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汉至东汉,随着诸侯王权力的消长,王国官制前后也有很大变化,总的趋势是逐渐缩减。《史记•五宗世家》太史公曰:
“高祖时,诸侯皆赋《集解》徐广曰:国所出有皆入于王也),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宗)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室,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汉初至成帝时王国官吏设置的情况说:
“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盩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后汉书•百官志》有一段关于西汉的追述: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以上所载,只是西汉王国主要官属的设置及其变化情况,语焉不详。今再据有关史籍,分别评述于后。
一、太傅、傅
汉初,天子置太傅以辅王,成帝时,太傅但曰傅。《汉书•贾谊传》:
“文帝拜谊为梁怀王太傅,怀王,上少子,爱而好读书,故令贾谊傅之,数问以得失。”
“大国之王幼弱未壮,汉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治安策》
可见太傅之设,多由于王年纪幼小,故天子代为置师傅,以匡辅之。又因太傅为王师,地位重要,责任重大,所以多任以儒生,如卫绾为河间王太傅,彭宣、苏隆为东平王太傅,以及贾谊为粱怀王太傅,皆出身儒生①。又,《汉书•东平思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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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均见《汉书》本传。
传》:
“(宇)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上以问大将军王凤,对曰:‘……傅相皆儒者,旦夕讲诵,足以正身虞意。”
此更为太傅多为儒生的明证。
太傅秩二千石,职在辅王,不豫国政。遇有诸侯王不法,得谏诤或举奏于朝。如《汉书•楚元王传》:
“景帝之三年也,削书到,(王戍)遂应吴王反。其相张尚、太傅赵夷吾谏,不听。遂杀尚、夷吾。”
又同书《文三王传》:
“太傅辅奏:‘(王)立一日至十一犯法,臣下愁苦,莫敢亲近,不敢谏止。愿令王,非耕、祠、法驾毋得出宫。……’事下丞相、御史,请许。奏可。后数复殴伤郎,夜私出官。傅、相连奏,坐削或千户或五百户,如是者数焉。”
如果太傅辅导无方,王为非法,傅当坐罪。哀帝建平中,遣使移书梁王傅、相、中尉书曰:
“傅、相、中尉,皆以辅正为职,……书到,明以谊晓王。敢复怀诈,罪过益深,傅,相以下,不能辅导,有正法。”①
又《汉书•王尊传》亦云:
“东平王以至亲骄奢,不奉法度,傅,相连坐。”
这就加重了太傅对王管教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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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文三王传》附梁平王立传。
二、相国、丞相、相
汉天子代诸侯王国置相。初名相国,惠帝元年更名丞相,景帝中五年,复更名为相。《汉书•曹参传》:
“高祖以长子肥为齐王,而以参为相国。”
“惠帝元年,除诸侯相国法,更以参为齐丞相。”
同书《景帝纪》:
“中五年,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自此以后,终西汉之世未改。相秩二千石,有功,得增秩为中二千石。《宣帝纪》地节三年诏:
“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
相为国中最高行政长官,为天子代置。《汉书•高五王传赞》:
“时诸侯得自除御史大夫群卿以下众官,如汉朝,汉独为置丞相。”
因丞相为重要职务,举足轻重,故中央非代置不可。但汉初诸侯王势力很大,再加上汉朝用法不严,亦有例外。如《汉书•淮南王传》载薄昭与厉王书:
“汉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骩天下正法而许大王,甚厚。”
又《汉书•韩安国传》:
“梁王以至亲故,得自置相、二千石,出入游戏,僭于天子。”
