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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御史大夫

作者:安作璋 熊铁基 当前章节:14835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2

一、御史大夫的设立和发展

从秦开始,行政上仅次于丞相的官吏叫御史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或者如《通典》、《通考》所说“以贰于相”。这种地位在秦代实际政治生活中是非常清楚的,《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十六年群臣议帝号的时候写道:“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这个顺序的排列反映了御史大夫仅次于丞相的地位。有关二世元年的记载也是如此:“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还有其他碑刻铭文上的顺序都是这样。

据现有材料看,御史大夫应当是秦始皇时候建立的。班固说是“秦官”,以后的《太平御览》)、《山堂考索》等类书根据各种记载,也都说是“秦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齐召南在《汉书考证》中曾明确指出:“御史始于周”,“御史大夫官始于秦”。刘师培在《论历代中央官制之变迁》时写道:“御史之职在周代之时亦属微官,惟邦国之治,万民之令,均为御史所掌,复兼摄赞书之职,以书从政之人,与后世起居注略同。战国时秦、赵皆有御史,亦属末僚。盖御史训为侍御史,犹言侍史,惟居斯职者得以日亲君侧,故至秦代,即为尊官,与丞相并,复改称御史大夫。”①从古到今的这许多说法基本上都是一致的。

关于周代的情况,《周礼•春官》中的记载是:“御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赞书,凡数从政者。”对此我们不多论述,但有两条可以肯定,第一是有御史这样一种官,第二其地位虽不高,但他是“赞冢宰”的。战国时的御史属于末僚这话也是不错的,他们不过是国君身边记事和掌文书的人,甚至是受大臣召唤的人,《史记•蔺相如列传》记载秦昭王与赵惠文王会于渑池时,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于是蔺相如也迫使秦王击缻,“顾召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缻”由此可见,秦、赵等国的御史,都是跟随国王左右的记事官。又,张仪为秦连横,在游说韩、赵等国时,都说到“秦王使臣献书大王御史”②,可见在王左右的御史还掌管接受文书,地位不会很高。

秦始皇时设立了御史大夫③,加了“大夫”的头衔,地位显然提高了。《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云。臣瓒曰:《茂陵书》: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茂陵书》所说御史大夫的地位比较具体,应劭的解释则不很明确。大约“侍”有近、从的意思,所谓侍中、中常侍都是此意。《汉书》注解释侍中时引应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又在解释“给事中”时引《汉官解诂》云:”掌侍从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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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国粹学报》第三年,第二册 。

② 《战国策》《韩策一》,《赵策二》。

③ 周寿昌《汉书注校补》说:“盖其官实设于秦二世时也”说法是不对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有明确记载。

无员,常侍中。”因此,应劭说“侍御史之率”,就是天子左右亲信中的一个头目,所以地位就高一些,“故称大夫云”。

御史大夫既然是天子左右亲信发展起来的,所以他虽然是“贰于丞相”,是副职,但是他和皇帝的关系更密切些。另一方面,丞相位高权重,皇帝不便随时差使,有时候有些事甚或是不愿差使。而宁愿差使御史,此例甚多,如秦始皇三十五年,在侯生、卢生逃跑之后,“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胡三省注《通鉴》时说:“秦置御史,掌讨奸猾,治大狱。御史大夫统之。”①三十六年,为东郡陨石事,“遣御史逐问”②。秦二世时,要杀害蒙毅,也是“遣御史曲官乘传之代”③。这种情况,到西汉时更加明显,《历代职官表》卷十八曾经概括地指出:

“御史出使,至西汉而渐多,如绣衣直指监郡、督运、监军之类,皆以事专行,正如今巡漕、巡察诸差之比。其他随时奉遣者,尚屡见于史,如:《食货志》载,分遣御史,即治郡国缗钱;《宣帝纪》载,黄龙元年,诏御史察计簿;《霍光传》载,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皆非常例。而收缚罪人,亦多以侍御史为之(原注:《刘辅传》,上使侍御史收系辅,《谷永传》,上使御史收永;《朱云传》,御史将云下殿)。盖因其给事殿中,职居亲近,故事之重且急者,往往使之衔命耳。”

