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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子今 当前章节:15390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32

(41)苌姪子男□(1—4534)

(42) 兴姪子男倾年五岁(1—4865)

(43) 窪姪子女□年廿四筭一(1—4978)

(44) 强外姪子男斗年八岁肿两足(1—4979)

(45) 困姪子男悬年七岁(1—4984)

(46) □姪子男年廿筭一刑左手(1—4986)①

(47) 水姪子男史年十五(1—5148)

(48) 乘外姪子李堂年卅五(1—5177)

(49)章男弟槕年十五在本县章姪子男□年廿七在本县(1—5830)

(50) 章姪子男世年十岁见(1—5838)

(51) 〼俗姪子怒年六十二 〼(1—5850)

(52) 倚姪子女罗年十五 见(1—6021)

(53) 冉姪子男取年廿四在本县嘉禾元年十一月十日物故(1—6023)

(54) 〼姪子野年廿聋耳(1—6158)

(55)广男弟黄年一岁长男姪卷年廿二踵左足(1—7651)

(56) 明姬子碓年八岁明子男成年三岁(1—7675)

(57)恲女弟□年八岁 姪子男关年五岁(1—7679)

(58) □姪子胄年七岁腹心病(1—7708)

(59) 〼文姪子男□年三岁 文子女束八岁(1—8529)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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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整理组释文作“□姬子□男年廿筭一刑左手”,细检图版,可知“姬子”有衍一“□”字。长沙市文物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下册第998页,上册第364页。

②整理组注:“‘八岁’上脱‘年’字。”长沙市文物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下册第1071页。

(60) 晋姪子男寻年七岁(1—8616)

(61) 喜姪子男客年七岁(1—8653)

(62) 民姪子女豆年九岁(1—8681)

(63) 〼□姪子男□年□□□〼(1—8725)

(64) □妻姑年卅 □男姪子纠年九岁(1—8981)

(65) 子女思年六岁 锥姪子男新年八岁(1—9078)

(66) 祥姪子男举年八岁刑右足(1—9116)

(67)□姪子男识年十四(1—9171)

(68)渊(?)姪子男皮年十二腹心病(1—9174)

(69) 硕蛭大男雀年卅二筹一(1—9406)

(70) 叙姪子男米年六岁(1—10070)

(71) 羊姪子男□年七岁(1—10105)

(72) 纯姪子男世年十一(1—10131)

(73) 硕姪子女县年九岁(1—10198)

(74) □姪子女□年六岁(1—10219)

(75) □姪子男□年十一(1—10224)

(76) □姪子男□年廿筹一盲两目(1—10368)

(77) 鼠姪子女熊年十(1—10406)

(78) 日姪子男晶年七岁(1—10426)

(79) □姪子男达年七岁(1—10428)①

(80) 战姪子女系年八岁(1—10486)

(81) □姪子男民年十一(1—10522)

其中(49)(50)内容有联系,“章男弟槕年十五在本县章姪子男□年廿七在本县”,“章姪子男世年十岁见”,简文显示“章”抚养着两个“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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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整理组注:“‘姪’上□上半残缺,下半从‘辶’。”长沙市文物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下册第1109页。

子”。(59)简文为“文姪子男□年三岁 文子女束八岁”,可知“文”自有女“束”,年八岁,又有姬子“□”,年三岁,而后者名列于前,似乎在家族中地位更为重要。这使人联想到《太平御览》卷五一二所引《东观记》中所说魏谭故事:“魏谭有一孤兄子,年一二岁,常自养亲。遭饥馑,分升合以相生活。谭时有一女,生裁数月,念无谷食,终不能两全,弃其女养活兄子。州郡高其义。” (70)简号为1-10070,内容与简1—10093、1—10094有关联。这三枚简可能为一组,即:

吉阳里户人公乘殷叙年八十一(1—10094)

叙妻大女妾年七十一(1—10093)

叙姪子男米年六岁(1—10070)

如果这一组合能够成立,则应注意到“户人公乘殷叙”、“叙妻大女妾”和“叙姪子男米”作为两代人,年龄相差甚大,竟至于75岁和65岁。借此或许可以分析当时乡村家族的年龄构成。

(80)简号为1—10486,其内容与简1—10475和1—10485有关,其关系即如以下排列所示:

平阳里户人公乘刘战年五十八刑两足(1—10475)

战妻大女取年卌一筭一(1—10485)

战姪子女系年八岁(1—10486)

可知“糸”作为“取”兄弟的女儿,与“刘战”和“取”夫妇相依为命。

而(16)“……姉子男范年七岁”,如果“姉”在这里义同“姊”,则可能是“户人”姐姐的儿子。这又是另一种亲属抚养关系。而同一简例下文说“秃从兄子男娄年十一闇”,“秃”,可能是“户人”的妻子。看来,这一家庭分别收养了“户人”夫妻各自姐姐和从兄的孩子。

