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 《北堂书钞》卷六七设官部。
② 《论衡•书解》。
对策,再次提出建立太学。元朔五年,武帝授意丞相,御史二府讨论此事,御史大夫公孙弘拟定一个方案①,得到武帝批准,于是太学建立。博士有了官置弟子,博士的学官性质才完全具备,博士弟子制度也就成了汉代博士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弟子员数
武帝初建太学,“置弟子五十人”。昭帝时“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宣帝末增倍之。元帝好儒,能通一经者皆复;数年,以用度不足,更为设员千人”。成帝时“增弟子员三千人,岁余复如故”②。平帝时王莽起国学,“五经博士领弟子员三百六十,六经三十博士,弟子万八百人。”③东汉前期的弟子员数不可确知,顺帝时太学曾有缮修扩建,“凡所造构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④。此后,弟子员数剧增,至桓帝时,已达“三万余人”⑤,为两汉最高峰。博士弟子逐帝倍增,反映了汉代经学的发展,士人对仕宦的追求以及封建国家对统治者人材的需要。
2.弟子选任
《汉书•儒林传》云:“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这是武帝初建太学时所定的博士弟子选任制度。
弟子限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由太常选择,这是正式弟
——————————
① 见于《史记•儒林列传》,《汉书•儒林传》。
② 俱见《汉书•儒林传》。
③ 《太平御览》卷五三四礼仪十三引《三辅黄图》。
④ 《后汉书•儒林传》。
⑤ 《后汉书•党锢传》。
子。太常如何选择以及在何范围内选择,史无明文。元朔五年选择首批弟子时,张当居任太常,他“坐为太常择博士弟子故不以实”,受到除国、免职、完为城旦的严重处罚①,足见统治者对初选博士弟子的重视。
地方通过县令长丞、侯国相推选到郡太守、王国相那里,再经后者慎重审查,送往太常博士受业的弟子,不在正式弟子员数,可谓员外弟子。武帝时,兒宽“以郡国选诣博士受业”②即属员外弟子。这种弟子每年年底地方向中央输送一次。
博士弟子除以上两条来路,还有一条,即是高官宠臣所享受的荫任特权。如成帝时伏湛“以父任为博士弟子”③;“平帝时,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④。这两件事都发生在西汉后期,说明武帝所定的选拔博士弟子的成规到这时开始遭到破坏。
东汉时期,弟子入学的最低年龄改为十五岁。《四民月令》云:“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学五经。”本注成童为“年十五以上”。又汉建初墓砖云:“(十五)入大学受《礼》,十六受《诗》,十七受□”,“十九受《春秋》,以建初元年孟夏”⑤。可见十五以上入太学是东汉常制,“奇童”杜根“年十三入太学”⑥是特例。
————————
① 参见《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及《百官表》。
② 《汉书•兒宽传》。
③ 《后汉书•伏湛传》。
④ 《汉书•儒林传》。
⑤ 《专门名家》第二集 。
⑥ 《后汉书•杜根传》。
东汉对弟子的选任,顺帝时又出现“试明经下第者补弟子”①一项;但最主要的变化,是承袭了西汉后期选任弟子之陋规,即在选任弟子方面扩大了对高级官僚的优待权。顺帝扩建太学不久,左雄就奏请“使公卿子弟为诸生”②。质帝“本初元年,梁太后诏曰:‘大将军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就学,每岁辄于乡射月一飨会之,以此为常。’自是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然章句渐疏,而多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也。”③至此,西汉所定的弟子选任制度破坏殆尽。
3.弟子待遇与受学
弟子受学期间“复其身”,游学费用自理,这种情况两汉没有变化。“复其身”是免除弟子的徭役。学费自理对一般弟子也无足轻重,因为太学即地主阶级学府,弟子几乎都是地主官僚子弟。但也有个别贫寒之家,如西汉兒宽“贫无资用,尝为弟子都养,时行赁作,带经而鉏”④;翟方进则靠母亲“织屦以给”⑤;
东汉庾乘也“为诸生慵”⑥。这只是极个别的情况。
弟子受学,西汉时期一般专攻一经,拜一位博士为师,个别亦兼治别经,兼问别师。除博士讲课,师生之间亦开展讨论,《论衡•明雩》所谓“汉立博士之官,师弟子相呵难,欲极道之深,形是非之理”,即指这种讨论。太学中时而举行经学讲演会,由某博士或经学大师做专题报告,名曰“都授”或“都讲”,
————————
①《后汉书•顺帝纪》。
②《后汉书•左雄传》。
