦汉时期的这些工程费用开支也是相当大的。如秦始皇时期,竭天下人力、物力、财力,修驰道、直道,筑长城、凿灵渠等等。致使“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④。在汉代,特别是汉武帝时期,国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同样很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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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69《赵充国传》。

②从第二章叙述中可知,景帝时马是36万匹,武帝时是40万匹,东汉时边郡收养马匹减少,其掳掠战马量很大,考虑战报中可能有虚报的成分,此就以景帝时较少的36万匹马计。

③《汉书•百官公卿表》师古注曰:“大司农供军国之用”。《汉书•毋将隆传》说:“汉武库兵器,缮治造作,皆度大司农钱。”《汉书•贾捐之传》说:“西羌之师,大司农钱尽”。《西汉会要•大司农钱》说:“帝比岁击胡,大司农陈臧(藏)钱经用既竭”。《汉书•食货志》“汉连出兵三岁……南阳、汉中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费皆仰大农”,“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以上记述说明,装备军队的兵器、车辆制作、军马牧养费用,以及军队作战的物资给养供应等一切费用皆有大司农提供。

④《汉书》卷24《食货志》。

卫青岁以数万骑出击匈奴,遂取河南地,筑朔方。时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散币于邛、僰以辑之。数岁而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东置沧海郡,人徒之费疑于南夷。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上述史实说明,修筑国防工程在当时不仅条件险恶,路途遥远,转漕困难,耗费人力、物力大,而且耗费的财力也十分惊人,“费数十百巨万”。马大英先生解释巨万为“万万”①。若果真如此,其一次国防工程建设数十百亿,就几乎将国家一年的财政收入耗尽。

(2)战争费。是指战争期间,国家为取得胜利而付出的费用,包括军需物资的补给及装备消耗等。如果战争规模大,作战时间长,路程遥远,其费用之大更不堪设想。秦汉四百余年间,发生的战争很多,损耗于战争的费用是相当大的。可见文献记载:

臣(贾捐之)窃以往者羌军言之,暴师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费四十余万万,大司农钱尽,乃以少府禁钱续之。夫一隅为不善,费尚如此,况于劳师远攻②。

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亿;永和之末,复经七年,用八十余亿③。

贾捐之道出了当时战争耗费巨大的实情,战争“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就将大司农钱40余万万耗尽,不得不动用“少府禁钱”。安帝永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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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大英:《汉代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3年,第199页。

②《汉书》卷64《贾捐之传》。

③《后汉书》卷65《段颎传》。

14年用于平定西羌的战费达240亿,平均每年耗费17亿多。仅段颎一个将领将兵万余人与羌人作战两年,就耗“费用四十四亿”①。这些史实告诉我们,战争消耗的费用是相当大的。由此可以想见,秦朝15年,年年战争。汉武帝时期,对匈奴用兵44年,又东征朝鲜,南取南越,西战西羌、大宛,通西南夷,进行长达50年的战争②。王莽时期“普天之下,迄于四表,靡所不至”③的连年战争。以及到了东汉后期频繁的战争④,其耗费是何等之巨大。

(3)军功和归降赏赐费。当时为鼓励将士勇猛作战和少数民族将领率部归降,政府给予奖赏也成了秦汉军费开支的重要项目。除赐爵、封侯食邑外,赏赐大量的钱物。如《睡虎地秦墓竹简》载:“‘广众心,声闻左右者,赏。’将军材以钱若金赏,毋恒数。”这是秦代有关赏赐金钱的记录。汉代这方面的文献记载更多,大致情况可见下表:

汉代对军功人员赏赐简表

时间 赏赐概况 文献出处

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年) 卫青因击匈奴有功,被赏赐黄金千斤。 《史记•卫青列传》

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 卫青比岁十余万从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 《汉书•食货志》

武帝元朔六年(前123年) 大将军、骠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金。 《汉书•食货志》

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 骠骑仍再出击胡,大克获。浑邪王率数万众来降于是汉发车三万两迎之。既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是岁费凡百余巨万。 《汉书•食货志》

昭帝元凤元年(前80年) 义渠王因斩匈奴犁汙王,有功,赐其黄金两百斤。 《汉书•匈奴传》

汉宣帝甘露三年(前51年) 南匈奴单于呼韩邪朝见宣帝,严被赐以冠带衣裳…… 马十五匹,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衣被七十七袭,锦绣绮毅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 《汉书•匈奴传》

