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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郡佐官

作者:安作璋 熊铁基 当前章节:9532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2

《通典》卷三十三.《总论郡佐》中说:“郡之佐吏,秦汉有丞、尉,丞以佐守,尉典武职。”实际上,郡府还有许多属官。因为任命不同,我们把他们分为佐官与属吏两类:秩二百石以上的由中央任命,有丞、长史、都尉等,谓之佐官秩百石以下的由郡守自行辟除,如功曹、五官、督邮、主簿等掾史,皆为属吏。本节专述佐官。

一、丞、长史

《通典》卷三十三说:

“郡丞,秦置之以佐守,汉因而不改。”

“长史,秦置郡丞,其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掌兵马,汉因而不改,其后长史遂为军府官。”

这里说郡丞是秦官没有问题,但说边郡丞为长史也是秦制不知有何根据。《汉官仪》说得比较笼统:“大府秩二千石,丞一人,边郡称长史,皆六百石。丞者,丞也;长史,众史之长。”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说:

“郡守……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秧皆六百石。”

这是说边郡既有丞又有长史,二者并置,分佐太守治军民。这一点卫宏的《汉旧仪》说得更明白:

“边郡置长史一人,治兵马,丞一人,治民;当兵行,长史领。”

东汉时才有变化,《后汉书•百官志》说。

“郡当边戌者,丞为长史。”

注引《古今注》云:

“建武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

这里说“罢”,证明原来是有丞的,此后仅有长史而无丞,以长史兼领丞的职务。但边郡军务繁重,有时又不得不于长史之外另置将兵长史,以专门负责军事。如《后汉书•任延传》,有武威田绀为郡将兵长史;《和帝纪》有象林将兵长史。可见,东汉边郡虽省郡丞,但事实上仍同西汉旧制,只不过易丞为长史,又易长史为将兵长史而已。

两汉郡丞与长史不仅要佐助郡守理事,而且有时还要代郡守行事。《居延汉简释文》卷一第七页:

“张掖太守延行太守事。”

又孙志祖《谢氏后汉书补逸》五:

“孟政,地皇六年(?)为府丞虞卿书佐。时太守缺,丞视事。”

《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古今注》曰:

“建武六年,令太守、诸侯相病,丞、长史行事。”

如果郡守在作战中死亡,理所当然是丞临时代理,《后汉书•孔奋传》记载说:

“(孔奋)除武都郡丞。时陇西余贼隗茂等夜攻府舍,残杀郡守,贼畏奋追急,乃执其妻子,欲以为质。奋年已五十,唯有一子,终不顾望,遂穷力讨之。吏民感义,莫不倍用命焉……遂禽灭茂等,奋妻子亦为所杀。世祖下诏褒美,拜为武都太守。奋自为府丞,已见敬重,及拜太守,举郡莫不改操。”

总之,两汉时期,丞和长史均有代太守行事的权力。

郡丞是郡守府吏中地位较高的佐吏,《汉书•朱博传》记载朱博为琅玡太守时:

“姑幕县有群辈八人报仇廷中,皆不得。长吏自系书言府,贼曹掾史自白请至姑幕。事留不出。功曹诸掾即皆自白,复不出。于是府丞诣阁,博乃见丞、掾曰:‘以为县自有长吏,府未尝与也,丞、掾谓府当与之邪?’”

这里可以看出府丞(即郡丞)比诸曹掾史的地位都高。如果郡丞和郡守的关系好,郡守信任郡丞,郡丞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如:

“(黄霸)为河南太守丞。霸为人明察内敏,又习文法,然温良有让,足知、善御众。为丞,处议当法,合人心,太守甚任之,吏民爱敬焉。”①

又如东汉刘平:

“拜济阴郡丞,太守刘育甚重之,任以郡职。”②

不过这是比较少见的例子,在一般情况下,郡丞多不被郡守信任而无实权。如王尊为安定太守,出教云:

“五官掾张辅怀虎狼之心,贪污不轨……今将辅送狱,直符史诣阁下,从太守受其事。丞戒之戒之,相随入狱矣。”③

此郡丞在太守心目中,几乎与贪污犯相类,当然谈不上什么信任问题。又严延年为河南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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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黄霸传》。

② 《后汉书•刘平传》。

③ 《汉书•王尊传》。

“丞义年老颠悖,素畏延年,恐见中伤。延年本尝与义俱为丞相史,实亲厚之,无意毁伤也,馈遗之甚厚,义愈益恐。”①

丞畏太守如此,自身难保,又有什么实权可言。所以东汉时赵温为京兆丞,叹曰:“大丈夫当雄飞,安能雌伏!”②遂弃官而去。有的郡丞,为保住禄位,则对太守阿谀奉迎,行贿送礼。

《后汉书•羊续传》载,羊续为南阳太守:

“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

盖丞和长史均由中央任命,和郡守一样,也是朝廷命官,所以在郡府佐官中地位较高;但有的郡丞在任命时就带有贬意,如桓谭出为六安丞,谢弼出为广陵府丞③。也有少数是郡守的亲信,如臧洪为东郡太守:

“洪邑人陈容,少为诸生,亲幕于洪,随为东郡丞。”④

但一般都不是郡守的嫡系亲信。而郡守自除的功曹、五官、督邮、主簿等,虽为郡府属吏,职位较低;但他们都因郡守的信任而握有实权。

关于长史,因为是边郡,其主要任务似应为带兵作战,如《后汉书•西羌传》载:

“于是守塞诸羌皆复相率为寇。遣谒者张鸿领诸郡兵击之,战于允吾、唐谷,军败,鸿及陇西长史田飒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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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严延年传》。

②《后汉书•赵典传》。

③ 皆见《后汉书》本传。

④《后汉书•臧洪传》。

又《后汉书•南匈奴传》.

“(永平)五年冬,北匈奴六七千骑入于五原塞,遂寇云中,至原阳,南单于击却之,西河长史马襄赴救,虏乃引去。”

又,因为长史“领丞职”,故郡中其他事务也应归其管领,上引《西羌传》就说:

“金城长史上官鸿,上开置归义、建威屯田二十七部。”

此为主持屯田,当然与军事也多少有点关系。《通典》说“其后长史遂为军府官”,这一点颇值得注意。是否东汉已开始了此种变化?据《后汉书•盖勋传》载:

“(勋)为汉阳长史。时武威太守倚恃权势,恣行贪横,从事武都苏正和案致其罪。凉州刺史梁鹄畏惧贵戚,欲杀正和以免其负,乃访之于勋……中平元年,北地羌故与边章等寇乱陇右,刺史左昌因军兴断盗数千万,勋固谏,昌怒,乃使勋别屯阿阳以拒贼锋(注:阿阳县属天水郡),欲因军事罪之,而勋数有战功。……后刺史杨雍即表勋领汉阳太守。”

从凉州汉阳长史盖勋的这些事迹我们可以看到其地位不同于一般郡守之下的丞,多与刺史”交道,不仅领兵作战,而且离开汉阳屯戍他郡,似乎是受刺史直接指挥。《后汉书•班勇传》勇为西域长史,将五百人(比敦煌郡营兵三百人还多)出屯柳中,他甚至可以“发敦煌、张掖、酒泉六千骑及鄯善、疏勒、车师前部兵,击后部王军就,大破之。”这西域长史显然非郡之长史,或者这就是《通典》所说的军府官。不过,东汉时边郡长史肯定是存在的。

丞与长史是否有属吏,文献记载中很少见到,他们大小也是朝廷命官,秘书,听差之类的服务人员,必不可少。如上述孟政为府丞虞卿书佐,可见书佐之类的低级属吏还是有的,只不过史书失载罢了。