③《后汉书•儒林传》。
④《汉书•兒宽传》。
⑤《汉书•翟方进传》。
⑥《后汉书•郭太传》。
都授之时各种弟子均可参加。
东汉时期的弟子受学,一般兼受五经,这从上文所引《四民月令》与建初墓砖中可以看出,正史中亦有反映。《后汉书•党锢传》云:魏朗“诣太学受五经”。弟子兼受五经,与东汉初期删削五经章句有关,也与东汉后期弟子除吏机会少有关。删减章句,由繁化简,给受五经提供了方便,不然在西汉那样繁琐的章句下,象建初墓砖所说岁读一经是难以想象的;弟子除吏机会少,兼受五经,则莫愁没事做,统治者可以让他们无休止地在太学中呆下去。
4.弟子受课与除吏
《汉书•儒林传》云:博士弟子“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
弟子受博士考课,称为“射策”①。早期设甲乙二科,至迟到宣帝时又增丙科。《汉书•儒林传》所谓“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云”。乃是指西汉后期情况。甲乙丙三科,依次分难易,射策者量力取策,答案无误为“中”。甲科是热门科,中后可除为郎,诸如何
————————
①关于射策,以往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为以矢投射策简,解答策上之题;另一种解释为答策准确,譬如射中靶的。《汉书•萧望之传》颜注及《唐摭言》卷一主前说,《文心雕龙•议对》主后说。但二说均值得怀疑。《汉书•东方朔传》载“射覆”一事:“上尝使诸数家射覆,置守宫盂下,射之,皆不中”,东方朔猜中了。“射覆”之“射”为捕磨猜测,“射策”之“射”也是此意,即通过猜测,任意抽策答题。今之抽签考试即源于汉代的射策。
武、萧望之、翟方进等汉代名臣,均以射策甲科为郎。射策甲科,答案如不符合甲科要求,但却能符合次科要求,亦可酌情授予次科官职。如宣帝时匡衡“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①,太常掌故即丙科官职。岁课以外,统治机构如果等待用人,也可临时择优充任。张汤为廷尉时,即“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亭疑法”②。受课是弟子仕宦的必经之途,如屡射不中,又不够罢学条件,可以长留太学。太学岁试一次,褚少孙补《史记•匡衡传》谓其“数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说明匡衡的学历已近十年。这种课试制,考虑到智力差别,一般弟子大都有机会做官,深受士人欢迎。伏湛本有数百弟子,却弃尊师之位而充任博士弟子,因为在士人眼中,经太学之门策试做官,是仕宦中最荣耀的途径。
东汉沿袭甲乙科射策之制,但随着弟子员数的剧增和除吏名额的限制,自和帝起便发生了策试中的争讼。永元十四年司空徐防提出一个方案:“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五十难以试之。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为高说;若不依先师,义有相伐,皆正以为非。五经各取上第六人。”⑤此案经公卿讨论一致同意施行,但并未因此止息争讼。顺帝阳嘉元年,因考虑到太学扩建,“增甲乙科员各十人”④,也不能解决问题。争讼愈演愈烈,到灵帝时,“诸博士试策甲乙科,争弟高下,更相告言,至有行赂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者。”⑤统治者
————————
①《汉书•匡衡传》。
②《史记•酷吏列传》。
③《后汉书•徐防传》。
④《后汉书•顺帝纪》。
⑤《后汉书•宦者传》。
无奈,熹平中诏蔡邕等人正定五经文字,全部刻石立于太学门前,经文异同,以石经为准。此石一出,也只能消除试策中的一些弊端,仍解决不了弟子的出路问题。
年复一年,帝复一帝,太学中聚积的弟子多有花甲老者。灵帝熹平五年,“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学吏。”①献帝初平四年,策试四十余人,结果自不免有落第者,诏书说:“今耆儒年逾六十,去离本土,营求粮资,不得专业,结童入学,白首空归,长委农野,永绝荣望,朕甚憨焉。其依科罢者,听为太子舍人。”②这可谓皇帝对老年弟子的无限怜悯和皇恩浩荡了。两则事例,生动反映了弟子除吏的艰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是由于弟子员数剧增,除吏名额有限但主要原因还在于东汉后期宦官、外戚专政,安插宗亲势力,以及朝廷公开卖官,以致仕途堵塞所造成的。
三、博士制度与秦汉政治
博士制度是秦汉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制度是适应秦汉政治的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展演变的,同时它也给予秦汉各个时期的政治以深刻的影响。下面试从四个方面作一扼要论述。