5.“姪”称谓的演变

对于“姪”这种亲属称谓,《尔雅•释亲》说:“女子谓晜弟之子为姪。”《说文•女部》:“姪,兄之女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受‘姪’称者,男女皆可通,而称人‘姪’者,必妇人也。”《仪礼•丧服》:“‘姪’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姪’。”

大约在晋代以后,男子也称兄弟的子女为“姪”。《颜氏家训•风操写道:“案《尔雅》、《丧服》经、《左传》, ‘姪’名虽通男女,并是对‘姑’立称,晋世以来,始呼‘叔’‘姪’。”走马楼简的书写年代,大体已经临近这一亲属称谓涵义发生重要转变的时期,而简文提供的资料,说明当时乡村社会中“姪”仍大体保持着传统的定义。

“姪子”既与“兄子”并出,似可说明其指代的身份应当是并立的。而(44)(48)“外姪子”称谓的出现,或许暗示着“姪”这一亲属称谓的涵义转变正在发生。

与上文说到的(13)(14) “兄子”“年廿六”、“年廿九”均不作为“户人”单独立户的情形类似,又有(69)“垤大男雀年卅二”,(48)“外姪子李堂年卅五”,(51)“姪子怒年六十二”的情形,(43)“姪子女□年廿四”尚未出嫁,也属异常。发生这样的现象,应当有特殊的原因。

6.性别关系:“姪子男”、“姪子女”

走马楼竹简(壹)所见与“户人”共同生活的“姪子”远较“兄子”为多,这一现象,可能也是值得我们在研究当时社会的性别关系时有所深思的。如果讨论当时家庭中妇女地位的研究者把这一迹象看作“户人”之“妻”在重大决策中能够起一定作用的例证,应当说是可以赞同的。这一情形,或许也反映了当时长沙地区一般家庭同妻家或称外家关系的密切。

上引有关“姪子”63例中,有一些不能辨别性别。简文有性别标识者,“姪子男”37例①,加上“姪大男”(69)1例,“男姪”1例(55),以及应是男性的“姪子公乘”5例(30)(33)(34)(35)(36),合计44例;“姪子女”8例,加上“姪子小女”1例(31),合计9例。总体来看,“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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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其中依整理组释文“姪子□男”(46)1例,从简文内容看,“□”有可能是“大”,则此简与(69)类同。“男”也有可能是人名,然而不大可能是“姪子女男”。经检视图版,可知应释读为“姪子男”。说已在前。

或“姪子”中的男性相当于女性的488.89%。也就是说,在由亲族承担的社会救助系统中,男性似乎受到更充分的重视。这一情形,也是性别关系研究者应当予以关注的。

7.“养寡嫂孤儿”的家族史分析

“养寡嫂孤儿”事迹,在儒学道德宣传中,曾经是“礼”与“义”的样板。然而,如果进行社会关系史的考察,应当分析其复杂的因素。

从宗族关系的视角分析,首先应当注意到“孤儿”在本宗族中的正式身份能够因此得以维护。其次,“养寡嫂孤儿”行为,可能也有保存家族财产的原因。

“养寡嫂”情形,在形式上容易使人联想到历史上称作“收继婚”或称作“逆缘婚”的现象。秦汉魏晋时代,在关于中原周边少数民族风俗的历史记录中,多见相应的事实。《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说匈奴风习:“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后汉书》卷八五《东夷列传》说夫余有“兄死妻嫂”之俗。同书卷八七《西羌传》说,西羌“兄亡则纳□□”。卷九〇《乌桓传》也说,乌桓有“报寡□,死则归其故夫”的传统。《三国志》卷五三《吴书•薛综传》记载,薛综上疏说到交阯地方“山川长远,习俗不齐”。如:

交阯糜泠、九真都庞二县,皆兄死弟妻其嫂,世以此为俗,长吏恣听,不能禁制。

《晋书》卷九七《西戎传》也记载,吐谷浑亦“兄亡,妻其诸嫂”。特别是薛综上疏所说,是南边风俗,对于我们有关长沙地方民俗的讨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恩格斯在讨论罗马的氏族和国家时曾经指出:“妇女由于结婚而脱离她的氏族,加入新的、夫方的氏族团体,这样她便在那里占着一个完全特殊的地位。虽然她也是氏族的一员,但她并不是血缘亲属;她加入氏族的方式,从一开始就使她不受因结婚而加入的那个氏族禁止内部通婚的一切规定的束缚;其次,她已经被接受到氏族的婚姻团体中来,可以在她的丈夫死亡时继承他的财产,即一个氏族成员的财产。为了把财产保存在氏族以内,她必须同她的第一个丈夫的同氏族人结婚而不得同别的任何人结婚,这岂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吗?”①有学者认为,恩格斯的这段话正是“兄死弟妻其嫂”现象的“真正的经济原因”。②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记载了汉叛降匈奴者中行说在反驳种种对匈奴文化的攻击时,对“兄弟死,尽妻其妻”风习的辩解:“汉使曰‘匈奴父子乃同穹庐而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取其妻妻之。……’中行说曰:‘匈奴之俗,……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今中国虽详不取其父兄之妻,亲属益疏则相杀,至乃易姓,皆从此类。’”③取兄弟之妻妻之的动机,在于“恶种姓之失也”,在于防止其“亲属益疏”,“至乃易姓”,特别是同宗族中男丁的流失。《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作者所谓西羌“兄亡则纳□□”,因此“种类繁炽”,也说明了同样的情形。《三国志》卷三四《蜀书•二主妃子传•先主穆皇后》:“(刘)焉时将子瑁自随,遂为瑁纳后。瑁死,后寡居。先主既定益州,而孙夫人还吴,群下劝先主聘后,先主疑与瑁同族,法正进曰:‘论其亲疏,何与晋文之于子圉乎?’于是纳后为夫人。”裴松之注引习凿齿的批评:“夫婚姻,人伦之始,王化之本,匹夫犹不可以无礼,而况人君乎?晋文废礼行权,以济其业,故子犯曰,有求于人,必先从之,将夺其国,何有于妻,非无故而违礼教者也。今先主无权事之逼,而引前失以为譬,非导其君以尧、舜之道者。先主从之,过矣。”看来,刘备纳同族刘瑁妻,确有“无礼”、“违礼教”的嫌疑。有学者指出,此虽非“制度化的收继婚”,但确实是与收继婚“有关系的记载”。刘备曾经迟疑不决,可见“他意识上已有了坚固的伦理观念的表示”,对于他最后仍然纳穆后为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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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121页。

②李衡眉:《“妻后母、执嫂”原因探析》,《东岳论丛》1991年第3期,收入李衡眉《中国古代婚姻史论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及李衡眉《先秦史论集》,齐鲁书社1999年版。

③《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汉使曰:‘匈奴父子同穹庐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妻其妻。……’中行说曰:‘匈奴之俗,……父兄死,则妻其妻,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今中国虽阳不取其父兄之妻,亲属益疏则相杀,至到易姓,皆从此类也。’”

“与其说他不懂礼教,不如说他因政治上的需要不得不权宜行事”①。推想民间妻寡嫂现象,可能也有因考虑多种因素而“不得不权宜行事”的情形。

有学者指出:“在人类的婚姻发展史上,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有过‘妻后母、执嫂’这一婚姻形态。”“这一婚俗不仅风行于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汉族的历史上亦屡见不鲜。”②儒学经典中特别重视严格限定“嫂叔”、“叔嫂”之间关系的界限③,应当与此有关。不过,就现有资料而言,我们不能对走马楼竹简中有关“寡嫂”的内容作出是否“执嫂”的确定的判断。但是其中守寡女子相当年轻的情形,如前引简(9)(11)两例,只有22岁,(2)亦不过26岁,使人不能不对这种家庭的婚姻事实,产生相应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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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董家遵著,卞恩才整理:《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37页。

②李衡眉:《“妻后母、执嫂”原因探析》,《东岳论丛》1991年第3期,收入李衡眉《中国古代婚姻史论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及李衡眉《先秦史论集》,齐鲁书社1999年版。

③《礼记•曲礼上》:“嫂叔不通问。”《礼记•杂记下》:“嫂不抚叔,叔不抚嫂。”《礼记•檀弓上》:“叔嫂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