此诸侯王虽可自置相,然究竟与汉法不合,故时人均视为一种特殊待遇。
丞相之职,《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是“统众官”。《汉书•何武传》说是“相总纲纪,辅王”。又说“相如太守”。故历来守、相并称。实际上是王国内的事均由相负责掌管。其与郡守不同者,多一层与诸侯王的关系,王国之相对于诸侯王,既有辅导之责,又有谏诤或举奏之责。如《汉书•田叔传》:
“(叔)为鲁相。相初至官,民以王取其财物自言者百余人。叔取其渠率二十人笞,怒之曰:‘王非汝主邪?何敢自言主!’鲁王闻之,大惭,发中府钱,使相偿之。相曰:‘王自使人偿之,不尔,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鲁王好猎,相常从入苑中,王辄休相就馆。相常暴坐馆外,终不休,曰:‘吾王暴露,独何为舍。’王以故不大出游。”
又如同书《董仲舒传》:
“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伸舒以礼谊匡正,王敬重焉。”
辅导、匡正之责于此可见一斑。至于谏诤或举奏之责,相与傅同,见上,不另引。
诸侯王相不仅“总纲纪”、“统众官”,必要时亦有典兵之权,如《汉书•曹参传》:
“参以齐相国击陈稀将张春,破之。黥布反,参从悼惠王将车骑十二万,与高祖会击黥布军,大破之。南至蕲,还定竹邑、相、萧、留。参功,凡下二国、县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嚻(同敖)、郡守、司马、候、御史各一人。”
又同书《高五王传》:
“(齐王)阴谋发兵。齐相召平闻之,乃发兵入卫王官。魏勃绐平曰:‘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而相君围王,固善。勃请为君将兵卫卫王。’召平信之,乃使魏勃将。勃既将,以兵围相府。召平曰:‘嗟乎!道家之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遂自杀。”
诸侯王相实际上拥有地方一切权力,并且对诸侯王实行监督。
由于相位尊权重,故多以功臣或有才能者任此职。贾谊云:“天子选功臣、有识者以为之相吏。”①如曹参相齐,周昌相赵,阳叔相鲁,董仲舒为胶东,江都相等皆是②。汉初选任相职,是极为慎重的,而为相者也多能称职,以曹参为例即可见其一斑:
“参之相齐,齐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于春秋。参尽召长老、诸先生,间所以安集百姓。而齐故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黄老贵清而民自定,推比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③
另一方面,因相为中央所置,以监辅王国,如辅导不善,王为不法,相和傅一样也当坐罪(见上),甚至诸侯王也有上诉于朝廷之权。《景十三王传》:
“胶西王端,孝景前三年立。……相二千石至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而告之。”
“赵敬肃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立为广川王。……彭祖为人巧佞,卑謟足共;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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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书》卷四《淮难》条。
② 均见《汉书》本传。
③《汉书•曹参传》。
……相二千石欲奉法以治,则害于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帛布单衣,自行迎除舍,多设疑事以诈动之,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讳,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不听,乃上书告之,及污以奸利事。彭祖立六十余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坐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能治。”
西汉前期,诸侯王的势力、范围都比较大,相的地位也比较高,直到昭帝、宣帝之时,诸侯王相的地位都还在郡守之上,《汉书•孔光传》:
“(孔霸)宣帝时为太中大夫,以选授皇太子经,迁詹事,高密相。是时,诸侯王相在郡守上。”