(一)
秦朝实行的是法治,以吏为师,以法为教。而博士则是百
————————
① 《后汉书•灵帝纪》。
② 《后汉书•献帝纪》。
家并立的议政官,既是议政官,必以自家学说干预政治,这就与当时的政治局面不相适应了。尤其是随礼官职能而来的儒家博士的增多,更加大了这种不适应性。先秦诸子间的相互斗争,尖锐莫过于儒法两家。儒家主张仁政,法家主张法治,表面看来,思想理论似乎具有对抗性分歧,如果秦朝统治者能够兼容并蓄,或者说以法治国,辅之以儒家的仁政,那末博士制度将会对秦朝政治起到匡正作用。但是由于秦朝统治者对博士采取了压抑的政策,不仅没有起到匡正作用,反而发展成为一种对抗的力量。
始皇三十四年议分封前,虽然推行了一些巩固统一的进步措施,但同时秦法那种赤裸裸的残暴性与统治者那种不可一世的神气也已经暴露无遗。这些都为博士们所目睹,他们不能没有异议。李斯所谓“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①,即反映了诸家博士非难秦朝法家政治的情况。当时,博士们还不大懂得“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一出”②这种时代的不同,不太懂得齐王“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③的局面已经过去,而秦的法家政治是不许议政官非议的。
始皇三十四年,儒家博士淳于越重新提出皇帝已经否定过的分封皇子问题。在他看来,秦始皇拥“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的极端集权状况,并不利于赢姓皇权的稳固,因为“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④,赢姓皇权就会一朝倾覆。淳于越
————————
①②④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③《战国策•齐策》。
的这种担心,不是毫无道理。从历史上看,周天子大封同姓为辅,虽然最终形成封国割据,但周朝统治还是维持了几百年。秦统一后在全部领土上实行郡县制,在秦人面前无史可鉴,既然无史可鉴,而以法治国,以法治郡,以法治县的暴政又百弊丛生,这样搞法,不仅赢姓皇权难以持久,地主阶级的江山也难说不会垮台。淳于越的目的是要秦始皇借鉴一点历史,封一些皇子作为皇帝支辅,从而扭转一下法家政治,缓和阶级矛盾。不管这一分封主张正确与否,淳于越身为博士,掌通古今,借鉴历史,对秦政提出异议,并未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但是,他的这一番苦心并未为秦统治者所理解。在始皇帝眼中,法家是尊崇的,皇权是至高无上的,不许儒家批判法家,不许诸家议论政令。结局是“焚书”,把思想统一到法家中去。这种强行统一,使博士制度与秦朝政治南辕北辙,无法协调了。
博士是士人的在朝代表。焚书后,博士在朝内“备员弗用”,受明显压抑;政治上,秦一直任用军功,排挤士人。儒家博士与法家政治的对立,广大士人与军功地主的对立,构成了秦朝社会矛盾的一个侧面。当局公开颁行妖言令,博士,士人却暗中“诽谤”皇帝,“为妖言以乱黔首”。这一矛盾的发展,终于导致“坑儒”。被坑者有否博士,目前尚无直接可靠的证据。上述十二名博士,可知逃亡者有伏胜、叔孙通、圈公、桂贞、卢敖五人,存于汉世者仅前三名。《论衡•死伪》云:“秦始皇用李斯之议,燔烧《诗》、《书》,后又坑儒。博士之怨,不下申生,坑儒之恶,痛于改葬。”从这段话看,博士也有被坑者。坑儒大大激怒士人,陨石刻字“始皇帝死而地分”刻出了他们的仇恨心理。既然皇帝硬把士人推向敌对面,那就无怪孔甲“为陈涉博士”,“积怨而发愤于陈王”①了。
博士与秦朝政治的尖锐矛盾是由焚书坑儒引起的。对此,唐人章碣《焚书坑》诗云:“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②章碣指出儒生是帝业之佐,不该打击,江山稳固与否不在于焚书,相反,灭秦
者正是“不读书”的人,所以他认为焚书坑儒是秦之失策。一个封建文人能作出这样评价,如果不以人废言,应该说是有见解的。秦的这一失策,不仅后人看得清楚,就是当时推行这一政策的李斯,后来也有所觉察。《史记•乐书》载李斯进谏二世曰:“放弃《诗》、《书》,极意声色,祖伊所以惧也。”本传谓其在狱中曾仰天而叹“古圣王”。焚书发起人如何又说出推崇《诗》,《书》的话?厚今薄古的大法家为何又崇拜古圣王?这也许是对法家政治的忏悔吧!但秦朝连同李斯自己的灭亡命运却是无可挽回了。秦“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③。这无疑是秦朝速亡的一个原因。
博士与秦朝政治的关系反映了秦朝社会矛盾的一个侧面,从这个侧面,可见秦的暴政已到何等地步,连辅佐帝业的儒生都视为草芥,何况是劳动人民!博士对秦朝弊政的矫正匡救是值得肯定的,如按照淳于越的意见,以郡县制为主,辅以分封,施以仁政,则秦未必速亡。博士非议秦政,也可能包括秦政中的正确内容,这是它消极的一面。秦朝统治者不分青红皂白,对