四 称谓与民族关系

胡越骑:汉军中的少数民族军人

两汉时期通称北方草原游牧族的骑兵为“胡骑”。如《史记》卷九三《韩信卢绾列传》关于韩王信的事迹中说到著名的白登之围:“居七日,胡骑稍引去。时天大雾,汉使人往来,胡不觉。护军中尉陈平言上曰:‘胡者全兵,请令强弩傅两矢外向,徐行出围。’入平城。汉救兵亦到,胡骑遂解去。”①《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关于周勃战功的记述中,涉及“击胡骑”事:“以将军从高帝击反韩王信于代,降下霍人。以前至武泉击胡骑,破之武泉北。转攻韩信军铜鞋,破之。还,降太原六城。击韩信胡骑晋阳下,破之,下晋阳。后击韩信军于咨石,破之,追北八十里。还攻楼烦三城,因击胡骑平城下,所将卒当驰道为多。勃迁为太尉。”②所谓“击韩信胡骑”的说法值得注意。《史记》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关于灌婴战功,有“复从击韩信胡骑晋阳下,所将卒斩胡白题将一人”情节。而记录夏侯婴战功,则说到“因从击韩信军胡骑晋阳旁,大破之”。当时韩王信已经投入匈奴。《史记》卷九三《韩信卢绾列传》:“七年冬,上自往击,破信军铜鞋,斩其将王喜。信亡走匈奴。其与白土人曼丘臣、王黄等立赵苗裔赵利为王,复收信败散兵,而与信及冒顿谋攻汉。匈奴仗左右贤王将万余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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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又如《史记》卷一○九《李将军列传》:“(李)敢独与数十骑驰,直贯胡骑,出其左右而还”,卷一一〇《匈奴列传》:“胡骑入代句注边,烽火通于甘泉、长安”,“胡骑万人入上谷”,《后汉书》一九《耿恭传》“胡骑散走”,《三国志》卷一五《魏书•张既传》“胡骑数千,因大风欲放火烧营”等。

②所谓“所将卒当驰道为多”,强调周勃部队是进攻和阻击的主力。这里所说的“胡骑”,可能是策应韩王信的匈奴军,也可能是创奴和韩王信的联军。

王黄等屯广武以南,至晋阳,与汉兵战。”然而,也不排除有匈奴骑兵部队在韩王信指挥下作战的可能。据司马迁记述,白登之围后,双方罢兵,而“韩信为匈奴将兵往来击边”。这种情形,或许与《后汉书》卷一二《卢芳传》所谓“与胡通兵,侵苦北边”类似。①另一叛将陈豨的部队中也有“胡骑”。《史记》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记载樊哙的战功,包括“破豨胡骑横谷”。可知北边军事集团中胡汉军人联合作战的情形由来已久。

历史文献中又可以看到“胡骑”作为两汉军队构成的名号。两汉军队中“胡骑”的活跃,是讨论汉代军事史和汉代北方民族关系史不宜忽视的现象。

汉代军事编制又可见“越骑”部队。讨论“越骑”问题,也有助于认识当时的军事制度和民族关系。

陈连庆较早注意汉代军队中的“少数民族士兵”,为后来的研究开辟了路径。②以更广阔的视野发现历史文献相关信息,并结合简牍金石等文物资料,可以获得新的认识。

1.楚汉战争中的“楼烦将”

陈连庆指出:“早在楚汉相争之际,交战双方都有少数民族士兵参与战斗。双方共同使用的是楼烦兵。”

刘邦集团和项羽集团中都有以“楼烦将”身份见诸史籍的军人。

《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阳都侯丁复)以赵将从起邺,至霸上,为楼烦将,入汉,定三秦,别降翟王,属悼武王,杀龙且彭城,为大司马;破羽军叶,拜为将军,忠臣,侯,七千八百户。”丁复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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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不过,这时韩王信的身份已经不是匈奴的联合者,而已经沦为其附庸。“十一年春,故韩王信复与胡骑入居参合,距汉。汉使柴将军击之,遗信书曰:‘陛下宽仁,诸侯虽有畔亡,而复归,辄复故位号,不诛也。大王所知。今王以败亡走胡,非有大罪,急自归!’韩王信报曰:‘陛下擢仆起闾巷,南面称孤,此仆之幸也。荥阳之事,仆不能死,囚于项籍,此一罪也。及寇攻马邑,仆不能坚守,以城降之,此二罪也。今反为寇将兵,与将军争一旦之命,此三罪也。夫种、蠡无一罪,身死亡;今仆有三罪于陛下,而欲求活于世,此伍子胥所以债于吴也。今仆亡匿山谷间,旦暮乞贷蛮夷,仆之思归,如痿人不忘起,盲者不忘视也,势不可耳。’遂战。柴将军屠参合,斩韩王信。”韩王信时“反为寇将兵”,自称“日暮乞贷蛮夷”。

②陈连庆:《西汉与新莽时期的少数民族士兵》,《东汉时期的少数民族士兵》,收入《中国古代史研究——陈连庆先生学术论文集》,1991年12月版。

务于赵,后追随刘邦。“为楼烦将”,不排除统率“楼烦”士兵的可能。①《史记》卷七《项羽本纪》说到汉军中的“楼烦”军人:“项王令壮士出挑战。汉有善骑射者楼烦,楚挑战三合,楼烦辄射杀之。项王大怒,乃自被甲持戟挑战,楼烦欲射之,项王瞋目叱之,楼烦目不敢视,手不敢发,遂走还入壁,不敢复出。汉王使人间问之,乃项王也。汉王大惊。”所谓“汉有善骑射者楼烦”,提示汉军民族构成的重要信息。裴骃《集解》引应劭曰:“楼烦,胡也,今楼烦县。”