二、都尉及其官属

(一)都尉

郡有尉佐太守主兵,是从秦开始的制度,《汉书•百官公卿表》说:

“郡尉,秦置,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① 。有丞,秩皆(皆字衍)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汉官仪》说:

“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职,秩比二千石。孝景时更名都尉。”

“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建武十年省,惟边郡置都尉及属国都尉。”

秦时不仅设置了郡尉,而且其地位较高。一般都说“郡置守,尉,监”,如前所述,监是监御史,直隶中央,并非正式郡官,因而郡中长官主要是守和尉,所以陈胜、吴广起义时,“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②。汉时也是如此,所以上引《汉官解诂》说:

“都尉将兵,副佐太守。……言与太守俱受银印③剖

————————

① 《汉书补注》引周寿昌曰:“《元纪》建昭三年夏,令三辅都尉,大郡都尉,秩皆二千石。则不得”比二千石概之也。”

② 《汉书•张耳陈余传》。

③ 《汉书•百官公卿表》:“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

符之任,为一郡副将;然仅主其武职,不予民事。旧时以八月都试。讲习其射力,以备不虞,皆绛衣戎服,示扬威武折冲厌难者也。”

准确地说,应该是都尉在军事方面副佐太守,这样才可以与《宋书•百官志》中的“守治民,丞佐之”有所区别。不过尉的地位比丞高得多。一般在军事上,往往是都尉代理郡守的职务,《汉书•樊哙传》有“攻圉都尉,东郡守尉于成武”的记载,王鸣盛解释说:

“守尉,则是都尉代守守郡者耳。知者,《两纪》秦三年,攻东郡尉于成武,彼与《樊哙传》同述一事。彼,孟康曰:尉,郡都尉也。师古曰:本谓之郡尉,至景帝时乃改曰都尉。据此,知《樊哙传》之守尉,是都尉代守守。”①

王先谦还进一步指出:

“郡亦有时但置都尉,不置太守。吾丘寿王为东郡都尉,不复置太守,故玺书云:连十余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②

以上事例可能都是属于特殊情况,不是正常制度。但即使在正常情况下,都尉地位也是较高的,和太守一样”俱受银印剖符之任”。

一般情况,都尉的任命,是比较受重视的,或者是出于奖励,如中郎右师谭为颍川都尉,是因为他“上变事告”有功③或者是以高官左迁,如杜业由太常左迁上党都尉④。又如成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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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十七史商榷》卷十四《守尉改名》。

② 《汉书补注》《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尉条下。

③ 《汉书•息夫躬传》。

④ 《汉书•杜周传》。

之左迁张放为北地都尉、天水属国都尉、河东都尉,都是不得已而为之①。

从职掌上看都尉的地位,就更清楚了。都尉的职务,既是佐助太守分管军事,故凡都内一切军事行动,均由都尉负具体责任。如每年都试,即由郡尉具体负责,故《汉官解诂》将八月都试注于都尉之下。又《后汉书•耿弇传》:

“弇少好学……常见都尉试骑士,建旗鼓,肄驰射,由是好将帅之事。”

《李通传》:

“光武既深知通意,乃遂相约结,定谋议,期以材官都试骑士日(注:“汉法:以立秋日都试骑士,谓课殿最也。翟义诛王莽以九月都试日勒车骑材官士也。)欲劫前队大夫(职如太守)及属正(职如都尉),因以号令大众。”

这些均说明都尉在军事上的地位是很重要的。

维护境内治安,也是都尉的主要职责。卫宏《汉旧仪》云:

“郡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

《后汉书•百官志》亦云:

“(都尉)典兵禁备盗贼。”

其具体事例,如《汉书•吾丘寿王传》:

“会东郡盗贼起,拜为东郡都尉。”

又《王温舒传》:

“(温舒)稍迁至广平都尉,择郡中豪(桀)敢往吏

——————————

① 《汉书•张汤传》:“上(成帝)虽爱放,然上迫太后,下用大臣,故常涕泣而遣之。后复征放为侍中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