——————————
① 《史记•儒林列传》。
② 《全唐诗录》卷九十。
③ 苏轼《论养士》,见《苏文忠公全集》卷五。
博士意见一概斥为“妖言”,焚而坑之,这样就把有利于自己的一方面也否定了,从而把辅佐自己的力量变为敌对力量,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二)
法家政治导致了秦的短命。汉初统治者鉴于亡秦的教训,采取了主张“无为”的黄老学说作为统治思想。虽然“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①,儒道之间以及诸子与道家之间还有矛盾和斗争,但百家并立的博士毕竟摆脱了秦朝法治的压抑,可以自由说话了。汉初的博士制度给诸子争鸣提供了有利条件,其中儒家是强者,儒家通过争鸣,吸收融合诸子,改造和发展自己,最后取代黄老,成为最适合地主阶级用以长期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学说。从这个意义上讲,博士制度对汉初统治思想的更换起了很大的作用。不过儒学代替黄老也还有一个艰难曲折的斗争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争取皇帝,即争取皇帝对儒学的了解和支持。在君主专制的封建时代,要想使自己的学说站得住脚,没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支持是不行的。起初高帝讨厌儒生,儒家必须尽力扭转高帝这种态度。《史记•叔孙通列传》云:汉五年,博士叔孙通主动对高帝说:“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汉书•陆贾传》云:“贾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贾曰:‘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
————————
①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术也。’”叔孙通和陆贾的意思很明确,夺天下靠武士,治天下靠儒者,文武并用,才是长久之术。他们对高帝的争取工作收到了一定效果。如汉高帝敕太子书,其中有一段话说:“吾遭乱世,当秦禁学,自喜谓读书无益。洎践祚以来,时方省书,乃使人知作者之意。追思昔所行,多不是。”①刘邦的这一段自我反省,显然是受了叔孙通和陆贾的影响。至于高帝十二年拜孔子,也就不是偶然的了。文帝时,贾山上书文帝,极意赞扬儒学,他要求文帝“定明堂,造太学,修先王之道,风行俗成,万世之基定”②,然后再考虑其他事情。所谓“风行俗成,万世之基”也就是儒学的一统天下。儒家这种争取皇帝的努力,到武帝时博士董仲舒对策达到登峰造极,他的三次对策,向武帝全盘端出了儒学对封建君主的好处,终于得到汉武帝的赞赏和支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二是改造儒学,以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儒学不加以改造,就不能适应君主的政治需要,也就不能取得统治地位。汉初的儒家博士,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很清楚的。叔孙通制定汉朝仪,就对古礼作了一番删改,后来他又撰写《汉仪》,也是在前代礼仪的基础上加工修改而成的。旧儒学的礼仪内容,经博士改造,登上了汉王朝的上层建筑,给儒家开辟了一个优越的立足点。但儒学基础理论的改造,却不是一下子能完成的,这需要在争鸣的过程中发现自身的弱点,吸收对方的长处,充实自己。例如,景帝时,儒家博士辕固与黄生辩论汤武,辕固说汤武受命,黄生说汤武弑君,辕固反问黄生:“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
————————
①《全汉文》卷一。
②《汉书•贾山传》。
即天子之位,非邪?”黄生没话说了。但景帝却给了这样一个结论:“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①景帝的结论暗示了儒家学说还有弱点,汤武受命固然给以往高帝代秦提供了历史依据,但也给以后的皇位埋下了不利因素,以往的事已经过去,既然对今后不利,那就没有采取的必要,所以景帝不要这“马肝”。儒家发现皇帝不喜汤武受命,也就不敢再提这事了。儒学揉合诸子、吸取诸子、改造自己的过程,主要是在博士制度下通过争鸣完成的。如贾谊“颇通诸子百家之言”,其实是以儒学为主的,晁错则杂以刑名,到董仲舒,更是广泛吸取了道、名、法、阴阳、五行诸家思想,终于使儒学成为“霸王道杂之”、合乎汉朝政治需要的思想学说。