另外,因为御史本是皇帝左右掌管文书记事之臣,所以皇帝的制书和诏书,在下达各官时,也多由御史大夫承转,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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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资治通鉴》卷七。

②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③ 《史记•蒙恬列传》。

才下达丞相。加高帝十一年诏:“御史大夫(周)昌下相国,相国酂侯(萧何)下诸侯王。”①武帝元狩六年诏:“御史大夫(张)汤下丞相,丞相下中二千石,中二千石下郡太守,诸侯相,丞(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律令。”②从这种制诏的转承关系,也可想见御史大夫地位的重要。

御史大夫有时还可以奉命督兵出征,如武帝征和三年,御史大夫商丘成将二万人出西河伐匈奴;宣帝本始二年,以御史大夫田广明为祈连将军讨匈奴。上述二例,说明御史大夫又有奉命领兵之权。当然,这也可能是临时性的差遣。

从制度上说,御史大夫官位比丞相低,丞相是“金印紫绶”,御史大夫是“银印青绶”,但是御史大夫的地位却十分重要,除了上述之外,在法定制度上,它也是有特殊地位的。《汉书•朱云传》说:“御史(按指御史大夫)之官,宰相之副,九卿之右,不可不选。”师古注云:“右,言在上也。”它的地位仅次于丞相,而高于九卿。其职责是辅佐丞相,总理国政。李华《御史中丞厅壁记》云:“汉仪(御史)大夫副丞相,以备其阙,参维国纲。”③汉人对御史大夫的职务讲得很详细,如《汉书•薛宣传》载谷永的话说:

“御史大夫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任重职大,非庸材所能堪。今当选于群卿,以充其缺。得其人则万姓欣喜,百僚说服,不得其人则大职堕斁,王功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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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高帝纪》。

② 《史记•三王世家》。

③ 《历代职官表》巷十八。

《汉书•朱博传》也说:

“高皇帝以圣德受命,建立鸿业,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历载二百年,天下安宁。”

由此可见,御史大夫的职权和地位,都很隆重,仅次于丞相。并且由于御史大夫主管图籍秘书、四方文书,熟知法度律令,因此握有考课、监察和弹劾百官之权,这种权力有时甚至超越丞相。下列记载可以说明这一事实:

“汤(时张汤为御史大夫)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旰,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决汤。”①

“上使御史案其事,(张)汤欲致其文,丞相见知,丞相患之。”②

“事下丞相,御史(大夫)案验甚急,”③

“(萧望之为御史大夫),侍谒者为望之道延寿在东郡时,放散官钱千余万。望之与丞相丙吉议。吉以为更大赦,不须考。会御史当问事东郡,望之因合并问之。”④

“黄龙元年诏曰: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⑤

由上述可见,御史大夫和丞相,其职权既相辅助,又相制约,所以当时不仅称御史大夫为“副丞相”,而且称丞相府与御史府为“两府”或“二府”,《汉书•杜延年传》有“常与两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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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汉书•张汤传》。

③ 《汉书•赵广汉传》。

④ 《汉书•萧望之传》。

⑤ 《汉书•宣帝纪》。

廷尉分章”句,注引如淳曰:“两府,丞相、御史府也。”又,《汉书•刘向传》有“今二府奏佞谄”句,注引如淳曰:“二府,丞相、御史也。”显然“两府”、“二府”通用,不过人们习惯多称“两府”,如谷永荐薛宣疏曰:“宣考绩功课,简在两府,不敢过称。”师古曰:“两府,丞相、御史府也。”①又《汉书•公孙贺等传》赞曰:“若夫丞相、御史两府之士,不能正议以辅宰相……。”有时候,御史大夫与丞相连称,则简称丞相、御史,如宣帝地节四年“诏令郡国上系囚以掠笞若庾死者,所坐名县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②这里所提到的御史,即御史大夫之简称。由此我们还可以看出,国家一切政务多归于两府,两府并称是就职权而言的,御史大夫的官位虽然次于丞相,但职权却有点相当。

到西汉末年,御史大夫的地位和职权也发生了变化,《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说: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这里除了名称改来改去之外,重要的是“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和原来“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相比,身份和地位显然是大大提高了,在身份上和丞相完全一样,成了名副其实的三公。

