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皇帝的宫廷与管理国家的政府,在组织上有许多混同之处,有时很不易区别。如光禄勋,卫尉本属于中央政府的九卿,但同时又是守卫皇宫的近卫侍臣①。少府也是九卿之一,但其职务主要是管理皇帝的私产。其他如太仆,宗正、执金吾、将作大匠等官,或掌皇帝车马,或掌宗室属籍,或负责执兵护从,或负责营建宫室,都是宫中与府中混合的官职。反过来看,也是一样,如尚书一职,本是宫中代管皇帝文书的小吏,属于少府,但是后来竟取代丞相而成为实际上的中央政府首脑。直至三国时代,诸葛亮还说:“宫中府中,俱为一体。”②
说明当时所谓宫中府中即宫廷与政府的职事,还是混而为一,没有完全分离。这也是君主专制政治下所必然出现的现象。朕即国家,国家的官吏往往也就是皇帝的仆从。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足以谈秦汉的官制及其演变问题。本章所记述的宫官,乃指严格意义上的宫官,即太子官与皇后官,虽然也属于中央官吏,但基本上与政府官属于两个系统,故特列本章论述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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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诸宫似还有卫尉。
②《三国志•诸葛亮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