三是收徒讲学,发展儒家势力和扩大儒学影响。汉初儒家博士收徒讲学,弟子动辄数十百人。仅以申培为例,他的弟子赵绾官至御史大夫,王臧官至郎中令,成为博士的有十余人,这些人后来大都官至郡守或内史;其“学官弟子行虽不备,而至于大夫、郎中、掌故以百数”②。大量培养弟子,输送进政府机构,不但大大强化了儒家的学术力量,也大大强化了儒家的政治力量。另一方面,儒家博士注重讲学,也使儒家博士本身逐渐学官化,只要中央政府把这种授业事实定为制度,由私学改为官学,儒家博士的学官性质就完全具备了。这是关键的一步,走完这一步,儒学的正统地位才能彻底确立起来。
四是利用已得职权,积极树立儒学,贬黜诸子百家。高帝
————————
①② 《史记•儒林列传》。
时,叔孙通刚刚由博士迁任太常,就推荐自己的弟子全部做了郎官。典型事例反映在博士申培二弟子赵绾与王臧身上。建元元年,赵、王二人建议武帝立明堂,并派遣使者以安车蒲轮、束帛加璧把自己的老师故博士申培接到京师。建元二年,他们为搬掉儒家夺取正统地位的绊脚石窦太后,奏请勿奏事东官。赵绾、王臧虽因此下狱自杀,但儒学取代黄老却是指日可待了。
上述儒家为争取统治地位所作的种种努力,表明了博士是斗争的主力军。通过他们的努力,儒学日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随着儒家专书博士与专经博士的增设,儒家博士的政治作用也越来越大。博士职掌制礼。叔孙通定朝仪后改变了朝廷上那种“醉或妄呼,拔剑击柱”的君不君臣不臣的混乱局面,以致使高帝感叹“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文帝使博士诸生“草改历服色事”,“谋议巡狩封禅事”①,这些重大国仪多由儒家搏士参与其事。博士职掌议政。文帝时,“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不能言,贾生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②。儒家博士中出现了贾谊、晁错这类卓越的政论家,对汉初政治经济的影响是不小的。《史记•儒林列传》所说“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然孝文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这是比较武帝重用儒家博士而言的。实际上,汉初儒家已开始受到重视、任用,并对时政发生影响。博士辕固因触怒窦太后,被迫入圈刺彘,景帝赐利剑相助,很能说明
————————
① 《史记•封禅书》。
②《史记•贾生列传》。
这一问题。
汉初博士制度的最大作用是促使儒学取得了统治地位。儒学取得统治地位,结束了诸子争鸣,统一了思想,这对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中央集权有积极作用;但结束争鸣不利于学术发展,也使儒学本身逐步僵化,这又是其消极的一面。
(三)
儒学经过汉初的周折,占居了统治地位,博士职遂为儒家垄断,经学成为官学。这样,博士制度与汉代政治便溶合为一体了。在汉代政治生活中,经学是制定统治政策的指导思想与理论基础。博士制度不仅从体制上保障了经学的统治地位,更重要的是从实践上对汉代统治政策起到了指导和监督作用。这种指导和监督作用主要表现于博士制度源源不断地向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官僚机构输送各种通经人才,去参与制定、执行和监督统治阶级的各项政策。
博士制度给封建官僚机构提供的通经人员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博士。博士,在武帝以后就是经学权威,当时所谓“经中博士”、“经任博士”、“经更博士”即博士是经学权威的同义语。关于国家重大的政治决策,博士不仅可以在朝廷上参与讨论,而且还经常接受执政者的朝外询访。例如,武帝时,董仲舒已经退休,“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①;光武时,范升任博士,也是朝廷“每有大议,辄见访问”②。不仅如此,博士得宠,还可加官“给事中”。昭帝时
——————————
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后汉书•范升传》。
韦贤,元帝时匡衡,成帝时平当,哀帝时夏侯常、申咸、炔钦均加官给事中。加官给事中,可自由出入宫禁,顾问应对,这就密切了与皇帝的关系,加深了对皇帝的影响。至于身为“帝师”的博士,皇帝更是言听计从。博士不仅从议政、备顾问的职掌上起到以经学指导、监督汉代政策的作用,其他各项职掌也对汉代政治具有重要作用,如通过制礼来整修社会的上层建筑,通过试策来选拔国家人材,通过教授来为国家培养官吏,这些职掌都体现了博士在汉代政治中的重要性。
第二类是博士迁官者。汉代博士迁官可考者共九十五人。迁职地方者四十人,主要是刺史州牧、郡国守相与诸侯王傅。迁职中央者五十五人,主要是公卿,其中晁错、薛广德、贡禹、彭宣、师丹、何武六人都官至御史大夫,公孙弘、蔡义、韦贤、张禹、匡衡、平当,孔光、翟方进等八人官至丞相,伏恭、刘弘官至司空,鲁恭官至司徒。博士无论是内迁中央还是出任地方,都是身居要职,具有左右政治的直接权力。