项羽军中也有“楼烦将”。《史记》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灌婴)军于燕西,所将卒斩楼烦将五人。”“东从韩信攻龙且、留公旋于高密,卒斩龙且,生得右司马、连尹各一人,楼烦将十人。”“从击项籍军于陈下,破之,所将卒斩楼烦将二人。”“黥布反,以车骑将军先出,攻布别将于相,破之,斩亚将楼烦将三人。”灌婴曾斩“楼烦将”10人,生得“楼烦将”10人。黥布军中有“楼烦将”,应兼有楚汉军制。裴骃《集解》引李奇曰:“楼烦,县名。其人善骑射,故以名射士为‘楼烦’,取其美称,未必楼烦人也。”又张晏曰:“楼烦,胡国名也。”李奇言“楼烦将”“未必楼烦人”只是推测。事实应如陈连庆所说:“楼烦本是胡人,他们居住在代郡楼烦县(今山西楼烦一带),长于骑射,自赵武灵王以来,就征发他们充当骑兵他们的种属和匈奴比较接近。”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九《楼烦》说:“楼烦乃赵西北边之国,其人强悍,习骑射。《史记•赵世家》:‘武灵王行新地,遂出伐,西遇楼烦王于西河,而致其兵。‘致’云者,致其人而用之也。是以楚汉之际,多用楼烦人,别为一军。”因举《高祖功臣侯年表》、《项羽本纪》、《灌婴传》、《功臣表》史事,指出:“则项王及布亦各有楼烦之兵矣。”顾炎武说:“盖自古用蛮裔攻中国者,始自周武王牧野之师,有庸、蜀、羌、髳、微、卢、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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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人与楼烦有久远的关系。《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晋北有林胡、楼烦之戎。”《史记》卷四三《赵世家》说,赵简子遇神异当道预言:“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后嗣,且有革政而胡服,并二国于翟。”张守节《正义》:“武灵王略中山地至宁葭,西略胡地至楼烦、榆中是也。”赵武灵王分析形势,言“今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东有胡,西有林胡、楼烦、秦、韩之边”,“东有燕、东胡之境,而西有楼烦、秦、韩之边”。又有“变服骑射,以备燕、三胡、秦、韩之边”之说,司马贞《索隐》:“林胡,楼烦,东胡,是三胡也。”《赵世家》又记载:“惠文王二年,主父行新地,遂出代,西遇楼烦王于西河而致其兵。”

濮。而晋襄公败秦于殽,实用姜戎为犄角之势。大者王,小者霸。于是武灵王踵此用以谋秦。而鲜卑、突厥、回纥、沙陀,自此所在皆有矣。”

陈连庆指出:“刘邦的部下并不限于楼烦。据史书所记,刘邦部下的少数民族士兵还有北貉燕人,南方的越人和西南的板循蛮夷。《汉书•高祖纪》:‘汉四年八月,北貉燕人来致枭骑。’应劭云:‘北貉,国也。’师古云:‘貉在东北方,三韩之属,皆貉种也。’这是征发东方高句丽诸族参战的记录。《汉书•高祖纪》:吴芮‘从百粤之兵以佐诸侯诛暴秦。’这是百越兵。《汉书•东越传》:‘汉击项籍,无诸、摇率越人佐汉。’《史记•功臣表》:‘阳都侯丁复,以越将从起薛至霸上。’这是东越兵。《后汉书•板楷蛮夷传》:‘至高祖为汉王,发夷人还伐三秦,秦地既定,乃遣还巴中,复其渠师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租赋,余户乃岁入资钱,口四十。’这是板楯蛮兵。”①其中丁复一条有误②,应如前引《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阳都侯丁复)以赵将从起邺,至霸上……”而“北貉燕人”“枭骑”亦未必“东方高句丽诸族”。但是指出刘邦军中“有北貉燕人,南方的越人和西南的板楯蛮夷”,是准确的历史判断。

2.近卫汉长安城的“胡骑之屯”

西汉王朝的正规军中也有“胡骑”。我们看到,甚至有明确以“胡骑”为番号的部队建制。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在“越骑校尉掌越骑”句后,又有这样的文字:

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又有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

关于“长水宣曲胡骑”,颜师古注:“长水,胡名也。宣曲,观名,胡骑之屯于宣曲者。”对于“池阳胡骑”,颜师古注:“胡骑之屯于池阳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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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连庆:《西汉与新莽时期的少数民族士兵》,《中国古代史研究——陈连庆先生学术论文集》1991年12月版。