十余人为爪牙,皆把其阴重罪,而纵使督盗贼……以故齐赵之郡盗贼不敢近广平。”

《义纵传》:

“迁为河内都尉,至则族灭其豪穰氏之属,河内道不拾遗。”

盗贼和豪强往往互相勾结,扰乱地方治安,故都尉之职既治盗贼,又制豪强。

都尉也和太守一样以时行县。上引《汉书•周勃传》“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是有关都尉行县的最早记载。又《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注引《东观汉记》曰:

“敞(为庐江都尉)临庐江岁余,遭旱,行县,人持枯稻,自言稻皆枯,吏强责租。敞应曰:‘太守事也。’载枯稻至太守所。酒数行,以语太守。太守曰:‘无有。’敞以枯稻示之。太守曰;‘都尉亭邪?”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尔!”

此记都尉行县事较详,并且是与太守分别行县。由此也可看出,都尉不管民事,其行县的目的则是巡禁盗贼;都尉以民事语太守,太守就认为是干涉他的职权。

都尉虽佐助太守典兵,但由于它直接统率军队,所以实际上握有一郡的兵权。有时为了军事上的需要,中央或仅置都尉,兼行太守之事。例如《汉书•吾丘寿王传》:

“会东郡盗贼起,拜为东郡都尉。上以寿王为都尉,不复置太守。”

又同书《王尊传》:

会南山群盗傰宗数百人为吏民害,……于是(大将军)(王)凤荐尊,征为谏大夫,守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旬月间盗贼清。”

又《王传》,迁右辅都尉,守右扶风。《赵广汉传》,广汉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翟方进传》,方进少子义为南阳都尉,行太守事等等。都是以都尉行太守事。

关于都尉的地位及其与郡守的关系,《文献通考》卷六三有一段按语说:

“按:自秦置三十六郡,而郡官有守、有尉、有丞。然考之西汉《百官表》称,郡守掌治郡,秩二千石,有丞,秩六百石;郡尉掌佐守典武职,秩比二千石,有丞,秩亦六百石。是守、尉皆二千石,而俱有丞以佐之,尉之尊盖与守等,非丞掾以下可拟也。《酷吏传》言周阳由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陵太守,夺之治。明守不可卑视尉也。……《通典》叙都尉,而以置之郡佐之末,非是,故今以次郡守。”

又《汉书•宁成传》:

“(成)稍迁至济南都尉而郅都为守。始前数都尉,步入府,因吏谒守如县令,其畏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闻其声,善遇,与结驩。”

看来,都尉的地位及其与郡守的关系是因人而异,但无论如何,守尉的地位大体是相等的。除了均为二千石之官以外,还有两点相似之处:

其一,都尉有单独的治所。西汉时期,除少数例外,都尉与太守一般不同治,太守治所一般在首县,都尉治所不在首县,故《汉书•地理志》夹注中多标以某县某都尉治。

其二,都尉有单独的属官(详下)。因而都尉和太守一样均可称府,如《居延汉简释文》卷一:

“地节五年……都尉府移太守府……所移敦煌太守府书曰……”。

总之,都尉之秩位仅次于太守,又直接负责军事,有时且代理太守行事,实为一郡的实权派。上述王莽当政时期,翟义以都试举兵,光武帝刘秀也以都试起事,均与都尉有关。所以刘秀即位以后,为了防止地方叛乱,于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罢都试之役①。这是都尉制的一大变化。

刘秀虽罢郡都尉,但因边郡多事,故仍置都尉,以佐太守,分部领兵。所以刘秀所罢之都尉,事实上仅限于内郡,而边郡都尉并未罢除。其后内郡有紧急军情,亦往往复置都尉。

《后汉书•百官志》:

“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注引应劭曰:

“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桓帝永寿元年设置太山都尉、琅玡都尉,即是为了镇压太山、琅玡公孙举领导的农民起义。前者罢于延熹八年,后者罢于延熹五年。并见《后汉书•桓帝纪》。

以上所述为内郡都尉变化的大致情况。边郡的情况与内地不同。汉武帝以后,为了加强对新阴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往往分部设置都尉。一郡之中有二部或三部都尉。见于《汉书•地理志》者:

会稽有西、南②两部都尉各一人,

广汉有都尉及北部都尉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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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百官志》。

② 《太平御览》一七一《州部部》引《汉地志》作东。

牂柯有都尉及南部都尉各一人;

陇西有南部都尉一人(按:当另有都尉),

武威有都尉及北部都尉各一人;

张掖有都尉二人,又有肩水都尉一人,

酒泉有东、西、北三部都尉各一人;

敦煌有中部都尉一人(按:当另有都尉),

北地有北部、浑怀都尉各一人;

上郡有匈归都尉一人,又有北部都尉二人

西河有南、北、西三部都尉各一人;

朔方、五原、云中、定襄、代郡、辽东皆有中、东、

西三部都尉各一人

雁门、上谷、辽西皆有东、西部都尉各一人。

此外,还有蜀郡西部两都尉,见《史记•西南夷列传》金城有西部都尉,见《汉书•赵充国传》。可见边郡都尉的设置远较内郡为多。

东汉边郡所设置的部都尉,可考者有辽东西部(见《和帝纪》、安定《傅燮传》、陇西南部《马防传》及《西羌传》、金城西部《和帝纪》及《西羌传》、张掖居延《郡国志》、广汉北部《郡国志》及《安帝纪》、蜀郡西部《郡国志》、《安帝纪》、及《西南夷传》,犍为南部《郡国志》及《安帝纪》、益州西部《明帝纪》及《西南夷传》、九真《桓帝纪》、《南蛮传》及《魏朗传》、交耻《胡广传》、会稽东部《顺帝纪》、会稽西部《任延传》,共十三部都尉。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说,“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一是否长史与都尉或部都尉同时设置呢?《汉旧仪》回答了这个问题:

“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掌兵马,丞一人治民,当兵行,长史领。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

显然因为边防的需要,太守所领之兵多于内地,协助,太守将兵的官吏也相应地多于内地。部都尉等等与长史虽同为掌兵马,但也有不同:长史之掌兵马和丞之治民一样,是太守的助手,太守所将之兵,即由长史直接率领,而都尉或部都尉则别有治所,并且往往是单独行动,独当一面。

边郡都尉除部都尉外,还有:

关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是“秦官”。王先谦《补注》曰:“此函谷关都尉也。”西汉以后,边郡多有关都尉,如《汉书•地理志》记载,敦煌郡有阳关都尉,治阳关;玉门都尉,治玉门关。上述之肩水、居延等都尉,也当属于关都尉。《封泥考略》卷四第五三页有“关都尉印章”。又西安汉城遗址出土有“函谷关印”封泥,当为关都尉官署中的公章。《汉印文字征》第七、八页还有“函谷关丞”印;《居延汉简释文》一页有“关啬夫”,二页有“关佐”之记载。可见,关都尉和一般都尉一样,其下也有丞及其他属官。设关之地,不拘于在郡县治所,但必为扼要之地,故以都尉掌治。

骑都尉。西汉末,天水郡有骑都尉,治豲道县。安定郡有主骑都尉,治参䜌县。均见《汉书•地理志》 。

农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农都尉是武帝初置。《后汉书•百官志》也说:

“(武帝时)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

《汉书•地理志》仅张掖番和县有一农都尉。敦煌有宜禾都尉,亦农都尉之类。《居延汉简释文》卷一第七九页有简云,元帝时,自西河以西有十一农都尉。可见西汉时边郡多设置农都尉,只不过《汉书•地理志》失载而已。又《后汉书•梁统传》载,建初八年,统弟腾为酒泉典农都尉,是东汉章帝时于边郡仍置此官。《后汉书•西域传》,明帝永平十六年,开伊吾庐屯田,置宜禾都尉主之。也和西汉一样,是属于农都尉一类。