第三类是弟子除吏者。弟子除吏者是一支人数较多的队伍,尽管所除之职没有博士升迁显要,但也出过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和经学家。汉代名臣兒宽、萧望之官至御史大夫,伏湛官至大司徒,他们都是博士弟子出身。
博士制度直接提供给封建国家的这些通经人员,是在政治上贯彻儒家学说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按照儒学面貌涂抹汉代的社会历史。当时,无论是皇帝下诏还是大臣上奏,无论是立议还是驳议,大多引用经学语录。例如《汉书•萧望之传》载,宣帝时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诏公卿议其礼仪,礼仪的实质就是对匈的政策。黄霸,于定国以《诗》“率礼不越,遂视既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立议,主张“其礼仪宜如诸侯王,位次在下”;萧望之以《书》“戎狄荒服”驳议,认为应平等对待单于,使其“阙于朝享不为叛臣,信让行乎蛮貉,福祚流于亡穷”,是“万世之长策”。宣帝采纳了萧望之的意见,决定“以客礼待之,令单于位在诸侯王上,赞谒称臣不名”。这是正确的决策。西汉后期汉匈兄弟和睦、密切相处的关系,就是在这一政策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汉代经学指导政治,如以《诗》讽谏,以《书》治河,以《春秋》决狱等等,这叫做“通经致用”。通经致用就是经学指导和监督政策。作为经学权威的博士,只要能拿出经典依据,即使其所为不合法律,法律也无可奈何;要治罪,也必须找到经典依据。《汉书•终军传》:“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拙其议。”后来,终军以“《春秋》‘王者无外’,偃巡封域之中”,不为出疆,这才定了徐偃之罪。可见经学在汉代政治生活中的强大威力。博士既然是经学权威,其在政治上的作用就可想而知了。
儒学的本质固然是统治者奴役人民的思想武器,但也有顾及人民生死存亡的一面。“它主张用礼来节制对人民的剥削,藉以和缓阶级间的斗争性,主张仁民爱物,尚德缓刑,藉以扩大阶级间的同一性。”①反对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以维护封建阶级的长远统治,是儒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博士与“经更博士”的大臣都熟悉并且多数也能忠实这条原则,他们在从政中也就自然会用这条原则来衡量国家的统治政策。例如西汉政府
————————
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一一八页。
的土地与奴婢占有的放任政策,早在董仲舒就提出过批评,哀帝时孔光、师丹再次提出限田限奴婢方案。又如贡禹、朱云曾对皇帝犯颜直谏,揭露地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和奴役,抨击朝政的黑暗,言辞激烈,称为“直臣”。儒学这条原则对汉代政策的督察作用,有一定积极意义,是应该肯定的。但儒学倾向保守,贵因循而重改作,这就难免起一些消极作用。例如武帝时反击匈奴的形势已经成熟,博士狄山还要坚持和亲政策。又如成帝时清河都尉冯逡建议浚通屯氏河,以防黄河决口,博士许商前往巡视,他囿于《尚书》无屯氏河之说,否决了冯逡的建议,造成三年后黄河决口,灌了四郡三十二县。博士以儒家保守思想阻碍合理化建议的消极作用,则是应该否定的。
(四)
汉武帝置五经博士,博士职为儒家垄断,经学成为官学,这样,博士制度势必促成儒学的兴盛。儒学的兴盛,与通经仕宦相联系,而通经又与教育分不开。因此,博士制度在通经仕宦和教育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很突出的。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涉及到的就是太学。
自从武帝独尊儒术,给五经博士设置弟子,士人都力图挤进太学,因为太学是官吏的摇篮,所谓“阶甲乙之科”①、“利禄之路”,即指士人可以利用博士弟子为阶梯去获取高官厚禄。如博士夏侯胜就时常督励弟子说:“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②桓荣由博士迁任太子少傅,专门
————————
①《论衡•命禄》。
②《汉书•两夏侯传》。