元帝永光三年(前41年) 冯奉世因击破陇西羌乡姐种反者,有功,赐黄金六十斤。 《汉书•冯奉世传》

成帝河平年间 陈立击败夜郎王等叛者,有功,赐黄金四十斤。 《汉书•西南夷传》

鸿嘉四年(前17年) 赵护因平定广汉“贼”郑躬等有功,赐黄金百斤。 《汉书•成帝纪》

光武帝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 在对羌人的战争中,“马援中矢贯胫,帝以玺书劳之,赐牛羊数千头”。 《后汉书•马援传》

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 祭彤在辽东凡三十年,衣无兼副,显宗嘉其功,“赐钱百万,马三匹,衣服刀剑下至居室什物,大小无不—悉备“。 《后汉书•祭遂传》

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 南匈奴三、四万人归附汉廷。次年正月南匈奴单于来朝,则彩缯千匹,锦四端,金十斤……赐单于母及诸阏氏、单于子及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骨都侯有功者,缯彩合万匹。岁以为常。 《后汉书•南匈奴传》

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 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 《后汉书•鲜卑传》

顺帝阳嘉年间 州兵朱盖等反,陈球等破之,“赐钱五十万”。 《后汉书•陈球传》

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7年) 段颎击太山、琅邪贼东郭窦、公孙举等,大破斩之,“赐钱五十万”。 《后汉书•段颎传》

延熹五年(公元162年) 冯绲击武陵蛮夷反者,斩四千余人,降十余万人,“赐钱一亿”。 《后汉书•冯绲传》

永康元年(公元220年) 东羌、先零寇关中,张奂遣司马尹端、董卓并击,大破之,赐钱二十万。 《后汉书•张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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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65《段颎传》。

②参见《汉书》卷6《武帝纪》、卷55《卫青霍去病传》、卷50《汲黯传》、卷61《李广利传》、卷94《匈奴传》、卷95《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卷96《西域传》。

③《汉书》卷99《王莽传》。

④据《后汉书》卷7《孝桓帝纪》、卷8《孝灵帝纪》等统计,从汉桓帝建和二年(公元148)至汉灵帝中平二年(185年),对鲜卑作战达18次,对南方蛮夷作战13次,对羌人作战18次,对匈奴作战5次,其它各种镇压起义、叛乱次数也多达20余次。

从上表中可见,对作战有功人员赏赐的黄金和钱物是相当多的。黄金多者达20余万斤,少者数十、数百、数千斤是常事;钱多者上亿,少者也有20万。对来降的少数民族首领赏赐的钱物也是十分优厚,黄金、钱、衣被、锦绣等成干上万,“岁费凡百巨万”、“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费用支出如此巨大,也是政府财政开支的一项沉重负担。

(4)安葬抚恤费。对为国家捐躯于战场的将士,政府要给一定的安葬抚恤费。秦代的情况史文简缺载,难于稽考。汉代通常给予棺和衣衾等。楚汉战争时,刘邦下令:“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敛,转送其家。①”“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视葬。②”依据《汉书•成帝纪》:“已葬者与钱,人二千”之记载,当时安葬一人约在二千钱左右。秦汉时期,战争较多,有很多士卒战死疆场。《汉书•食货志》载:“此后四年,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这只是一例记载,加之其它战争死亡人数,恐怕在数十万以上,国家要安葬数十万战死者,仅安葬费就得数亿。此外还得给一些抚恤费。如《后汉书•鲜卑传》说: “延平元年,鲜卑复寇渔阳,太守张显率数百人出塞追之……显中流矢,主簿卫福、功曹徐咸皆自投赴显,俱殁于阵。邓太后策书褒欢,赐显钱六十万……授福、咸各钱十万。”又《后汉书•西羌传》:永建六年,马贤及其二子与羌人战,“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由此看来,对战死疆场将士的抚恤费也是一笔不小数目的开支。

这些非经常性军费开支,或以百万计,或以千万计,或以十余亿计,或以数十亿计,甚至是数十百亿计。与每年大司农40余亿比也好,或是与国家财政每年总收入120余亿比也好,其比重都可谓是巨大。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无论是经常性开支的军费,还是不定期开支的军费,都是很大的。庞大的军费支出,常常使得国家“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面。无论是定量还是定性考察,军费支出在当时国家财政中都占有极重的比例。

二、军费的来源

上述庞大的军费支出从何而来?据《汉书•食货志》曰:

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师古曰:“赋谓计口发(征)财。税谓收其田入也。”)赋供车马、甲兵、士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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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1《高帝纪》。