属国都尉。始置于武帝元狩三年,主蛮夷降者。东汉初承而未改。安帝时,边郡都尉多改为属国都尉。(详见本编第六章 )

以上种种,虽均名曰都尉,但分工不同,其所隶属也不同,部都尉、关都尉大体上都为郡守佐官。西汉时,农都尉属大司农,属国都尉属典属国。

(二)都尉属官

都尉既单独有府,所以,和太守府一样,有秩六百石的丞,《汉书•百官公卿表》:

“有丞,秩皆六百石。”

王先谦《汉书补注》曰:

“皆字衍。都尉与太守多别治,散置丞如太守。汉中都尉丞,见《艺文志》,乐浪都尉丞,见《薛宣传》。”

都尉不仅置丞如太守,并且和太守一样还有其他属吏,如主簿、功曹以及各种掾、史、属、书佐等等。不过太守诸曹掾史甚多(详下),而都尉分曹要少一些,这与职掌有关。郡守诸曹见于东汉碑刻者甚多,都尉则较少,故可考者亦少,但军事性质的官属并不少。兹就记载中可考见者略述如下。

都尉府的官属,以《后汉书•任延传》所记为最详:

“拜会稽都尉……会稽颇称多士。延到,皆聘请高行如董子仪、严子陵等,敬待之以师友之礼。掾史贫者,辄分俸禄以赈给之。……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掾史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都尉洒扫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注:请编名录于郡职也)。廷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

由此可见,都尉治所称府,掾吏的数目(包括象散职的议曹之类)也不少。功曹,亦当如公府和郡守府,是主要属吏。都尉功曹又见于《后汉书•张酺传》:

“郡吏王青者……父隆,建武初为都尉功曹,青为小史,与父俱从都尉行县,道遇贼,隆以身卫全都尉,遂死于难。”

王充《论衡•自纪篇》亦云:“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西汉亦有都尉功曹,见《汉书•鲍宣传》。

据史载,属国都尉有主簿①,京兆虎牙都尉亦有主簿②,这说明主簿也是都尉的属官之一。

还有门下掾,《后汉书•公孙述传》载:

“哀帝时,以父任为郎。后父仁为河南都尉,而述补清水长。仁以述年少,遣门下掾随之官(注:州郡有掾,皆自辟除之,常居门下,故以为号)。”

此门下掾显然是主要属吏的泛称,而且此种属吏,皆自辟除,为都尉的心腹、亲信,故委以重托。

边郡都尉之属吏更多,因有出土汉简,故多可考记。据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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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张涣传》。

② 《三国志•魏志•阎温传》注引《魏略》。

直《汉书新证》说:

“边郡都尉有烽燧台者,则设有候官,或简称为候。见于《汉书》者,《律历志》有酒泉候宜君,《董贤传》父恭为云中候是也。候官之下有候长,候长之下有燧长。候官、候长之属吏,有令史、佐、啬夫等职,敦煌、居延两木简,记载均甚详明。又在烽燧台之外,如遇有险要地区,设有障、塞,大者曰障,小者曰塞,并置有障尉、塞尉……颜师古注《匈奴传》上卷,引《汉律》说明西汉塞尉之制度,属吏有士史、尉史各二人,与敦煌、居延两木简无一不合,但颜注之士史,当为士吏之误字。以上所述候官,障尉等两官系统,皆直属于都尉管辖,均为本表所未详。又按:都尉府属吏今可考者有掾、属、书佐。见居延汉简释文二五页。”

这是一个概述,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都尉的属官特别是军事方面的属官是很多的,而且有些还是郡守属吏中所没有的。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出版《考古学专刊》甲种第十五号)对边郡都尉的属官系统作过更详细的整理,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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