元帝初元三年,则明令“诸侯相位在郡守下”①。师古曰:“此诸侯谓诸侯王也。”诸侯王相地位的变化,反映了王国由盛而衰的发展趋势。
郡国连称,王国相如郡太守,但王国官吏与郡府属吏有所不同,前者是仿照汉朝中央建制,由诸卿分管各事。不过,相府内另有自己的属吏,见于《汉书》记载者有:
长史:《后汉书•百官志》说“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西汉就有此吏。《汉书•马官传》:“(官)以射策甲科为郎,迁楚长史。”故《汉旧仪》云:“相置长史。”
少史:《河间献王传》有少史留贵。
从史:《爰盎传》:“盎为吴相时,从史盗私盎侍儿。盎知之,弗泄,遇之如故。人有告从史,‘君知女与侍者通’,乃亡去。盎驱自追之,遂以侍者赐之,复为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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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元帝纪》。
舍人:《高五王传》:“(魏)勃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家贫无以自通,乃常独早埽齐相舍人门外。舍人怪之,以为物而司之,得勃。勃曰:‘愿见相君无因,故为子埽,欲以求见。’于是舍人见勃,曹参因以为舍人。”显然相府舍人不止一人。
相掾:《文三王传》:“(梁平王)立复以公事怨相掾及睢阳丞,使奴杀之。”
以上属吏,除长史之外,其他掾史当系普通名称,均不止一人,或者还以事为名,称某掾、某史。
三、中 尉
汉初王国自置中尉。景帝以后,为汉中央代置。中间曾一度废除,至成帝时复置。《汉书•何武传》:
“及(武)为御史大夫司空,与丞相(翟)方进共奏:‘往者诸侯王断狱治政,内史典狱事,相总纲纪辅王,中尉备盗贼。今王不断狱与政,中尉官罢,职并内史,郡国守相委任,所以一统信安百姓也。今内史位卑而权重,威职相踰,不统尊者,难以为治。臣请相如太守,内史如都尉,以顺尊卑之序,平轻重之权。’制曰:‘可。’以内史为中尉。”①
中尉的职掌,《百官公卿表》说是“掌武职”,《何武传》说是“备盗贼”,都说明是维持王国治安,因而也有督察军吏之权,《淮南王传》载薄昭与厉王书云:
“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为军吏者,中尉主。”
但王国中尉,位比傅相,秩二千石,有与傅、相共辅王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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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百官公卿表》“成帝绥和元午,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史书中常常是“傅、相、中尉”并称,朝廷往往“移书傅、相、中尉”,并且明确说:“傅、相、中尉,皆以辅正为职。”①《汉旧仪》甚至说:
“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
以中尉辅王的具体事例,见《汉书•宣元六王传》:
“上(宣帝)以故丞相韦贤子玄成阳狂让侯兄,经明行高,称于朝廷,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欲感谕宪王,辅以推让之臣。”
由此可见,中尉在王国官吏中有比较特殊的地位。《汉旧仪》又云:
“成帝时,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后,相、中尉争权,与王递相奏,常不和。”②
汉武帝时改朝廷中尉为执金吾,“王国如故”,所以始终以中尉为名。
中尉属官,据《汉旧仪》说,置丞一人,六百石。此就其主要者而言,实际上当有许多自除之属吏。
四、御史大夫
王国和汉朝中央一样,除丞相之外,也有御史大夫,《汉书•高五王传赞》云:
“时诸侯得自除御史大夫群卿以下众官,如汉朝,汉独为置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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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文三王传》。
② 《后汉书•百官志》补注引作:“是后,中尉争权,与王相奏,常不和也。”
这说明,在西汉初年:第一,御史大夫是仅次于丞相的官吏,位在群卿众官之上;第二,御史大夫为王国自置。但是吴楚七国之乱后,景帝省其官。《汉书•景帝纪》中元三年,“罢诸侯御史大夫官”,师古曰:“所以抑省其权。”以后未见恢复的记载。