但是职权上的变化,却是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的。汉武帝以后,由于中朝尚书的权力逐渐发展,御史大夫的职权和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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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薛宣传》。

②《汉书•宣帝纪》。

一样,也转移于尚书。所以,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之后,虽号为三公,但已成虚位。哀帝时朱博就说:“今更为大司空,与丞相同位,未获嘉祜”,①正反映了其大权旁落,希望“遵奉旧制”,改变那种徒有虚位而政治上无足轻重的局面。不过,实权已经转移了,必将和它本身的出现一样,为其他名目所代替。

东汉建立之后,建武二十七年,光武改大司空为司空,司空的职务,与西汉成帝以前御史大夫的性质大不相同,据《后汉书•百官志》说:

“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坊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这时的司空成了专管水土之官了。

以后,献帝建安十三年曾一度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完全是一个特殊情况,刘昭补注《后汉书•百官志》说:

“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虑免,不得补。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

这里说明:第一,改司空为御史大夫,只是郗虑一度作过御史大夫,虑免之后,就不再补了,缺着,让它名存实亡。第二,虽然再度用御史大夫这个名,其职权和原来根本不一样,一是“职如司空”,二是特别说明了,“不领侍御史”,过去御史大夫之所以权大,就因为领侍御史而能够管理众事。那么,为什么一度恢复御史大夫这个名称呢?这与曹操专权有关,《后汉书•献帝纪》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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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朱博传》。

“(建安)十三年春正月,司徒赵温免。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为丞相……八月丁未,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

这些记载表明,曹操当时为所欲为,废立随己,他自为丞相,不愿意别人和他平起平坐,所以先是免司徒,继而干脆把三公这个名称废掉,恢复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独尊称号——丞相,配上一个无足轻重的御史大夫,及至“虑免”之后,也就不再管它了。

综上所述,御史大夫这个官,实际只存在于秦和西汉,真正起作用又是在秦始皇的时期和西汉前期。

二、御史大夫的属官

关于御史大夫的属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写道:

“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后来还有些变化,即成帝时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之后,“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又“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之后,“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还有,“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

特别重要的是御史中丞。因为表中虽说有“两丞”,实际上只讲了一个”中丞”,这就遇到一个问题,即另一属丞究竟叫什么?是于什么的?应劭《汉官仪》认为两丞都叫御史中丞:

“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别在殿中,兼典兰台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僚。”

其意十分明确,不可能“二”字有误。但是以后,梁沈约、唐杜佑都认为,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中丞:

“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史中 丞。”①

“初汉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亦谓中丞为御史中执法。中丞居殿中,察举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率。”②

宋吴仁杰还提出另一种说法:

“案晁错为御史大夫,谓丞史云云。如淳曰:丞史,丞及史也。(百官)表载丞不载史,汉纪始有之。一曰中丞,外督部刺史,一曰内史,掌秘书,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然则表有缺文者矣,督部刺史下,当云:一曰内史,内领侍御史,今缺四字。”③

清永瑢编《历代职官表》时,似乎同意此说。然而这一说毛病很大,说中丞只外督部刺史,那就与许多记载矛盾,中丞之所以叫中丞,就是因为它别居殿中,这一点是不容否认的,韦昭的《辨释名》也说:

“(御史大夫)丞有二,其一别居殿中,举不法,故曰中丞。”④

而御史中丞只有一个,这一点也可以肯定,因为两个属丞,也不是平分秋色,所以这中丞才被特别突出起来。《汉书•咸宣传》说咸宣“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汉书•杜周传》又说杜周“与减宣(即成宣)更为中丞者十余岁”,两相参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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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书•百官志》。

②《通典》卷二四《职官六》。

③《历代职官表》卷十八引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

④《太平御览》卷二二五《职官二三》引。

丞当是一人。另一人或者即御史丞,他虽然也是”秩千石’’,但其作用远不如中丞。

下面就着重谈谈御史中丞和它的职责。

秦和西汉时,御史中丞是御史大夫的主要属丞,其禄秩虽不高(仅千石),地位却很特殊,被称为“弍大夫”,所谓“御史中丞,秦官也,掌弍大夫,汉因之。”①李华的《御史中丞厅壁记》讲得更清楚:

“御史亚长曰中丞,弍大夫,以领其属。汉仪,大夫副丞相,以备其阙,参维国纲,鲜临府事,故中丞专焉。”②

除了说明其“亚长”、“ 弍大夫”的地位之外,“以领其属”,其他属官皆归中丞统领,因大夫“鲜临府事,故中丞专焉”,中丞专了御史府的一切大权。御史大夫的权力和职责,实际在中丞一人身上,所以他“掌兰台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僚,休有光烈。”③并且中丞更接近皇帝,更为

亲信,这一点宋代章如愚早已指出,他说:

“(汉初)尚书、诸吏等官未置,所谓亲近天子而疏决内外以助入主听断者,惟此(中丞)一人而已。”④

并且“中丞佐天子,专掌纠劾。”⑤御史大夫和皇帝还隔了中丞这一层,章氏又说:

“(汉初)事下中丞,则中丞白之大夫,大夫白之丞相……而奏事复上于中丞。”⑥

御史中丞的具体职责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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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 《初学记》卷一二,《职官下》。

② 《历代职官表》卷十八引。

④⑤《山堂考索》(续集)卷三六《台谏》。

⑥ 《山堂考索》(续集)卷三七《汉初内外朝相通其后始不相关》。

(一)掌图籍秘书。按《汉官仪》的说法是御史中丞“兼典兰台秘书”,兰台乃“藏书之室,著述之所”,自有其属员如令史之类①,而说中丞“掌”或“兼典”,当是主管之意。萧何“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②,其所指御史,当包括中丞所掌兰台秘书这一部分,说明此种职掌也是汉承秦制,据马端临考证:

“汉氏图籍所在,石渠、石室、廷阁、广内贮之于外府,又有御史中丞居殿中掌兰台秘书,及麒麟、天禄二阁藏之于内禁。”③

中丞所掌是内禁的一部分。

(二)外督部刺史。或者叫“督诸州刺史”④。督,乃是视察;部有分区之意,故又曰诸州;刺,谓刺举不法;史,即是使。那就是:充当在各地视察、检举不法的使者。《史记•萧相国世家》有“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辨之”的记载,《集解》引苏林曰:“秦时无刺史,以御史监郡。”监和督一样,也就是视察。正文下面接着写道:

“何乃给泗水卒史事,第一,秦御史欲入言征何,何固请,得毋行。”

“欲入言”说明其系使者的身份,回京后将视察的情况,向上反映。又,《史记•曹相国世家》有“攻秦监公军”一语,《集解》引《汉书音义》曰:

“监,御史监郡者;公,名。秦一郡置守、尉、监三人。”

《汉书•严助传》有秦时“使监禄凿渠通道”的记载,注引张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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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汉官仪》、《通考》等记载。

② 《史记•萧相国世家》。

③ 《通考》卷五三,《职官七》。

④ 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以下简称《汉仪》)。

曰:“监郡御史也,名禄。”以御史监郡是秦的首创,三国时夏侯玄曾经说:

“始自秦世,不师圣道,私以御职,奸以待下;惧宰臣之不修,立监牧以董之,畏监督之容曲,设司察以纠之。宰牧相累,监察相司,人怀异心,上下殊务。汉承其绪,莫能匡改。”①

监牧、宰臣乃郡县守令,司察即监郡御史。他认为秦所创的这种制度,汉“莫能匡改”。当然他这是笼统说的,汉的情况还有所不同,其显然不同者,即不是每郡都有,而是分部诸州,并且一度由丞相派出,所以《汉书•百官公卿表》在监御史之下写道:“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汉武帝时才正式设立州刺史,《后汉书•百官志》)说得比较清楚:

“本注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

秦的监御史隶属于谁,史虽无明文,然既名为御史则隶属于御史中丞无疑。至于汉的州刺史隶属于谁,史书记载几乎一致认为是隶属于御史中丞,因为讲到御史中丞的职掌时,都有“外督部刺史”这一条,许多具体作过御史中丞的人也履行过这一职责,如御史中丞陈成就“总领州郡奏事,课第诸刺史。”②所以王鸣盛根据当时事实,概括指出:“刺史隶御史中丞”,并且还说:

“刺史权重矣,而又内隶于御史中丞,使内外相维。”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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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

② 《汉书•陈咸传》。

③ 《十七史商榷》卷十四。

御史中丞以纠察百僚为务,监督其秩卑而权重的刺史,也是很自然的事。

(三)内领侍御史。根据各种记载看,御史大夫之下比较高级的属员有四十五个,其中以中丞为首的十五个是在殿中的。《汉旧仪》说:

“御史员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衣绛,给事殿中为侍御史,宿庐在石渠门外,二人尚玺持书给事,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领。余三十人留寺,理百官事也。皆冠法冠。”

又如淳说:

“汉仪注: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给事殿中。其余三十人留寺守,治百事,皆冠法冠。”①

所以《汉书•百官公卿表》明确说是“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

内领侍御史当是中丞经常的大量的工作,因此采取分曹办事的办法,《晋书•职官志》就说:

“侍御史,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

实际上侍御史在殿中职掌的事务不只五曹所掌这些,如《汉书•叔孙通传》说:

“(长乐宫)置法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无敢讙哗失礼者。”

又,《后汉书•百官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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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萧望之传》注。

“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

其他临时性的派遣当然更多。宫中之事,无论巨细,似乎都归中丞所管,因而它单有一印,通行于宫中,何焯说:

“盖汉宫中事,皆御史中丞所掌,故用其印封。”①

大而至于“露布州郡诏记”,小而至于宫中琐事,“绿绨方底”,皆用御史中丞印②。如《汉书•外戚传》载:

“(成)帝使(于)客子、(王)偏、(臧)兼皆出, 自闭户,独与(赵)昭仪在。须臾开户,嘑客子、偏、兼,使缄封箧及绿绨方底,推置屏风东。恭受诏,持箧方底予(籍)武,皆封以御史中丞印,曰:‘告武:箧中有死儿,埋屏处,勿令人知。’”

由此可见,御史中丞好象是宫内总管。因为这种地位,所以又说他“受公卿奏事”,起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如上引《山堂考索》所说,内外朝相通,是经过他传送的。

(四)举劾案章。这是御史中丞的主要职掌,以上几项也都归结为这一点:兰台秘书自然包括律令图书,按章办事,有章可寻,而外督部刺史,监察郡国长吏,考察四方文书计簿,以及劾按公卿奏章等等,一言以蔽之曰:监察;宫内执法、监威仪也是如此。唯其在官内,殿中执法,所以又叫中执法,《汉书•高帝纪》注引晋灼说:“中执法,中丞也。”下面不妨列举几个为御史中丞者的实例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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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外戚传》补注。

② 《玉海》)卷六四《汉诏令总序》。按诏记与诏书不同,诏记乃皇帝之手记。(《外戚传》补注引)

“元帝擢(陈)咸为御史中丞,总领州郡奏事,课第诸刺史,内执法殿中,公卿以下皆敬惮之。是时中书令石显用事颛权,咸颇言显短,显等恨之。”①

“(薛宣)以明习文法,诏补御史中丞。是时,成帝初即位,宣为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宣数言政事便宜,举奏部刺史郡国二千石,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繇是知名。”②

“陈谦拜御史中丞,执宪奉法,多所纠正,为百僚所敬。”③

“马严拜御史中丞,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按举,无所回避,百僚惮之。”④

由上述可见,御史中丞的主要职务,是纠察百僚。其对御史府内人员,乃至御史大夫,也同样实行监察。如:

“御史中丞遣责(侍御史严)延年,何以不移书宫殿门禁止大司农,而令得出入宫?于是复劾延年阑内罪人,法至死。(《补注》引周寿昌曰:时大司农已被劾奏,故称罪人。)”⑤

“孙宏为中丞时,翟方进为御史大夫,举掾隆可侍御史(师古曰:御史大夫之掾也,名隆)。宏奏隆前奉使欺谩,不宜执法近侍,方进以此怨宏。”⑥

虽然是御史大夫的属官,但在行使监察权时,依法弹劾,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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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陈咸传》。

② 《汉书•薛宣传》。

③④ 《太平御览》卷二二五职官部引谢承《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

⑤ 《汉书•严延年传》。

⑥ 《汉书•杜钦传》。

御史大夫或者其他任何限制。当然,御史中丞本人如果徇私枉法也是不行的, 《汉书•朱云传》就有一例:

“(丞相)奏(陈)咸宿执法之臣,幸得进见,漏泄所闻,以私语(朱)云,为定奏草,欲令自下治(师古曰:咸为御史中丞,而奏请下中丞,故云自下治)。后知云亡命罪人,而与交通,云以故不得(师古曰:吏捕之不得)。上于是下咸、云狱,减死为城旦。咸、云遂废锢,终元帝世。”

与执法有关,御史中丞还有权承诏治狱,不过多与其他官一起杂治狱事,如:

“廷尉梁相与丞相长史、御史中丞及五二千石杂治东平王云狱。”①

“(夏)贺良等反道惑众,奸态当穷竟,皆下狱。光禄勋平当、光禄大夫毛莫如与御史中丞,廷尉杂治,当贺良等执左道,乱朝政,倾覆国家,诬罔主上,不道。贺良等皆伏诛……。”②

因为御史中丞居殿中,又主要是督察不法,所以往往临时承诏办理一些有关法度事宜,如:

“(司隶校尉鲍宣)摧辱宰相,事下御史中丞,侍御史至司隶官,欲捕从事,闭门不肯内,宣坐拒闭使者,亡人臣礼,大不敬,不道,下廷尉狱。”③

“(龚胜)自劾奏与(夏侯)常争言,污辱朝廷。事下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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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王嘉传》。

② 《汉书•李寻传》。

③ 《汉书•鲍宣传》。

史中丞,召诘问,劾奏‘龚胜吏二千石,常位大夫,皆幸得给事中与论议,不崇礼义,而居公门下相非恨,疾言辩讼,媠谩无状,皆不敬。’制曰:‘贬秩各一等。’”①

除以上所述这些,御史中丞在西汉时还参与讨捕盗贼,到东汉时进而出督军旅,受命将兵。据《汉书•成帝纪》记载,对颍川铁官徒申屠圣、山阳铁官徒苏令等起义,御史中丞都参与了逐捕。《历代职官表》曾概括说:

“中丞督兵讨捕盗贼,已见于前汉成帝时。迨东京而其事尤多。范史所载,如冯绲以御史中丞将兵督扬州,九江诸郡军事;盛修以御史中丞募兵讨长沙、零陵贼,不一而足。今督抚之兼都御史、副都御史衔,其制盖权舆于此矣。”②

参与逐捕当然与执行军法有关,但东汉的情况已经是很特殊的了。

总之,御史中丞作为御史大夫的主要属官,从其职权看,它主要是一个监察官。西汉初,京师的监察官仅有这御史中丞,武帝以后增设了丞相司直与司隶校尉,也管监察,关系就比较复杂了。不过其中以御史中丞为最尊。《汉旧仪》说:

“武帝时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刺史二千石以下至黑绶。”

杜佑的说法与此有些不同:

“武帝时以中丞督司隶,司隶督丞相,丞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下至黑绶。”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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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龚胜传》。

②《历代职官表》卷十八。

③ 《通典》,卷二四,《职官六》。

这里多出了一个丞相,西汉司隶督丞相之例很多(说见后)。两说虽不尽相同,但皆以中丞居首,这一点是完全肯定的。

自西汉末以后,御史大夫改为司空,职务性质已有所改变,因而其属官御史中丞自然也随之发生变化。东汉光武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主,后又属少府。于是中丞遂代替西汉的御史大夫而成了一个独立的监察官,后代的御史台即由此发展而来。

东汉初,御史中丞为京师显官,光武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在朝会时并专席独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①。其时御史又称宪台,与尚书、谒者并称“三台”。谢灵运《晋书》云:

“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为三台。自汉罢御史(大夫)而宪台犹置,以丞为台主,中丞是也。”②

不过,御史中丞虽与尚书令并列,但其职权则次于尚书。

以上是御史中丞的大致情况,整个秦汉时期,它还有各种各样的变化,如上所述,其职掌、地位以及隶属于谁都有变化。名称也有变化,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成帝绥和元年改御史大夫名为大司空时,“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元寿二年再次改名时,“御史中丞更名为御史长史”。名不同而实相同。不过,东汉司空的属官长史,与御史中丞又不相同了,东汉时御史中丞已经独立。