会集弟子,陈其车马印绶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①这些,都暴露了士人尊孔读经的个人目的,也反映了经学与仕宦的密切关系。随着历史发展,经学在仕宦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太学的意义也就越来越大。博士弟子逐帝增加,武帝初置弟子时仅五十人,到桓帝时已是诸生三万余人,二百多年增长了六百余倍。仅从太学生的增长数字,就足以看出儒学发展的盛况了。
太学的意义还不仅如此。在太学的带动下,太学门外的读经队伍也迅速扩大,挤不进太学的士人,也都千方百计研读经书,因为只要通经,就不愁没官做。汉代察举中专有明经一科,就是给一般通经士人开放的仕宦入口。正是由于通经容易仕宦,所以很多人把通经看得比金银财宝还贵重。《汉书•韦贤传》载当时邹鲁一带有句谚语:“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在通经仕宦的刺激下,地主家庭普遍重视子弟教育。《四民月令》云:“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命幼童入小学”。地主普遍重视子弟教育,太学、郡国学与私学也就空前兴盛。尤其是东汉,私人教育不仅普遍,而且规模也相当大。《后汉书•儒林传》云:“若乃经生所处,不远万里之路,精庐暂建,赢粮动有千百,其耆名高义开门受徒者,编牒不下万人。”陈留楼望,历年从事教授,著录门生有九千余人;汝南蔡玄,门徒常千人,其著录者有万六千人。这是东汉规模较大的私人教育。其他著名经师,门徒多者一般不下数千,少者也有数百人。可见汉代私人教育的盛况。这些教育虽然以授经为主,但却是以小学教育为前题的,因为只有精通小学,才谈得上读经。经学
————————
① 《后汉书•桓荣传》。
教授的兴盛必然刺激小学教育的发展。《论衡•自纪篇》云:王充“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失。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读经之前先于书馆读小学,小学通者方能辞师去受经,可见小僮百人以上的书馆在各地是相当普遍的。
由此看来,在博士制度的影响下,太学、郡国学带动私学,经学带动小学,官学私学并茂,促成了汉代儒学的兴盛和文化教育的发展,保存和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文化遗产。这是博士制度积极的一面。但是,文化教育的发展盛况是以读经为中心和通经仕宦为目的,这就造成了经学的泛滥成灾,家法章句日趋严密繁琐,“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①,甚至白首也“不能究其一艺”,这就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智慧,摧残了人材。这又是其消极影响的一面。
博士制度促成了儒学的兴盛和文化教育的发展,这使博士的学官职能突出了;同时,儒学的兴盛又导致了封建国家官僚、尤其是中央官员的儒家化。这样,博士作为议政官也就逐渐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学官职能遂上升为主要地位。这就是博士议政职能在东汉削弱后历代未能恢复的原因。
不过,东汉和帝后博士议政职能的削弱在当时尚有其具体原因,即统治阶级对君权的争夺和中央政权的削弱。
君权,是封建君主专制的核心内容,君权意味着一切。当君主不能控制自己的权力时,大权就会旁落,谁能抓住君权,谁就能统治一切。东汉和帝以后,历任君主都无力控制君权,
————————
① 《汉书•艺文志》。
从而形成外戚、宦官争夺君权、轮流专政的局面。任何一方上台,都大权独揽,不肯假手他人,因为他们尽管掌握君权,却不是名正言顺的、牢固的,在他们看来,让出丝毫都是对自己的巨大威胁。这样,尽管同样是君主专制,以往有许多事情还要由朝臣商议和帝以后,这种朝议少见了,许多重大国事,根本不交群臣讨论,由执政者直接发号施令。这样,博士的政治发言权便受到了限制。中央的外戚、宦官专权从客观上限制了博士的政治职能;地方势力的发展和中央集权的削弱又使博士主观上对中央丧失信心,不愿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王符《潜夫论•考绩》有段话很能反映这一问题:“今则不然……侍中、博士谏议之官,或处位历年,终无进贤嫉恶拾遗补阙之语,而贬黜之忧。”
博士既然被削弱了政治职能,剩下的主要职能就是教授弟子了。弟子读了书,没有出路,只好闹学潮,这就是东汉末年发生的几次太学生反宦官运动的主要原因。