②《汉书》卷1《高帝纪》。

③《汉书》卷24《食货志》。《史记》卷30《平准书》中也有此类记载。

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所记非常清楚,赋是国家计口(按丁、口)征收的财,是“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的费用。“至秦……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①“秦为乱政虐刑,残灭天下,北为长城之役,南有五领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头会箕敛,以供军费”②。说明国家按人口征赋以供军费,在秦时就已然。考诸史实,军费征收,除按法定丁、口常制征收算赋、口钱和更赋三项外,当战争持续时间长,造成国库空虚时,还有一些其它项目。

1.常制征收项目

(1)算赋。是为筹集军费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如《汉书•高帝纪》载:

八月,初为算赋。如淳(注)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这个记载明确告诉我们,凡国家编户,年龄在15至56岁者,不论男女每人都得交纳120钱的算赋③。而且这个算赋就是国家收的“为治库兵车马”的军费,算赋主要用于军费开支。除了文献资料可证外,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也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如其五号木牍记载:“当利里”于正月、二月所征的算赋,主要是用于与军需有关的“转费”、“缮兵”④等。

(2)口钱。是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其中有3钱为筹集军费而设立。据《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汉仪注》曰:

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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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24《食货志》。

②《汉书》卷32《张耳传》。

③需要指出的是,算赋的赋额有个变化过程。据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简牍记载,汉初文、景时期每年的算赋额多达200余钱。但作为记载两汉制度的《汉仪注》,是以两汉较长时期的通例而言的。我们还是以120钱作基本参考依据。

④长江流域第二期文物考古工作人员训练班:《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6期

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

7 -14岁的儿童要出口钱23钱①,其中明确20钱“以食天子”,3钱用于军费“补车骑马”。说明汉武帝时,征伐之事连年,军需剧增,便增加了口钱以补不足。

(3)更赋。是“戍边三日”的代役钱。据《汉书•昭帝纪》注引如淳曰:

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皆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也。

由此可见,更赋即过更,是代役钱。“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是不可能的,由内地到边防需要很长时间,到后只“戍边三日”,得不偿失。不去可以,但你得出300钱,由别人代役。显然是统治者为筹措军费而巧立的一个名目,至东汉它成为固定的常设赋目。

上述法定常制赋目,依据《汉书•地理志》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人口最多,为59594978人,和《后汉书•郡国志》载,东汉和帝元兴元年人口最多,为53256229人。因为我们是从总体上考察当时军费情况的,故可将二者相加取其平均值,即( 59594978+ 53256229)÷2=56425602人②。按照人口学理论,男性与女性人口大致相当,每一年龄层次的人口大致相同的一般原理,和政论家晁错在指出汉初赋役繁重时所讲的“今农夫五口之家,服役者不下二人③”的说法。我们可以大致确定各项收费科目应该交费的人数。

交算赋的人数。约为总人口的2/5,即56425602 X 2/5= 22570241人。

交口钱的人数。我们可根据上述15至56岁之间42个年龄层次,即每个层次人数为22570241÷ 42= 537387人。再依据人口学每一年龄层次的人口大致相同的原理,根据儿童7至14岁有8个层次,即可确定要交口钱的人数为537387 X 8= 42990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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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学界对口钱的征收起于何时?口钱的起征年龄前后有无变化?这两个问题,认识不太一致。这里我们只是宏观把握口钱的多少,对此两个问题我们暂且不论。

②如果是分阶段考察,我们完全可以将史书中所记的数据——考论。此处只作总体考察,故从略。

③《汉书》卷24《食货志》。

交更赋的人数。以黄今言先生考证的服役年龄23至56岁①为准,期间34个年龄层次,但我们还要考虑已经从军的约1000000人口和免役的官吏人员120285②,这样实际每年需要交更赋的人数为537387 X 34–1000000– 120285=17150873人。

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据上述数据,大略测度一年常规军费收入。

算赋:22570241人x120=2708428920(钱)。

更赋:17150873 X 300=5145261900(钱)。

为军费筹集的口钱:4299096 X 3=12897288(钱)。

总额为:2708428920十 5145261900+ 12897288= 7866587108(钱)。

但需要说明的是,此78余亿的军费收入是以汉代人口最盛时计算的,由于各个时期的人口数量不一,军费收入自然会有所波动,一般情况下肯定要比此少一些。此外,这些费用是依靠地方郡县政府收缴上来的,考虑到要调动地方收取费用的积极性,和地方也要维持一些军费开支的实际情况,可能要给地方郡县提留一部分,这样收缴上来的实际钱数就没有这么多亍。考据《尹湾汉墓简牍》所记东海郡向朝廷呈报的上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一岁诸钱入二万万六千六百六十四万二千五百六钱。一岁诸钱出一万万四千五百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九十一③。