御史大夫的属官,除御史中丞外,共有御史四十五人,这四十五人虽分别为两丞领录,但因其职掌不同,所以有各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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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宣秉传》,又见《汉官仪》。

② 《初学记》卷一二《职官部》引。

同的名称。

其给事殿中者,曰侍御史,员十五人,由中丞领录,这我们已在上面中丞内领侍御史中说明,中丞管理殿中之事,主要是通过这些侍御史具体进行的,分曹办事,临时差遣等等,任务是“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劾举之”①。如严延年为侍御史,劾奏大将军霍光“擅废立,亡人臣礼,不道,朝廷肃然敬惮”②。《汉书》中遣侍御史捕捉大臣之例也有不少。这里我们还应该指出,侍御史既是一种专称,又是一种泛称,如果侍御史专作某事,也可称为××侍御史。

其治书(或作持书)给事者,曰治书侍御史或持书侍御史。《后汉书•来历传》即有“持书侍御史龚调”。又《后汉书•蔡邕传》记载说,董卓为司空时,慕蔡邕之名,把他找去,先“补侍御史,又转侍书御史”,可见是因分工不一样而名称不同。《后汉书•百官志》作“治书侍御史”,其注引胡广云:“(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治书)侍御史起此。”《册府元龟》所引即为“令侍御史二人治书,治书侍御史起于此也。”③《通典》中因避唐高宗李治讳,“治”皆作“持”,持书侍御史即治书侍御史④。治书侍御史多半选择明法律令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者,掌以法律,当其是非。”⑤这治书侍御史虽然和其他侍御史一样,都是六百石,但是其地位似乎又略高一些,《通典》记载中说:“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⑥,似乎御史中丞是由持书侍御史发展而来的,应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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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通典》卷二四,又见《后汉书•百官志》。

② 《汉书•严延年传》。

③ 《册府元龟》卷五一二,《宪官部•总序》)。

④⑥《通典》卷二四,《职官六》。

⑤ 《后汉书•百官志》。

俗通》中也有此说法。从以后的情况看,其地位也在一般侍御史之上。

其管符玺者,则曰符玺御史。《汉书•周昌传》载,赵尧曾为符玺御史,是御史大夫周昌的属下,被人称为“君之史”,但是又能单独“侍高祖”左右,能够直接向皇帝进言,后来甚至取代了周昌的御史大夫位置。

其派出监察郡国或军事者,则称监御史、郡监或监军御史。秦有监御史,或称郡监,已见前述。汉初没有监察御史,惠帝三年,始遣御史监察三辅(京兆、冯翊、扶风),其后乃正式设立监御史。武帝时,边郡尚有郡监,在各州有时也派遣监御史,至元封元年,始废止不复监,但于元封五年,另置部刺史,以代替监郡御史。

此外,又有绣衣御史,亦称直指绣衣使者,始置于武帝时,但不常置。《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服虔曰:指事而行,无阿私也。师古曰:衣以绣者,尊宠之也。”其职为逐捕“盗贼”,治理大狱。暴胜之曾居此官。《汉书•王传》:“武帝末,军旅数发,郡国盗贼群起,绣衣御史暴胜之使持斧逐捕盗贼,以军兴从事,诛二千石以下。”又《江充传》称充“为直指绣衣使者,督三辅盗贼,禁察逾侈。”《元后传》称王翁孺“为武帝绣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盗坚卢等党与,及吏畏懦逗留当坐者,翁孺皆纵不诛。”王莽时,改称绣衣执法,《后汉书•伏湛传》湛“至王莽时为绣衣执法”。李贤注云:“武帝置绣衣御史,王莽改御史曰

执法,故曰绣衣执法也。”又《十六金符斋印存》、《吉金斋古铜印谱》皆有绣衣执法印,或绣衣执法大夫印,盖为王莽时遗物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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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阅陈直《汉书新证》。