御史大夫的职掌,据上引薄昭与淮南厉王书,主督察诸侯子为吏者。而王国其他官吏当亦在其督察之列,此与汉朝中央御史大夫的职掌略同。
御史大夫亦有属吏,《史记•仓公列传》,齐有侍御史,当即御史大夫之属吏。这也是汉初的情况。
五、内 史
内史一官,汉初为王国自置,其权有时甚至超过丞相。《汉书•高五王传》:
“(齐相曹参以魏勃)言之悼惠王。王召见,拜为内史。始悼惠王得自置二千石。及悼惠王薨,哀王嗣,勃用事重于相。”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内史治国民”。《汉旧仪》说:
“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内史见傅、相、中尉礼,如都尉、太守。”
汉朝的内史,权力没有这么多,地位没有这么高。其权、位之增加,又特别是在景帝以后。《后汉书•百官志》记载说:
“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吏主治民……武帝改汉内史……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
则任命的变化,也是在景帝或武帝时,因为前此“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同上)。大约武帝时或武帝以后,曾经一度“中尉官罢,职并内史”①,这样,《汉旧仪》所说“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才有了根据。
关于内史的职掌,除上所述之外,史书中能见到的一些具体记载还有:《何武传》所说“往者诸侯王断狱治政,内史典狱事”。这是汉初之事。又,《淮南王传》“诸从蛮夷来归谊,及以亡名数自占者,内史县令主”。此亦为汉初情况。后来实际上总揽一切,当然也包括这些职事在内。另外,内史还有谏诤与举奏之权,如《高五王传》:
“吴楚反,(赵王)遂与合谋起兵。其相建德、内史王悍谏,不听,遂烧杀德、悍。”
又,《衡山王传》:
“谒者卫庆有方术,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庆死罪,强榜服之。内史以为非是,郁其狱。王使人上书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师古曰:内史被治而具言王之意状)。又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有司请逮治衡山王。”
成帝时罢内史官,以后不见复置。《百官公卿表》特记其事云:
“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②,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此乃根据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何武等人的奏议。见上,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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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何武传》。
② 《后汉书•百官志》作“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
引。
内史职权甚重,必有不少属吏,但见于记载的不多。《汉旧仪》说有六百石的丞一人。《汉书•广川惠王传》记载,王师被逐以后,“内史请以为掾”,则掾史之类的属吏肯定是有的。
六、郎中令
郎中令为王之侍卫近臣,亦为重要官职。遇有大事,王常与郎中令谋议。如《汉书•高五王传》,齐王“与其舅驷钧、郎中令祝午、中尉魏勃阴谋发兵”。又如《文帝纪》,文帝为代王时,汉朝大臣使人迎立代王,“郎中令张武等议舻是否去长安的问题,后又护卫代王至长安,夕入未央官,是夜即拜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以备不虞。均可见其亲密关系。
郎中令初秩二千石①,武帝时改汉郎中令为光禄勋,王国仍名郎中令,但减其秩为千石②,后更为六百石③。
郎中令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