说明确实如此。故前述《汉书•王嘉传》曰:“都内(大司农)钱四十万万”,和桓谭《新论》中所言的“百姓赋敛,一岁四十余万万”,应该是中央掌握的实际军费收入。无论是78余万万也好,还是40余万万也好,都占国家120万万财政总收入极高的比例,就是以40万万算,也占1/3,即33.3%。即便是这样,史书仍然常记载,有时大司农钱尽,“不足以奉战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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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页。黄先生详细考论后结论:“秦汉时期服役者的起、止役年龄,几经更易。大致上说,秦代的始役年龄以十五岁为起点,免老年龄通常为六十岁。西汉建国之初,服役者起、止役年龄,一依秦旧。但到汉景帝二年,便改为年二十始傅。昭帝之时,又定为年二十三始傅,五十六岁免老,并从此逐渐形成为汉代的定制。”

②《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入。”

③连云港市博物馆、东海县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第78页。

而采取一些非常规的办法筹措军费。

2.非常制征收项目

秦汉时连年大规模用兵,常常造成国库空虚,军费不足。因而,在各个不同时期,采取过若干特殊措施,以弥补军费的短缺。

(1)算缗钱。这是对工商主征收的一种特殊性税收。据《史记•平准书》载: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赋,而民不齐出于南亩, 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一算。匿名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又《汉书•酷吏列传》注引《正义》曰:

缗音岷,钱贯也。武帝伐四夷,国用不足,故税民田宅船乘畜产奴埠等,皆平作钱数,每千钱一算,出一等,贾人倍之。若隐不税,有告之,半与告人,余半入官,谓缗。

由此可知,算缗是汉武帝为伐四夷,对商人、手工业者征收的一种税。算缗实行后,富商大贾们“皆争匿财”①,于是便进行“告缗”,鼓励知情者给予告发。汉武帝时期的算缗告缗,使政府“得民财以亿计”②。这为缓解当时军费紧张状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大大削弱了商业资本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经济的停滞不前。故元封元年(前110年)“弘羊又请令民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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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24《食货志》。

②《汉书》卷24《食货志》。

粟补吏,及罪以赎。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复告缗”。

(2)以訾征赋。这是对编户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訾赋”或“訾算”和当时的“算赋”、“口钱”、“更赋”的区别,在“訾赋”或“訾算”是以户的訾财多少为征收的依据,“算赋”、“口钱”、“更赋”是以丁口为本做征收的依据,二者迥然各异。《盐铁论•未通篇》说:

往者军阵数起,用度不足,以訾征赋,常取给见民。

可见“以訾征赋”,是在“军阵数起,用度不足”情况下实行的。征收“訾赋”也是为了解决军费不足,而设置的一项非常制征收项目。

(3)赋外征调。 “调”作为一种赋敛,是东汉时期筹措军费的一种措施。如《后汉书•刘虞传》记载:“幽部应接荒外,资费甚广,岁常割青、冀赋调二亿余钱以足给之”说明,“调”为解决军费紧张问题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调”产生后,原有的算赋、口钱、更赋依然保存着,且征调并非仅仅是钱,还有物品。具体情况请见后勤的演进与发展阶段一节。

此外,还采取了“盐铁官营”、“卖爵鬻官”、“贷王侯国租一岁”①、“假公卿以下奉,又换王侯租以助军粮”②和“辄贷于民”③等筹措军费的一些临时性措施。这些由于时人多有论述,此不赘。

总之,秦汉时期,算赋、口钱、更赋征课是解决军费的基本来源,但在连岁征伐、国库空虚的情况下,也采取过上述一些临时性措施,以补军资之不足。

三、军费的财务管理

军费是军队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对军费的管理,直接决定着它的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管子曰:“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又曰:“用费虽多,其数不出于计……则战之自败,攻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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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6《顺帝纪》。

②《后汉书》卷7《桓帝纪》。

③《后汉书》卷51《庞参传》。

毁也。”①可见,军费的财务管理之重要。秦汉时期的一些政治家、军事家自然知道其道理,因而在军费管理方面极为重视,亦颇具特色:

1.形成了较完整的管理组织体制

先秦时在军队中就有了专职会计的“法筭”。如《六韬•龙韬•王翼》曰“法筭二人,主计会三军营垒、粮食、财用出入”。秦汉时主管国家军费开支的最高部门是大司农。军费的征集、支出,以及军粮马草之筹划、运输、供给均由大司农统管。史籍有多处说明:“武库兵器,天下公用,国家武备,缮治造作,皆度大司农钱。”②“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座卒六十万人戍田。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司农。” ③“汉连出兵三岁……费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④这些都充分说明大司农是管理军费的最高行政部门主管。大司农的属官大仓令、均输令、平准令、都内令、籍田令、斡官长、铁市长等,分别国家粮仓、运输和物价、钱帛的库藏、田籍粮谷、盐铁专卖、铁器管理等费用的收支与管理⑤。