②《文献通考》卷二六七及《册府元龟》卷三四一均作“阳都侯丁复,以越将从起薛至霸上”。

关于“越骑校尉掌越骑”,有两种理解,如淳的解释是:“越人内附,以为骑也。”而晋灼则说:“取其材力超越也。”颜师古注肯定了如说:“《宣纪》言佽飞射士、胡越骑,又此有胡骑校尉。如说是。”《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久之,叔父成都侯商上书,愿分户邑以封莽,及长乐少府戴崇、侍中金涉、胡骑校尉箕闳、上谷都尉阳并、中郎陈汤,皆当世名士,咸为莽言,上由是贤莽。”“胡骑校尉箕闳”身为“当世名士”,所言能够影响上意,是“胡骑校尉”职任颇为重要的实例。

《汉书》卷六八《金日确传》说,“日确所将俱降弟伦”的儿子金安上“贵显封侯”,在“霍氏反”时“传禁门闼,无内霍氏亲属”有功。他的孙子金涉“明经俭节,诸儒称之。成帝时为侍中骑都尉,领三辅胡越骑”。以匈奴血统的官员统领三辅胡骑,是值得关心汉代民族关系史的人们注意的。对于所谓“胡越骑”,颜师古注:“胡越骑之在三辅者,若长水、长杨、宣曲之属是也。”

汉武帝以后,“胡骑”曾经作为京师卫戍部队屯驻在长安附近。《汉书》卷二三《刑法志》说中央军备制度:“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何以有“七校”之说,颜师古注引晋灼曰:“《百官表》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凡八校尉。胡骑不常置,故此言七也。”①《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写道:“又有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熊铁基说,“胡骑校尉”“在西汉即不常置,东汉并入长水校尉”。②《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记建武七年(31)事:“是岁,省长水、射声二校尉官。”李贤注:“《前书音义》曰:‘长水,地名,胡骑所屯。射声谓工射者也,夜中闻声而射之,因以为名。’二校尉皆武帝置,今省之。”由“长水”接“射声”,恰好不言《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八校尉”中列于二者之间的“胡骑”。似乎也可以看作证实晋灼“胡骑不常置”之说的一种迹象。然而此前隗嚣子隗恂曾经任为“胡骑校尉”。《后汉书》卷一三《隗嚣传》:“初,嚣与来歙、马援相善,故帝数使歙、援奉使往来,劝令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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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第三章“中朝官”第一节“大将军”题下说到“诸校尉官”,其中有:越骑(掌越骑)、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胡骑(掌池阳胡骑)。齐鲁书社1984年版,上册第250页。

②熊铁基:《秦汉军事制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0页。

许以重爵。嚣不欲东,连遣使深持谦辞,言无功德,须四方平定,退伏闾里。五年,复遣来歙说嚣遣子入侍,嚣闻刘永、彭宠皆已破灭,乃遣长子恂随歙诣阙。以为胡骑校尉,封镌羌侯。”李贤注:“胡骑校尉,武帝置,秩二千石也。”应当看到,“胡骑校尉”虽“不常置”,并不说明“胡骑”在军中地位不重要,而很可能是因为已经存在“长水”和“宣曲”两支“胡骑”部队的缘故。

前引《汉书》卷八《宣帝纪》可见神爵元年(前61)“西羌反”调发“羌骑”“诣金城”事。“羌骑”与“胡越骑”并列。西汉除“越骑校尉”、“胡骑校尉”之外,还有“羌骑校尉”官职。①

关于京师卫戍军中的“宣曲胡骑”,《汉书》卷六六《刘屈麓传》记载巫蛊之祸史事可见相关内容:

太子既诛充发兵,宣言帝在甘泉病困,疑有变,奸臣欲作乱。上于是从甘泉来,幸城西建章宫,诏发三辅近县兵,部中二千石以下,丞相兼将。太子亦遣使者拆制赦长安中都官囚徒,发武库兵,命少傅石德及宾客张光等分将,使长安囚如侯持节发长水及宣曲胡骑,皆以装会。侍郎莽通使长安,因追捕如侯,告胡人曰:“节有诈,勿听也。”遂斩如侯,引骑入长安,又发辑濯士,以予大鸿胪商丘成。初,汉节纯赤,以太子持赤节,故更为黄旄加上以相别。

太子刘据兵败出逃,在追捕中自杀于湖。如侯调动“长水及宣曲胡骑”计划的失败,是这一重大变乱演成最后结局的重要原因之一。②对于所谓“使长安囚如侯持节发长水及宣曲胡骑,皆以装会”,颜师古解释说:“长水校名,宣曲,宫也,并胡骑所屯。今鄠县东长水乡即旧营校之地。”唐代有的学者竟然考定了“长水胡骑”营地的位置。③西安南郊曾经出土“长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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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八《昭帝纪》:元凤四年(前77),“夏四月,诏曰:‘度辽将军明友前以羌骑校尉将羌王侯君长以下击益州反虏,后复率击武都反氐,今破乌桓,斩虏获生,有功。其封明友为平陵侯。’”

