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地方政府除了郡县制以外,还存在着封国制。秦时虽普遍推行郡县制度,但也有个别例外。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云:
“(八年)嫪毐封为长信侯。予之山阳地,令毐居之。宫室,车马,衣服,苑围、驰猎恣毐。事无大小皆决于毐。又以河西太原郡更为毋国。”
可见嫪毐统治下的毐国实际成了一个独立诸侯国。嫪毐伏诛后,不复置国。此虽秦一时权宜之制,但实开汉代封国制之先河。
封国制,包括王国和侯国,是两汉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制度,前后变化又很大。本章先述王国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