以上均为御史大夫的主要属官。其他掾属见于《汉书》者,还有御史掾(见《严延年传》、主簿(见《孙宝传》、少史(见《萧望之传》、御史属(见《谷永传》、柱下令(见《高帝纪》、御史中丞从事(见《于定国传》等。根据各种记载的情况看,这些大多是侍御史以下的属吏,具体名称是少史、主簿之类,掾或者属则是总名称。如《严延年传》写道,延年“以选除补御史掾,举侍御史”,这“掾”显然是在“侍御史”之下。又《谷永传》说谷永被御史大夫繁延寿“除补

属”,这个“属”是笼统讲的,即其下属。《史记•匡衡传》则说,匡衡被“御史征之,以补百石属”,这个“属”也是笼统讲的,不过标明了一个“百石”,这又说明“属”是指侍御史之下的下属,因为侍御史一般是“六百石”。从一些具体名称的掾,属来看也是如此,例如少史,《萧望之传》说萧望之使”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注引“苏林曰:少史,曹史之下者也。”又如主簿,《孙宝传》载,先是“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后署宝主簿”,有人就说:“今两府高士,俗不为主簿。”孙宝回答说:“高士不为主簿,而大夫君以宝为可,一府莫言非,士安得独自高?……”这说明:属是笼统指下属,主簿则是下属中的一个具体名称;主簿的地位不高,“高士”不愿意作。由此也可看出御史府内除员四十五人的高级属吏外,其他掾、属数量还不少。

东汉时,由于尚书诸曹的发展,以及御史大夫改为司空,御史中丞分出改属少府之后,御史员数亦相应减少。《太平御览》卷二二五《职官部》引胡广《汉官解诂》云:

“建武以来,省御史大夫官属入侍兰台,兰台有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总之,此官得举非法,其权次尚书。”

这入侍兰台的十五人,当即西汉时给事殿中的侍御史。东汉侍御史职同西汉,得举非法,如桓典为侍御史,“是时,宦官秉权,典执政无所回避。常乘骢马,京师畏惮,为之语曰:‘行行且止,避髓马御史。’”①又如大将军梁冀,倚恃外戚,威势显赫,举措多不法,侍御史张纲弹劾之,京师震竦②。

东汉的侍御史也常常奉命出使州郡。如杜诗“为侍御史,安集洛阳”③。李恂“拜侍御史,持节使幽州,宣布恩泽,慰抚北狄”④。上面提到的侍御史张纲也曾受命到各地“巡行风俗”。这些被派出外的侍御史都是皇帝的代表,后代巡按之制即由此发展而来。

东汉的侍御史还可“出治剧为刺史、二千石;平迁补令”⑤。所以《后汉书•韦彪传》说:“御史外迁,动据州郡。”

东汉光武建武中,省御史大夫官属入侍兰台,于是御史府已无属官可言。事实上,自从御史大夫的实权转归尚书诸曹,御史中丞领侍御史独立发展之后,已无御史大夫之职,司空虽由御史大夫官名改称,但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备位论道,徒具虚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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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桓典传》。

②《后汉书•张纲传》。

③《后汉书•杜诗传》。

④《后汉书•李恂传》。

⑤《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蔡质《汉仪》。

附表四:西汉御史大夫属官表

属官名称 职 掌 秩 次 备 考

御史丞

领御史三十人留

寺,理百官事。

千石

《汉旧仪》。

御史中丞

在殿中兰台掌图籍

秘书,外督部刺史,内

领侍御史十五人,受

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千 石

《汉书•百官公卿表》。

符玺御史

掌符玺。

六百石

《汉书•周昌传》赵尧为

符玺御史。

治书(或

作持书)

御史

掌以法律当其是非。

《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胡广曰,“(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治书)待御史起此。”

绣衣御史

逐捕“盗贼”,治

理大狱。

始置于武帝时,不常置,或称直指绣衣使者。王莽时政称

绣衣执法。见《汉书•王传》、《江充传》、《元后传》及《后汉书•伏湛传》。

五曹御史

令曹,掌律令。

印曹,掌刻印。

供曹,掌斋祠。

尉马曹,掌厩马。

乘曹,掌护驾。 《晋书•职官志》。

其 御史掾

严延年为御史掾(《汉书》

本传)。

他 御史属

谷永、匡衡均曾为御史属

(《汉书》本传)。

属 主 簿

孙宝为御史大夫主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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