(一)大夫及中大夫:为王扈从,侍奉左右,或充使者。如《汉书•淮南王传》有大夫但,《梁孝王传》有大夫茅兰。又《楚元王传》,“元王既至楚,以穆生,白生、申公为中大夫。”《韩安国传》,安国事梁孝王为中大夫。以上可见大夫及中大大多为文学士④,善词令,故往往被派为使者,如《高五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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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百官志》“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
② 《汉书•百官公卿表》:“损其郎中令秩千石。”
③ 《汉旧仪》:“郎中令秩六百石。”
④ 也有有武力者,如《江都易王非传》有“中大夫疾,有材力,善骑射”。
“吴楚反……齐王使路中大夫(张晏曰:姓路,为中大夫)告于天子。天子复命路中大夫还报,告齐王坚守,汉兵今破吴楚矣。路中大夫至,三国兵围临菌数重,无从入。三国将与路中大夫盟曰:‘若反言汉已破矣,齐趣下三国,不,且见屠。’路中大夫既许。至城下,望见齐王,曰:‘汉已发兵百万,使太尉亚夫击破吴楚,方引兵救齐,齐必坚守无下!’三国将诛路中大夫。齐初围急,阴与三国通谋,约未定,会路中大夫从汉来,其大臣复劝王无下三国……。”
又《荆燕吴传》:
“吴王……欲发谋举事……乃使中大夫应高口说胶西王……高曰:‘今者主上任用邪臣,听信谗贼,变更律令,侵削诸侯,征求滋多,诛罚良重,日以益甚……吴与胶西,知名诸侯也,一时见察,不得安肆矣……窃闻大王以爵事有过,所闻诸侯削地,罪不止此,此恐不止削地而已。’王曰:‘有之,子将奈何?’高曰:‘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求,同欲相趋,同利相死。今吴王自与大王同爱,愿因时循理,弃躯以除患于天下,意亦可乎?’胶西王瞿然骇曰:‘寡人何敢如是?主上虽急,固有死耳,安得不事?’高曰:‘御史大夫晁错营惑天子,侵夺诸侯,蔽忠塞贤,朝廷疾怨,诸侯皆有背叛之意,人事极矣。彗星出,蝗虫起,此万世一时,而愁劳,圣人所以起也。吴王内以晁错为诛,外从大王后车,方洋天下,所向者降,所指者下,莫敢不服。大王诚幸而许之一言,则吴王率楚王略函各关,守荥阳、敖仓之粟,距汉兵,治次合,须大王。大王幸而临之,则天下可并,两主分割,不亦可乎?’王曰:‘善。’”
举此二例,可见善于词令的中大夫在王的左右起多大的作用,他们临机应变,或言守,或言反,正面反面的理由都说得头头是道,而且都完成了出使的任务。
(二)郎官:或称为郎吏,《文三王传》,梁王立“手殴郎吏二十余人”。和汉朝廷一样,郎官有郎、郎中、中郎、侍郎。《文三王传》梁平王襄时有郎尹霸。此外,《江都易王非传》,《胶西于王端传》,《常山宪王顺传》,《孝宣许皇后传》均有郎的记载。
郎中:枚乘“为吴王濞郎中”①,韩义“为燕郎中”③,燕刺王旦时还有郎中成轸等③。淮南王刘安时有郎中雷被,因“太子数恶被,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刀④。由此可见郎中为郎中令直接管辖。
中郎:伍被“为淮南中郎,是时淮南王安好术学,折节下士,招致英隽以百数,被为冠首。久之,淮南王阴有邪谋,被数微谏”⑤。后来伍被与淮南王反复讨论谋反事,可见其关系亲近。
侍郎:王尊为东平王相,王欲观其佩刀,“尊举掖,顾谓旁侍郎:前引佩刀视王”⑥。
各种郎官均侍从王之左右,其中文学之士不少,枚乘,伍被都是当时著名文人。
(三)谒者:和汉廷一样,谒者以宦官充任,为王的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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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枚乘传》。
② 《汉书•韩廷寿传》。
③ 《汉书•燕刺王旦传》。
④ 《汉书•淮南王安传》。
⑤ 《汉书•伍被传》。
⑥ 《汉书•王尊传》。
侍从。如《汉书•荆燕吴传》:
“燕王定国有欲诛杀臣肥如令郢人,郢人等告定国。定国使谒者以它法劾捕格杀郢人灭口。”
又同书《文三王传》:
“有汉使者来,李太后欲自言,(梁)王使谒者、中郎胡等遮止,闭门口李太后与争门,措指,太后啼呼,不得见汉使者。”
《景十三王传》:
“(江都王)建使谒者吉,请问共太后,太后泣谓吉:‘归以吾言谓尔王,王前事漫漫,令当自谨,独不闻燕齐事乎?言吾为而王泣也。’吉归,致共太后语,建大怒,击吉,斥之。”
《王吉传》:
“为昌邑中尉……(王)使谒者千秋赐中尉牛肉五百斤,酒五石,脯五束。”
《宣元六王传》:
“赵王使谒者持牛、酒、黄金三十斤劳(张)博……。”
同传又有中谒者信,以中为称,当为官中之意,亦可见其为宦官。
(四)侍中、常侍:亦属于郎官之类,侍从王之左右,备顾问应对。和朝廷一样,均为加官。《汉书•文三王传》:
“梁之侍中,郎,谒者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门,与汉宦官无异。”
又《武五子传》:
“(燕刺王旦)郎中侍从者著貂羽,黄金附蝉,皆号侍中。”
《汉书•龚舍传》:
“楚王入朝,闻舍高名,聘舍为常侍。”
七、卫尉、大行
《汉书•淮南王传》记载簿昭与淮南厉王书,其中有言曰:
“客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
可见王国有卫尉和大行。汉朝廷卫尉的职务与中尉不同,中尉掌都城护卫与治安;亦不同于郎中令,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卫尉则掌官门卫屯兵。此处言出入殿门者,其职当近。但亦有所不同,即“客出入殿门者”。故云卫尉与大行同主。大行,汉朝中央有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行令。但王国之大行并不同于典客之“掌诸归义蛮夷”,因为薄昭同时说:“诸从蛮夷来归谊……内史县令主。”可能是,客出入殿门之礼仪诸事由大行主,警卫则由卫尉主。
另外,《汉书•武五子传》昌邑哀王有卫士长。师古曰:“卫士长,主卫之官。”但不知此卫士长属于郎中令,抑属于卫尉。
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
“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
同书《景帝纪》的记载则是:
“(中)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史记•孝景本纪》则作:
“中三年冬,罢诸侯御史中丞。”
《史记》和《汉书》的本纪在中五年均有“更名诸侯丞相为相”的记载,《百官表》因综述其事,故未细分,皆系于中五年,实际上罢御史大夫等官当在中三年。
其次,罢省这些官的目的是很清楚的,如师古所说:“所以抑损其权。”①这是吴楚七国之乱后,削弱诸侯王国势力的措施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抑省”,不单纯是数量上的减少,也是剥夺几个方面的权力:一是司法权,如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廷尉;宗正实际也是掌管宗室的司法权。二是财政权,罢省少府,是进一步限制其财政权力②。
另一方面,据《百官表》的记载,说明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在汉初(景帝以前)诸侯王国和汉朝廷一样,不仅都有,而且是自置的,但廷尉、少府等官均未见于记载。关于博士,见《汉书•景十三王传》:
“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
同书《儒林传》:
“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
景帝时废王国宗正之后,平帝元始五年又有郡国置宗师的记载,《汉书•平帝纪》五年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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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景帝纪》中五年“更名诸侯丞相曰相”的注中还说:“亦所以抑黜之,令异于汉朝。”
② 有关财经的官吏本来不多。《通典》叙王国官属中有“大司农”,不知何据?”
“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二千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考察不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伯,请以闻。常以岁正月赐宗师帛各十匹。”
宗师性质同于宗正,不过名称与朝廷有别而已。
九、太仆、仆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武帝时把王国太仆改曰仆,和郎中令一样,“秩亦千石”。说明汉初王国有太仆官,如《史记•仓公列传》有齐太仆,而且和汉朝廷群卿一样,是二千石官。武帝以后才改名、损秩。但其职掌舆马并未改变。如《武五子传》昌邑哀王贺“使仆寿成御”。不过,舆马等具体事务当有属官负责。《汉书•王尊传》:
“(尊)迁为东平相……先是,王数私出入,驱驰国中与后姬家交通。尊到官,召敕厩长:‘大王当从官属,鸣和鸾乃出,自今有令驾小车,叩头争之,言相教不得。”
此厩长当即仆之属官。
十、将 军
诸侯王用兵时往往有将军的称号,如《汉书•高五王传》.