②参看王子今《晚年汉武帝与“巫蛊之祸”》,《固原师专学报》1998年第5期。

③《史记》卷二八《封禅书》“长水”,司马贞《索隐》:“案:《百官表》有‘长水校尉’。沈约《宋书》云‘营近长水,因以为名’。《水经》云‘长水出白鹿原’,今之荆溪水是也。”

瓦”瓦当,陈直指出:“《汉书•百官表》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长水胡名,此为长水校尉屯兵处所用之瓦。”①

3.北边战争中汉军的“胡骑”

汉武帝组织对匈奴的战争,在汉王朝的正规军中设立了特殊的骑兵部队编制。这些也被称作“胡骑”的以北方草原民族为主要兵员的部队,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霍去病元狩四年(前119)出击匈奴取得成功。有的学者认为,立功将领因淳王复陆支、楼剸王伊即靳、昌武侯赵安稽、宜冠侯高不识等都是匈奴人,于是推定霍去病“所将主力是胡人”。汉武帝对于这位少年将军的赞扬,于是有“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粥之士,约轻赍,绝大幕,涉获章渠,以诛比车耆,转击左大将,斩获旗鼓,历涉离侯”语。而霍去病去世后,“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②。论者指出,“汉武帝‘发属国玄甲’,这充分说明霍去病与匈奴骑兵关系之密切”。论者甚至认为,匈奴骑兵即“胡骑”在汉王朝远征军中的作用,“是战争胜负之主要关键”。③这样的分析,是有一定史实根据的。研究汉王朝与匈奴战争的历史,似乎不应忽视“胡骑”在汉军中参战的事实。

征和三年(前90),李广利远征军击匈奴时,部队中亦有“属国胡骑”。《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记载:

贰师将军将出塞,匈奴使右大都尉与卫律将五千骑要击汉军于夫羊句山狭。贰师遣属国胡骑二千与战,虏兵坏散,死伤者数百人。汉军乘胜追北,至范夫人城,匈奴奔走,莫敢距敌。

这是明确的在民族战争中集结于汉军旗号下的“属国胡骑”与本民族的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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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直:《摹庐丛著七种》,齐鲁书社1981年版,第350页。

②《史记》卷一一一《卫将军骠骑列传》。

③参看罗独修《胡兵胡将对汉武帝挞伐匈奴之影响试探》, 《华冈文科学报》第21期,1997年3月。

方军队作战的战例。①李广利率领的这支部队即“属国胡骑二千”,迎击匈奴“右大都尉与卫律将五千骑”,竟然使得“虏兵坏散,死伤者数百人”,于是“汉军乘胜追北,至范夫人城,匈奴奔走,莫敢距敌”,可知“属国胡骑二千”这支部队的战斗力是相当强的。

不过,由于“会贰师妻子坐巫蛊收,闻之忧惧”,李广利后来在强大的军事压力下投降了匈奴,我们难以想象这支“属国胡骑”部队在重新归入匈奴时将会面临怎样的境遇。而李广利降后,“单于素知其汉大将贵臣,以女妻之”,颇予“尊宠”,或许由此可以乐观地推想其属下“属国胡骑”归降故国之后的前景。成建制的部队在本族与敌族之间的民族交锋中可以反复地降来叛走,也许说明某些“胡骑”已经成为能够超越族群立场的职业化军人的情形。

《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记载,在平羌主将赵充国上奏军事计划中,也说到“属国胡骑”:

计度临羌东至浩亹,羌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可二千顷以上,其间邮亭多坏败者。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万余枚,皆在水次。愿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士私从者,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盐三百八斛,分屯要害处。冰解漕下,缮乡亭,浚沟渠,治湟陿以西道桥七十所,令可至鲜水左右。田事出,赋人二十晦。至四月草生,发郡骑及属国胡骑伉健各千,体马什二,就草,为田者游兵。以充入金城郡,益积畜,省大费。今大司农所转谷至者,足支万人一岁食。谨上田处及器用簿,唯陛下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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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八六《南蛮传》有朝廷以“募”的形式组织少数民族军人与同一族群中的敌对势力作战的类似的史例:“肃宗建初元年,武陵澧中蛮陈从等反叛,入零阳蛮界。其冬,零阳蛮五里精夫为郡击破从,从等皆降。三年冬,溇中蛮覃儿健等复反,攻烧零阳、作唐、孱陵界中。明年春,发荆州七郡及汝南、颍川弛刑徒吏士五千余人,拒守零阳,募充中五里蛮精夫不叛者四千人,击澧中贼。五年春,覃儿健等请降,不许。郡因进兵与战于宏下,大破之。”“安帝元初二年,澧中蛮以郡县徭税失平,怀怨恨,遂结充中诸种二千余人,攻城杀长吏。州郡募五里蛮六亭兵追击破之,皆散降。赐五里、六亭渠帅金帛各有差。明年秋,溇中、澧中蛮四千人并为盗贼。又零陵蛮羊孙、陈汤等千余人,着赤帻,称将军,烧官寺,抄掠百姓。州郡募善蛮讨平之。”其军力能够为执政者利用者,被称作“不叛者”、“善蛮”。