除中央财政管理系统外,在地方郡、县、乡、里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财政构。郡国是地方的最高行政单位。郡国长官对户口垦田、税收钱谷、社会治安皆负全面总管之责,郡国具体掌管财税者,是仓曹掾等。县一级设有“县啬夫”,负责财税事宜。乡是税收财政最基层单位,设有三老、啬夫等官员。各级地方财政机构和财政官员,皆负有保障军事需要的职能。如“啬夫”和“乡佐”的主要职责是“职听讼,收赋税”,派徭役⑥。没有他们自下而上的军费物资收支管理,军队所需财资供给就难以进行。

2.实施了严格的财务上计制度

建立财务上计制度的目的,在于便于政府掌握全国的财政收支情况,做到胸中有数,对战事作出决策。“计必先定而兵出于境”⑦,“欲战必先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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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管子•七法第六》。

②《汉书》卷77《毋将隆传》。

③《汉书》卷24《食货志》。

④《汉书》卷24《食货志》。

⑤参见《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

⑥参见《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

⑦《管子•参患第二十八》。

费“①。西汉开国之初,萧何为相国,他就对天下图书计籍的人非常重视,借以熟悉并掌握全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作为政治设施的依据。同时用曾在秦代当过柱下史而熟悉秦代档案和统计数字的张苍为计相,如《汉书•张苍传》曰:

是时,萧何为相国,而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又善用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

萧何以张苍为列侯的身份,住在相府里,主持郡国上计事务,奠定了汉代上计制度的基础。汉代各郡在太守之下,皆设有上计吏,主持计政。王侯国的相以下,也设有上计吏。上计吏主管各郡国的财政、经济基本数字,如户口、垦田、物价、农事丰歉、灾情等等。各县要在每岁末,将上述情况,核实数字上报到郡国,由郡国汇总,责成上计吏携带上项文件晋京,向皇帝汇报。所以叫上计吏。记载各项财政、经济基本数字的文件叫计簿,或称上计簿。各县报到郡国的数字,郡应核实,然后上报。如《汉官解诂》曰:

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

此文献记载了与财务管理有关的上计大致内容为“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我们还可以从西汉时期东海郡向朝廷呈报的上计报告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

一正(正面): 县、邑、侯国卅八:县十八。侯国十八,邑二。其廿四有堠(城)。郡官二,乡百七十,□百六,里二千五百卅四,正二千五百卅二人。亭六百八十八,卒二千九百七十二人,邮卅四,人四百八如前。界东西五百五十一里,南北四百八十八里如前。县三老卅八人,乡三老百七十人,孝弟力田各百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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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曹操集•孙子注•作战》,中华书局,1959年。

凡五百六十八人。吏员二千二百三人;太守一人,丞一人,卒史九人,属五人,书佐十人,啬夫一人,凡廿七人;集薄:都尉一人,丞一人,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五人,几十二人;令七人,长十五人,相十八人,丞卌四人,尉卌三人,有秩卅人,斗食五百一人,佐史、亭长千一百八十二人,凡千八百卌人;侯家丞十八人,仆、行人、门大夫五十四人,先马、中庶子二百五十二人,凡三百廿四人。户廿六万六千二百九十,多前二千六百廿九;其户一千六百六十二获流。口有卅九万七千三百卌三,其四万二千百五十二获流。提封五十一万二千九十二顷八十五亩,二□……人如前。

一反(背面): □(侯)国、邑园田廿一万一千六百五十二□,十九万百卅二……卅五万九千六……长生。种宿麦十万七千三百□十□顷,多前千九百廿顷八十二亩。 男子七十万六千六十四人,女子六十八万八千一百卅二人,女子多前七千九百廿六。年八十以上三万三千八百七十一,六岁以下廿。六万二千五百八十人,凡廿九万六千四百五十九。年九十以上万一千六百七十人,年七十以上受杖二千八百廿三人,凡万四千四百九十三,多前七百一十八。春令种树六十五万六千七百九十四亩,多前四万六千三百廿亩。以春令成户七千卅九,口二万七千九百廿六,用谷七千九百五十一石八斗□升,率口二斗八升有奇。一岁诸钱入二万万六千六百六十四万二千五百六钱。一岁诸钱出一万万四千五百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九十一。一岁诸谷入五十万六千六百卅七石二斗二升少,□升出卌一万二千五百八十一石四斗□□升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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