“齐王以……魏勃为将军……悉发国中兵。”
同书《荆燕吴传》:
“初吴王之度淮……乘胜而前,锐甚。梁孝王恐,遣将,军击之……梁使韩安国及楚死事相弟张羽为将军,乃得颇败吴兵。”
吴王濞反时,更有大将军的称号:
“吴王之初发也,吴臣田禄伯为大将军。”(同上)
将军也可以作为武官的一种荣誉泛称,如《文三王传》所说:
“公孙诡多奇邪计,初见日,(梁)王赐千金,官至中尉,号曰公孙将军。”
又有老将、少将等泛称,如《荆燕吴传》有“吴少将桓将军”,“吴王问吴老将,老将曰:此年少推锋可耳,安知大虑”等记载。
十一、其 他
(一)都尉
都尉当为主兵之官,如《汉书•袁盎传》记载,吴王“使一都尉以五百入围守盎军中”。又,《史记•仓公列传》,齐有左右阁都尉。《索隐》案:“阁者,姓也,为都尉。一云阁即官阁,都尉掌之,故曰阁都尉也。”按汉制,以都尉名官者甚多,或专主一事,或专主一地,或为军官,此阁都尉,当为主官阁之官。
(二)校尉、候、司马
此皆为领兵之官。《汉书•荆燕吴传》:吴王“未度淮,诸宾客皆得为将、校尉、行间候、司马。”注引孟康曰:“行伍间候也。”师古曰:“在行伍间,或为候,或为司马也。”从将军到司马,皆为军中各级带兵之官无疑。其中也应包括都尉,如上述《袁盎传》中说吴王使一都尉以五百人围守袁盎于军中时,袁盎原来的从史“适在守盎校为司马”。此司马即该都尉所辖之一下级军官。
(三)私府长、中御府长
此皆为主王国府藏之官。《汉书•路温舒传》,温舒为广阳私府长。师古曰:
“藏钱之府,天子曰少府,诸侯曰私府。长者,其官之长也。”
汉初王国有少府,景帝中五年省,或即以私府代之。又,私府或曰中府,《汉书•田叔传》有鲁王发中府钱的记载,师古曰:
“中府,王之财物藏也。”
《史记•仓公列传》又有齐中御府长信。少府、私府,中府、中御府,或为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王国之主府藏官。
(四)太仓长
《史记•仓公列传》云:
“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菑人也,姓淳于氏,名意。”
此太仓长无疑是主管谷物仓库之官长。同传又提到太仓马长冯信,为菑川王之属官,此马长当为太仓管马之长。
(五)医工长、太医、侍医、尚方
此皆为主医药之官。王国之医官不止一、二人,故《史记•仓公列传》中有“众医”之说,又分别提到“齐太医”、“齐王侍医”。《汉书•武五子传》燕刺王有医工长,师古注云:
“医工长,王官之主医者也。”
《史记•封禅书》及《汉书•郊祀志》有栾大为胶东王尚方,师古注:“主方药。”
(六)尚食监、食官长
《汉书•冯唐传》,文帝为代王时有尚食监高祛。同书《文三王传》梁平襄王有食官长。均为王国主膳食之官。
(七)北宫司空
《史记•仓公列传》,齐有北官司空,当为主后宫罪人之官。
(八)永巷长、永巷仆射
《史记•仓公列传》,济北王有永巷长。《汉书•景十三王传》广川惠王越有永巷仆射。均为主后宫妇女之官。
(九)冗 从
《汉书•枚皋传》,皋为梁共王使,与冗从争。师古曰:“冗从,散职之从王者也。”
以上根据史籍所载,略举了王国属官的一个大概情况,除主兵之官外,前面属于比较高级的官吏,当还有不少属吏,由于史书缺载,所述甚少。后面的当分别隶属于群卿,但亦无明文记载,姑胪列于上,以备参考。
值得补述的是,出土的汉印封泥还可以为王国属官提供不少佐证资料。高级官吏的官印有:
丞相和相:临菑丞相,菑川丞相、梁丞相印、淮阳相印章(以上见《齐鲁封泥集存》、梁相之印章、鲁相之印章、长沙相印章、广川相印章,六安相印章(以上见《封泥考略》,胶东相印章(见《续封泥考略》。
御史大夫:齐御史大夫《齐鲁封泥集存》。
中傅:齐中傅印《齐鲁封泥集存》。
内史:齐内史印《齐鲁封泥集存》、菑川内史、六安内史章、淮阳内史章《封泥考略》、长沙内史、真定内史《续封泥考略》。
仆:清河仆印《金石索》、六安仆印《封泥考略》。