我们看到,“郡骑及属国胡骑伉健”,被看作机动性和战斗力甚强的部队,于是指定“为田者游兵”,承担保卫屯田的巡逻警备任务。所谓“倅马什二”,颜师古解释说,“倅,副也。什二者,千骑则与副马二百匹也。”这样的装备规格,也反映了“属国胡骑”在名将赵充国心目中所受到的重视。

前引《汉书》卷七《宣帝纪》所说调发“胡越骑”“诣金城”以平西羌事,在《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中又可以发现更为具体的历史信息:“充国子右曹中郎将卬,将期门佽飞、羽林孤儿、胡越骑为支兵,至令居。”赵充国在平定羌人起义的军事行动中,可能确实曾经以“胡骑”投入实战。居延汉简中可以看到涉及“胡骑”的简文,

(1)以食斥候胡骑二人五月尽〼(182.7)

(2)□軨状伯胡骑东去(187.15)

(3)□属国胡骑兵马名籍(512.35B)

(4)始搷过胡骑外输沈里前(515.29)

简(2)(4)语义不明朗。简(1)体现“胡骑”在汉军中服役的情形,简(3)出现的“胡骑兵马名籍”,有的学者以为“记录胡骑之人和马的文书”①,可以作为汉王朝军队中有“属国胡骑”编制的明确的文物例证。这些材料告知我们,在居延戍区汉军对抗匈奴军事威胁的前线,部队中有“胡骑”服役。简(3)的另一面,文字为:“元凤五年尽本始元年九月以来泰〼”(512.35A),说明了相关资料的年代。

4.东汉的“胡骑”

汉官印可见“汉归义胡长”、“汉破虏胡长”、“汉率善胡长”等身份。有的研究者以为系“两汉颁给兄弟民族官印”。②而“胡仟长印”、“汉归义胡佰长”、“汉休著胡佰长”等印,似乎持有者是军中首领,其身份未可排除接近汉军中“胡骑”的可能。“汉丁零仟长”、“汉卢水佰长”、“汉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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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沈刚:《居延汉简语词汇释》,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8页。

②罗福颐主编:《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211、216—217页。

仟长”等官印①,似乎也属于同样的性质。

关于“休著胡”,陈连庆曾经有所分析:“休屠各,亦译作休屠,通称屠各。西汉时浑邪王杀休屠王降汉,休屠之众即已进入中原。两汉书中休屠和休屠各两译名往往错见,还没有统一。”“东汉初年使用休屠各兵,用以对付匈奴和西羌。”又举列《后汉书》卷七六《循吏列传•任延》记载战事:“(武威)郡北当匈奴,南接种羌,民畏寇抄,多废田业。延到,选集武略之士千人,明其赏罚,令将杂种胡骑休屠、黄石,屯据要害,其有警急,逆击追讨。虏恒多残伤,遂绝不敢出。”②“东汉后期亦用休屠各兵,抗击鲜卑。”如《后汉书》卷九〇《鲜卑传》:“熹平三年冬,鲜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休著屠各追击破之。迁育为护乌桓校尉。”③

东汉时,“长水胡骑”甚至充当皇帝近卫部队。《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写道:“十年,征般行执金吾事,从至南阳,还为朝侯。明年,兼屯骑校尉。时五校官显职闲,而府寺宽敞,舆服光丽,伎巧毕给,故多以宗室肺腑居之。每行幸郡国,般常将长水胡骑从。”汉明帝“每行幸郡国”,位次九卿下,以“朝侯”身份“兼屯骑校尉”的近臣刘般“常将长水胡骑从”,足见这些异族军人所受到的信任。

《后汉书》卷四二《光武十王列传•中山简王焉》写道:

中山简王焉,建武十五年封左翊公,十七年进爵为王。焉以郭太后少子故,独留京师。三十年,徙封中山王。永平二年冬,诸王来会辟雍,事毕归蕃,诏焉与俱就国,从以虎贲官骑。焉上疏辞让,显宗报曰:“凡诸侯出境,必备左右,故夹谷之会,司马以从。今五国各官骑百人,称妮前行,皆北军胡骑,便兵善射,弓不空发,中必决眦。夫有文事必有武备,所以重蕃职也。王其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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