先秦社会变革淘汰了世卿世禄制,无论是割据争雄的封建诸侯,还是继起的封建统一王朝的皇帝,都需要任用贤才辅佐国家,设置博士官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博士官不同于其他官职。其他官职可凭功劳或姻亲关系任命,但有功者不一定能治国,有姻亲者不见得就称职。博士官具有自身的特性,这个特性就是它本身的名字“博士”所反映的知识性,所以博士官的任职完全是凭着才智和学识,即使东汉后期选拔不严,也很少看到不学无术者。博士官是从全国各地精选的出类拔萃的士人,其中有不少人具有远见卓识和治国的才能。试看汉初,当军功大臣们面对诸侯王威胁中央、匈奴扰边、经济残破、历法错乱等一连串难题束手无策时,年青的贾谊、晁错等博士相继提出了削弱诸侯王、重农抑商、积粟输边、抵御匈奴、收回铸币权、改定正朔等一系列重大对策,他们高瞻远瞩,才华横溢,为治国安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博士官的作用发挥得如何,仍取决于封建国家对他们使用的得当与否。一般说来,对于博士官,秦朝采取的是压抑政策,汉朝统治者接受了秦朝的历史教训,采取了尊崇的政策。我们虽然不能把秦亡汉兴的主要原因归于两朝对博士的政策不同,但这种区别却是秦亡汉兴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素书》所谓“国将霸者士皆归,邦将亡者贤先避”,总结了使用士人得当与否关系着古代国家盛衰这个一般规律。
四、秦汉博士研究中若干问题考辩
秦汉博士官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在中国古代历史中起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所以,它引起了历代学者的注意。《汉书》以后的正史本以断代为史,但叙述博士,也往往要追及秦汉。至于“三通”、“会要”等书则记载尤详,并间或有所考究。这说明,历代学者都很重视秦汉时期的博士问题。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清朝乾嘉以来,随着考据学的盛行,产生了一批考证秦汉博士的专文和专著。清代学者的专文大体有两类:一类是直接考证秦汉博士设置的,有缪荃荪的《秦博士考》①、王鸣盛的《孟子汉置博士》和《立学》》②、臧林的《文帝始置博士》③,杭世骏的《西汉立四经博士辩》④、汪
————————
① 《艺风堂文集》。
② 分别见《蛾术编》卷八和卷一。
③ 《经义杂记》第六。
④ 《道古堂文集》卷二四。
大均的《经传建立博士表》①。另一类是研究经学传授和五经博士家法得失的,有毕沅的《传经表》和《通经表》②、蒋湘南的《经师家法考》③、汪之昌的《五经博士各有家法论》④,赵春沂、洪震煊、胡缙、邵保初各有《汉经师家法考》⑤,张寿荣、缪荃荪各有《两汉经师得失论》⑥。这些文章,虽然篇幅简短,内容也比较零碎片面肤浅,但他们从不同方面探讨了秦汉的博士问题,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清代学者的专著,有胡秉虔《汉西京博士考》二卷⑦、张金吾《两汉五经博士考》三卷⑧、王国维《汉魏博士考》三卷⑨。胡、张之书,重点是考证汉代博士姓名,其次也涉及到诸经立学等问题,对秦汉博士的研究有一定贡献。但是,由于他们过于盲目地堆积史料,又缺乏严谨的治学精神,所以错误很多。王国维在《书后》中评价说:“张氏书徵引虽博,而苦无鉴裁,又前后往往失次。胡氏之书,至不知博士与博士弟子之别,其于六艺流别及两汉
——————
①《愈妄阙斋所著书》.
②《花雨楼续钞》。
③《七经楼文钞》卷一。
④《青学斋集》卷十六。
⑤俱见《诂经精舍文集》卷十一。
⑥张文见《舫庐文存》》卷一,缪文见《艺风堂文漫存》癸甲稿卷三。
⑦《艺海珠尘续编》。
⑧《花雨楼续钞》。
⑨《广仓学宭丛书》甲类第一集 收有王国维《汉魏博士考》(稿本)三卷。其卷上题名《汉魏博士考》,刊于《观堂集林》卷四其卷中、卷下题名《汉魏博士题名考》,刊于《海宁王忠慤公遗书》二集;其卷后题为联书绩谿胡氏《西京博士考》昭文张氏<两汉博士考>后》,刊予《观堂集林》卷二十一。为了方便,下文分别以《博士考》、《题名考》与《书后》称之。
制度均有所未究,不独于诸经立学之事。茫然无可考也。”这一批评是公平恰当的。王国维在清末民初研究秦汉博士,有条件集清代诸学者之大成,加之王公本人的博学多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他所撰写的《汉魏博士考》一书,也就把清人对秦汉博士的考证提到了最高水平。王书对经立博士、博士人名、博士职掌及弟子等问题,均作了考证,比较深入全面地涉及了秦汉博士的主要问题,是一篇价值很高的学术著作。但王书也有不足之处,这不仅在于体例上的缺点和考证中的具体错误,更主要的是在于方法论的局限,他过分拘泥于正史,轻易摈弃了许多宝贵资料,没有阐述博士制度的演变原因和各个方面的内在联系,这难免使人有美中不足之感。
王国维之后,研究秦汉博士的论文主要有谢之勃的《秦及汉初博士考》①、施之勉的《秦博士掌通古今说》②、齐觉生的《秦博士与廷议》③、侯绍文的《两汉博士之选试》④、周予同、汤志钧的《博士制度与秦汉政治》⑤等。这些论文,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对秦汉博士制度作了新的探索,但在史实考证方面,基本上没有突破清人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