大行:齐大行印(《齐鲁封泥集存》。
中尉:齐中尉《齐鲁封泥集存》、城阳中尉《封泥考略》、菑川中尉、淮南中尉《续封泥考略》。
大匠:(即将作大匠):大匠印《临菑封泥文字目录》。
长秋:齐长秋印《齐鲁封泥集存》。
此外,属于诸卿之属吏的印泥更多。
有属于太常的齐太祝印、齐祠祀印、齐太史印(《齐鲁封泥集存》。
有属于郎中令的齐郎中印、齐郎中丞、菑川郎丞《齐鲁封泥集存》、吴郎中印《封泥考略》。
有属于卫尉的齐卫士印《续封泥考略》。
有属于仆或太仆的齐中厩印、齐中厩丞《齐鲁封泥集存》,齐大厩印、齐大厩丞《临淄封泥文字目录》、菑川厩长《续封泥考略》、菑川厩丞《再续封泥考略》、梁厩丞印《十钟山房印举》举二)、鲁厩丞印《封泥考略》。
有属于大司农的齐太仓印《齐鲁封泥集存》。
有属于少府的齐太医丞《临菑封泥文字目录》、齐典医丞《汉印分韵续集》十六铣)、齐乐府印,齐大官丞、齐居室丞、齐御府印、齐御府丞、齐永巷丞,齐宦者丞、齐内官丞、齐司空丞、齐左工丞、齐工长印《齐鲁封泥集存》、齐内官印、楚永巷印(《续封泥考略》、齐中谒者《再续封泥考略》、楚永巷丞《十钟山房印举》举二)。
有属于中尉的齐中尉丞、楚中尉丞《续封泥考略》。
有属于将作大匠的齐大匠丞《齐鲁封泥集存》
有属于詹事的齐食官丞《续封泥考略》,齐家丞印《临菑封泥文字目录》。
有属于长秋的齐长官丞《齐鲁封泥集存》、齐秋官丞《续封泥考略》。
有属于水衡都尉的齐钟官长、齐铁官印《齐鲁封泥集存》、齐铸长《汉印文字征》第十四)、临菑铁丞、临菑采铁(《续封泥考略》)等等。
这里列举的官名当然也只是王国官属的一部分,但大多为史籍失载。
以上所说乃是西汉王国官属的概况。至于东汉,虽仍置王国,但领地已很狭小,大率不过一郡;而官属也相应减少,且多由汉中央代置。虽有特例,如“邓太后特听清河王置中尉、内史”①。但在整个东汉极为少见,一般则是削减。《后汉书•百官志》注引《东观书》云:
“其绍封削绌者,中尉、内史官属亦以率减。”
下至王国郎官,亦由中央出补。《后汉书•顺帝纪》云:
“阳嘉二年,除京师耆儒年六十以上四十八人,补郎合人及诸王国郎。”
《后汉书•百官志》记述东汉王,国属官情况云: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
郎中令一人,仆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职皆并焉。仆主车及驭,如太仆。本注曰太仆,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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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仆,又皆减其秩。
治书,比六百石。本注曰:治书本尚书更名。
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师,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
谒者,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
礼乐长。本注曰:主乐人。
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
医工长。本注曰:主医药。
永巷长。本注曰:宦者,主宫中婢使。
祠祀长。本注曰:主祠祀。(《补注》:自礼乐长至此皆四百石。)
郎中,二百石。本注曰:无员。
以上诸官,概由汉中央政府代置,诸侯王虽有封爵之名,而毫无实权。所谓王国,实同郡县,国相如太守,甚至在郡守之下,王国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